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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载体材质及规格方面的诸项关系

作者:王会斌 当前章节:6443 字 更新时间:2026-7-22 20:20

战国令书使用的载体材质及规格多可在前代找到根据,但也绝非对前代的简单继承。而且这些载体材质及规格与令书发令者、种类及内容之间也有一定联系。

与前代令书载体材质及规格之间的关系一.

载体材质及规格是令书的外在物质表现,是为更好地传达令书所承载的命令信息而服务的,因此面对多变的社会现实,统治者不得不对令书的载体材质及规格进行某些适应当时社会情境的改造或创制,以更好地实现自身的统治目的。但这种改造与创制活动是以前代的物质及制度遗存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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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96页。

础的。从整体的发展方向看,令书载体材质及规格的应用在战国时期已经形成一定的制度,并向规范化、多样化、实用化方向持续发展。

(一)令书载体材质相较于前代使用的数量比例有所变化

战国令书载体材质使用制度是在西周、春秋令书载体材质使用制度基础上的再发展。战国令书选用的所有载体材质,在战国之前都已出现,且已经被用来书写令书了。也就是说从整体上看战国令书选用的载体材质如竹木、金属、玉石等相较于前代是没有变化的。这是因为先秦令书选用载体材质的更替,在战国之前已经完成。如甲骨类材质的淘汰,发生在西周时期。西周初年,一些记载君王口头命令的令书仍选用甲骨类材质作为载体,如周原三十一号窖穴二号甲骨,其上刻文云“㫿(唯)衣(殷)奚子来降,其执𥄳(暨)氐吏才斿(瘤)尔卜,曰:‘南宫邰其乍’”①,其中“南宫邰其乍”即为记录于甲骨之上的君王口头命令。但由于卜筮方法的改变,“大约在周穆王之后,不再出现刻有卜辞的甲骨”②,用甲骨记述君王口头命令的现象也随之消失。再如,对铁制品载体的使用出现在春秋末期。如《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云“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③,范宣子所作刑书即为晋国的律法书,而被载之于鼎,鼎即为铁制品。战国时期仍有一些令书选用铁制品作为载体,如记载有始皇诏书的部分诏权即为铁质。④

然而战国令书载体材质使用制度对于前代并非原样继承,而是有所变化的。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使用的数量比例方面。战国时期的令书整体数量大大超过前代,甚至可以用井喷式发展来形容,因此除金属、玉石外,大多数被用作令书载体的材质使用量呈上升趋势,只是它们之间的使用比例相比于前代发生了较大变化。战国令书载体材质以竹木材质使用量最多,占据了绝大多数,其次是玉石类材质,再次是金属类材质。这从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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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徐锡台编著《周原甲骨文综述》,三秦出版社,1987,第11页。

② 严军:《从甲骨占卜术的兴衰看甲骨卜辞的存亡》,《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第105页。

③ (清)阮元校刻《春秋左传正义》卷五三,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2124页。

④ 参见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377~383页。

所见载有战国令书不同材质载体的数量上即可看出。其数量比例变化最为明显的是竹木载体,其比例由多数变成了绝大多数。玉石材质和金属材质作为战国令书载体使用数量相对稳定,但其大类内部小类载体材质使用量也是有变化的,不过基本都呈下降趋势,因为令书载体材质使用量的基数在不断变大。具体来说,金属材质中出现了青铜制品使用量下降,铁类制品使用量上升的现象玉石材质中出现了石圭、石简等使用量减少,山石材质使用量增加的现象。

战国令书载体材质使用量上的种种变化,从整体上看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但从具体载体材质种类上看,各自原因又有所不同。整体使用量的增加,原因主要有三点。第一,国家管理模式的改变。西周、春秋时期国家采用分封制和宗法制来管理,权力被层级分割,彼此之间并无战国时期官僚体制中那种严格的上下层级管理关系,下级不需要向上级直接负责,因此信息沟通较少。第二,人口增加,造成社会事务增多。相较于西周、春秋时期,战国时期的人口已经大大增加,① 国家的规模也因此扩大,很多国家出现了流动人口众多、商业发达的城市,如临淄、邯郸、大梁等。在陌生人的交往中必然会出现很多摩擦,这就需要官府介入,从而催生出各种令书。第三,国家间的战争日益频繁。战国时期各国之间的战争频发,统治者对国家军事系统的管理要求严格,需要频繁地调派与管理军队,军事令书的增多,也使令书的整体使用量增多。

