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印度见闻录(出版书)》
作者:苏莱曼等
译者:穆根来/汶江/黄倬汉
简介:
原著为阿拉伯文抄本,系根据唐代来华的阿拉伯商人苏莱曼等人的见闻所撰,851年汇集,880年续成。该书是先于《马可·波罗游记》约4个半世纪问世的关于远东的一部最重要的著作。1983年由穆根来、汶扛、黄倬汉根据法、日两种译本翻译成汉文出版。
全书分为两卷。卷1系根据法国索瓦杰1948年的阿拉伯文、法文对照本译出,共73节,分为两部分:
一、叙述阿拉伯商人从波斯湾经印度洋和马六甲海峡到中国沿途航线上所见的港湾、岛屿、居民、风物、货币、交易方式等自然和社会情况。
二、广泛叙述印度诸邦、中国皇帝以及两国的城市、官制、司法、税收、物产、交易、交通、军队、婚姻、宗教信仰等社会和自然概况,取名为“关于印度、中国及其国王的情况”。
卷2系根据日本滕本胜次的日译本译出,分为3部分:
一、记述中国唐代黄巢举兵反叛朝廷,攻陷、洗劫广州城,杀害当地居民与外籍穆斯林客商,以及中国皇帝求救回纥王派兵平乱等有关情况。
二、记述巴士拉城一个名叫伊本·瓦哈卜的穆斯林晋见中国皇帝时的情景:一同观看皇帝收藏的一些先知画像,谈论有关伊斯兰教规的信条等。
三、分别讲述了关于爪哇城故事、中国见闻续记,印度见闻数则、印度诸王的传说等专题。
全书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反映了以下一些基本历史事实:
(1)唐代东西海上交通日益发达,中国和阿拉伯之间的商业往来已经开始。
(2)阿拉伯穆斯林来华人数日趋增多,他们与华人和睦相处,对中阿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起到了促进作用。
(3)中国官方对伊斯兰教持宽容态度,不仅不干涉外籍穆斯林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而且在他们比较集中的地区如广州,还授予了他们自行管理自己内部事务的权力,从而使伊斯兰教在广州及其他地区得以广泛传播。
上述记载有的与中国史书互相印证,有的补充了中国历史记载中的某些不足,为研究中国伊斯兰教史、中西交通史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珍贵资料,为中外学者所注目。本书自18世纪以来,曾有多种语言的译本问世,为东西方学者广泛引用。
20世纪初,中国学者张星烺在其《中西交通史料汇编》中曾多次提及此书,并摘译过其中若干章节。30年代刘半农父女曾合译此书,题名为《苏莱曼东游记》,译自法、日两种译本的《中国印度见闻录》,内容更加完整、充实,为中华书局中外关系史名著译丛之一。译者在原注基础上增加了若干中译者注,对读者更有裨益。
中译者前言
本书写于九世纪中叶到十世纪初,是阿拉伯作家关于中国的最早著作之一。阿拉伯作家关于中国的著述虽然不太少,但大都得自传闻。伊本•霍达伯(Ibn Hurdadbih)、比鲁尼(A1-Bērōni)、马尔瓦兹(Marvazi)等固然未曾亲履华夏之地;就是伊本•巴图塔(Ibn Bathoutha)是否真正到过中国,也是一个争议中的问题。本书却是根据曾旅居中国的阿拉伯商人的亲身见闻记录而写成的,文辞朴实无华,翔实可靠,是古代中外交通史上重要的文献之一。以往西欧学者对本书记载的可靠性曾有非议,今法译者索瓦杰在其《序言》中已作了很有说服力的辩驳,读者可以参看。关于本书的原名、作者及最早抄本的情况,亦详索瓦杰(J.Sauvaget)的《序言》中,兹不具引。
自十八世纪以来,本书出现了多种语言的译本,引用此书的东西方学者更不胜枚举。本世纪初,我国学者如张星娘等就曾多次提到此书,在他编的《中西交通史料汇编》一书中,还曾摘译此书若干章节。三十年代,本书有刘半农父女合译的《苏莱曼东游记》(据费琅法译本译出)。但费琅译本可商之处不少,索瓦杰已指出其草率之所在;而刘氏译本亦多有欠妥地方,因此我们决定重新翻译此书。现本书的卷一系根据法国索瓦杰于一九四八年所刊的阿拉伯原文及法译对照本(即:Relation de la Chine et de 1Inde,redigee en 851,texteétabli,traduit et commente par J.Sauvaget,Paris,1948)译出。就我们所知,这是目前公认的最佳版本。索氏曾对原本进行校订,并作了较详尽的注释,在其所写《序言》中,对本书的价值及其与阿拉伯诸作家的关系等,都有独到的见解。但索瓦杰的法文本仅有原阿文抄本的卷一,没有卷二。因此我们又将日本藤本胜次的日译注本的卷二译出(即:シナ•インF物语第二卷)。这样我们就将两个较好的译注本合译在一起,成为一个完整的中译注本。
