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士族的城市化及其乡里影响
——以京兆韦氏、杜氏为例
一 问题的提出
对京畿区域社会史的探讨,当从解析基层社会自身的组织形式入手。血缘、姓氏是将乡里社会个体民整合为团体的最基础形式,这样形成的民众生活基本单位称为宗族,在地缘上亦表现为同族同姓聚居。对京畿区域而言,虽然皇权的辐射力较强,宗族的活动亦称繁茂。区域内的大姓,《氏族论》的作者柳芳以为有“韦、裴、柳、薛、杨、杜”[1],《太平寰宇记》以京兆郡出韦、杜、扶、段、宋、田、黎、金八姓[2],而敦煌S.2052《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论者以为代表唐后期的情况)[3]记雍州京兆郡出四十姓:“车、杜、段、严、黎、宋、秦、钟、雍、车(韦)、田、粟、於、米、冷、支、员、舒、扈、皮、昆、申屠、康、别、夫家、郜、丰、杼、史、伦、邢、金、公成、第五、宋、宜、狄、粟、计。”[4]其中皆提及京兆韦氏与杜氏。
毛汉光将京兆杜陵韦氏归于自魏晋迄唐末绵延不绝的十姓十三家之首,而将杜氏归于略逊的通世大族[5]。韦、杜二氏自西汉丞相韦玄成、御史大夫杜延年迁居杜陵始,便在长安城南一带开始长达数世纪的繁衍生息,历北朝、隋、唐,虽则政治、人事变易,都城屡次迁移,韦、杜后人“京兆杜陵”的郡望书写却稳定不移。隋唐长安城较汉、周长安城向东南方向迁移,城南的杜陵便又更接近于国家的政治中心,韦、杜族人在此聚居,年深日久,其姓氏嵌入地名,形成了韦曲、杜曲等聚落名称。
讨论唐代长安的韦、杜家族,必先对士族形态与门阀士族政治这一汉晋隋唐七百年间特有的历史现象做历时性观察:东汉表现为士家大族,魏晋南北朝表现为武断乡曲、割据一方的豪强大族,隋唐以降,由于人才选举权的上移,原本生活在旧乡里的大家族成员脱离原籍,涌入城市[6],尤其是都城。毛汉光曾从中古十姓十三家八十三著房籍贯迁移的角度,指出具有地方性格的郡姓“新贯”于中央地区并依附中央的现象,称为“中央化”;由于脱离乡里旧业,转变为纯官僚而失去地方性,称为“官僚化”;以二者为中古士族最根本之特征[7]。唯毛氏结论是依据地望不在两京一带的士族生活形态而得出的,而籍贯本在两京的关中、河南士族,如京兆韦氏、杜氏,河南郑氏,洛阳长孙氏、于氏、源氏等,在这股社会流动、区域政治文化变迁的浪潮中,又有怎样的表现?
本章将以京兆韦氏、杜氏为例,说明这一问题。以往关于二姓大族的研究颇多,但基本局限于利用新出的家族成员墓志,考订其郡望、房支、世系、婚宦,或略述其交游,或讨论其家族的文学表现、信仰[8],对于最核心问题——这两个世代通显的大族如何顺应魏晋隋唐间地方资源(官吏任用权、儒学文化、学校教育等)、军事力量高度中央化,举国政治、经济、文化向中心城市集中的趋势,调整家庭经营策略,保持家族在政治中心长安城,以及世居地、根据地所在——京畿乡村的双家形态的平衡,实现家族在仕宦、文学、经济等领域的纵深拓展,从而维持“蝉联阀阅”[9]“代袭轩裳”[10]的显赫局面,学界较少直接论及,正是本章的努力方向。
二 韦、杜二姓的城市化:京畿士族“中央化”的表现
毛汉光氏所谓中古士族“中央化”的表述提出后[11],韩昇等学者有商榷意见,认为士族的迁徙在不同时期呈现不同的特点,毛氏只考察了其向两京(中央)集中的趋势,但也有向地方转移的情况,地方领袖的世家大族往往是先向区域的核心城市迁移,尤其安史之乱后,京洛动荡,众多士族选择奔赴南方的城市,如成都、扬州等地,所以“中央化”应修正为“城市化”,即乡村向城市之移动,等于将毛氏全国汇集于两京的一条主线打散,分化为若干区域,而每个区域的边缘向区域中心聚拢。毛氏“中央化”过于粗线条,“城市化”可以较好地描述在京畿范围氏族向政治中心汇合的趋势[12]。
陈寅恪曾精辟指出:“盖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所不齿。”[13]仕宦是中古士族维持其显贵地位之最根本依凭,是否“居相位”,也被视为家族盛衰的主要标志。韦、杜二氏尤以世代衣冠著称,据统计,有唐一代高宗、武后、中宗、殇帝、睿宗、玄宗、顺宗、宪宗、文宗、宣宗、懿宗、僖宗、昭宗十三朝,韦氏家族先后有17人出任宰相,几乎覆盖唐代三百年的历史[14],其中有16位登进士第;而京兆杜氏在唐前中后期也分别有杜如晦、杜佑、杜黄裳等名相,统计不同时期以进士登科而入相者有10人之多[15]。这一方面显示韦、杜家族在官僚士族经营中是最大的赢家,也说明二姓除保持门第优势外,尤重文学修养,积极开拓科举入仕之新途径。
