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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作者:马孟龙 当前章节:15458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22:41

武帝“广关”与河东地区侯国迁徙

《史记•平准书》“益广关,置左右辅”,《集解》引徐广曰:“元鼎三年,丁卯岁,徙函谷关于新安东界。”“益广关”即迁徙函谷关的说法一直为后人所沿袭。清末学者王荣商察觉到太行山在“广关”中地位特殊,但未作详细论证(《汉书补注》,第1014页)。有关元鼎年间“广关”政策的主旨,则鲜有学者予以阐发。邢义田:《〈试释汉代的关东、关西与山东、山西〉补正》,收入氏著《治国安邦》,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205—209页。参阅大栉敦弘:《前汉“畿辅”制度の展开》,收入《出土文物による中国古代社会の地域的研究》,平成二•三年度科研费报告书(1991),—第87106页;《汉代三辅制度の形成》,池田温主编:《中国礼法と日本律令制》,东京:东方书店,1992年,第93—116页;《关中•三辅•关西—关所と秦汉统一国家》,《南海史学》第35号(1997年),第1—20页。辛德勇:《两汉州制新考》第四节《汉武帝之广关拓边与改行十二州的地理背景》;《汉武帝“广关”与西汉前期地域控制的变迁》,《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8年第2期。与大栉氏所论略有不同的是,辛先生提出汉代柱蒲关、进桑关的设置也是“广关”的举措之一。秦汉之际,存在狭义和广义的“关中”概念。狭义的关中是指京畿所在的内史地区,广义的关中则泛指“关西”(战国晚期的秦国旧地)。见王子今、刘华祝:《说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津关令〉所见五关》,《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1期。辛德勇先生在文章中使用的是广义“关中”概念。这一点还需读者留意。笔者之所以倾向于辛先生的看法,主要因为太行山以西的西河、太原、上党三郡在“广关”后并不具备京畿的种种特点,因此将“广关”理解为畿辅区域的拓展是不妥当的。韩国学者崔在容在赞同大栉敦弘“广关”为扩大京畿这一看法的同时,只论证出弘农、河东两郡具有“准京畿”的性质,可见“扩张京畿”的说法自身存在较大缺陷。见《西汉京畿制度的特征》,《历史研究》1996年第4期。

武帝元鼎三年的“广关”政策,是汉王朝进行政治地域格局调整的重要举措。《史记•平准书》、《汉书•食货志》将“益广关”与“置左右辅”相提并论,足见此事影响深远。但有关此次“广关”的内涵,向来不甚明了,前人多以为“益广关”所指即《武帝纪》“(元鼎)三年冬,徙函谷关于新安”之事。 20世纪80年代,邢义田先生对汉代“关西”、“关东”概念进行阐释,始触及问题的关键。 邢先生指出,元鼎年间的“广关”乃是将关西、关东的分界由原来的秦晋间黄河南流河道推展至太行山一线。此后,日本学者大栉敦弘对西汉畿辅制度进行一系列研究,提出武帝“广关”的用意是要拓展京畿范围。 近来,辛德勇先生从地域控制策略的角度对汉武帝“广关”政策进行论述,其对“广关”拓展地域范围的见解与邢义田、大栉敦弘基本相同。 有所区别的是,辛先生强调“广关”拓展的是“关西”范围,其意图在于“增强了朝廷依托关中以控制关东这一基本治国方略的效力”。 两相比较,笔者以为辛先生的看法更切合实际,武帝“广关”的用意应是将原属关东地区的西河、河东、上党三郡以及代王国一并纳入关西,从而使“关西”地域范围大大拓展。

本文为行文方便,将西汉时期地处黄河、太行山之间的河东、上党、西河、太原四郡泛称为河东地区。本文所言之“河东”与秦汉河东郡及唐代河东道之地域范围皆有区别。

关西地域范围的拓展相应引发区域行政建构的调整。元鼎三年,代王徙封清河便与“广关”有关。《汉书•文三王传》载:“元鼎中,汉广关,以常山为阻,徙代王于清河,是为刚王。”拓展后的关西不能容纳诸侯王国,通过徙代王于清河,更置代国为太原郡,汉廷便把代国故地纳入中央直辖。武帝时期,河东地区除代王国外还分布有相当数量的侯国。 此次关西的地域拓展,也会把这些侯国纳入关西范围。西汉时代存在“关西无侯国”的地域特征。而“广关”政策的执行,将使关西含纳侯国,这显然与“关西不置侯国”通例相违。那么,在汉武帝推行“广关”政策的同时,是否会对河东地区的侯国进行调整?本章拟对元鼎时期河东地区侯国分布状况予以梳理,通过考察“广关”政策执行前后的侯国变动,期望能对该问题作出解答。

一、元鼎二年河东地区侯国分布

检阅《史记》、《汉书》相关侯表,武帝元鼎二年位于河东地区的侯国可能有十四个,今试考辨如下:

平阳(1) 高帝六年,刘邦封曹参为平阳侯,武帝征和二年曹宗获罪国除。平阳,《汉志》属河东郡。另据《汉书•霍光传》“(霍光)父中孺,河东平阳人也,以县吏给事平阳侯家”,可知平阳侯国地处河东郡。

