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世文献和汉简中的河西四郡的林业发展概况
文献资料对两汉时期西北边塞的林业基本情况的记录,如《汉书•地理志》:“地广民稀,水草宜畜牧,故凉州之畜为天下饶。”说明汉代河西地区水草丰茂。而《肃州志•南山》在记录了当时祁连山西段森林植被“南山松百里,阴翳车师东,参天拔地如带虬龙,合抱岂止数十围,拜爵已受千年封,其间最古之老树曾阅汉唐平西戎”。可见当时祁连山上树木参天,非常繁茂。而汉简中也明确记录了各类树种,如下简:
尉史并白,荆棘杏梓不吉□ EPT65:165B
□晏检部一松若荻广三寸三□ EPT5:88
第十一隧长张宣乃十月庚戌擅去署私中部辟买榆木壹宿 82•2
伐柃柱马柳六口 31•6
候官谨案亭踵榆桃十树主谒 2139
简文EPT5:88中的“荻”,《集韵》:“荻,雌由切,通楸,木名。”《管子•禁藏篇》:“当春三年,荻室炊造。荻木郁臭,以辟毒气,故烧之新造之室。”可知“荻”是一种树木。此简的大意是,某“部”中有一棵和“荻”一样“广三寸三口”的松树,既然只有“一松”,这棵松树应该来自于本地;简文82•2中,“擅去署”“买榆木”,可见当地一定产榆树;简文31•6中,既然是“伐”,也应该不会太远;简文2139中,要求种植“榆秧”,更说明当地就产这种树。其他的树木种类虽然不太确定,槐树应该产于本地。此外,《居延新简》74EJF16:1——16为完整的《永始三年诏书册》(永始三年为公元前14 年),册中提到“治民之道,宜务于本,广农桑”,并且要求各地政府切实实行。诏书中也记录了西汉时期河西地区已经开始有大量的桑树种植,这意味着养蚕业的发展,悬泉置、居延等遗址出土的大量丝织品印证了这点。由此可见,这些树木不仅在当时河西地区存在,并且松、柳、榆、槐、桃、桃、桑等树木等树种为当地常见树种。
二、边塞的林业贸易
丰富的林业资源也为当地的林业加工和买卖创造了条件,如下简文:
教问木大小贾谨问木大四韦长三丈韦七十长二丈五尺韦五十五三韦木长三丈枚百六十椽木长三丈枚百长二丈五尺枚八十毋椟椠 EPT65:120
子丽足下𰀀白过客五人𰀀不𰀀叩头谨因言子丽幸许为卖材至今未得蒙恩受幸叩头材贾三百唯子丽𰀀𰀀决卖之今个才霍回又迁去唯子丽 142•28A
𰀀以买棺椁冢地穿治丧葬狸有余田二顷禾麦稼度𰀀 564⠐10
简文EPT65:120记录了木料的数量、长度和用途。简文142•28A则描述了买卖木料的情景,简文中提及的“贾”“过客”“卖”“钱”等词均与木材买卖相关。简文564•10中“买棺椁”,说明当时丧葬所用棺木材料来源为本地,在本地制作本地交易。汉简材料中也记录了地方政府对林木的砍伐上有着比较严格的管理。如下简文:
□复出三千材99 103•27B
鄣卒范去疾□车 □候 为君舍取薪山材用 山 136⠐ 38
候官谨案亭踵榆桃十树主谒 2139
治隧下毋林木曹遇者□□□□且已 EPT50:226
简103•27B记录了一次砍伐林木三千,数量非常惊人,如此量的木材加工没有专业人员的加工是不可想象的。简136•38反映的鄣卒参与到伐山材,说明采伐的这些林木用于军事设施。简2139记录的内容说明了基层的各个单位要种植一定数目的树木,要求要有专人管理各自的树木。简文EPT50:226的记录表明如果不按照规定办的,就要遭受惩罚。
三、与林业相关的地域命名
树种的栽培除了气候条件等因素以外,在地名的命名中也有着体现。例如:武威郡下有苍松县,治所在今古浪县附近。今天古浪县位于河西走廊东端,乌鞘岭北麓,祁连山横贯县境南部,有一定数量的原始森林分布,松树为主要树种,因此苍松县的命名与当地的树种相关。以树种作为隧名和里名命名的情况汉简中也有反映,例如:临桐隧(6•21)、望桐隧(EPT4:29)、临木隧(145•34)、木中隧(EPT59:300)、林中隧(疏833)、桃下隧(EPT16:42)、桢中隧(疏911)以及竹里EPT58:63槐里等。其得名应当与当地特有树种的分布相关。这说明当时这些军事和行政单位所在地及其附近地方就曾经分布有一定规模的相关树林。
在人类社会中,木材除了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主要建材和生活用品制作材料以外,也是主要燃料“炭”的加工来源,如下简文:
沙隧治炭王卿□ 229•48
炭,《说文解字》曰:“烧木余也。”故治炭当为烧制木炭。我国早在商代就已经掌握了炭的制作技术,商代的青铜器和春秋战国时代铁器的冶炼都用木炭,利用其吸湿性来观测气候变化等。因其易燃、热量高被人们广泛地用于生火取暖和做饭。
除汉简中记录以外,甘肃河西地区已经考古发掘的汉墓中也有与林木相关的画像砖。如:武威磨嘴子汉墓出土《主婢图木版画》;五坝山汉墓壁画中有《山林狩猎图》嘉峪关牌坊梁汉墓中有十二幅彩绘砖画,其中三幅图中绘有树木,四号墓的桑园图中,桑树成林。这都说明两汉至魏晋时期河西地区森林茂密,丰富的林业资源为林木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四、木工在林业中的作用
木工,就是指从事伐木以及木材加工的专业人员或木匠;亦指伐木者。如《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乃使木工三千余人,入山伐木。”被誉为木匠祖师爷的鲁班,姓公输,名般,春秋时期鲁国人,相传他曾经发明了云梯、斧子、铲、刨等。而西北汉简中的木工,小到书写材料简牍的加工,木匙、木筷、木盘、木勺等,大到边塞的军事防御设施修建,都显示出木工在屯戍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下简文:
戍卒循成富里左丰,年三十五,省府,木工,美水。府。 253
□六人□三人木工,……养二人……五□一人 EPT4:93B
□二人伐茭,二人木工 EPT49:61
其一人守鄣一人门二人吏卒养
十月戊午鄣卒十人省卒六人一人守阁二人木工一人舂
一人马下二人作席五人受钱 EPT65:422
十一月辛巳 橐他卒六十五人 一人作食 取薪增□广六尺博可行马盖并高四尺五寸袤廿丈率人=尺一寸有奇
凡卒百一十二人一人木工 六十九人取薪二百七石率人三石薪□□□往来卅八里其十人养 73EJT24: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