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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作者:徐畅 当前章节:15378 字 更新时间:2026-7-22 18:11

京畿乡村的人口数量与居民结构

一 乡村人口数量蠡测

人口稠密是长安所在京畿区域社会的一个特质,唐人屡言所谓“地狭人稠,耕植不博”[1]“土狭人稠,营种辛苦”[2],敦煌文书保留的唐判集描述盛唐时京畿“少地者三万三千户,全无地者五千五百人”[3]。要展示这种特质,最直观的途径是对长安内、外的户口数进行计量分析。

传世史书如两《唐书》之《地理志》[4]、《元和郡县图志》[5]及《太平寰宇记》[6]对于唐京畿区的人口总数皆有交代,即立足不同时期的京兆府户、口数,现将四书保留之数据列表如下,并对户均口数略加计算:

表2-1 唐不同时期京兆府户、口规模

京畿户口规模甚巨,据《新唐书•地理志》数据,开元、天宝间,全国领“户八百四十一万二千八百七十一,口四千八百一十四万三千六百九”[7],则京畿区的户、口数都达到唐王朝全境总数的1/25以上。

京畿区域民众的居住形态主要有城居与城外散居两种,城市人口包括居住在长安城内及畿县郭下这两种情况,而乡村人口,散布在长安城墙外及诸畿县县城之外的广阔区域。史书对于京畿总户口数有载,但无详细的城、乡户口数字。其中长安城内人口数量的推定,曾引起众多学者关注,已有相当的学术积累[8],虽然众说纷纭,从五十万到一百七八十万不等,迄无定论,但相关学者使用的估算人口之方法,值得重视。如严耕望、妹尾达彦按城市人口类别计算[9],王社教则依据城内不同组成部分实际居住人口来做总体推测[10],尤其是妹尾氏估算长安城内县辖人口时所采用的乡坊平均户计,可作为测算乡村人口之基本方法[11]。

对京畿乡村户口情况的研究,目前仅见爱宕元讨论唐代前、后期京兆府畿县辖乡数、县乡人口数的消长,分析新丰、富平、奉先县乡人口缩减,高陵县人口激增的原因,但对京畿户口数未置意见[12]。本书将尝试做一估算。

知道京兆府在唐初、开元天宝及元和时的户口数,最直观的办法是以京兆府人口总数剔除长安城和21个畿县城的人数,便可得到乡村人口。对长安城的人口数量学界已有估算,但畿县县城的户口数,缺乏记载,恐难估算。我们只能转换思路。注意到宋代地理书《太平寰宇记》《长安志》皆完整保留了唐代京兆府诸县乡数[13]。本书第2章已说明,京畿区的城郭内实行坊里制,乡、里、村只设于城外,则只要抓住京兆府的乡里,便代表了乡村的全部区域。而唐制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即一乡为五百户,理论上,用京兆府辖乡数×500户,就是乡村地区的户数。

实际推算可能不会如此简单。问题主要在于唐乡里制在京畿地区,在不同时间段,被执行情况如何?相关学者围绕长安、万年县所辖乡里的辑补一再告诉我们,长安周边人口密集,一乡辖里数往往超过5[14];而据元和十四年李渤所上《请免渭南摊征逃户赋税疏》:“臣自出使,力求利病。窃知渭南县长源乡本有四百户,今才四十余户。”[15]虽然李渤所言渭南县长源乡为特例,但中唐以后京畿乡里规模转小,人口缩减是不争的事实。

那京畿地区一乡的平均户、口,该如何确定呢?《太平寰宇记》《长安志》记录的京兆府各县乡数,代表9世纪以降,中晚唐的情形;而敦煌县博物馆藏《天宝十道录》则为我们保留了天宝初年京兆府诸县乡数的信息[16](数据详本书表 1-1)。我们恰有京兆府唐天宝元年户口数、元和期户口数,受妹尾达彦计算长安城内人口方法之启发[17],可做如下估算:

1. 京兆府乡坊合计数

天宝中:《天宝十道录》所载京兆府乡数592+长安城内坊数111+诸畿县坊数21(权以一县一坊计[18])=乡坊合计数724

元和中:《寰宇记》所载京兆府乡数482+111+21=614

2. 京兆府乡坊的平均户口数

天宝中:《新唐书》所载户数362921÷乡坊合计数724≈乡坊平均户数501

《新唐书》所载口数1960188÷724≈平均口数2707

元和中:《元和志》所载户数241202÷614≈乡坊平均户数393可知唐开元、天宝年间京畿一乡的户数,是几近于唐令五百户的规定的,而元和中的情况,也没有李渤描述的特例那么糟糕。

3. 京畿乡村的总户数

天宝中:乡坊平均户数500(权以500计)×《天宝十道录》所载乡数592=296000户

元和中:乡坊平均户数390(权以390计)×《寰宇记》所载乡数482=187980户

《天宝十道录》代表唐前期、《太平寰宇记》《长安志》代表唐中后期的数字,参上估算,权以前一情况下每乡为500户,而后一情况下每乡有390户。每户下的家口数,唐代家庭史研究中对唐型家庭的类型和规模存在不同意见[19],出土文书的实例似更接近于户均五口的核心家庭[20],具体到京畿地区的情况,据表2-1估算,京兆府户均口数在五上下浮动,权以一户五口计算,下面以列表形式将京畿23县的乡村户、口数及户口总数推算如下:

表2-2 京畿23 县之乡村户口数推定

说明:华原县辖乡数,《太平寰宇记》未载,爱宕元推测为 19,因目前尚无更可靠资料,暂从其说

由表2-2可知唐代全盛时期(天宝年间),京畿乡村总约有296000户,1480000口,也即是说人口总数可达150万左右。而中后期元和时代,京畿乡村的人口略缩至90—100万之间。

传世文献对京兆府辖县的户数鲜有记载,但《唐会要》记奉陵县置陵户规定,保留了一些数据,卷二〇《亲谒陵》记:“开元十七年十一月十日,上朝于桥陵,(陵在奉先县)……所管万三百户,以供陵寝,即为永例。”[21]开元中奉先县有10300户,而上表估算天宝年间奉先县乡村辖户10000,如果再加上县城内一坊的户数[22],正好与这个数据相吻合。

以上对唐代京畿乡村区域人口的研究,只是初步的尝试工作,不能说完全准确。比如讲京兆府总户数平均到乡坊,而求得一个基层单元的平均户数,实际上没有将城外之乡与城内之坊加以区别,城内、外人口密度与规模当有差别;然而这种差别,据现有记载,恐难以量化。我们只能期望稍近真实,而对唐代城乡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有所推进。

二 乡村居民的稳定性与流动性

一般而言,城市居民流动性应大于乡村,乡村民众的生业在于土地,因而世代坚守,安土重迁,其生活形态并不以政事之变迁而改易,如白居易《朱陈村》所描绘的古村:“家家守村业,头白不出门。生为村之民,死为村之尘。”[23]唐代京畿地区的乡村,亦不乏永日田居,乃至“不识两京尘”[24]的农人。乡村的稳定性,可从上

一编所论北朝至隋唐乡、里、村名的稳定性中见之一斑;见诸户籍的乡村定居人口,从开元天宝、元和至唐末,数量虽有起伏,但大体保持稳定。然而,京畿乡村与外州县乡村相比,最大的特点还是人口成分错杂,流动性较强,《隋书•地理志》记:“京兆王都所在,俗具五方,人物混淆,华戎杂错。去农从商,争朝夕之利,游手为事,竞锥刀之末。”[25]唐代长安周边地区,更是“末业日滋,今大率百人才十人为农”[26],其中长安县“所领四万余户,比万年为多,浮寄流寓,不可胜计”[27],京西南盩厔由于靠近骆口关,为通汉中、巴蜀的傥骆道之先导,“三蜀移民,游于其间。市闾杂业者,多于县人十九”[28],在盩厔更西,属凤翔府岐州的郿县,“郿多美田,不为中贵人所并,则籍东西军,居民百一系县。自郿南平行二十五里,至临溪驿,驿抱谷口,夹道居民,皆籍东西军”[29]。“岐下九县,郿为破邑,有壤地不能自保,日受侵吞,有凋户不能自存,岁用奔走”[30]。这一京西小县的民众,有条件者皆投充禁军;而豪强大户的侵蚀耕地,也导致单贫之家失去土地,无以自存,流亡为浮逃户。总之,县民属籍乡里者寥寥。

导致京畿农人无法安于本业,沦为浮客户,或租佃地主庄园耕种,或迁出畿内、远走他乡的主要原因,是京畿地狭,史称“地狭人稠,耕植不博”[31]。隋唐以来,关中地区由于政治移民、商业人士的迁入,已为狭乡。贞观中,太宗至京兆新丰县零口,见其“村落偪侧,问其受田,丁三十亩,遂夜分而寝,忧其不给”[32];而到7世纪后半期,已出现“少地者三万三千户,全无地者五千五百人”[33]的情况,天宝时京兆府36万户[34],按照这个比例,少地者已达十分之一,百姓耕地严重不足。

唐令虽有乐住之制,但国家为保证统治中心的赋役来源,形成举重驭轻的局面,不准许京畿民众外迁,如《唐六典》:“畿内诸州不得乐住畿外,京兆、河南府不得住余州。其京城县不得住余县,有军府州不得住无军府州。[35]就连遇饥荒年,欲于关外就食者,尚受到官府的限制,《旧唐书•李义琛传》记:“时关辅大饥,高宗令贫人散于商、邓逐食。义琛恐黎人流转,因此不还,固争之。”[36]再加上京畿税役繁重,许多农人不得不抵卖家田输税[37],大量失去土地的农人,转为浮逃户,这导致京畿乡村相对稳定的人力结构之崩坏,为此武周圣历元年(698)、玄宗开元中曾多次以京畿为中心,在全国范围展开“括客”,但有唐一代京畿地狭而役重的矛盾始终无法解决[38]。两税法实行后,户口流失现象依然严重,元和十四年(819)京畿渭南县的长源乡,“本有四百户,今才四十余户”[39]。

