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一个秦吏和他的世界 (出版书)》
作者:鲁西奇
简介:
喜,睡虎地十一号秦墓的主人。他生在秦始皇时代,比秦始皇嬴政大三岁,死于始皇帝完成统一中国大业之后四年,比秦始皇早死七年。他和秦始皇是同代人,从人到民,继而成为楚国故地的基层小吏。他有父母兄弟、妻子儿女。他的家族平稳地延续到了汉朝,社会地位和生活条件还略有提高。
作者把零星的材料串连起来,试图拼接出一个作为人的喜,并在遥远、陌生的世界里找到喜。想象自己站在喜的位置上,凭借他的眼睛去看他所处的世界,并描述一个普通人或者说被统治对象直接面对的帝国统治机器:通过户籍制度、军功爵制、邻里的军事化编排,以及军政一体化的行政体系,将每一个黔首都固定在国家控制体系的特定位置上,使之从军应役、立功受爵、交纳租赋、互相伺察,有必要或有利时举报同伍、同里的邻居,但也在战场上生死与共,构成一种生存共同体。
同时,本书力图呈现的,是在秦始皇统一中国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的一个卑微个体生命的若干面相,是伟大时代中以个人为中心的几幅剪影,是在总体格局相对稳定,而微观环境却在不断变动的历史结构中好不容易才可以发现的几处个体微粒:有的人将会贫穷鄙陋而孤单,有的人会生活困难,有的人将终身奔波、劳禄,有的人地位低下,一直要从事卑贱的劳动,有的人一直到老都要被人驱使笞辱,历尽波折。他们出生,他们受苦,他们死亡。
目录
本书所涉帝王诸侯年表
图目
序
斯人
一、七尺之躯
二、安陆城
三、一宇二内
四、五口之家
五、爱或不宁
六、生子
七、毋恙乎?
八、不终而死
黔首
一、傅
二、喜的名字
三、秦人
四、吏卒
五、黔首
六、徒隶
七、秦人的身份与社会结构
八、邻里
为吏
一、县廷长吏
二、列曹与诸官
三、尉官与狱官
四、乡史与令史
五、治狱
六、卒史与属
七、为吏之道
注释
本书所涉帝王诸侯年表
图目
《睡虎地秦墓十一号墓(喜墓)棺内骨殖与遗物出土情况平面图》,引自《云梦睡虎地秦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81年,第13页,图一五。
《秦始皇陵兵马俑一号坑出土御手俑线描图》,引自《秦始皇陵兵马俑坑一号坑发掘报告(1974—1984)》,北京:文物出版社,1988年,第59页。
《秦始皇陵兵马俑的幏(络头)》,引自袁仲一《秦始皇陵兵马俑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283页。
《云梦古城与古墓葬分布示意图》,据黄盛璋《云梦秦墓出土的两封家信与历史地理问题》(《历史地理论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551页)所附示意图清绘。
《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直室门〉附图》,据《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98页附图清绘。
《睡虎地四号秦墓所出六号、十一号木牍正面》,引自陈伟主编《秦简牍合集》(壹),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885页。
《里耶秦简8-145》,引自郑曙斌、张春龙、宋少华、黄朴华编《湖南出土简牍选编》,长沙:岳麓书社,2013年,第29页。
《岳麓书院藏秦简“多小未能与谋案”》,引自朱汉民、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叁),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3年。
《秦始皇陵所出“中级军吏俑”》,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张天柱先生摄。
《秦始皇陵所出“立射俑”》,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张天柱先生摄。
《秦始皇陵所出“跪射俑”》,引自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编《秦始皇帝陵》,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年,第174页。
《秦始皇陵所出“百戏俑”》,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张天柱先生摄。