《汉书•高后纪》:“(高后六年)匈奴寇狄道,攻阿阳。”颜师古注:“阿阳,天水之县也。今流俗书本或作河阳者,非也。”可见唐本《汉书》“阿”、“河”互用的现象仍很常见。《水经注疏》卷九,第822—823页。另《河水注》载:“河水又东北,迳阿阳县故城西。高帝七年,封郎中万为侯国。”赵一清、杨守敬据此以为西汉平原郡之阿阳县当为卞封邑。此说显然有误,梁玉绳、熊会贞已有辨析。赵一清、杨守敬、熊会贞诸说见《水经注疏》卷五,第503—504页;梁玉绳之说见《史记志疑》卷十一,第558页。

阳阿(69) 《史表》载有阳河侯卞䜣。《汉表》亦作阳河侯。《汉志》上党郡有阳阿县。古书“阿”、“河”两字常可通用。如《汉表》所载河陵侯,《史表》作阿陵侯。 又《史表》阳河侯条《索隐》曰:“县名,属上党。”则司马贞所见《史记》写作“阳阿侯”。《水经•沁水注》:“(泽水)东迳阳陵城南,即阳阿县之故城也。汉高帝七年,封卞䜣为侯国。” 是卞䜣之阳阿侯国地处上党郡。

王先谦:《汉书补注》卷一六,第248页。《水经注疏》卷十,第1005—1007页。张文虎曰:“《冯奉世传》:冯亭,上党潞人。与赵括距秦,战死长平。宗族由是分散,或留潞,或在赵。疑解散亦冯亭族,上党乃其故乡,故封之于此。郦说当有所本。”见张文虎:《舒艺室随笔》卷四,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93页。

阏氏(93) 《史表》、《汉表》载有阏氏侯冯解散,高帝八年封,武帝元鼎五年国除。《史记索隐》曰:“县名,属安定。”今检《汉志》安定郡无阏氏县,而有乌氏县。王先谦曰:“阏氏,即乌氏也。” 司马贞、王先谦均以安定郡之乌氏县比附阏氏侯国。但西汉关西、边郡例不置侯国,乌氏一说显然有误。《水经•清漳水注》云:“(梁榆)南水亦出西山,东迳文当城北,又东北迳梁榆城南,即阏与故城也。……汉高帝八年,封冯解散为侯国。” 《水经注》称清漳水附近的阏与城即冯解散之阏氏侯国。 《中国历史地图集》依据《水经注》将阏与城标绘于今山西省和顺县。

不过,阏与多见于《史记》、《战国策》,为沟通太行山东西的重要隘口。《史记•赵世家》武灵王二十一年“赵与之陉”,《集解》引徐广曰:“陉者,山绝之名。常山有井陉,中山有苦陉,上党有阏与。”《史记•魏世家》哀王八年:“如耳见成陵君曰:‘昔者魏伐赵,断羊肠,拔阏与,约斩赵,赵分而为二。’”《集解》注“阏与”引徐广曰“在上党”。和顺县地处太行山以西,与史籍中阏与为太行山隘口的描述略为不符。

《史记》卷八一,第2445页。武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武安县志》,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0年,第43页。严耕望:《唐代交通图考》第五卷《河东河北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431页。国家文物局主编:《中国文物地图集•山西分册》上册,第279页。

《史记•赵奢列传》中的一段记载,对于我们确定阏与的方位十分重要。该篇记载“秦伐韩,军于阏与”,随后记作“秦军军武安西”。 可证阏与距离武安不远,且就在武安以西。战国至汉代的武安县位于今河北省武安县冶陶乡固镇村, 扼控由山西省左权县(古代仪州、辽州)至河北省邯郸市的交通要道,位于此道山西、河北两省交界处的黄泽关是历史上翻越太行山的重要隘口。 这一地理形势与《史记》《战国策》把“阏与”描绘为太行山交通要隘非常契合。今按山西省左权县羊角乡羊角村有一片汉代遗存, 黄泽关就在附近,此地亦在清漳水附近,或与阏与县有关。秦至汉初,阏与县属上党郡。

垣(243) 《史表》曲城侯条:“垣。(景帝)”中五年,复封恭候捷元年。景帝中五年,汉景帝封故曲城侯虫捷为垣侯。垣,《汉志》属河东郡,故垣侯国亦在河东地区。

何琳仪:《三孔布币考》,收入氏著《古币丛考》,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年。

下麾(430) 匈奴王呼毒尼之封国,元狩二年封。《汉表》注“猗氏”。猗氏,《汉志》属河东,则该侯国地处河东郡。又战国三孔布币铭文见有地名“ ”,或与下麾有关。

干章,《史表》、《汉表》、《汉志》皆作“千章”。1976年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杭锦旗发现一件西汉铜漏壶,铭文刻有“干章”,知今本《史记》、《汉书》之“千章”,皆为“干章”之误。见伊克昭盟文物工作站:《内蒙古伊克昭盟发现西汉铜漏》,《考古》1978年第5期;裘锡圭:《考古发现的秦汉文字资料对于校对古籍的重要性》,《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5期。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一四,第715页。全祖望:《汉书地理志辑疑》卷五,第2575—2576页。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2册,第17—18页。有关西河郡建制沿革,详见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第74页。

