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不论贫富,不论老少,所有中国人都学习认字,写字①。
三十七、根据城市的大小及各王的名望如何,国王的名称也不尽一样:在一个小城市里,称其为剌史,意思是“城市的卫护人”①;象广府这样的城市,城中之王被称为“太傅”②。称太监为“都监”③,这些太监是同样人种,只是被阉割了④。最高法官叫“录事参军事”⑤,对其他一些职称就不得而知了。
三十八、当官的年龄不得小于四十岁,据说,到这个年龄,人才有阅历①。小官升堂时②,在城里一个凹形大厅里③,大老爷坐在正位,正前方摆一个公案桌,当差人把诉讼呈上。大老爷后面站着一人,叫“郎中”④:如大老爷对法令有失误,或出现某一差错,“郎中”马上给予提醒。如果起诉人没有书面讼词,则不予以理睬⑤。起诉人见官之前,衙门外有人先审阅讼词,如发现有不确之处他便加以改正。只有懂得箴言的人方可草拟上呈官府的讼词⑥。讼词纸上要注明:“由某某人之某子书。”如果发现有差误,抄写人将受到指责,驳下来重写,并挨棍子。大老爷吃喝完毕方开庭,只有这样才不会出差错。大老爷的薪俸从该城的府库中支付。
三十九、至于皇帝,每十个月方能见到一次。他说:“如果老百姓都见到我,我就不会受到尊敬。威信只有通过傲慢才能维持。普通的百姓,根本不懂道理,因此,对他们应该表现得非常高傲,方能让他们尊敬自己。”①
四十、没有土地税,但有人头税,根据表面的财富,每个男性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税收①。在中国的阿拉伯人或其他外国人,要按其动产交纳税收,以便能保全自己的财产。当生活费用上涨时,政府从库中取出一部分食物,用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因此百物昂贵的情况不会太长久。因此,国库的收入只靠税收②。广府尽管不是中国最大的城市,但我估计,纳入国库的钱每天可达五万迪纳尔。
四十一、国王本人的主要收入是全国的盐税①以及泡开水喝的一种干草税。在各个城市里,这种干草叶售价都很高,中国人称这种草叶叫“茶”(Sakh)。此种干草叶比苜蓿的叶子还多,也略比它香,稍有苦味,用开水冲喝②,治百病。盐税和这种植物税③就是国王的全部财富。
四十二、各个城市都有一同样物件,名叫达拉(dara)①。此物不是别的,而是钟,安放在该城王爷住宅前方,用条绳子吊在通衢,距王爷住宅约有一程的距离。只要稍一动绳子,钟便摇晃,发出声音。某人不慎碰到绳子,钟即摆动,他便被带到王爷堂前,亲自说明不慎的原因②。各地都有类似的东西。
四十三、如果到中国去旅行,要有两个证明:一个是城市王爷的,另一个是太监的。城市王爷的证明是在道路上使用的,上面写明旅行者以及陪同人员的姓名、年龄,和他所属的宗族,因为所有在中国的人,无论是中国人,阿拉伯人还是其他外国人,都必要使其家谱与某一氏族联系起来,并取该氏族的姓氏。而太监的证明上则注明旅行者随身携带的白银与货物,在路上,有关哨所要检查这两种证明。为了不使其白银或其他任何物品有所丢失,某人来到中国,到达时就要写明:“某某,某某之子,来自某某宗族,于某年某月某日来此,随身携带某某数目的白银和物品。”这样,如果出现丢失,或在中国去世,人们将知道物品是如何丢失的,并把物品找到交还他,如他去世,便交还给其继承人①。
四十四、在商业交易上和债务上,中国人都讲公道。放债是这样进行的:放债人起草一张票据,写明放债数字,借债人也同样写好一张票据,写明借债的数字,把中指和食指合拢在署名处按上手印。然后,两张票据叠在一起,在连接处再写上几个字,然后把两张票据分开①,把放债人起草的又经借债人同意的那一张票据交给借债人。如果其中任何一方不守信用,就会让他拿出票据来。如果借债人假装说没有票据,或者自己另写一张并签了字,即使放债人的那一张票据失掉了,人们也会告诉借债人说:出一张字据,声明从未签署这一债务。但是如果放债人拿出证据,证明确有你所抵赖的那笔债务,那么你就要挨二十背杖,并罚款铜钱一千法库(fakkouj)。一法库合铜钱一千文,一千法库约合两千个迪纳尔;这二十背杖也就差不多把他送终了。在中国不会有哪一个人会随便写这样声明,因为这样既会丢了钱,又丧了命。我从未见到过有人接受这种方法,放债人和借债人之间总是可以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尽管他们之间的交易没有证人,也不需要什么誓言的保证,但哪一方也不会背信弃义。
