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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作者:马孟龙 当前章节:11508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22:41

高帝十年侯国地理分布

王恢:《汉王国与侯国之演变》,第205—206页。

刘邦立汉以后,为了酬劳从征天下的功臣,创立侯国分封制度。自高帝六年十二月起,刘邦陆续封置侯国以赏赐功臣,截至高帝十二年共分封侯国143个。作为西汉侯国分封制度的开端,高帝时代的侯国分封对于西汉侯国地理分布特征的形成及演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是基于这一时段在西汉侯国研究史上的重要地位,王恢在《汉王国与侯国之演变》一书中,除《〈汉书地理志〉侯国图》外,还绘制有一幅《高帝侯国分布图》,作为探讨高帝时期侯国分布特征的依据。但是,由于不清楚高帝时期的行政区划建制,其《侯国图》只标绘出侯国的相对位置,没有附加任何行政区划信息,因此王氏只能就全国地理形势谈一些粗浅的看法。所得出的结论,除复述清人“三辅、巴、蜀及边郡不封侯国”以外,仅有“(侯国)都在关东—河济两岸,翼带淮、汾”。

要想深入分析高帝时代的侯国地域分布特征,明确汉初行政区划面貌是必要前提。在王恢写作《汉王国与侯国之演变》时,这一条件尚不具备。而今天,学术环境已大为改观。近三十年,秦汉政区研究取得长足进展,学界对西汉不同阶段的政区设置已经有较为清晰的认识;而某些载录汉初行政区划信息的出土文献,也为我们了解汉初政区面貌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可以说,复原高帝时期行政区划面貌的条件已经具备,这也使笔者有信心对高帝时期的侯国地域分布特征作进一步探讨。

在本章,笔者将通过复原高帝十年的行政区划面貌,来绘制该年的侯国分布地图,并对汉初的侯国分布态势进行分析。

需要说明的是,本章探讨的是高帝十年的侯国地域分布特征,而非高帝十二年(高帝末年)。这样做的考虑是:第一,在高帝时代曾发生异姓诸侯王国逐渐被同姓诸侯王国取代的变化。至高帝十二年,异姓诸侯王国除吴氏长沙国外已悉数翦除。而刘邦创立侯国分封制度时,半壁江山几为异姓诸侯王所控,故刘邦封置侯国必然考虑到异姓诸侯王国的因素。高帝十年,尚存有彭越之梁国、卢绾之燕国、英布之淮南国、吴臣之长沙国,以该年为断限,可以探讨侯国地域分布与异姓诸侯王国之间的关系。第二,分析高帝时代所分封的143个功臣,可明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高帝六年十二月至高帝九年九月,分封103功臣。第二阶段为高帝十一年十二月至高帝十二年六月,分封40功臣。查看第二阶段受封功臣之“功状”,可以发现这些人是因为参与平定陈豨、英布、卢绾反叛才得以封侯。他们与此前103功臣在功劳上尚有差别。显然,先前分封的103人才是真正的开国功臣,而此后的40人本不在封侯之列,乃是因参与平定异姓诸侯王才获得受封列侯的资格。所以若要探讨开国功臣之侯国地域分布状况,以高帝十年为断是较为妥当的。

一、高帝十年行政区划

(一)高帝十年汉中央及各诸侯王国所辖郡目

要想明确高帝十年郡国级行政区划的面貌,首先要确定该年汉中央及各诸侯王国所辖郡目。下面分别予以考述(参见表2-2):

汉中央 《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序(以下简称“《表序》”)云:“高祖末年,非刘氏而王者,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高祖子弟同姓为王者九国,唯独长沙异姓……汉独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内史凡十五郡。”司马迁的这段叙述,是后人复原高帝时期汉中央直辖郡目的重要依据。

全祖望:《汉书地理志稽疑》卷四,第2555页。齐召南:《汉书考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二,第16页。王国维:《汉郡考》,收入《观堂集林》卷一二,王国维遗书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谭其骧:《西汉地理杂考》,收入《长水集》(上),第96—97页。

