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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激励和监督第一节 考 核

作者:韩华/狄晓霞 当前章节:8572 字 更新时间:2026-7-22 20:20

人事考核是人事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考核又称“考课”“考成”等,其含义就是“言用人之法,皆须考以功绩”①。尤其是对现任官吏的表现和政绩,以有效方式进行考核,然后定出优劣等等,以供用人参考。实行人事考核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及时地发现人才、选拔人才、培养人才、了解人才队伍现状;在人事使用上,真正做到知人善任,合理使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时,也是为了鼓励和督促人才不断进步,加强整个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的素质。

秦汉封建统治者十分注重职官管理,将考课官员置于重要地位,形成了时间固定、覆盖全部官员、内容具体、标准明确和形式多样的考课制度,将考课视为保证各级各类官员忠于职守,保证职官队伍能吐故纳新的强力手段,从而使国家机器能高效率地正常运转,以使汉王朝能长治久安。《通典》卷三十五职官:“汉制:(郡守)岁尽遣上计掾史各一人,条上郡内众事,谓之计偕簿。”董仲舒提出:“考试之法,合其爵禄,并其秩,积其日,陈其实,计功量罪,以多除少,以为名定实,先内定之。”“考绩绌陟,计事除废。……挈名责实,不得虚言。有功者赏,有罪者罚,功盛者赏显,罪多者罚重。”②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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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72《王吉传》,颜师古注语,第3067页。

②苏舆撰:《秦秋繁露义证》卷第七《考功名第二十一》,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180—181页。

房“奏考功课吏法,上令公卿朝臣与房会议温室(殿名)”①。

对县(令)长的考课由郡守负责,每年“八月,太守、都尉、令、长、相、丞、尉会都试,课殿最”②。东汉以后,县(令)长可不亲自参加郡守主持的考课,“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上其集(计)簿。丞尉以下,岁诣郡,课校其功。功多尤为最者,于廷尉劳勉之,以劝其后。负多尤为殿者,于后曹别责,以纠怠慢也”③。

一、考核时间

(一)岁计

《后汉书•百官志》“郡国”条:岁尽遣吏上计④。《周礼•秋官•小行人》郑玄注:“若今计文书断于九月。”

汉简中也有记载:

•阳朔三年九月癸亥朔壬午,甲渠鄣守候塞尉顺敢言之,府书移赋钱出入簿与计偕,谨移应书一编敢言之。 35•8A

尉史昌 358B

元康三年十月尽四年九月吏已得奉一岁集 126•42

上述简文说明汉代每年都要对官吏政绩进行一次考核,期限是从上年十月到本年九月。

(二)四时计

《管子•立政》:“三月一校,六月一计,十二月一着。”《管子•君臣》:“是故岁一言者君也,时省者相也,月稽者官也。”《厩范律》:“以四月、七月、十月、正月肤田牛⑤。卒岁,以正月大课之。”

•甲沟言三时簿本有折伤兵簿各与完兵簿异 候所折三时簿 EPT48: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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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75《京房传》,第3161页。

②(清)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

③(清)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之《汉宫解法》,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0页。

④刘昭注引卢植《礼》注云:计断九月,因秦以十月为正故。

⑤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注:朕即胪字,《尔稚•释言》:“叙也。”在这里的意思是评比。

• 𢇛 甲渠言收还候长徐严等奉七千五百〼,六十谒定四月尽六月四时簿〼

EPT59:554

• 甲沟候官新始建国地皇上戊亖年桼月尽九月折伤兵出入簿 EPF25:2

▦神爵三年正月尽五年

三月吏四时名籍 EPT56:193

上述各简可见有折伤兵与完兵四时簿、四时簿、折伤兵出入四时簿、吏四时名籍等诸如此类的按季度编制的账目,这与《管子》所谓“三月一校”及秦律《厩苑律》所反映的考查时间相合,可称为“四时计”①。

