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唐文人官员的长安城乡生活体验
——以白居易为例
一 城乡“连续统一体”
有学者指出,在唐宋之际城市变革发生以前,从秦汉到唐中叶,城市与乡村为“连续统一体”(Continuum)[1]。城乡之别,仅在于自然形态之不同,直到元和年间将“坊郭户”与“乡村户”对举[2],方肇始中唐以后制度化的城乡分离。这一论点基于长时段[3],但构成阐释中国中古城乡关系的一个可用模式。本章尝试将此模式运用于唐代京畿,以首都长安为例,城坊、乡村之区隔依唐令,外郭城以外即有散布的乡村,郊县之乡村更是星罗棋布;但京华烟云逸出了物理上的禁锢,与周边的川原连为一体,遥相呼应,形成文化、社会、地理意义上的“大长安”,可称之为“长安城乡”。
“长安城乡”的一体化,体现为一座城市,因周边乡村提供的人力、物力,因平原、高地、河流、山川的拱卫,而具有京邑的核心地位;资源在城乡之间频繁地流转与交换,长安物流的情况已有学者论及[4],虽然流动人口也是研究热点[5],但专论都城与郊乡小区域内流动的论著较少见。
我们注意到,京兆府乡村百姓常因服役、番上宿卫、从事转运等出入长安城市,据史料记载,长安城池、宫殿、官廨、宅第、寺观、道路等建设,劳力主要来自近畿[6];开元后拱卫京师的十二万“长从宿卫”,取京兆及近辅州府兵及白丁;北衙禁军,取京旁府州士[7];在京诸司执役的诸色职掌人,也出自京兆府[8]。而文人官僚城内坊里宅第+城外山林别墅的生活模式,在当时也极为普遍。政治中心之长安与城东灞浐、城南樊川、鄠杜、终南山区密布的乡村,构成两重世界,为知识人寻求“仕”与“隐”,“兼济”与“独善”,实现人生理想,提供了可进可退的空间。
本章拟以中唐文人官员白居易为例,关注其元和初在长安近郊盩厔任县尉及此前、后在长安任校书郎,左拾遗、翰林学士的经历,生活与感受[9]。通过其视野、行踪、言论,探讨士人的长安城乡流动,游走其间的心态,以及城乡观念;并深入中唐社会变革背景下的长安城市与乡村,了解新的赋税、经济政策推行中的乡村民众生活实态。
之所以选择白居易为个案,原因有二:第一,白居易出生在郑州,幼年随父兄流寓江南,贞元十六年(800)进士及第前无大都市生活经验[10],从兹至元和元年(806)校书郎任满,经历了外州县人转变为长安居民的过程,对长安的感受与认识,较本地士人用心[11]。而恰当融入长安生活圈之时,他却因任盩厔县尉,而不得不转居周边小县。他由城至郊乡不是欣赏城南美景,参与别庄雅集,乃是“亲理庶务,分判众曹,割断追催,收率课调”[12],为“府县走吏”。由于县尉的工作性质,也由于青年白居易思想中“兼济”的成分占上风,他所体会到的乡村世界,不同于山水田园派隔靴搔痒的诗意,而更贴近民众生活的实况。
第二,白居易的长安城乡体验发生在8世纪末—9世纪初的贞元、元和之际,这是一个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发生或显或隐转型的时代,它承受着安史政治变乱带来的“潘多拉”效应,而唐宋之际社会大变革的萌芽,又多可追溯至此,正如陈寅恪先生所言“唐代之史可分前后两期,前期结束南北朝相承之旧局面,后期开启赵宋以降之新局面,关于社会政治经济者如此,关于文化学术者亦莫不如此”[13]。宇文所安(Stephen Owen)、陈弱水已论说文学、思想、儒佛道在这个充满变异时代中的移位换形[14]。但对所谓“社会经济变革”,学界所论只集中于赋税制度由租庸调向两税法的转变,从中央政策的层面梳理两税法实施后的税、役征发规则[15],缺乏制度运作的动态画面,也未考虑到赋税体制、征税方式变化在社会中、下层所引发的波澜。
从广德二年(764)京兆尹第五琦请税京畿百姓田,十亩收其一以来[16],京兆尹多由财政官把持[17],而长安城乡一直是国家财政、赋税改革的实验地。两税法曾率先在京畿试行,两税纳钱是基于长安城市中铜钱广为流行的事实而实行纳税方式的城乡一体化,这也是乡村户、坊郭户成对立身份,至五代宋初将城乡之分制度化的远因[18]。长安城乡是展示中唐社会变革的一个舞台,而白居易不仅经历着这种变化,也从基层税收执行者的视角,从城乡民众的视角,通过讽谕诗的写作,将这种变化揭示出来。白诗为我们审视9世纪初的城乡经济改革,提供了一种自下而上(history frombelow)的视角[19]。
二 白居易畿尉生活的时与空