先来看此段叙述所反映的时代。《表序》云“高祖子弟同姓为王者九国,唯独长沙异姓”,此同姓九国即齐、楚、吴、淮南、赵、梁、代、淮阳、燕。九国中,刘建之燕国封置最晚,置于高帝十二年二月,则《表序》所言高帝自领十五郡反映的是十二年二月以后的情形。不过,司马迁的叙述与《汉书•高帝纪》存在明显矛盾。《高帝纪》载:“(十一年三月)罢东郡,颇益梁;罢颍川郡,颇益淮阳。”基于《高帝纪》的记载,十一年三月以后汉中央已不领有颍川、东郡。面对《史记》、《汉书》的矛盾,后人只能择取其一。如全祖望、 齐召南、 钱大昕 、王国维 取信《史记》,认为高帝末年汉中央领有颍川、东郡。而谭其骧 则取信《汉书》,不将颍川、东郡计入汉中央直辖十五郡(参见表2-1)。

表2-1 各家考订高帝自领十五郡名目

分析《史记》、《汉书》相关叙述,笔者以为《汉书•高帝纪》的记载存在问题。先看《高帝纪》所记梁王刘恢、淮阳王刘友受封之事:

(十一年)三月,梁王彭越谋反,夷三族。诏曰:“择可以为梁王、淮阳王者。”燕王绾、相国何等请立子恢为梁王,子友为淮阳王。罢东郡,颇益梁;罢颍川郡,颇益淮阳。

《资治通鉴》卷一二《汉纪四》,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393页。另据银雀山汉墓所出西汉古历谱推算,高帝十一年三月确为“丙辰朔”。见陈久金、陈美东:《临沂出土汉初古历初探》,《文物》1974年第3期。《汉书•诸侯王表》“赵共王恢”条载“十一年三月丙午,为梁王”。此“三月”乃“二月”之讹误。班固应当是根据《诸侯王表》的记载,误将刘恢封王编入高帝十一年三月纪事。

“罢东郡,颇益梁;罢颍川郡,颇益淮阳”之事不见于《史记》记载,班固载此事于《高帝纪》,说明他有可靠的文献来源,其真实性毋庸置疑。但两郡之罢废未必发生于十一年三月。让我们来看刘恢受封的时间。《高帝纪》载梁王刘恢、淮阳王刘友同封于十一年三月。但《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曰“(十一年)二月丙午,初王恢。”对于《史记》、《汉书》有关刘恢封王时间的分歧,《资治通鉴考异》云:“《汉书•诸侯王表》作‘三月丙午’。按刘义叟《长历》:三月丙辰朔,无丙午,今从《史记年表》。” 刘恢乃受封于二月,《高帝纪》十一年三月之纪事存在错乱。可见,《高帝纪》十一年三月之记事并非得自《实录》,而是根据不同的文献补缀而成。 笔者推测班固所依据的文献虽然有高帝罢废颍川、东郡益封淮阳国、梁国的记载,但并未言及两郡罢废的时间。班固在处理史料时,将其系于梁王、淮阳王初封之时,从而造成与《表序》之间的矛盾。

《汉书》卷三《文帝纪》。

高帝十一年三月,陈豨之叛未平,异姓诸侯王英布、卢绾尚在,刘邦的精力还在平定赵、代之地的叛乱和防范异姓诸侯王,对于划定诸侯王国疆域无暇顾及。唯有异姓诸侯王悉数剪除,天下归于刘氏,方才具备进行全国范围内王国疆域调整的条件。宋昌言“高帝王子弟,地犬牙相制,所谓盘石之宗也”, 说明刘邦晚年曾对同姓诸侯王国疆域进行调整,“罢东郡,颇益梁;罢颍川郡,颇益淮阳”应当是此次王国疆域调整的一部分。高帝十二年二月封置燕王刘建后,九个同姓诸侯王中,只有梁王、淮阳王领有一郡之地,其余诸侯王皆兼领数郡。刘邦罢颍川、东郡益封淮阳国、梁国也许是出于平衡同姓子弟封域的考虑。

总之,笔者以为《高帝纪》系“罢东郡,颇益梁;罢颍川郡,颇益淮阳”于十一年三月乃是班固的误记,颍川、东郡的罢废应在高帝十二年二月以后。司马迁所言高帝自领十五郡反映的是高帝十二年燕国封建之后,颍川、东郡尚未罢废之前的情形。

《史记》卷一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第955页。全祖望:《汉书地理志稽疑》卷二,第2501页。