四十五、某人破产①,使别人财产受损失,债主把他扭送政府监狱,由债主付费用:在那里,要他承认欠债的事实②,一个月后,当局把他带出,对他宣布:“兹有某某之子某某,因破产使某某之子某某受到损失。”如果他在第三者那里有存款;有不动产,有奴隶或一切可以偿还债务的物品,那么,他将会每月从狱中被带出,棍打他的臀部。即使他有些财产,但在狱中吃喝还要花费。棍打时问他:承认不承认别人那里还有他的钱,但无论如何,他总是要挨棍打。边打边问:“你除诈骗和偷盗就不会于别的事吗,”“叫你剽窃别人;”如果他实在无法偿还债务,当局确认,他的确什么也没有了,便传见被告的债主,并用天子(baghpour)③府库的钱来还清(其欠债)。天子;即皇帝,意思是天之子,我们称马克布(maghbour)。然后宣布:“今后谁再和这家伙打交道就该打死。”这样,再不会有人受到损失了。如果了解到,破产的人在另一个人那里还有钱财,而这个人又未经承认,那么他将被棍打至死,但是,钱主并不被判死刑。只是钱财被没收,并分给各个债主,这样一来再不会有人和他进行交易了。
四十六、有一石碑,高十肘,上面刻有各种疾病和药物,某种病用某种药医治。如果其个人很穷,他还可以从国库中得药费①。
四十七、没有土地税,根据各家钱财多少的比例按人头收税。某家生一男孩,要到当局去登记注册。当他十八岁时,要交年金税;当他八十岁时,就不再向他收税了,相反的,还要从国库出一定数目的钱给他。当局道:“他年轻时向我们交了税,现在他老了,我们要付给他一定的金额。”①
四十八、每个城市有一学校,学校里有教员,对穷人及其子女进行教育。这些教员的费用由国库支付①。
四十九、女人的头发露在外面,但男人却把头包起来①。有个叫大尤(Ta-you)的村镇,位于高山,其全部居民都是侏儒,中国所有的侏儒都是从这个村镇来的②。中国人很漂亮,高个子,皮肤白里透红。再没有比中国人头发更黑的人了③。中国女人让其头发任意飘动④。
五十、在印度,如果有一个人控告另一人犯了死罪,当局问告发人,是否同意对被告人接受火判①。如果同意,人们就把一决烧到白热程度的铁,让他伸出手,手上放七张树叶,然后把铁块放在树叶上。他要拿着铁块向前走,向后退,最后再把铁块扔掉。人们再拿来一个皮袋,把他的手放进去,袋上盖着政府的官印。三天以后,人们带来稻谷,命令他放在手里搓②。如果他的手没有任何损伤,他便经受住了神判;那么就不处死他,但向原告人罚款一曼那(mana)的黄金③,政府也征收应得的一份。有时也用这样的办法:在一个铁锅里(或铜锅里),把水烧到没有人敢接近的程度,然后把一个铁指环扔进去,让被告人伸手到开水锅里把指环拿出来。我亲眼看到,一个人把手伸进滚开的水里,并毫无损伤的再抽回来;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同样被免去死刑,而同时罚原告人一曼那黄金的罚款,
五十一、在锡兰,国王去世后,安放在一辆很低的灵车上,缚在车的后半部,仰面朝天,头发扫地。一位女人手持扫帚,朝他头上扬土,边扬边说:“善良的人们,这是你们昨天的国王:他曾经统治你们,他的命令在你们中间执行。现在,他离开了尘世,死亡的天使带走了他的灵魂;在他死后你们再不要留恋人间生活。”或者是讲一些类似的话,持续进行三天。然后,人们准备檀香、樟脑和郁金花,把尸体烧掉,骨灰扬到天空①。在印度,人死后,都用火焚烧——锡兰是印度诸岛中最后的一个,是印度的一部分。有时有这样的情况,当焚烧国王的尸体时,他的妻妾也扑到火中,和国王一起焚身;但这是自愿的②。
五十二、在印度,有些人终生在深山莽丛之中修行,过着隐士生活:他们很少与人交往,以茂林深草中的野果实为食,为了不和女性接触,他们在其小便处装一铁环。他们有的完全裸体,有的赤身让太阳暴晒,除去一块虎皮之外,没有任何其他衣服①。有一次我遇见了一个我所说的这种人,然后我离开了。十六年后我转回去又见到了他,还是原样,令人感叹的是,在火热的太阳下,他的眼睛并未化为水②。
五十三、在每一个王国里,皇室的人属于同一个家族,君主的位子总是这家人的。国王健在时,就指定其王位的继承人。同样,文书和医生也是属于一定的家族,只有这些家族才能从事文书和医生的职业①。
五十四、印度各个国王并不臣服于某个唯一无二的皇上,每个国王都在自己的国土上各自为政。巴拉哈—拉雅是印度的万王之王。至于中国人,则不指定继承人①。
五十五、中国人喜欢音乐。印度人认为音乐是该受到斥责的,因此没有任何乐器①。印度人不饮酒,也不用醋,因为醋是用酒造出来的。这并不是他们的宗教所强加于他们的禁戒,而是由于他们自尊的考虑,他们说:“饮酒的国王不是一个真正的国王。”这是因为,周围的各个国王经常向他们开战。一个醉汉怎么能管理好国事呢②?