除高帝、景帝、武帝所封五功臣侯国外,武帝所封代王子侯国亦地处河东地区。据《史记•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及《汉书•王子侯表》,元朔三年武帝封代共王九子为离石侯(334)、邵侯(335)、利昌侯(336)、蔺侯(337)、临河侯(338)、隰成侯(339)、土军侯(340)、皋狼侯(341)、干章侯(342)。 其中离石、蔺、隰成、土军、皋狼、干章皆见于《汉志》西河郡。另《汉志》西河郡有临水县,梁玉绳、全祖望称临水即临河侯国所在, 梁、全之说可以信从。因临水县地望在黄河以东, 而西河郡黄河以东皆为代国故地,故临水县即临河侯国所在,当无疑义。以上七侯国,本代国地,元朔三年分封后别属上郡,元朔四年置西河郡,随之改属西河。

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一四,第714—715页。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第74页。钱穆以为,利昌即《汉志》西河郡之方利。聊备一说。见钱穆:《史记地名考》,第1264页。《春秋经传集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998—999页。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续汉书•郡国志》河东郡垣县注有邵亭,在今河南省济源市西。唐宋以来治《左传》者,倾向于此邵亭即《左传》邵邑所在。但此邵亭之地理方位与传文所载齐军行军路线多有不符,故本文不取此说。

利昌、邵两地,《汉志》失载,但依据“推恩令”,王子侯国皆裂王国地而封,故两地亦在代王国附近。梁玉绳及周振鹤先生以为利昌侯国、邵侯国同在西河郡。 笔者按,利昌于史籍无征。 邵则见载于《左传•襄公二十三年》:“齐侯遂伐晋,取朝歌。为二队,入孟门,登大行,张武军于荧庭,戍郫、邵,封少水。”杜预注:“取晋邑而守之。” 另《说文•邑部》:“邵,晋邑也。从邑,召声。” 许慎、杜预只称“邵”为晋邑,而不言其具体方位,说明汉晋之际人们已不清楚邵邑所在。但分析《左传》所载齐军行军路线,仍可大致推测出邵邑的方位。传文中的“孟门”为太行山隘口,“少水”即沁水。据此,郫、邵二邑当在太行山以西的沁水流域, 此地战国时期属韩国。韩国铜器铭文“ 左库”之“ ”即“邵”。[1]《中国历史地图集》所绘太行山以西的沁水上游地区为西汉太原、上党两郡交界,则邵侯国于元朔三年从代王国析出后,当别属上党郡。

通过以上分析可大致复原出武帝元鼎二年河东地区的侯国分布状况。河东郡有平阳侯国、垣侯国、下麾侯国;上党郡有阳阿、阏氏、邵三侯国;西河郡有离石、蔺、隰成、土军、皋狼、干章、临河七侯国(见图5-1)。另有利昌侯国,不知所属,但也应位于河东地区。

山西省地图集编纂委员会编:《山西省历史地图集》,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2000年。

说明:1.底图依据《山西省历史地图集》政区图组“西汉政区图”改绘。

2.图中涉、武安、端氏三县依据《秩律》标绘于上党郡境。

3.下麾侯国、利昌侯国地望无法确定,故未在图中标绘。

图5-1 元鼎二年河东地区侯国分布示意图

二、代王子侯国迁徙考

查阅《汉志》可知,涉属魏郡,武原属楚国,端氏属河东,夏丘属沛郡。高俞、钜乘地望不详。

细检《汉书•王子侯表》,代王子侯国分封后,相继发生更封。《王子侯表》离石侯条载“(元朔三年)正月壬戌封,后更为涉侯”;蔺侯条,“后更为武原侯”;隰成侯条,“后更为端氏侯”;干章侯条,“后更为夏丘侯”;临河侯条,“后更为高俞侯”;土军侯条,“后更为钜乘侯”。

参见上编第二章第二节考述。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一四,第716页。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六,第101页。王荣商:《汉书补注》卷五,第1034页。周振鹤先生曾归纳西汉侯国迁徙的两种类型:“城阳瓡侯国迁往北海,这是带着原侯国名迁徙的;另有一类是更封,改变侯国名的,如代王子离石侯国更封涉侯国。”见《西汉政区地理》,第94页。