本书卷一由穆根来根据法译本翻译,汶江校,法译本《序言》由汶江翻译,根来校;后又由纳忠先生根据阿拉伯文原本对正文进行详细的校正。卷二由黄倬汉根据日译本翻译。对原注释和序言中烦琐之处,我们则略作删节,并增添了若干中译者注。卷一各段的数字则是法译本为注释时查阅方便所加的。
纳忠先生是我国阿拉伯学的著名学者,但根来、汶江、倬汉都是初学,译文疏误之处,在所难免,尚祈海内外学者多加指正。
译 者
一九八二年二月于北京
法译本序言
J.索瓦杰
A.对著作的考证
一、关于手稿
1.本书正文仅有唯一的手稿幸存,这份手稿于1673年在叙利亚的亚勒颇城为柯尔柏(Colbert)图书馆所购到,后来转让给塞尼莱(Seignelay)伯爵图书馆,接着收入皇家图书馆,即现在的国家图书馆;编入国家图书馆阿拉伯文藏书目录第2281号。
此手稿是一部临摹本,大概在十七世纪编写成集,其中包括:
(1)《见闻录》正文;
(2)尸罗夫(Siraf)的阿布•赛义德(Abu Zaid)所撰写的《见闻录》的续编;
(3)十二世纪下半叶叙利亚各要塞地区的经纬度表;
(4)与上述内容无关的另外两部著作。
2.前两部分出自一个人的手笔(第三部分也许还是此人手笔)。无可怀疑,这是十二世纪末在叙利亚所抄写的。根据其字体、遒劲刚健的笔法而作出的鉴定,表明其抄录的时间与地点是不容争议的。根据26页上的题跋,抄本曾经校对,校对工作于回历596年(即公元1199年)结束。在我们看来,第一、二两部分有关的题跋是截然不同的,但抄写人相继抄录,认为是一部不可分割的著作,而第三部分的内容与抄写日期以及手稿的出处,从某种程度上看,也是各不相同的。
3.相对来说,前述手稿较为晚出,从整体上看是一正确的原本,只不过有一些书法上和文法上的疏忽讹误而已,还有一些外来语的人名和借词的转写上的讹误,这些讹误不能完全怪罪抄写人,因为某些需要更正的内容早在回历四世纪(公元十世纪)就已存在。遗憾的是,在手稿第5页与第6页之间,有一段不知究竟多长的脱文,而且在手稿开端还有为数不详的缺页,这就使我们失去了原文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尽管学者们对本书作过各种研究,但由于这些缺陷,至今仍然难以考证本书及其作者。
二、关于刊本与译文
1.手稿的第一、二两部分于1718年由法兰西学院雷诺多院长(abbé Eusèbe Renaudot)以附注释的译文而公之于世①。就当时而论,译文大体上是正确的,虽然因过分背离原意,以及讹误及曲解过多而颇为失色。雷诺多很了解本书的旨趣,但在翻译时他过于屈从护教论者的清规戒律的偏见,致使译文里关于中国人的风俗习惯部分很不令人喜爱。换言之,他是在为那些他所称为“不信正教的人”,如伏秀斯(I.V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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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译者注:该译本原文是,E.Renaudot:Anciennes relationsdes Indes et de la Chine de deux Voyageurs mahometans qui yallèrent dans le neuvieme siecle(《九世纪两位回教旅行家印度及中国游记》)。
sius)、拉柏莱尔(I.Lapeyrère)等人写一篇劝诚文,因为这些人认为他们曾在中国古代及其文化真谛中找到了反对基督教的论证。同时他还非难那些耶稣会士在其报告中作了夸大而不确切的描绘,并且进行了激烈的争辩,对他的意图置之不理。此外,由于一种难以解释的疏忽,他又闭口不谈该书的原本是怎样获得的,以致人们纷纷责备他在弄虚作假,直到德基尼(Deguignes)重新找到雷诺多使用的手稿,才为他恢复了名誉。
2.1811年朗格勒刊行了该书的阿拉伯文版本,然而这部至今可供人们使用的唯一版本,一直到1845年才开始发行。在雷洛(Renaud)的关怀下,该书附上了一篇带有注释的译文与绪言①,这在当时算是征引宏富,直至今天也不能完全否定的文章。尽管卡特梅尔对它所作的长篇评论,真是不留情面,但该文决非这位伟大的东方学家所留下的最佳作品。雷洛译文的问世而使雷诺多的译本湮没无闻,而在四分之三世纪的漫长岁月里,人们一直兴味盎然地在引用前者的译文。