元和元年(806)是白居易在长安的第七年,也是他校书郎任满,三年闲散生活结束,面临下一步选择的时刻。这年春天,他退掉了租住的常乐里故相关播的宅邸,也无心去观赏西明寺、慈恩寺、秘书省的牡丹花,唐昌观的玉蕊花[20],与密友元稹在永崇坊的华阳观闭户累月,揣摩时事,成《策林》七十五篇。四月,两人同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登第十八人中元稹居首,入第三等,拜左拾遗;白居易却以“对策语直”,入第四等,二十八日,授盩厔县尉[21]。虽然畿尉是校书郎迁转之大端[22],通往监察御史、大理评事乃至丞郎给舍之捷径[23],但两位密友一入台阁,一为县吏,白氏的心情很是抑郁,他才刚刚在心理上适应了长安,在帝都有了自己的交游圈,就不得不离开。四月暮春,残花落尽的时候,白居易告别了让他牵挂的帝都。
盩厔在长安西南方向,《元和郡县志》记“东北至(京兆)府一百三十里”[24],而汉唐由长安通汉中的最捷近山路骆谷道之北口,在盩厔县南三十里,故由长安至盩厔,是京师—傥骆道之先导[25]。白居易由长安都亭驿出发,有寄居长安求仕的友人杨弘贞送行,两人出长安西面三门正中之金光门,西南行至昆明乡的汉代昆明池旧址,看到经过整治的古池春水涣涣,至此分别[26]。白居易独自行进,过细柳驿,西南四十里经丰水桥渡过沣水,过蒲池村[27],又二十里至鄠县,西行过终南城、司竹园,到达盩厔[28](线路参见图2-2所示)。依唐《令》记载的行程“马,日七十里;驴及步人,五十里;车,三十里”[29],需要一至两日,而白单骑快马,只消一日,即其诗所云“相去一宿程”“走马一日程”[30]。
图2-2 白居易县尉时期的长安城乡行踪
(据辛德勇《隋唐时期长安附近的陆路交通——汉唐长安交通地理研究之二》一文附图改制,《古代交通与地理文献研究》,第127页。粗笔描出的线路为白居易的行踪)
白居易到达盩厔时,看到的是一座刚刚在兵火余烬中重建起的县城。由于盩厔扼京城四面关之骆谷关,为关中入蜀必经之地,安史乱中,玄宗幸蜀外,众多士人选择自京城出盩厔,取傥骆道避难;肃、代朝吐蕃、党项屡犯长安郊县,盩厔成为阻截入侵之要地,有镇遏使守之;朱泚之乱中,由于李怀光的反叛,在奉天的德宗不能返回长安,取道盩厔,由骆谷道远幸梁州(汉中)。频发的战乱,使盩厔小县“自兵兴以来,西郊捍戎,县为军垒二十有六年,群吏咸寓于外。兵去邑荒,栋宇倾圮,又十有九年,不克以居。由是县之联事,离散而不属,凡其官僚,罕或觌见”。贞元末,由于某主簿之倡导,方才重修了邑居、廪库、学校、食堂,县官始“升降坐起,以班先后”[31]。白居易在县廷各项事务甫入正轨的时候在此任县尉,据砺波护考证,为司户尉[32],而与其同时的兵法尉为李姓,名文略,见其《酬李少府曹长官舍见赠》《期李二十文略王十八质夫不至独宿仙游寺》诸诗[33]。
县尉的日常工作主要是在佐、史的协助下判案,因而白居易大部分时间是在县城内的官舍活动。唐盩厔县城在县北部,依北周建德三年(574)所建瑞光寺,清《盩厔县志》卷二记:“县城,本隋唐旧址,周五里三分,高三丈二尺,四面皆重门。”[34]县署在城内东北。白居易精心经营自己的生活空间,在官舍后的庭院内,倚窗种下翠竹百余茎,在县厅前手栽双松[35],在早春之时,从山中移蔷薇花于庭前[36]。公务处理完毕时,白氏“最爱近窗卧”,听竹声婆娑[37],夏日里,“葛衣御时暑”,在蝉声如织中登亭遥望“数峰太白雪”[38];秋日里,感落叶簌簌,风露初凉,“独向檐下眠,觉来半床月”[39]。西邑小县,多山歌与村笛,亦偶有通乐之友人过访,“闻君古渌水,使我心和平”[40],更有赏画题赞之雅事[41],“耳辞朝市諠(喧)”“不忆城中春”的岁月,令白氏自觉“时窥五千言”“可以持道根”[42]。
畿尉除案牍工作外,作为令、丞的下属,常因公事奔走,“折腰多苦辛”“折腰簪笏身”[43]。元和元年四月赴任,至三年四月二十八日除左拾遗,充翰林学士,两年中,白居易至少有三次往返长安。第一次在二年春,县尉任期满一年,白氏时已年逾三十六,尚只身一人,颇感孤寂,想起了长安城中的春天,“唐昌玉蕊会,崇敬牡丹期”[44]的游宴时光,应恰在此时受到杨虞卿、汝士兄弟的邀请[45],于三月初至长安,访杨家,宿杨氏靖恭坊私第[46],逗留一旬左右。期间主要是与杨氏兄弟赏花、宴饮,“春初携手春深散,无日花间不狂醉”,夜阑,杨氏兄弟皆醉卧,他却披衣中庭,望着月色下斑驳花影,沉思不语,对于“西邑风尘吏”而言,这月夜美宅,闲庭信步,乃至这整座城市,都不属于他[47]。不过,白氏此行亦关终身之事,想已属意杨汝士从妹[48],三月二十日,在醉中离开长安,“金光门外昆明路,半醉腾腾信马回”[49]。
约两三个月后,白居易因公事被召至京兆府,再至长安。京兆府廨在光德坊东南隅[50],西邻西市,入金光门不远便是。趋府事毕,他细心观察到府内有一带水面新近栽植了由东溪移来的莲花,时属夏日,莲叶田田,但“下有青泥污,馨香无复全。上有红尘扑,颜色不得鲜”,大有物非得其所之叹,以莲之“憔悴府门前”自况[51]。