元朔年间所封九个代王子侯国,有六个更封他处。而没有更封记录的皋狼、邵、利昌三侯国,仍有深究之处。皋狼侯,《王子侯表》下注“临淮”。邵侯,《史记索隐》曰“《表》在山阳”,说明司马贞所见《汉书•王子侯表》邵侯条注有“山阳”。 若本于《汉表》,皋狼、邵两侯国当分别地处临淮郡和山阳郡。前面提到,皋狼《汉志》属西河,邵虽地望不详,但也应位于河东地区,而临淮、山阳两郡远在太行山东,故梁玉绳、钱大昕以为“临淮”、“山阳”为《王子侯表》误注。 梁、钱二人于古史考订用力甚勤,但对《汉表》下注郡名体例则未予细查。《汉表》所注郡名,主要利用西汉末年版籍资料,故有时所注侯国方位已非初封所在。《王子侯表》皋狼侯、邵侯下注郡名与侯国地望之间的矛盾也许正透露出两侯国发生过迁徙。清末学者王荣商似乎看出此中玄机,故称邵侯“山阳与代不相接,疑邵侯徙封山阳也”,称皋狼侯“疑此侯徙封临淮,故《表》以临淮系之”。 临淮郡、山阳郡当是皋狼、邵两侯国迁徙后的方位。与其他六个代王子侯国不同的是,皋狼、邵两侯国徙封后,侯国名称并未改变,所以在侯表中不见“更封”的记载。

居延汉简常见昌邑国“ ”县,见诸简文有以下六例:

此类简号见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

1.田卒昌邑国 良里公士费涂人年廿三 19•36

2.田卒昌邑国 宜年公丁奉德年廿三 303•40

3.田卒昌邑国 成里公士□叨之年廿四 303•47

4.田卒昌邑国 灵里公士包建 509•30

5.田卒昌邑国 成里公士公丘异 513•8,513•41

6.田卒昌邑国 灵里公士朱广年廿四 513•35

劳榦:《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上海:商务印书馆,1949年。陈直:《居延汉简解要》,收入氏著《居延汉简研究》,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378页。于豪亮:《居延汉简释地》,收入氏著《于豪亮学术文存》,第227—228页。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居延汉简甲乙编》,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日]日比野丈夫:《汉简所见地名考》,张亚平译、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战国秦汉史研究室编:《简牍研究译丛》第二辑,第339—351页。裘锡圭:《〈居延汉简甲乙编〉释文商榷(续一)》,《人文杂志》1982年第3期。周振鹤:《新旧汉简所见县名和里名》,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编:《历史地理》第12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居延汉简甲编》,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年,2053简,第85页。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汉魏洛阳故城南郊东汉刑徒墓地》,附图二五五。

“ ”由劳榦释定,并为大多数学者接受。 但《汉志》并无 县,“ ”字亦不见于《说文》及历代字书,故该字释义的讨论余地很大。陈直认为,“ ”即《汉书•地理志》山阳郡橐县,“( )从石,存橐字之声;从邑,标地名之义”。 于豪亮也持有同样的看法。 1980年出版的《居延汉简甲乙编》则把“ ”字全部改作“邡”。 《甲乙编》的这种释法也许是受日本学者日比野丈夫观点的影响。日比野氏以为“ ”与居延简所见昌邑国“东邡”、“西邡”中的“邡”是一个字,依据是“隶书的邡、 二字极为相似,几乎没有区别”。 但细查汉简图版,邡、 二字写法差别较大,且汉简中不见有“东 ”、“西 ”或“昌邑国邡”之类的词例,此说显然有误。裘锡圭、周振鹤两位先生在引用上述汉简材料时便不取“邡”字,而仍然采用“ ”字。 今查各简图版,509•30简之“ ”字比较清晰,此字左半部从刀、从口,当释为“邵”字。1959年出版的《居延汉简甲编》将509•30简之“ ”字改释作邵字是正确的。 另外,洛阳南郊东汉刑徒墓地出土 ”形。 居延汉简中的“ ”字应为“邵”字的误释。《汉志》山阳郡昌邑县自注:“武帝天汉四年更山阳为昌邑国。”昌邑国为山阳郡改置而来,故昌邑国邵县与山阳郡邵侯国存在承继关系,即邵侯国后由上党郡迁徙至山阳郡,天汉元年邵侯获罪国除,邵侯国改置为邵县,一直延续到昌邑国时期。宣帝以后,邵县被省并,故不见于《汉志》。凭借居延汉简不仅证明《王子侯表》邵侯条下注“山阳”是可信的,也使邵侯国迁徙之事得到佐证。

甘肃省文物考古所等合编:《居延新简》,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124页,图版见第262页。

《史表》利昌侯条《索隐》曰:“昌利,《志》属齐郡。”司马贞将利昌误作昌利,且《汉志》齐郡并无昌利侯国。司马贞之说不足取信。周振鹤:《新旧汉简所见县名和里名》。

利昌侯国《汉志》无载,且《王子侯表》利昌侯条亦无下注郡名,故利昌侯国地望向为悬案。 而《居延新简》的公布则为探寻利昌侯国方位提供了线索。居延破城子EPT53∶63号汉简见有利昌侯国之名。简文内容有“今东郡遣利昌侯国相力白马司空佐梁将戍卒”。 此记载可补史籍之阙,对校订《汉志》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并曾引起周振鹤先生的注意。但周先生以为利昌侯国在代王国附近,故怀疑此侯国地处河东郡,简文“东郡”前脱漏“河”字。 但细读简文,“利昌侯国相力”之后书有“白马司空佐梁”,而白马县地属东郡无疑,故此简脱漏“河”字的可能甚微,其有关利昌侯国属东郡的记载是可靠的。更为难得的是,简文有明确纪年“元康二年”,据此可知宣帝时期的利昌侯国地处东郡,而本应分封于河东地区的利昌侯国在元康年间出现在东郡,说明此侯国发生过迁徙,东郡并非初封所在。

