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参看刘再聪《唐朝“村”制度研究》第二章,第30—37页。
[7]《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第73—74页。
[8]杜佑撰《通典》卷三《食货三》,第63—64页。
[9]观点见包伟民《宋代城市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114页。
[10]宫崎市定《中國における村制の成立——古代帝國崩壞の一面》,中译文收入《宫崎市定论文选集》上卷,第39—40页。
[11]井上光貞等校注,日本思想大系《律令》之《户令》,東京:岩波書店,1976年,第550—551页。感谢侯振兵兄代为检视原书。
[12]如《两京新记》《历代名画记》《寺塔记》等,妹尾达彦称之为“都市志”,参考所撰《韦述的〈两京新记〉与八世纪前叶的长安》,《唐研究》第9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2—13页。
[13]参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唐长安城地基初步探测》,《考古学报》1958年第3期;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安发掘队《唐代长安城考古纪略》,《考古》1961年第11期。
[14]相关研究成果如武伯纶《唐万年、长安县乡里考》,《考古学报》1963年第2期;《唐代长安郊区的研究》,《文史》第3辑,第157—183页。愛宕元《唐代両京鄉•里•村考》,《中國聚落史の研究》,東京:刀水書房,1980年,第58—68页等。
[15]如上几种表述方式,均见于爱宕元所条列的万年、长安县所管乡、里、村名,收入氏著《唐代地域社会史研究》,第3—23页。
[16]参读坂上康俊《唐代の都市における鄉里と坊の関係について》,《東北亞歷史財団企畫研究》51《8世紀東アジアの歴史像》,2011年;何东译文《论唐代城市乡里与坊的关系》,收入周东平、朱腾主编《法律史译评》,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89—117页。
[17]做长安、万年县乡、里、村名考证的学者如武伯纶、爱宕元、杜文玉、尚民杰等,基本都认为唐代的基层行政单位是城内分为坊,郊区分为乡与里。
[18]观点如李之勤《西安古代户口数目评议》,《西北大学学报》1984年第2期;愛宕元《唐代京兆府の户口推移》,唐代史研究会編《律令制:中国•朝鮮の法と国家》,1986年,收入氏著《唐代地域社会史研究》,第95—121页;龚胜生《唐长安城薪炭供销的初步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1年第3期;妹尾達彦《唐長安人口論》,《堀敏一先生古稀記念論集•中国古代の国家と民衆》,東京:汲古書院,1995年,第561—597页。
[19]刘再聪《唐朝“村”制度研究》,第42—43页。
[20]成一农《里坊制及相关问题研究》,《中国史研究》2015年第3期。
[21]坂上康俊《论唐代城市乡里与坊的关系》,《法律史译评》,第115页。
[22]这样的特例更多见于洛阳出土墓志,坂上康俊也收集到一些,《论唐代城市乡里与坊的关系》,第109—115页。
[23]《隋书》卷二九《地理志上》,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808页。
[24]关于作为首都城内区块“坊”的原始含义,曾我部靜雄做了梳理,见《都市里坊制の成立過程について》,《史學雜誌》58:6,1949年。
[25]《洛阳伽蓝记》卷五记北魏:“京师东西二十里,南北十五里,户十万九千余。庙社宫室府曹以外,方三百步为一里,里开四门。”周祖谟《洛阳伽蓝记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228页。《魏书》卷一八记广阳王元嘉“迁司州牧,嘉表请于京四面,筑坊三百二十,各周一千二百步”,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428页。
[26]《长安志 长安志图》,第337页。
[27]《旧唐书》卷四《高宗纪上》,第73页。
[28]《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第216页。
[29]长安城内坊里设计及其形制规模,参考宿白《隋唐长安城和洛阳城》,《考古》1978年第6期;妹尾达彦《韦述的〈两京新记〉与八世纪前叶的长安》,《唐研究》第9卷,第9—52页。
[30]《长安志》卷七,《长安志 长安志图》,第256页。
[31]宿白《隋唐长安城和洛阳城》文。
[32]《长安志》卷七,《长安志 长安志图》,第260页。
[33]《旧唐书》卷三七《五行志》,第1357页。