五十六、有时也出现兵戎相见争夺王位的情况,然而是罕见的,我没有见到过哪一个国王被另一个人赶下来。只有一次,出现在胡椒国那里①。当一个国王征服了另一个王国后,他便从被征服的皇家选一成员为王,要他服从征服者的领导:只有这种形式,才能取得被征服国人们的同意。在中国,有时出现某一诸侯背叛皇帝,他将会被杀头,其肉被人吃掉,因为中国人总是把被杀人的肉吃掉②。
五十七、印度人和中国人在缔结姻缘时,两家总是首先互相访问祝贺,然后交换礼物,最后才在钹鼓声中举行婚礼。根据力所能及,礼物多为钱财。当某人娶一妻,而妻子不贞,女人和奸夫都被处死刑,整个印度都如此。一个男人强奸了一个女人,只是这个男人被处死刑,如果是女人同意的通奸,则二人统统被处死①。
五十八、在整个中国,在整个印度,凡属偷盗,不论多寡,一律处死刑①。在印度,当某人偷一铜板或更贵的东西,人们便取来一根长木棍,削尖一头,让偷东西的人坐在上边,把尖的一端插入其肛门,直到棍尖穿出咽喉止②。
五十九、中国人对年青的奴隶进行鸡奸①,年青奴隶起着寺院妓女的角色②。
六十、中国人房屋的墙壁是木头的。印度人盖房用石头、石灰、砖头和泥土。在中国有时也用这些东西盖房①。
六十一、中国人和印度人都没有正常的婚姻。中国男人或印度男人一样,想娶几个妻子就娶几个妻子①。
六十二、印度人以大米为食。中国人以小麦和大米为食、印度人不吃小麦①。
六十三、无论印度人还是中国人都不做割包皮的手术①。
六十四、中国人崇拜偶像,他们在偶像前做祷告,对偶像毕恭毕敬。中国人有宗教书籍①。
六十五、印度人留长胡子,有时我看到某些人的胡子长达三肘,上唇的胡须从不修剪①。中国人大多不留胡子。在印度,一旦家中死了人,则要剃头、刮胡子②。
六十六、当印度要囚禁或禁闭某人时,七天之内既不给他吃,也不给他喝;他们相互逮捕,相互关禁闭①。
六十七、中国人有仲裁人来排难解纷,而无需去惊动政府官员。印度人也是这样①。
六十八、中国各地都有狼和虎,中印两国都没有狮子①,
六十九、拦路抢劫者斩①。
七十、中国人和印度人都声称他们的圣像会讲话,实际上,只是他们的祭司在讲话①。
七十一、中国人和印度人屠宰牲畜时,不是割其喉让血流出,而是击其头至死①。
无论印度人还是中国人,在不洁净时都不做大净的②:中国人解过大便以后,只用纸擦一下③。印度人每天只在午饭前洗一次,然后才去拿食物④。印度男人不和来月经的女人同房:甚至把她们从家中赶出去,以避免被她们所玷污⑤。中国男人则不同,即使在月经期,也和女人同房,更不赶她们出去。
印度人使用牙枝:他们如不用牙枝刷牙和不洗脸,是不吃饭的。中国人没有这一习惯⑥。
七十二、印度的面积比中国大两倍,印度有更多的国王,但中国的人口要多得多①。
印度和中国都没有海枣树,但有其他果树,而且还有一些我们不知道名字的水果。印度没有葡萄,中国也很少;但其他的水果,两个国家都很多。石榴在印度则更为常见②。
中国人没有宗教;他们的宗教来自印度。中国人说是印度人给他们带来了佛陀,给他们讲经说法。印度人和中国人都相信灵魂轮回,而只是在宗教的活动细节有所不同③。
在印度,医学很兴旺,哲学也很发达。中国也有医学。他们的医学主要是“灸”④。中国有天文科学,但印度的更为发达⑤。在这两个国家里,我没有见到过一个伊斯兰教徒,也没有一个会讲阿拉伯话的人⑥。
在印度,马很少,而在中国则很多⑦。中国没有大象,也不允许把大象带到中国,因为中国人认为大象是一种不祥之兆⑧。
印度的每个国王都有很多军队,但是并不发军饷。国王只是召唤他们去作战,战士们自己花钱去打仗,不需国王付给他们什么。中国人则不同,中国人对自己的军队另给“犒赏”,和阿拉伯人的军队一样⑨。
中国更美丽,更令人神往。印度大部分地区没有城市,而在中国人那里则到处是城墙围绕的城市⑩。
中国人比印度人更为健康。在中国,疾病较少,中国人看上去较为健壮,很少看到一个盲人或独目失明的人,也很少看到一个残废人,而在印度,这一类的人则是屡见不鲜的⑪。
中印两国的河流是很可观的:很多河流都比我们的大,两国的雨量都很充足。
在印度,很多地区是荒无人烟的,而在中国,所有土地均被耕种,全国各地人口密集。
中国人比印度人好看得多,在衣着和所使用的牲畜方面更象阿拉伯人。中国人的礼服很象阿拉伯人衣着。他们穿长袍(qaba),系腰带⑫,而印度人不分男女,一律披两块布当衣服,另戴金手镯和首饰作装饰⑬。
七十三、中国的西部,是突厥人的九姓回纥部落①和吐蕃人的可汗部落(qaghan)②。可汗部落和突厥人的国家接壤中国东部临大海,有锡拉(sila)诸岛⑧。岛上居民是白色的人,他们每年向中国朝廷纳贡。他们说如果不向中国君主纳贡,那么他们那里就不下雨。我们谁也没有去过这些岛上,因此也就不能谈有关岛上居民的情况。在这些岛上,动物有白隼。