见本编第六章考述。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一四,第714页。沈家本:《汉书琐言》,收入《二十四史订补》第三册,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84页。

九个代王子侯国分封后全部发生了迁徙,显然不是孤立事件,应当存在内在关联,即代王子侯国是出于共同的原因而被集中迁徙。对于此次迁徙发生的年代,史无明载,但可作出大致判断。九个代王子侯中,临河侯、土军侯、千章侯皆“坐酎金免”,所谓“坐酎金”是指元鼎五年武帝以列侯所献酎金成色不足而废免106个列侯的事件。 临河(时为高俞侯)、土军(时为钜乘侯)、千章(时为夏丘侯)三侯卷入“酎金案”,表明这次徙封发生在元鼎五年之前。而在元朔三年至元鼎四年的13年间,代王徙封清河事件显然与代王子侯国的集体迁徙存在关联。前人对此已有察觉,如梁玉绳称:“离石、蔺、临河、隰成、土军、千章六人书更封为某侯,亦无年月。考共王子义于元鼎四年徙清河,诸子更封,必因代王徙清河耳。” 沈家本亦言:“离石、蔺、临河、土军、千章当亦同时改封。代王改封清河在元鼎三年。代既徙,故其子孙亦从之徙也。” 梁玉绳称代王徙清河在元鼎四年,有误,应作元鼎三年。沈家本则遗漏了隰成侯。总之,梁玉绳、沈家本都认为代王子侯国更封与代王徙封存在关联。而代王是因武帝“广关”而徙封他处,因此有理由相信,代王子侯国的集体徙封也是汉王朝为配合“广关”政策而采取的调整举措。

也许还存在另外一种可能,即当时在太行山以东,另有一处端氏县。西汉时代,异地同名的现象十分常见,故不能排除武帝时存在两个端氏县的可能。

代王子侯国因“广关”而迁徙,其徙封地域应在太行山以东。九个代王子侯国中除高俞、钜乘地望不详,其余七个有六个亦在太行山东,唯有隰成侯例外。《王子侯表》隰成侯条,“后更为端氏侯”。端氏,《汉志》属河东郡。但从“广关”政策的实质及用意来看,隰成侯不应留在河东地区。故今本《王子侯表》之“端氏”存在讹误的可能。

三、河东地区功臣侯国之变动

“广关”政策执行后,代王子侯与代王一并徙封太行山以东。而高帝、景帝所封五功臣侯的状况又是如何?

[日]平势隆郎:《历与称元法》,[日]佐竹靖彦主编:《殷周秦汉史学的基本问题》,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06—126页。黄汝成:《日知录集释》卷二〇“年号当从实书”条,第1143—1146页;陈直:《史记新证》,第43页。

阳阿(69) 《汉表》阳河侯条:“埤山。元鼎四年,共侯章更封。”《史表》记作:“埤山。元鼎四年,恭侯章元年。”《史记》、《汉书》载阳阿侯于元鼎四年更封这一,时间与“广关”之元鼎三年略有出入。而对照阳阿侯世系,此次更封恰好发生在第三代、第四代阳阿侯侯位更替之时。秦汉时期,帝王纪年采用逾年称元法,即“前代君主去世之年继续被当作前代君主的年代,直到逾年后新君才于正月称元年的方法”。 而西汉列侯与诸侯王一样有独立的纪年。 元鼎三年正是第三代阳阿侯去世之年。笔者推测,元鼎三年第四代阳阿侯继位后正值汉廷推行“广关”政策,阳阿侯被更封为埤山侯。但这一年在纪年上已经是第三代阳阿侯三十三年,故史家只能将更封之事推延记于埤山侯元年,即元鼎四年。

《史记》卷五九《五宗世家》,第2103页。《汉书》卷五三《景十三王传》,第2435页。杨于果:《史汉笺论》卷六,清道光乙巳非能园刊本,第3页。《汉书》卷一四《诸侯王表》,第409页;《史记》卷五八《梁孝王世家》,第2081页。

以上推论还可以找到两条辅证。元鼎三年,常山宪王刘舜薨,太子刘勃即位数月因罪废免,常山国除。一个多月后,武帝复封常山宪王子刘平为真定王。 至于真定王受封之年,《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系于元鼎四年,而《汉书•诸侯王表》明言“元鼎三年,(真定)顷王平以宪王子绍封”。据清人杨于果考订,《史表》、《汉表》之间的分歧正与“逾年称元法”有关,“《史记》于元鼎四年始书(真定王)元年者,常山宪王以元鼎三年薨,国君逾岁乃称元年也”。 同样是在元鼎三年,代王徙封清河,次年改元为清河王元年。 但在《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清河”一栏中,因元鼎三年尚无清河王纪年,故将此事推延一年,记于“元鼎四年”格。想必梁玉绳根据这条记载才误称代王“于元鼎四年徙清河”。第四代阳阿侯卞章更封为埤山侯,同样是受“广关”的影响。埤山地望,史籍无载,从“广关”政策的实质来看,埤山当在太行山东。