又数月后,时入早秋,白居易被调充京兆府进士考官,唐制:“乡贡进士由刺史送州者为州试,由京兆、河南、太原、凤翔、成都、江陵诸府送者为府试。皆差当府参军或属县主簿与尉为试官。”[52]他再度返回长安,作《进士策问五道》[53],试毕,未返盩厔,而以县尉帖集贤校理,在禁中集贤院工作;十一月四日,被召至银台候进止,五日,诏入翰林,奉敕试制诏等五首,为翰林学士[54]。大约在此后不久,白氏曾返回盩厔县收拾行囊,在县厅前,看到旧时从仙游山移植的双松,怅然如失至亲[55];对于县尉任上,旧日使用而不能携带的物件,亦恋恋不舍,作《留别》一首,感叹与它们“二年欢笑意,一旦东西心”[56]。返行长安后,三年八月以前,白氏与杨汝士妹结婚,在邻近靖恭坊的新昌坊假居。(参看图2-3)
上京之外,白居易也不停地奔走在县、乡、村之间。元和早秋,他方至盩厔,就接受京兆府之令,权摄昭应县事。昭应为赤县(一说次赤),在长安城东五十余里,京师东出趋潼关的交通要道上,由长安城西南的盩厔赶赴昭应,行程相当之远(参图2-2),昭应的县务也相当繁忙,“邮传拥两驿,簿书堆六曹”,但离长安稍近,“相去半日程”。身处渭川,遥望骊山,白氏想到自己离长安,离都中旧游的距离近了一层,在此时寄诗与元稹,言“丹殿子司谏,赤县我徒劳。相去半日程,不得同游遨”[57],元氏酬之“君为邑中吏,皎皎鸾凤姿。顾我何为者,翻侍白玉墀”,“崔嵬骊山顶,宫树遥参差。只得两相望,不得长相随”,“官家事拘束,安得携手期。愿为云与雨,会合天之垂”[58],表达了一种思恋,长安内外的两处闲愁。
图2-3 白居易的长安坊里活动 图例:■寺院 ◆道观*风景名胜 △其他 ﹌﹋水渠 ☆盩厔县尉白居易的长安活动地
①常乐坊(J6)同平章事关播旧居东亭②永崇坊(H9)华阳观③永乐坊(G8)
④⑦⑧新昌坊(J8)⑤宣平坊(I8)⑥昭国坊(H10)
据妹尾達彦《白居易と長安•洛陽》一文所附图1《白居易の長安》改制而成(《白居易研究講座》第1卷《白居易の文學と人生》,東京:勉誠出版,1993年)。
摄昭应事毕,元年秋和二年夏秋间,白居易又两度被召至骆谷道北口的骆口驿,自言:“今年到时夏云白,去年来时秋树红。两度见山心有愧,皆因王事到山中。”[59]诗人仅记录这两次在公事之外的活动:品读萧侍御新诗并唱和[60];与王质夫同游秋山,饮酒唱和,并在骆口驿壁题诗[61]。但作为扼守军事要地的畿县之县尉,在元和初高频率地造迹骆口,究竟所为何事?是县之地方事务,还是与元和初的国政有关?宪宗即位后面临的第一件军国大事即征讨剑南西川节度使刘辟。元和元年初刘辟攻东川,正月,山南西道节度使严砺在剑门击败刘辟人马,为唐军入川开辟了道路,此后朝廷正式下诏,二十三日,命左神策行营节度使高崇文将步骑五千为前军,神策京西行营兵马使李元奕将步骑二千为次军,与严砺同讨刘辟。史载:“高崇文屯长武城,练卒五千,常如寇至,卯时受诏,辰时即行,器械糗粮,一无所阙。甲午,崇文出斜谷,李元奕出骆谷,同趣梓州。”[62]李元奕军入蜀,即取道京师—傥骆道,大军过境盩厔,快速行军,二月初两军便在兴元会合,合军抵达剑州[63]。
所谓“器械糗粮,一无所阙”,沿途过境州县,必然承担供应官军军需的任务,粮食、刍藁的筹集,在县主要依靠县尉。白诗所谓“公事”“王事”,应是指元和初讨刘辟军之供顿事务。这一猜测可以得到史料证实。朝廷在议给刘辟下属、剑南西川支度副使房式谥号时,吏部郎中韦乾度就谈到元和初刘辟与房式假借朝廷诏命发兵,荧惑郡县之事,特别提及其“转牒盩厔以来县道邮次,酒肉毕具,刍荛无匿”[64]。可见蜀道沿线,以盩厔为首诸县,在此次西川之役的军需供应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为唐廷、叛逆方所争夺。
盩厔北依渭水,南接终南,东与鄠县,西与郿县接壤,《元和郡县图志》释其县名“山曲曰盩,水曲曰厔”[65]。县南群山连绵,深林繁茂,千里秦岭最秀美、险峻的一段正在县境。唐人终南之游往往仅至鄠杜,而文人官僚之终南别墅,多选在山前及浅山地带交通便利处,便于交游与往返长安[66]。盩厔境内太白、仙游、首阳诸峰,离长安最远,又因山高路险,顶峰终年积雪,“不识两京尘”[67],为求取终南捷径者所不取,也正因此,得以保持幽静之本色,得真隐士之青睐。县境有汉武帝长杨、五柞宫旧址,有隋唐帝王宜寿、仙游、文山、凤皇诸离宫;有专为皇家养竹、供应竹制品的司竹园[68];县东三十余里系道教福地楼观台;县东南黑龙潭畔黑水峪口有隋文帝所建、唐玄宗修缮,藏有佛舍利子的仙游寺[69]。