3.1922年,费琅(G.Ferrand)发表了一部新的译本②,虽然新译本并没有完全脱离雷洛的译本,但在史实的解释方面,费琅的译本的确比前两者都好得多,不过,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费琅这部译本,尽管有价值有用处,但却译得太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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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译者注:雷洛译本原名是,Relations des Voyages faitsepar les Arabes et les persans dans 1'Inde et la Chine dans le IXeS de l'erechrétienne(《九世纪阿拉伯及波斯旅行家印度与中国游记》)
②中译者注:费琅译本原名是:Voyage du marchand arabe Sulayman en Inde et en Chine(《阿拉伯商人苏莱曼印度及中国游记》)。
率,阿拉伯风味不够。在东方学者备受歧视的时代,当人们想到以往译者使用这部艰深难读的原本,居然能做出这样的成绩时,再用费琅非难雷洛的话来回敬他,也就是公平而且理所当然的了。费琅曾说雷洛“犯了一些地理学上的重大错误,对抄写人转写错的地名都未作任何更正。”
4.虽然学者们进行过许多研究,要试图对本书作出充分估价仍然是一件十分艰巨的事情,尤其是把一些前代作者们无法利用的新文献也进入争论之中时就更为艰巨。伯希和(P.Pelliot)曾给我以鼓励,并许诺愿以他渊博的学识协助我解决那些我自己无能为力的问题。但他的不幸早逝使我无法和他商讨,我还是应该感谢印度学和汉学界的同事们多次给我提供了宝贵的意见,才使我避免了许多错误。除对本文以及与此相类似的文献进行了严谨的校勘之外,他们还指导我提出一些新的考证,并帮助我在阿拉伯地理学史中给与本书以其应有的地位。当然,如果认为这部《见闻录》的有关一切问题都已解决了的话,还是远远不够的。
三、关于书名
如前所述,这里所刊行的原稿正文之后,还附有一部“续编”(即本书的卷二——中译者),以补足全书。朗格勒以及后来的译者均使用一个共同的书名,把两者合并在一起。实际上这两部书的作者和时代各不相同,性质也没有相似之处。我认为必须把两者分开,使其第一部分(即从原稿第2页至23页)本身形成一部独立而一致的作品,但仍旧保留其上述残缺之处。
这部作品的名称是肯定有的。
虽然手稿缺少首页,但在24页上,在《续编》的开端有一段话,可以无容置疑地断定是其标题:
“al-kitāb al- ṯāni min'aḥbār as- Ṣin wa ľ-Hind(即《中国印度见闻录》)——尸罗夫港的阿布•赛义德•哈桑这样说道:我详细地阅读过此书,即第一部分,我奉命审阅此书,并对书中所载的就我所知加以补充……我考订此书撰著于回历237年(公元851年)……”
雷诺多和费琅认为,首句是泛指“一部(载有)关于中印见闻的书”。这种解释是不确切的。在这里,“min”一词只不过含有“部分”的意思,正如雷洛所说的那样,“ahbār”一词应该用大写,译为:“此书(名为)《中国印度见闻录》”。这种解释的充分依据是,只有这样才符合文法要求,可以用两个古代作家的著作为例证:马尔瓦兹(al-Malwazi)曾引用本书《续编》的文句,其引文开始是这样的:“《见闻录》写道”。另一位作家,当然是权威人士比鲁尼(al-Bêrôni),他曾引用本书第41节的题跋,他明确地说,借用自“Kitab aḥbār aṣ-Ṣin”(《中国见闻一书)。因此无可怀疑地证明,所引手稿上的那句话就是本书的题名,下面我们再解释这一书名的含义。
四、关于本书作者的种种假设
由于本书首页脱落,我们无法确知,按照惯例应写在卷首的作者姓名。卡特梅尔及其后来的圣马丁(Vivien de Saint.Martin)都认为作者是马斯欧迪(al-Mas'oudi),其根据是,这一著作与马氏的著作非常相似。相反,雷洛和费琅则相信在本书中就能找到作者的姓名,其确凿依据是本书中曾提到“商人苏莱曼”(见第12节)。这种看法曾为大众所接受,尽管玉尔(H.Yule)提出过很有力的反驳,而伯希和不仅提出他自己的看法,并且还以其特具的明晰与透彻加以充实和发挥:
“我则认为雷洛和费琅不恰当地夸大了苏莱曼的作用。早在半个世纪前,玉尔就已对此提出其理由充足的怀疑之点。既非阿布•赛义德,也非马斯欧迪,更不是苏莱曼……唯一提到苏莱曼之处,不过类似于‘某人说’或‘据某人报告………’之类词句罢了……这决不是作者的姓名。此外,相当奇怪的是,其他许多段落都用第一人称,唯独此处作者叙述时是用第三人称……这与第一部分的全书极不协调,似乎是插入的一些段落与章节。”
人们不仅无法非难这一论据,而且还可补充说,如果按照情理说这部书是苏莱曼的著作,那末,马尔瓦兹和比鲁尼在引用本书时只提书名,而不象一般惯例那样提起作者姓名,这就令人费解了。的确,曾有一位阿拉伯作家把本书中的一个片段置于商人苏莱曼名下,但那段引证是不确切的,只不过在开始时用“他(苏莱曼)报告说”,此外再没有别的细节说明。可以认为,这只能是他本人对作者的解释,人们不能不加批判就相信这种解释与雷洛再加上费琅所举的孤证。反驳前者的话用来反驳后者也同样有力。
五、关于原书佚名
1.此外,这部作品后来所使用的名称本身也有了新的含义。“ahbār”一词原意是“见闻”。常常用来指一些连续的故事,其共同特点是有确定的主题,情节不展开,条理紊乱,前后不相衔接,每个故事自成一则“见闻”。为了证明其真实性,每个故事的开始,都提到向作者提供消息的是什么人物。总之,这是汇集传说的典型方式。传说与见闻在叙述方式上是一致的,所不同的是在处理主体与故事情节的关系。最后,这样的作品只能是一种未经加工的素材汇编。
2.我们这部《见闻录》就是按照这种方式编写的(书名可译为《中印丛录》)。唯一要提出来的是,确凿的引证被一些“据说”,“人们报告说”等含糊不清的东西所取代——其原因我们在后面还会谈到,是为了使人相信,对待商人苏莱曼的名字与众不同是由于他是有特殊威望的人物。因此,只须参考哈杰卡尔发(Hadjikhalfa)书志,就足以考订出本书编成的年代(回历237年,公元851年),当时见闻录十分流行,而且这样取名的大部分作品是匿名的。下面是回历300年前所写的这类作品一览表,从表中可以看出特点:
ahbar qudat alBasra
年代(回历) 书名 作者 编号
209年 aḫbār Banī-Māzin 佚名 187
209年 aḫbār qudāt alBaṣra 佚名 220
209年 'aḫbār al- Ḥaḡḡāḡ 佚名 191
242年 'aḫbār sulaḥā’ al-'Andalus’ Al-Qurtubī 205
246年 'aḫbār quḍāt Miṣr Al-Kindī 217
269年 aḫbār Miṣr 佚名 231
274年 'aḫbār quḍār Baḡdād Ibn As-Sā'ī 274
274年 'aḫbār al-Ḥallāḡ 佚名 192
274年 'aḫbār al-muṣannifin 佚名 232
281年 'aḫbār al-qubūr 佚名 213
3.这样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马尔瓦兹和比鲁尼在援引“Akhbâr ac- Çin”时只引篇名的原因;同样,也就不难理解,无论是作过“续篇”的阿布•赛义德,也无论哪一位使用过此书的阿拉伯作家,都未曾提到过该书作者的原因。由于这部书和它的同类作品一样,是一部“无名氏的著作”,所以没有任何人敢于夸口他有把握能说出该书的作者。事隔千年,我们更无法判断这位无名氏是谁,而只能大体上确定此书编写时的情况。
B.本书在阿拉伯文学中的地位
六、关于文辞
1.费琅说:“原文……很糟糕,编写人的阿拉伯文的水平很差,译文实在差劲。”这番评价是非常的不恰当的。作者不仅对文辞的修正在全书里贯穿始终,而且在笔录时也极力保留着原来陈述者的语言。这些见闻是由许多不同的人物口述的,如果存在某一种语言和风格的话,那是陈述者的语言和风格,而不是把这些谈话编辑成书的那位作者的风格和文彩。费琅因为没有注意这些特点,才作出那种显然不公允的评论。
2.正是因为见闻录和传说所共有的独特之处,才说明本书的语言的特色。语言的自然而紧凑足以弥补其质朴无华。这是一种口语,而不是文言。只消注意其句法的基本特点就足以证明这一点:语句简洁而不凌乱,不需再加虚词来表明其从属关系,其中有许多使费琅迷惑不解的省略方式,实际上不过是相当于插入逗号。在谈话中可以用一种特殊的语调来表示增加了某种修辞色彩,此外使用许多当地的开门见山的成语,在笔录时似乎得改用别的方式。所有这些特征,甚至叙述中的某些拙笨与凌乱,屡犯语法规则,含混不清之处等等,均表明原书是忠实于当时的口碑,直接地收集叙述者亲口所说的语句,而未加文饰,文辞朴素无华,平易中不失其正确。