(三)月计

第廿三部卒十二月廪名 廿二人 24•2

不侵部黄龙元年六月吏卒日迹簿 139•5

•甲渠候长赏部元康二年四月戍卒被兵名籍 EPT58:33

•吞远部建平元年正月官茭出入簿 4•10

由上述各简可知候官官吏并不是每日到各部循行,各部则基本上是按月向上级汇报,如上简中的卒凛名籍、吏卒日迹簿、卒被兵名籍、官茭出入簿等等,这些应该是郑玄所说的“月计”。

(四)日计

将军令月生民皆布在田野,以塞候望为耳目,檄到,恭等令隧长旦蚤迹,士吏、候长常以日中迹 EPF22:167

•候长武光、候史拓,七月壬子尽庚辰积廿九日,日迹从第卅隧北尽鉼庭隧北界,毋兰越塞天田出入迹 24•15

临木部五凤五年三月日迹簿 EPF31:3

•不侵部建始三年四月吏卒日迹簿 EPT51:472

由上述各简可见,部对燧的考查是非常频繁的,大致相当于郑玄所说的“日计”。部以日计为基础,定期汇报,接受上级的检查。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汉代考课分岁计、四时计、月计、日计等多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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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于振波:《汉代官吏的考课时间与方式》,《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科版)1994年第5期。

别越低,受考查的次数越频繁。由下而上,依次考查,逐级汇报,形成一个颇为严格的程序。

二、考核方式

汉代考核官吏的方式基本有两种:一种是下级向上级的汇报,前部分已有所提及;一种是上级对下级的视察、巡检,也就是汉简中常见的“行塞”“循行”。

候长、候史马皆禀食,往者多羸瘦,送迎客不能竟界,大守君当以七月行塞,候、尉循行,课马齿五岁至十二岁 EPS4T2:6

•初元五年十一月,都尉行塞,候、尉、士吏、候长课 EPT52:97

河平元年九月戊戌朔丙辰,不侵守候长、土吏猛敢言之。将军行塞举,驷望隧长杜未央,所带剑刃笙、狗少一,未央贫急搦弱,毋以塞举请 EPT59:3

▦假千人陈级等

行塞举吏卒名EPT48:158A

足 足下 岁 岁 膜 EPT48:158B

七月丙戌张掖肩水都尉安世丞循谓候官写移及史迁行塞举

书到务备少数它如大守府书律令掾汉昌属迁助府令史充光 73EJT5:76

上述各简可见,太守、都尉、将军、假千人等官吏都涉及行塞,可以说,边塞候望系统的各级主要官吏都有行塞的职责。

关于行塞官吏的职责,从汉简中可知,有“省兵物”的职责:

新始建国地皇上戊三年七月行塞省兵物录 EPF22:236

有督促吏卒加强警备的职责:

广田以次传行至望远止,写移,疑虏有大众不去,欲并入为寇。檄到,循行部界中,严教吏卒惊烽火、明天田、谨迹候、侯望、禁止往来行者、定蓬火辈、送便兵战斗具、毋为奴所革粟……(封检) 278•7B

高级官员还要考察下级官吏是否“以文理遇士卒”,如下简:

杂予阁,谨以文理遇士卒,毋令冤、失职务,称令意,且遣都吏循行,廉察不如护太守府书,致案,毋忽如令律/掾熹、属寿、给事佐明 10•40

候行塞的时间,从简文中看,有四月(EPT56:6)、七月(311•3)、八月(EPF22:336)。还有一条永光四年闰月行塞的记载(EPT11:2),查陈垣《二十史朔闰表》,永光四年闰七月,则候似乎每月循行一次。

三、考核内容

《周礼•天官•冢宰》:“月终,则会(考核)其稍事(月俸)。岁终,则会其行事(业绩)。”说明了官吏考核的内容。

1.政绩考核

考课,“课”即课责、课试,“考”即定期稽核其治绩。《周礼•天官•小宰》讲到了判断官吏治绩的标准:“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善、敬、正”,主要是考课官吏的道德标准,而“能、法、辨”主要是考察其才干和治能。对于现任官吏的考课项目中,汉代注重的主要是行能、治效,对于官吏的德与才,即后世所谓“善”与“最”,当时尚无明确的区分。

