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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看中编第四章《文帝十一年侯国分布图》。

作者:马孟龙 当前章节:13383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22:41

通过对文帝四年所封十个齐王子侯国地望的考证,可以发现,除瓜丘侯国地望不详外,其余九侯国皆分布于济北郡、济南郡境内。 由此看来,瓜丘侯国亦当分布于济北郡或济南郡,笔者推测瓜丘侯国地处济南郡。因为第二代瓜丘侯刘偃曾参与七国之乱,景帝三年之时济北王刘志不与诸侯相谋,固国自守,若瓜丘侯国地处济北国,参与叛乱的难度较大。而当时的济南国则为叛国之一,其境内的菅、营平、杨丘三侯国皆参与了反叛,故瓜丘侯国地处济南郡(国)的可能性较大。

文帝八年,汉廷封淮南厉王四子为阜陵侯(198)、安阳侯(199)、周阳侯(200)、东城侯(201)。其中阜陵、东城《汉志》属九江郡,文帝八年两侯国可明确在九江郡境内。安阳侯国、周阳侯国地望则需作以考述。

钱大昕曰:“阳周,《淮南传》作‘周阳’,而《诸侯年表》及此表并作‘阳周’,误也。《汉表》亦作‘阳周’其误与此同。”(《廿二史考异》卷一,第17页)中华书局本《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记刘赐封号为“阳周”,此乃承袭清金陵局本之误。清人张文虎校刊金陵局本《史记•淮南衡山列传》曰:“阳周,各本作‘周阳’,《考证》据《惠景间侯者年表》、《汉书》表传改,下同。《志疑》说同。”(见张文虎《校刊史记集解索隐正义札记》卷五,第685页)见本编第四章第一节考述。

周阳(200) 周阳侯刘赐,《史表》、《汉表》皆误作“阳周侯”,当据《史记•淮南衡山列传》改正。 刘赐受封之周阳,文帝元年曾封予淮南王舅父赵兼,地处九江郡,为文帝二年所迁淮南国境内三侯邑之一。 文帝八年,刘赐受封之周阳侯国亦地处九江郡境内。

《水经注疏》卷三〇,第2499页。《汉书》卷二八《地理志》,第1563页。

安阳(199) 安阳侯刘勃,其封地不详。《水经•淮水注》曰:“淮水又东迳安阳县故城南……文帝八年,封淮南厉王子刘勃为侯国。” 《淮水注》所载之安阳县故城即《汉志》汝南郡之安阳侯国,此安阳侯国为王音之封国(740)。后世学者多根据《水经注》的记载,认为刘勃封国与王音封国同为一地。本文此前曾经提到,《水经注》对西汉侯国地理方位的记述,仅从地名着眼,并无文献依据,故仅根据《水经注》来判断刘勃封国方位是不可靠的。而且王音之安阳侯国仅以一千六百户始封,当为乡聚之地。文帝时期,列侯均为整县受封,故刘勃之安阳侯国与王音之安阳侯国显非一地。又东汉应劭注汝南郡安阳曰:“故江国,今江亭是”。 《淮水注》亦曰“(安阳故城)江国也,赢姓矣。今其地有江亭”。汉高祖分封功臣赵尧为江邑侯(112),景帝封苏嘉为江阳侯(222),二人封国即此地。由此可知汝南郡安阳在西汉初年仍称“江”。刘勃封国不可能在此。

《水经注疏》卷三二,第2671页。按今本作“安丰故城”,应为“安风故城”。今本常误“安风县”作“安丰县”,参见杨守敬《水经注疏》卷三〇《淮水注》“水出六安国安风县穷谷”(第2518页)、卷三二“泄水自濡谿迳安风县”(第2673页)疏证。《太平寰宇记》卷一二九,第2515页。徐少华:《〈中国历史地图集〉先秦汉晋若干地理补正》,收入氏著《荆楚历史地理与考古探研》,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387页。黄学超:《〈水经〉文本研究与地理考释》,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博士学位论文,2015年,第251页。

今按,郦道元《沘水注》注“安凤故城”曰:“俗名之曰安城矣”。 南北朝时期称安风县为安城。地名“安城”与“安阳”相通。又《太平寰宇记》光州固始县载“安阳山,在县东六十里,山顶与霍县分界。” 此安阳山即今河南省固始县陈集乡与安徽省霍邱县马店镇分界之“大山”。 安阳山在汉代地处安丰县(治今河南省固始县张老埠乡 )、安风县(治今安徽省寿县板桥乡安城村)交界,有可能即是因安阳县(安风县)西部界山而得名。故安阳侯国可能就是安风县的旧称。