导致京畿农人远行的另一个制度性动因,是充当防丁、应征入镇等而流向西北边塞。唐前期国家的主要兵源——府兵是从在籍农民中征发,而关中是国家军事布防重地,“凡天下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皆有名号,而关内二百六十有一,皆以隶诸卫”[40]。因而导致京畿地区民众兵役负担沉重,贞观元年陕州刺史崔善为言“畿内之地,是谓殷户,丁壮之民,悉入军府”[41],而《唐(七世纪后期)判集》也提及雍州百姓“其人并是白丁、卫士,身役不轻”[42]。京畿的府兵卫士主要承担番上宿卫中央的任务,一般不参与边防戍守与征行。如玄宗开元十一年敕:“同、华两州,精兵所出,地资辇毂,不合外支。自今已后,更不得取同、华兵防秋,容其休息。”[43]天宝十载南郊大赦又下诏:“京兆府及三辅三郡,百役殷繁,自今已后,应差防丁、屯丁,宜令所繇支出别郡。”[44]但盛唐边境,尤其是西北边战事激烈,兵力严重不足,以京畿民征镇的情况屡有发生。

唐开元中《岐州郿县县尉判》之27—30道,全与防丁有关,论及郿县征发防丁,其资装例应自备(防丁本质上是府兵),如不足,需亲邻资助,但仍需官府出榜晓谕事,唐长孺先生对此有详述[45]。郿县在长安西南不远,原本应属百姓免于征行的地域,但从判文看,征发防丁俨然为县政常务[46]。杜甫《兵车行》也揭示了盛唐时西渭桥附近农人被征发“或从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营田”“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47],充当防丁、屯丁的情形。同样还有京兆新丰县的老翁,为避免点征云南而福手福足[48]。

另从敦煌吐鲁番发现的授勋凭证《李慈艺告身》《张君义告身》看,西北屯戍、作战往往临时征募民丁,其中不乏从畿内华、同、蒲、岐、鄜、坊、豳等州征发来的民众,《李慈艺告身》中籍贯京畿者达到授勋总数一半强[49]。开元后期玄宗在所下推恩赦文中也承认“京兆及岐、同、华三州,畿辅之间,百役所出,至于征镇,又倍余州”[50]。

以上普通民户之流动,仅是乡村居民流动性之一面,唐代京畿,尤其是长安周边地区,在政治、社会文化、地理上都与首都紧密联系,形成“大长安”之城乡一体化。长安城堪称当时世界上流动人口最多的城市,而京畿乡村,也吸纳了不少由外地涌向长安的,或相反地从都市繁华中走出的流动人群,这大概包括:1. 向长安迁移而第一步先寄居乡里的各地士族;2. 赴京应试,到京畿诸县投牒取解的士子;或为备考而选择习业山林,在长安周边,尤其是终南山短隐读书的举子;3. 由外州县至京的游方僧道,选择于终南山或其他乡村区域寺观栖止;4. 文人官员公务之暇,在乡村隐居,或经营自己的庄园产业;5. 京官短期迁、转州县(畿县或近辅州)官。

第1、5类人群将于下两章讨论。第2、3类人群,数量亦相当可观,如《唐会要》卷三五《学校》载:“会昌五年正月制:公卿百官子弟及京畿内士人寄客,修明经、进士业者,并宜隶于太学。”[51]唐时科举制多有新变,应试士子取解不再受籍贯限制,而京兆以及近畿诸州,举送者及第可能性甚大[52],《唐摭言》所谓“以京兆为荣美,同、华为利市,莫不去实务华,弃本逐末”[53]。越来越多的举子选择到京畿地区参加考试,而之所以选择居止于乡村区域的终南山,一则出于经济考虑,城内房屋租赁价格昂贵,城外别业、佛寺为寒士之首选;再则城内里坊逼仄喧闹,而山林风光清丽、烟水明媚、远离尘嚣,可静心攻读;三则终南亦为宰臣、名士、高僧出没之地,与长安城连为一体,既便于论学会友,又可借终南捷径,在长安制造声誉。对此相关学者已有详论[54],不赘。需要补充的是,官府对于人口脱离其原居地(往往是城市),隐逸山林,是准许的,见S.344《唐开元户部格》残卷载敕:“诸山隐逸人,非规避等色,不须禁断,仍令所由觉察,勿使广聚徒众。”[55]

第4类情况,唐时长安城南郊樊川、杜曲、韦曲、终南山区,以及城东灞、浐一代风光优美,相对城内地广人稀,士人既有“不得志于朝,则山林而已矣”[56]的人生理想,多在万年、长安、蓝田,以及近终南的鄠、盩厔等郊外县乡闲居。妹尾达彦氏曾统计到东郊别庄25处,南郊66处[57],李浩在对唐时全国范围园林、别业进行考证时,首列关内道京兆府及同、华州、凤翔府等[58],詹宗祐以终南山为中心,制作《唐长安城南的园林别业表》[59],皆可为参照。