各辖区内的租赋收入、户口增减,盗贼、治狱、农桑、潜运、灾害娠济等情况以及行政效率的高低,都在考课范围之内。《汉书•循吏传》:“霸(黄霸为颍川太守)以外宽内明得吏民心,户口岁增,治为天下第一。”《汉书•韩延寿传》:“在东郡三岁,令行禁止,断狱大减,为天下最。”《汉书•西南夷传》:“天水太守(陈立),劝民农桑,为天下最,赐金四十斤。”

考课不实则坐罪,如《后汉书•宋弘传》:“(大司空宋弘)在位五年,坐考上党太守无所据,免归第。”《后汉书•郭丹传》:“(司徒郭丹)坐考陇西太守邓融事,无所据,策免。”

从汉简资料来看,其主要反映了西北边塞的考核制度,它与内郡的考核内容是不同的,主要是对官吏日常工作情况的考核,包括出勤的劳日、职守情况等。

2.军事考核

“秋射”,史书称为“都试”,汉简多称“秋射”。“秋射”考核,在汉代已基本上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每年举行一次,时间在秋季,故曰“秋射”。在边郡,重在“秋射”考核,检验训练成绩,有明确的考核时间、地点和规则。由“太守亲躬其事”,各都尉具体负责。考核之前,先将“秋射”的时间、地点、规定和要求等,由太守府以“府书”分形式下达到各塞、部、亭、隧,令其作好充分准备,届时参加考核,如以下简:

五凤二年九月庚辰朔己酉,甲渠候汉疆敢言之,府书曰:候长、士吏、烽燧长以令秋射,署功劳,长吏杂试枲缠□□封移都尉府谨移第四隧长奴□□□□□□□敢言之

6•5

□长安世自言:常以令秋射,署功劳即,□中 矢数于牒它如爰□ 227•15

〼建秋试射隧 73EJT25:207

考核时间在每年秋季,如下简:

居延甲渠逆胡隧长公乘王毋何,五凤元年秋以令射,发矢十二,中六,当

312•9

甘露元年秋以令射发矢十二,中 矢十 34•13

秋射的比赛地点,从居延汉简的“诣官射”可知应在“候官”所在地进行。

秋射有规定,发矢十二,以六为程,过六赐劳十五日。下简证之:

右二千石,令诏书秋射 39•45

〼渠候长觻得万岁里公乘郑赦,年卅七,建昭元年十月旦日迹尽二年九月晦日,积三百八十三日以令赐劳,六月十一日半日,建昭二年秋射发矢十二中 矢,以令赐劳。

145•37

•功令第卌五候长、士吏皆试射,射去淳带埠帑,弩力如发,弩发十二矢,中 矢,六为程,过六矢,赐劳十五日 45•23

〼年秋以令射发矢十二中□〼

73EJT21:78

凡参加秋射考核者,如因故不能参加在规定时间内的比赛,经允许可以另择日期,“诣官”补射。如下简:

吞远候长放,昨日诣官上功,不持射具,当会月二十八日,部远不及到部,谨持弩诣官射,七月丁亥蚤食入 203 • 18

秋射比赛后,候官把成绩以部、燧等为单位,编成秋射名籍,称秋射爰书名籍,如:

•右秋以令射爰书名籍 EPT56:276

然后把爰书名籍上报给都尉府,如下简:

□□□□□元行候事敢言之,都尉,□光劳谨移射爰书,名籍一编敢言之

485•40

都尉府对秋射成绩进行核实,如发现成绩有误或作弊行为,就移问,要求候官对成绩核实证明,然后呈报给都尉府。

甘露二年八月戊午朔丙戌,甲渠令史齐敢言之,第十九隧长敞自言,当以令秋射,署功劳,即石力发弩矢□弩臂皆应令,甲渠候汉强、守令史齐署发中矢数于牒,它如爰书 EPT53:138

秋射制度在西北边郡地区有效的实行,有利于提高汉代西北边郡官吏们进行军事训练的积极性。边郡下层官吏升迁的主要途径之一就是获取劳绩,而边郡秋射“是一种考核制度,是考核戍吏劳绩的一种方式”①。

