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时期即有玉石作为文书载体使用的现象,如寝 玉笄④、文王玉璧(玫王玉璧)⑤、太保玉戈(大保玉戈)⑥、文王玉环⑦等。之后某些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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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55页。
②(清)阮元校刻《周礼注疏》卷三七,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893页。
③ 蒋礼鸿撰《商君书锥指》卷五,中华书局,1986,第142页。
④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348页。
⑤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310页。
⑥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373页。
⑦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316页。
有时也用其作为载体,如记载始皇廿六年诏书的高奴禾石权①、右大厩石权(宫厩权)② 等即为石质,但最常使用玉石作为载体的令书种类是盟书,如秦骃玉牍甲、侯马盟书、温县盟书等,其形制又有碑牍、简圭之分,规格也有差异。
一 以玉石碑牍为载体的规格
以玉石碑牍为载体的盟书多由统治者向自然之神盟誓形成。这类盟书实物目前发现较少,现今所存多为后代拓本,如诅楚文刻石•巫咸③、诅楚文刻石•湫渊④、诅楚文刻石•亚驼⑤、岣嵝碑(又称神禹铭、禹碑)⑥等。虽然难以对这些原刻石的具体大小给予准确测量,但每篇诅楚文刻石铭文都超过320字,岣嵝碑铭文也有百余字,而且多为依山石而刻,字体必然较大,因此其载体尺寸也应较大。通过对比一些非令书刻石的尺寸,也能得出如此结论,如守丘刻石⑦完全用呈椭方形的自然石块制作而成,虽然铭文只有19字,但其规格达到通长90、宽50、厚40厘米再如秦始皇巡游时期所立之邹峄山刻石⑧,《史记正义》引《晋太康地记》云其“高三丈一尺,广三尺”⑨,换算成厘米则约为713厘米高、69厘米宽,而其上仅书刻150字左右,每字均约有18厘米见方大小,可见其体量之大。
但也有例外,如秦骃玉牍甲⑩,虽然镌刻或朱书接近300字,但只有23.2厘米长、4厘米宽,与一般的竹木牍大小相类。那么是否可以认为秦骃玉牍甲的规格比较低呢?不可以。秦骃玉牍甲虽然体量不大,但其材质特殊。它不是采用普通石块制作而成,而是选择了质地较细的青玉经过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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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325页。
②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402页。
③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461页。
④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464页。
⑤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467页。
⑥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470页。
⑦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459页。
⑧(汉)司马迁《史记》卷六,中华书局,1959,第242页。
⑨(汉)司马迁:《史记》卷六,中华书局,1959,第242页。
⑩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455-457页。
杂加工制成了长方形平板,且以君王“秦曾孙小子骃”①名义发布,可见其规格很高。
二 以玉石简圭为载体的规格
以玉石简圭为载体的盟书多由统治者向祖先之神盟誓形成。这类盟书实物发现数量较多,以温县盟书和侯马盟书为主。② 总体而言,它们的载体绝大部分采用圭形,也有部分采用璋形、简形设计,其中有一部分与竹简规格相类,长度为战国尺一尺左右③,但也有一些载体形制规格比较特殊的玉石盟书存在。
温县出土的盟书数量巨大,有4500余件,而且种类复杂,分为多种形状制式,如圭形、璋形、简形等。圭形盟书由浅变岩石中的千枚岩制成,呈薄片状,接近等腰三角形,根据两腰边线又可细分为三种类型I型,圭体短,两腰呈弧形,占石圭总数的一半Ⅱ型,两腰平直,上端呈折线或弧形内收,通体细长,数量也较多Ⅲ型,圭片呈等腰三角形,出土量极少。另外,少量璋形、简形的盟书采用了比石圭细致、坚硬,近似软玉的材质,简形的两端平齐,璋形的上端呈斜角,下端平齐。④ 从材质和制作载体的繁简及精细程度来看,璋形、简形盟书载体要优于多数圭形盟书载体。而按这些盟书载体的长度又可分为两类一类尺寸较短,如I型两腰弧形的短体圭形盟书、Ⅲ型等腰三角形圭形盟书一类尺寸较长,如Ⅱ型圭形盟书、璋形及简形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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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455~457页。