3.某些词汇方面的特色(的确为数不多,然而很重要)也值得提出,因为它足以使我们能了解那些陈述者的原籍所在:如第10节用来描画鲨鱼的名称,这不是阿拉伯本部,而是南阿拉伯的字眼;又如第22节也有阿拉伯语汇;还有在第2节和第45节中,可发现一些讹误得很厉害的波斯语汇,说明这些字在当时就已经阿拉伯化了。此外(如第3节和第42节)有一些波斯字,无法说明究竟是外来语,或者是已经当地化了。某些相似的南阿拉伯土语和伊朗土语的渗入,只不过是受到波斯湾沿岸各地的影响而已。同样,在这一地区,人们可以联想到本书中使用的一些比喻,尤其是暗示中所提出的“大河”(见第72节),只能是幼发拉底河及底格里斯河。因此可以肯定,本书佚名作者所保存下来的陈述者是来自波斯湾地区,或者更准确地说,至少可以相信,有一些人来自当时与远东贸易的大转运港或者来自印度的海运终点尸罗夫。
七、关于引证与抄袭(略)
八、关于本书的性质
1.事实上,根据许多迹象可以作出结论。首先,关于这部作品的佚名作者,在原书刊行五十余年之后,人们就再也不能说是出于何人之手,也似乎可以说,从来就没有人知道作者是何许人。其次,尽管阿拉伯目录学家们在编写书目时非常精心,但却一直没有提到过此书,这的确是令人感到奇怪的。哈杰•卡尔发未曾著录已经令人惊奇,阿尔•纳丁(al-Nadin)没有提它更令人难解,因为该书目年代古老(公元988年),而且对伊拉克的古典文学又十分熟悉,根据惯例,某些作家在多年前就应该著录了。未提到此书的原因,一方面(也仅仅是一方面,因为这不是唯一的原因)是由于手稿的稀少……最后(我认为不宜过分地强调这点),奇怪的是本书并没有引经据典,按照当时的习惯,平凡无聊的史书也要援引一些名人以抬高其身价,而此书所以不引经据典,并非由于抄写人的疏漏,而是原作就如此,这只能是出自作者本意。我认为,这种反常的作法在回历三世纪的时候是极为少见的。这似乎证明作者并不曾打算写成一部学术著作,仅这一点就足以解释我们前面所谈到的书中的各个特点。
2.《印度珍奇志》也同样具有这些特色,它也不是按照预订计划收集起来的一些不连贯的回忆录,确切题目不详,作者也佚名。各种书志都未曾著录过这部著作,现在也只有一部仅存的手稿。唯一不同之处是,《印度珍奇志》除未被更多的作家所利用外,还列举出每个故事叙述人的名字。所以造成这种差异,似乎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印度珍奇志》比《见闻录》整整晚一个世纪,当时科学的方法已大为普及,因此如果某个人打算受到重视的话,他必须列举出其资料来源。
3.只有用当代史学家的一种简明扼要的比喻和一段简短的引证,才能说得清楚。《航海述奇》肯定可以归入这类作品的范畴,因为作者佚名,书志未曾著录,流传不广,目前仅存一部手稿,所以说也是一部“见闻录”的汇编。
4.这三部书的时代都很接近,具有显著的共同特点,所写的都是同一个主题,所提供的都是异域旅行的回忆录。我相信,从题材相同这点出发,可以设法说明它们的其他特点,我个人认为这三部著作,即《中国印度见闻录》、《印度珍奇志》以及《航海述奇》,其主要特点是具有消遣性。这种茶余酒后的作品在伊拉克千千万万市民中是十分流行的。这种书的作者与其说是在写严谨的学术著作,倒不如说是在满足上层社会的好奇心。舒适的市民生活以及和外界文化接触的正常发展,在社会名流的怂恿与新鲜事物的刺激之下,其结果必然在一些“有地位人物”的心头激起一种寻求新奇的渴望,致使有才华的作家(如伊本•法奇及前面提到过的马斯欧迪等人)也不得不为满足顾主们的心愿而写作,并在巴格达开办了地道的“读者之家”。在那里,每个人只要出一笔钱,就能参阅他想要的作品。因此,学者们-—特别是地理学家—-可以从这些文章中找到参考资料。但这决非他们的本意,也不是他们的本来习惯,其唯一的意图是为了要教会“那些为了不受社会的嘲弄而必须懂得的东西。”
5.从这个角度来探索我们这部《见闻录》和其他类似的著作,对其特点就不难理解了。不仅它的主题是为了取悦广大读者,而且它的作者们也都是佚名的,原稿保存得很少,书志不肯著录,如此等等,都不难从其原意是为了消遣的性质中求得解释。因为,屈服于商人们的偏见,编写这些汇编的小文人对那些见闻录的作者们并不怎样爱护,也不关心他们是何许人;另一方面,由于受到科学家的轻视,图书馆对这些作品并未广为抄录,书志也不肯著录其名称。这些无足轻重的作品之所以能得到上流人物的某些注意,只不过是用来作为助谈之资。普通人们则取其新奇,以吸引听众。地理学家则在其中搜寻资料。由此不难看出,这类作品主要是为了消遣,“其资料来源也肯定不是希图人们信以为真。”