《秦始皇陵所出“文官俑”》,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张天柱先生摄。
《里耶秦简9-633“迁陵吏志”》,引自湖南省考古研究所编《里耶秦简》(贰),北京:文物出版社,2017年,第84页。
《秦时安陆、鄢、江陵间的水陆交通示意图》,冯博文制图。
《睡虎地秦墓十一号墓所出〈为吏之道〉》,引自陈伟主编《秦简牍合集》(壹),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763页。
序
喜是睡虎地十一号秦墓的主人。
十多年前,我开始关注喜,注意收集、阅读与他相关的材料和研究,并断断续续地写下一些札记和论文。我一直想以他为主题写点什么,说了好多年,却迟迟没有动笔。直到2019年,住在多摩,才有闲暇把这些札记、小论文串连写来,试图写成一本小书。
喜生活在中国历史上最为伟大的时代,秦始皇时代。他比秦始皇嬴政大三岁,死于始皇帝完成统一中国大业之后四年,比秦始皇早死七年。他和秦始皇是同代人。
我没有试图叙述喜的一生,所以,这本小书,不是喜的历史。喜几乎没有自己的历史,或者说,他个人的历史,几乎没有什么意义。他短短四十六年的生命史,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一瞬间,又是如此平凡,几乎没有叙述的价值。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如此。对于我们个人来说几乎是全部人生价值的生命历程,总是被漫长的历史时间压缩成几乎可以忽略的一瞬间,从而使我们经常怀疑人生的意义,甚至怀疑我们的存在本身。所以,我无意于给喜立传,或者写一部喜的个人史,或生命史。
我只是把零星的材料串联起来,试图“拼接”出一个作为人的喜,并在那个遥远而陌生的世界里找到喜;然后,想象自己站在喜的位置上,借着他的眼睛,去看他所处的世界,并描述那个世界的图像,抽象出其结构,使它不那么遥远而陌生。我希望奉献给读者的,是在秦始皇统一中国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的一个卑微个体生命的若干面相,是伟大时代中以个人(喜)为中心的几幅剪影,是在总体格局相对稳定,而微观环境却在不断变动的历史结构中好不容易才可以发现的几处个体微粒。作为一个历史学者,我非常清楚这样做的困难与风险:我很可能描述了一个喜根本就不认识的世界,喜也很可能否认我所写的这个人是他自己。
喜当然曾经真实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正如我们每一个人都真实地生活在自己所处时代一样。可是,我们今天能够知道并描述喜,却是源于喜的墓得到科学发现与系统研究。而与喜一样真实生存过的无数人,在我们的认识里,却可能没有一丝踪影。我们也将和那些无数人一样,不曾在历史上留存。但我们确然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历史学者的使命之一,就在于“在历史中发现人”,唯有如此,才能证明我们自己在历史中的存在,并给自己的生存赋予意义。
所以,这本小书,就试图在一个宏大的历史结构中寻觅喜曾经存在过的踪迹,揭示这些踪迹在历史过程中的客观性,以及在历史认识中的偶然性及其意义。我希望通过喜,给我们自己找寻在历史长河中的存在感和“意义”。
世界,因为人的存在才会有意义。如果我们不存在,世界的繁华与消歇,对于我们(不存在的我们)又会有怎样的意义呢?所以,世界是每个人的,从每个人的角度出发去看,才形成自己的世界。在这个意义上,公元前三世纪下半叶的世界,不是秦始皇一个人的世界,而是无数人的世界。那个走向统一的中国历史进程,也只是历史进程的一个部分而已。既然有成千上万的人,那就有成千上万的世界。要将历史的“世界”“还原”为无数的人的世界,而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些人的世界。
在完全投入地写作这本小书的一年里,我经常穿梭于秦始皇时代与当今世界间的时空隧道中,往往会弄不明白自己身处何世。《晏子春秋》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晏子使于鲁,比其返也,景公使国人起大台之役,岁寒不已,冻馁之者乡有焉,国人望晏子。晏子至,已复事,公延坐,饮酒乐,晏子曰:“君若赐臣,臣请歌之。”歌曰:“庶民之言曰:‘冻水洗,我若之何!太上靡散,我若之何!’”歌终,喟然叹而流涕。公就止之曰:“夫子曷为至此?殆为大台之役夫!寡人将速罢之。”晏子再拜。(吴则虞:《晏子春秋集释》卷二《内谏篇》,“景公冬起大台之役晏子谏第五”,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11页;晏子所歌之句读,据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1页。)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就想: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喜是愿意做秦王政、秦始皇的“黔首”呢,还是更愿意做齐景公时代齐的“国人”?
