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塞的仓库管理体制从汉简的记载和学术界的研究现状来看是比较清楚的,即仓储设施的建立和管理有其相应的组织机构。边塞地区的军事机构分别为都尉、候官、部三级,粮仓相应分布有都尉级仓、候官级仓和部仓。
一、军事屯戍系统的粮仓分布
(一)居延都尉府所辖仓库
居延仓:
〼居延仓长禹,移肩□〼出毋留,如律令 204•5
居延城仓:
居延城仓佐王禹鞮汗里,年廿七●问禹曰之觻得视女病十月乙酉入 62•55
城仓:
九十九石,卅三卷,建平二年十月癸未,甲渠令史宗,受城仓令史,谭。
城仓,赵广之印,第八卒廪致。 88•14
入谷五千五百二斛,受城仓,吏〼。 EPT27:11
□城仓,居延农,延水卅井甲渠殄北塞候,写移书到□遗脱,有移名籍遣吏将属居延,毋有以书言,会月廿日。如律令/掾仁属宁 175•13
都仓:
□□案都仓下吏民母□ 42•13
毋状,愿高赏卿到,自爱怒,力加意慎官事,叩头幸甚,宣在驩喜隧,去都仓四十余里,独第六隧卒杜程、李候常,得奏都仓,二卿时时数寄,记书相问音声意中快也实中兄。 502•14B+505•38B+505•43B
都尉是汉代边塞专管军事的长官,驻所在城。以上简文中出现的仓名,从现有对于“居延城仓”即居延都尉府的仓库,可能设于居延县城内。“城仓”是居延城仓的简称,应为居延都尉府所辖的粮仓机构,属县级机构。薛英群等认为,居延都尉府的仓库,可能设于居延县城内,负责整个都尉府所辖属吏、戍卒的后勤供给。……城仓库是级别较高的单位,依简文与居延农都尉、各候官为同级别,设有仓长、仓宰、仓曹、啬夫、丞、佐史等职,由都尉统领。① 日本学者富谷至认为,城仓和甲渠候官、卅井候官等候官一样,是居延都尉府直属的官署。都仓是居延都尉仓的简称,“府”在居延汉简中为特定称谓,专指居延都尉府,所以“府仓”应为居延都尉府仓的简称。②
(二)候官所辖仓
肩水仓:
三月丙午张掖长史延,行大守事。肩水仓长汤,兼行丞事。下属国农部尉小府县官承书从事下当用者如诏书/守属宗助府佐定。10•32
载肩水仓麦,小石卅五石,输居延。75•25
元光元年九月乙丑朔丙午,受肩水仓啬夫,啬夫奉之,长武强临。 5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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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薛英群、何双全、李永良:《居延新简释粹》,兰州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8页。
②(日)富谷至著,杨振红译:《从额济纳河流域的食粮配给论汉代谷仓制度》,《简帛研究》第二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98页。
候官仓:
〼□受候官仓〼 EPT4:57
候仓:
建武三年四月丁巳朔辛巳,领河西五郡大将军、张掖属国都尉融,移张掖居延都尉,今为都尉以下奉各如差。司马、千人、候、仓长、丞、塞尉职间,都尉以便宜财予,从史田吏,如律令。 EPF22:70
由以上简文可知,候官仓均为居延都尉府、肩水都尉府治下候官仓,这和简牍中见到的大量候官一级的谷物出入簿册相吻合。日本学者永田英正先生也曾指出,居延边境戍卒的粮食发放,是由候官负责的。①
(三)部仓
部仓:
二月癸亥除,为肩水临渠隧长,至十二月庚子,遣谊之部仓为。183•10
吞远仓
●吞远仓始四年三月吏卒。 176•34
收虏仓:
●收虏仓河平元年七月谷出入簿 135 • 7
遮虏仓
〼道居延庶虏仓其下有河,婢几武功,绮缇缝□□ EPT40:75A
〼□□祷祠蒸享酢书写记,候,门下□,以以以以 门 EPT40:75B
部是候官下属的一级组织,为几个烽燧的集合体。长官为候长,其治所为候长所驻屯的地方,如吞远部驻吞远燧,其部也以驻屯烽燧的名字为其部名。② 从以上简文看吞远仓、收虏仓等为甲渠候官所辖的部,部仓可以提供几个烽燧的粮食配给,并且建立详细的出入库账册。具体的一个烽燧设不设粮仓缺乏相应资料,因此部仓为最基层的粮仓是符合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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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日)永田英正:《试论居延汉简所见候官——以破城子出土的“诣官”簿为中心》,中国社科院历史所战国秦汉研究室编《简牍研究论丛》(第一辑),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16页。
②(日)富谷至:《从额济纳河流域的食量配给论汉代谷仓制度》,《简帛研究译丛》(第二辑),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01页。
二、边塞的特殊粮仓
