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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作者:马孟龙 当前章节:6229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22:41

武帝太初元年侯国地理分布

武帝即位之初,继续奉行文景以来“休养生息”的施政方针,对外并无征伐之举。但自元朔年间开始,武帝致力于对外扩张。至元封年间,汉帝国周边政权几乎被全部消灭,武帝“兼并天下”的政治抱负已经实现。

《汉书•律历志》载元封七年十一月武帝下诏更元封七年为“新元年”。而根据辛德勇先生考证,新元年正式定名为太初元年,乃是在新元年五月《太初历》颁布之时。见辛德勇:《重谈中国古代以年号纪年的启用时间》,《文史》2009年第1期。

在帝国疆域空前广阔的背景下,武帝认为自己的功绩已经超越了前代帝王,于是在元封末年开始酝酿进行全面的国家制度改革。太初元年(前104年)夏,武帝下令“改正朔,易服色”,定年号为“太初”,同时对各项政治制度进行变革。 在汉武帝看来,他亲手缔造了一个空前繁盛的强大帝国,而太初元年正是帝国新生的标志。

汉武帝的“太初改制”在中国历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它标志着成熟的汉文化与汉制度的形成,特别是太初元年所建立的一套政治制度,被此后西汉历代帝王沿用。鉴于武帝太初年间在西汉历史上的特殊地位,本章将对太初元年的侯国分布进行复原,以展现该年的侯国地域分布特征,并分析太初年间侯国分布格局对汉末侯国分布格局的影响。

一、武帝太初元年行政区划

(一)武帝太初元年汉中央所辖郡目及王国数目

(1)汉中央直辖区域

有关酒泉、张掖两郡置年的表述,本章采纳的是陈梦家先生的意见。见陈梦家:《河西四郡的设置年代》,收入氏著《汉简缀述》,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

元朔至元封年间,汉帝国疆域急剧扩张,汉廷在新开拓的疆域内设置大量新郡。元朔二年,汉廷收复河南地,增置朔方、五原二郡。元鼎六年,汉廷于河西设张掖、酒泉二郡。 同年灭南越国,置南海、郁林、象、苍梧、合浦、儋耳、朱崖、交趾、九真、日南十郡。同时借灭亡南越之余威,复开西南夷,置牂柯、武都、汶山、沈黎、越雟五郡,元封二年又增开益州郡。元封三年,灭朝鲜及其附庸,置乐浪、真番、临屯、玄菟四郡。至此,汉廷共开置二十四初郡。

元鼎三年,汉武帝将关西与关东的分界由今晋陕黄河南流河道一线,整体东移至太行山一线,故本章所述关西诸郡,包括上党、太原、云中诸郡。

原汉帝国疆域内,同样有新郡设置。在关西地区,元朔四年析上郡地置西河郡。元鼎三年,分北地郡置安定郡,分陇西郡置天水郡,分右内史、河南、南阳三郡地置弘农郡。同年徙代王为清河王,更代国为太原郡。 太初元年,作为国家制度改革的一部分,汉廷改左内史为左冯翊,改右内史为右扶风、京兆尹。

《水经注疏》卷三,第234页。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第73页。郑宗贤:《国境之北:西汉云中郡的政区变迁蠡测》,《兴大历史学报》第21期,2009年,第107—133页。王国维亦认为定襄郡非高帝所置,但未说明定襄郡设置的具体时间。见《汉郡考》,收入《观堂集林》卷一二,王国维遗书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

这里谈一下定襄郡设置年代问题。定襄郡,《汉志》自注“高帝置”。《水经•河水注》言高帝六年置。 周振鹤先生结合《汉书•高帝纪》十一年诏书“代之云中以西为云中郡”的记载,推测该年汉廷析故云中郡西部置为新云中郡,东部地置为定襄郡,故定襄郡的设置在高帝十一年。 而台湾学者郑宗贤指出“代之云中以西为云中郡”一语指代不明,难以作为高帝十一年设置定襄郡的依据,综合各方记载,高帝时期似无定襄郡。 笔者基本赞同郑宗贤的看法,因为《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序文在描述高帝十二年五月以后的政区面貌时称:“自雁门、太原以东至辽阳,为燕、代国。”如当时有定襄郡,应称“定襄、太原以东”,此亦可证明高帝末年仍无定襄郡。 从定襄郡的地理位置来看,应是从雁门郡析置而来。检索史籍,可以发现武帝元朔年间之前从未出现过“定襄郡”。而《汉书•武帝纪》记载元朔三年夏,匈奴袭扰代地时,也仅提及代、雁门二郡。定襄郡之名首次出现,是《武帝纪》元朔四年“夏,匈奴入代、定襄、上郡,杀略数千人”。因而笔者推测,定襄郡的设置应在元朔三、四年间。元朔二年,汉廷因夺取河南郡而增置五原、朔方二郡,随后便开始对北疆的政区设置进行一系列调整。元朔三、四年间从雁门郡析置定襄郡,以及从上郡析置西河郡都应当是同时进行的政区调整。