在对文帝所封十四个王子侯国地望进行梳理后,我们发现文帝时代的王子侯国分封与惠帝、高后时代存在明显不同。惠帝、高后所封王子侯国皆在王国境内,而文帝分封的王子侯国都在汉郡境内,这是文帝王子侯国封置方式与前代的最大区别。不过,仔细分析文帝时代十四个王子侯国的地理方位,可以发现他们的地域分布仍带有明显的规律性,而且与本王国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齐王子侯国所分布的济北、济南二郡本为齐悼惠王辖域。而淮南王子侯国所处的九江郡亦为淮南厉王封国故地。这十四个王子侯国虽然封置于汉郡,但若从“王子侯国置于本王国境内”的角度来分析,文帝的王子侯国封置政策与惠帝、高后时代仍具有一致性。其实,高后八年汉廷分封赵王张敖之子张侈、张受之时,张氏赵国已不存,当时的赵国为吕禄之封地。因此严格地讲,信都、乐昌两王子侯国也是封置于本王国故地,可见“置王子侯国于本王国故地”的做法并非文帝的首创。

文帝八年,汉廷分封淮南王子侯国之时,淮南国已废除,故四侯国只能置于淮南国故地。而文帝四年,汉廷分封齐王子侯国之时,齐国尚存。若严格遵照“王子侯国封置于本王国境内”方针行事,这十个王子侯国应当封置在齐国境内。显然,文帝对齐王子侯国的地域择取还存在着另外的考虑。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载,仓公在供职杨虚侯国期间,多次前往齐国,为齐王、齐王子、齐王太后、齐侍御史、齐郎中令、齐中御府长、齐中尉等人诊治疾病,可见齐王子侯国与齐国联系紧密,并未受到济北郡的监控。

对于文帝所封齐王子侯国皆分布于济北郡、济南郡的现象,陈苏镇先生曾有留意。陈先生认为,文帝此举带有瓦解齐国宗室势力的用意,齐王子侯国分封后“悼惠十子和驷均应当都离开了齐国国都,居住在各自的封邑,从而落入汉朝济北、济南二郡的监视和控制之下。失去他们的辅佐和支持,年幼的齐文王当然不能有任何作为”。陈先生的看法虽不无道理,但仍存在许多疑问,如果文帝此举是为了瓦解齐国宗室势力,并对齐王子实施监控,那么把他们分封在远离齐国的地方岂不是更安全?济北、济南二郡与齐国相邻,把齐王子分封在这里,并不能有效断绝齐王子侯国与齐国的联系, 显然所谓“瓦解齐国宗室势力”的看法不能很好地解释文帝分封齐王子侯国于济北郡、济南郡的意图。

要想深入理解文帝在济北郡、济南郡封置齐王子侯国的用意,应当结合文帝初年汉中央直辖区域与王国区域的地域分布格局来看待问题。

刘邦立汉以后,重建封建体系,把关东大部分地区划定为王国封域。至高帝末年,关东地区逐渐形成一条相对稳定的郡国分界。高帝、惠帝、高后时代,虽然王国时有废置,但汉廷始终维系着这条郡国分界,从不对界限外的地区实行直接管辖。

文帝三年,济北王刘兴居反叛国除。济北国位于关东郡国分界以外,若按照高帝的王国政策,济北国除后,文帝或应另立济北王,或应将济北国地还之齐国。但文帝并未如此行事,而是将济北国所辖之济北、济南二郡收归中央直辖。这是高帝末年以来,汉廷首次打破郡国分界,对齐国故郡实施直接管辖。文帝即位之初,各诸侯王国中以济北、城阳、齐为代表的“三齐”势力最为强大。文帝把济北国地收归中央,不仅打破了高帝以来相对森严的郡国分界,同时也是对齐系诸侯王国利益的严重损害。文帝即位之初,极力争取诸侯王支持,对抗长安功臣集团。在此背景下,文帝收夺济北国地的做法显然不利于团结诸侯王,文帝还需要采取其他方法来消除此事对诸侯王的影响。

就在济北国废除后的第二年,文帝一次性在济北国故地分封了十个齐王子侯国,这不禁让人联想到此事与济北国的废除存在某种关联。而事实上,在贾谊的奏策中已经透露出文帝封建齐王子侯国的深层用意。《新书•五美》曰:

阎振益、钟夏:《新书校注》卷二,第67页。

诸侯之地其削颇入汉者,为徙其侯国及封其子孙于彼也,所以数偿之。故一寸之地,一人之众,天子无所利焉,诚以定治而已,故天下咸知陛下之廉。

《新书•五美》载有“栈奇、启章之计不萌”,此即文帝六年棘蒲侯太子柴奇、士伍开章谋反之事。陈苏镇先生指出,“贾谊此疏作于文帝六年之后,所言是文帝已经在齐国实行过的办法”。笔者看法略有不同。从《新书》各篇章构成来看,常有同样的献策内容分见于不同篇章的现象。就《五美》的记述来看,“徙其侯国及封其子孙于彼也”为贾谊献策的主要内容,而不是对文帝政策的复述。《五美》篇虽作于文帝六年之后,但有关封置诸侯王子的一系列建议应是贾谊在重述自己之前的主张。

贾谊建议文帝将削夺诸侯王之地用来徙置王国境内的侯国和分封诸侯王子孙。这样一来,汉廷既得削藩之实,又无贪地之名,可谓两全其美。明确了贾谊的上述想法,则文帝在济北郡、济南郡封置齐王子侯国显然是对贾谊奏策的实践。 文帝虽然收夺了济北、济南二郡,却把两郡规划为侯国封置区,用来封置齐王子侯国,这样便可向天下展示自己并无贪图王国土地之心。文帝此举无疑可以缓和围绕济北国处置问题而引发的汉廷与诸侯王之间的矛盾。

文帝八年,汉廷在九江郡封置四个淮南王子侯国,显然是把在济北国故地实施的政策继续推行于淮南国故地。陈苏镇先生因为对周阳、安阳侯国定位有误,从而认为文帝在齐国的做法并未推行于淮南国。这样的看法,应当得到修正。

综上所述,文帝时代的王子侯国分封仍带有很强的地域特征,王子侯国皆封置于王国削地和王国故地。这是文帝时代王子侯国地域分布的新动向。文帝的王子侯国封置政策虽然与惠帝、高后略有差别,但就“王子侯国置于本王国境内”的方针而言,文帝的做法可以看作是对前代政策的灵活运用。而利用封置王子侯国来缓和汉廷与诸侯王之间的关系,才是文帝调整王子侯国封置政策的根本目的。我们只有把文帝的王子侯国封置政策放在汉廷、王国力量博弈的背景下作以考察,方能折射出其特殊的时代意义。

三、景帝时代王子侯国地理分布

景帝时代的王子侯国分封是否存在地域特征?对此问题,陈苏镇先生持否定态度。他指出文帝八年所封淮南王子侯国散布于上郡、汝南郡、九江郡,地域特征已不明显。景帝元年所封楚王子侯国,有置于齐国者,有置于梁国者,自然也无地域特征可寻。笔者在前一节已经提到,文帝八年封置淮南王子侯国皆在九江郡,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那么,景帝封置王子侯国是否也存在地域特征呢?让我们先对景帝所封王子侯国的地理方位进行梳理。

景帝元年,汉廷封置四个楚王子侯国:

见《史记•孝景本纪》“立楚元王子平陆侯礼为楚王”条《索隐》引韦昭语,《正义》引应劭语。胡三省说见《资治通鉴》卷一五,全祖望说见《汉书地理志稽疑》卷六,梁玉绳说见《史记志疑》卷一二。见中编第二章第一节薛郡辖域范围考述。另《水经•渠水注》载刘礼之封国地处西汉陈留郡尉氏县境。此乃误定淮阳王子刘宪之平陆侯国为刘礼封国,本书上编第二章第一节已有考述。

平陆(210) 景帝元年,汉廷封楚元王子刘礼为平陆侯。《汉志》西河郡、东平国皆有平陆。应劭、韦昭以为刘礼封国即西河郡平陆。 此说不可信。《汉志》西河郡之平陆虽地望不详,但据《秩律》可知平陆汉初为上郡属县。上郡属关西地区,西汉历来不置侯国于关西。刘礼之封国当为《汉志》东平国之平陆。元人胡三省即主此说,清人全祖望、梁玉绳从之。 今对照汉初行政区划,《汉志》东平国之平陆景帝初年为薛郡辖县, 故平陆侯国初封之时地处楚国薛郡境内。

休(211) 景帝元年,汉廷封楚元王子刘富为休侯。休,《汉志》无。梁玉绳对休侯国地望曾有考辨:

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一二,第636页。

休,乡名,即孟子去齐居休之地。《四书释地续》曰:“故休城在今兖州府滕县北十五里。”《方舆纪要》言:“在滕县西二十五里。”