当然,这不是喜的问题,是我的问题;也许,它也是或应当是很多人的问题。
可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冻水洗,我若之何!太上靡散,我若之何!”
幸好还有喜。所以,有了喜的时代。
幸好还有喜。所以,有了喜的世界。
2019年11月21日,于多摩永山
2020年8月4日,于厦门不见天
2022年2月5日,于厦门不见天
斯人
喜出生在秦昭王四十五年十二月甲午(十九日)鸡鸣之时,[1]比秦王政(秦始皇)大三岁。两年后(秦昭王四十七年十一月),他有了一个弟弟,敢;[2]又过了九年,秦昭王五十六年,他又添了一个弟弟,遬(速)。[3]二十七岁时(秦王政十一年),喜生下了儿子获;[4]七年后,秦王政十八年,他生下了另一个儿子,恢;[5]又过了九年,秦始皇二十七年,他有了一个女儿,取名穿耳。[6]喜的父亲死于秦王政十六年七月十一日,[7]母亲死于四年之后,秦王政二十年七月一日。[8]十年之后,秦始皇三十年,喜自己也死了,终年四十六岁。[9]
这就是喜作为一个“自然人”的一生。
喜很可能是中国历史上较早拥有“个人意识”的普通人之一:他给自己撰写了一份年谱,并将之与关于“国家大事”的记载编在一起,形成后来被称为《编年记》或《叶书》的文献。这些简文和喜生前阅读使用过的诸多文书都被放在他的墓葬里,虽然我们不能确定这样做是出于当时的习俗,还是喜在生前的刻意安排,但至少可以相信,喜是了解这些文书并同意将之随葬于墓中的。他在向地下的神明证明自己的身份吗,还是相信这些文献终有一天会被后人看到?无论如何,他很可能是一个有着清醒自觉意识的人,想方设法把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生存过的痕迹留存下来,试图向幽冥的过去和晦暗的未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喜也许是中国历史上最幸运的人之一:他的墓历经两千多年,完整地保存了下来,并且得到了尽可能科学的发掘,墓葬资料也得到整理与相当充分的研究。[10]喜向后人或世界证明了自己的存在,我们也因此而得以“复原”或想象他的形貌、家庭、情感,以及死亡,并讲述他的故事。
一、七尺之躯
喜的身材似乎较高,可能是一个大个子。
喜墓中的木棺长2米,棺木厚度在10—15厘米之间。喜的遗体被放置在棺中,仰身曲肢,两条小腿明显弯曲。根据墓葬报告整理组绘制的棺内骨殖与棺壁、随葬品间的比例推断,喜的身高应当不会低于1.7米。[11]
睡虎地秦墓所出的木棺,长度都在2米左右;其中,第八、九、十、十一号墓(喜墓)的木棺均正好是2米,说明2米长的木棺,很可能在一段时间里是一种标准规格。[12]同一墓地七号墓(M7)的木棺长2.12米,内壁长1.78米,比喜的木棺大一些。此棺中的人体骨架也基本保存完好,却是仰身直肢,左手平放于身侧,右手屈放于胸前。九号墓的年代与十一号墓大致相同,木棺长度也是2米,其中的人骨虽然已经腐朽,但根据腐朽痕迹,仍可辨认出是仰身直肢葬。[13]这说明曲肢葬并非当时流行或要求的葬式。喜的两腿被弯曲置放,很可能是身体较长、木棺显得较短的缘故。如果木棺有相对标准的长度(2米),那么可以合理地推测,较之当时的普通人,喜的身高可能要高一些。
睡虎地秦墓十一号墓(喜墓)棺内骨殖与遗物出土情况平面图
那么,喜究竟长得怎么样呢?
项羽生于秦王政十五年,比喜小三十岁。项氏世世为楚将,所以,项羽生下来,就是一个武士。《史记•项羽本纪》说项羽身“长八尺余,力能扛鼎,才气过人,虽吴中子弟皆已惮籍矣”。[14]项羽身高八尺余,若以秦尺23.1厘米计算,[15]则不会低于1.85米。
刘邦出生在秦昭王五十一年,比秦王政小三岁,比喜小六岁。三人可算是同代人。《史记•高祖本纪》说他“隆准而龙颜,美须髯”,也就是高鼻子、宽额头,还有一部漂亮的胡子。张守节《正义》引《河图》,说刘邦“斗胸,龟背,龙股,长七尺八寸”。[16]七尺八寸,也超过1.8米。