具体到每种令书材质使用量变化的原因,则需分开论述。竹木材质载体之所以能占据令书载体使用量的绝大多数,主要是因为其相对于金属和玉石材质,取材更加方便,价格更加低廉,加工难度更小,更能满足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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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沈长云先生说“以当时一国之四千九百人口,乘被周憝灭和臣服于周的七百五十一国,得三百六十七万九千九百人。此为商周之际属于殷人势力集团的总人口。再加上与之势力相侔的周人势力集团的另一半人口,得七百三十五万九千八百人,这大体上是西周初期周人统治下的所有诸侯国及臣服于周人的所有异姓族邦的总人口,即当时全‘中国’的总人口。”童书业先生说“西周时人口较春秋为少,……彼时全‘中国’,扫数计之恐亦不过一二百万而已”,“春秋时人口仍不甚多,有所谓‘十室之邑’、‘百室之邑’者,若‘千室之邑’已为大邑,即一般国都亦未必过三千家也。……至春秋末年孔子适卫,云‘庶矣哉!’然即较狄入卫后增加十倍,亦不过五万人”。参见沈长云《西周人口蠡测》,《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1期,第100页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童教英校订,中华书局,2006,第307、277页。

国家统治者对令书载体使用量巨大的需求。而玉石材质载体之所以能够保持较为恒定的使用量,是因为战国统治者好大喜功,喜欢使用更加博大的山石铭刻自己的功绩,致使这一类载体材质数量增多,而盟誓整体数量减少,作为盟书常用载体的石圭、石简的使用量也随之减少,两相抵消,故保持了稳定。金属材质载体之所以能够保持较为恒定的使用量,是因为册命活动的减少及家族势力的衰弱,人们对于转刻册命令书的热情减小,造成一些刻铸册命文书的鼎簋等金属器物使用量减少但由于商业、军事活动发展,人们的交往活动开始增多,流动人口增加,国家出于加强管理的需要开始大量制作符节,并且生产技术进步带来铁产量大大增加,其自身又比较容易保存,以及铸刻某些特殊文书的现实需要,如廿六年始皇统一度量衡的诏书,为方便传播需要铸刻在金属权衡之上等原因造成了铁作为令书载体材质使用量增加,两相抵消,金属材质载体的使用量也基本稳定。

(二)令书载体规格相较于前代更加多样

战国令书载体规格对前代也是有继承、有创新的。对前代继承表现在竹木材质载体和玉石材质载体的形制方面,战国时期常用的载体形制,如简、册、圭、牍,都是在春秋时期或之前已经出现的。如简册的形制,据陈梦家先生说,“殷代已有竹木简的册书,大约是不成问题的”①。简册的尺寸,如一尺、一尺二寸、二尺四寸等也多能在出土文献中找到春秋战国之交时已有的确切证据,如侯马盟书的大型圭长26厘米,对应战国尺为一尺二寸,小型圭长18厘米,对应殷尺为一尺,② 温县盟书T1坎13216,长22厘米,对应战国尺为一尺,T1坎13211,长23.3厘米,对应战国尺为一尺,T1坎13802,长27.1厘米,对应战国尺为一尺二寸。③ 战国令书对载体形制规格的创新,以符书、节书为代表,它们被铸造成了马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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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中华书局,1988,第518页。

② 参见陶正刚、王克林《侯马东周盟誓遗址》,《文物》1972年第4期,第27~32页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编辑《侯马盟书》,文物出版社,1976,第11页。

③ 参见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温县东周盟誓遗址一号坎发掘简报》,《文物》1983年第3期,第78~89、77页。

如骑传马节①、龙形如王命龙节②、虎形如阳陵虎符③、雁形如雁节④、鹰形如鹰节⑤、熊形如亡纵熊节⑥、长方形如节节⑦等不同形状,尺寸也是长短不一、多种多样。而且战国时期令书在不同材质的载体方面或不同规格的同种材质载体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等级系统,具有了相当程度的规范性。

战国令书规格品级变得如此多样化的最直接原因就是建立在分封制和宗法制之上的旧有血缘贵族统治模式解体,科层制官僚系统建立。科层制相对于分封制层级要更多,权力在部门、层级上的分配也更加细致,为适应这一要求,且同时凸显各阶层的不同地位,区分不同令书的等级与种类,不得不对令书的载体规格加以发展,否则无法满足这一需求。而在一定时期内,能够用来作为令书载体的材质种类是固定的,因此要区分不同令书的种类与等级,就需要在载体的形制尺寸上下功夫,即通过调整这两方面内容来满足其需求。