三 京畿乡村的居民结构

所谓居民结构,主要指某区域内居民的人口数量、社会成分、职业结构、稳定性与流动性,居民组织状况等[60]。关于唐都长安居民的户口数、社会成分、职业,常住与流动情况等,学界已做过较为全面地排比与探析。从事中古民族史、中外关系史研究的学者,也勾画了西域、中亚诸国人,北方少数民族在长安坊里的活动踪迹与寄居生活[61],但较少关注长安城以外,京畿乡村的居民。

《旧唐书•食货志》引武德七年定令:“凡天下人户,量其资产,定为九等。……士农工商,四人各业。食禄之家,不得与下人争利。工商杂类,不得预于士伍。”[62]透露出唐初已定的人口城乡结构与职业结构。理论上说,无论城市还是乡村,都应均布“四人”,但实际上,具有“士”身份的文武官员,由于仕进的需要,往往聚集于中心城市;城市中市场的设置,物资的流通,各种类型的营缮项目,也为工商业者的生存,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相比来说,乡村的人户职业相对单一,除某些富室、地方势力兼营土地、工商之外,一般小农的日常生活内容是男耕女织,并在农闲时从事相关的家庭副业,也就是说唐代的城乡结构与职业结构中存在着一种搭配关系。

流动人口之外,京畿乡村的常住人口,大略也可按唐令定义,划分为士、农、工、商四类,下面将采集材料,复原这块地域的居住者。

士与官员

唐代士之职业表现为读书或习武的过程,不过终极目标应是仕宦,多通过科举考试或其他途径,获得出身,进入官员梯队,所以把“士”与官员一起叙述。

世入隋唐,人事选拔与任用制度发生重大转变,“隋氏罢中正,举选不本乡曲,故里闾无豪族,井邑无衣冠,人不土著,萃处京畿,士不饰行,人弱而愚”[63]。九品中正制的废除,府州僚佐的辟用权一归尚书省吏部[64],地方军事力量的中央化,都促使人才从士族的乡村根据地源源不断流入城市。汉魏以降士族通过乡举里选控制人才任用,率宗亲筑坞壁,武断一方的景观已成旧梦。士家大族纷纷将籍贯迁至两京,据毛汉光对中古十姓十三家八十三著房支的统计,其新贯迁入河南府的有47个,迁入京兆府有244例,这种具有地方性格的郡姓新贯于中央地区并依附中央的现象,称为“中央化”[65];韩昇以毛氏“中央化”的概括不够全面,代之以“城市化”,包括士族向区域中心城市及向两京的集中[66]。笔者则以为,中古士族大姓之迁徙,还是以两京为终极目标,但是存在一个渐进的过程,“中央化”应起码包括,先迁居于两京周边乡村区域,再由乡村萃集至长安、洛阳城市两个步骤;也就是说,京畿乡村是外州县大家族实现中央化的一个过渡阶段。当然迁居京畿不独发生在世家大族身上(世家的情况详下章讨论),寒族小姓仕宦之家亦同,下面看墓志提供的例证:

《士崇俊墓志》记其曾祖、祖历代仕宦,士氏本贯河南,“后叶子孙,绂冕相袭,随官迁土,底业靡恒,故今为京兆府万年县鹑首乡通化里之人矣”。[67]《唐故秦养祖夫人墓志》载:“夫人陶氏,豪华上族,海内名家,因官迁土,今居长安县神泉乡也。”[68]《胡恪夫人张氏墓志》记太仆寺长泽监胡恪“其先安定人”,嗣子真隐,“因常调,任左领军卫龙光府长史,秩满,寓居华原,寻准敕编隶,乃占户焉”[69],因为官徙居畿县,并遵敕附贯编户于京畿乡村。《唐张明进墓志》言“历代已年,强家盛族,移其户籍,多徙关中,今为京兆高陵人也”[70]。上述例证皆为小姓,仕宦原因,迁徙长安,但无一例外都选择附贯于长安城外的京畿乡村。

京畿乡村人口与外州县乡村相比,官僚化比例较高,各地大族为仕宦原因迁居于此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乡里社会还生活着相当数量的散官、卫官、勋官等。下面看墓志提供的实例:《唐魏成仁墓志》载志主为雍州华原县宜川乡弘善里人,早年从军征战,得上骑都尉(六转,比正五品),“年逾五十,舍职居家”,永徽五年卒于本县[71];而《唐张难墓志》记张难祖、父俱无官,“以前后征讨有功,加上骑都尉,……为从军得患,遂归家不仕,……龙朔三年……卒于浐川乡里第”[72]。上两例中志主皆曾因军功获得授勋,后在京畿乡里生活[73];唐前期关中是军事防御重地,折冲府布列畿内,在京兆府辖区的折冲府供职的卫官,或主要在京畿县乡村区域活动,如《王求舄墓志》记其“又移游击将军,守京兆府义阳府右果毅”,而“寝疾终于鄠县太原里之私第”[74]。