韦、杜家族之所以能在仕宦、科举与文化教育中取得骄人的成绩,与其脱离乡里,积极实现城市化的情况紧密相关。京兆韦氏、杜氏的祖居在长安城南的乡村,尽管相距不远,时人称“灞陵南望,曲江左转,登一级而鄠杜如近”[16],但首都长安有着无限的政治机遇,发达的官场政治、考试文化,为仕进之首选。城居,既便利作为中央官日常朝谒与政务处理,便利与朝寮旧友、京邑士人交游,又便于子孙后人脱离乡里村学的浅陋习气,接受官方学校的教育,日后更顺利地接受科举文化,以进入官僚梯队。事实上,入唐以后,韦、杜二族的著房著支大部分居住在城内的坊里,现据《唐两京城坊考》及李健超、杨鸿年二人增订[17],并补充新出墓志信息,将韦、杜二姓族人长安城内的宅第在唐长安城图中表示如下(详图2-1):
从中可以直观地看出,韦、杜二族的宅第遍布街西、东各坊,尤以街东为多。杜氏家族资料有限,看不出太多规律。以韦氏为例:街东东市附近的安兴、胜业、平康、宣阳、亲仁、安邑、靖恭、常乐、永宁、靖安等坊,应即韦氏集居区域,尤其宣阳坊,一坊分布韦氏六位官员之居所,分属逍遥公房、小逍遥公房、郧公房与平齐公房,而韦嗣立、韦巨源、韦温皆为皇亲或宰相,可以想象诸韦在坊内比邻而居的盛况。另如街西通化坊、嘉会坊、街东靖恭坊,都有四位韦姓居住。唐世,官僚家族聚居于长安城内坊里,形成坊望,著名者如弘农杨氏越公房聚集而形成的靖恭杨家、修行杨家等[18],从这种角度,族人最多之宣阳也可呼为京兆韦氏之坊望[19]。不过,由于里坊制的区隔,京兆韦氏在城内已很难保持乡里全族聚居的形式,其居住与生活,应多以小家或称个体家庭为单位[20],属于同一房支之后人,分居不同的坊,而一坊内亦杂居同族内不同房支。这是对韦、杜在城内居住形态的考察。
图2-1 京兆韦、杜二氏的长安宅第分布 图例:△韦氏宅 ◇杜氏宅
(本图据平岡武夫主編《唐代の長安與洛陽•地圖》圖版三•第三圖《長安城圖》改制而成。原图缺皇城南太平、兴道二坊之间坊名,今补)
每坊具体情况如下:
街东:安仁坊:杜佑、杜牧宅。兰陵坊:韦待价、韦塋宅。务本坊:韦鼎宅。崇义坊:韦坚、韦虚舟、杜子休宅。长兴坊:韦聿、杜鸿渐宅。靖安坊:韦元整、韦净光严宅。崇仁坊:杜悰宅。平康坊:韦澄宅。宣阳坊:韦嗣立、韦温、韦巨源、韦叔夏、韦文恪、韦瑱宅。亲仁坊:韦琨、韦公、韦洙宅。永宁坊:韦顼、韦端符宅、韦恽及子庶宅。永崇坊:杜亚宅、韦抗、韦虚受宅。昭国坊:韦青、韦应物宅。晋昌坊:韦安石宅。大宁坊:韦承庆宅。安兴坊:同昌公主与韦保衡宅、韦氏宅(直秘书省)、杜思仁及子冲宅。胜业坊:韦德载宅。安邑坊:韦庸宅。升平坊:韦本立宅、杜行方宅。修行坊:韦有邻、杜从则宅。永嘉坊:韦元琰宅。道政坊:韦最宅。常乐坊:韦恂如宅。靖恭坊:韦玢、韦建、韦渠牟、韦元鲁宅。新昌坊:韦端、韦希损宅。
街西:通化坊:韦武、韦暵、韦师真、韦少华宅。安业坊:韦府君及妻李挂宅。兴化坊:韦济宅。怀贞坊:韦慎名宅。安乐坊:杜博义宅。辅兴坊:杜公及子文章宅。延康坊:韦豫、杜昭烈宅。延福坊:杜府君宅、杜氏家庙。休祥坊:韦虚心、韦维宅。嘉会坊:韦庄、韦讽、韦机、韦昊宅。居德坊:杜元徽宅。
从居住时间看,韦氏族人似已实现在坊里的世代居住。比如靖安坊的曹州刺史韦元整,据其妻《王婉墓志》,元整卒后,开曜元年(681),王婉“终于明堂之静安里第”[21]。据其孙《韦晃墓志》(祖元整、父绩),志主开元十年(722),“终于京师靖安之里第”[22]。即韦家元整—绩—晃三代一直居住靖安里之私第,且韦绩为韦元整与王婉六子之幺,不大可能独自继承其父之住所,最有可能的情况是韦元整一大家在靖安坊实现了合族数代同居。又宣阳坊奉慈寺开元中为虢国夫人杨氏宅,《明皇杂录》载:
贵妃姊虢国夫人,恩宠一时,大治宅第。栋宇之华盛,举无与比。所居韦嗣立旧宅,韦氏诸子方午偃息于堂庑间,忽见妇人衣黄罗帔衫,降自步辇,有侍婢数十人,笑语自若。谓韦氏诸子曰:“闻此宅欲货,其价几何?”韦氏降阶曰:“先人旧庐,所未忍舍。”语未毕,有工人数百人,登东西厢,撤其瓦木。韦氏诸子乃率家童,絜其琴书,委于路中,而授韦氏隙地十数亩,其宅一无所酬。[23]