② 前文已经说过虽然在温县盟书与侯马盟书的具体断代问题上,还有争论,但用其判断春秋战国时期的盟书载体规格是没有太大偏差的。而且即使盟书规格在春秋战国时期真的有比较重大的变化,也至少可以根据这两处所发现的盟书实物来判断春秋末期和战国初期的盟书规格情况。
③ 陈梦家先生云:“辉县固围村墓二所出玉册和长沙仰天湖墓二十五所出竹简,长度分别为22.5与22.0厘米,宽度皆为1.2厘米,可证战国时玉册仿诸竹册。沁阳甲一长22.4厘米,与战国玉册、竹册皆长当时一尺。”参见陈梦家《东周盟誓与出土载书》,《考古》1966年第5期,第279页。另可参考吴镇烽《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其图像集成》收录的《今吾玉简》《乙未玉简》《伯多玉简》《甲午玉简》等形状、尺寸参数。
④ 参见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温县东周盟誓遗址一号坎发掘简报》,《文物》1983年第3期,第78~89、77页。
尺寸较短的玉石载体规格I型两腰弧形的短体圭形盟书,如Tl 坎13780,长11.7、宽3.7、厚0.2厘米,T1坎13863,长15、底宽3、厚0.1厘米,T1坎12857,长9.6、底宽3.7、厚0.15厘米Ⅲ型等腰三角形圭形盟书,如T1坎1137,长15.8、底残宽3.3、厚0.4厘米。①尺寸较长的玉石载体规格璋形盟书,如T1 坎14499,长17、宽1.35、厚0.1厘米Ⅱ型圭形盟书,如T1坎1:2182,长19.5、底宽3.8、厚0.2厘米,T1坎13216,长22、底宽3.7、厚0.15厘米,T1 坎 13211,长 23.3、底宽 3.6、厚0.13 厘米,T1坎13797,长20.7、底宽4.5、厚0.3厘米,T1坎13802,长27.1、残底宽3.2、厚0.15厘米,T1 坎 11961,长 24、底宽4.2、厚0.2厘米简形盟书,如T1坎14585,长23.5、宽1.35、厚0.15厘米。②
据以上数据可知温县盟书中尺寸较长和尺寸较短的玉石载体的厚度差别很小,为0.1至0.4厘米而在宽度上除简形盟书较窄只有1.35厘米之外,其他形制载体的盟书都相对较宽,为3至4.5厘米。从长度上看,第一类玉石盟书载体长度差距较大,其中有的I型短体圭形盟书尺寸很短,接近殷尺的七寸至九寸,战国尺的半尺到七寸,而有的I型短体圭形盟书则与Ⅲ型圭、璋形盟书的尺寸接近,为殷尺的一尺左右,战国尺的七寸左右第二类玉石盟书载体的长度,多数接近殷尺的一尺至一尺四寸,战国尺的一尺或一尺二寸左右。整体而言,同种材质后一类盟书载体的规格显然要高于前一类盟书,盟书等级也是如此,但这一判断的前提是在这两类盟书载体的制作时代没有制度变革,而事实可能并非如此,这一点稍后再论。
侯马盟书相对于温县盟书数量较少,只有数百件,载体规格也相对比较简单。侯马盟书由玉质和石质两种盟书构成。其中玉质盟书形状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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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温县东周盟誓遗址一号坎发掘简报》,《文物》1983年第3期,第78~89、77页。
② 参见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温县东周盟誓遗址一号坎发掘简报》,《文物》1983年第3期,第78~89、77页。
璜、圭两种,另外还有一些制作玉器剩下的废料,呈不规则的块状和片状。此种盟书载体似乎并没有一定规格,但从制作难度来看,玉璜要大于玉圭,所以其使用等级可能也相对较高。而石质盟书的形制更加规整,大致可分为大型圭盟书和小型圭盟书两种:
大型圭盟书长26、宽3、厚0.9厘米小型圭盟书长18、宽1.6、厚0.2厘米。①
其中大型圭盟书0.9厘米的厚度远远超出了温县盟书0.1~0.4厘米的厚度取值范围,小型圭盟书的厚度则与温县盟书相近,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有三:第一,与石材的加工难度有关,即有的石材可以加工得更薄而不断裂,有的石材则不可以第二,虽然两种石圭是同种石材,但大型圭由于比较长,为了防止断裂,所以故意加工得比较厚第三,大型圭盟书有区别于小型圭盟书的制作规格要求。宽度方面,温县盟书中能找到与侯马盟书这两种圭形制相应或相近的,对应大型圭的,如温县盟书T1坎13863,底宽3厘米,对应小型圭的,如温县盟书T1坎14585,宽1.35厘米。②长度方面,侯马盟书的小型圭、大型圭也都能在温县盟书中找到对应,对应小型圭的,如温县盟书T1坎14499,长17厘米,T1坎1 2182,长19.5厘米等对应大型圭的,如温县盟书,T1坎13802,长27.1 厘米等。③ 这说明侯马盟书与温县盟书的载体制式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盟书等级的高低,可以从载体材质和尺寸上判断从载体材质上讲,玉质盟书高于石质盟书从尺寸上讲,尺寸越大等级越高,但那些不规则玉器残片可能并不比石圭高。