秦楚汉之际另一个参与“逐鹿”的英雄韩王信(不是有名的韩信)出自韩国王族,“长八尺五寸”,[17]约1.96米,比项羽要高不少。他被刘邦、张良看中,立为韩王,除了其王族的身份,可能身高也是原因之一。
刘邦最重要的谋士郦食其出身贫寒,“家贫落魄”,虽然“好读书”,却“无以为衣食业”,只能在社区做一个保安(“里监门吏”,至多是保安负责人)。他虽然很穷,却是一个高个子,六十多岁时,还“长八尺”,和项羽差不多高。他的模样,想必是高而瘦,戴儒冠,着儒服,每每指点江山,品评天下人物,县里的人当然把他看作“狂生”。[18]
刘邦的另一个属下张苍也是高个子。张苍是陈留郡阳武县人,秦时在县里做御史,负责记录县廷的议事,并抄写相关律令、文书(“主柱下方书”)。他投奔刘邦之后,以“客”的身份随从大军进攻南阳,却犯了罪,被判处斩。他已经被带上了刑场,解开上衣,按倒在一种施刑的器械上。恰巧大将王陵走过来,看见他“身长大,肥白如瓠”,“怪其美士”,马上跑过去向刘邦求请,把他救了下来。据说,张苍的父亲身高不满五尺(不到1.2米),几乎是侏儒;可张苍却“长八尺余”,应当和项羽差不多高。[19]
项羽、刘邦、韩王信、张苍等,身高都在八尺左右,因为比较高,才被特别记录下来。而普通成年男子的身材,大约也不会低于七尺(约1.62米)。《列子•黄帝篇》给“人”做了个界定,谓“七尺之骸,手足之异,戴发含齿,倚而趣者,谓之人”。意思是说,作为人,要有七尺高的身体,手、脚在形状与功能上都要有所区分,把头发堆放在头上(与“披发”相对而言),牙齿基本含在嘴唇里(与“露齿”相对而言),倾着身体向前行走。[20]《荀子•劝学》说:“小人之学也,入乎耳,出乎口。口耳之间,则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躯哉!”[21]在这里,七尺被看作成年男性的基本身高。《史记•滑稽列传》说齐国的淳于髡“长不满七尺,滑稽多辩,数使诸侯,未尝屈辱”,[22]显然认为以淳于髡“不满七尺”的身高出使列国,还能不辱使命,是非常不容易的。《周礼•地官司徒》说乡大夫负责登记家户、人丁数量,确定其中可供任使的人丁,“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也就是说“国人”自身高七尺以上、年龄六十岁以下,“野人”自身高六尺以上、年龄六十五岁以下,都要应征从役。显然,七尺被看作“国人”应役(主要是军役)的基本身高,而六尺则被作为“野人”应役(主要是运输之役)的基本身高。[23]《吕氏春秋•上农》里说:“凡民自七尺以上,属诸三官:农攻粟,工攻器,贾攻货。”百姓要长到七尺以上,才被分配到农、工、商三种管理机构中,分别去耕种农田、制作器物或贩运贸易。[24]显然,七尺被看作“民”的基本身高。
然而,身高七尺五寸(约1.73米)的人可能就不多见了。《太公六韬》谈到选拔车士和骑士,都要求四十岁以下、七尺五寸以上,并要求车士能够拉得动八石的弩,骑士则应当“壮健捷疾,超绝伦等”。[25]车士与骑士都是军中精锐,选拔标准自然较高,也反过来说明大部分步兵的身高应当不足七尺五寸。
所以,大部分成年男性的身高,应当是在七尺至七尺五寸之间(1.62—1.73米)。
喜墓随葬的简牍中,有一部分文书题为“封诊式”,即审理各种案件的要求和公文记录格式。[26]其中有一个案例题为“贼死”,说到在某一个亭的辖区内某处,发现一位被杀死的无名男子。他正当壮年,皮肤白皙,“长七尺一寸,发长二尺”,“结发”(当理解为“头发纠结在一起”,并非梳成发髻),上身着单布短衣(“襦”),下身穿单布裙(“帬”),脚穿黑色的、秦式麻鞋(“䰍秦綦履”[27])。这名男子身份不详(“不知何男子”),亦不知为何人所杀,应当是一位普通百姓。[28]
里耶秦简8-439+8-519+8-537所记是秦王政二十五年九月五日,一支紧急部队(“将奔命”)的指挥官(“校长”)周的报告。他首先引录敦(屯)长买、什长嘉的报告,说有一位名叫缭可、来自右里、身份为士伍的兵卒,行军到零阳庑溪桥一带时逃亡,不知生死。然后,他描述了缭可的一些基本特征,说他年纪大约二十五岁,身高约六尺八寸(约1.57米),枣红色脸膛,头发很浓密,还没有长胡须。他穿着一件络袍,一件络单胡衣;带着两支装配完备的弩,四根丝弦,二百支箭,一口长剑;还随身背着至少一石米。[29]
里耶简8-894记录了来自赵国故都邯郸韩审里的吴骚的身体特征,说他皮肤是黄晳色(应当是比较白净的黄色),椭圆形面孔,长七尺三寸(不到1.69米)。报告说吴骚年纪大约六十三四岁,行为端正,并无突出缺陷。当报告提出时,吴骚可能久已脱籍,所以报告称他为“故邯郸韩审里大男子”,并说不知道他是生是死、居于何处,更不知道他的穿着。[30]
简8-534所记逃亡(或失踪)人应当是叫“□言”,年龄与吴骚相仿,大约六十四岁。报告说他白晳色,头发与胡须都非常茂盛(“恶发须”),身高大约七尺三寸。他应当和吴骚一样,已逃亡或失踪多年,也不知道其存亡生死,以及如果活着,又在哪里。[31]