韦嗣立官兵部尚书、封逍遥公,在中宗、韦后朝权倾一时[24],在宣阳坊营宅。玄宗时,家业豪宅为当时权贵杨贵妃姊妹所觊觎,时韦嗣立后人,小逍遥公房诸韦在此居住已久,他们还牢记先人教诲,希望坚守祖宗产业,然而最终仍为虢国所夺,“琴书”“委于路中”,昔日大第仅换得“隙地十数亩”。
又懿宗女同昌公主嫁与韦保衡,于广化坊营第,《杜阳杂编》载:“(公主)一日大会韦氏之族于广化里,玉馔俱列,暑气特甚,公主命取澄水帛,以水蘸之,挂于南轩。”[25]可见平齐公房韦保衡一族集居广化坊。京兆杜氏的情况与韦氏相似,不仅在城内世居,甚至连杜氏家庙,都改建在城内坊里,杜牧在元和末入京城求仕,寻找居所,“凡十徙其居……奔走困苦,无所容庇,归死延福私庙,支拄欹坏而处之”[26]。可知延福坊有杜氏家庙,且以其地同时为入京的杜氏族人提供临时寓所。又据叶梦得《石林燕语》记,中唐名相杜佑的家庙在曲江[27]。
韦、杜二姓由于仕宦的需要[28],已经走出了城南旧乡里,实现“城市化”,在长安城内诸坊散居或聚居。
三 “乡里有吾庐”[29]:韦、杜家族对乡村根基的维持
艾伯华(Wolfram Eberhard)曾经描述过缙绅家族典型的“双家形态”:
一个缙绅家族通常有一个乡村家和一个城市家。乡村家即家族田产所在,那里居住一部分族人,管理经营其财产,如向佃农收租等,乡村家是家庭经济的支持骨干。[30]
毛汉光以之譬喻中国中古世家大族的籍贯与迁居地之间的关系[31],唐代京畿的韦、杜家族,也是这样典型的双家形态。一方面,从西汉起,家族世代居住于长安杜陵,在唐代,两姓居住区以城南少陵原上的韦曲、杜曲为中心,并形成了以韦、杜二姓命名的村落;而另一方面,为了寻求更好的出仕机会,实现家族在政治、文化中的领先地位,越来越多的韦、杜族人离开旧乡里,迁居长安(杜氏族人亦有迁居洛阳的情况,这里暂不讨论),如韩昇所言,“城市犹如巨大的吸盘,把乡村社会的文化、政治精英源源不断地吸引而去”。
“城市化”带来仕宦荣耀、高官显位的背后,却是出仕者逐渐丧失其乡村控制力,习惯于城市之安逸生活,与乡里旧族因生活场景与追求的差异走向疏离,感情的隔膜并不是主要的,最严重的是城市士族失去了与乡村宗族联系的纽带,没有了乡里的支持和依托,而逐渐失去影响地方社会的能力。北朝“世家大姓于动乱中率宗亲、聚流民、筑坞壁以割据一方的景观已成旧梦”[32],乡村根据地的沦丧,肇始了魏晋隋唐士族政治社会的瓦解。从韦、杜家族而言,维持乡村根基,不仅意味着象征意义式地保有汉唐七百年间两世家的话语、气息与繁华,求得心理上、观念上的“叶落归根”,也有实际的经济利益,即艾伯华指出的“乡村家是家庭经济的支持骨干”,在乡村置庄园田宅,经营产业,也为力求仕宦的家族成员提供了可进可退的生存空间与财力支持。他们为持续保有乡村影响力,采取了很多措施,或者说自然而为之的一些惯例性做法。
郡望书写的稳定性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记京兆韦氏定著九房,共有杜陵、京兆、襄阳、延陵四望[33],据李睿研究,西眷平齐公房、东眷阆公房、彭城公房、逍遥公房、郧公房、大雍州房、小雍州房、郿城公房、驸马房、南皮公房贯杜陵,而龙门公房郡望为京兆[34]。综观唐代不同时期韦氏传记及出土韦氏族人墓志,不论其生活地点是在长安、洛阳,还是已迁居外州县,不论其卒于何地,又甚至其葬地已不在长安祖茔,而由于先辈迁徙,有了新贯[35],其人生印记中,最稳定的标志就是郡望。“京兆杜陵人”“京兆万年人”“京兆长安人”……墓志中屡屡出现的这样的表述,既是对韦氏家族所源的反复申说,又未尝不是韦氏后人历经人生风雨后,对其由来的一种自我认同。杜氏情况类似,自东汉以来支脉纷出,因仕宦、战争、灾难等播迁、流寓各地,但“京兆杜陵”的郡望未曾改变。
旧乡里的居民
出土墓志揭示的多是出仕求官而有声名的韦、杜家族成员,中央官因需定时朝请,住在城南靖恭、新昌诸坊尚嫌偏远[36],不大可能居住城外。因而,为官而迁居长安城内,是极常见的现象,总体上给人造成的印象是,当时居于城外旧乡里的韦、杜族人甚少。但依据官员墓志的抽样,并不能以偏概全。
