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阳新乡所处方位而言,其在秦代应隶属于新野县。我们在史籍中能找到一条稍晚的证据。西汉建平四年(前3年),哀帝分封郑业为阳新侯(《汉书•哀帝纪》、《汉书•外戚传》记为“阳信侯”,古书新、信二字通用)。《汉书•外戚恩泽侯表》“阳信侯郑业”条下注“新野”。 根据《汉书》“侯表”下注县名体例,阳新侯国地处汉代新野县境内。 汉武帝以后,多以乡聚分封侯国,郑业受封之侯国,前身当即新野县阳新乡。汉代的阳新乡明确隶属新野县管辖,秦代的阳新乡也应隶属于新野县。
结合水陆里程简册简文格式,此简释文应为“西陵水道到新乡百五十一里”。整理者释文或遗漏“到”字。此处承蒙林志鹏先生提示。此处承蒙凌文超兄提示,谨志感谢。
里程简册中的阳新乡乃是新野县辖乡,并非阳县之新乡,《初步研究》的理解方式并不准确。同样,在里程简册中还载录有“西陵水道新乡百五十一里”(04-076)。 因《初步研究》将“阳新乡”解读为“阳县之新乡”,所以认为简04-076中的“新乡”就是简04-075中的“阳新乡”,并结合两支简连续排列的现象,推测简04-076是对简04-075的修正。这种说法存在一定缺陷。如果简04-075所记里程有误,抄手应将错误信息削去或勾掉,而不应不做任何处理,又补抄正确信息。而现已知阳新乡不同于新乡,则《初步研究》的推论失去了依据。这两支简连续排列,应是指从西陵溯比水而上,一百四十八里为阳新乡,一百五十一里为新乡。《初步研究》称:“从西陵到‘阳新乡’或‘新乡’两地的里至十分接近,仅仅相差三里,且又都是同样行走水路,这又实在不大可能会是两个不同的地点。”《初步研究》的说法过于绝对。实际上,常有聚落夹河相对的现象,如夹汉水而立的襄阳与樊城、夹长江而立的武昌与汉阳,所以相距仅三里的阳新乡与新乡应当是分立于比水两岸的两个乡级聚落。 从比水沿岸的阳新乡、都乡(西汉新都侯国)皆隶属新野县来看,两乡之间的新乡也应隶属新野县管辖。
《汉书》卷一八,第712页。
建平三年(前4年),哀帝封丞相王嘉为新甫侯,封户一千六十八,与阳新侯封户一千相当。《汉书•外戚恩泽侯表》“新甫侯王嘉”条下亦注“新野”, 则此新甫当同为新野县属乡。此新野县新甫乡或与里程简册记录的新野县新乡有关。
里程简册还记录有“西陵水道到阳平乡五十九里”(04-199)。《初步研究》同样将此“阳平乡”理解为阳县之平乡。现已知阳平乡上游九十里的阳新乡隶属新野县,则阳平乡肯定也与阳县无关。根据其里程,阳平乡约在今湖北省襄阳县双沟镇,在秦代应隶属附近的邓县或西陵县管辖(参见图一)。
二、栎陵
里程简册还有一条与比水航路相关的记载为“比口到栎陵四百卌一里”(04-208)。简文中的比口即比水与淯水(今唐河与白河)的交汇处,以此为起点溯比水四百余里,相当于今唐河县大河屯镇境内。
《初步研究》注意到,《水经注》记载有一条叫作“泺( )水”的比水支流[1],并已指出栎陵即位于泺水沿岸。至于“泺水”究竟是今天的哪一条河流,《初步研究》并未指明。由于栎陵的定位与泺水紧密相关,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泺水作以考订。先来看《水经•比水注》的记载:
(清)杨守敬、熊会贞疏,段熙仲点校,陈桥驿复校:《水经注疏》卷二九,第2479—2480页。原文标点有误,引文已作修改。
比水又西,澳水注之。水北出茈丘山,东流,屈而南转,又南入于比水。按《山海经》云:“澳水又北入视”,不注比水。余按吕忱《字林》及《难字》、《尔雅》并言!水在比阳,脉其川流所会,诊其水土津注,宜是!水,音药。
(清)倪明进修,栗郢纂:《泌阳县志》卷二,清道光八年刻本。《大清一统志》卷二一〇《河南统部•南阳府》,第5册第314页上。(清)杨守敬:《水经注图》,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53页。(清)杨守敬、熊会贞疏,段熙仲点校,陈桥驿复校:《水经注疏》卷二九,第2479页。(清)倪明进修,栗郢纂:《泌阳县志》卷二;《大清一统志》卷二一〇《河南统部•南阳府》,第5册第314页上。
泺水发源于茈丘山,亦即历代地志所载之慈丘山,乃今河南省泌阳县官庄乡北之大寨子山,又称三山。 清代地志均将发源于慈丘山的梁河比定为泺水。《大清一统志》曰:“澳水,在泌阳县西北,俗名凉河。” 《泌阳县志》曰:“ 水,源出虎头山,《水经》谓之澳水……今讹为凉河。”[2]杨守敬编绘《水经注图》亦根据清代地志把泺水标注在梁河。 不过,清代地志的说法并不准确。《水经注》记载泺水源出慈丘山后,“东流,屈而南转,又南入于比水”,而今天的梁河河道呈西南流向,并无东流的趋势。另外,《水经注》明确记载,比水先与蔡水交汇,再与泺水汇合。《水经•比水注》曰:“蔡水南出盘石山,故亦曰盘石川,西北流注于比。” 盘石山,即今天泌阳县陈庄乡盘古山,发源于此山的蔡水,即今天的甜水河,又名田市河。 甜水河在今泌阳县赊湾镇汇入比水,位于梁河交汇口的下游,这一河流交汇形势,与《水经注》的记载不符(参见图一)。
