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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释法书的制作者

作者:王会斌 当前章节:2253 字 更新时间:2026-7-22 20:20

目前所见最早由官府颁布的释法书为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法律答问》。其具体作者虽尚难确定,但可知其必然是对律法运行过程中现实审判经验的总结,因为其规定多是针对某一类特定事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如对害盗“加罪”规定的询问与解释,“‘害盗别徼而盗,驾(加)罪之。' 可(何)谓‘驾(加)罪'?五人盗,臧(赃)一钱以上,斩左止,有(又)黥以为城旦;不盈五人,盗过六百六十钱,黥㓷(劓)以为城旦;不盈六百六十到二百廿钱,黥为城旦;不盈二百廿以下到一钱,䙴(迁)之。求盗比此”①;对如何处理犯罪未遂人员的规定, “甲谋遣乙盗,一日,乙且往盗,未到,得,皆赎黥”②;对如何处理司寇盗钱后自首一事的询问与解释,“司寇盗百一十钱,先自告,可(何)论?当耐为隶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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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第93页。

②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第94页。

或曰赀二甲”①;等等。

由于制定法律解释以对实际案例审判经验的总结为基础,因此其制作者必然需要负责整理案件的审理档案或者直接参与大量实际案件的审断。能够掌握案件审理档案的人员,据《周礼》,当为士师一类的司法官员。一是士师掌握着断案的八方面成例,“一曰邦汋,二曰邦贼,三曰邦谍,四者犯邦令,五曰桥邦令,六曰为邦盗,七曰为邦朋,八曰为邦诬”②。二是士师要实际协助大司寇审断乡、遂、县、方等地方的案件,并掌握案件审理的结果。 士师在大司寇审断案件时,特别是疑难案件时,要向大司寇提供参考意见,并提供法律依据,即“察狱讼之辞,以诏司寇断狱弊讼,致邦令”③。在大司寇审断完案件之后,他要负责保存乡、遂、县、方等的与案件相关的文书,即“狱讼成,士师受中”④。这两方面条件使士师能够掌握大量的案例信息,这是其负责制作此类令书有利的条件。在士师之下有与大司寇等共享的处理文书工作的“史十有二人”⑤,而这些史的部分职能就有负责此类令书的具体起草或书写。士师这类官员在战国时期各国应当都有设置,如《孟子•梁惠王章句下》即云“(孟子问齐宣王)曰:‘士师不能治士,则如之何?’”⑥,又《晏子春秋》景公燕赏无功而罪有司,晏子谏云“令三出,而士师莫之从”⑦,“刘向《孟子注》‘士师,田齐狱官’”⑧,等等,可见齐国必有士师一官。据现有文献,未见他国有“士师”之设,或有名称上的不同。

在士师之外,战国时期某些国家的御史、廷理等官也具有一定的执法权。御史,如在君王赐酒时,要与执法一起监督饮酒者,即《史记•滑稽列传》载:“赐酒大王之前,执法在傍,御史在后,(淳于)髡恐惧俯伏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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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第95 页。

②(清)阮元校刻《周礼注疏》卷三五,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875页。按:称“四者” 而不称“四曰”,与前后文不类,是否为版本传抄错误?

③ (清)阮元校刻《周礼注疏》卷三五,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875页。

④ 参见(清)阮元校刻《周礼注疏》卷三五,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877页。

⑤ (清)阮元校刻《周礼注疏》卷三四,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867页。

⑥ (清)阮元校刻《孟子注疏》卷二下,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2679页。

⑦ 吴则虞编著《晏子春秋集释》卷一,中华书局,1962,第 26页。

⑧(明)董说:《七国考》卷一,中华书局,1956,第24页。

钦,不过一斗径醉矣”①,汉初时御史仍有此项职能,《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云“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②。廷理,如楚国茅门之法的执行者,《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云“荆庄王有茅门之法,曰:‘群臣大夫诸公子入朝,马蹄践雷者,廷理斩其辆,戮其御’”③ 等。他们作为一线的执法者,自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现实情况,由于其拥有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执法经验,所以在制定法律解释时也有机会参与其中。

另《商君书》云:“法令皆副置。一副天子之殿中……一副禁室中……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诸侯郡县皆各为置一法官及吏,皆此秦一法官。郡县诸侯一受宝来之法令。”④孙诒让云:“室讹为宝,又颠倒其文,遂不可通。”⑤ 大意是说要写两副法令,一副在殿中,一副在禁室,天子要分别在殿中,御史、丞相、诸侯郡县等处设置法官,诸侯郡县所受的法令来自“禁室”,国境中的所有法律都要与国君所藏法律相同。而百姓想要了解某些法律只能询问法官,即“吏民知法令者,皆问法官”⑥,即是说对法律进行解释的就是这些法官。董说云“执法,殿中法官”⑦,在秦、齐两国都设有此官,如《战国策•魏策四》云“秦自四境之内,执法以下至于长挽者”⑧,《史记•滑稽列传》语(齐国)“执法在傍,御史在后”⑨。这种官职即为各国法定法律解释的源头,其自然要参与释法书的制作过程。只是他们与士师之间是怎么样的关系,由于材料问题,现在还难以说明。此外,下文提到的直接参与案件审理的大司寇、小司寇、乡士、县士等应当也会影响到释法书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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