战国令书规格变得规范化的原因比较容易理解。战国时期是令书的大发展时代。在当时统治者要通过大量令书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被统治者进行控制与管理,因此如果没有统一规范的载体规格制度,就会给受令者接受与保存令书造成负担。而这不仅会大大降低官府机构的运行效率,也难以达到令书是为准确、高效地将发令者命令信息传达给受令者的制作目的。这是战国时期对令书载体规范化的客观需求。从载体规格使用制度的发展角度看,经过西周、春秋时期的长期发展,统治者已经能够积累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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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26页。

② 参见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35~541页。

③ 参见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48页。

④ 参见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44~545页。

⑤ 参见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46~547页。

⑥ 参见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27页。

⑦ 参见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25页。

够的历史经验,为其规范化进程提供良好的指导。

战国令书载体材质及规格制度不仅继承了历史优秀传统,同时也进行了符合时势的创新,使不同的令书载体材质在严格的品级制度下,更好地完成了发令者赋予它的承载命令信息的任务。而在战国之前已经出现,但作为令书载体材质大量使用时间相对较短的山石、铁等载体材质的应用,大大丰富了令书载体的材质种类及品级规格体系,为令书种类系统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可能。

二 与令书制作者、种类及内容之间的关系

战国令书载体材质及规格与令书制作者、种类及内容之间的关系相对简单,主要有两种。

(一)令书载体材质及规格与令书制作者之间存在等级对应关系

这主要是针对令书发令者而言的。一般情况下,令书发令者的等级越高,其所用的令书载体材质及规格就会越好、越高,而令书发令者的等级越低,其所用的令书载体材质及规格就会越差、越低。

这种等级差别,有时仅通过材质或规格当中的一种不同即可表现。通过载体材质优劣区分发令者等级高低,如同是盟书,秦国君主所作的秦驱玉牍甲就采用了比较珍贵的质地较细的青玉作为载体①,参盟者多为大夫身份的温县盟书则多以浅变岩石中的千枚岩为载体②。通过载体形制区分发令者等级,如同是节书,君主作为发令者的主要采用龙形如王命龙节③或虎形如王命虎符④,其他层级官员作为发令者的则采用其他形制,如低等官吏使用的长方形节节⑤。

有时令书使用者的等级也会对令书载体的材质及规格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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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455~457页。

② 参见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温县东周盟誓遗址一号坎发掘简报》,《文物》1983年第3期,第77、78~89页。

③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35页。

④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32 页。按该物品采用的是单片形制,所以应称为“符”,而非“节”。

⑤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25页。

如同是律法书,中央官府使用的简通常长二尺四寸或三尺,而地方官府使用的通常长一尺或一尺二寸,这即是通过令书载体尺寸来区分等级。不过这种影响相对于令书发令者对令书载体材质及规格影响的广度及深度而言比较有限。

(二)令书载体材质及规格对令书种类、内容有一定影响

令书载体制作形式及规格尺寸对该令书的具体归类及内容是有一定影响的,前者影响较大,后者影响较小。以符书与节书为例。从整体上看,两者载体的材质、形状差别不大,但制作和使用方式有显著差别,即符书是两片制式配合使用,而节书是单片制式独立使用,这就使得符书、节书的属性归类产生区别。因此要区分符书、节书,只需要判断其载体采用的是两片制式,还是单片制式即可,采用前者的就是符书,采用后者的就是节书。另外,从符书、节书的外在形制,也可以大致判断其属性及用途,雁形节如雁节①和鹰形节如鹰节②与军事通信有关,虎符如阳陵虎符③与军事调兵有关,等等。

战国令书载体材质及规格与令书内容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此处形式主要是指物质形式。这种关系在对令书进行定义之时已经产生,如果没有载体或者没有命令信息的文字内容,也就无所谓令书。另外,借助物质载体命令信息克服了许多传达上的障碍。一句话,甚至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就可以传达一些简单的命令,但其在复杂命令表述及长距离命令传达等方面存在巨大缺陷,而使用物质载体与文字相结合的方式能够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文字可以更好地呈现统治者的复杂命令信息,载体可以使文字化的命令信息在长距离传输过程中保持原貌,令书的这两项优点推动了国家命令信息管理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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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44~545页。

② 参见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46~547页。

③ 参见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48页。

小 结

战国令书载体材质及规格呈现的规范化、制度化倾向,是历史长期发展的结果。其与令书种类、内容之间的关系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因为它只是承载令书命令信息的物质外壳,是命令信息传达的一个媒介,发令者在选用载体材质及规格时还是有很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权的,就是说低等级人员能够越级使用高等级载体,高等级人员也能够破例使用低等级载体,只是这种现象在战国时期并不常见,也不是历史的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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