山野林泉对白居易有极大的吸引力。甫至盩厔,他便迫不及待地登上县城的北楼遥望南面的山色,“一为趋走吏,尘土不开颜。孤负平生眼,今朝始见山”[70];即使是在“倚枕不视事”的时候,也扶病登上县官舍之南亭,“坐见太白山。遥愧峰上云,对此尘中颜”[71]。在盩厔,白氏的交游圈由长安城内的文人官员转至深山处士,如在仙游山蔷薇涧隐居的山人王质夫,前进士、本县人陈鸿,仙游山居之主人尹公亮(纵之),以及云居寺穆姓大地主等[72]。盩厔县境的明山秀水、古刹名观,他们都曾游至,四时林泉,他们都曾观赏,见白居易《寄王质夫》诗:“春寻仙游洞,秋上云居阁。楼观水潺潺,龙潭花漠漠。”[73]元和元年秋白居易首次出城游山,至终南山紫阁峰,寄诗与前县尉马逢之弟马造,至仙游山,适逢霖雨,宿尹纵之仙游山居[74]。是年冬,霁雪覆终南,友人王质夫、李大频邀踏雪蔷薇涧,而是时公务堆积,白氏埋首案牍间,只能感叹“王事牵身去不得,满山松雪属他人”[75]。岁末诸事毕,终得与陈鸿、王质夫携手同游仙游寺,三人在山中听闻天宝遗民诉玄宗旧事,遥望仅相隔数十里,渭北原畔的马嵬驿,并从自身出发,慨叹中唐一代人命运之无常,“话及此事,相与感叹”,应王质夫之邀,白乐天以李、杨爱情悲剧为主题作《长恨歌》,陈鸿作《传》附之[76],此形式虽得之于靖安坊元宅中元稹、李绅分为《莺莺传》《歌》之长安新兴文学样式[77],而其创作精神,实蕴含在盩厔之青山碧水,仙游之冥感梵音中。
次年,白居易曾又至仙游寺参佛,期待李文略、王质夫未至,在寺中独宿两夜[78]。
三 民生与赋役:畿尉的乡村体验
自安史乱后,肃、代以来,唐都长安屡遭兵乱,广德元年(763)吐蕃进据长安,代宗逃往陕州;建中四年(783)泾原乱军拥立朱泚为帝,据长安,德宗奔奉天;兴元元年(784)回援京师之朔方军复叛,德宗转徙梁州。战乱使京畿民生凋敝,而用兵也使国家财政支出增加,为开源节流,肃、代、德宗屡用聚敛之臣,刘晏、第五琦、元载、杨炎等相继把持朝政,将长安城乡作为新的财税、农业政策的实验场,通过操纵京兆尹,在京畿地区大行敛财之法。两税外的其他加税、科配,如青苗税、纽配、间架、除陌税、和籴、折籴、榷酤、延资库钱、诸司税草等,都是首先在长安城乡加征的,而为供应内廷由宦官至市场进行采购的宫市,实际上也是对京城、郊乡农人的掠夺[79]。
京畿民众的税收负担沉重,不堪忍受。德宗朝泾原兵变,五千士卒能斩城入宫,撼动长安,肯定有饱受间架、除陌税之苦的大量长安市民的支持,某种程度上也是一场首都民变。奉天蒙难使统治者有所觉悟。从兴元起,至元和中,德、顺、宪三朝赦书中,对京畿之蠲免都是不可或缺的内容。顺宗即位,永贞革新更是出台了罢进奉、五坊小儿,禁宫市等一系列惠民措施[80]。然而,自上而下的制度,在长安城乡并不能得到逐级的完好执行,仅在京兆尹一级就屡出差池。
德宗贞元二十年,关中大旱,粮食歉收,野有饿殍,依唐制:“凡水、旱、虫、霜为灾害,则有分数:十分损四已上,免租;损六已上,免租、调;损七已上,课、役俱免。”[81]而时任京兆尹李实却向上奏报:“今年虽旱,谷田甚好”,“由是租税皆不免,人穷无告,乃彻屋瓦木,卖麦苗以供赋敛。优人成辅端因戏作语,为秦民艰苦之状云:‘秦地城池二百年,何期如此贱田园,一顷麦苗石伍米,三间堂屋二千钱’”。就在白居易为盩厔县尉的前一年,永贞元年(805),李实被贬通州长史,“制出,市人皆袖瓦石投其首。实知之,由月营门自苑西出,人人相贺”[82]。李实之后,元和元年到十年,京兆尹频繁更换,“十年十五人”[83],可见京畿社会、经济问题之严重。
贞元三年十二月,史书载:“自兴元以来,是岁最为丰稔,米斗直钱百五十、粟八十。”德宗皇帝自新店狩猎归,曾有机会接触长安乡村民众,“入民赵光奇家”,满怀信心地询问“百姓乐乎”,得到的却是截然相反的答案:极诉两税外加税之多,和籴强取之苦,诏书优恤之空,言“恐圣主深居九重,皆未知之也”[84]。白居易正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中,走出长安官场,以基层税收执行者的身份,深入京郊的村落、田间,直面乡村民众生活,观察国家赋役政策的末端执行,即《秦中吟》序所云:“贞元、元和之际,予在长安,闻见之间,有足悲者。因直歌其事。”[85]
沈亚之在《盩厔县丞厅壁记》中描绘了这一长安西小县的民情风俗:“民情阻狠,古为难理……今又徙瓯越卒留戍邑中,神策亦屯兵角居,俱称护甸。而三蜀移民,游于其间。市闾杂业者,多于县人十九。趋农桑业者十五。又有太子家田及竹囿,皆募其佣艺之。由是富民豪农,颇输名买横,缓急以自蔽匿。民冒名欺偷,浮诈相樛。虽贤宰处之,而丞与曹或不类,莫能尽枉直之情也。”[86]县中浮寓移民较多,并有不附籍州县的神策军,而以农桑为本业者少,白居易为司户尉,所面临的仓库、租赋、田畴等各项工作,在此有很大的难度,虽然手下还有佐、史,以及其他手力,而乡里有里正、村正等基层小吏,征税之事似不必亲躬,但从诗文看,其行踪并未仅停留在城市(长安城及县城),也深入了盩厔以及京郊的乡间。
