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书对景帝中五年侯国地域分布的复原,可知中五年至少有33个侯国分布在王国境内。 景帝中六年,王国境内的海阳(35)、张(141)、乘氏(240)、桓邑(241)四侯国废免,故该年王国境内至少有29个侯国(参见表1-2)。按照笔者的看法,汉廷会将这29个侯国从王国中迁出。受文献记载的限制,我们无法逐一复原这29个侯国迁徙的情况。不过,综合分析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还是可以找到一些侯国迁徙的线索。下面,笔者对某些侯国的地理变动予以考察,希望能够复原景帝“徙侯国出王国”的基本态势。
表1-2 景帝中六年各王国境内侯国名目
说明:本书已有考证的侯国,在其后标示“*”。
1.弓高侯国(204)
《水经注疏》卷一〇,第992页。中华书局点校本《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弓高侯条无“营陵”二字。《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弓高侯条《索隐》曰“《汉表》在营陵”(《史记》,第1005页),则司马贞所见唐本《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注记有“营陵”。另宋代庆元年间刻本《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亦有“营陵”二字(《國寶:漢書宋慶元本》,东京:朋友书店,1977年,第200页)。王先谦注弓高侯条曰:“此夺营陵二字。闽本、官本有。”(《汉书补注》卷五,第275页)可见清代某些版本的《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仍有“营陵”二字,中华书局点校本脱漏“营陵”,是不应有的失误。
文帝十六年,汉廷分封匈奴降臣韩颓当为弓高侯。弓高,《汉志》属河间国。《水经•浊漳水注》:“衡漳又东,迳弓高县故城北。汉文帝封韩王信之子韩隤当为侯国。” 据《水经注》,河间国之弓高即为韩颓当所封。但《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弓高侯条却注记县名“营陵”。 《汉志》北海郡有营陵县,根据《汉表》这一体例,弓高侯国当在北海郡营陵县境。对于《志》、《表》所载弓高侯国地望的分歧,前人曾给予多种解释。元人胡三省曰:
《资治通鉴》卷一六“汉景帝前三年”胡三省注,第524—525页。
韩王信之子颓当自匈奴中来归,封为弓高侯,《功臣表》:弓高属营陵;《地理志》:弓高属河间国。盖颓当受封于文帝之初,而河间国则三年所置,故《志》与《表》异。
胡三省以为,文帝分封弓高侯时尚无河间国,故初属营陵。景帝三年置河间国,弓高侯国转属河间。《志》、《表》之间的歧义是因隶属关系变化造成。今按,胡氏之说不得要领,营陵县地处北海郡,距河间国有数百里之遥,弓高侯国何以能够初属营陵,后转属数百里外的河间国?胡说显然有误。钱大昕对此有所察觉,另立新解: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二,第27页。
弓高。《索隐》云:“《汉表》在营陵。”案:《汉志》河间国有弓高县,《水经注》以为韩颓当所封也。营陵县属北海郡,疑《汉表》误。或河间别有营陵乡。
钱大昕提出两种可能。或是《表》注有误,或是河间国别有一处营陵。钱氏的两种解说没有举出任何理由,很难令人信服。相较而言,清末学者王荣商的看法更值得注意:
王荣商:《汉书补注》卷六,《二十四史订补》第二册,第1049页。
钱(大昕)说非也。弓高本河间国地,孝文十六年河间国废,故颓当封之。孝景二年复置河间国,因徙颓当于营陵,仍称弓高侯。故《志》在河间,《表》云营陵耳。武帝为胶东王时,颓当孙嫣与上学书相爱,亦以营陵近胶东故也。
王荣商提出《志》、《表》歧义是因弓高侯国迁徙所致,而弓高侯国迁徙又与“王国境内无侯国”之格局有关。王荣商可谓眼光独到,不过按照此说,文帝十六年已存在“王国境内无侯国”的格局。本书前面已经提到,该格局的出现不会早于景帝中四年,因此弓高侯国之迁徙不当在景帝二年初置河间国之时,而应当在中六年侯国制度发生变革之后。也就是说,景帝二年到中五年,弓高侯国仍在河间国境内。景帝末年,汉廷将弓高侯国从河间国迁出,重新安置于北海郡。《汉志》河间国之弓高当为韩颓当初封所在,《表》注“营陵”为弓高侯国迁徙后的方位。《志》、《表》之间的歧义是因弓高侯国迁徙造成。
2.南宫侯国(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