C.本书的历史价值
九、关于报告的真实性
1.尽管书中有“许多东西荒唐无稽,另一些又暧昧不明,难于解释”,是令人遗憾的,但雷诺多却认为,在所有阿拉伯作家中,这两位是“唯一严肃认真地谈论过中国的人”,他还夸奖说,其作品“有真实感”,“全书洋溢着质朴的气氛,这在东方人中是不常见的。”
2.相反,卡特梅尔却写道;
“常去中国的阿拉伯人,也许由于不懂当地语言,往往对新奇事物引起幻想;他们不大了解其亲眼见到的东西,不懂得他们所听到的谈话,而且每每受到他们在商业活动中不得不雇用的译员的欺骗。”
3.不久之前,费琅也有这种看法:
“这两部书(《见闻录》及阿布•赛义德所作的《续篇》所提供的关于印度和中国的报导,某些情况显然是不确切的……凡是在近东和远东居住过的人都曾听过,其惊人程度不亚于2281号手稿上所叙述的故事。……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东方人有一种特殊的倾向,喜欢把极简单的东西化为神奇,东方的海员和旅行家又比他们安处乡里的同胞们更富于幻想。”
4.为了不受束缚,我认为必须审核其每一个细节。很明显,尽管雷诺多院长的见解是如此地偏激,其审核的方法又是如此的微不足道,然而还称得上是一位公正的裁判人。
我将始终不渝地坚持《见闻录》中保存下来的那些观察细腻的优点。本译文所附的注释足以能对读者阐述清楚,只要我力所能及,我总是尽力地举出伊斯兰教徒、印度教徒、中国人、欧洲人的相应的证据以资对比,人们会看出他们之间的一致之处就是本书真实性的可靠保证。除少数几个不太严重的疏忽之外,书中颇少有该受责难的东西,其所以受非难也不过是由于我们不会正确对待那些备受谴责之处的真实性的缘故。在这一部并非由于自炫博学之士所编写的书中却忠实仔细地记录了许多文化生活、风俗习惯、史地知识以及印度文(如第4、5、25、28节)和汉文(如第37、38、41节)等词汇的准确而易于辨认的音译,其价值就大大超过卡特梅尔和费琅所指出的某些章节中可疑之处了。由于其观察的丰富、精确、真实与多样化,因此在所有阿拉伯人论述印度及远东的作品中,我们毫不犹豫地为这部《见闻录》保留一个光荣的地位。在这方面只有比鲁尼的《印度志》才能超过它,但《印度志》是一位十分博学深思之士的作品,无论从见识上,还是从思想水平上,都和我们这部拙笨的,并无雄心壮志的作品迥然不同。然而,我们这部作品的优点不仅得到比鲁尼本人,同时也得到热悉亚洲情况的马尔瓦兹的承认,他们俩人都把此书作为可信的著作而加以引用。
十、关于陈述者
1.这些优点,一方面是由于本书的编写直接使用第一手的材料,用他们的原话,根据目击者的叙述,不夹杂第三者的观点,以免改变或曲解原意;另一方面,最重要的是,由于佚名作者的那种批判态度,正如后来的续篇者阿布•赛义德那样,作者是一心一意地收集那些无可非议的报告,挑选陈述人,记录他们谈话中那些可靠的东西;最后,那些被询问的陈述者也是一本正经地自觉讲述。
2.他们不厌其烦地提到关于各国的物产(见第4、7、9,14、16、19、22、28、29、31、34节);商品价值(见第28、34节);货币(见第4、25、26、28、34节);管理商业的法令、条例(见第14、34节);订立契约的条件(见第7、11、13、14、26、43—45节);经济和行政机构(见第34、37、38、40—43、47节)等,可见他们在商业上的才能是无可怀疑的。只消把这部《见闻录》与《印度珍奇志》(主要是收集水手们的谈话而编写成的)加以比较,就可以看出,在资料的价值上,这些人的观察力比水手们的观察力要高明得多。如果说不完全是粗野的话,水手们在各国听到的只是其海运活动的外表,见到的只是熙熙攘攘的港口景象。商人们总是得长期地、有时甚至成年累月地住在一个地方。据我们所知,有一个阿拉伯商人就在吉蔑国宫庭生活了两年多。同样,如果去广州经商,伊拉克和波斯湾的商人,单是旅途就需要八个月:等候季风的转变以便出售商品(见第34节),用更优惠的价格卖完存货,并找寻船只,等候顺风回国的时间,这样他们只有在往返于中国港口的外国人中度过,而无法在当年回国。况且,为了营业的需要,他们不得不和当地人一起厮混,不得不熟悉他们的风俗、习惯和法律,这样他们就成了合格的陈述者。