至于制作温县盟书、侯马盟书时选用的尺寸标准是战国尺还是殷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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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陶正刚、王克林《侯马东周盟誓遗址》,《文物》1972年第4期,第27~32、71页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编辑《侯马盟书》,文物出版社,1976,第11页。按在这两种圭之外,还有一圭长32、宽3.8、厚0.9厘米。
② 参见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温县东周盟誓遗址一号坎发掘简报》,《文物》1983年第3期,第78~89、77页。
③ 参见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温县东周盟誓遗址一号坎发掘简报》,《文物》1983年第3期,第78~89、77页。
尚难定论,尤其是在温县盟书中有如此多的不符合一般制式标准尺寸短体圭存在的情况下。不过对比侯马盟书的制作情况,单从事物由混乱向规范发展的一般规律而言,存在一种可能,即温县盟书中的短体圭盟书的制作年代要早于其他石质盟书的年代,同样也早于侯马盟书的制作年代。虽然侯马盟书中的石质盟书也有两种尺寸,如大型圭的长度对应殷尺的一尺半或战国尺的一尺二寸左右,小型圭的长度对应殷尺的一尺或战国尺的八寸左右,但从整体而言,它的载体制式系统显然要比温县盟书更规范。照此来看,程峰先生认为温县盟书制作年代早于侯马盟书的看法也有一定道理。①
不过,程峰先生的论断可能有些绝对,即温县盟书的制作年代实际是有跨度的,其短体圭之外的其他石质载体盟书与侯马盟书的制作年代应该相近,处于殷尺与战国尺混用的时代,或者经历了殷尺向战国尺过渡、只使用战国尺而不用殷尺的两个时期。这可从刨除短体圭不论的温县盟书及侯马盟书载体规格中找到一些证据。它们的制式中既有用殷尺衡量比较合理的,如温县盟书T1坎14499,长17厘米,T1坎1:2182,长19.5厘米,侯马盟书小型圭长18厘米都接近殷尺一尺至一尺二寸也有用战国尺衡量比较合理的,如温县盟书T1坎13211,长23.3厘米,T1坎1:3802,长27.1厘米,T1坎11961,长24厘米,T1坎14585,长23.5 厘米,侯马盟书大型圭长26厘米,都接近战国尺的一尺或一尺二寸。如果按这样的尺寸使用标准,这些盟书的载体尺寸与其他种类令书所用的载体尺寸十分相近,比较符合情理。但如果将上述诸例,对调一下尺寸衡量标准,就会很奇怪,如温县盟书中的T1坎14499,长17厘米,用战国尺衡量只有七寸左右,虽然战国时期有“八寸”的器物制式,但多为符节所用,《六韬龙韬阴书》即云“降城得邑之符,长八寸”②,又两块王命虎符分别长15.9厘米、14.6厘米,对应战国尺八寸左右③但这在简牍类公务文书的制式中并不多见。再如侯马盟书大型圭长26厘米,其用殷尺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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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程峰《侯马盟书与温县盟书》,《殷都学刊》2002年第4期,第46~49、112页。
② 《六韬》卷三《龙韬》,载《中国兵书集成》编委会编《武经七书直解》(第10-11册),解放军出版社、辽沈书社,1990,第1224~1225页。
③ 参见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32~533页。
量为一尺半,虽然《商君书•定分》中有“各为尺六寸之符”①的说法,但《商君书》的成文年代最早也在战国中期且所谈多为秦制,故其书中尺寸当就战国尺而言。
那么是什么造成了《温县盟书》《侯马盟书》载体规格上的诸多差异呢?原因可能有三。
其一,既有载体规格使用制度造成的。两类盟书的主盟人身份等级是不同的,这导致了盟书所用载体规格的差别。侯马盟书的主盟人身份等级要高于温县盟书的主盟人,所以其使用的盟书载体规格等级也较高。那么是否真是如此呢?侯马盟书整理者考证说(侯马)“盟书中主盟人‘赵孟’,即当时赵氏宗族中行辈间的长者……‘子赵孟’就是赵鞅”②。汤志彪认为温县盟书的盟主是韩氏宗主韩简子。③ 韩简子、赵简子虽同是各自宗族之盟主,且同为晋国六卿之一,但在盟书制定时代赵简子正担任晋国之正卿,其地位显然比韩简子要高。再加上具体盟誓者身份等级的差异就造成了盟书载体材质与尺寸上的差别,因而有的用玉,有的用石,有的用新材料制作,有的则用边角料加工。
其二,时代演变造成的载体使用制度混乱。这种因素可能不仅影响了尺寸大小,也影响了玉石载体的形状。这些盟书虽然制作年代相近,前后相差年数不多,但在风格上出现某种变化也是存在可能的。温县盟书和侯马盟书中均有采用战国尺或殷尺衡量标准制成的盟书载体并非巧合,因为两者都处于春秋战国之交。④ 而春秋与战国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分界,其间有长达数十年的模糊时期,因此可能在温县盟书制作时代的后半段和侯马盟书的制作时期已经进入了战国尺与殷尺并行的阶段。虽然盟书使用载体的大原则没有变,即等级较高的选用较好的盟书载体材质或较大的盟书载体尺寸,等级较低的则选用较差的盟书载体材质或较小的盟书载体尺寸,但在尺度标准的使用上有些混乱。
其三,盟誓者选择载体时的主观因素影响。人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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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蒋礼鸿撰《商君书锥指》卷五,中华书局,1986,第142页。