首先,官员的家属有居住城南旧籍的情况,如《韦嘉娘墓志》记其在夫卢府君去世后归还本家,开元十年“遘疾终于万年县洪固乡里第”,洪固里第应是其父韦令仪在城外的宅第[37]。韦、杜官僚家族中的妇女、儿童都可能居住乡村,儿童幼年时放养旧乡,长到一定年龄或应举出仕时再进入城内居住,也是为了让其加深对故乡的心理认同。如晚唐杜氏族人杜牧幼年时“家在城南杜曲旁”,弱冠时应制策登科,一举成名,因“与一二同年城南游览,至文公寺,有禅僧拥褐独坐,与之语,其玄言妙旨,咸出意表。问杜姓字,具以对之”[38]。可知其中制科后已迁住城内,再与同榜相约至旧乡游览,颇有衣锦还乡的味道。又晚唐韦氏族人韦庄少年时亦在乡里寄居,“多与邻巷诸儿会戏,及广明乱后,再经旧里,追思往事,但有遗踪。因赋诗以记之”,历经黄巢之乱,劫后余生的韦庄以诗追忆了村童无忧无虑的游戏生活,“昔为童稚不知愁,竹马闲乘绕县游。曾为看花偷出郭,也因逃学暂登楼。招他邑客来还醉,才得先生去始休”“御沟西面朱门宅,记得当时好弟兄。晓傍柳阴骑竹马,夜隈灯影弄先生。巡街趁蝶衣裳破,上屋探雏手脚轻”,同时也感叹旧游“今日相逢俱老大,忧家忧国尽公卿”[39],必然是谙尽城居与仕宦滋味。
其次,任满退职的韦、杜二姓官员,大都选择回归旧乡里,以度余生,这种情况详下节梳理。实际上,有唐一代,未出仕的二姓族人在城南的乡里村稳定生活,实现了同姓聚族而居。韦氏的居住区跨万年县洪固、御宿、高平、义善诸乡;而杜氏居住区以杜曲为中心,跨万年县洪原、洪固、山北诸乡;杜曲有南杜、北杜之分,南杜又名杜固,位于潏水南岸,南倚神禾原,北杜即杜曲,在潏水北岸,北依少陵原,隔河相望[40]。居住这里的普通民众数量很多,唐前期李隆基诛诸韦,除在城内翦灭韦后及其族党重臣外,还令“崔日用将兵诛诸韦于杜曲,襁褓儿无免者,诸杜滥死非一”[41]。贞元中(785—805),宰相杜佑曾在城南杜曲经营自己的别庄,所撰《杜城郊居王处士凿山引泉记》描述了杜曲附近同姓聚居的情形:“每出国门,未尝公服,导从辈悉令简省,刍荛者莫止唐突。及栖弊陋,时会亲宾,野老衰宗,啬夫游徼。亦同列坐,或与衔杯,由是尽得欢心,庶将洽比乡党。其城曲墟落,缁黄童艾,杜名杜氏,遍周川原。”[42]韩愈游城南时,亦有感于此地韦杜聚族比邻而居,赋诗曰“应须韦杜家家到,只有今朝一日闲”[43]。上文曾言及,万年县樊川、鄠杜一带尚有许多以韦、杜命名的村落,如韦曲村、大韦村、北韦村、杜永村、郭杜村、杜季村、杜城村等,说明韦、杜二姓在旧乡里的居民是以村为生产生活的基本单位的,或一姓人独成一村,或与他姓组成双姓村,或与多姓杂居。
城外别庄的经营
学界对长安城郊园林别墅的辑补工作持续进行,利用其研究成果[44],考察韦、杜二姓人氏在城外所拥有的别庄,现将相关情况列表如下:
表2-6 文献所见韦、杜二氏的郊园别业
续表
观察韦、杜庄园在城外的位置,除逍遥公韦嗣立及其后人的山庄别业置于骊山,而韦应物在长安城西(长安县)沣水东岸有居处外,其余可考证出地点的别庄,无一例外分布在城南的韦、杜旧乡里,或称樊川,或称杜陵,或称韦曲、杜曲。以往学者的兴趣止于从自然、人文环境的角度讨论京郊园林别业集中分布于城东灞浐和城南樊川、鄠杜的原因[45]。对于韦、杜二姓士族,在旧日乡里、先人居所营建庄园产业,起码有两方面的特殊意义:第一,以此作为城市化了的家族与乡村宗族联系的纽带,保持一种城乡呼应、可进可退的生活情态,并告诫子孙,旧乡之一草一木、一丘一壑,莫予他人,以此加强族内之认同感与凝聚力。杜佑杜城郊居的营建,就是一个典型例证。《旧唐书•杜佑传》载其:“请致仕,诏不许,但令三五日一入中书,平章政事。每入奏事,宪宗优礼之;不名,常呼司徒。佑城南樊川有佳林亭,卉木幽邃,佑每与公卿宴集其间,广陈妓乐。诸子咸居朝列,当时贵盛,莫之与比。”[46]
杜佑官至宰相,常居城内之安仁坊,其诸子亦“咸居朝列”,不在乡村,他在仕途全盛的贞元中,已留意在家乡经营产业,聘请处士王易简规划营建庄园,“公乃命僮使,具畚锸,稽度力用,而请王生主之。生于是周相地形,幽寻水脉;目指颐谕,浚微导壅”[47]“于是薙丛莽,呈修篁,级诘屈,步逦迤,竹径窈窕,藤阴玲珑,胜概益佳,应接不足,登陟忘倦,达于高隅。……岁役春仲,成功秋暮”[48]“乃开洞穴,以通泉脉,其流泠泠,或决或渟。……初蒙于山下,终汇于池际”[49]。整理水路,修治道路,栽培植物,形成复合景观,使身处其中,如登终南、踏樊川。年老致仕后,杜佑又选择回到城南,在自营别业与公卿旧寮、文人雅士诗酒宴乐,同时反复申述郊居之本意,“城南墟里,多以杜为名,逮今郊居,不忘厥初”,以族长的身份,亲自守护杜家乡里,抵御豪家侵夺,诫斥子孙:“但履孝资忠,谨身奏法,无(疑)钦达节,克守素风,复何虞也?”[50]