此外,曾出仕为官,秩满后回归田园,居住京畿乡村区域,并在此终老的退职者数量也相当多。他们虽注籍州县,但为不课口,无须纳税与服役,待遇与乡村的普通百姓是不同的[75]。如因乾陵役事有功得授官的辅恒,在秩满归乡后,仍有途径向帝王进奉,“长安三年(703),进同心瓜,蒙敕赐物三段。神龙三年(707),进冬笋,敕赐物五段”。[76]罢归鄠县幽居的河中府虞乡县尉、杨国忠外孙李翼,“以相门之孙,郡守之子,家业丰厚,足自赡给。而宗族弟兄,远近咸至。同居共食,无所间异”,[77]在乡间过着相当富足的生活。更有以前任官资为傲,为害乡里的情况,如曾任司竹监、蓝田尉,退居醴泉县后屡与乡民斗讼的杨师操[78]。籍贯城南的京兆韦杜家族的一些成员,出仕后在长安跻身高官权贵,但致仕后仍要回归城南乡里,如德宗朝的杜佑、杜黄裳,懿宗朝的韦澳等(详下章讨论);普通官员退休后生活于乡里的例证更多,现将西安新出土唐人墓志中所见居于京畿乡村的官员(现任官与致仕官)列表如下:

表2-3 墓志所见居住京畿乡村之官员(现任与致仕)

生活于京畿乡村的士人,除出仕者外,还包括取得出身的乡贡明经、进士。唐贞元五年(789)六月八日奉先县怀仁乡敬母村合村百姓“奉为国王太子,下为文武百官群品”树立佛顶尊胜陀罗尼经幢,主持此事的有驻本县的文武官员、泰陵副使等,而幢上经文为前乡贡明经郭谓书写[79]。同样,唐末泾阳县仙圃乡六渠店之里人发愿集体造尊胜陀罗尼经并大悲咒石幢,其中幢铭由本地人、京兆进士张煉撰写[80]。

士人中数量最多的是尚未取得贡举资格的读书人,前文提及,长安城南及其他乡村区域自然环境清幽,是读书人之首选,见于文献记载,“家于渭桥”的杨祯“以居处繁杂,颇妨肄业,乃诣昭应县,长借石瓮寺文殊院”[81],而秀才宁茵为求取功名“假大寮庄于南山下”[82],静心读书。

除此外,乡村士人中还有一个极特殊的群体,称处士,或称贞士、居士,他们多无心仕宦,放旷山林。有关处士的墓志很多,从志文看他们大多非布衣,而出身仕宦之家,在长安城内有宅第,如《邵子真墓志》记其为处士,原籍京兆青门,后长期隐居泾阳县乡[83],《唐贞士韦君墓志》记“韦为京兆望姓……贞士独澹如也,不以门第相竞”,“举进士,释褐为赤县尉,不屑焉,遂弃去”[84]。之所以选择寄居城外,多由于“厌城郭之喧”[85]“厌尘俗之无恒”[86],而乡村生活清净纯朴,殊可自适;或由于与当朝不合作的政治立场,如《杨子贡墓志》记其“曾以高荫补千牛,周室革命,不求仕”[87]。隐居者都有独特的处世之道,“计生活于郊屋,荆扉瓦牖,食糠羹藿,眉不戚涩,怡怡然若居朝市食香脆也”[88];少年丧父,携助姊妹兄弟共度关辅灾荒,在长安郊外安居并奉养先祖灵茔,开展宗族救助的赵惠满,更是道出了乡里处士的生存准则,即所谓“忠”“孝”“贵”“富”“寿”“正”“善”:

在白屋,奉王税,自幼及长,不求奸免,谓之忠;少不失义,长能抚孤,岁寒不移,荣枯若壹,谓之孝;不文不武,不隐不吏,不远王城,不居他职,无忧无惧,非贤非愚,日出而出,日入而入,谓之贵;不汲汲,不惶惶,临财能廉,处约不滥,家无余积,衣服鲜明,谓之富;斆荣期之独儛,乐知命之天年,识止足之源,守死生之分,谓之寿;壮年荒荡,晚岁归真,觉今是而昨非,将言行而皆变,去邪就正,回向释门,依止师僧,存念儿女,谓之正;平生口业,临终守诫,罄节佛僧,罪福无隐,不惊不扰,如睡如眠,谓之善。[89]

值得注意的是,赵《志》特别提及“不远王城”,隐居京畿乡村,可进可退,是处士的最佳选择。

不管是借助传世文献,还是出土资料,现有的信息皆易给我们造成错觉,即在京畿乡村生活的主要是官员,基本没有农民。实际上,乡、里、村中数量最多、活动频繁、扎根最稳固的人群,就是普通的村民,只是他们的声音很少被记录。武伯纶曾从西安地区发现唐墓志中,捡拾出8方平民的砖志,分别是:隋大兴县安盛乡民李文都、高陵县修真乡尹客仁母张氏、长安县龙首乡兴台里刘世通夫人王氏、万年县王氏之妇□氏、明堂(万年)县进贤乡王藏子妻吴氏、万年县某人母丘令恭、万年县杨大娘、万年县浐川乡孟元简之阿娘[90]。这些砖志不成志体,语句朴素,但反映了民众的真实生活。在武氏基础上,还可补充几方京畿乡村平民的墓志:

1. 隋开皇十七年(597)四月十九日,雍州长安县修仁乡族民赵长述铭,住在□远坊。

2. 仁寿元年(601)正月廿六日,长安县礼成乡洽恩里住居德坊民故杨士贵铭记。

3. 隋雍州大兴县永宁乡……妇女王铭记[91]。

这几例之京畿乡民虽贯京畿乡村,但居住地似在都城内之坊。如第2章之分析,或由于隋大兴城城郭修筑尚未完善,已划定之坊依旧

从属于旧有乡里管辖。

4. 雍州长安县归化乡故人杜道愿,作在蒿□南头第四家,故立铭记。显庆五年(660)二月廿三日[92]。

5. 维大唐故雍州醴泉县安乐乡平美里杨义妻王氏之志也。

岁次己巳之年,昔成英志,奠无思犯之姿,谁谓誓水东流,忽乃奄从风烛。谨贞懃而唐 ,忧耿耿以陈贤。尔乃逝速循还,光仪 疾,王氏春秋七十有四,忽逢痾瘵,久乃缠躬,请法医疗,渐加严而不愈,乃薨于总章二年(669)建卯之月廿五日辛未之时。葬于安乐之原者也。呜呼哀哉,乃为铭曰。[93]

例4之缺字,似为“蒿里”,这两例为生长于斯的京畿乡村庶民,志文虽寥寥数语,无过多铺陈,但对志主所属县、乡、里及葬地皆有明确记载,传达了普通民众的归属感。

吐鲁番发现的记录长安居民典当情况的《唐质库帐历(?)》中保留了在长安城东郭外乡村居住的几位平民的信息,原帐颇长,这里仅录出相关的几个断片[94]:

(六)(73TAM206:42/10-14,42/10-9)

…………

5 刘娘正月十九日取壹伯文

6  二月廿七日赎付了

7    延兴门外店上住年卌二

8   故缦紫红小缬裌裙一

9 王玄敬正月十九日取壹伯伍

10 拾文二月廿二日付了

11  故白布衫一王祁村住年十五

(一二)(73TAM206:42/10-12)

1 壹伯肆

2    □月廿六日赎付了

3      北曲住年廿

4   故青 单裙一

5 王团仁正月廿四日取壹伯陆拾文

6   六月四日赎付主了

7     苟家嘴小王村年卌

刘娘,42岁,在长安城东南延兴门外之店租赁居住;王玄敬,15岁,住延兴门外之王祁村;王团仁,40岁,住长安城外之小王村,他们送去典当的都是日常生活所用,换得百文左右现钱,可见平民的经济状况。

京畿乡村“农”人群体亦存在阶级分层。农人中数量最多的当然是男耕女织、通过家庭经营维持日常生活的自耕农,这类农户为国家之课户,需承担赋税、杂徭及差科,他们的经营与生计,详本书第11章的考察。由于近帝城,京畿乡村的土地除分给农户为口分、永业田外,还为皇家、王公贵戚、官员(含宦官)、寺观以及一些中央机构所占有,而呈现土地集中、大土地所有者林立的格局。一方面大量农户无法得到授田,另一方面地主之田地需要人力耕种,这就促成了佃农的出现。佃农的工作范围很广,大历末建中初严郢为京兆尹,宰相杨炎欲募关辅民凿陵阳渠,严郢考虑到内苑稻田募民佃种的收益情况予以阻止,奏曰:“请以内苑莳稻验之,秦地膏腴,田上上,耕者皆畿人……”[95]在京百司、官员的职田皆在京畿,也是“抑配百姓租佃”[96];另外,各级官员、寺观等在畿县的别庄中亦有佃种之田夫。大土地所有者向佃户收取远高于自耕农户的田租,德宗朝陆贽曾痛诉:“今京畿之内,每田一亩,官税五升,而私家收租,殆有亩至一石者,是二十倍于官税也。……而兼并之徒,居然受利。”[97]自耕农、佃农之外,乡里社会还存在着一些在农忙时临时受佣而工作的雇农,如坊州宜君县之地主王老在收麦时节除全家出动外,还雇用了农人伙计帮助打麦,休息时“王老与妻子并打麦人共饮,皆大醉”,有同饮酒之道士引王老全家飞升,“风定,其佣打麦二人,乃遗在别村树下,后亦不食,皆得长年”[98]。

特别值得提示的是,京畿乡村区域之编户民,除以农耕为主之户口外,还有一些特殊户口,如陵户、庙户等。京兆地区为李唐皇室、官人陵寝密集分布区,云阳、三原、昭应、富平、奉天、醴泉、奉先、咸阳八县皆为陵县,依唐制,诸陵属太常寺,置诸陵署,每陵各取侧近六乡百姓,“以供养寝陵之役”[99]。以一乡五百户计,则每陵需3000户供奉,如富平、奉先县各奉五陵的情况,则每县一万五千户方够奉陵,这几乎相当于全县的户数!因数量之巨,这些陵户并不归太常,而是编入京兆府的乡村,据《齐士员献陵造像碑》所载,唐高祖献陵之奉陵户编为吕村等九村[100]。