② 参见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编辑《侯马盟书》,文物出版社,1976,第65~68页。
③ 汤志彪:《温县盟书盟主简论》,《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2年第5期,第32~34页。
④ 程峰先生认为温县盟书稍早于侯马盟书。参见程峰《侯马盟书与温县盟书》,《殷都学刊》2002年第4期,第46~49、112页。
盟誓者在载体规格的选择上能够发挥一定主观能动性,因此身份较低的盟誓者也可能使用较高等级的载体规格,当然这是有特殊时代背景的。因为春秋战国时期周王朝的威权已经衰弱,出现了礼崩乐坏的现象,身份地位较低的人员僭越礼制的行为也大量出现,如传世文献载孔子曾批判季氏僭越礼制使用八佾之舞,即《论语•八佾》云“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①考古发掘也可以证明这一现象的存在,如曾侯乙墓的发掘者说“此墓规模之大和随葬品中有显示身份等级的九鼎八簋之类的铜礼器以及编制庞大的编钟、编磬等,与当日礼崩乐坏情况下列国诸侯僭用天子之礼的葬仪,情况也是相符的。”② 所以盟誓者在玉石盟书的规格上也有一定的选择空间。
这三方面原因共同造成了这些向祖先之神盟誓的盟书在载体规格上的差异,但其影响力有大有小,首先载体规格使用制度的影响最大,其次是时代演变因素,最后是盟誓者的个人偏好,因为从大局来看盟誓者僭越制度的现象毕竟不是全面性的,所以其影响也较为有限。
从向自然之神盟誓的盟书与向祖宗之神盟誓的盟书载体规格的整体情况分析,前者的载体规格要大于后者。这从其载体的体量对比中即可看出,因为即使是体量较小的向神灵盟誓的秦骃玉牍甲也要比一般的向祖先之神盟誓的盟书载体要大,而且秦骃玉牍甲使用的载体材质也比多数向祖先之神盟誓的盟书要优等。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不同呢? 这主要与盟誓者的身份等级有关。向自然之神盟誓的盟书其盟誓命令基本来自国君一级,如《秦骃玉牍甲》中的秦小子骃,③《诅楚文刻石巫咸》中的秦王,④《岣嵝碑》中的越王(由太子代为盟誓)⑤ 而侯马盟书、温县盟书中的盟誓命令只来自卿大夫一级,地位上显然要低于前者。在当时的等级社会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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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清)阮元校刻《论语注疏》卷三,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2465页。
② 随县擂鼓墩一号墓考古挖掘队《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发掘简报》,《文物》1979年第7期,第1~24、98~105页。
③ 参见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455、457页。
④ 参见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461、464、467页。
⑤ 参见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470页。
这种身份等级上的差异必然要反映到其使用物品的相关制度上,如丧葬所用棺材之厚度即因身份不同而有严格规定,《礼记•丧大纪》云“君大棺八寸,属六寸,裨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属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属四寸。士棺六寸”①,即是说身份等级越高其使用的棺椁规格就越高,反之越低。盟书所用载体材质规格诸多差异的根源即在于此。
小 结
作为战国统治者命令信息载体的战国令书,不仅是战国社会各项变革的重要推动因素之一,也是整个战国社会剧变的缩影。在各种旧有令书种类呈现或衰落,或消亡的基础上,一些新的令书种类开始萌发并迅速发展。新旧令书之间虽然在发布者、书写者、书写格式、规格形制的某一或多个方面存在差别,但相互之间往往也存在某种特殊的关系。它们之间通过不断地相互交织、相互牵制、相互渗透,形成了一个尚在不断变化的繁复的令书种类体系。这种不断变化且繁复的令书体系与当时等级社会的不断发展相统一,形成了“文书藏礼”的现象。“文书藏礼”现象在文书上就有诸多反映,如不同等级的令书种类在书写格式、载体质地及形制上会存在诸多差别,而令书种类的高低等级又与发布者身份等级的高低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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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清)阮元校刻《礼记正义》卷四五,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15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