注 释
一
①这一奇幻的情节选自海员辛德巴德(Sindbad)旅行记,是首次“旅行”的原始材料。参看索畹(V.Chauvin)《阿拉伯书志》第七卷,第9页。
②卡特梅尔(Quatremère)《行纪评述》(第一卷,第516页)记载,大头鲸无背鳍,这样看来,这里所写的应是哺乳海鲸,可长达三十米,背部有一鳍,其形状和位置按不同的种类而有所不同:尤其是当它离开海面潜入深水时更易看见。水柱并非鲸鱼的喷水孔喷射出的,而是(正如现代自然科学家所认定的)水汽(如同所有哺乳类在冷天呼出的一样),某些鲸类所喷出的气可高达十五米,喷时并发出响声,一海里外都可以听到。关于哺乳的鲸鱼,在利乌维尔(J.Liouville)的《南极的鲸科动物》(见于沙葛领导下的《法国第二次南极考察记》)一书中有丰富的资料,尤其要参看该书第52—57页;此处和其他几处原文均使用“鱼”(Sanak)一词,但一般也用“海兽”一词,法译本均标明其异同(请对照第十九节②)。
③所谓“木鱼”,是一块中心挖空的木头,一端悬在架上,用槌猛击出声;在东方各国的教堂里,用这种“木鱼”代替西方各国教堂里的钟。亚历山大的舰队曾在一片喧哗声中避开了鲸鱼。参看亚利安《印度志》一书,第30章。
二
①雷洛(Reinaud)认为,这里指的是鲨鱼和“鲭鱼”。参看雷洛法译本《九世纪阿拉伯及波斯旅行家印度与中国游记》第二卷,第84—88页;同时参看卡特梅尔《行纪评述》第一卷,第518页。事实上,在下注中我们将看到,这里说的还是一种大的鲸科动物。《印度珍奇志》一书也谈到,发现的三条鱼,一条在另一条腹中;(伊本•霍达伯《郡国道里志》61节)甚至说有四条鱼。很可能是因为捕获了一条腹中有子的母鱼而导致这些离奇的情节。
②如果没有马斯欧迪(Mas'oudi)那样过分严谨的措词(见《金草原》第一卷,第325页作uwal),也没有伊德利斯(Idrisi)错误读法(wali一词是讹读或俗读),那末就不会出现对这种动物的名字有时叫华尔(wal),有时叫巴尔(bal),有时叫法尔(fal)的现象了。b、f、w三个字母交替使用,说明在阿拉伯语中没有字母v的发音,实际的发音是瓦尔(val):这是人们称鲸鱼等巨大的哺乳动物通常使用的波斯名字,参看R.杜基《阿拉伯文字典续篇》。达米利在《动物志》第一卷,第95页评语中指出,这种动物确应称为“巨父”(gundur)(原稿作anbar,根据《印度珍奇志》和《金草原》两书作如上更正),或称为bāl(巴尔)并特别指出这一词是外来词。这样,马斯欧迪对这一兽的描写才有了根据。实际上,这是同一动物,有时是用波斯语的名字瓦尔,有时是用阿拉伯语里幽默的外号巨父;至少可以说海员们的叙述中没有把许多种不同的哺乳动物混为一谈,雅古比(Yakubi)的《诸国志》和卡兹维尼(Qazwini)《宇宙志》中煞有介事地说,有时可以从“瓦尔”体内找到灰色的琥珀。
③这里如果说是鲭鱼则毫无根据,因为根据一位优秀的观察者在阿拉伯所收集到的报告,在本书中所描写的,十分近似的条件下,鲸鱼也可能成为某一种小鱼的殉葬品。这种小鱼在阿拉伯语中被称作杰扎维(djezavi)或者西干(Sigan)(同上书,第10页,No.9;第25页)。因为文中写的是关于一只哺乳动物,这里很可能指的是鲸鱼,但我不能肯定,因为我也找不到该词(l6k)手抄字样的确切形式、来源和含义,至于其它来源有sbl或适合于多种读法的一组字母。
④更符合原文的说法应该是“在其耳根”,这里的译法和前引卡特梅尔书相符(第一卷,第518页)。
⑤前引卡特梅尔书第一卷,第518页上谈到,船只不敢靠近巨善的原因,但译文和本书第一条颇为矛盾。
三
①米格是波斯文里一种蝗虫的名字(只有在Des-maisons字典中可查到),参照第十九条,称一种飞鱼为“水上蝗”,另一位作者(如伊本•霍达伯)称飞鱼为“鸱枭脸”,这一称呼与它的圆圆的大眼睛、有斑斑点点的突出的嘴脸是很相称的,见屈费尔(CUVIER)《鱼类博物志》,第4章,第98页。相反,就是从大轮廓上也和人的面部毫无相似之处。但《印度珍奇志》一书有在人面之外还附会上手和脚,无疑这种附会之辞不单是民间传说的增长而已(关于民间传说参考索碗书第七章八节注②),因为中国人也同样有“美人鱼”之类传说,声称它的“眉毛、眼睛、嘴、鼻、手指、指甲和头部都完全象一个美人”,其实这不过是海豹罢