四、上计制度

杜佑《通典》卷三十五:“汉制,岁尽,遣上计掾史各一人,条上郡内众事,谓之计偕簿。”上计,即地方行政长官每年将施政情形(户口、垦田、赋税、治安、灾情、狱政等)编为簿籍,层层呈送至朝廷。汉代郡有专门负责编造计薄的计曹、计掾,有上计卒史,居延汉简中对此有明确反映:

计曹许建 236•5

〼癸巳计曹史郝卿□卿千人令史 503•12

•乐府卿言斋□后殿中□□以不行……迫时入行亲以为□常诸侯王谒拜正月朝贺及上计饬钟张虞从乐人及兴卒制曰可孝文皇帝七年九月乙未下

73EJT37:1573

需要上计的簿籍非常重要,它关系到地方官吏一年的政绩能否得到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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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李振宏:《居延汉简与汉代利会》,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12页。

定,也是官吏得到奖惩的依据。因此,上计簿的内容不能出错,需要反复严格的检查,如下简:

吞远候长王恭持兵簿诣官校 EPT43:70

三月簿余盾六十泰,校见六十泰应簿丿 EPF22:314

踵故承府遣掾校兵物少不应簿拘校 天凤 EPF25:3

□长承拘校,必得事实。牒别言,与计偕如律令,敢告卒人。□以来,椽定、属云、延寿、书佐德 EPT53:33AB

〼枸校令与计簿相应放式移遣服治□〼 EPT52:576

卅井言,谨拘校二年十月以来计最。未能会,会日谒言解。

430•4+430•1

书到,拘校处实,牒别言。遣尉史弘赍〼 317•6

拘校也就是核算,校对。综上所述几简即郡府命令所属地方基层官吏,各县对上计文书要认真核对。简文中的“应簿”和“不应簿”就是校对后的结论,即所校订簿记载与实有情况相符合或不符合。

阳朔三年九月癸亥朔壬午,甲渠障守候塞尉顺敢言之。府书:移《赋钱出入簿》与计偕。谨移应书一编,敢言之。尉史昌。 35•8AB

由简35•8AB可知,除了各县对于所上计书要认真“拘校”外,郡府还要求呈送上计簿时,将其中的某些明细账目,另列清单即所谓的“牒”作为附件一并呈上,以备郡府直接复查、审核。

上计的内容据胡广《汉官解诂》所言,为“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等几项。1975年,湖北云梦县睡虎地11号秦墓出土的竹简记载了当时有关上计制度的具体规定。1993年初,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尹湾村6号墓出土一批西汉时期的郡县级行政档案。其中有一方题为《集簿》的木犊,简牍整理者认为这方木牍“可能是东海郡上计所用的底稿或副本”①。由尹湾汉墓出土的《集簿》来看,胡广说的仅是郡县上计的基本内容。《集簿》所记载的上计内容更为完备,包括:地区面积和行政机构,农业经济,财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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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连云港市博物馆编:《尹湾汉墓简犊•前言》,中华书局1997年版。

政,置三老孝弟,力田以导民等①。

郡国守丞、长史至京城上计,皇帝发布敕书,对地方行政工作提出要求,由上计丞史“归告二千石听”;并提出需要“对上”的岁收、“盗贼”等问题,责成地方官吏逐一回答。郡国上报中央的上计簿要接受丞相、御史两府的考课。《汉书•薛宣传》云:“考绩功课,简在两府。”颜师古注曰:“两府,丞相、御史府也。”丞相府根据上计簿所提供的材料对郡国守相进行考课。

上计与监察的关系密切,其工作交互进行。《后汉书•百官志》蔡质《汉仪》说:“诏书旧典,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政,黜陟能否,断理冤狱,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省察治政,黜陟能否”,可见刺史的职权已包括对地方官吏劳绩的考核。《后汉书•百官志五》“州刺史”条本注曰:“诸州(刺史)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录囚徒,考殿最。初岁尽诣京都奏事,中兴但因计史。”一般情况下,在对郡国官吏乃至属县令长的考课中,刺史起着很大的作用。

上计制度为保证汉王朝经常而稳定的财政收入提供了依据,同时推动了中央集权的财政制度的巩固和发展。上计与考课相辅而行,直接推动了以政绩任用官吏的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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