综上所述,截至太初元年关西增置有西河、定襄、安定、天水、弘农、太原、京兆尹七郡。

在关东地区,元狩元年得济北国献地置泰山郡。次年,以衡山国、淮南国、江都国的废除为契机,更衡山国为江夏郡,更淮南国为九江郡。同时并庐江郡入鄣郡(元封二年,更鄣郡名为丹阳郡),于江北分庐江郡、衡山郡地置新庐江郡。元狩六年,析齐国为千乘、齐两郡,分沛郡、广陵郡两郡之地置临淮郡。元鼎三年,除常山国为郡,属汉。元鼎六年,灭南越国后,析桂阳郡西部地置零陵郡。同年,东平国除为大河郡。元封三年,除胶西国,属汉。故至太初元年,关东地区新增泰山、江夏、九江、庐江(新)、千乘、齐、临淮、常山、零陵、大河、胶西十一郡,并庐江(旧)、鄣二郡为丹阳郡,减清河郡,实增九郡。

太初元年,汉中央直辖区域当以元光五年四十九郡为基础,增二十四初郡、关西七郡、关东九郡,共八十九郡(表7-1)。

表7-1 武帝太初元年汉中央所辖郡目及王国名目表

汉中央直辖八十九郡京兆尹、右扶风、左冯翊、弘农、北地、安定、上郡西河、陇西、天水、蜀郡、广汉、巴郡、汉中、河东、上党、河内、河南、南郡、南阳、颍川、东郡、云中、代、雁门、定襄、魏、勃海、广平、泰山江夏、九江、庐江、千乘、齐、临淮、太原、常山零陵、大河、胶西涿、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北海、东莱、琅邪、平原济南、沛、东海、淮阳、汝南、会稽、丹阳、豫章、桂阳、武陵、济阴、陈留、山阳、犍为、朔方、五原、张掖、酒泉、南海、郁林、象、苍梧、合浦儋耳朱崖、交趾、九真、日、、南、牂柯、武都、汶山、沈黎、越雟、益州、浪、真番、临屯、玄菟

十八王国赵、中山、河间、广川、燕、淄川、胶东、城阳、济北、梁、楚、鲁、长沙、六安、清河、真定、广陵、泗水

(2)王国数目

元光五年共有二十一王国。元狩元年,除淮南、衡山二国。元狩二年,江都国除。同年新置六安国。元狩六年置广陵国。元鼎三年,徙代王为清河王,更常山国为真定国。元鼎四年,新置泗水国。元鼎六年,东平国除。元封元年,除齐国。元封三年,除胶西国。故太初元年王国数目当以元光五年二十一王国为基础,减齐、淮南、衡山、江都、代、常山、济东、胶西八王国,增六安、清河、真定、广陵、泗水五王国,共十八王国(表7-1)。

(二)各郡国辖域范围

现对元光五年至太初元年新置郡的辖域范围作以考订,同时对辖域范围存在变动的郡国进行说明。

(1)二十五初郡

朔方郡 元朔二年,汉廷收复河南地,置朔方郡,其辖域范围与《汉志》朔方郡相同。

国家文物局主编:《中国文物地图集•内蒙古自治区分册》,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2003年,第579页。

今伊克昭盟杭锦旗境内之霍洛柴登汉城遗址,《图集》标示为朔方郡修都县,此标绘有误。因该遗址出土有西汉“西河农令”铜印, 故此城必为西河郡属县。《图集》朔方郡与西河郡分界当修正为今库布齐沙漠一带。由此可知,朔方郡乃是以黄河沿岸数县设置。