了(见《通报》第三期,1892年,第506~507页)。别的阿拉伯传说中名为“老人鱼”(sayh),(见达米里:《动物志》第二卷,第45页)是从中文的白发鱼”译过来的;说这些鱼“形如一白胖女人”,这也同样指的是海豹(同前引文)。本书也许受到它的渲染,把“海兽”和“人面鱼”(海豹)、“海兽”和“鸱枭脸”(飞鱼)混为一谈。
②我不知道这一称呼的确切形式及其来源,如果把“安卡杜斯”(anqatus)稍加更动成为“阿斯卡杜斯”(L'asqatus),这样,即可认为是希腊字“埃克索卡多斯”(exokoitos)的讹误,意思是栖息于水外的鱼(见普林尼《博物志》,I.IX,19,§34)。从词源学来看,元音的加强,KS和SK音位的转换,两个K中的一个被取消,都是很正常的(参看《关于头两种现象》,如askar>exercitus)。真的,各处动物的特点并不完全一样,但这里有一个不可排除的混淆之处,就是翻译上的讹误,如从希腊文译为拉丁文时的ex,见E•圣戴尼斯(E.De Saint-Denis)《老普林尼在其鱼类著作中的几点疏忽》。(《语言学杂志》,第十八卷,1944年
版,第153—172页)
四
①指从巴士拉(Bassorah)出发东行时所经过的第三个海,第一个是波斯湾——法尔斯海(Mer du Fars),第二个是拉尔海。
②该海从本段所述诸岛起,自印度直抵苏门答腊岛(见正文第六节),即孟加拉湾,该名来自梵文“Harikeliya”,指东孟加拉湾(见《世界志》第241页);词尾因受地名称呼的影响而讹转,词尾kend是东伊朗语的古词,意即城市(如Samarkand,Tachkent等)。但费略莎(FIL-LIOZAT)提示我说,在泰米尔语中有arikandam一词,指印度世界的九个区域之一,也可能是这一阿拉伯名称的来源,不过把字母d抄写成了r。
③起航后经过的第二个海,称为拉尔海(Bahr Larwi),一般的说法是得名于伊朗南岸法尔斯东南的拉尔国。卡特梅尔对这一词源提出有力反驳:一方面,构成拉尔国的人种是拉利(Lari),而不是拉维(Larwi),另一方面,“不能设想,位于波斯湾内这一蕞尔小国的名字怎能用来称呼浩瀚的印度洋”(见前引卡特梅尔书第二卷,第689页)。我们宁可认为,这一称呼来源于古吉拉特(Goudjerat)的古名。拉尔(Lar),相当于托勒密《地理志》的Larikè,可能来自梵文的拉塔(Lata)(参看《金草原》,第一卷,第381页)。费利奥莎揣测Lār一词相当于梵文俗语的Lada,上颚音d近似乎r。“海洋的每一部分都是根据城市以其吡连的地区而命名的。比如,法尔斯海、巴士拉海、阿曼海、桑吉斯组海(即东非)、印度海等等。”见胡杜德《世界志》第52页,
④这里指的是拉克代夫群岛和马尔代夫群岛,位于南纬十二度,大部分是珊瑚岛,其总数有几种说法:在马尔代夫生活过的伊本•巴图塔(Ibn Battuta)说有两千个,马可波罗说有一万二千个。参看穆西克 (M2ik),《伊本•巴图塔游记》德译本第316等页以及第35页的地图。
⑤伊本•巴图塔时还是这样,参考前引文德译本第331页。
⑥众所周知,灰色琥珀实际上是在大头鲸胆中的结石,不会有这里说的那么大。关于琥珀,参看《苏莱曼东游记》费琅译本第132—133页;其民间传说的意思,参照索畹《阿拉伯书志》第七卷,第25页注①。这里提到的“香菌”是一种可吃的根块,状似土豆,每年春季,在整个阿拉伯荒原上比比皆是。
⑦波斯和阿拉伯语椰子nārgil或nārgēl中ǵ转写为g,其实都来自梵文的nariketa,在G•费琅的《阿拉伯、波斯及突厥人远古地志及行纪》(以下简称《行纪》)第8页所说的也是同样的意思。所有的旅游者都提到拉克代夫群岛和马尔代夫群岛的椰子,伊本•巴图塔并为之作注释,见穆奇克德译本第322页。并参看费琅译本《苏莱曼东游记》,第126页。
⑧中译者注:法尔萨赫,古波斯里程名,为中世纪阿拉伯人所通用,一法尔萨赫相当6.24公里。
⑨前引雷洛书(第一卷,第5页)之后,费琅在其《苏莱曼东游记译本第32页中译成:“衣领的两条袖饰。”但,“迪里斯”(dihris)一词在字典中解释得很清楚:是“衬衣和针织短裙的一部分…是缝在衣服上把它加宽的。”《阿语大全》(第八卷,第301页)一书中说,该词又注释为“巴尼嘎(baniga),而伊德里斯(Al-Idrisi)在其《旅游的怀念者》手稿中(第19页)宁愿使用这一更为常见的马格里布词汇,见多西(R.Dozy)和马尔赛斯(G.Marçais):《阿尔及利亚伊斯兰教徒的服装》,1930年,阿尔及尔,第三卷。因此dihris又指一种缝在衬衣腋下,前后裙上的三角形布条,(参考M•提尔克《东方风俗史研究》,柏林,1923年版,第70页。)直到今天,马尔代夫的土著人仍然是“熟练的水手和航行家”,擅长制造航海用具;他们是“不伤害人的,是醜规的,对海上的遇难者是十分好客的”,他们还长于纺织(《航海指南》第367期,《阿曼湾,波斯湾及印度西海岸》)。