与杜佑相似,杜黄裳于贞元末拜太子宾客,退居韦曲,其乡里产业遭到朝里皇亲权贵的觊觎,但最高统治者显然已经默认韦、杜二族在城南的经营:“时中人欲请其地赐公主,德宗曰:‘城南杜氏乡里,不可易。’”[51]韦澳在懿宗朝以秘书监分司东都,“上表求致仕”,“累上章辞疾,以松槚在秦川,求归樊川别业,许之”[52]。韦、杜二族的公卿官僚,在致仕罢归后,大多会选择叶落归根,走出无根之城市,回到乡村,这与陈寅恪所论以李栖筠家族为代表的河北士族由于胡族之入侵,舍弃其累世产业,徙居异地,失去经济来源乃至应有之社会地位的情况,恰形成反照[53]。
第二,通过经营产业,加强对宗族的整合控制,并为城市化的士族提供经济保障。在城市中位列公卿的韦、杜族人,回到乡村,脱去官服,便成为有着丰厚产业的庄园主。韦、杜官人经营乡间别业,绝非仅仅为了怡悦性情,我们应注意庄园经济史的研究向度[54]。首先,乡里别业的购置需要花费相当资财,是一种类似投资的行为,《宋高僧传》记相地者释泓师向韦安石推荐城南凤栖原的土地,“异日韦寻前约方命驾次。韦公夫人曰:‘令公为天子大臣,国师通阴阳术数,奈何潜游郭外而营生藏,非所宜也。’遂止”。韦安石留心在城南置地产业,曾委托相地者占择茔兆,在已有别业在城南情况下,再置业行为被其妻制止,但将城南二十亩之地推荐给了其弟韦滔[55]。
再次,园林别业中常展开农林牧业等多种经营,庄园中当有大量的寄庄户、佃客从事生产劳动,庄园向佃户收取高额租赋,这应当是韦、杜两大士族经济根基之所在。张九龄《韦司马别业集序》交代长安近郊“背原面川,前峙太一,清渠修竹,左并宜春,山霭下连,溪气中绝,此皆韦公之有也”[56],宋之问《春游宴兵部韦员外韦曲庄序》描述这座庄园里有“万株果树,色杂云霞;千亩竹林,气含烟雾。激樊川而萦碧濑,浸以成陂;望太乙而邻少微,森然逼座”[57],有果树、花卉、竹林等,物种十分丰富。杜佑的杜城郊居有亭台闲馆、水陆庄田,蓄养有鱼鸟莺雁,种植有竹藤、园圃。《司徒岐公郊居记》的作者权德舆本身也在昭应县有别庄,其《拜昭陵过咸阳墅》诗,描绘作为地主,偶然来到自家庄园,见“涂涂沟塍雾,漠漠桑柘烟。荒蹊没古木,精舍临秋泉”,受到庄客欢迎,“田夫竞致辞,乡耋争来前。村盘既罗列,鸡黍皆珍鲜”[58]。可为韦、杜家族庄园之参照。庄园向佃户收取的租税远高于租庸调制或两税法下普通民户的赋税负担,如德宗朝陆贽上奏:“今京畿之内,每田一亩,官税五升,而私家收租,殆有亩至一石者,是二十倍于官税也。降及中等,租犹半之,是十辈于官税也。夫土地王者之所有,耕稼农夫之所为,而兼并之徒,居然受利。”[59]所谓的“兼并之徒”,自然是包括韦、杜二家在内的大土地所有者,唐代大田(粟)的亩产量大约在 1—1.5石[60],私家地主的田租几为田地所产之全部!可见家族兴盛不衰的经济后盾,仍在于对京畿地区产业的经营与劳动人民的科敛。
归葬旧茔
陈寅恪在讨论赵郡李氏时,曾有经典判断:“吾国中古士人,其祖坟住宅及田产皆有连带关系……故其家非万不得已,决无舍弃其祖茔旧宅并与茔宅有关之田产,而他徙之理。”[61]京兆韦氏与杜氏作为中古世家大族的典型代表,虽已在现居地上突破城南乡里,实现城市化,但其身后归葬祖茔的惯例,终唐一世也没有太大改变,这也是城市化的韦、杜后人与旧乡里的联系纽带之一。笔者尝试对出土墓志中京兆韦氏的葬地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韦氏家族后人葬地,无一例外全在长安周边,据记载及考古发现,韦氏祖茔在万年县洪固乡毕原上,对应为今长安区南李王村[62],而杜氏家族主茔在万年县洪原乡[63],皆在其旧乡里范围。
具体来说,韦氏的葬地分布在大约三片区域,一是以万年县洪固乡毕原为中心,北起宁安乡[64],南至洪原乡[65]、少陵乡[66],并包括御宿[67]、高平[68]、义善[69]、山北[70]总共7乡在内的一条西北、东南走向的狭长地带,这是韦氏家族的主墓葬区。二是长安县的永寿乡,韦氏族人多葬毕原上,但毕原跨长安、万年两县,在长安县境为永寿乡,永寿乡下有大韦村,想亦有韦氏居住,故亦为韦氏葬地[71]。永寿乡以南的居安乡,也有韦氏墓地,如《韦庸夫人王氏墓志》载其元和七年“葬长安县居安乡清明里高阳原”[72]。唐居安乡在今长安区郭杜镇郭杜街道一带,此地还发现有韦慎名、韦讽墓志[73],二人亦葬于高阳原上。三是万年县东界,义丰乡铜人原及白鹿原一带,目前所见葬于此区域的,多为韦氏小逍遥公房成员,如韦净光严以景云二年“窆于万年县义丰乡铜人原”[74],韦承庆神龙二年[75]、韦济天宝十三载皆葬于铜人原[76],另外出土于西安市东郊国棉五厂的韦昊夫妇墓志[77]、韦恂如长女韦美美墓志[78],葬地亦应在此范围。