简8-998应当是由舍人令佐冣负责登录的迁陵县狱佐、士伍谢的个人情况:谢是朐忍县成都里人,年二十八岁,长七尺二寸,白晳色。[32]
简9-757记录了一位从城父县成里来到迁陵县“更戍”的士伍产,说他三十一岁,长七尺四寸(约1.71米),皮肤黝黑。另一位同样来自城父的更戍卒贺(属西平里),二十九岁,长七尺五寸(约1.73米)。[33]这两项记录,都应当是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做出的。
此外,里耶秦简8-1853还记录了一个人,长七尺四寸。虽然不知其年岁,但大致可断定是成年丁壮。简8-1863+8-1866+9-1733所记一个戴簪子的大男子□,圆脸、恶发,高七尺八寸(约1.8米)。简9-259所记的另一个人,三十九岁,皮肤为苍色(当是如秋草般的颜色,黄中泛青),头发又密又长,很好看;他身高七尺八寸(约1.8米),身着赤褐色的布衣(褚布)。[34]
秦始皇陵兵马俑一号坑出土御手俑线描图
上述十人,大抵皆为普通民众,年龄从二十五岁到六十四岁不等(不知年龄者除外),都是成年人。他们的平均身高,是七尺三寸七(约1.7米)。[35]虽然只有十个案例资料,但他们的信息资料都是因非常偶然的原因得以记录、保留并为今人所见到的,所以,这十个样本的平均身高值很可能反映了秦代普通成年男子的普遍身高。
喜的身材,可能比这个平均值略高一些,应当在七尺四五寸,即1.71—1.73米之间。他的皮肤很可能是晳色(白晳或黄晳色),但也不排除是赤色、黑色或苍色的可能。他很可能有一头浓密的长发(他用竹笄绾着头发),以及好看的胡须。他很可能非常看重自己的容貌,并注意修饰。[36]他有时候上身穿着袍子,下身着胡衣(裤子);有时上身穿着短衣,下身着裙(这应当是夏天穿的衣服),脚穿一种秦式鞋子(秦綦履)。
当然,喜穿的衣服,应当比缭可等普通士卒要好一些,也会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在喜墓所出的简牍《封诊式》中,有一份“盗马”爰书,说市南街亭在某一里搜捕盗贼,甲捆着男子丙,牵着一匹马,拿着一件丹黄色的“复衣”(应当是两层或两层以上的衣服,或者是里面絮了绵的衣服)和一双鞋子,前来报案,说丙偷了马和衣物,被抓住了。那件复衣,里子是用帛做的,在领子、袖子的边缘都作了装饰(“帛里莽,缘领褎”),显然是一件较为高级的衣服。[37]以喜的家庭和任职情况,应当穿得起这样的衣服。
“穴盗”爰书描述了一件士伍乙穿的复衣,简文称为复衣,应当是一种长棉袍。简文描述说:乙在这年的二月做了这件衣服,用料五十尺(约合11.55米,一般幅宽二尺二寸,约合0.51米),用帛作里子,里面装了五斤(约合1.265千克)丝絮,用五尺(约合1.155米)缯絻衣服的领口、袖口、裾边,直到后下摆。爰书特别引用丁的证词,说确实见过乙的这件衣服,衣领、袖口等处絻的缯,都还是新的。[38]天气寒冷的时候,喜也许会穿这样一件复 衣。
贫穷百姓和徒隶穿的冬衣,叫作褐衣。喜墓所出简牍《金布律》记载了官府发放给隶徒的褐衣的制作标准:一件大褐衣,用粗麻(“枲”)十八斤(约合4.55千克),值六十钱;一件中褐衣,用粗麻十四斤(约合3.54千克),值四十六钱;一件小褐衣,用粗麻十一斤(约合2.78千克),值三十六钱。褐衣全部以粗麻做材料,应当是面子与里子都用粗麻线纺成的布,而内里用粗麻线填充。与褐衣相配套的,也是用粗麻布做成的一种包头巾(“幏”),标准是用粗麻三斤(约合0.76千克)。[39]喜当然不会穿这样的衣服。
《金布律》说发放给徒隶的冬季服装里包括一个幏布(包头巾),说明当时人冬天是要在头上戴头巾、帽子之类的。整理小组引《尚书大传》“下刑墨幏”,说古时成年男子有冠,覆盖头巾是一种刑辱。或未必是。《说文》:“冠,絭也,所以絭发,弁冕之总名也。从冂,从元。元亦声。冠有法制,从寸。”[40]冠与冕大约都是在正式场合戴的,有很强的装饰性和标识性。喜墓所出简牍《日书》乙种“梦”条说甲、乙梦见穿着黑色的裘皮衣服、戴着“冠”,非常高兴[“被黑裘衣寇(冠),喜”],[41]说明“衣冠”乃地位高贵的一种表示。“初冠”条又说,大凡举行初冠礼,一定要选在五月的庚午日,方能吉祥。[42]说明“冠”是一种相当正式的仪式。“杂忌”中则说到甲子与乙丑日,可以嫁女、娶妇、冠带及祭祀,[43]也说明着冠系带是一件郑重的事情,平日里并不如此齐整地打扮。《释名》说:“冠,贯也,所以贯韬发也。”按照毕沅的说法,“贯”字本当作“毌”,意为穿物持之。贯发,也就是用某物穿过头发,将之束缚起来。[44]幏,则是一种头巾。[45]《说文》释冃(帽),说是“小儿蛮夷头衣也。从冂,二其饰也”。[46]幏与帽,都是包在头上的,与将头发束起来的冠不同。按照扬雄的说法,秦、晋方言中的“络头”,南楚江湘之间所说的“帞头”,河北赵魏地区所称的“幧头”,都是用来盖在头上的。在络头上缝上带子,可以打结系住,就是帻巾,有的地方,又称为“承露”。[47]着幏和戴帽,可能主要与气候、保暖有关。