鲁西奇先生已经指出《水经•比水注》记载的澳水应即今天的洪河,但未作论证。见《城墙内外:古代汉水流域城市形态与空间结构》,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01页。
笔者注意到,在梁河之西还有一条洪河,同样发源于慈丘山。此洪河在源出慈丘山后,河道呈东南流向,随后又转为西南流向。这一形势与《水经注》泺水“东流,屈而南转”的描述正相吻合。洪河在流出泌阳县后,在今唐河县大河屯镇汇入比水,其交汇口位于蔡水下游,也与《水经注》所述泺水、蔡水方位相同,而里程简册记录的栎陵正在大河屯镇附近,所以今天的洪河才应当是古泺水, 栎陵应在今唐河县大河屯镇境内的比水北岸。
(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五一《南阳府•邓州》,第2417页。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第22页;国家文物局主编:《中国文物地图集•河南分册》,第230页。
《汉书•地理志》(以下简称《汉志》)南阳郡辖有乐成侯国。关于西汉乐成侯国所在,顾祖禹引旧地志认为即河南省邓州南三十里的乐乡城。 顾祖禹的看法影响极大,《大清一统志》即据此将汉代乐成侯国定于邓州南,《中国历史地图集》、《中国文物地图集》把西汉乐成标绘在邓县西南显然受上述记载影响(参见图一)。 不过,若仔细分析汉代乐成侯国方位,顾祖禹所引旧志的说法并不能成立。
图一 秦代比水流域聚落分布示意图
《汉书》卷一八,第700页。国家文物局主编:《中国文物地图集•河南分册》,第233页。郑威:《楚国封君研究》,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12年,第80—83页。
《汉志》载录的南阳郡乐成侯国为许延寿封国。《汉书•外戚恩泽侯表》“乐成敬侯许延寿”栏下注“平氏”, 根据《汉书》“侯表”下注县名体例,乐成侯国地处平氏县境内。汉代平氏县即今天河南省桐柏县平氏镇, 距离邓县西南的乐乡城十分遥远(参见图一),所以邓县之乐乡城绝不可能是汉代的乐成侯国。对于《汉表》透露的乐成侯国方位信息,郑威已有注意,他结合《水经注》泺水的记载,提出汉代乐成侯国应位于泺水附近。 笔者对此非常赞同。不过郑威在对泺水定位时,出现了偏差,将其认定为比水以南,发源于桐柏山的某条河流,因而把汉代乐成侯国定位在今河南省泌阳县、桐柏县之间。前面已经提到,《水经注》记载泺水发源于慈丘山,南流注入比水,所以泺水绝不可能位于比水之南,而应当是比水以北的洪河。汉代的乐成侯国应定位于今洪河一带。
如秦代栎阳虎符即将“栎阳”写作“乐阳”。见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第34册编号“19175”,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549页。
里程简册对“栎陵”方位的描述,可以说进一步验证了笔者的看法。里程简册中的“栎陵”正位于唐河县大河屯镇一带,不仅证实了古泺水即今洪河,同时也为乐成侯国的定位提供了依据。秦汉时代的地名,常常在地名专名后,附加“陵”、“阳”、“成”、“原”等后缀。而古书乐、栎相通, 故里程简册之“栎陵”即汉代之“乐成”,位于今唐河县大河屯镇比水之北。此地与汉代平氏县相近,在汉代应隶属平氏县管辖,完全符合《侯表》乐成为平氏县乡聚的记载。由此逆推,秦代的乐成(陵)也应隶属平氏县管辖。
三、訄渠
里程简册记录了一个叫作“訄渠”的地名。目前公布的简册简文中,共有三支简涉及訄渠:
訄渠庾到鲁阳卌一里(04-056)
石城到訄渠庾卌五里(04-062)
訄渠庾到阳新城庾百四里(04-063)
以上三支简文,记录的是訄渠庾到不同地点的陆路里程。此外,简04-061记载有“雉到石城十七里”,此简与04-062、04-063编号相连,记录了由雉经由石城、訄渠庾到阳新城庾的完整里程。訄渠庾中的“庾”字,《初步研究》已经指出即“仓”之意,则訄渠庾即设在訄渠之仓。04-061简提到的雉,即秦代之雉县。04-056简中的鲁阳,即秦代鲁阳县。雉县与鲁阳县南北相邻,訄渠地处两县之间。訄渠距离雉县六十二里,距离鲁阳四十一里,就里程来看,訄渠极有可能是隶属鲁阳县的乡聚。
《汉书》卷一七,第648页。学界多把“辉”字归入微部,但郭锡良认为从“军”的字《诗经》时代应在文部。参见《汉字古音手册》(增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227页注1。刘钊:《古玺格言玺考释一则》,收入氏著《书馨集:出土文献与古文字论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264页。龙宇纯:《上古音刍议》,收入《中上古汉语音韵论文集》,台北:五四书店,2002年,第439页。