⑩在南亚和东亚很多国家里都曾以贝亮作为货币,贝壳的收集实际上成了群岛的重要资源,成为向孟加拉和暹罗等国的出口贸易。见W•柔克义《诸蕃志》英译本,第388页,注9;伯希和,《通报》第三十期第416至417页;马可波罗《中国》第119页;穆奇克《伊本•巴图塔游记》德译本,第326页。但这里所写的并非确切,应该说是“在海底”。见前引雷诺多书,第二卷,第95页。贝壳至今仍是群岛的资源,见《航海指南》第367期;见H•玉尔《英印会话词汇字典》。
⑪比鲁尼《印度志》第一卷201页上把群岛分成为贝壳群岛(d.al-Kuda)——读作阿尔-卡瓦迪(d.al-Kavadi),即贝壳群岛;秦米尔语卡瓦迪(Kavadi),意即贝壳(见费略莎书),椰子丝群岛读作阿尔一-坎巴尔(d.al-Kanbar),(关于“Kanbar”,“Kunbar”的意思),参看多西《阿拉伯词典续篇》,并参看H•玉尔《英印会话词汇字典》(关于Cowry的意思)。
本段最末一句相当于《印度珍奇志》(第216—217页)一书所用的称呼“阿尔一卡斯塔克”(al-Kastag)。因此,需把文中的不当之词改为“卡斯塔克”:后者的错误是把椰子丝中的开尔(caire)误认为是贝壳(auri)(见《印度珍奇志》和费琅《行纪》第586页,注③),
五
①锡兰的阿拉伯文名字细轮叠(Sarandib),忠实地来自于Saran.等于梵文Sinhala+dib,dib即梵文dvipa(意即岛)。费琅主张,应根据词源及中文音译,读作Sirandib(见《行记》第25页,注①),但其阿拉伯名字似乎从该名的某种变形而来的,近似比鲁尼所说的Sangaladip(见《印度志》,第一卷第233页)。那么,中国人可能是直接用的校名。
中译者注:斯里兰卡(Sri Lanka),我国旧译作师子国(译自梵文Simhaladvipa或巴利文Sihalam,Sihaladipa),始见于法显《佛国记》。玄奘《西域记》译为僧伽罗(执师子国),早期佛典中译作私诃叠,《水经注》作私诃条,阿拉伯文的Sirandib,宋人译为细兰、细轮叠、悉兰地(见《诸蕃志》、《宋史》等);《明史》、《星槎胜览》、《郑和航海图》均译作锡兰。
②这里说的不是本名,而是梵文dvipa“岛”字,但是在某种形式下借用其变形diva或dip(见比鲁尼《印度志》,第一卷,第210页、第223页)。而且还被当作是来自中古波斯文Pehlev-ak的一个新波斯词的复数形式(如name古读nāmak,复数nāmegāt)。这样,此字似乎是经波斯文中而来的借词。
③珍珠场自古就是有名的,见普林尼《博物志》(第一卷,第54节)。到比鲁尼时代废弃了(见《印度志》第一卷,第211页)。
④这对一个岛屿来说显得是一句多余的话,但也不要忘记,在当时的地理文献以及某些印度文献中,(见伯希和《交广印度两道考》,第222页),加西拉(gazira)实际上指过海即可到达的某个地区,并且不难推测,是指一个岛屿,尽管不知道是属于哪个大陆的。
⑤山巅的脚迹在我们今天的地图上称为亚当峰(Pie d'Adam),佛教徒则说是佛迹(见前引费琅书201页),伊斯兰教徒则附会上自己圣史中的传说。马斯欧迪在《金草原》(第一卷第60页)一书中补充到,夏娃被逐出乐园后,降谪到基达(Djeddah),至今那里还有她的坟墓。马斯欧迪还谈到,印度香料可溯源到乐园中的树叶,亚当在降谪时就用这些树叶来遮掩自己的躯体。Ar-Rahūn一词译自梵文。亚当的圣迹在所有阿拉伯典籍中都有记载,马可波罗书(第七章,第177页)中谈得很详尽。
⑥锡兰的宝石在很多书里都谈到,就是在民间传说中也有记载(见索畹《阿拉伯书志》第七卷,第25页,注④)。Ma'din一字的意思见本书第六节注④。
⑦锡兰在六世纪初,在柯斯马斯(Cosmas Indicopleuste)旅行该岛时就已被两个王国瓜分(见前引雷洛书第201页)。实际,在锡兰岛上,僧伽罗国王一侧,岛的东北部还经常存在一个泰米尔王国(见费略莎书),这样,岛上就有三个国王(见伊本•法奇赫:《阿尔•波尔丹书概要》,第10页)。