五原郡 元朔二年,汉廷收复河南地,以故云中郡西部地、上郡北部地与部分新开拓的土地置五原郡。《汉书•武帝纪》载太初三年“遣光禄勋徐自为筑五原塞外列城,西北至卢朐”,则太初元年五原郡辖域范围与《汉志》五原郡略同,而无阴山战国故塞以北地。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第170—171页。

张掖郡 元鼎六年,汉廷于河西置张掖郡,其辖域西界焉支山,南界祁连山,东界大河。 张掖郡初置时之北界,周振鹤先生以为与《汉志》武威郡北界相同,此说不确。《史记•大宛列传》载太初三年“益发戍甲卒十八万,酒泉、张掖北,置居延、休屠以卫酒泉”,则太初三年方置休屠县。太初元年张掖郡北界当在《汉志》武威郡休屠县南。

酒泉郡 元鼎六年,汉廷于河西置酒泉郡,其辖域东界焉支山,南界祁连山,西界玉门关。《汉书•武帝纪》载太初三年强弩都尉陆博德始筑居延塞,则太初元年酒泉郡北界当在《汉志》会水县一带。

武都郡 元鼎六年,汉廷以陇西郡南部地及新开白马氐地置武都郡,辖域范围与《汉志》武都郡相同。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第139、150页。

周振鹤先生曾推测《汉志》广汉郡阴平、甸氐、刚氐三道为元鼎六年开白马氐所置,故三道武帝时期属武都郡,昭帝元凤年间改属广汉郡。 今按《秩律》蜀郡辖县已见阴平道、甸氐道之名,则三道之地武帝时期已属广汉郡管辖,非昭帝时由武都郡改属。故太初元年之武都郡并无《汉志》广汉郡西北地。

汶山、沈黎、越雟、牂柯四郡辖域考证。详见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第143—149页。

汶山郡 元鼎六年,汉廷以蜀郡北部地及新开冉駹夷地置汶山郡,辖域范围约为《汉志》蜀郡汶江、蚕陵、湔氐、广柔、緜虒五县地。

沈黎郡 元鼎六年,汉廷以蜀郡南部地及新开笮都夷地置沈黎郡,辖域范围约为《汉志》蜀郡青衣、严道、牦牛、徙四县地。

越雟郡 元鼎六年,汉廷以新开邛都夷地置越雟郡,辖域范围与《汉志》越雟郡相同。

牂柯郡 元鼎六年,汉廷灭且兰等小国,以所灭国之地与犍为郡南部地置牂柯郡,辖域范围与《汉志》牂柯郡略同,而无东部之毋敛县地。

汉灭昆明国时代不详,暂定于元封二年至元封六年之间。

益州郡 元封二年,汉廷灭滇国,置益州郡。后数年,复灭昆明国,并其地入益州郡。 太初元年益州郡辖域范围与《汉志》益州郡同。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第202—203页。

象郡 元鼎六年,汉廷灭南越国,置有象郡,其辖域范围相当于《汉志》郁林郡西部地,东界为大明山——都阳山一线,另有《汉志》牂柯郡毋敛县地。

郁林郡 郁林郡辖域范围约相当于《汉志》郁林郡东部,西以大明山—都阳山一线与象郡分界。

南海郡 苍梧郡 合浦郡 交趾郡 九真郡 日南郡 以上六郡自元鼎六年设置以来,辖域范围没有变化,与《汉志》六郡范围相同。

儋耳郡 朱崖郡 以上两郡辖域范围不明,只知儋耳郡辖有今海南岛西部,朱崖郡辖有今海南岛东部。

乐浪、真番、临屯、玄菟四郡辖域考证。详见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第206—216页。