县尉巡乡,首先是体察民生。元和元年,白氏多次往来于仙游寺、骆口驿,五月盛暑中的一天,他骑马下仙游山,经马召一带,黑水峪口的下山风吹拂着已近成熟的金色麦浪,正是麦熟收割的季节,适逢伏旱,“足蒸暑土气”,关心农事的县尉驻马探看:“妇姑荷簟食,童稚携壶浆。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亩。”这是一户勤劳的仙游乡[87]农家,农忙时节,举家之丁男、妇女、儿童悉数出动,在田间各司其事,奋力劳作,“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县尉一方面欣喜于辖下乡民的专心农事,另一方面想到自己“曾不事农桑”,却能“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惭愧不已[88]。元和二年夏,盩厔大旱,县尉登上县城城门外佛阁避暑的同时,还记挂着旱情对农事的影响,“回看归路傍,禾黍尽枯焦”,慨叹“独善诚有计,将何救旱苗”[89]。
德宗建中元年两税法颁行的时候,白居易是个年仅九岁、稚气未脱的孩童,尽管他自己说“臣久处村闾,曾为和籴之户”[90],但实际上,一生中真正的乡村经验,仅有元和初为盩厔尉以及元和六至九年丁母忧退居渭上,在下邽金氏村两次,也就是说,任畿尉之前,白居易只算得上是书生,并没有基层生活经验[91]。贞元十六年他经由宣州被推荐往长安应进士试,礼部试“策”之第五道,主试官询问贡举人对于国家出资向百姓公平购买实物的和籴政策之看法:
窃闻寿昌常平,今古称便。国朝典制,亦有斯仓,开元之二十四年,又于京城大置,贱则加价收籴,贵则终年出粜。所以时无艰食,亦无伤农。今者若官司上闻,追葺旧制,以时敛散,以均贵贱,其于美利不亦多乎?
白居易的对答是:
当今将欲开美利利天下,以厚生生蒸人,返贞观之升平,复开元之富寿。莫善乎实仓廪,均丰凶。则耿寿昌之常平得其要矣。今若升闻,率修旧制,上自京邑,下及郡县,谨豆区以出纳,督官吏以监临。岁丰则贵籴以利农,岁歉则贱粜以恤下。[92]
除赞扬常平、和籴之美外,无甚新见,他心目中的和籴,就是“官出钱,人出谷,两和相商,然后交易”[93]的法定状态。元和元年他与元稹应制举揣摩时事所作《策林》,虽然也针对时弊提出了劝农桑、罢缗钱、用谷粟、禁销钱为器等建议,但主张恢复古井田制与租庸调法。朱金城以此均“儒生不达事情之腐论”[94]。
畿尉巡乡,并征税于田间,使白居易亲身体会到了国家赋役政策在乡村执行的实际情况,明晰了新税法存在的种种问题。
首先是两税“定税之数,皆计缗钱”[95]的问题。唐前期行租庸调法,农人的赋役负担以丁身为本,丁岁纳租粟二斛,调绢或絁各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丁岁役二十日,有闰之年加二日;不役收庸,日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96]。赋税征收的色目主要是粮食和布帛,为自耕农日常产品。
两税法制定时,铜钱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广泛流行,尤其是在首都长安,官吏俸禄、商品交易皆用钱,京城皇宗亲戚、文武官僚、中使,下至士庶、商旅、寺观、坊市,皆贮藏有为数可观的现钱。钱成为最主要的流通介质[97]。当时厘定税制的财政官如杨炎等都生活在长安,初定税时皆计缗钱,不能说没有受到长安城市货币流通情况的影响,而对乡村情况缺乏了解[98]。从六朝以来,钱币主要流行于交通条件便利、商业发达的城镇,如《隋书•食货志》记载南朝梁时情状:“唯京师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用钱。其余州郡,则杂以谷帛交易。”[99]广大的农村,主要是以物易物。当时有农村生活经验者,对此皆有体会,韩愈《论变盐法事宜状》称:“除城郭外,有见钱籴盐者,十无二三。多用杂物及米谷博易。”[100]韦处厚谈及山南道兴元一带:“不用见钱,山谷贫人,随土交易。布帛既少,食物随时。市盐者或一斤麻,或一两丝,或蜡或漆,或鱼或鸡,琐细丛杂,皆因所便。”[101]因而提倡正、杂税征收色目应与农产品相符。
白居易在盩厔乡村收税时,也深切感受到了这一点。元和中,他是反对两税征钱较激切的官员之一,在《赠友五首》中,也提及此中之弊:“私家无钱炉,平地无铜山。胡为秋夏税,岁岁输铜钱?钱力日已重,农力日已殚。贱粜粟与麦,贱贸丝与绵。岁暮衣食尽,焉得无饥寒。”[102]为便利农民,他在元和三年所上《论和籴状》中提出直接令纳税人以粮食折交户税钱的折籴之法,“折籴者,折青苗税钱,使纳斛斗。免令贱粜,别纳见钱。在于农人,亦甚为利”,以为这样避免了度支以杂色匹段付给百姓和籴价钱,而百姓又需将匹段转卖,然后纳钱的复杂环节,以及“所失过本”的情况,称:“折籴之便,岂不昭然?”[103]并提示宪宗“即望试令左右可亲信者一人,潜问乡村百姓,和籴之与折籴,孰利而孰害乎?则知臣言不敢苟耳”[104]。