西汉武帝时期,曾两次分封辉渠侯国。元狩二年,武帝封功臣匈奴人仆朋为辉渠侯,次年又封匈奴降王应庀为辉渠侯。《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在两个辉渠侯下皆注“鲁阳”, 根据《汉书》“侯表”下注县名体例,辉渠应为鲁阳县之乡聚。笔者以为,《汉书》中的辉渠侯国应当与里程简册中的訄渠有关。上古音“訄”为群母幽部,“辉”为晓母微部(或归文部)。 群、晓二母同属牙喉音,发音部位相近。从诸家所拟上古音系来看,幽与微、文二部似乎声音远隔,但刘钊先生结合清代乾嘉以来关于幽觉与微物文相通的研究成果,指出“不论是传世典籍和出土资料,都充分证明了上古汉语中幽觉与微物文之间相当常见的音转现象”。 訄从“九”声,龙宇纯先生曾注意到从“九”之字(幽部)与微部字相通的例子。如《礼记•明堂位》“昔殷纣乱天下,脯鬼侯”,《史记•殷本纪》及《周本纪》“鬼侯”并作“九侯”;又如“朹”字,《说文》以为“簋”之古文,“鬼”、“簋”均微部字。此外,“艽”、“馗”二字俱从“九”声,《广韵》同见“巨鸠切”(鸠在上古为幽部)、“渠追切”(追为微部),亦可说明从“九”之字往往有微部之音读, 故訄与辉亦存在相通的可能。
国家文物局主编:《河南省文物地图集》,文物单位简介第91页。
根据里程简册所载訄渠与鲁阳、雉县的相对里程,其地约在今河南省鲁山县熊背乡境内(参见图二),此地恰好存在黄岗寺汉代聚落遗址,遗址面积达7000平方米,符合汉代乡一级聚落的规模, 或与訄渠乡有关。里程简册不仅验证了《汉表》“辉渠侯”条下注“鲁阳”之可信,同时也为汉代辉渠侯国的定位提供了可贵的文献依据。
四、输民(轮氏)
里程简册记载了一条出南阳郡抵达雒阳的交通干线。由三支简构成,相关简文如下:
鲁阳到女阳百一十里(04-067)
女阳到输民八十九里(04-068)
输民到雒阳百一十里(04-069)
辛德勇:《北京大学藏秦水陆里程简册初步研究》,收入《石室賸言》,195页。
《初步研究》提到“输民”不见于传世文献记载,根据简文载录里程,可大致推定输民在今汝州临汝镇一带。 其实简文中的“输民”并非不见于传世文献,此地即《汉书•地理志》颍川郡纶氏县。今试论证如下:
《后汉书》卷三六,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244页。《后汉书》卷六二,第2065页。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汉魏洛阳故城南郊东汉刑徒墓地》,附图三一。(清)杨守敬、熊会贞疏,段熙仲点校,陈桥驿复校:《水经注疏》卷二四,第2018页。
《汉志》颍川郡之纶氏县,《续汉书•郡国志》记为“轮氏”。《后汉书》某些篇章亦将此县记作“轮氏”。《张玄传》载:“(玄)强起至轮氏,道病终。” 《陈寔传》:“郡中士大夫送(寔)至轮氏传舍。” 不过《后汉书》也有将此县书作“纶氏”的情况,似乎当时的写法并不固定。但是洛阳南郊东汉刑徒墓砖“P3M10∶下9A”载有“无任颖川轮氏司寇张孙元初六年二月四日死”。 另外《水经注》载临睢县立有东汉《豫州从事皇毓碑》,树碑者有“二千石丞轮氏夏文则”。 东汉刑徒墓砖铭文及汉碑碑文表明,“轮氏”才是当时通行的写法。
诸祖耿:《战国策集注汇考》卷一一,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606页。王利器:《风俗通义校注》卷七,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330页。此例证承蒙任攀刘告乐知。贤:《释孔家坡汉简〈日书〉中的几个古史传说人物》,《中国史研究》2010年第2期。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照:《居延汉简释文合校》,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127页。李天虹:《居延汉简簿籍分类研究》,第154页。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编:《居延新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95页。劳榦主编:《居延汉简(图版之部)》,185页。甘肃简牍保护研究中心:《肩水金关汉简(壹)》,上海:中西书局,2011年。释文见下册第22页,图版见上册第41页,中册第41页。