3.我曾讲过,有种种理由不能把这部《见闻录》完全说成是苏莱曼一个人的作品,而只把他看成是被询问的陈述人之一。除了他所提到的关于广州的伊斯兰教徒居留地、蕃坊等情况之外,他本来还能够提供更多关于中国的情况,但从本书自身就能推测出,他并非是向作者陈述的唯一人物。因为,除了从波斯湾到广州的海道之外(见13—16节),书中还记载有取相反途径的旅行者(见第6节),其中有假道缅甸的人(见第30—32节),还有走遍印度内地的人(见第25—29节)。如果考虑到当时交通的迟缓,就难以相信所有这些长途跋涉是一个商人力所能及的了(当然,也可假定一个人作过多次旅行,如第52节所载)。本书中有许多商人的回忆录,不过只提到其中一个人的姓名,无疑,此人是享有盛名,能为众人所知晓的人。
4.据信,属于水手们所提供的资料相当少,性质也很特殊(见第10、13—17节)。此外,还有艰苦的航行生活(见第15节注①、⑤、⑥及第16节注④),按照当时尚相当原始的航行技术,似乎不久之前才知道绕科摩林角的航线。
5.所有这些陈述者,不管是商人还是水手都有其局限性。他们对所经历各国的自然现象与景物是漠不关心的,而所感兴趣的只是物产,因为,由于他们职业上的偏见,只有物产是他们做生意的资产,也是他们发财致富的根源。令人感到迷惑不解的是,这些人大都来自地球上最荒芜不毛之地,在茂密的草木之间,在热带的倾盆大雨之下,跑来跑去,竟象瞎子一样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巍峨如喜马拉雅山,也只有一个人淡然地说:“在他们的国土上,有些白色的山峰,再没有比这更高的了。”(见第31节)相反,他们对人物的观察却是细致入微的。这与其说是由于对异国风光的关怀,或对异国人物的同情心,倒不如说是由于在他们本国,宗教的偏见超越一切。他们的信念是严守真谛,他们不爱询问其周围那些“不信正教的人”的信仰与文化礼仪;地们的注意力却自然而然地为风俗习惯所吸引。但这并不是他们对外国习俗的关怀,而是由于伊斯兰的法律规定了其信徒的“社会行为”以至生活细节。因为外国习惯和他们本国风俗相近或相反而引起伊斯兰教徒宗教感情上的爱和憎。中国人爱吃那些他们法律认为不洁的食物,怎能不引起他们的愤慨?印度人使用牙枝,行他们所习惯的净身礼,他们怎能不感到满意?此外,语言上直截了当,形式上朴素大方,也使他们的报告兴味盎然。
十一、关于远东的贸易
1.当详细论述到信奉伊斯兰教的近东与受季风影响的亚洲之间的海上交通(因为本书主要就是谈海上交通)是在什么条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时候,人们总爱重弹商人在历史上的地位的旧调,但在现有的史料中,这一切都很暖昧不明,难于阐述。
费琅所明确提出的那种颇为流行的观点,就是建立在一种大可非议的推论之上的;
“我相信,人们过分夸大了阿拉伯人在建立和发展波斯湾诸港口与远东之间的海上交通中的作用。其实,他们只不过遵循波斯人所开辟的道路罢了……后来阿拉伯典籍中所使用的地理命名法——如al-khochnami,al-Dibayat—亦是波斯命名法………最后,中国人称阿拉伯人为‘大食’,这不过是波斯文Tazi的译音,因此,波斯人使中国人认识阿拉伯人时使用的名字,只不过是波斯人自己从前用过的名称。我认为,这是波斯人交通发展得更早的,有决定意义的证明。”
其实不然,因为这种命名不是从海道,而是经中亚传入中国的,若干世纪以来,中亚就是伊朗和中国接触与交往之地,也为阿拉伯人渗入远东地区提供了方便①。既然这些词汇都是新波斯语,而非古波斯语,那末九世纪阿拉伯典籍中出现了一些波斯名称(或词汇),怎么能证明伊朗地区与中国之间的海上交通早于这一时期,更如何能说,早于阿拉伯人征服之前呢?唯一可能的结论是,九世纪波斯湾人早已在南海中航行。但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因为当时国际航运的终点是尸罗夫,而该城位于波斯湾东岸,又是一个大转运港,因此该城的居民中混杂着波斯人和阿拉伯人。
2.他所提出的另一个论点,就更值得优先考虑
“从四至七世纪初的整个中国历代史册中,所有印支半岛、锡兰、印度、阿拉伯以及非洲东岸的产品,统统称为“波期产”。这是因为把这些产品输入中国的进口商人绝大部分是波斯人。”
但是现在我们知道,唐代中国人用波斯一名指两个不同的国家:一是指波斯,另一个是指马来半岛上某一尚待考证的地方②。而这第二种说法也可能来自史料所指出的某些地区③。从所列举的土语词汇来看,似乎是马来半岛的东西,但从某些“波斯产品”、诸如樟脑与火漆等而论,又必须否认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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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见沙畹:《西突厥史料》法文本74页,“大食”一名首见于676年(唐朝初期):其余记载都似指中亚。