[34]贺从容从建筑学角度对长安城内的宅基面积进行了推算,详所撰《隋唐长安城坊内百姓宅地规模分析》,王贵祥主编《中国建筑史论汇刊》第3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75—303页。
[35]《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第74—75页。
[36]王社教《论唐都长安的人口数量》,史念海主编《汉唐长安与关中平原》,《中国历史地理论丛》增刊,1999年,第88—116页。
[37]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489—490页。
[38]《新唐书》卷四九上《百官志》,第1286页。
[39]坂上康俊氏利用出土墓志,对卒于长安、洛阳城内之人的殁故地表述方式有系统总结,可参所著《论唐代城市乡里与坊的关系》,第103—105页。
[40]学者在讨论隋唐都市坊市制度时,多称其源于魏晋,参读齐东方《魏晋隋唐城市里坊制度——考古学的印证》,《唐研究》第9卷,第60、64页;张金龙《北魏洛阳里坊制度探微》,《历史研究》1999年第6期;包伟民《宋代城市研究》,第105—106页。
[41]宫崎市定《漢代の里制と唐代の坊制》,《東洋史研究》21卷3號,1962年。
[42]何清谷校注《三辅黄图校注》,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125页。
[43]坂上康俊《论唐代城市乡里与坊的关系》,《法律史译评》,第98—100页,
[4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邺城考古工作队《河北临漳邺北城遗址勘探发掘简报》,《考古》1990年第7期;亦可参考齐东方《魏晋隋唐城市里坊制度——考古学的印证》,《唐研究》第9卷,第60页。
[45]《南齐书》卷五七《魏虏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985页。
[46]齐东方较为强调鲜卑游牧民族的汉化企图与固有传统在北魏洛阳城建设中的作用,参读《魏晋隋唐城市里坊制度——考古学的印证》,《唐研究》第9卷,第60—65页。
[47]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之《礼仪 附都城建筑》,北京:三联书店,2009年,第80页。
[48]见《隋书》卷二七“后齐”:“邺、临漳、成安三县令,……邺又领右部、南部、西部三尉……凡一百三十五里,里置正。临漳又领左部、东部二尉……凡一百一十四里,里置正。成安又领后部、北部二尉……七十四里,里置正。”第761页。
[49]《隋书》卷二八《百官志》:“京都诸坊改为里,皆省除里司,官以主其事。”第803页。
[50]参读宫崎市定《漢代の里制と唐代の坊制》;曾我部靜雄《都市里坊制の成立過程について》,感谢石洋兄惠寄日文资料。
[51]曾我部靜雄《都市里坊制の成立過程について》文。
[52]邢义田《从出土资料看秦汉聚落形态和乡里行政》,《中国史新论:基层社会分册》,第27—34页。
[53]张金龙《北魏洛阳里坊制度探微》,《历史研究》1999年第6期。
[54]张剑《关于北魏洛阳城里坊的几个问题》,洛阳市文物局,洛阳白马寺汉魏故城文物保管所编《汉魏洛阳故城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533—540页;《洛阳出土墓志与洛阳古代行政区划之关系》,赵振华主编《洛阳出土墓志研究文集》,北京:朝华出版社,2002年,第133—162页。
[55]齐东方《魏晋隋唐城市里坊制度——考古学的印证》,《唐研究》第9卷,第56—57页。
[56]张剑《关于北魏洛阳城里坊的几个问题》,《汉魏洛阳故城研究》,第533—540页;张金龙《北魏洛阳里坊制度探微》文。
[57]都乡情况除外,北魏洛阳城内洛阳县下仅此一乡,应是对汉晋以来县级治所称都乡旧制的模仿。可参看寇克红《“都乡”考略——以河西郡县为例》,《敦煌研究》2014年第4期。
[58]《魏书》卷一一〇《食货志》,第2855页。
[59]参读张金龙《北魏洛阳里坊制度探微》一文。
[60]见王仲荦《北周地理志》卷一〇,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921—923页。牛润珍《东魏北齐邺京里坊制度考》,《晋阳学刊》2009年第6期。
[61]《通典》卷三《食货三•乡党》,第62页。
[62]《隋书》卷二《高祖纪》,第32页。
[63]王其祎、周晓薇主编《隋代墓志铭汇考》,156号、187号,北京:线装书局,2007年,第237—238、360页。
[64]可参考王灵《隋代两京城坊及其四郊地名考补——以隋代墓志铭为基本素材》,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65]齐东方《魏晋隋唐城市里坊制度——考古学的印证》,《唐研究》第9卷,第57页。
[66]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40—241页。
[67]《通典》卷三《食货三•乡党》,第63页。