秦始皇陵兵马俑的幏(络头)
喜的墓里没有发现冠的踪迹,在其头部发现了笄。《释名》:“笄,系也,所以系冠,使不坠也。”[48]那么,喜生前,至少在正式的场合,应当是着冠的。但他平日里或至少在天冷时所着的“头衣”,也可能是与幏相类似的帻或络头。
喜穿的衣服,应当是自己家做的。做衣服是一件大事情。喜墓出土的简牍《日书》甲种中,专门列有“衣良日”“衣”等目,说明何时可以制衣、何时制衣有何益处,以及何时不宜制衣、其时制衣有何不祥。如丁丑日裁衣,可以“媚人”;十月十日乙酉、十一月丁酉日裁衣,则“终身衣丝”;十月丁酉裁衣,不到一年,就能穿上丝质的衣服(“不卒岁必衣丝”);而六月己亥则不可以做新衣,如果违反,“必死”;五月、六月,则不可以做复衣(夹衣与绵衣)。[49]又说:不要在楚历九月己未穿新衣服,如果穿,也会死;[50]在秀日,着冠、佩带,则都是大吉。[51]做衣服、穿衣服与人的命运甚至是生死联系在一起,所以不可能不重视。喜也一定会比较重视自己的穿衣和服饰。
二、安陆城
喜的家就在安陆城里。
《编年记》(《叶书》)里有四次记载了安陆:第一次是秦昭王二十九年,“攻安陆”。[52]就在这一年,秦军在大将白起的指挥下,攻下楚国的都城郢都(在今湖北荆州),烧毁夷陵(在今湖北宜昌),遂东至竟陵(在今湖北钟祥)。楚国将都城东迁至陈(在今河南淮阳)。[53]结合《编年记》的记载,可知秦军占领安陆就在同一年。这一年里发生了秦军攻占楚国都城这样的大事,《编年记》却并未记录,而独独记下了秦军攻安陆之事,说明安陆与喜一家有着十分重要的关联,或者其时喜的父、祖已居住在安陆,或者是在秦军占领这一地区之后,喜的父、祖随秦军进入安陆,并定居下来。
《编年纪》关于安陆的中间两次记载,都与喜个人有关:一是“今上”(秦王政、秦始皇)四年,喜(二十岁)被任为安陆的乡史。这是喜获得担任“史”的资格之后出任的第一个“史”职。二是六年,喜被任为安陆令史,显然是从乡史任上晋升为令史的。在这之后,喜离开安陆,至鄢(在今湖北宜城)担任令史之职(秦王政七年),并负责审理鄢的法律案件(“治狱鄢”,秦王政十二年)。[54]显然,安陆是喜走上为吏之途的起点,应当就是他长期生活的地方。
《编年纪》关于安陆的最后一次记载,是在秦始皇二十八年,说“今(上)”经过安陆。[55]这一年,秦始皇出巡东南郡县,先到泰山、梁父山封禅,然后沿着渤海海岸,经成山、之罘,转到琅邪台,又西南行,经彭城,南渡淮河,经过衡山、南郡,复由武关,回到咸阳。[56]按照《编年记》的说法,秦始皇经由南郡回关中的路上,是经过安陆的。根据《史记》的记载,秦始皇还经过了衡山、湘山、南郡、武关,都是安陆周边地区更为重要的地方,而《编年记》并未予以记载,也反映出《编年记》的作者喜正是住在安陆。
喜墓出土的六件陶器上,都有“安陆市亭”的方形戳印,字体为秦篆。同一墓地其他秦墓所出陶器,有的也戳着同样的方印。[57]这些比较粗重的陶质器皿,当然是在本地制造的。这也说明,包括喜在内的睡虎地秦墓的墓主人,生前应当大都是居住在安陆或者在安陆活动的。
《编年记》说秦昭王二十九年,秦军“攻安陆”,那么,在秦人据有之前,安陆就是有城的。安陆城当为楚人所建,是楚城。包山楚简中即见有安陆,领有下隋里,当是相当于邑或县的一级政区。[58]包山楚墓的墓主人邵 是楚国的左尹,下葬于公元前316年,安陆成为统有里的一级政区(邑或县),应当是在此之前。据上引《编年记》,知喜在秦王政四年即被任为安陆县的史。那么,迟至秦王政四年,秦已经设置安陆县。北京大学藏秦简《水陆里程简册》所记水陆道路,除以南郡首府江陵为中心外,还有两个次一级的中心,即销县与安陆。简册详细记载了安陆到周边各地的道路里程:到邻漰亭七十五里,到阆丘亭九十六里,到落卌五里,到吴阳亭八十一里,到博望亭六十二里,到三屋洛五十六里,到街亭九十八里,到当洛亭十八里,到义城九十里,到望凌亭十九里,安陆到宜秋亭九十五里,安陆到阿亭卌八里,到枞亭五十七里,到涢漰亭六十里,到害刑亭八十四里。[59]显然,安陆不仅是这一地区的交通中心,也应当是其行政中心。邻漰亭、阆丘亭、落、吴阳亭、博望亭、三屋洛、街亭、当洛亭、义城、望凌亭、宜秋亭、阿亭、枞亭、涢漰亭、害刑亭等,即是安陆下属的邮传中心,也可能是不同层级的行政与治安中心。[60]