工、商

京畿乡村民众的营生多样化,除耕织、农副业外,多从事工、商业。时人评价京畿“去农从商,争朝夕之利;游手为事,竞锥刀之末”[101],“乐多繁淫,器尚浮巧;稼穑之人少,商旅之人多”[102],而京西之盩厔也是“市闾杂业者,多于县人十九,趋农桑业者十五。又有太子家田及竹囿,皆募其佣艺之”[103]。

导致京畿农人去本逐末的原因,除上文言及的地狭、赋役繁重,以农业无法自给外,还由于长安城作为人口近百万的大都市,其粮食、木炭、果蔬、生鲜、建筑材料等物资都要依靠近畿地区的供应[104],导致民众多从事粮食加工、园艺、养殖樵采等副业,据唐人刘言史之《买花谣》,由于长安城内市场上花卉价格不菲,城南杜陵地区一整村的居民“不田穑”,在终南山中寻找花苗,培育后至京贩卖[105]。而长安以西丰乐乡的民户以种树为业,出现了“长安豪富人为观游及卖果者,皆争迎取养”的种树能手郭橐驼[106]。长安城南终南山中木材资源丰富,山民多伐木烧炭,运至京城,《法苑珠林》记京城外东南苟家嘴(属万年县灵泉乡)的民众以烧炭为业,称炭丁[107]。

此外,长安城市的工程建设,如城郭修筑以及寺观、皇宫宅第的营缮,多和雇京兆百姓,需要众多的农业人口脱离土地,从事各类工种。比如韩愈所见长安人王承福,“世为京兆长安农夫。天宝之乱,发人为兵。持弓矢十三年,有官勋,弃之来归,丧其土田”,为维持生计,终为泥瓦匠,“操镘以入富贵之家有年”[108]。柳宗元所见在长安诸坊规划经营公私住宅,“所职寻引、规矩、绳墨”的梓人,俗称都料匠的杨氏[109]。《太平广记》中有一则故事,揭示了在唐都长安周边生活的民众谋生手段之多样化:

唐裴明礼,河东人。善于理生,收人间所弃物,积而鬻之,以此家产巨万。又于金光门外,市不毛地。多瓦砾,非善价者。乃于地际竖标,悬以筐,中者辄酬以钱,十百仅一二中。未洽浃,地中瓦砾尽矣。乃舍诸牧羊者,粪即积。预聚杂果核,具犁牛以耕之。岁余滋茂,连车而鬻,所收复致巨万。乃缮甲第,周院置蜂房,以营蜜。广栽蜀葵杂花果,蜂采花逸而蜜丰矣。营生之妙,触类多奇,不可胜数。[110]

除于金光门外开垦荒地从事农耕外,裴明礼还涉足地产购置、园艺业、养蜂采蜜等多个领域。

文献保留的乡村民众从事工、商业的直接例证虽不是很多,但于商业活动及其经营场所记载特详。唐都长安周边虽不比宋以降形成发达的附郭商业区[111],但乡村经济活动仍蓬勃展开。史载昭应县下有两市[112],而长安近郊乡村,分布着很多旅店、食店等食宿服务场所,还有质库、邸店等信贷机构。张天虹曾对长安附郭及周边的商业设施进行过统计[113],在其基础上增补列表如下:

表2-4 长安近郊的商业经营场所

续表

由表可知,紧靠外郭城及都门,近郊区域的逆旅、客店星罗棋布,形成密集的商业网络,这些商业设施的运作,自然多依靠郊县民众,导致相当多的农人走出土地,转为工、商阶层。开元天宝中及唐中后期长安及京畿地区出现了许多通过商业经营而致富的富民,如王元宝、杨崇义、郭万金等[114]。

北方胡族,西域、中亚人汇集

唐长安作为国际性大都会,吸引了周边民族,乃至世界各地人口源源不断地流入,《隋书•地理志》即记载当时京兆“华戎杂错”[115]。据马长寿研究,唐以前的关中,便是氐、羌、匈奴等少数部族杂居区域,尤其是在以冯翊为中心的渭河以北各地,如氐族集中于扶风郡、咸阳郡西北,羌族集中于冯翊郡,北地、新平二郡和冯翊郡的西部则为屠各、卢水胡、西羌、北羌所杂居[116]。而荣新江更指出,当时的渭北还有粟特部落活动,或来自蓝田[117]。隋唐之际,这些旧部落,与汉人、羌人村邑散居,渐与汉族融合通婚,这从《钳耳神猛造像》[118]《荔非明达等四面造像题名》[119]《邑主弥姐后德合邑卅人等造像记》[120]中的姓氏、家庭记载中可见一斑。入唐,虽由于战乱,渭北之羌民开始流落四方,但新兴的周边民族突厥、党项、回鹘、铁勒等又开始向京畿地区迁移,贞观初,仅突厥“入居长安者近且万家”[121],而安史乱后,由于回纥兵曾助唐平叛,“回纥留京师者常千人,商胡伪服而杂居者又倍之”[122]。关于此,从事人口史、移民史研究学者有详细梳理[123],不赘。