高帝十二年,刘邦自领之十五郡,司马迁已叙十郡之名目:河东、河内、河南、东郡、颍川、南阳、南郡、蜀、云中、陇西。另《汉书•诸侯王表》序转引司马迁此段叙述为“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则尚有巴郡之名为今本《表序》脱漏。所余郡目当有汉中、北地、上郡。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行书律》见有三郡之名。同出《奏谳书》所载高帝时期案例亦见“汉中守”、“北地守”。汉中、北地、上郡皆在关西,高帝末年为刘邦自领无疑。又上党郡,高帝十一年孙赤以上党守封堂阳侯, 可知高帝末年仍有上党郡之建制。但全祖望以为上党郡高帝四年以后属赵,景帝三年方收归汉廷。 今按《表序》云:“常山以南、太行左转,……为齐、赵国。”上党郡地处太行山西,当属汉廷所有。如此则高帝自领十五郡名目为:上郡、北地、陇西、蜀、巴、汉中、河东、河南、河内、上党、颍川、东郡、南阳、南郡、云中。

晏昌贵:《〈二年律令•秩律〉与汉初政治地理》,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编:《历史地理》第21辑。周振鹤先生已指出《水经注》有关高帝六年分置广汉郡的记载,其实录自《华阳国志》。见《西汉政区地理》,第142页。参见拙作《西汉广汉郡置年考辨——兼谈犍为郡置年》,《四川文物》2019年第3期。

全祖望以为高帝十五郡包括魏郡、武陵郡,其说不足信,谭其骧先生已有辨析。而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以下简称《秩律》)的公布,表明直到高后初年仍无魏郡的建制。 全祖望、谭其骧认为十五郡中有广汉郡,依据的是《水经•江水注》“(高帝)六年,乃分巴、蜀置广汉郡”的记载。 但遍检《史记》、《汉书》,都无法找到文帝以前广汉郡存在的证据。而从《秩律》的县名排列来看,高后初年仍无广汉郡, 故广汉郡当排除在十五郡之外。

陈松长:《岳麓书院所藏秦简综述》,《文物》2009年第3期。王恢:《汉王国与侯国之演变》,第12页。

司马迁所述十五郡,并不包括内史。因内史为京师所在,不置郡守,故不计入郡数。司马迁把内史与十五郡分列应当承袭秦制。秦代一直严格区分内史和郡,新出岳麓秦简所记秦令格式为“内史、郡二千石官共令”, 便是分举内史和郡。后人把内史计入十五郡,主要是受《表序》“与内史凡十五郡”一语的影响。王恢指出此句或有倒误,原文应作“凡十五郡与内史”, 所见极为精当。总之,高帝十二年刘邦自领十五郡不包括内史,该年汉中央辖有十五郡,外加内史,共十六个郡级政区。这与王国维考证结论一致。

《汉书》卷一《高帝纪》,第70页。

司马迁所叙高帝自领十五郡反映的是高帝十二年的情形。高帝十一年正月诏曰:“代地居常山之北,与夷狄边,赵乃从山南有之,远,数有胡寇,难以为国。颇取山南太原之地益属代,代之云中以西为云中郡,则代受边寇益少矣。” 此诏之意,乃是将代国所属之云中郡收归中央,同时将中央管辖下的太原郡益封予代国,故回溯至高帝十年之时,汉中央直辖区域不包括云中郡,而有太原郡。又高帝十一年三月,刘邦以淮阳郡分封皇子刘友。据此,高帝十年汉中央直辖区域当以高帝十二年十五郡为基础,减云中郡,增太原郡和淮阳郡,共十六郡,合内史,总计十七个郡级政区。

何慕:《秦代政区研究》,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2009年博士毕业论文。《史记•淮阴侯列传》载高帝九年“陈豨拜为钜鹿守,辞于淮阴侯”。此处记载有误,周振鹤先生已有辨析(《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第25—27页)。

赵国 秦代在太行山以东置有邯郸郡、恒山郡。 高帝十年刘如意之赵国当辖有两郡。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第76页。傅嘉仪:《秦封泥汇考》1190、1587,上海:上海书店,2007年,第173、261页。陈松长:《岳麓书院藏秦简中的郡名考略》,《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

《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东阳侯条曰:“高祖六年,(张相如)为中大夫,以河间守击陈豨”。又《史记•樊哙传》载:“(樊哙)因击陈豨与曼丘臣军,战襄国,破柏人,先登,降定清河、常山凡二十七县。”陈豨反叛在高帝十年,则高帝十年已有河间、清河两郡。周振鹤先生推测河间、清河两郡乃高帝九年张敖之赵国废除后,由巨鹿郡析置。 但出土秦封泥见有“河间尉印”、“清河大守”, 另岳麓书院所藏秦简亦见有河间郡、清河郡之名, 可见河间、清河两郡秦代已有。汉初之河间郡、清河郡乃承袭自秦代,非高帝新置之郡。