两税计钱,农民需将手中的谷帛折纳为钱,而定税之初,钱帛比价稳定,后铜钱稀缺,造成钱重货轻,农民实际利益受损。白居易在畿尉任上亦惑于此现状,元和二年秋调充京兆府进士考官,便向贡士们询及钱重物轻的社会问题:
问:谷帛者生于下也,泉货者操于上也。必由均节,以致厚生。今田畴不加辟,而菽粟之价日贱;桑麻不加植,而布帛之估日轻。懋力者轻用而愈贫,射利者贱收而愈富。至使农人益困,游手益繁矣。然岂谷帛敛散之节失其宜乎?将泉货轻重之权不得其要乎?今天子方策天下贤良政术之士,亲访利病。以活元元。吾子若待问于王庭,其将何辞以对?[105]
两税法初行时,“其丁租庸调,并入两税”[106]“比来新旧征科色目,一切停罢,两税外辄别配率,以枉法论”[107]。而实际上诸色加税不断,白居易曾感叹:“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奈何岁月久,贪吏得因循。”为保证军粮供应,官府在京畿地区大行和籴[108],白居易作尉盩厔时有机会亲自参加这项标榜为“量其贵贱,均天下之货,以利于人”[109]的善政,现实却是“又云和籴,而实强取之”[110],在这种近乎公开掠夺的征税工作中“亲自鞭挞,所不忍睹”,终于使得他对和籴问题的认识,摆脱了早年称颂圣功的肤浅。元和三年左拾遗任上,他状上宪宗,力陈其弊,“比来和籴,事则不然。但令府县散配户人,促立程限,严加征催,苟有稽迟,则被追捉。迫蹙鞭挞,甚于税赋。号为和籴,其实害人”,并提出了解决和籴弊端的方法,“今若有司出钱,开场自籴,比于时价,稍有优饶,利之诱人,人必情愿。且本请和籴,只图利人,人若有利,自然愿来。利害之间,可以此辨。今若除前之弊,行此之便。是真得和籴利人之道也”,主张官司开场,公开和籴,不然,则折籴[111]。
唐定两税之制,“征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112],依据农时,对农民生产生活的节律给予了充分的尊重[113],但县、乡、村在征税过程中,往往将税限提前,“蚕事方兴,已输缣税;农功未艾,遽敛谷租”,而导致“(民)有者急卖而耗其半直,无者求假而费其倍酬”[114]的窘迫局面。元和元年五月,白居易在乡间观刈麦时,就意外地看到由于“家田输税尽”,而不得不在田间捡拾他户零落之麦穗以充饥肠的贫妇人和她怀抱的孩子[115];后来他也观察到下级征税者里正在“织绢未成匹,缲丝未盈斤”的情况下,就强迫农户输纳的情况[116]。
税限促迫乃至导致更严重的后果。贞元、元和之际,白居易在校书郎任上,屡见朝廷下诏优抚并蠲免京畿,如贞元二十年(804)二月德宗以去岁夏秋间霜雨,蠲除京畿诸县逋租宿贷六十五万贯石[117];二十一年二月顺宗即位大赦,放免京畿诸县当年秋夏青苗钱;永贞元年十一月,崇陵役毕,顺宗发布德音:“甸内百姓奉山陵,秋冬滞雨,供应疲弊,所配折纳和籴并停。”元和元年正月,因改元大赦,“京畿诸县今年十二月青苗钱及榷酒钱,并宜放免。地税率于每年斗量放二升”,并“令京兆府各下诸县,散牓乡村要路,晓示百姓,务令知悉”[118]。而元和元年身至乡村,他才了解到所谓“蠲免”的实质:“昨日里胥方到门,手持尺牒牓乡村。十家租税九家毕,虚受吾君蠲免恩。”[119]由于县乡征税工作抢先完成,朝廷的优恤诏书不过形同空文。政令推行之阻滞,使京畿税役繁重成为与唐王朝始终之社会问题[120],也使得白居易切身感受到“嗷嗷万姓中,唯农最辛苦”[121]。
两年的乡村经验,使白居易近距离了解了长安城乡民众的生活情态,也由“除读书属文外,其他懵然无知。乃至书画棋博可以接群居之欢者,一无通晓,即其愚拙可知矣”[122]的儒生,成长为有较丰富社会经验的良吏。当重回长安,在满城争观牡丹,车马若狂的人群中,他想到的是“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123];目睹朱绂紫绶的宦者走马如云、游宴不已,他脑海中闪过“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的悲惨世界[124];参与在司法官员宅第进行的夜宴歌舞,他却还记挂着在阌乡狱中冻死的囚徒[125]。盩厔乡村的生活,使他自然而然形成了一种城乡二元思考模式,这种模式与“惟歌生民病”“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126]的理念相交织,促使他尽书“兼济”之志,在元和初集中创作了共一百五十首——日后成为他创作体系中最主要之一类——讽谕诗。
四 贞元、元和中白居易的长安城乡观念