居延汉简记载中有两种仓较为特殊,为“代田仓”和“斥胡仓”。
(一)代田仓
入糜小石十二石,始元五年二月甲申朔丙戌,第二亭长舒受,代田仓监。
275•23
入糜小石十四石五斗,始元二年十一月戊戌朔戊戌,第二亭长舒受,代田仓监止,都丞延寿临。 273•24
〼十五石,始元二年十二月丁卯朔丁卯,第二亭长舒受代田仓监止,都丞临
275•19
研究代田仓,就得先看“代田法”。《汉书•食货志》的有关记载为:“武帝末年,悔征伐之事,乃封丞相为富民侯。下诏曰:‘方今之务,在于力农。'以赵过为搜粟都尉。过能为代田,一亩三甽。岁代处,故曰‘代田',古法也。后稷始训田,以二耜为耦,广尺深尺曰甽,长终亩。一亩三甽,一夫三百甽,而播种于聊中。苗生叶以上,稍耨陇草,因溃其土以附(根苗)[苗根]。故其诗曰:‘或芸或芋,黍稷儗儗。'芸,除草也。(籽)[芋],附根也。言苗稍壮,每耨辄附根,比盛暑,陇尽而根深,能风与旱,故假凝而盛也。其耕耘下种田器,皆有便巧。率十二夫为田一井一屋,故亩五顷,用耦犁,二牛三人,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以上,善者倍之。过使教田太常、三辅,大农置工巧奴与从事,为作田器。二千石遣令长、三老、力田及里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学耕种养苗状。民或苦少牛,亡以趋泽,故平都令光教过以人挽犁。过奏光以为丞,教民相与庸挽犁。率多人者田日三十亩,少者十三亩,以故田多垦辟。过试以离宫卒田其宫埂地,课得谷皆多其旁田亩一斛以上。令命家田三辅公田,又教边郡及居延城。是后边城、河东、弘农、三辅、太常民皆便代田,用力少而得谷多。”①所谓代田法即“一亩三甽,岁代处”的耕作法。此时一亩地宽六尺(汉时一尺约合现在的二十三厘米,以下均为汉尺),长二百四十步(一步为六尺,故二百四十步合一千四百四十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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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24《食货志上》,第1138—1139页。
地形呈极细长的条状。顺着耕地在上面等距离开三条甽,甽即为沟。甽宽一尺、深一尺,所以如果在宽六尺的耕地上开三条甽,其间距仍为一尺。甽和甽之间的土地称为“陇”,“陇”即今日“垄”之意。作垄之后播谷种于明中,即沟播;之后等待种子发芽,叶子长出三片以上,经常耨除垄上杂草,同时一点一点地将垄土培到甽中苗根上。至盛夏时节,垄土全部铲平,甽中作物深深扎根于土中,可以防止强风造成的作物倒伏。代田法的特点并不仅仅是采用了这种作垄方法,它适应西北地区干燥的气候条件,在行沟中播种有利于吸收土壤中的水分,培壅垄土可以抵挡风灾,减少水分蒸发,促进种子生根发芽。上述材料中已经说明了其有专门的犁耕设备“用耦犁,二牛三人”。在今甘肃武威磨嘴子16号汉墓里出土的一件犁即为单长辕,一般应为二牛牵引,就是人们经常俗称的“二牛抬杠”。此犁的特点是:耕地时一个人掌辕,一人扶犁,一人牵牛,应是实施代田法所用之犁。《齐民要术》卷一所引东汉崔寔著《政论》曰:“武帝以赵过为搜粟都尉,教民耕殖。其法,三犁共一牛,一人将之。下种挽楼,皆取备焉。日种一顷。至今三辅犹赖其利。”“又教边郡及居延城……”均说明汉代居延地区确有“代田法”的推广,并且始于汉武帝时期。居延汉简中未见“代田法”的直接记载,简文大量的反映“代田仓”,两者是否有关联?《汉书》关于“代田法”推行时间的记录也较为模糊,大概时限为汉武帝末期,汉武帝末期的年号分别为“太始、征和、后元”,共十年。“后元二年”为公元前87年,从以上文献初步推断,"代田法"在汉代屯戍区内开始推行的时间不晚于公元前87年。上引居延汉简中的“代田仓”出现年代最早的在简文为273•24,“汉昭帝始元二年”即公元前85年,而“代田法”推行于居延地区的时间不晚于公元前87年,过后两年汉简就有“代田仓”出现,说明“代田法”与“代田仓”是有着因果关系的,即代田法推行后,专门设置“代田仓”。陈直先生考证认为“代田仓”规模非常大,可见在汉昭帝时期代田仓的设置已经非常完善,有专门的管理机构。结合所需要的工具在河西地区出土,我们推断“代田法”的传播和“代田仓”是密切相关的,并用“代田”来命名。
(二)斥胡仓
受斥胡仓故吏建 148•48
□小石十五石。始元三年四月乙丑朔丙寅,第二亭长舒,受斥胡仓监,建都丞延寿。273•8
年十月戊辰朔戊辰,第二亭长舒,受斥胡仓监建都丞延寿临 308•45
关于“斥胡仓”,传世典籍不见记载,汉简的记载仅见以上简。简文273•8“始元三年”为汉昭帝始元三年,即前84年,与“代田仓”的建立时间相近。两种仓制的简均出土于A10,可能斥胡仓的建立与代田法的推行也有一定关联。关于两仓的隶属,富谷至先生认为是农都尉直属谷仓。① 笔者认为,斥胡仓仅凭几条简文就说明其为农都尉直属仓还有待资料充实,以后再专文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