我们再来看里程简册中的“输民”。古书“俞”、“仑”二字在字形上非常接近,“仑”字极易讹误为“俞”。《战国策•齐策四》“孟尝君逐于齐而复反”章有“请以市谕”的文字。 而《风俗通义》载此事则写作“请以市论”。 就文意而言,“以市论”更佳,《国策》“谕”应是“论”讹误。而在释读出土简牍文字时,也容易将“仑”误释为“俞”。孔家坡汉简《日书》曾记载古史人物“緰”,刘乐贤先生认为不能排除为“纶”字误释的可能。 这里再举两个误将汉简文字“轮”释为“输”的实例。居延汉简72•53有“输一具□□视□杙轴完”的字样。 就文字内容来看,该简应属于“折伤牛车出入簿”的一段,为检视牛车损坏状况的记录。 相类似的文字可以参考居延新简EPT51•251“南阳叶车父武后。第十七车。轮一具……杙轴完”的记录。 这类簿录中,检视车轮、车轴完好与否,是非常重要的项目。显然简72•53中的“输”是“轮”字的误释。仔细核对图版,该简轮字虽然右半部略残,但仍能辨识, 前人的释读显然存在错误。又肩水金关汉简73EJT2∶18释文作“ □者省择其十人作牛车输工遣诣天水郡 ”,核对图版,整理者显然把“轮”误释为“输。 综合以上例证,里程简册输民中的“输”应是“轮”字的误释。
梁春胜:《楷书部件演变研究》,上海:线装书局,2012年,第106页。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潼县文物工作队编:《秦陵徭役刑徒墓》,西安:陕西旅游出版社,1992年,第35页。
至于输民中的“民”字,我们也有理由相信为“氏”字的误释。古书民、氏二字的写法极为相近,常常混用。而将“氏”写作“民”形,是秦文字的一个特点。如睡虎地秦简中的“氏”皆写作“民”,“昏”皆写作“昬”。 秦代刑徒墓瓦文中的“杨氏”写作“杨民”。 秦文字的这种写法,在汉代仍有保留。汉代简牍、石刻文字常能见到写作“民”形的氏字。相关文字例证,梁春胜先生举出很多,这里就不重复列举了。
后晓荣:《战国政区地理》,北京:文物出版社,2013年,第42页。又解放前长沙出土韩国银器以及某私人收藏韩国兵器也见有地名“仑氏”。这两件例证承蒙董珊先生提示,谨致感谢。施谢捷:《古玺汇考》,安徽大学中文系2006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33页。
那么秦代有没有可能把地名“轮氏”写作“输氏”呢?笔者认为不存在这种可能性。因为该地名从“仑”的写法在战国时期便十分稳定。在战国时期韩国的银器、印章和兵器上都出现过地名“仑氏”。 而在韩国陶文及钱币上,还出现过从仑从邑的字形。 该地名在汉代以后的文献也从未出现从“俞”的写法。结合以上考述,我们有理由相信里程简册中的“输民”是“轮氏”的误释。秦代里程简册“轮氏”的写法,表明由秦至东汉该县都书写为“轮氏”,今本《汉志》“纶氏”并非汉代通用的写法,这对于校订《汉志》文字讹误,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大清一统志》卷二〇六《河南统部•河南府》“颍阳故城”条,第5册第248页上;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第19—20页。
关于汉代轮氏县的地理方位,历代地志均有明确记载,约在今河南省登封市颍阳镇(参见图二)。 颍阳镇距离汉魏洛阳城遗址的道路距离约为50公里,相当于秦代120里,与里程简册记录的里程信息基本吻合。
五、女(汝)阳
《汉志》汝南郡辖有汝阳县,古书“女”、“汝”二字通用,故“女阳”即“汝阳”。不过,就里程简册载录的交通路线和里程来看,简文中的女阳并非汉代汝南郡之汝阳,《初步研究》对此已有详尽讨论。至于简文“女阳”方位,《初步研究》根据简册里程信息,大致推定在今河南省郏县境内的汝河北岸。现在明确里程简册载录的“输民”即“轮氏”后,我们可以对里程简册之“女阳”方位做出更为精确判断。
图二 秦代南阳郡至三川郡交通路线示意图
国家文物局主编:《河南省文物地图集》,第89页。
里程简册载录女阳距轮氏八十九里,距离鲁阳一百一十里。秦汉轮氏故城在今登封市颍阳镇,秦汉鲁阳故城在今鲁山县县城南关。 以秦汉轮氏故城、鲁阳故城为基点,可以推算出里程简册载录的女阳约在今河南省汝州市纸坊乡境内的汝水北岸(参见图二)。
国家文物局主编:《河南省文物地图集》,第83页,文物单位简介74页。《汉书》卷九,第285页;《汉书》卷一八,第698页。如元鼎元年,武帝东巡获鼎,有司赞曰:“今鼎至甘泉,光润龙变,承休无疆。”见《汉书》卷二五《郊祀志》,第1225页。《魏书地形志•》汝北郡有南汝原县。《隋书地理志•》襄城郡承休县注曰:“旧曰汝原,置汝北郡。后改曰汝阴郡。后周郡废。大业初,改县曰承休,置襄城郡。”《史记》卷二一,第1102页;《汉书》卷一五,第465页。《汉书》卷一五,第440页;《汉书》卷二八,第1586页。