《汉书》卷一《高帝纪》,第67页。

《汉书•高帝纪》载高帝六年“以云中、雁门、代郡五十三县立兄宜信侯喜为代王”,七年,刘喜弃国亡归洛阳,刘邦随即封皇子刘如意为代王。九年“春正月,废赵王敖为宣平侯。徙代王如意为赵王,王赵国”。 高帝十年,刘如意徙封赵王后,仍领有云中、雁门、代三郡。

要之,高帝十年刘如意之赵国领有邯郸、恒山、河间、清河、云中、雁门、代七郡。

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山东北部诸郡”,第9—10页。

燕国 高帝五年九月,封卢绾为燕王。《表序》云高帝末年“自雁门、太原以东至辽阳,为燕、代国”。今已知代郡以西高帝六年为代国地,则代郡以东秦所置之广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六郡皆属燕国。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第99页。傅嘉仪:《秦封泥汇考》1578、1579、1594,第259、262页。

齐国 《汉书•高帝纪》载高帝六年“以胶东、胶西、临淄、济北、博阳、城阳郡七十三县立子肥为齐王”,周振鹤先生以为《汉书》此处遗漏琅邪郡,因高后时见有琅邪郡之名。 周先生之说可从,因秦代已置有琅邪郡,秦封泥所见“琅邪司马”、“琅邪候印”、“琅邪发弩”可为证。 高帝十年刘肥之齐国辖有胶东、胶西、临淄、济北、博阳、城阳、琅邪七郡之地。

梁国 《汉书•高帝纪》载高帝五年十月“取睢阳以北至谷城皆以王彭越”。又《汉志》梁国自注“故秦砀郡,高帝五年为梁国”。则彭越之梁国只有秦砀郡之地。

楚国 《汉书•楚元王传》曰:“汉六年,既废楚王信,分其地为二国,立贾为荆王,交为楚王,王薛郡、东海、彭城三十六县。”则刘交之楚国辖薛、东海、彭城三郡。

荆国 《汉书•高帝纪》载高帝六年“以故东阳郡、鄣郡、吴郡五十三县立刘贾为荆王”。则刘贾之荆国领有东阳、鄣、吴三郡。

淮南国 《汉书•英布传》载高帝五年“(英)布遂剖符为淮南王,都六,九江、庐江、衡山、豫章郡皆属焉。”则高帝十年英布之淮南国辖有九江、庐江、衡山、豫章四郡。

新近出土的里耶秦简、岳麓书院藏秦简见有苍梧、洞庭两郡名,学者们已趋向于认定苍梧郡为长沙郡前身、洞庭郡为武陵郡前身。见陈伟:《秦苍梧、洞庭二郡刍论》,《历史研究》2003年第5期;周振鹤:《秦代洞庭苍梧两郡悬想》,《复旦学报》2005年第5期。

长沙国 史籍所载吴芮之长沙国疆域多有讹谬。后经周振鹤先生考证,此问题始渐明晰。据周先生的意见,吴芮初封之时,得故秦之武陵、长沙两郡。

表2-2 高帝十年汉中央及诸侯王国所辖郡目表

国名王名封域始封年月

汉刘邦内史、河东、河内、河南、南阳、南郡、巴郡、蜀郡、上郡、北地、陇西、汉中、上党、颍川、淮阳东郡、太原元年十月(项羽始封)