平阳(1) 《史记》、《汉书》皆不见平阳侯国更封的记载。但细察史籍,可以找到平阳侯国迁徙的线索。东汉永元三年(91年),和帝下诏绍封曹参后人:

《后汉书》卷四《和帝纪》,第172页。

高祖功臣,萧、曹为首,有传世不绝之义。曹相国后容城侯无嗣。朕望长陵东门,见二臣之垅,循其远节,每有感焉。忠义获宠,古今所同。可遣使者以中牢祠,大鸿胪求近亲宜为嗣者,须景风绍封,以章厥功。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十,第190页。《三国志》卷一《武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0页。《汉书》卷四〇,第2021页。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和帝称曹参后人为容城侯,而非平阳侯。钱大昕指出,《汉书•曹参传》《后汉书•韦彪传》载东汉初年曹参后人仍名“平阳侯”,故疑《和帝纪》有误。 但王忱《魏书》载曹操家族世系:“汉高祖之起,曹参以功封平阳侯,世袭爵土,绝而复绍,至今適嗣国于容城。” 王忱言魏室世系不应有误。笔者推测平阳侯国后迁徙至容城,故又有“容城侯”之称此。“容城”即《汉志》涿郡容城县。元寿二年,汉哀帝绍封曹参后裔曹本始为平阳侯。这个平阳侯国仍然在涿郡容城县。《汉书•曹参传》曰:“哀帝时,乃封参玄孙之孙本始为平阳侯,二千户,王莽时薨。子(曹)宏嗣,建武中先降河北,封平阳侯”。 曹宏于河北归附刘秀,正与其封国地处容城县有关。据此,元鼎三年“广关”之时,平阳侯国迁徙至涿郡安置。

《汉表》载郸侯周仲居“元鼎三年,坐为太常收赤侧钱不收,完为城旦”。郸侯与垣侯同因不收赤侧钱废,故垣侯于元鼎三年废免的可能较大。另蒋若是先生以为,赤侧钱始铸于元鼎三年,废于元鼎四年(《郡国、赤仄与三官五铢之考古学验证》,《文物》1989年第4期)。若蒋先生所论不误,则垣侯废免之年只能在元鼎三年。

垣(243) 《史表》曲城侯条:“元鼎三年,侯皋柔坐为汝南太守知民不用赤侧钱为赋,国除。”《汉表》系此事于元鼎二年。查《史记•平准书》,汉廷于元鼎二年始行赤侧钱,元鼎四年废。故垣侯因不纳赤侧钱而获罪除国,于元鼎二年、三年皆有可能。 垣侯国之废除与“广关”无关。

阏氏(93) 经过一一排除,除垣侯国先前废免外,元鼎三年“广关”政策推行后,河东地区的十二个侯国有十个被迁出。若以此推论,阏氏侯国、下麾侯国亦应在迁徙之列。但细察阏氏侯国地理方位,也许还存在另外一种可能。这可先从武安县、涉县的隶属问题谈起。

周振鹤:《〈水经•浊漳水注〉一处错简——兼论西汉魏郡邯会侯国地望问题》,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编:《历史地理》创刊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82—186页。周振鹤:《〈二年律令•秩律〉的历史地理意义》(修订);晏昌贵:《〈二年律令•秩律〉与汉初政区地理》。辛德勇先生曾推测一,秦始皇统天下后,为使全国行政区划与“关西”地域范围相适应,将原属黔中郡的乌江流域划归巴郡,从而使“乌江同澧水、沅江之间的分水岭”成为“关西”地域的天然屏障。见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下)》,《文史》2006年第2辑。如此则元鼎年间“关西”地域范围拓展后,汉王朝对上党郡辖域进行相应调整亦在情理之中。

武安、涉两县地处太行山东麓,在《汉志》中隶属魏郡。但两县与魏郡治所邺县之间隔有武始县(见图5-1),而武始县本赵国地,武帝元朔三年因封赵肃敬王子刘昌(351)而别属魏郡。这样一来,元朔三年之前魏郡如何跨越赵国管辖武安县、涉县便成为一个难题,周振鹤先生因而提出“元朔二年以前魏郡的武安、涉县两地将属何郡”的疑问。 而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的公布使这一难题终获破解。武安、涉两县均见于《秩律》,根据简文中的位置关系,两县属上党郡。 可见元朔二年之前,两县由上党郡管辖,其转属魏郡发生在元朔三年以后。笔者推测,两县转属魏郡亦与“广关”举措有关,因为“广关”的用意在于利用太行山作为天然的界限和屏障,将“关西”与东部其他地区隔绝开来。但上党郡原本横跨太行山东西,“广关”之后势必造成上党郡领有关东县的局面。而若将武安、涉两县调整入魏郡,则可以使上党郡的东部界址与太行山走势重合,从而使“关西”在地理上形成完整的封闭空间。武安、涉两县由上党郡转属魏郡同样是为了配合“广关”政策而进行的政区调整。 而与武安、涉县相邻,且地处太行山隘口的阏氏侯国也可能随之转属魏郡,但同时也不排除阏氏侯国徙封他郡的可能。