在今汝州市纸坊乡康街村存有一片汉代遗址,据传为汉代周承休侯国遗址。 《汉书•元帝纪》、《汉书•外戚恩泽侯表》载初元五年,元帝更封周子南君为周承休侯。 此为周承休侯国建置之始。就该侯国名号来看,“周承休”显然是嘉号,而非地名。 至于周承休侯国建置之前,其所在乡聚的名称不详。周承休侯国于东汉省并。北魏时期,又在其故地设置汝原县,至隋代更名为承休县。 北魏设置的汝原县,很有可能就是周承休侯国设置前的古名。秦汉时代,常在专有地名后附加陵、阳、城、原等通名。如《史记•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载武帝元朔四年封山侯国,《汉书•王子侯表》作“山原”。 《汉书•王子侯表》所载武帝元朔二年封临众侯国,即《汉志》琅邪郡临原侯国。 故“汝原”可与“汝阳”相通。里程简册所载录之女(汝)阳,应当是西汉周承休侯国的前身。
本文原刊于杨振红、邬文玲主编:《简帛研究》2016年秋冬卷,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收入本书时,略作修订。
[1]《水经注》记作“ ”水。两汉魏晋南北朝,常为文字添加“艹”头(参见辛德勇:《北齐〈大安乐寺碑〉与长生久视之命名习惯》,收入作者文集《石室賸言》,第302—325页),故此水亦可写作“泺”水。
[2](清)倪明进修,栗郢纂:《泌阳县志》卷二。又卷首舆图将今梁河标绘为 水。
西汉桂阳郡阳山侯国、阴山侯国考辨
《汉书》卷一五《王子侯表下》,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500页。如全祖望、钱大昕均将桂阳郡阳山侯国考订为刘宗封国。分见全祖望:《汉书地理志稽疑》卷五,朱铸禹:《全祖望集汇校集注》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2590页;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九《侯国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81页。不过,受后来学界争论的影响,钱大昕的观点有所动摇,认为传统的看法仍需深考。见钱大昕:《三史拾遗》卷三,收入《廿二史考异》,第1424页。
《汉书•地理志》(以下简称《汉志》)桂阳郡有阳山侯国、阴山侯国。《汉书•王子侯表》载录长沙王子刘宗于初元元年(前48年)封为阳山侯,且《侯表》“阳山节侯宗”栏下注“桂阳”。 依据《王子侯表》,刘宗之封国显然是《汉志》桂阳郡阳山侯国,这也成为清代以前的主流观点,为学者普遍接受。
乾嘉时期,文献考辨风气大兴,这一局面发生变化,陆续有学者质疑“阳山说”。这之中以王念孙最具代表,其在《读书杂志》中系统阐发了自己的观点:
王念孙:《读书杂志》卷六,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
阳山侯国。应劭曰:“今阴山也。”师古曰:“下自有阴山,应说非也。”念孙案:《水经》曰:“洣水西北过阴山县南。”注云:“县本阳山县,即长沙孝王子宗之邑也(见《王子侯表》),形家言其势王,故堑山堙谷,改为阴山县。”是后汉之阴山,即前汉之阳山。故应云:“今阴山也。”师古自未之考耳。
钱坫:《新斠注地理志集释》,《二十五史补编》第一册,上海:开明书店,1936年,第1118页。
王念孙留意到应劭和郦道元都提及阳山改为阴山之事,因而提出刘宗之封国实为桂阳郡阴山侯国的新观点。王念孙的“阴山说”影响很大,钱坫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汉志》阳山下注“侯国”为衍文。 自此,传统观点受到严重动摇,学界出现或持“阳山说”,或持“阴山说”的众讼纷纭的态势。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这一局面才再度发生改观。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第125—126页;《汉书地理志汇释》,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286—287页。
上世纪八十年代,周振鹤围绕“西汉郡国级政区演变”进行一系列研究,其研究思路之一是通过复原西汉诸侯王国裂分王子侯国的过程,揭示王国疆域变化的基本特征。而在复原长沙国疆域时,周先生注意到阳山侯国问题。在比较前人各种说法后,周先生相信了“阴山说”,同时举出一条强有力的证据:西汉的阳山县位于今广东省阳山县境,阴山县位于今湖南省攸县境。根据西汉王子侯国分封之“推恩法”,王子侯国皆裂王国地分封,阳山县地处桂阳郡南部边境,远离长沙国,而阴山县恰在桂阳郡、长沙国交界,因而可以排除阳山县是刘宗封国的可能。最后,周先生阐述了刘宗封国的隶属沿革:初元元年长沙国裂阳山县分封刘宗,别属桂阳郡,而此时桂阳郡已有阳山县,为了避免地名重复,汉廷更阳山侯国之名为阴山侯国,这便是应劭、郦道元称阳山改为阴山的由来。其最终结论是,《汉志》桂阳郡阴山侯国为刘宗封国,阳山之“侯国”为衍文。