白居易少小随父兄转徙南方,贞元十六年应进士第至长安,及第后又匆匆返回洛阳,游浮梁、符离、宣城诸地,对其初至长安的不适,疏离、排斥感,川合康三、林晓洁等都有细腻的分析[127]。真正融入长安社会,进入坊里宅邸,在心理上有城内固定居民的亲密感是贞元十九年至二十一年在长安任校书郎的三年。校书郎任满后,授盩厔县尉。元和元年四月至二年十一月在长安郊乡,年底调回翰林院,三年除左拾遗,假居新昌坊。也就是说,贞元末至元和初短短五年间,他经历了城居—乡居—城居的生活场景转换。对于城乡生活的不同之处,当有贴切之体会。
比白居易早几年进士及第,在永贞革新后被外贬的刘禹锡曾描述走出帝京的心态,“莫道两京非远别,春明门外即天涯”,“人生不合出京城”[128]。长安城乡的分界是外郭城城门,在诗人看来,城门内外的区别,虽咫尺而天涯,一旦离开帝京,即使近在城门外的乡村,也是被放逐。元和中官昭应丞,在长安郊乡转徙的王建,慨叹“莫道长安近于日,升天却易到城难”[129];任武功主簿的姚合也埋怨“远县岂胜村”“作吏荒城里,穷愁欲不胜”[130]。虽然唐人的城乡区隔观念尚未形成,城居与乡居多是一种自然状态,无优劣之分,但首都长安以其独特的魅力,无限的政治机遇超越其郊乡,为仕进之首选,这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元和中士人的一般观念。
贞元、元和时代白居易心中的天平向城居倾斜,也是由其人生理念与志向所左右的。元和十年,贬谪江州的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如是描述自己的人生志向:
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仆虽不肖,常师此语。大丈夫所守者道,所待者时。时之来也,为云龙,为风鹏,勃然突然,陈力以出。时之不来也,为雾豹,为冥鸿,寂兮寥兮,奉身而退。进退出处,何往而不自得哉?故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131]
白居易不到三十岁即进士及第,“十七人中最少年”,又连中书判拔萃、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释褐校书郎,转畿尉,迁左拾遗、翰林学士,这绝对是一条平步青云之路。他自己回忆,“初应进士时,中朝无缌麻之亲,达官无半面之旧,策蹇步于利足之途,张空拳于战文之场”,而得以“迹升清贯,出交贤俊,入侍冕旒”“擢居近职”,除文章外,皆归于朝廷之恩遇,他献书宪宗言:“唯思粉身,以答殊宠,但未获粉身之所耳!”[132]故兼济天下、裨补时阙是他最大的志向,只有城居,为近臣,方能达到这个目的。
白居易在长安的生活相当艰辛,初入长安时假得常乐里故相关播私第之东亭,仅有“茅屋四五间,一马二仆夫”[133],而由于校书郎任满不得不退掉常乐里居,贫中无处安身,仅得闭居华阳观,似“漂流木偶人”[134]。尽管他在长安并无旧识,孤独寂寥,“七年在长安,所得唯元君”[135],元稹的短暂赴洛,更让他觉得“同心一人去,坐觉长安空”[136];尽管都城中川流不息的车马、人群在他心目中幻化为名利地之“尘”,他在曲江“坐愁红尘里”,欲振衣、濯足[137],在天门街遥望终南,“遥怜翠色对红尘”[138];尽管他自观写真样貌,曾发出“静观神与骨,合是山中人”的感叹[139];尽管在大雪天马滑烛死、寒风破耳、鬓须生冰的情况下,他还要由所居新昌坊经行十余里至银台门早朝[140],但青年白居易依然选择了长安。他性爱花木之扶疏,任盩厔县尉时从山涧中移植、栽于县厅前的双松,临走时不能携带,心情很是抑郁,回到长安后,一日偶遇来自山中的卖松人,携由深涧掘来之苍苍翠树,欣喜不已,正思买之,但注意到进城无几日,松枝已拂满尘埃,不忍此尤物沦落红尘,所以弃之,“不买非他意,城中无地栽”[141]。对松树如此,而他本人,还是眷恋着长安。
盩厔县尉的短暂离城,使他终日郁郁,“尘土不开颜”,在京郊乡村不到两年时间,他时刻眷恋京中旧友,与元稹、李建等频繁通信,至少三次往返长安,并与长安盛门靖恭杨家交游,暗结姻亲,为此后长安生活做铺垫。只要能仕宦长安,他对物质及生存环境的要求极低,“朝饥有蔬食,夜寒有布裘。幸免冻与馁,此外复何求”[142];在翰林院中工作时“但对松与竹,如在山中时”;所居亦是“容膝即易安”“丈室可容身”[143],坊里狭矮,无如山林逸乐,自慰“人间有闲地,何必隐林丘”[144];公务之暇访杨家西亭,便觉“即此可遗世,何必蓬壶峰”[145]。这与他晚年惮于党争及宦途险恶,对兼济不再存任何幻想,辞去刑部侍郎,自求为太子宾客分司东都,在洛阳龙门与裴度、刘禹锡等诗酒酬唱的心态迥然相异[146]。
长安,于白居易而言,恰可算是一座“围城”,贞元、元和中,是他仰望、向往,乃终至走入“围城”的阶段。