乐浪郡 元封三年,汉廷灭朝鲜,于其地置乐浪郡,其辖域西界浿水,东界单单大岭,南界在屯有县南。

真番郡 元封三年,汉廷灭朝鲜,原朝鲜属国真番亦归附汉廷,汉廷于其地置真番郡,其辖域南至江华岛,东至单单大岭,北至带方、含资一线。

临屯郡 元封三年,汉廷灭朝鲜,原朝鲜属国临屯亦归附汉廷,汉廷于其地置临屯郡,其辖域相当于《汉志》乐浪郡单单大岭以东,而无北部之夭租县。

玄菟郡 元封三年,汉廷灭朝鲜,原朝鲜属国沃沮亦归附汉廷,汉廷于其地置玄菟郡,其辖域相当于《汉志》玄菟郡全境及乐浪郡夭租县地。

(2)关西诸郡

京兆尹 左冯翊 右扶风 太初元年,汉廷改左内史为左冯翊,改右内史为右扶风、京兆尹。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行政区自设置后,辖域范围未再变化,与《汉志》所载相同。

弘农郡 元鼎三年,汉廷析右内史、河南郡、南阳郡地置弘农郡,其辖域范围与《汉志》弘农郡相同。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第172—173页。

陇西郡 元朔二年,汉廷败匈奴,夺河南地,以黄河为塞,陇西郡辖域范围由此向西拓展。元鼎三年,汉廷分陇西郡东部地置天水郡。元鼎六年,汉廷又将陇西郡南部数县道划归新设置的武都郡。太初元年的陇西郡,其辖域与《汉志》陇西郡略同,另有《汉志》金城郡之白石、枹罕两县地, 北界为皋兰山、黄河一线。

天水郡 元鼎三年,汉廷分陇西郡东部地置天水郡,其辖域范围与《汉志》天水郡相当,另有《汉志》金城郡之金城、榆中两县地。

北地郡 元朔二年,汉廷夺取河南地,以黄河为塞,北地郡辖域范围由此向西拓展至贺兰山一线。元鼎三年,汉廷分北地郡西部地置安定郡。元鼎三年以后的北地郡,其辖域与《汉志》北地郡相同。

李新峰:《西汉西河郡西北边境考》,《文史》2005年第4辑。

《图集》北地郡昫衍、归德县间,有塞外地“斗入”郡境之内,此标绘方式乃是因误读《汉志》所致。 元朔二年之后,河南地皆为汉廷所辖,此斗入北地郡之塞外地当消除。

安定郡 元鼎三年,汉廷分北地郡西部地置安定郡,其辖域范围与《汉志》安定郡相同。

上郡 元朔二年,汉廷夺河南地,以黄河为塞,上郡辖域范围由此向西拓展。元朔四年,汉廷分上郡置西河郡。元朔四年之后的上郡,辖域范围与《汉志》上郡相同。

史念海:《新秦中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87年第1期。拙文:《昫衍抑或龟兹——宁夏盐池张家场古城考辨》,《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9年第4期。吴镇烽:《秦晋两省东汉画像石题记集释》,《考古与文物》2006年第1期。

《图集》绘上郡西界在今伊克昭盟乌审旗附近,此标绘有误。元朔二年以后,河南地皆为汉廷所辖。今内蒙古鄂托克旗以南地,皆为上郡辖域。 另外《图集》标绘北地郡昫衍县地,实际为上郡龟兹县。 又《图集》误将今秃尾河定为圜水。圜水应为今无定河,圜水沿岸之圜阴、圜阳、鸿门诸县皆在无定河流域,故上郡、西河郡分界应在无定河南。

西河郡 元朔四年,汉廷分上郡置西河郡,辖域范围与《汉志》西河郡相同。

史念海:《新秦中考》;李新峰:《西汉河西郡西北边境考》。参见拙文《西汉归德、中阳、西都地望新考》,《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

《图集》绘西河郡西界于今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西。此标绘方式有误,错误原因与前述上郡、北地郡划界不当之处相同,西河郡之西界应在今乌海市附近的黄河西岸。 另《图集》误将西河郡中阳、平周两县绘于黄河以东,两县应标绘在黄河以西, 西河郡东界南段应修正于今山西省中阳、孝义之间。

云中郡 元朔二年,汉廷收复河南地,将云中郡西部地划归新设置的五原郡。元朔二年至太初三年的云中郡,其辖域范围与《汉志》云中郡略同,而无阴山战国故塞以北地。

太原郡 元朔二年,武帝封代王子九人为列侯,九侯国由代国析出,别属上郡。元鼎三年,代王徙封清河,代国更为太原郡。元鼎三年以后的太原郡,其辖域范围与《汉志》太原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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