京兆杜氏的葬地,李浩先生已做过梳理[79],家族中许多房支已向洛阳迁移,而葬于长安的京兆等房,葬地集中在两片区域,一是万年县洪原、洪固等乡,韦曲、杜曲一带,又称少陵原、凤栖原,这是杜氏最早的墓葬区;二是长安城北的高冈龙首原,跨万年、长安两县,分别有家族成员葬于长安县的龙首乡和万年县的龙首乡[80]。
对比韦氏和杜氏的情况,在唐“两京制”和士族中央化的影响下,郡望在京兆地区的一些氏族的生活重心开始向东都转移,杜氏即是例证。而韦氏的家族重心始终是在京城长安,无愧于京兆第一郡姓之誉。在京生活的韦、杜家族成员,无论生前事迹如何,死后,其身体及灵魂必返之于长安城南的乡里。
[1]《新唐书》卷一九九《儒学•柳冲传附柳芳传》,第5678页。
[2]《太平寰宇记》卷二五《关西道一•雍州一》,第518页。
[3]毛汉光以为可能撰成于元和十五年至咸通十三年,见所撰《敦煌唐代氏族谱残卷之商榷》,收入氏著《中国中古社会史论》,第427—433页。
[4]录文参郝春文主编《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释录》第9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150—170页。按,《族谱》所记,似缺一姓。
[5]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第三篇《中古家族之变动》,第57—60页。
[6]《通典》卷一七《选举五》,第417页。
[7]毛汉光《从士族籍贯迁移看唐代士族之中央化》,收入氏著《中国中古社会史论》,第234—333页。
[8]如矢野主税《韦氏研究》,《长崎大学学艺学部社会科学论丛》2,1961年;又《韦氏研究》(二),《长崎大学学艺学部研究报告》临时增刊号,1962年;陈尊祥、郭生《唐韦几墓志考》,《文博》1994年第4期;黄利平《长安韦氏宗族述论》,《陕西历史博物馆馆刊》(一),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67—72页。张蕴《西安南郊毕原出土的韦氏墓志初考——平齐公房和郧公房成员》,《文博》1999年第6期;《关于西安南郊毕原出土的韦氏墓志初考(三)——逍遥公房和李夫人墓志》,《考古与文物》2000年第1期;《西安南郊毕原出土的韦氏墓志考(二):阆公房成员》,《考古与文物》2005年第3期。相关论著如王力平《中古杜氏诸郡望的历史考察》,南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1年;李睿《世袭、婚姻与佛教——唐代韦氏家族之研究》,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年;李浩《唐代关中士族与文学(增订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吕卓民《长安韦杜家族》,西安出版社,2005年。近年利用韦应物墓志等新出石刻对韦、杜二姓族人文学的探讨,如王伟《唐代京兆韦氏家族与文学研究》,西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胡可先《新出石刻与唐代文学家族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
[9]语出《赵肃夫人韦氏墓志》,《西市》,第726页。
[10]《韦辂墓志》记:“韦氏之先,源其远乎。始,夏康封彭侯之子于豕韦,因以国为氏。周汉晋魏已还,显赫相望,家有侯伯,代袭轩裳,遂为京兆冠族。”《西市》,第950—951页。
[11]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第240—242、329—333页。