学术界的接受状况略举以下两例。胡阿祥:《宋书州郡志汇释》,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99页;张修桂:《阳山关与阳山县》,收入氏著《龚江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30—338页。地方文史爱好者接受状况略举一例。欧阳峻峰:《试解“后汉并阳山入阴山”之谜》,《广东史志》2014年第2期。各类历史地名辞典也采纳了周先生的考证结论。如中国历史大辞典编纂委员会:《中国历史大辞典》“阴山县”、“阳山县”条,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年。
周振鹤的观点充分考虑到王子侯国的空间分布特征,同时合理地解释了传世文献“阳山改为阴山”的记载,其结论一经刊布,立刻为学术界以及地方文史爱好者接受。 时至今日,“阴山说”俨然成为定论,而“阳山说”则被学界彻底摒弃,仅仅作为“学术早期发展的错误认知”被偶尔提及。
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初刊《文史》2006年第1辑、第2辑,后收入氏著《秦汉政区与边界地理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92页。
然而,正如辛德勇所言:“学术研究的历程,往往是在不断的循环往复中向前演进。” 有关阳山侯国、阴山侯国的讨论似乎也在验证这一规律。笔者在通读传世文献后,发现“阴山说”仍然存在缺陷,而“阳山说”更合乎历史文献的记载,就目前的研究现状而言,还不能轻易摒弃。
一、岭南阳山县的始置年代
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荆州刺史部》,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第22—23页。
在先前的研究中,阳山县因地理方位偏远而被排除作为刘宗封国的可能性。的确,地处岭南的阳山县不仅距离长沙国十分遥远,而且又在阳山关以南,在西汉初年是南越国领地。因此若从空间视角,这个阳山县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成为长沙王子侯的封地。不过,这一认识是基于西汉桂阳郡阳山县地处今广东省阳山县境的地理定位,也就是《中国历史地图集》(以下简称《图集》)所标绘的西汉桂阳郡阳山县的方位(参见图一)。 我们不禁要问,《图集》对西汉阳山县的定位可靠吗?
在正式进入讨论之前,我们先来看《后汉书•循吏传》的一段记载:
《后汉书》卷七六,第2459页。
(卫飒)政有名迹,迁桂阳太守。郡与交州接境,颇染其俗,不知礼则。……先是,含洭、浈阳、曲江三县,越之故地,武帝平之,内属桂阳。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第127页。辛德勇:《〈后汉书〉对研究西汉以前政区地理的史料价值及相关文献学问题》,《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2年第4期。
这段文字记载了汉代桂阳郡南部的含洭、浈阳、曲江三县本属南越国,于武帝平定南越国后,内属桂阳郡的史实。该记载不仅验证了周振鹤“(西汉初年)桂阳郡与南越以阳山关为界”的论断, 也与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驻军图”所示西汉初年长沙国南界相符,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因而辛先生特将此条拈出,讨论《后汉书》在研究西汉政区地理上的史料价值。
吴树平:《东观汉记校注》卷一八,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798页。晋代华峤《后汉书》亦有《卫飒传》,应当也取自《东观汉记》。周天游:《八家后汉书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588页。
卫飒出任桂阳太守在建武十五年至二十五年。刘宋时代的范晔何以对东汉初年桂阳郡的情况如此明晰,辛先生并未予以讨论。而笔者认为,范晔此语可能直接继承成书于东汉的《东观汉记》。根据吴树平所作的辑佚工作,《东观汉记》也有《卫飒传》。而且就目前保留的两条佚文来看,《后汉书•卫飒传》的文字与《东观汉记•卫飒传》十分接近。 因此,《后汉书•卫飒传》有关桂阳郡南部三县本属南越国的记述应当是东汉史家之语,所以才具有极为可贵的史料价值。
这段文字值得注意的还有一点,即《卫飒传》在叙述桂阳郡内的南越故地时,只提到含洭、浈阳、曲江三县。而若根据《图集》定位,阳山县与含洭、浈阳、曲江三县一样,也在阳山关以南,同属于南越国故地(参见图一)。那么东汉史家在列举桂阳郡内的南越故地时,为何唯独遗漏了阳山县呢?