国家文物局主编:《中国文物地图集•山东分册》(下册),第193页。

今按,休城遗址位于今山东省滕州市大坞镇休城村, 其地汉初位于楚国薛郡境内。

王先谦:《荀子集解》卷四,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18页。金履祥:《孟子集注考证》卷四,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沈犹(212) 景帝元年,汉廷封楚元王子刘岁为沈犹侯。沈犹,《汉志》无,地不详。但《荀子•效儒》载“仲尼将为司寇,沈犹氏不敢朝饮其羊”,杨倞注曰:“鲁人。《孔子家语》曰:‘沈犹氏常朝饮其羊以诈市人。’” 又《孟子•离娄下》载有沈犹行,为曾子弟子。金履详注曰:“鲁人。盖鲁旧有沈犹氏也。” 鲁之沈犹氏当以地为氏,则鲁国有城邑名为沈犹。东周鲁国辖域皆在汉初之薛郡境内,若刘岁确以沈犹县为封邑,则其地在楚国薛郡境内。

郦道元《水经•济水注》即作此解。后世学者多采此说,陈苏镇先生亦从之,故谓景帝所封楚王子侯国,有置于梁国者。

宛朐(213) 景帝元年,汉廷封楚元王子刘执为宛朐侯。《汉志》济阴郡有冤句县,《史记•靳歙列传》“书作宛朐”,故学者多将此地定为刘执封邑所在。 可是济阴郡冤句县景帝时为梁国封域,楚王子侯国何以封置于梁国?王恢对“济阴说”有所怀疑:

王恢:《汉王国与侯国之演变》,第264页。笔者按,王恢谓阳都侯(27)参与七国之乱的说法有误。阳都侯景帝二年因罪免,非景帝三年“反诛”。

冤句其时为梁孝王地,不得分封楚元王子。吴楚反,亚夫据昌邑,未闻近在冤句有何行动,疑“宛”字误衍,盖东海之朐县,今江苏东海县,故得与下相、纪、高陵、魏其、辟阳、昌、阳都及缾诸侯响应反矣。

《汉书》卷五《景帝纪》,第143页。此处所说的楚元王子刘艺即刘执。《汉书•王子侯表》宛朐侯刘执条,颜师古注曰:“执,音艺。”徐州博物馆:《徐州西汉宛朐侯刘埶墓》,《文物》1997年第2期。

王恢所言极是。景帝三年,刘执因参与七国之乱而被汉廷诛杀,查对因七国之乱而废免的十余个侯国地理方位,除宛朐地望不详外,其余侯国全部地处叛国境内。七国之乱爆发时,梁孝王抵抗最为坚决,如果刘执的封国在梁国境内,刘执很难有所作为。七国之乱平定后,景帝曾下诏曰:“楚元王子艺等与濞等为逆,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污宗室。” 可见,刘执与刘濞同为反叛元凶,并非只是一个在梁国境内策应叛军的小角色。又刘执死后,葬在楚都彭城,其墓葬于20世纪90年代被发现。 以上种种迹象说明,七国之乱爆发时,刘执身处楚都彭城,其封国自然在楚国境内。

李银德:《徐州出土西汉印章与封泥概述》,中国印学博物馆编:《青泥遗珍——战国秦汉封泥文字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杭州:西泠印社,2011年。《水经注疏》卷八,第725页。见中编第二章第一节薛郡辖域范围考述。

王恢认为刘执的封国为东海郡朐县,此说不确。因为东海郡在景帝六年以前,为不封置侯国的地区。另目前徐州已出土有西汉楚国官印“朐之左尉”、“朐之右尉”,封泥“宛朐邑印”, 可知朐与宛朐绝非一地。刘执之宛朐侯国所在,当另作他解。《汉志》东郡寿良县自注“有朐城”。《水经•济水注》曰:“济水又北,迳须朐城西。城临侧济水,故须朐国也。……《地理志》曰:寿良西北有朐城者是也。” 据此,西汉寿良县境内有朐城,为故朐国地约在今梁山县小安山镇东部。此地距刘礼之平陆侯国甚近,或与刘执之宛朐侯国有关。寿良汉初属薛郡, 若笔者以上推测不误,宛朐侯国初封之时地处楚国薛郡境内。

高后二年封楚元王子刘郢客为上邳侯,其封国同在薛郡。景帝三年以前,楚王子侯国皆封置于薛郡,这一现象颇值得注意。

根据以上考证,景帝元年所封四个楚王子侯国皆位于楚国薛郡境内。 景帝三年,汉廷复封楚元王子二人为列侯:

《水经注疏》卷三十,第2545页。《水经注疏》卷二十三,第1982—1983页。

红(211) 景帝三年四月,汉廷复封故休侯刘富为红侯。《汉志》沛郡有虹县,即其封国所在。《中国历史地图集》定汉代虹县于今安徽省五河县西,主要依据《元和郡县志》泗州虹县为汉旧县的说法。不过,这个虹县最早只能追溯至南北朝时期的“虹城”。《水经•淮水注》曾载录此虹城,却未提及此城为汉代虹县。 而《获水注》称“获水又东历洪沟东注,……《春秋•昭公八年》,秋,蒐于红。杜预曰:沛国萧县西有红亭,即《地理志》之虹县也。景帝三年,封楚元王子富为侯国,王莽之所谓贡矣”, 明确提到萧县西之红亭才是汉代虹县所在,也是刘富的封国。郦道元称萧县红亭为汉代虹县,对淮水的虹城不置一词,应当另有依据。故汉代虹县应定位在今安徽省萧县西,刘富分封时地处楚国境内。今萧县西部有洪河,即《获水注》之“洪沟”,虹县约在今萧县张庄寨镇附近。

参见徐少华:《周代南土历史地理与文化》第二章第一节,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268页。

棘乐(216) 景帝三年八月,汉廷封楚元王子刘调为棘乐侯。棘乐,《汉志》无,地望不详。《左传•昭公四年》“吴伐楚,入棘栎、麻”之“棘栎”当与刘调之棘乐侯国有关。关于棘栎所在,历代治《左传》者众说纷纭。今按楚灵王时代(相当于鲁昭公在位前期)之吴楚战事,多集中在淮北一带, 故棘乐侯国与红侯国同处楚国的可能性较大。

景帝中五年,汉廷封梁孝王二子为列侯:

乘氏(240) 景帝中五年五月,汉廷封梁孝王子刘买为乘氏侯。乘氏,《汉志》属济阴郡。济阴郡乃景帝中六年析梁国设置,故乘氏侯国初封时地处梁国境内。

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一二《惠景间侯者年表》,第650页。

桓邑(241) 景帝中五年五月,汉廷封梁孝王子刘明为桓邑侯。桓邑,《汉志》无载,《汉书•文三王传》记作垣邑侯,《汉志》陈留郡有长垣县,梁玉绳以为此长垣即刘明封邑所在, 梁氏之说可以信从。陈留郡同为景帝中六年析梁国设置,故桓邑侯国亦地处梁国境内。

在对景帝所分封的八个王子侯国地理方位进行清理后,不难发现景帝元年、中五年所封楚王子侯国、梁王子侯国皆地处本王国境内。景帝三年所封楚王子侯国虽然地处沛郡,但沛郡本为楚国属地,景帝三年由楚国析置。景帝在分封王子侯国时,综合采用了“置王子侯国于本王国”和“置王子侯国于王国削地”两种方式。这表明惠帝、高后、文帝时代的王子侯国封置政策在景帝时代仍被继续执行。“王子侯国置于本王国境内”方针的贯彻执行,使景帝时代的王子侯国分布仍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有关景帝封置王子侯国不存在地域考虑的看法是不准确的。

结语

在本章,笔者对惠帝、高后、文帝、景帝所封王子侯国的地理方位进行全面清理,发现武帝以前的王子侯国封置存在鲜明的地域特征。“王子侯国置于本王国境内”是汉初侯国封置政策的基本原则。文帝时代的王子侯国虽然封置于汉郡,但这些汉郡皆为王国削地,故文帝的王子侯国封置政策可以视为对既有政策的灵活运用,其本身与“王子侯国置于本王国境内”的方针并不矛盾。

汉初的王子侯国封置政策决定了王子侯国只能封置于本王国境内(或王国削地),而在景帝中六年“王国境内不置侯国”制度产生后,王子侯国封置政策便无法继续执行。从景帝中六年(前144年)到武帝元光五年(前130年)的十五年间,汉廷再未分封王子侯,这一局面直到“推恩法”的出现才得以改观。可见,当新制定的侯国封置政策与既有的王子侯国封置政策相冲突时,景帝会选择放弃王子封侯制度来保障新制度的执行。

武帝元光年间,由于汉廷废止了王子封侯制度,使得诸侯王子无寸土之封。从元光六年开始,武帝重新封置王子侯国,但要求新建的王子侯国必须别属汉郡,这也成为日后“推恩法”的制度渊源。前人多以为“分裂王国土地封置王子侯国,别属汉郡”为武帝独创的侯国封置制度,而当我们对汉初侯国封置政策有所了解后,可以发现“推恩法”自有制度渊源。推恩法所规定“王子侯国裂王国地分封”乃承继自汉初“王子侯国置于本王国境内”的方针,而“王子侯国别属汉郡”则是出于保障“王国境内不置侯国”制度的需要。推恩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把看似无法调和的“王子侯国置于本王国境内”和“王国境内不置侯国”两项制度有机地融合起来,在不破坏西汉侯国封置体系的前提下,达到了削弱诸侯王国实力和封建诸侯王子的双重目的。正是由于这项制度满足了各方的利益诉求,才使其成为西汉的基本国策,为后世奉行。