淮南英布九江、庐江、衡山、豫章四年七月

梁彭越砀郡五年正月

长沙吴臣武陵、长沙五年二月

燕卢绾广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年九月

楚刘交薛郡东海、彭城六年正月

齐刘肥胶东、胶西、临淄、济北、博阳、城阳、琅邪六年正月

荆刘贾东阳、鄣郡、吴郡六年正月

赵刘如意邯郸、恒山、河间、清河、云中、雁门、代郡九年正月

(二)各郡辖域范围

对《秦图》各郡辖域范围的考证,请参看谭其骧:《秦郡界址考》,收入《长水集》(上册),第13—21页。1996年版《中国历史地图集》“秦时期图组”又增补庐江、鄣两郡,两郡名目及郡域范围的确认,主要采纳周振鹤先生的意见(周振鹤:《关于〈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两项较大修改的说明》,《历史地理》第10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近十年来,学界出现许多研究秦代政区的专著和文章,代表性的成果有辛德勇:《秦三十六郡新考》(收入《秦汉政区与边界地理研究》);后晓荣:《秦代政区地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何慕:《秦代政区研究》。但这些研究基本着力于秦代郡目的考订,对秦郡界址范围鲜有涉及,特别是《秦代政区地理》一书,虽然附有多幅秦代政区图,但基本复制《中国历史地图集》。因此就秦代郡域范围而言,尚无人突破谭其骧先生的研究成果。《秦图》虽然没有明确的断代,但从图中绘出桂林、南海、象三郡以及西北边境以黄河为界来看,其所反映的行政区划显然是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平定岭南及蒙恬夺取“河南地”以后的情形。

在明确汉中央及各诸侯王国所辖郡目之后,接下来的工作是确定各郡的辖域范围。周振鹤先生的《西汉政区地理》已把西汉两百余年郡国级政区的演变过程系统而完整地揭示出来。本书即充分借鉴周先生的研究成果,利用《西汉政区地理》复原高帝十年的行政区划面貌。而在政区地图的具体绘制上,则以《中国历史地图集》“秦时期图组”(以下简称《秦图》)为基础,加以改绘。《秦图》对秦郡辖域范围有较为清楚的界定,再加上各图以实测地图为底图,并对秦代主要城邑有明确的定位,因此更利于高帝时期行政区划图的绘制。 《秦图》反映的行政区划是秦始皇三十三年以后的面貌, 距高帝十年仅有十七年。高帝时期,天下甫定,刘邦对行政区划改革甚小,基本延续了秦末的行政区划格局,故以《秦图》为基础绘制高帝时代的行政区划图是可行的。

有关高后元年汉中央直辖区域行政地理的复原,请参看拙作《高后元年汉中央直辖区域行政区划复原》,待刊。以下所引述《秩律》相关内容俱出自该文,不再一一注明。

另外,1983年湖北江陵出土的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记录了高后元年(前187年)汉中央直辖区域的行政建制。 高后元年与高帝十年仅相差十年,我们还可以根据《秩律》所记录的高后初年行政区划信息对高帝十年部分郡国的辖域范围进行修正。

(1)汉中央直辖十七郡

内史 郡域范围与《秦图》内史相同。据《秩律》,北界无栒邑。

《史记•匈奴列传》载秦末“诸侯畔秦,中国扰乱,诸秦所徙適戍边者皆复去,于是匈奴得宽,复稍度河南与中国界于故塞”。

北地郡 郡域范围与《秦图》北地郡相当,而无故塞以北之“河南地”。 据《秩律》,南界以甘泉山与内史分界。

上郡 郡域与《秦图》上郡基本相当,而无故塞以西之“河南地”。据《秩律》,北界至武都县。

陇西郡 郡域与《秦图》陇西郡基本相当,而无故塞以西之“河南地”。据《秩律》,东界有故道,南界有羌道。

蜀郡 据《秩律》,汉初蜀郡约当《秦图》蜀郡之西部地,其东界为今龙泉山脉。另《华阳国志•蜀志》载“高后六年,城僰道,开青衣”,则《汉志》犍为郡之僰道县地,本属蜀郡。高帝十年蜀郡之南界当在僰道。结合《秩律》可以发现,汉初之蜀郡是以岷江流域为基础设置。

又涪水上游之阴平、甸氐、刚氐三道之地,《秦图》标绘为“白马氐”,未属蜀郡。而《秩律》蜀郡辖县已见阴平道、甸氐道之名,可知汉初其地属汉。汉初未有开疆拓地之举,阴平道、甸氐道建制当承袭自秦代。《秦图》蜀郡北界当据《秩律》修正。