楚安陆(邑)、秦安陆县的治所,就在今云梦县城关镇,也大致没有疑问。1958年,在今云梦县城关发现了一座古城(楚王城)。1986—1992年间,对这一古城遗址进行了四次发掘,大致理清了这座古城的基本面貌。[61]黄盛璋先生曾认为云梦古城的西城(黄先生称为“西外城”)建得比较早,应当是秦占领安陆后营建或改建的;东城(“东外城”)则是西汉初年扩建的。发掘报告则指出,古城(大城)的南城垣(包括西城与东城的东城垣)的建筑年代早于中城垣。南垣是与整个大城的建筑同时建造的,其时代不会早于战国中期,最晚也不过战国晚期;而中城垣则是西汉初年增筑的。换言之,云梦古城的整个大城应当是战国中晚期建设的,到西汉初年,在大城的中间偏东位置,增筑了一道城垣(中城垣),才把这座大城分隔成两部分(西城与东城)。
云梦古城与古墓葬分布示意图
因此,喜当年所居住的安陆城,就应当是云梦古城的大城(而不是如黄盛璋先生所说,只是云梦古城的西城)。这座城东临曲阳湖,南接涢水,汉丹铁路从城址的西边经过。城址的总面积约1.9平方公里,比20世纪中后期的云梦县城关镇要大许多。夯土城墙总长约9700米,东西长约1900米(近四里),南北长约1000米(二里),城外有宽40余米的护城河环绕。只有北城门可以辨认。直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残存的城垣高度仍在2—4米之间。两千多年前,城垣应当是很高的。[62]
纪南城是战国时期楚国的都城,著名的郢都,是迄今所发现的我国南方地区最大的古城。其东西长4450米(九里),南北宽3588米(七里),城垣周长15506米,面积约17平方公里。至少有七座城门。残存的土筑城垣一般高出周围地面3.9—8.0米。[63]安陆城当然不能与之相比。
宜城楚皇城遗址平面约呈矩形,城周有比较完整的城垣,全为土筑,南北长1840米,东西宽1720米,面积3.2平方公里。外城城垣共有六座城门。现存城墙底宽24—30米、高2—4米不等。[64]楚皇城应当是楚国迁都纪南城之前的都城,著名的鄢都,也比安陆城大很多。秦军据有楚鄢都之后,于其地置鄢县,属南郡。[65]喜就曾到鄢县担任令史,并负责审理刑狱。秦时鄢县治所虽然仍在楚鄢都旧址、后来的楚皇城遗址,但其所使用的城内面积,却很可能只是现今楚皇城遗址内的“金城”(面积0.38平方公里)。
在喜生活的时代,楚郢都已被秦军破坏,之后就废弃了。秦把新设立的南郡治所,先是放在纪南城东南的郢城(秦、西汉时郢县治),后来又迁到新建的江陵城。[66]据勘察,郢城城址呈不规则的长方形,东西长1283.5米(南垣)到1453.5米(北垣),南北宽1267米(西垣)到1400米(东垣),总面积约2.3平方公里。城垣现高3—6米,基宽15—20米,面宽7—10米。四面各建有城门,城外有护城河环绕,宽30—40米。[67]在楚郢都受到彻底破坏之后,郢城虽然远比故郢都小,但仍然是这一地区最大的城池(即使秦鄢县仍保持楚鄢都的规模,也没有郢城大)。
位于襄阳市西北十余里的邓城遗址,据石泉先生所考,乃西周至春秋邓国都城、春秋战国楚邓县、汉代邓县。[68]《水经注•淯水》说邓县“故邓侯吾离之国也,楚文王灭之,秦以为县”。[69]北京大学藏《水陆里程简册》记自杨口溯汉水而上,过鄢县路卢津之后,七十里到邓县的新邓津,再二十里到育(淯口,淯水入汉之口),十四里到邓县的攀渚。[70]说明邓在秦时亦置有县,其地显然即在今邓城遗址。据武汉大学历史系师生1973年春的实地访查,古城墙基还很完整,城址略呈方形,东、南、西、北城墙分别长约600米、825米、675米、800米,面积约0.5平方公里。现存城墙高3—5米,东南角为最高点,高出周围地面约6米。城垣四面中央各有一缺口,当为城门所在;城外护城河已淤为水田,但痕迹尚可辨,其中东、西两面可断定为利用自然沟壑而设。[71]
在鄢县与邓县之间,有一个邔县。《水经注》说它为故楚邑,秦以为县,在汉水左(西)岸,称为骑城,“周回二里余,高一丈六尺”。[72]邔县城垣周长方二里余(不到1000米),是个很小的城。
与同时代同一地区的南郡治所郢城(郢城遗址)、鄢县(楚皇城遗址及其内的金城遗址)、邓县(邓城遗址)以及邔县(骑城)等城垣的规模相比,安陆城在长江中游地区算是一座比较大的城,它比南郡首府郢城小,但比邓县、邔县的县城大得多,也可能比鄢县城要大一些。所以,喜当是生活在中国南方一座中等规模的城市里。