②劳费(Laufer)考证,认为指Pasei(苏门答腊),又参考《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译丛》二编第79—95页。
③860年的一部典籍中,波斯一词也指骠国(缅甸)及婆罗门国(印度某地),参考劳费《中国伊朗篇》第468页。
斯人插手其贩运。由中文名称而引伸出来的结果还值得再重新探讨。
3.同样,阿拉伯与远东贸易的起源仍然暖昧不明。如果不回到问题的根源上,便无法阐述清楚。要作一番详尽深入的探讨,非我力所能及,因此,我只局限于简短扼要的说明我个人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在我看来,要把波斯湾的伊斯兰教徒与印度沿岸广大地区建立正常的商业关系,确定在八世纪下半叶之前的一段时期是不可能的,因为在这些关系中,除了波斯人以外,还有阿拉伯人和中国人也起过积极作用,还姑且不谈印度人,由于史料的缺乏,我们无法充分估计他们各自所起的作用。
如果认为,在伊斯兰教胜利之前,这种贸易只不过是把远东商品输送到塞琉西和泰西封的贸易中一种简单的延长,那未免有点太轻率了:那就忘记了从公元637年阿拉伯军队摧毁萨珊王朝的首都时起直至公元762年巴格达建成之前,整个伊拉克境内没有任何一个重要的城镇有能力进行这样的长途贩运。占领军在库法、巴士拉、瓦西特等地的驻扎不利于贸易的进行,而且经历上述剧变之后,这些地方成了动乱之地。当年吸引贸易的大城市被毁灭,继之而来的是政治上的连年动荡,使伊拉克难以担当国际交易转运站的作用。另一方面,交易中所运来的都是奢侈品,甚至是极昂贵的奢侈品。要继续这种贸易,伊斯兰教国家必须有足够的产品以供支付。人们并非不知道,白衣大食豪华挥霍,但白衣大食散布在叙利亚境内拜占廷文化圈周围的许许多多小地区内不可能吸引大量的远东产品。我们也知道,那些地区和遥远的亚洲有过一些贸易关系,但这种贸易似乎是取道陆路,即经过中亚,而不是取海道。当然对海道也不能一概否认,但至少在当时,航运是十分薄弱的。
首先是巴格达城的建立,随后又有萨玛拉城的建立,使得市场条件焕然一新。由于地势优越,对南亚的海上交通十分方便,在当时来说,这些重要城市是人口极为稠密之地,拱卫着黑衣大食的宫庭。和当年白衣大食的情况相反,这里聚集了哈里发家族全部人员,狂欢作乐,游手好闲之徒成千上万,汇集在一起,围聚在他们周围的是许许多多的呼罗珊人和突厥人——这一情况不容忽视,因为这两种人长期以来就熟悉亚洲的物产。由于各种原因,数量庞大的商品开始从海道输入伊拉克,直至十世纪末叶一直未曾间断,结果引起了长期的混乱与普遍的贫困。
用我上面所勾划的线条轮廓来阐明复杂的事态,未免太简单化了,但我相信它仍然可以大体近似地描绘出商业在回历的头两个世纪中的进展情况。
4.根据史料,无论如何也不能低估阿拉伯人在近东与南亚和东亚之间海运中应有的地位。公元758年以来,居住在广州的大食人与波斯人众多,甚至到了足以反抗中国当局,并劫掠城市的程度①。两年之后,有上千的波斯大食商人在江苏扬州的一次兵祸中遇难②。在回历二世纪上半叶,有一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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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译者注:《资治通鉴》卷二二○:“肃宗乾元元年(758年)九月,广州奏:大食、波斯围州城,刺史韦利见揄城走,二国兵掠仓库,焚庐舍,浮海而去。”
②中译者注:《旧唐书》卷一一〇,《邓景山传》记载:“……神功至扬州,大掠居人资产,鞭笞发掘略尽,商胡大食波斯等商旅死者数千人。”又《新唐书》卷一四一《邓景山传》、《旧唐书》卷一二四《田神功传》等所记略同。
曼的阿拉伯商人与其他商人合伙贩运苏木。这表明当时还有“商人往返中国”。同世纪的下半叶,另一个在巴士拉定居的阿曼人,也同样成为“去中国贩运的富商”。最后,看来也是在本书所叙述的时代,纳尔蓬的犹太人前往“信德、印度与中国”进行贩运,他们有时取道红海,有时取道波斯湾。在同一时期,还有一个阿拉伯人侨居束埔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