入居长安的西域、中亚人,也一直是中古中外关系研究所关注的话题,但多关注胡人在长安坊里的活动,很少提及其在京畿乡村的行踪。入华的胡人,或在皇帝身边担任武职,侍卫天子、维护京师秩序[124],或在长安经商置业贩卖。前者多以功臣的身份居于城内宅第,但亦有可能被皇帝赐贯于京畿,与士族中央化情况类似,第一步先附籍京畿乡村;后者,胡人善于经商,其活动区域定不限于长安城内两市,亦应辐射于周边乡村的经济区。据《册府元龟》记,西域胡商何潘仁自其父浑邪时通商中国,隋初居于盩厔,家富于财,隋义宁元年(617),李渊领军入关中时,何氏入司竹园为盗,纠集支持者数万,后以众助李渊,封右屯卫将军[125]。又大历三年(768)十月中书门下据不空之请所下《请降诞日度三僧制》,先列土(吐)火罗人罗文成、罗伏磨(贯凉州天宝县高亭乡),次列童子曹摩诃(贯京兆万年县安宁乡永安里)[126],此曹姓儿童,应为昭武九姓胡,入中国后,其家附贯在京畿乡村区域,并接受了中原的佛教信仰,欲于长安城内千福寺剃度出家。

至此,尝试将京畿乡村的居民结构列表如下:

表2-5 京畿乡村的居民结构

[1]《旧唐书》卷七八《高季辅传》载其上封事,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701页。

[2]高宗武皇后《置鸿、宜、鼎、稷等州制》,《唐大诏令集》卷九九,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498—499页。

[3]《唐(七世纪后期)判集》,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2辑,第601页。

[4]《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一》,第1396页;《新唐书》卷三七《地理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961页。

[5]李吉甫撰《元和郡县图志》卷一《关内道》,贺次君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页。

[6]乐史撰《太平寰宇记》卷二五《关西道一•雍州一》,王文楚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517—518页。

[7]《新唐书》卷三七《地理志一》,第960页。

[8]相关研究成果参见荣新江、王静《隋唐长安研究文献目录稿》之梳理,《中国唐史学会会刊》第22期,2003年,第57—86页。对城市人口研究理路与方法的总结,参考张天虹《再论唐代长安人口的数量问题——兼评近15年来有关唐长安人口研究》,《唐都学刊》2008年第3期。

[9]严耕望《唐代长安人口数量的估测》,《第二届唐代文化研讨会论文集》,台北:学生书局,1994年,第1—20页。

[10]王社教《论唐都长安的人口数量》,史念海主编《汉唐长安与关中平原》,《中国历史地理论丛》增刊,1999年,第88—116页。

[11]妹尾達彦《唐長安人口論》,《堀敏一先生古稀記念論集•中国古代の国家と民衆》,東京:汲古書院,1995年,第561—597页。

[12]愛宕元《唐代京兆府の户口推移》,氏著《唐代地域社会史研究》,京都:同朋舎,1997年,第95—121页。

[13]《长安志》《太平寰宇记》记载皆代表唐中后期数据,但《长安志》对诸畿县唐时乡数记载不够精准,爱宕元已有质疑与辨析,详下文列表及介绍。《太平寰宇记》依宋代区划介绍关西道各县旧(指唐后期)、今领乡情况,对应的唐京畿23县,散见卷二六至三九,第515—835页。

[14]如程义以万年县洪固乡为例,指出已考得其下7个里名,所撰《隋唐长安辖县乡里考新补》,《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6年第4期。

[15]《全唐文》卷七一二,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7310页。

[16]录文参考吴震《敦煌石室写本唐天宝初年〈郡县公廨本钱簿〉校注并跋》,《文史》第13辑,1982年,第98—101页。

[17]妹尾達彦《唐長安人口論》,《堀敏一先生古稀記念論集•中国古代の国家と民衆》,第561—597页。

[18]宿白曾依据考古发掘,对唐代不同类型城址的规模、构造进行过梳理,其所列第五种类型“小型州城和县城城址”,城大约有一个坊的面积,见所撰《隋唐城址类型初探(提纲)》,收入《纪念北京大学考古专业三十周年论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279—285页。京兆府畿县的情况当与之相似。

[19]杜正胜有“汉型家庭”与“唐型家庭”的划分,以唐代家庭平均人口明显较汉代五口之家为多,通常为八口,氏著《传统家族试论》,黄宽重、刘增贵主编《家族与社会》,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第1—88页。而有学者据对出土文书户籍的统计得出相反结论,如冻国栋《唐代人口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34页。

[20]参见杨际平、郭锋、张和平《五—十世纪敦煌的家庭与家族关系》一书之统计,第12—14页。

[21]王溥撰《唐会要》卷二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464—465页。

[22]长安城内诸坊平均户数为五百户,详本书第2章的介绍,畿县坊的规模或不如长安城。

[23]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511页。

[24]李洞《寄太白隐者》,《全唐诗》卷七二二,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8281页。

[25]《隋书》卷二九《地理上》,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817页。

[26]《新唐书》卷二一五上《突厥上》,第6026页。

[27]《长安志》卷一〇,《长安志 长安志图》,西安:三秦出版社,2013年,第3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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