附一

长沙王子侯国迁徙考

《汉书•王子侯表》记载,元朔五年武帝分封长沙定王子刘买为舂陵侯(413),舂陵侯世代沿袭,直至王莽败绝。至于舂陵侯国所在,《汉志》记载为南阳郡。根据推恩令,长沙王子当裂长沙国地分封,故舂陵侯国应在长沙国附近。南阳郡远离长沙国,长沙王子侯国何以远封至南阳郡?所幸《后汉书•城阳恭王祉传》保存了舂陵侯国的沿革,使我们得以了解这一现象背后的缘由,《传》曰:

《后汉书》卷一四,第560页。

(刘)敞曾祖父节侯买,以长沙定王子封于零道之舂陵乡,为舂陵侯。买卒,子戴侯熊渠嗣。熊渠卒,子考侯仁嗣。仁以舂陵地势下湿,山林毒气,上书求减邑内徙。元帝初元四年,徙封南阳之白水乡,犹以舂陵为国名。

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古地图即见有舂陵,可证舂陵确为长沙国地。零陵郡乃元鼎六年析桂阳郡置,故元朔五年至元鼎五年,舂陵侯国隶属桂阳郡管辖。

原来,刘买受封之舂陵,确实在长沙国境内。 舂陵侯国分封后,别属零陵郡。 初元四年,舂陵侯刘仁因舂陵“地势下湿,山林毒气”,请求减邑内徙,元帝从其所请,将舂陵侯国迁徙到南阳郡安置,故舂陵侯国见载于《汉志》南阳郡。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第124页。

与舂陵侯国相类似,长沙王子侯国安众(361)、叶(362)同样见载于《汉志》南阳郡。周振鹤先生推测:“汉代大约有一套侯国迁徙之规定,惜不得其详。舂陵侯国迁南阳乃是以减邑为条件,其他侯国亦可能仿此。安众、叶两侯国《志》皆南阳,其原因当与舂陵同。” 《汉志》长沙王子侯国安众、叶同处南阳郡,这一现象暗示我们,长沙王子侯国迁徙并非舂陵一例。元光六年至元始二年,汉廷先后分封21个长沙王子侯国。除安众、叶、舂陵以外一,是否还有长沙王子侯国发生过迁徙?让我们逐考察长沙王子侯国的封置情况。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江西莲花罗汉山西汉安成侯墓》,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安福县志编纂委员会:《安福县志》,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5年。

安城(261) 元光六年长沙定王刘发薨,武帝封长沙定王子刘苍为安城侯。《汉志》安城属长沙国,而《汉表》注“豫章”。从安城的地望来看,安城侯国分封后,当别属豫章郡。安城侯传三代,宣帝五凤四年废。最近江西省文物工作者在莲花县升坊镇麻石村罗汉山发现了西汉安城侯墓地。 可见安城侯国并未迁徙,而一直归属豫章郡管辖。以往认为西汉安成县在今江西省安福县严田乡, 但是此地距离安城侯墓过远,显然不可信。基于安城侯墓的方位,汉代安成县应在今莲花县城区附近。

既然安城侯国别属豫章郡,那么《汉志》安城县为何列在长沙国下?周振鹤先生已注意到这个问题,他说: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第127页。

《汉志》长沙国领临湘等十三县,其中之安城、容陵、攸、茶陵四县本以长沙王子侯国别属汉郡,何以仍属长沙?颇疑成帝元延末年之长沙只应有九县之地。

周振鹤先生在《西汉长沙国封域变迁考》中曾提到安城、容陵、攸、茶陵四县可能在初元二年(笔者按:应为元年),长沙国除时回属(载《文物集刊》第2辑,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年)。但在随后发表的《西汉诸侯王国封域变迁考(下)》和《西汉政区地理》中,周先生放弃了这一说法。参见中编第一章第一节考述。