《后汉书》卷一,第49页。
当然我们需要考虑这样的可能:《续汉书•郡国志》桂阳郡并没有阳山县,而且《后汉书•光武帝纪》有建武六年六月辛卯“条奏并省四百余县”的记载。 在卫飒出任桂阳太守的建武十五年,阳山县可能已被省并。不过,笔者更倾向于另外一种可能:《图集》对西汉桂阳郡阳山县的定点有误,当时的阳山县并不在阳山关以南,所以东汉史家在提及桂阳郡内的南越故地时,才会没有出现阳山县。
《宋书》卷三七,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133页。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一一七《江南西道•连州•阳山县》,第2368页。此条为毕沅所辑《太康地记》遗漏。见毕沅:《晋太康三年地志•王隐晋书地道记》,收入《丛书集成初编》“史地类”,第3059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顾江龙:《〈太康地记书〉考》,《文史》2018年第4期。《三国志•吴志•孙皓传》“亦载:(甘露元年十一月以)桂阳郡南部为始兴郡。”《宋志》注阳山侯相“吴始兴郡无此县”,说明沈约见到的孙吴始兴郡资料没有阳山县。现在无法明确沈约所见始兴郡资料反映的是哪一年的建置,只能保守地推断阳山县设置于始兴郡设立后的某一年,故取始兴郡设置后的第二年,即宝鼎元年为上限。
要想验证笔者的判断,首先应当分析,今广东省阳山县境内的古阳山县,究竟是什么时候设置的。检阅史籍,若除去《汉志》,这个阳山县最早见于《宋书•州郡志》(《晋书•地理志》因成书于唐代,暂且不论)。《宋书•州郡志》(以下简称《宋志》)“广兴公相”下见有“阳山侯相”,自注:“汉旧县,后汉曰阴山,属桂阳。吴始兴郡无此县,当是晋后立。” 这段注文中,“汉旧县,后汉曰阴山,属桂阳”其实是与《汉志》的简单比对,稍后还会作细致分析,这里暂且不论。从“吴始兴郡无此县,当是晋后立”的注文来看,至迟到孙吴时期,还没有设置阳山县。沈约在《宋志》序例中明确讲到,他编纂《州郡志》利用了晋代的《太康地志》、王隐《晋书•地道记》。沈约注阳山侯相“当是晋后立”,说明在《太康地志》、《晋书•地道记》两书中,至少有一种已经出现阳山县。而《太平寰宇记》引《太康地志》则有“阳山县属始兴郡”的记载。 根据顾江龙的研究,《太康地志》载录西晋政区年代断限是太康十年(289年)。 沈约注文及《太康地志》表明,至迟晋武帝太康十年已经设置了阳山县。那么阳山县的设置年代应当在孙吴设置始兴郡之后,太康十年之前。另据《宋志》广兴公相自注:“吴孙皓甘露元年,分桂阳郡南部都尉,立为始兴郡。” 则阳山县的设置,当在孙皓宝鼎元年(266年)至晋武帝太康十年之间。
杨守敬、熊会贞疏,段熙仲点校,陈桥驿复校:《水经注疏》卷三九,第3200页。这样一来,阳山县的始置时代可以进一步限定为孙皓宝鼎元年(266年)至天纪四年(280年)之间。《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忽视了《水经注》的记载,仅依据《宋志》,定阳山县设置于西晋太康元年,其结论并不准确。见胡阿祥、孔祥军、徐成:《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第四编第一章“广州始兴郡沿革”,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765页。张修桂已经注意到《洭水注》对阳山县始置年代的记述。但是由于取信周振鹤的考证结论,张先生将此处记载判定为郦道元的误记。见《阳山关与阳山县》。
关于岭南之阳山县的设置时代,《水经注》保留有一段非常重要的记载。《水经•洭水注》“曰:洭水又径阳山县南,县故含洭县之桃乡,孙皓分立为县也。” 《水经注》这段记载提供了两点重要信息:一是阳山县本来是含洭县的桃乡;二是阳山县是在东吴孙皓在位时期设置成县的。郦道元此处对阳山县的由来和设置时代记载非常详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郦道元对阳山县设置时代的记述与《宋志》可以相互印证。综合《水经注》和《宋志》的记述,今广东省阳山县的古阳山县是在孙皓甘露元年始兴郡建置之后设置的, 其前身乃含洭县的桃乡,与西汉桂阳郡的阳山县并没有关系。
见胡阿祥:《宋书州郡志汇释》之“代序”。《宋书》卷三七,第1028页。《宋书》卷三七,第1128页。参见拙文《松柏汉墓35号木牍侯国问题初探》之“轪侯国及相关历史地理问题”,《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2期(该文后作修订,收录于余欣主编:《存思集:中古中国共同研究班论文萃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20页)。
原本与西汉桂阳郡阳山县没有关系的孙吴阳山县,又是如何与之扯上瓜葛的呢?笔者以为,将两者混为一谈的始作俑者是沈约。沈约编纂《宋志》的基本做法,是以何承天、徐爰的两部《宋书•州郡志》为基础,附注前代地志的各类记载。 即《宋志》序例中所说的“参伍异同,用相征验。自汉至宋,郡县无移改者,则注云‘汉旧’”。 然而,由于汉宋之间相距六七百年,沈约对许多汉县的对应,并不准确。这里试以《宋志》误注汉代轪县为例。《宋志》郢州刺史西阳太守下有孝宁侯相,自注:“本轪县,汉旧县。孝武自此伐逆,即位改名。” 刘宋轪县地处今湖北省浠水县境,而两汉轪县地处今河南省光山县。 沈约乃误注刘宋轪县为“汉旧县”。究其原因,是因为东晋时曾在今湖北省浠水县境侨置轪县,这个侨置轪县所属的西阳郡是曹魏时期从江夏郡分置而来。而原本地处今河南省光山县的汉代轪县也隶属于江夏郡。沈约不察,误以为西阳郡的轪县与汉代江夏郡轪县是一个地方,所以误把东晋侨置的轪县指认为汉代的轪县。