巴郡 郡域与《秦图》巴郡略同,西界至今龙泉山脉。

汉中郡 郡域与《秦图》汉中郡相当。西界无故道。

河东郡 郡域与《秦图》河东郡相当。据《秩律》,东界至濩泽。

上党郡 郡域与《秦图》上党郡相当。据《秩律》,西界至端氏,东界有太行山以东之涉、武安两县。

河内郡 郡域与《秦图》河内郡略同。据《秩律》,北部以漳水为界,有《秦图》邯郸郡南部之内黄、繁阳、馆陶、邺四县地。

河南郡 郡域与《秦图》河南郡略同。据《秩律》,东界有《秦图》砀郡西部之大梁、启封、陈留、圉四县地,另有东郡之酸枣县。

参见拙文《松柏汉墓35号木牍侯国问题初探》,《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2期。

南郡 郡域与《秦图》南郡略同。据《秩律》,南界有《秦图》武陵郡北部之孱陵,又有长沙郡北部之下隽县,郡域东北角有《汉志》江夏郡之轪县地。

南阳郡 郡域与《秦图》南阳郡略同。据《秩律》,东界有《汉志》汝南郡西部之西平、阳安、郎陵三县。

颍川郡 据《秩律》,汉初之颍川郡辖域与《秦图》颍川郡完全一致。

太原郡 郡域与《秦图》太原郡相当,而北界以恒山与代郡分界(见代郡)。

东郡 据《秩律》,汉初之东郡辖域约相当于《秦图》东郡之北部地,南界在东阿、鄄城、燕一线。

《秩律》东郡辖域与《秦图》东郡辖域差别较大,此现象乃与汉初的王国疆域调整有关。谭其骧先生已有解说,《秦郡界址考》曰:

谭其骧:《秦郡界址考》,载《长水集》(上册),第15页。

其后汉收项羽梁地东、砀二郡,自取东郡河、济之间以通齐,而以砀郡与东郡济、濮以左王彭越,都于济阴之定陶,济阴自是属梁,迄于梁孝王不改。后人以济阴为梁之分国,因谓秦属砀郡,未尝深考也。

由此看来,《秩律》所载东郡辖域虽与《秦图》有较大出入,但不能以《秦图》有误论之。

《秦图》之“陈郡”当更名为“淮阳郡”。见何慕:《秦代政区研究》,第43—46页。

淮阳郡 郡域南界与《秦图》陈郡相当。 据《秩律》,西界以安城、新息一线与南阳郡分界。北界以襄邑一、宁陵线与梁国分界(见梁国)。

见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第12页;甘肃简牍保护研究中心等编:《肩水金关汉简(壹)》,上海:中西书局,2011年。

《秦图》绘城父县于泗水郡,绘谯县、酂县于砀郡。但居延汉简、肩水金关汉简见有“淮阳郡城父”、“淮阳郡谯”、“淮阳郡赞”之名, 可证昭宣之际城父县、谯县、酂县尚属淮阳郡。城父、谯、酂三县改属沛郡当在宣帝元康三年复置淮阳国之时,故汉初淮阳郡东界在城父、酂一线。

(2)赵国所辖七郡

云中郡 郡域范围与《秦图》云中郡略同。据《秩律》,南界在南舆、曼柏一线与上郡分界,西界至西安阳,北界为阴山战国故塞。

辛德勇:《张家山汉简所示汉初西北隅边境解析》,收入《秦汉政区与边界地理研究》,第256—284页。辛德勇先生也留意到《绛侯周勃世家》的记载。辛先生转述了周振鹤先生的看法,认为高帝十一年刘邦析云中郡为云中、定襄两郡,故高帝十一年以后云中郡只辖七县。其实,定襄郡并非析置于云中郡。郑宗贤曾有简要辨析(见《国境之北:西汉云中郡的政区变迁蠡测》,《兴大历史学报》第21期,2009年,第107—133页)。而在笔者看来,定襄郡乃析置雁门郡设置,设置的时间约在元朔三、四年间。参见本编第七章第一节考述。《史记•匈奴列传》载文帝初:“匈奴日已骄,岁入边,杀略人民畜产甚多,云中、辽东最甚。”《史记•田叔列传》载文帝初“孟舒坐虏大入塞盗劫,云中尤甚”。阴山一带为汉中央直辖区域最接近匈奴的地带,很难想象在云中郡连年受到匈奴攻略的情况下,与之邻近的九原郡却没有留下任何遭受匈奴攻击的记载,可见当时没有九原郡。又《史记•卫将军列传》载武帝元朔元年“令车骑将军青出云中以西至高阙”,如当时有九原郡,当作出九原以西。