⑧海螺一词,阿拉伯文为Sank,译自梵文“Sankha”,是一种海贝的名字,是徧入天的标志,长期以来成为交易品,可用作军队或宗教仪式中的号角,也可以用作乐器上的弦轴。见玉尔《英印俗语词汇》;前引雷洛书第229页;杜布瓦(J.A.Dubois)《印度的风俗、制度和礼仪》,第一卷,第148—149页;见《世界志》,第87页和242页;见拉维涅(La Vagnac),《音乐百科全书》,第253页,第356—357页。
六
①应该是“从锡兰出发”,正如杜洛里叶(Dulaurier)《阿拉伯人行记研究》一书已经指出的,第七节中提到的各岛屿的先后顺序似乎旅行者是来自远东驶向印度的。
②杜洛里叶所拟构的字形,(见《伊本•巴图塔游记》35节注㉖)对于南巫里岛的这一考订,现在学术界是一致同意的,是无可非议的(各方面的意见可参考《鄂多里克游记》第136-145页)。南巫里岛(Ramni)是Lambri的变形,在葡萄牙人发现时,还属于“阿齐附近,苏门答腊西北部”的一个地区。原来的写法可能是“Lampuri”,是“内部城市”的意思(见《通报》第三十期,1932年第452页)。距该岛半日程,一陡峭的岛屿突兀耸立,令航海者望而生畏。伯希和曾就此写到:“一本中文书里记载,从西方来的所有船只,均以这座山为标记确定其航向。”(《通报第三十期,第403页;参看《印度珍奇志》第234页)。这点对海员的利害关系使他们自然而然地要把靠岸地点的名字用于全岛,阿拉伯人有时就是这样做的,我们不必象凡•德•李特(Van der Lith)那样(见《印度珍奇志>235页),把地名引伸到牵涉南巫里王国的领域和政治事件上去。我们称呼婆罗洲(西北海岸港口)和苏门答腊的名称时倒不涉及这些(见《伊斯兰百科全书》第577页;并见《交广印度两道考》法文本第339页)。关于苏门答腊,参看雷诺多译本《苏莱曼东游记》第95页。
中译者注:南巫里,《岛夷志略》作喃呕哩,《瀛涯胜览》作南悖里,《明史》作南渤利、南巫里,《诸蕃志》作蓝无里。
③这里指的是苏门答腊南海岸的一个地区,在婆鲁斯州(Baros)周围是中世纪樟脑出口中心,见费琅《行纪》第510页和第583页;《印度珍奇志》第234页。名字的写法不确切:马可波罗(《行纪》第170章)作Fansut,晚期的马来文献中作Pasuri(见杜洛里叶《阿拉伯人行纪研究》第65页)。中国人写成宾窣,班卒或班卒儿(见《交广印度两道考》法文本341页,冯译本121—122页),在一部波斯文献中写成Pancur(见《世界志》,第240页),无疑都是根据阿拉伯文。关于婆鲁斯州,参看《交广印度两道考》法文本,第341页和注②。
④樟脑取自植物,ma'din原意即矿藏,这里用其转意,仅指盛产某物之地而言(见杜基:《阿拉伯词典续篇》,并参看《中国纪事简编》,第388页)。关于樟脑,马可波罗写到:“离开南巫里,到了一个名叫方苏尔的王国……那里能找到世界上最好的樟脑,称作方苏利樟脑。”关于樟脑的民间传说,可参看《阿拉伯书志》,第七章,第2节注②。关于樟脑的收获和质量,参看《英印俗语词汇》。
⑤ 现代地图上作尼阿斯岛(Nias),位于苏门答腊南部,阿拉伯文的名称最接近于马来文的“尼阿岛”(Puli-Niha),意即人岛(见前引费琅《行纪》第36页,注③;又见《印度珍奇志》第245—246页)。
⑥这种“猎头”之风不仅在婆罗洲,而且在苏门答腊附近的岛屿上也有。在尼阿岛上,至今“能杀掉十个到十五个人的人被看做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割下首级,吊在住宅的门口……一般来说是用黄金作嫁妆,也有用人头作嫁妆的”。(见《印度珍奇志》第245页至246页)。
⑦苏枋木,简称苏木,是东南亚原产植物,可作染料用,其根是有效的解毒剂,在阿拉伯人中享有盛名(见费琅《行纪》第56页;见伊本•崔达伯《郡国道里志》第65页;见前引伊本•法齐赫书第10页;又见《世界志》第57页;再见《英印俗语词汇》。
⑧吃人恶俗至十九世纪,在苏门答腊的巴塔克(Batak)部落中仍然存在。他们只吃其仇敌和罪犯的肉,一般是在杀人处,从死者身上割下一块块血淋淋的肉,在火上略烤片刻,便吞嚼起来(《印度珍奇志》第236—237页)。吃人肉以及猎头的恶俗使阿拉伯人深感不安,他们巨细不遗的谈到此事,以及后来的欧洲人如鄂多里克等都谈到:南巫里人是“很坏、很残忍的:他们吃人肉”。