我们不敢说未足两年的盩厔县尉生活,在白居易七十五岁的人生历程中能够留下深刻的印记,但他上为帝王[147],下为“士庶、僧徒、孀妇、处女”所乐道[148],也最为自足的《长恨歌》《秦中吟》两作[149],字里行间,都盈动着盩厔——长安乡村的风土与民情。
[1]牟复礼《元末明初时期南京的变迁》,叶光庭译,收入施坚雅主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112—175页。
[2]元和四年五月敕:“诸州府先配供军钱,回充送省。带使州府,先配送省钱,便留供军,……宜令于管内州,据都征钱数,逐贯均配。其先不征见钱州郡,不在分配限。如坊郭户配见钱须多,乡村户配见钱须少,即但都配定见钱。”《唐会要》卷五八《户部尚书》,第1186页。
[3]对“城乡连续统一体”的检讨,参本书结语部分。
[4]参见张天虹《物流与商流:唐长安——变动中的都城社会》,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
[5]相关研究成果参荣新江、王静《隋唐长安研究文献目录稿》,《中国唐史学会会刊》第22辑,2003年,第57—86页。
[6]如《旧唐书》卷四《高宗纪》:“筑京师罗郭,和雇京兆百姓四万一千人,板筑三十日而罢,九门各施观。”第73页;牛来颖认为,长安城市建设不仅劳力先从京邑及畿内征发,经费可能也主要是来自城市居民所纳之“地子”,见所撰《论唐长安城的营修与城市居民的税赋》,《唐研究》第15卷,2009年,第91—110页。
[7]《新唐书》卷五〇《兵志》,第1326—1330页。
[8]《广德二年(764)南郊赦》称:“其京城诸司使,应配彍骑官、散官、诸色丁匠、幕士、供膳、音声人、执祭、斋郎、问事、掌闲、渔师,并诸司门仆、京兆府驿丁、屯丁及诸色纳资人,每月总八万四千五十八人数内,宜每月共支二千九百四十四人,仍令河东、关内诸州府配,不得遍出京兆府。”《唐大诏令集》卷六九,第385页。
[9]关于白居易任盩厔县尉阶段生活与文学创作的研究有:霍松林《论白居易的田园诗》,《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82年第3期;近藤春雄《白楽天とその詩》第一章,東京:武蔵野書院,1994年;王安泉《白居易任周至县尉时期的诗歌创作》,《陕西档案》1995年第2期;静永健《王質夫と白楽天——白居易のチュウシツ県尉時代》,《文學研究》93,1996年;《白居易〈諷諭詩〉の研究》上篇第三章,東京:勉誠出版,2000年,中文版《白居易写讽喻诗的前前后后》第三章,刘维治译,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55—70页;丸山茂《唐代の文化と詩人の心——白樂天を中心に》第3部3章,東京:汲古書院,2010年,第279—282页;张海容《白居易〈长恨歌〉创作中的盩厔因素》,《社会科学辑刊》2011年第4期;等。
[10]白居易幼年行踪,参朱金城《白居易年谱》之梳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6—20页。
[11]川合康三对白居易初入长安的心态进行了考索,氏著《長安に出てきた白居易——喧噪と閒適》,《集刊東洋學》54,1985年,中译本收入刘维治、张剑、蒋寅译《终南山的变容——中唐文学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23—242页。
[12]《唐六典》卷三〇《三府督护州县官吏》记县尉职掌,第753页。
[13]陈寅恪《论韩愈》,《历史研究》1954年第2期,收入《金明馆丛稿初编》,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第332页。
[14]宇文所安《中国“中世纪”的终结:中唐文学文化论集》,陈引驰、陈磊译,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前言。陈弱水《唐代文士与中国思想的转型》,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
[15]如张泽咸《唐五代赋役史草》的相关讨论,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11—183页。
[16]《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第2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