周先生倾向于《汉志》记载有误。而笔者不这么认为。细查长沙国沿革,初元元年长沙炀王刘旦薨,无后,国除为郡。这时安城、容陵、攸、荼陵四侯国均已废除,故四县当于该年回属长沙郡。 初元四年,元帝以长沙郡置为王国,分封刘旦弟刘宗,元帝并未对长沙郡地进行调整,故初元四年之后的长沙国辖有安城、容陵、攸、荼陵四县。这一现象与五凤三年中山国除时,故中山王子侯国陆城、薪处、安险三地回属中山郡的情况极为类似。

宜春(262) 元光六年,武帝封长沙定王子刘成为宜春侯。《汉志》宜春属豫章,知该侯国分封后别属豫章郡。刘成在位十七年,元鼎五年因酎金免。宜春侯国发生迁徙的可能性较小。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第123页。

句容(263) 元光六年,武帝封长沙定王子刘党为句容侯,次年薨。《汉志》句容属丹阳郡,而《汉表》下注“会稽”。句容县在丹阳、会稽两郡交界,疑班昭编《汉表》时,见到过会稽郡辖句容县的西汉行政文书,故将句容注记为“会稽”。句容县远离长沙国,封置长沙王子于吴地,并不符合当时的王子侯国封置制度,故周振鹤先生怀疑句容侯国曾有迁徙。 然而句容侯国仅短暂存在一年,迁徙的可能性较小。而王荣商则提出另外一种解释:

王荣商:《汉书补注》卷五,第1032页。

句容,江都国地,与秣陵、湖孰侧近连接,长沙王子不当封之。疑江都易王子所封也。《表》云“会稽”者,句容既为侯国,不得仍隶江都,故改隶会稽耳。

楯身智志:《西汉推恩令再考》,未刊稿。

句容县与江都国地域相近,王氏的解说具有一定合理性。然而楯身智志先生已指出,元光五年至元朔元年,推恩令尚未施行,当时的王子侯国皆是在本国诸侯王薨后,由朝廷分封。 元光六年,江都易王刘非仍健在,朝廷不可能预先分封江都易王子,所以王荣商的推论并不能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同时封置的长沙定王子刘党之容陵侯国,《史表》误记为“句陵”。句容、句陵、容陵三个地名的同时出现,使笔者怀疑“句容”是“句陵”、“容陵”两地名混淆后的结果,或许刘党的封国应作“句陵”,为长沙国属县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长沙国也存在一。个句容县的可能,毕竟当时异地同名的现象也很常见。之前所述,刘党之封国仅存在一年,迁徙他地的可能性较小。该侯国封置后,当改属豫章郡。

容陵(264) 元光六年,武帝封长沙定王子刘福为容陵侯,元鼎五年因酎金免。《汉志》容陵属长沙国。就容陵的地理方位来看,容陵侯国分封后当别属豫章郡。元鼎五年容陵侯国除国为县,仍属豫章郡。初元元年,长沙国除,容陵县回属长沙郡(与安城相同)。容陵侯国分封后,未曾发生迁徙。

路陵(357)元朔四年,武帝封长沙定王子刘童为路陵侯,元狩二年因罪自杀。路陵,《汉志》无,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宝庆府》曰: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八一,第3809页。《史表》作“洛陵侯”。

邵阳县。附郭。汉置昭陵县,属长沙国。武帝封长沙定王子重为洛阳侯。《括地志》云:“即昭陵也。”

钱大昭:《汉书辨疑》卷四,第50页。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一四,第719页。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第22—23页。

根据顾祖禹的说法,路陵侯国即《汉志》长沙国之昭陵县。钱大昭曰:“(路陵)疑昭陵之误。昭陵,长沙县。” 梁玉绳亦从此说。 今按,顾、钱、梁之说不足据。昭陵县地望在资水沿岸,其上游还有夫夷、都梁两县。 夫夷、都梁于元朔五年分封长沙王子,知两县本为长沙国地。若元朔四年昭陵已别属他郡,长沙国将如何管辖夫夷、都梁两县?笔者以为,王恢的看法值得注意:

王恢:《汉王国与侯国之演变》,第282页。

按:《水经》“资水出零陵郡都梁县路山”,山在今湖南武冈县西南百里,路陵疑在武冈境;元朔五年又封长沙定王子于都梁,境相接也。

查《中国历史地图集》,路山在都梁县南。从元朔四年先置路陵侯国,次年复置都梁侯国来看,王恢的看法十分合理。路陵侯国当在路山附近,《水经•资水注》曰:

《水经注疏》卷三八,第3111—3112页。

资水出武陵郡无阳县界唐糺山,盖路山之别名也,谓之大溪水。东北迳邵陵郡武冈县南,县分都梁之所置也。县左右二冈对峙,重岨齐秀,间可二里,旧传后汉伐五溪蛮,蛮保此冈,故曰武冈,县即其称焉。大溪迳建兴县南,又迳都梁县南。