通过以上梳理可以发现,汉武帝元鼎年间河东地区的侯国分布出现剧烈变动,该变动与元鼎三年“广关”密切相关。“广关”政策执行后,河东地区的侯国或被迁出,或别属他郡,从而使拓展后的“关西”地域范围不再存有诸侯王国和侯国。

四、武帝晚期河东地区封置侯国考辨

元鼎三年,随着“广关”政策的执行,河东地区的侯国被集中迁出,从而形成“河东无侯国”的局面。不过,检阅《汉表》,武帝晚期河东地区似乎又分封有三个侯国。

徐广、司马贞之说见《史记》卷二〇《建元以来侯者年表》,第1056—1057页。颜师古之说见《汉书》卷一七《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第660页。

元鼎五年,汉廷分封驹几为骐侯(471);元封四年分封小月氏降将扜者为瓡讘侯(506)。骐侯国,《汉志》属河东郡,《汉表》骐侯条下注“北屈”,北屈为河东郡属县。依据《汉表》体例,骐侯国地处北屈县境。又《汉表》瓡讘侯条下注“河东”,查《汉志》河东郡有狐讘县,前人均以为河东郡之狐讘县即瓡讘侯国所在。 据此,至武帝元封四年,河东地区存有骐侯国、瓡讘侯国。

另元封四年汉廷封朝鲜王子张 为幾侯(507),《汉表》幾侯条下注“河东”。其实幾侯国地处魏郡,《汉表》所注郡名有误,本编第三章第二节已有考述,兹不赘言。

经过分析,幾侯国虽然可以排除。但骐侯国、瓡讘侯国地处河东郡似乎了无疑问。关西之地何以出现侯国,实在令人费解。这一现象是否暗示“广关”政策仅是权宜之举,并未长期执行?邢义田、大栉敦弘、辛德勇三位先生都曾留意《汉书》中的两条记载:

大司农中丞耿寿昌以善为算能商功利得幸于上,五凤中奏言:“故事岁漕关东谷四百万斛以给京师,用卒六万人。宜籴三辅、弘农、河东、上党、太原诸郡,足供京师,可以省关东漕卒过半。”(《汉书•食货志》)

(阳朔二年)秋,关东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壶口、五阮关者,勿苛留。(《汉书•成帝纪》)

第一条记载中,耿寿昌将河东、上党、太原与三辅、弘农并举,且与“关东”加以区别,说明河东、上党、太原三郡仍属关西地域范围。第二条记载提到的天井、壶口、五阮三关皆是太行山关隘(见图5-1),显然成帝时期太行山仍是关西与关东的分界。基于两条记载,西汉末年河东地区仍属关西地域范围,以太行山为关西、关东界限的区域划分格局至汉末仍被遵行。

侯甬坚:《〈汉书•地理志〉志例的整理及补充》,收入氏著《历史地理学探索》,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223—247页。相较而言,何慕的观点更值得注意。她提出“西汉后期州的概念还没有到根深蒂固的程度,所以《汉志》排序‘兼顾州部’只是个假象。……《汉志》的排序应当没有考虑州的因素在内”。见何慕:《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所见吕后二年政区及相关问题》,武汉大学历史学院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第50—51页。有关历史上政治地理格局的圈层式结构的论述,请参看周振鹤:《中国历史上两种基本政治地理格局的分析》,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编:《历史地理》第20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

河东地区的河东、上党、太原三郡直至汉末仍被视为关西地域范畴,这在《汉志》中同样有所反映。《汉志》分叙西汉郡国,首叙三辅、弘农、河东、上党、太原、河内、河南。曾有学者试图从“州部”的角度解释《汉志》的郡国排序,但对于为何在同属司隶校尉部的三辅、弘农、三河中插入属于并州刺史部的上党、太原两郡,一直难以得出合理的解说。如侯甬坚先生便提出:“汉志郡国(尤其是郡)之排序,从州域的角度来看,是不太理想的,何以司隶部未叙完,就要去叙太原、上党,何以不在完全兼顾州域的前提下,按‘地域毗连法’去排完全部郡和王国。” 现在看来,《汉志》之所以在首叙三辅、弘农郡之后,接以河东、上党、太原三郡,正是因为这七个行政区属于“关西”范畴。《汉志》的郡国排序显然存在首叙京师(三辅),再叙关西郡(弘农、河东、上党、太原),再叙关东郡(河内—零陵),再叙边郡(汉中—日南),最后叙诸侯王国(赵国—长沙国)的编排顺序。这便使《汉志》展现出一种以京师为核心,外层再环绕以内郡(由里至外又可分为关西郡、关东郡两个层次)、边郡的“圈层式结构”。 《汉志》郡国排序的“义例”进一步证实汉末“关西”仍包括河东地区。