[12]韩昇《南北朝隋唐士族向城市的迁徙与社会变迁》,《历史研究》2003年第4期。
[13]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之《读莺莺传》,北京:三联书店,2009年,第116页。
[14]参照李睿之统计,《世系、婚姻与佛教——唐代韦氏家族之研究》,第4页。
[15]韦、杜族人进士第人数参照毛汉光的统计,氏著《唐代大士族的进士第》,《中国中古社会史论》,第340—341、345页。
[16]王维《洛阳郑少府与两省遗补宴韦司户南亭序》,赵殿成笺注《王右丞集笺注》,第341页。
[17]徐松《唐两京城坊考》,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李健超增订《最新增订唐两京城坊考》,西安:三秦出版社,2019年;杨鸿年《隋唐两京坊里谱》,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
[18]杨氏为长安盛门望族,累世同居,各以所居坊名为号,有修行杨家、新昌杨家、靖恭杨家等分支,如徐松《两京城坊考》卷三:“(刑部尚书杨汝士)与其弟虞卿、汉公、鲁士同居,号靖恭杨家,为冠盖盛游。”李健超增订《最新增订唐两京城坊考》,第191页。
[19]梁太济集中谈论了唐人诗文、小说中出现的以所居坊为称谓之风习,以其兴盛于中晚唐,最早在贞元年间已经出现,见所撰《中晚唐的称坊望风习》,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编《邓广铭教授百年诞辰纪念论文集》,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580—594页。
[20]此点承侯旭东先生提示,他以为宋以前的地方社会,以小型家庭为日常生活基本单位,所谓宗族,很可能只是一种“想象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仅保有相似理念及祖先认同,而非在地缘上紧密聚居之实体。
[21]《大唐故曹州刺史韦府君夫人晋原郡君王氏墓志铭并序》,《补遗》第3辑,西安:三秦出版社,1996年,第24页。
[22]《韦晃墓志》,《汇编续集》开元047,第486页。
[23]郑处诲撰、裴庭裕撰《明皇杂录 东观奏记》,田廷柱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29页。
[24]《旧唐书》卷八八《韦思谦传附嗣立》,第2865—2874页。
[25]苏鹗撰《杜阳杂编》卷下,阳羡生校点,《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396页。
[26]杜牧《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启》,吴在庆校注《杜牧集系年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009页。
[27]叶梦得《石林燕语》卷一记文潞公至和初“知长安,因得唐杜佑旧庙于曲江,犹是当时旧制,一堂四室,旁为两翼”。侯忠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5页。
[28]除了寻求仕宦之路的原因外,唐前期韦氏族人的入居长安城坊,应与中宗朝提高韦后的地位,扶植韦武势力有很大关系,上举韦嗣立族在宣阳坊的住居就是例证。不过孙英刚指出,当时韦武主要成员集中居住在宫城以西诸坊,参看孙英刚《唐前期宫廷革命研究》,《唐研究》第7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63—288页。从本章统计看,街西居住的韦氏不如街东,这可能与唐中期以后政治中心转至大明宫,导致官员集居街东的趋势有关。
[29]此语借自姚合《送朱庆余及第后归越》,《全唐诗》卷四九六,第5626页。
[30]Wolfram Eberhard,Conquerors and Rulers:Social Forces in Medieval China, Leiden:Brill, 1965,pp.44-45.