国家文物局主编:《中国文物地图集•湖南分册》,长沙:湖南地图出版社,1997年,第2张98修页桂。:《〈水经注〉洞庭湖水系校注与复原(下篇)》,收入作者论文集《龚江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62—163页。

《中国历史地图集》将汉代都梁县定位于武冈县城东,此地恰有一座古城遗址,当地文物部门登记为“都梁侯国故城”。 但据《资水注》,都梁县地处南朝建兴县(今洞口县高沙镇八房头村)下游。《中国历史地图集》、武冈县文物部门的定位显然源自《读史方舆纪要》“都梁城,(武冈)州东五里”。《纪要》这一记载已被张修桂先生证明有误。 武冈县东之古城应该就是《资水注》提到武冈县。《文物地图集》提到该古城遗址采集有汉代陶片,笔者推测古城可能与汉代路陵侯国有关。路陵侯国废除后并入都梁县,西晋又从都梁县分置为武冈县。元朔四年路陵侯国分封后,别属桂阳郡。

《汉表》路陵侯条下注“南阳”,说明路陵侯国地处南阳郡。显然,路陵侯国与舂陵、安众、叶三侯国一样,分封后曾发生迁徙。王荣商曰:

王荣商:《汉书补注》卷五,第1034页。

长沙侯国不应远隶南阳。此(指路陵侯—笔者按)及攸舆侯皆注云南阳,而安众、叶平又皆南阳之地。岂同日内徙耶?

周振鹤先生也有类似的看法,见《西汉长沙国封域变迁考》。

王氏之说得其要旨, 唯路陵侯国徙封之年不可考。

攸舆(358) 元朔四年,武帝封长沙定王子刘则为攸舆侯,太初元年因罪被杀。《水经•洣水注》:

《水经注疏》卷三九,第3221页。

(攸水)西北流迳攸县北,县北带攸溪,盖即溪以名县也。汉武帝元朔四年,封长沙定王子则为攸舆侯,即《地理志》所谓攸县者也。

据此,攸舆侯国即《汉志》长沙国攸县。故《史表》攸舆侯条《索隐》曰:“今长沙有攸县,本名攸舆。”

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一四,第719页。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第123页。

《汉表》攸舆侯条下注“南阳”,梁玉绳以为《表》注有误, 周振鹤先生则认为“南阳”为“桂阳”之误, 二人之说均不确。《表》注“南阳”,说明该侯国后迁徙至南阳郡。攸舆侯国初封当别属豫章郡,迁往南阳郡后,原攸舆恢复为县。初元元年,与安城、容陵、茶陵三县一并回属长沙郡。

荼陵(359) 元朔四年,武帝封长沙定王子刘䜣为荼陵侯,太初元年除。《汉志》荼陵属长沙国,《汉表》注“桂阳”,初封别属桂阳郡,初元元年回属长沙郡。

建成(360) 元朔四年,武帝封长沙定王子刘拾为建成侯,元鼎二年除。《汉志》建成属豫章郡。今本《汉表》建成侯条无下注郡名,而《史表》建成侯条《索隐》曰:“《表》在豫章。”知今本《汉表》脱漏“豫章”。建成侯国分封后,别属豫章郡。

罗福颐:《秦汉南北朝官印征存》,第57页。此印文原误释作“茅阳邑长”,施谢捷先生已作订正。见《〈秦汉南北朝官印征存〉释文订补》,《文教资料》1995年第2期。

叶(362) 元朔四年,武帝封长沙定王子刘嘉为叶侯,元鼎五年除。《汉志》叶属南阳郡,前面曾引述周振鹤先生的观点,南阳郡之叶侯国乃由长沙迁置而来。今按,《待时轩印存》著录有一方西汉滑石印“叶阳邑长”。 滑石官印是湖南地区西汉墓葬特有的随葬物,可证西汉长沙国确有“叶(阳)”县,即刘嘉初封之地。

安众(361)、舂陵(413) 以上两侯国分封后别属桂阳郡,后迁徙至南阳郡,与叶侯国建置沿革相同。

安道(401) 元朔五年封刘恢。刘恢《史表》、《汉表》皆作中山靖王子,对此记载历代注家均未有所怀疑,直到梁玉绳才发现其中的问题:

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一四,第730页。

其后武帝封越揭阳令为安道侯,谓在南阳。中山王子何以封于荆州之域乎?疑此侯是长沙定王子,与下夫夷六人同以六月壬子封,《表》盖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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