《秩律》中的几个县名于《秦图》属九原郡地域范围。辛德勇先生认为秦之九原郡于汉初并未罢废,《秩律》九原、西安阳、南舆、蔓柏、莫 、河阴、武都七县属九原郡,云中、咸阳、原阳、北舆、旗陵、武泉、沙陵七县属云中郡。 而周振鹤、晏昌贵二位先生均以为上述县邑属云中郡。对比两种看法,笔者更倾向于周、晏二位的观点。因为若九原郡、云中郡各辖七县,均不足一郡之规模况且。《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载高帝十一年周勃“定雁门郡十七县,云中郡十二县”,则汉初云中郡至少辖有十二县。 再看上述县名在《秩律》中的排序,均混杂在一起,无法区别出九原、云中两组。另据史籍,高帝六年刘邦“以云中、雁门、代郡五十三县立兄宜信侯喜为代王”,其意图是让刘喜为汉廷守边,如果当时有九原郡,刘邦为何要自领该郡?纵然刘邦领有九原郡,但在云中郡划属代国后,九原郡已被阻隔于代国之外,汉廷又如何对九原郡实施管辖?还有一,汉初阴山带为汉廷与匈奴反复争夺的地带,史籍所载汉初西北战事,多次提到云中郡,却从未出现九原郡。 结合这些疑点,笔者认为汉初无九原郡之建制。

朱郑勇:《西汉初期北部诸郡边界略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8年第2期。

雁门郡 郡域与《秦图》雁门郡略同。据朱郑勇考证,秦汉之际匈奴侵夺雁门郡地,武帝元朔年间以前,雁门郡北界在武州县附近。

代郡 郡域与《秦图》代郡略同。据朱郑勇考证,武帝以前代郡北界在高柳、延陵一线。

全祖望:《汉书地理志稽疑》卷六,第2614页。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一,第24页。国家文物局主编:《中国文物地图集•山西分册》,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2006年,第615页。高帝十一年诏有言“颇取山南太原之地益属代”,则太原郡北界恒山。《汉书》卷一《高帝纪》,第70页。

高帝十二年,刘邦封张平为卤侯(143)。《汉志》安定郡、代郡皆有卤县。全祖望以安定郡卤县当作张平封国所在。 但汉代关西不置侯国,全氏之说不足为据。钱大昕则倾向于代郡之卤县。 但代郡为边郡,亦不当置为侯国。今查代郡卤县故址,在山西省繁峙县大营镇小庄村北, 地处恒山山脉以南。秦代之代郡、太原郡当以恒山为界, 则卤县汉初属太原郡,可以封置侯国,钱大昕之说可从。《秦图》依据《汉志》将卤县地划入代郡,不妥,当修正以恒山为界。

恒山郡 郡域与《秦图》恒山郡相近,唯东南以大河旧渎(《山经》大河)为界。

邯郸郡 汉初邯郸郡北界与《秦图》邯郸郡相同。据《秩律》,汉初邯郸郡西界无涉、武安两县,南界以漳水与河内郡相接。邯郸郡之东界,《秦图》、《西汉政区地理》皆以为至大河,不确,当以大河旧渎一线与清河郡分界(见清河郡)。

关于汉初清河郡辖域范围之考订过程,笔者将另撰文叙述,此处暂列入考订后的结论。

清河郡 北界至《汉志》信都郡下博一、东昌、观津、修县线与河间郡分界。西界以大河旧渎与邯郸郡分界。南界在《汉志》魏郡斥丘、魏县一线。东界大河。

河间郡 汉初河间郡北界、西界以大河旧渎分别与广阳郡、恒山郡分界。南界至《汉志》乐乡、弓高一线与清河郡相接(见清河郡)。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地图十六,第77页。李启文:《西汉勃海郡初置领县考》,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编:《历史地理》第13辑。

另《汉志》勃海郡大河以南之东光、南皮、浮阳三县,周振鹤先生以为汉初属河间郡。 李启文则认为三县本属齐国,高帝末年因齐赵两国边界调整而划入赵国。 今按《史记•高祖本纪》载汉元年,项羽“封成安君陈余河间三县,居南皮”。又同书《项羽本纪》记此事曰:“陈馀弃将印去,不从入关,然(项羽)素闻其贤,有功于赵,闻其在南皮,故因环封三县。”上述记载可明确陈馀所封南皮三县皆为赵国河间郡地。以地望揆之,此三县应即大河以南之东光、南皮、浮阳。汉初河间郡有大河以南三县乃直接承袭自秦代,李先生所谓高帝末年齐赵边界调整之事并不存在。

(3)燕国所辖六郡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第69页。

汉初燕国所辖广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六郡,与《秦图》广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一致。

(4)齐国所辖七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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