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退休的观念在周代已经出现,如《礼记•曲礼》曰:“大夫七十而致事。”“致事”就是“致其所掌之事于君而告老也”。同书《内则》:“五十命为大夫,服官政。七十致事。”《礼记•王制》说大夫“七十致政”,“致政”是指归还政权给君主。《公羊传•桓公五年》何休注:“礼七十悬车致仕。”王充在《论衡•自纪篇》中说自己“年渐七十,时可悬舆”。悬舆,亦是悬车。《文选》蔡伯喈作《陈太丘(东汉陈皇)碑》文:“时年已七十,遂隐丘山,悬车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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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蔡万进:《尹湾汉简(元延二年日记)所反映的汉代吏行制度》,《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
官员年老退休,在我国古代史书中称“致仕”“致事”“致政”等。这一名词的出现早在我国先秦历史文献中即已有之。《春秋公羊传•宣公元年》记有“退而致仕”,何休注曰:“致仕,还禄位于君。”但真正形成一种制度在全国普遍推广实行则起始于秦汉,汉代时官员退休已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人事管理制度,对致仕官员的年龄、待遇、安置等方面的问题已经有了具体的明文规定。正是这一制度的普遍推行,进出官员不断新陈代谢,才保证了汉代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和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蓬勃发展。
一、退休条件
(一)退休年龄
汉代官员的退休年龄一般规定为70岁。《白虎通义•致仕》释道:“七十阳道极,耳目不聪明,跷跨之属是以退之。”意为官员到70岁时年老体弱,视力下降,听力减退,腿脚不便,无法很好胜任工作,就得退休回家养老。
(二)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状况与年龄有密切关系,但并非一定成正比。有老当益壮者,也有未老先衰者,不可一概而论。从鼓励致仕的角度来看,对个别年过七十而仍精力充沛者,如有需要可以允许继续效力,但更主要的是对那些年龄虽未及致仕而身体条件欠佳不宜继续任职的官员却要提前退休。《汉书•周仁传》:“(周)仁病免,以二千石禄归老。”《汉书•韦贤传》:“以老病乞骸骨,赐黄金百斤。”东汉时期,太尉郑彪“以疾乞骸骨”①,尚书郑均“以病致仕”②,等等。
(三)官职条件
“致仕”是附带有相应的政治、经济、生活等各方面待遇的,而这种待遇并不是所有的退休官吏都能享受的。汉代规定,官吏只有“比二千石”以上者才可以“致仕”。按汉代的品位制度来看,也就是说只有比二千石及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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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44《郑彪传》,第1495页。
②《后汉书》卷27《郑均传》,第946页。
上二千石、中二千石、万石等若干高级官吏才有资格享受“致仕”待遇,其他二千石以下各级官吏,退休后并不纳入“致仕”待遇之列。
二、退休待遇
(一)经济待遇
官员退休后的经济待遇,汉代时曾前后有所不同。汉代前期对退休官员没有固定俸禄,国家只给予一次性很高的赏赐,以示养老尊贤,老有所依。《汉书•韦贤传》记载宣帝时丞相韦贤70多岁,为相5年,地节三年,请求致仕,他在告老还乡时皇帝特赐黄金百斤,宅第一所。《汉书•薛广德传》又记,元帝时“御史大夫薛广德,与丞相(于)定国、大司马车骑将军史高俱乞骸骨(要求致仕),皆赐安车驷马,黄金六十斤,罢”。给俸和赐物是古代致仕官经济待遇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些再加上官吏在职期间的积蓄和经济收入,一般可以保证其生活水平保持退休前的水平。
汉代前期退休制度中的这种一次性经济赏赐,到了汉后期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时从制度上发生了彻底变化。《汉书•平帝纪》载:“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参分故禄,以一与之,终其身。”这种待遇只有二千石(即郡守)以上大官退休,才能给原俸禄的三分之一以养老;而二千石以下的各级中小官员退休后,政府却无任何经济上的特别优待。
(二)政治待遇
从政治待遇上对有些功高众望的老臣退休后,亦多给以恩典。如仍可按时朝见皇帝,若皇帝有重大决策,可请教他们,以备顾问。《后汉书•李通传》记,因李通扶助刘秀复兴汉室有功,退休后“以特进奉朝请”,即以奉朝请的名义仍可参加朝会。
官员退休后通常都是回家养老,且以回家为荣。《汉书•薛广德传》曾记到,薛广德为沛郡人(即今江苏沛县一带),致仕回乡后,沛郡“太守迎之界上,沛以为荣,县(悬)其安车传子孙”。颜师古注:“县(悬)其所赐安车以示荣也。”东汉章帝时,“尚书郑均乞骸骨(申请致仕),拜议郎后致仕”。郑均为东平郡任城人(今山东济宁),章帝诏东平相曰:“议郎郑均,束修安贫,恭俭节整,前在机密,以病致仕……其赐均、义谷千斛,常以八月长吏存问,赐羊酒,显兹异行。”①第二年章帝东巡经过任城,亲自登门问候,赐“尚书禄以终其身”,当时任城人都亲切地称郑均为“白衣(平民)尚书”。
汉代官员退休从形式上看主要是主动退休,而实质上是在制度制约下的被动退休。到了退休年龄的官员,须由本人申请,说明退休缘由。缘由一般有两个:一为老,二为病。告老告病,皆卑称“乞骸骨”“乞身”等。退休“自愿”,一是汉初“无为而治”思想的反映;二是遵循古礼,表示尊老敬贤,“君不使自去者,尊贤者也”。
汉代因在官员退休上形成了一套管理制度,所以年老告退已形成风气,尤其是国家重臣退休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丞相韦贤、御史大夫杜延年,皆以年老告退,天子优奖。又如元帝时丞相于定国、御史大夫薛广德、大司马史高等人,因关东饥荒,引咎集体辞职,以让贤路。疏广为汉宣帝时太子师傅,退休回到家乡后亲朋好友劝其多置产业,为子孙造福,疏广却说:“吾岂老饽不念子孙哉!顾自有田庐,令子孙勤力其中,足以共衣食,与凡人齐。今复再增益之以为赢余,但教子孙怠惰耳。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②这在两千多年封建政治史上一直被传为佳话。
官吏的待遇保障制度设立的合理与否、执行情况如何,是保证官吏基本生活所需并发挥其效能的先决条件,直接影响到了官僚队伍的稳定性。汉代实行的秩俸制度、休假制度较为完善合理,满足了官吏享受基本福利待遇的需求。这就使得官吏从心理上和情感上得到满足和肯定,工作积极性自然高涨。除此基本待遇外,汉代官吏在出差时也会得到相应的补贴和应享的待遇。官吏在年满退休后也享有政治上和经济上的一系列待遇,这种退休制度是退休官吏晚年生活的有力保障。汉代实行的官吏退休制度普遍施行,加快了官员队伍的新陈代谢,保证了国家机器正常有力的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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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27《郑均传》,第946页。
②《汉书》卷71《疏广传》,第30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