在秦据楚国腹心地带鄢郢地区之后,在南郡的东北方向上,大概即以今鄂豫皖交界的大别山区为界,以东就是重心东移之后的楚国疆域。因此,安陆很可能是秦控制南郡东部地区的中心。在睡虎地秦墓中,七号墓的墓主人来自魏国故地曲阳,身份是士五(伍),应当是从魏国故地征发前来安陆戍守的戍卒。《史记•春申君列传》记楚顷襄王东迁陈郢之后,春申君黄歇上书楚昭王,说秦若继续进攻已迁至淮水中游地区的楚国,如果不能假道韩、魏,就势必要进攻“随水右壤”。“随水右壤,此皆广川大水,山林溪谷,不食之地也。”[73]随水,又作隋水,见于《水经注》卷三一《涢水》篇,是涢水东北面的一条支流,或即今蔡家河;但也可能就是指涢水,盖涢水流域最大的古国即随国(即曾国),水或以国名,称为随水。随水右壤,是站在楚国鄢郢故地的角度而言的,当即指今随州、安陆以东的大别山区。春申君的说法,可能正是当时秦军的战略计划。盖秦军占领楚国鄢郢腹心地带之后,曾试图从鄢郢经竟陵、安陆东出,穿过大别山区,进攻楚国的后路。在这种策略下,安陆就成为秦军东出、进攻楚国的前线基地之一。根据四号墓所出木牍黑夫、惊给哥哥中与母亲的信,在秦王政二十四年,户籍与住地均在安陆的黑夫与惊,都应征前往淮阳“直佐”,参加对已东迁的楚国的战争(见下文)。在秦王政二十三年至二十五年间的灭楚之役中,安陆很可能是秦在南郡征集的军队前往淮阳前线的一个基地。
据北京大学藏《水陆里程简册》,安陆处在由江陵向东到沙羡的一条东西向干道上。根据辛德勇的复原,由江陵东行,二百零四里到竞(竟)陵(在今湖北钟祥),再二百五十里到安陆,然后二百三十七里到夏汭(在今湖北武汉市汉阳区),渡江,三里,到沙羡(在今湖北武汉市武昌区)。[74]据此,当年秦军拔郢都后,“东至竟陵”,“攻安陆”,也当是沿着这条路向东进攻的。岳麓书院藏秦简《三十四年质日》记有“丁巳,腾之安陆”,“己卯,腾道安陆来”,[75]也说明从南郡治所(郢城)与江陵到安陆间的道路,乃当时南郡东部地区重要的交通干道。
睡虎地九号墓所出漆器圆盒(M9:10)的外底及盖内、盖顶,针刻“中”和“咸亭上”字样。同墓所出双耳长盒(M9:51)的盖顶与外底两端也烙印有“咸亭□”“□亭□”“亭”等文字。凤形勺(M9:41)的凤尾上有烙印的“咸□”。喜墓所出的漆器圆奁(M11:3)的盖外与外底也有“咸亭包”“咸□”“亭上”“告”的烙印文字。六号墓所出耳杯(M6:9)在耳下烙印“咸市”。[76]整理小组早已指出:“咸市”“咸亭”都应当是指咸阳的市与亭,这些漆器应当是咸阳的漆器作坊生产的。只是整理小组认为这些东西从咸阳“远销到千里之外的南郡安陆县(今云梦县),反映它是商品性很强的生产”,[77]却未必正确。这些精美而轻便的漆器,更可能是从咸阳来的人们带到安陆的。无论如何,安陆并不是一个偏僻闭塞的小城,它和都城咸阳之间有着频繁而密切的人员与物资交流。
喜和他的家人,就住在这样一座安陆城里。
如上所述,喜墓及同墓地十四号墓等所出陶器上或留有“安陆市亭”的方形戳印。这里的市亭,一般理解为管理手工业作坊与商业场所的机构。可是,秦时咸阳似乎只有一个亭,称为咸阳亭或咸亭,而其下又辖有若干里。[78]因此,咸阳亭或咸亭,很可能更像是咸阳的市政管理机构。[79]那么,“安陆市亭”至少是管理安陆“市”的机构。换言之,安陆城内有专门的“市”。喜墓所出漆圆盒(M11:1)在盖顶、盖肩、外底和器身外壁等处有“告”“亭上”“素”“包”烙印文字和“安里皇”等针刻文字。[80]漆器上的烙印文字应当是在制造时烙上的,所记是制作者的情况;针刻文字则是后来用针刺刻而成,反映的当是器物所有者或使用者的情况。[81]所以,“安里”可能是漆器使用者的居地(“皇”则是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名字)。一件漆耳杯(M11:23)的外底,针刻有“平安里市”字样,“平安里”或者就是“安里”的全称。同墓所出漆圆奁(M11:3)上针刻“钱里大女子”,以及五号墓所出漆卮(M5:14)外壁针刻的“路里”,十三号墓所出漆器耳杯(M13:22)外底上针刻的“左里漆界”,小圆奁外底针刻的“閚里”,七号墓所出圆奁(M7:9)外底针刻的“女里 ”、盖顶针刻的“里 ”等,[82]都可能是这些器物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刻下的。如果以上推测大致不误,那么,在喜的时代,安陆城内有一个市(安陆市),还有若干可供居住的里,如安里(平安里)、路里、钱里、閚里等。
里应当是城邑中相对封闭的区域,四周可能由土垣或篱栅环绕起来,并各开有门。喜墓所出简牍文书《法律答问》里提到,如果失火之后,火势控制不住,烧了里门,要罚一盾;如果烧到了城门,则要罚一甲。[83]有的里与里之间有一道土垣分开,而有的里与里之间则隔着街巷。[84]
市也和里一样,是有土垣环绕的区域。在上文提到的“盗马”爰书中,见有一个“市南街亭”,应当是在市的南边,或者说,市在一条街的北面。喜墓所出简牍文书《秦律十八种》的《司空律》特别规定,城旦、舂外出服徭役的,不准进入市场或者在市场的门(“阓”)外停留住宿;必须经过市里的,也要绕行,不能直接穿过市中。[85]显然,市是一个规定的街区,有门,也应当有土垣或篱笆环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