[68]周祖谟《洛阳伽蓝记校释》,第227—228页。
[69]张金龙《北魏洛阳里坊制度探微》文。
[70]《魏书》卷一八《太武五王列传》,第423页。
[71]《通典》卷三《食货三•乡党》,第62页。
[72]宋敏求《长安志》卷七,《长安志 长安志图》,第255页。
[73]成一农认为北朝至隋,城中可能没有管理坊的胥吏,坊正之置较晚,甚至迟至唐代,参所撰《里坊制及相关问题研究》文。无论坊正这一职称何时出现,北朝隋唐大都市基于地域的管理制度一以贯之,只是管理者的名称前期称里正、里吏,后改称坊正。
[74]《魏书》卷六八《甄琛传》,第1515页。
[75]参读张国刚《唐代乡村基层组织及其演变》,原载《北京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收入《中国史新论:基层社会分册》,台北:联经出版公司,2009年,第183—216页。
[76]曾我部靜雄《都市里坊制の成立過程について》一文。
[77]《令義解》卷二,東京:吉川弘文館,1983年,第91页。
[78]曾我部靜雄《都市里坊制の成立過程について》文;坂上康俊《论唐代城市乡里与坊的关系》,《法律史译评》,第115—117页。
[79]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八之二五引《两朝国史志》,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第3468页。
[80]《通典》卷三《食货三•乡党》,第63页。
[81]《旧唐书》卷一五下《宪宗纪下》,第458页。
[82]包伟民《宋代的城市管理制度》,《文史》2007年第2辑,收入氏著《宋代城市研究》,第102—171页。
[83]《宋史》卷一七四《食货志》,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4202页。
[84]参读牛来颖《论唐长安城的营修与城市居民的税赋》,《唐研究》第15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1—110页。
[85]参见史念海主编《西安历史地图集》,“唐长安县、万年县乡里分布图”,第78页。
[86]《通典》卷三《食货三•乡党》,第64页。
[87]鲁西奇《城墙内外:古代汉水流域城市的形态与空间结构》第二章《唐宋时期汉水流域州县城的形态与空间结构》,第149—274页。
[88]参见宿白《隋唐城址类型初探(提纲)》,北京大学考古系编《纪念北京大学考古专业三十周年论文集》,第279—285页。
[89]如李孝聪的观点,参所撰《唐代城市的形态与地域结构——以坊市制的演变为线索》,李孝聪主编《唐代地域结构与运作空间》,第248—306页,又李孝聪《中国城市的历史空间》,第61—112页。
[90]愛宕元《唐代地域社会史研究》一书后附《唐代州県城郭一覽表》,第451—487页。
[91]详参鲁西奇《“城墙内的城市”?——中国古代治所城市形态的再认识》,《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9年第2期;《唐代地方城市里坊制及其形态》,所著《城墙内外:古代汉水流域城市的形态与空间结构》,第149—274页。
[92]鲁西奇《城墙内外:古代汉水流域城市的形态与空间结构》,第178—194页。
[93]参包伟民《宋代地方财政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81—194页。
[94]天一阁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附唐令复原研究)》下册《赋役令》校录本,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72页。
[95]参考《天圣令•杂令》唐15条之定义:“州县录事、市令、仓督、市丞、府、史、佐、计(帐?)史、仓史、里正、市史,折冲府录事、府、史,两京坊正等,非省补者,总名杂任。”《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附唐令复原研究)》之《杂令》校录本,第377页。
[96]观点见渡辺信一郎《北宋天聖令による唐開元二十五年賦役令の復原並びに訳注(未定稿)》,《京都府立大学学術報告:人文・社会》57,2005年;赵璐璐《唐代“杂任”考——〈天圣令•杂令〉“杂任”条解读》,《唐研究》第14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95—507页。牛来颖在社科院历史所《天圣令》读书班《赋役令》研读中亦曾发表过类似见解。
[97]如武伯纶《唐万年、长安县乡里考》,《考古学报》1963年第2期。
[98]王其祎、周晓薇主编《隋代墓志铭汇考》,134号,第140—141页。
[99]参考辛德勇《隋大兴城坊考稿》,《燕京学报》新27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5页。