⑨这里的Salāht一字似乎来自马来语“萨拉特”(Salat,Selat)一词,意即海峡指马六甲海峡而言(见《印度珍奇志》第260页;前引卡特梅尔书第二卷,第690页)。尽管是这一词源,海峡南部便是苏门答腊的北海岸,这里应作萨拉特海(Mer de Salat)。见费琅译本《苏莱曼东游记》第34页;卡特梅尔书第二卷,第690页。马斯欧迪则称做箇罗海(Mer de Kalah),见《金草原》第一卷,第340页;关于箇罗的意思,见本文第十五条,注D),这就证明这一考证可靠。有一些作者(见前引费琅《行纪》,第185页)把萨拉特当作一个不知位于何处的岛。无疑,这只能是指马六甲半岛的南端。
中译者注:Salat,(Selat)贾耽译作质,所谓“硖,蕃人谓之质”。(《新唐书•地理志》)
七
①一个世纪来,人们对此有新的认识,这里讲到的群岛是尼科巴(Nicobar)群岛,见前引卡特梅尔书第二卷第687页;杜洛里叶《阿拉伯人行纪研究》第76页;茅里(Maury)《九世纪以来阿拉伯人、伊朗人赴华道路考》,217页;费琅《行纪》第26页。但这个词的来源到最近才肯定下来:“‘朗迦婆鲁斯’一词是阿拉伯文形式,是中国人对苏门答腊岛西部的叫法。”婆鲁斯一词就是这一复合地理词的来源。Balūs=婆鲁斯=Baros,也可能托勒密《地理志》中的Barousai(参考费琅《昆仑南海古代航行考》)。
中译者注:Langabalus中前半部Langa一词,在《梁书》卷五四作狼牙修;《续高值传•拘那罗陀传》作棱加修;《隋书•赤土传》作狼牙须;义净《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作朗迦戊;《岛夷志略》作龙牙犀角;印尼古代碑铭中作Ilangacogam,或Longkasuka Balus即贾耽书中的婆露国。
②土人的裸体对阿拉伯人并未产生多大印象(费琅《行纪》,第26页,第57—58页,第98页;《世界志》第57页,第188页),对中国人来说,尼科巴人是裸人国,或是“显示私处的地区”(伯希和,《通报》第三十期,1933年,第404页)。沙碗《历代求法翻经录》(1894年出版120页)云:“丈夫悉皆露体,妇女以片叶遮形。”《鄂多里克游记》第202页:“男女均裸体,至多有一块什么东西掩盖着羞处。”《马可波罗行纪》第171章里也谈到同样内容。
③《历代求法翻经录》120页:“彼见舶至,争乘小艇,有盈百数,皆将椰子芭蕉及藤竹品来求市易,其所爱者,但唯铁焉。铁大如两指,可易得椰子或五或十。”(这里的椰子是很有名的,参看《交广印度两道考》第355页,注②)。另一些作者说土著人游泳到船上(见前引费琅《行记》第307页以及马尔瓦兹:《论中国、突厥与印度》第15章,第10条和18条。另见前引伊本•霍达伯书第65页。
④根据手抄本应该译为:“铁或他们需要的衣服。”(《金草原》第一卷,第339页也是这样理解的)。和本文第十四条的上下文作比较,便改为“只需要铁器,而不需要衣服”。可见卡特梅尔书第一卷,第520页上翻译的是不确切的。
八
①玉尔《东域记程录丛》中写到:“人们认为只有两个岛,名之为大安达曼岛……与相对而言的小安达曼岛。实际上,大安达曼岛本身就是由三个岛组成的,只不过三个岛相距很近,几乎相连,看去似乎只是一个岛屿。”(见《印度珍奇志》第210页)从地图上一眼便看出这一看法的正确性。“小安达曼”在我们的地图上也看得出来,和北部三岛是分开的。岛名的来源不详,玉尔溯源于托勒密所谓的“红运群岛”(BonneFortune),Agathou daimoul称之为Andaman(见斯各脱《缅甸史13页)。中国人则简单地写为安达曼=Andaman(伯希和《通报》第三十二期,第220页)。
中译者注:安达曼,《诸蕃志》作晏陀蛮。该书有记载:“海中有一大屿,内有两山,一大一小,其小山全无人烟,其大山周围七十里,山中之人,身如黑漆,能生食人。船不敢取岸,山内无寸铁。”
②土著人的丑陋长相和野蛮的行动经常是旅客中流行的话题,(见《美拉尼西亚附近的小黑人》一书,又见西昂书第404页和第469页。)一个中国人说:“彼处之人,巢居穴处,男女赤体,皆无寸丝,如兽畜之形。”(见《瀛涯胜览》裸形国条)马可波罗书第172章里谈到:“他们既无法则又无秩序,既无住宅又无其他用品,和野兽没有什么两样……而现在该岛上有一头领,和狗一样,其牙齿、嘴巴、眼睛和鼻子都和狗一样。”直至十八世纪,一位法国海军军官还指责把这里的人为食人生番(H•柯迪埃文,《通报》第三十三期,第101页);但这种指责是站不住脚的(见《英印俗语词汇》“Andaman”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