[31]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第三篇《中古家族之变动》,第55页。
[32]韩昇《南北朝隋唐士族向城市的迁徙与社会变迁》一文。
[33]《新唐书》卷七四上《宰相世系表》,第3045—3055页。
[34]李睿《世系、婚姻与佛教——唐代韦氏家族之研究》,第5—7页。
[35]京兆韦氏也存在迁居后归葬洛阳的情况,参马建红之梳理,所撰《隋唐关中士族向两京的迁徙——以京兆韦氏为中心的考察》,《南都学坛》2010年第2期。
[36]白居易就记载了大雪天由所居新昌坊经行十余里至银台门早朝的窘迫,《早朝贺雪寄陈山人》,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第487页。
[37]《西市》,第445页。
[38]孟棨《本事诗•高逸第三》,李学颖校点,《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第1247页。
[39]《太平广记》卷一七五《韦庄》,第1306页。
[40]杜曲情况参照吕卓民《长安韦杜家族》,第196—198页。
[41]《通鉴》卷二〇九睿宗“景云元年”,第6647页。
[42]杜佑《杜城郊居王处士凿山引泉记》,《全唐文》卷四七七,第4878页。
[43]韩愈《游城南十六首•出城》,屈守元、常思春主编《韩愈全集校注》,系于元和十一年,第690页。
[44]本表主要依据妹尾達彦《唐代長安近郊の官人别荘》,《中国都市の歴史的性格》,第125—136页;李浩《唐代园林别业考论》(修订版),第151—196页;詹宗祐《隋唐时期终南山区研究》第2章3节《终南山区的园林別业》,第140—150页;李浩《唐代杜氏在长安的居所》,《中华文史论丛》38辑,2006年;等文的统计成果,并有增补。
[45]如妹尾達彦《唐代長安近郊の官人别荘》,《中国都市の歴史的性格》,第125—130页;詹宗祐则认为唐人别业都分布于终南山浅山地带交通便利处,亦便于交游,所撰《终南山的园林别业》,见《隋唐时期终南山区研究》,第145页。
[46]《旧唐书》卷一四七《杜佑传》,第3981页。
[47]武少仪《王处士凿山引瀑记》,《全唐文》卷六一三,第6187页。
[48]杜佑《杜城郊居王处士凿山引泉记》,《全唐文》卷四七七,第4878页。
[49]权德舆《司徒岐公杜城郊居记》,郭广伟校点《权德舆诗文集》卷三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481页。
[50]杜佑《杜城郊居王处士凿山引泉记》,《全唐文》卷四七七,第4879页。
[51]《新唐书》卷一六九《杜黄裳传》,第5145页。
[52]《旧唐书》卷一五八《韦澳传》,第4177页。
[53]陈寅恪《论李栖筠自赵徙卫事》,氏著《金明馆丛稿二编》,北京:三联书店,2009年,第7—8页。
[54]关于唐代庄园经济与经营研究,日本学者较早留意,参考加藤繁《唐の莊園の性質及其の由來に就いて》,《東洋學報》7卷3號,1917年;《内莊宅使考》,《東洋學報》10卷2號,1920年;《唐宋時代の莊園の組織並に其の聚落としての発達に就きて》,《狩野教授還暦記念支那学論叢》,京都:弘文堂書房,1928年,均收入《中国经济史考证》,吴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67—225页。
[55]赞宁撰《宋高僧传》卷二九,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721页。
[56]熊飞校注《张九龄集校注》,第900页。
[57]《全唐文》卷二四一,第2437页。
[58]郭广伟校点《权德舆诗文集》卷一,第14页。
[59]陆贽《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王素点校《陆贽集》,第769页。
[60]参照胡戟估算,见所撰《唐代粮食亩产量——唐代农业经济述论之一》,《西北大学学报》1980年第3期。
[61]陈寅恪《论李栖筠自赵徙卫事》,氏著《金明馆丛稿二编》,第2页。
[62]参考张蕴《西安南郊毕原出土的韦氏墓志初考——平齐公房和郧公房成员》一文。1989年长安县南李王村出土八方韦氏墓志,分别为韦氏阆公房、逍遥公房、郧公房、平齐公房。
[63]《唐工部尚书杜公长女墓志铭》记志主开成五年“葬于万年县少陵原下洪源乡主茔之隅故土也”,《汇编续集》开成026,第941页。
[64]《韦希损墓志》载其开元八年“安厝于城东南曲池里”(《汇编》开元095,1219页),依《丧葬令》,唐人不得于城内及外郭城七里以内安葬,故此曲池里应在城外,万年县宁安乡下有曲池里。
[65]如《韦楚相墓志》载其卒祔于万年县洪原乡,《秦晋豫》,第912页。
[66]如《韦应墓志》载其开成二年葬万年县少陵原少陵乡临川里,《秦晋豫》,第965页。
[67]如韦顼妻《魏国太夫人河东裴氏墓志》记其景龙三年“窆于万年县御宿川大韦曲之旧茔”,御宿川在唐御宿乡。《补遗》第5辑,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年,第297页。
[68]如《唐韦羽及夫人崔成简墓志》记二人于元和十四年祔迁于万年县少陵原高平乡夏侯村先府君之茔,《西市》,第803页。
[69]如《韦韫中墓志》载其大和八年“迁窆于京兆府万年县义善乡王斜村北原”,《西市》,第854页。
[70]如《韦纪及其妻长孙氏墓志》载二人景云二年葬万年县山北乡神禾原,《秦晋豫》,第405页。
[71]如《韦琼墓志》载其天宝十四载葬长安县永寿乡毕原,《唐文拾遗》卷二一范朝《唐故武部常选韦府君墓志铭并序》,《全唐文》,第10597—10598页。
[72]《长安》,第231页。
[73]参考陕西省考古研究所、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唐长安南郊韦慎名墓清理简报》,《考古与文物》2003年第6期;张蕴《西安南郊毕原出土的韦氏墓志初考——平齐公房和郧公房成员》一文。
[74]《补遗》第2辑,第15—16页。
[75]《补遗》第3辑,第39页。
[76]《补遗》第2辑,第26页。
[77]王育龙、程蕊萍《陕西西安新出唐代墓志铭五则》,《唐研究》第7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445—456页。
[78]呼林贵、侯宁彬、李恭《西安东郊唐韦美美墓发掘记》,《考古与文物》1992年5期。
[79]李浩《唐代杜氏在长安的居所》,《中华文史论丛》38辑,第283—284页。
[80]此为笔者依据李浩研究和新见墓志材料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