[100]《补遗》第2辑,西安:三秦出版社,1995年,第129—130页。按:限于篇幅,本书引用常见墓志资料,皆采用缩略书名,参附表—2《全书引用墓志资料缩略语对照》,下同。
[101]徐松撰,李健超增订《最新增订唐两京城坊考》,西安:三秦出版社,2019年,第313页;杜文玉《唐长安县、万年县乡里补考》,史念海主编《汉唐长安与关中平原》,第397—398页。
[102]《隋书》卷八《礼仪三》:“在京师葬者,去城七里外。”第157页。天圣《丧葬令》唐4条:“诸去京城七里内,不得埋葬。”吴丽娱《唐丧葬令复原研究》,《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附唐令复原研究)》,第691—692页。说明此制沿袭时间较长。
[103]池田温編《中國古代寫本識語集録》,東京大学東洋文化研究所,1990年,第282页。
[104]《汇编》显庆099,第290页。
[105]《汇编》天授019,第806页。
[106]长安、万年县下辖乡、里、村名的考订随长安墓志不断出土而持续进行,较新的工作参阅本编第3章。下文涉及相关乡、里、村的存在与地理分布皆据此,不再一一注明。
[107]《汇编》开元183,第1284页。
[108]《汇编》大和064,第2142页。
[109]坂上康俊《论唐代城市乡里与坊的关系》,《法律史译评》,第109页。
[110]图版参考北京图书馆金石组编《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30册,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141页;孙兰风、胡海帆主编《隋唐五代墓志汇编•北京大学卷》第2册,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95页。
[111]《朝仪郎杨崇夫人甘氏墓志铭》,藏碑林博物馆,见李子春《三年来西安市郊出土碑志有关校补文史之资料》一文著录,《文物参考资料》1957年第9期。感谢郭桂坤兄提示资料出处。
[112]释道宣《续高僧传》卷二九,《大正新修大藏经》,财团法人佛陀教育基金会,1990年,第50册,第683页中。
[113]史念海主编《西安历史地图集》,第78页。
[114]《太平广记》卷三六一,出《纪闻》,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2869页。
[115]《长安志》卷一一《万年县》,第357页。
[116]坂上康俊《论唐代城市乡里与坊的关系》,《法律史译评》,第109—111页。
[117]《旧唐书》卷三七《五行志》,第1375页。
[118]《太平广记》卷一三五《隋文帝》引,第969页。
[119]张彦远撰《历代名画记》,秦仲文、黄苗子点校,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第62—63页。
[120]段成式《寺塔记》卷上,据段成式《酉阳杂俎》,方南生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247页。
[121]辛德勇《两京新记辑校•大业杂记辑校》,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336页。这样的例子还有:隋宣阳坊净域寺佛殿东廊有古佛堂,其地本雍村;隆政坊济法寺,地本梁村之佛堂,参照辛德勇《隋大兴城坊考稿》之梳理,《燕京学报》新27期,第20、33页。
[122]《隋书》卷四《炀帝纪》,第84页。
[123]《隋书》卷三七《李敏传》:“杨玄感反后城大兴,敏之策也。”第1124页。
[124]《旧唐书》卷四《高宗纪上》,第73页。
[125]西安唐城工作队在对明德门遗址进行发掘工作时发现,明德门经过二次修建,唐代路面下有早期路面,并有清晰车辙,应为隋代建成,一直使用至永徽五年,此后新造路面。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安唐城工作队《唐长安城明德门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74年第1期。
[126]《唐会要》,第1877页。
[127]《旧唐书》卷九八《杜暹传》,第3076页。
[128]残卷录文及解析参考吴震《敦煌石室写本唐天宝初年〈郡县公廨本钱簿〉校注并跋》,《文史》第13辑,1982年,第98—101页。
[129]《长安志》卷一一《万年县》记唐四十五乡,卷一二《长安县》记唐五十九乡,第356、381页。乐史撰《太平寰宇记》卷二五至卷二七《关西道•雍州》于每畿县下记旧乡数与今乡数,王文楚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521、527、553、555、556、562、563、565、566、577、579、583、586页。
[130]吕大防《隋都城图》题记,此据辛德勇《隋唐两京丛考》,西安:三秦出版社,1991年,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