沈约注释广兴公国阳山县的思路与前述轪县极为相似。沈约在注释广兴公国阳山县时,见到《汉志》桂阳郡有阳山县,而广兴公国的前身始兴郡恰好是孙吴时期从桂阳郡分置而来。沈约想当然地认为两个阳山县是同一地,所以在广兴公国阳山县下注释“汉旧县,后汉曰阴山,属桂阳”。殊不知这个阳山县是孙吴末年才由含洭县桃乡改置而来,与西汉的阳山县没有任何关系。
李吉甫:《元和郡县志》卷二九《江南道•连州•阳山县》,第711—712页;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一一七《江南西道•连州•阳山县》,第2367—2368页。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〇一《广东•广州府》,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4625页;穆彰阿、潘锡恩等纂修:《大清一统志》卷四五五《广东统部•连州》。
受到沈约注释的误导,之后的地志大多相信岭南之阳山县即是汉代阳山县的说法,特别是对后世影响较大的《元和郡县志》和《太平寰宇记》都言之凿凿地称岭南阳山县为“汉县”,为了弥合《宋志》和《水经注》有关孙吴、西晋设置阳山县的记述,又衍生出“后汉省入含洭,晋平吴,又分含洭复置”的说法。 到了清代,《读史方舆纪要》和《大清一统志》在岭南阳山县均列有阳山故城,并称“汉县治此”。 而以二书为主要古城定点依据的《图集》,把西汉阳山县错标在今广东省阳山县也就不足为奇了。
杨守敬、熊会贞疏,段熙仲点校,陈桥驿复校:《水经注疏》卷三九,第3200页。曲英杰:《水经注城邑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587页。
如果仔细分析《水经注》有关岭南阳山县建置由来的记述,不难发现后世地志混淆了汉代阳山县和孙吴阳山县,清人杨守敬及今人曲英杰都已注意到这一点。杨守敬在为《水经注》作疏证时特别强调:“吴之阳山县,即因秦之阳山关而名,与汉封长沙孝王子之阳山无涉。乃《元和志》、宋本《寰宇记》并移汉之阳山于此,失之。” 而曲英杰则针对历代地志对岭南阳山县的记载指出“《元和志》及《寰宇记》均以此阳山县相沿于西汉时期之阳山县,不确。其城当兴筑于孙吴分立阳山县之时”。 上述意见与本文的考证结论已经非常接近,足见二人读史之精审。
二、汉代桂阳郡阳山县之方位
前面提到,岭南之阳山县乃孙吴末年析含洭县桃乡设置,因秦汉阳山关而得名,与西汉桂阳郡之阳山县(侯国)并无关联。那么西汉时代的阳山县又在何处呢?
同样是《水经注》为我们保留了寻找汉代阳山县方位的宝贵线索。郦道元在为《水经》“(洣水)又西北过阴山县南”作注时称:
杨守敬、熊会贞疏,段熙仲点校,陈桥驿复校:《水经注疏》卷三九,第3222页。
(阴山)县本阳山县也。县东北犹有阳山故城,即长沙孝王子宗之邑也。言其势王,故堑山堙谷,改为阴山县。
这条记载便是清代乾嘉以来学者们用来证明“阴山说”的重要资料。然而诸家在使用这条记载时,大多强调阳山改为阴山的记述,却忽视了郦道元提及的另一条重要信息:在汉代阴山县东北,还有一座阳山故城,而这座阳山故城正是西汉长沙王子刘宗的封邑。郦道元在此阳山故城标明为刘宗封邑,而在注释岭南阳山县时却不言及分封长沙王子之事,也从侧面验证了郦道元未将岭南阳山县视作汉代桂阳郡阳山县的事实。
杜佑:《通典》卷一八三《古荆州》,第4877页。
郦道元对汉代阳山县方位的叙述并非孤证。汉代阳山县位于洣水流域的历史,直到唐代还留有印迹。《通典•州郡典》衡阳郡湘潭县自注曰:“有南岳衡山。汉阳山县。” 唐代的湘潭县位于今湖南省衡山县,恰好位于洣水流域,与《水经注》的记载可以相互印证。汉代的阳山县应当大致位于今洣水下游地区。
杨守敬、熊会贞疏,段熙仲点校,陈桥驿复校:《水经注疏》—卷三九,第32203224页。参见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CHGIS系统“容陵侯国”、“容陵县”地名词条。该系统地名词条均来自《图集》释文。湖南省地图集编纂委员会:《湖南省地图集》,长沙:湖南地图出版社,2000年,第164页。王象之撰,李勇先点校:《舆地纪胜》卷五五《衡州》,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094页。李贤等撰:《大明一统志》卷六四《衡州府》,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年,第988页。《安仁县志》卷之二《地舆志•山川》,《中国地方志集成•湖南府县志辑》第23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55页。杨守敬已经意识到这一点,所以在其编绘的《水经注图》,把永乐江标注为容水。见《水经注图》,《杨守敬集》第5册,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68页。需要指出的是,《水经注》称容水发源于侯昙山,盖受当时认识水平所限,以永乐江支流为其正源。实则永乐江正源发源于今湖南省资兴市毛鸡山。《大明一统志》已认识及此,该书卷六四载:“永乐水,在安仁县南,源出郴州清溪,流经县境,北流至衡山县义塘江,北合洣水,入于湘。”(上揭本,第989页)国家文物局主编:《中国文物地图集湖南分册•安仁县文物图》,第94—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