从以上诸例可以看出,元鼎年间以后以太行山为关西、关东分界的政治区划格局被延续下来,直至西汉灭亡。细检《汉表》,武帝元封四年以后河东地区不再有侯国分封,说明“关西不置侯国”通例在河东地区同样被严格执行。以此反观《汉书》骐侯国、瓡讘侯国相关记载,未免令人生疑。特别是骐侯国,昭帝以后只有该侯国孤悬于关西地区。从《汉志》所反映的西汉末年侯国地理分布来看,太行山、新函谷关一线以西的关西范围仅存有骐侯国一例。查《史记》、《汉书》,骐侯驹几并无显赫功绩,其事迹仅见于侯表“以属国骑击匈奴,捕单于兄功侯”一条,看不出驹几有何理由独享封邑于关西。因此若本于“关西不置侯国”之通例,《汉书》有关骐侯国、瓡讘侯国地处河东郡的记载可能存在讹误。

元封四年,刘氏瓡侯国尚在。不过,这时的瓡侯国已经迁到北海郡了。详见附表瓡侯(453)备注。

元封四年所封瓡讘侯扜者为小月氏降将,而同年所封另一位小月氏降将騠兹侯稽谷姑(504),其封国地处琅邪郡。元鼎元年武帝封城阳王子刘息为瓡侯(453),从城阳王子侯国封置的情况看,瓡侯国别属琅邪郡的可能性很大。这个瓡县有可能就是后来扜者的封国。 元封四年所封小月氏降将的封国均在琅邪郡。笔者推测,东汉班昭在为瓡讘侯国标注方位时,因看到河东郡有狐讘县,误将狐讘县当作瓡讘侯国所在,故在“瓡讘侯”条下标注“河东”,从而造成讹误。至于骐侯国方位记述之讹误缘何产生,目前还找不到合理的解释,只能先将问题提出,有待以后作进一步的探讨。

结语

陈伟:《张家山汉简〈津关令〉涉马诸令研究》,《考古学报》2003年第1期。杨建:《西汉初期津关制度研究》第七章第二节《强化皇权与“关中政策”》,第139—168页。

汉代,存在“关西”(又称山西)和“关东”(又称山东)两大地域概念。但对两项地域概念所蕴含的政治意义,长期以来未能引起学界的注意。《二年律令•津关令》的公布,展现出西汉初年为了将“关西”和“关东”隔绝开来,汉廷制定了严格的通关制度,以限制两地的人员、物资交流,从而形成“关西”与“关东”的对峙态势。陈伟先生称《津关令》正是娄敬所言“强本弱末之术”的体现。 而杨建先生则从《津关令》中读出汉代存在一项以充实、保障关西实力为主要内容的“关中政策”。 辛德勇先生从地缘政治的角度作以考察,提出汉代存在一种“依托关西,控御关东”的战略思维,可谓一语中的。

《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第3262页。司马迁所言为“大关中”概念,等同于“关西”范畴。《汉书》卷六四《主父偃传》,第2802页。汉景帝中六年关东地区共有二十五王国。武帝即位后,济川、燕、齐、淮南、衡山、江都、济东、清河、山阳、常山十王国相继废免。武帝虽然新建有胶东、齐、燕、广陵四国,但封域已大大缩小。至元鼎三年,王国数量有十九个,汉郡数量却有八十余个。

但汉初之“关西”直接承袭自列国时代的秦国,其地域范围和人口数量较为有限。司马迁曾言:“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而人众不过什三。” 与地域范围广阔且人口众多的关东相比,关西的综合实力并不占优势。在这种区域力量对比的前提下,如何防范关东诸侯王国一直是汉天子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景帝三年关东“七国之乱”一度给汉王朝造成巨大军事压力。“七国之乱”平定后,关东诸侯王国虽然受到限制和削弱,但还具有相当实力,依然对汉中央构成潜在威胁,故主父偃上疏武帝称“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 时至元鼎年间,随着“推恩令”的执行以及诸侯王国的相继废免,王国疆域逐渐缩小,汉郡的数量则大大增加,汉初鲜明的郡国分界也被打破。 这为汉中央扩大“关西”地域范围,增强关西区位优势创造了条件。武帝元鼎三年的“广关”政策,便是汉中央为强化“关西”区位优势以遏制“关东”而采取的重要举措。

有关汉初封建格局的研究,可参看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第二章第一节《汉代部分封建制的恢复》,第38—52页。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收益阶层研究》结语第二节《汉帝国国家论》,第246—254页。

刘邦立汉以后,陆续分封诸侯王和列侯,从而形成汉天子与诸侯“共治天下”的局面。前人对汉代的封建格局多有阐发, 但往往忽视分封制度施行的地域特征。即,汉代所谓郡县与封国并行的“双轨体制”只施行于关东地区,而在汉王朝立国根基的关西地区则采取全面郡县的一元统治体制。因此,汉代之天下可以明显区分为全面郡县制的关西,与郡县、封国并存的关东,这两个判然有别的地域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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