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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菲利帕·格里高利/译者:曹茜 当前章节:15473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5:58

亨利大声咆哮:“你是说我没上战场?”

托马斯慌慌张张地看了我这个姐姐一眼。“不是,陛下,当然不是。我的意思是我无法向您描述出战况的艰苦。英格兰北部太过阴冷潮湿,粮草不足,有些地方很难生火,有时大家夜里吃不上东西,只能饿着肚子在雨里睡觉,醒来后也没有早餐,军队补给困难,士兵们就没有心思打仗。没人质疑陛下的勇气,全国上下都看到了您的决心和威严。只是天气如此恶劣,要士兵们坚定不移,毫不退缩,实在太难了。”

“别再说了。你能回到战场吗?”亨利紧咬下唇,脸上阴云密布。

“我坚决服从您的命令,陛下。”萨里伯爵语意恳切。我们所有人都清楚,只要他流露出一丝一毫的抗拒之意,立马会被冠上叛徒的帽子,押回伦敦塔去,他和安妮的婚姻不足以救他于水火。他又飞快地看了我一眼,见我面无表情,立刻明白我没法帮他,于是又讨好地说:“领导您的军队是我的荣耀,我会全力以赴。不过那些人已经回家了,我们必须把他们重新召集起来。”

“我不能一直雇人打仗,”亨利突然做出决定,“他们不会卖力,我也没钱发饷。我必须和苏格兰修好。听说詹姆斯的国库也快耗尽了,如今正是大好时机。我要把剩下的人撤离边境,让他们来南方做好准备。”

我的女领主问:“准备什么?”

我不知道她发问的原因,只是听出了她话音里的恐惧。

“准备对付那个男孩儿。”

1497年秋

牛津郡 伍德斯托克宫

一队风尘仆仆,身心俱乏的信使在道路上轮流奔波。一个信使从一处驿站赶到下一处驿站,换掉气力穷尽,跛足难行的马,气喘吁吁地把一份封在羊皮里的纸卷交给下一个人。他们只会说一句话:“去伍德斯托克宫交给国王!”紧接着,新的信使又骑着新换的马冲上秋日尘土飞扬的土路。信使从黎明骑到黄昏,天色越来越暗,渐渐分不清哪里是路,哪里是路边疯长的野草,可他们仍旧咬牙前行,直到筋疲力尽,才裹着斗篷往树下一躺,焦急地等待着第一缕晨光。天光乍亮,他们又带着那个宝贵的包裹风驰电掣地赶到下一个驿站:“去伍德斯托克宫交给国王!”

宫廷正准备外出放鹰打猎。骑手们纷纷上马,马车房里推出几辆运鹰车,车上载着成排的笼子,笼子被罩得严严实实。饲鹰人在车边奔跑,边跑边抚慰笼中不能视物的猎鹰,承诺会让它们飞翔扑食,只要它们现在沉稳耐心些,骄傲地站在车上,不要软弱泄气,也不要拍打翅膀。

亨利今天收拾得格外光鲜,身穿深绿色天鹅绒骑马装,脚踏深绿色皮马靴,手戴同色皮手套。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拥有无穷财富、和朝臣和睦相处、受万民爱戴、在这个国家生活幸福的国王,他下了大力气。可是每当他闭上嘴巴,嘴角几道新添的法令纹就出卖了他,证明他老是咬牙切齿。

我们站在伍德斯托克宫敞开的大门附近,宫外的大道上传来哒哒的马蹄声,我转头一看,只见大道上有一匹马,马已经疲惫不堪,骑手正低头催促它前行。自耕农卫队立刻聚集到国王身前,其中六人在我面前站成一排。让我惊奇的一幕出现了,他们把轻武器扛到肩上,又竖起手中的长矛。他们只因为看见一个单身男子骑马走向我们的宫殿,就迅速做好了应对袭击的准备。他们竟然认为区区一个人就能单枪匹马冲向我们这群打算去放鹰打猎的王公贵族,把堂堂英格兰国王砍倒在地;他们竟然认为自己必须把我和一个英格兰国民隔开。我能看出他们的恐惧,也意识到他们毫不了解约克王朝的王后是如何行事的。

他们紧握长矛,一字排开,组成一道防线。骑手拉住马缰,那匹疲惫的马滑了一下,慢慢向我们走来。“我给国王送信来了。”他朝我们大喊,因为嗓子里进了泥沙,声音有些嘶哑。亨利认出了他的信使,拍了拍一个卫兵的肩膀,卫兵会意让开,亨利抬脚朝那匹浑身战栗的马儿和那个筋疲力尽的骑手走去。

男人跳下马鞍,可他累得双腿发软,只能抓住马镫站着。他另一只手伸进上衣,取出一个被压扁的包裹,包裹是密封好的。

亨利小声问:“这是从哪儿来的?”

“康沃尔郡。康沃尔郡的最西端。”

亨利点了点头,转身对王公贵族们宣布:“我得留下来读完这个。”他的声音虽轻,却透着不容置疑的坚定,勉强挤出的笑容有些扭曲,显得他极为痛苦。“只是一点儿小事,不过我必须耽搁一会儿。你们先去吧,我随后就来!”

人们小声议论着上了马,我朝我的马夫做了个手势,让他不要把马牵过来,就这样站在亨利身边,目送他们远去。

运鹰车经过我们身边时,其中一个饲鹰人忙着撩起皮帘绑好,让里面的猎鹰凉快凉快,顺便也散散笼中的气味。等到了打猎的地方取下罩子,猎鹰们会拢起翅膀,用亮晶晶的眼睛盯着他们。一个小伙子跑在后面,拿着备用脚环和皮带。他跑到国王身边时,低头鞠了一躬,我匆匆看了他一眼,立刻认出他是兰伯特·西姆内尔。他已经从一个厨房小伙计升为皇家饲鹰人,忠心耿耿地侍奉国王——曾经的王位觊觎者如今找到了幸福。

亨利压根没有看他,也没看其他任何人一眼。他匆匆转身进了东门,带头登上宽大的楼梯,我紧随其后,一同来到他的谒见厅。他母亲在房中等候,我们进去时,她正站在窗前眺望。“我看到信使远远地赶过来了,”她低声对他说,就像在等待世上最糟糕的消息,“我一看到路上的烟尘就开始祈祷。我知道这次的消息是关于那个男孩儿的。他是在哪里靠岸的?”

他答道:“康沃尔郡。那里如今没有我的朋友。”

此刻说这话已经没有意义了,谁让他毁掉他们的骄傲,伤透他们的心,还把他们爱戴追随的人统统绞死。我候在一边,静等亨利撕开外层的羊皮,取出信纸。我看到信上有德文郡伯爵威廉·考特尼的印戳,他是我妹妹凯瑟琳的丈夫,也是她爱子的父亲。

“那个男孩儿已经登陆了,”亨利飞快地浏览着信纸,“德文郡郡长率领一支精兵袭击了他的营地。”他突然停住了,我看到他深吸了一口气,“郡长的士兵一看到男孩儿,就纷纷倒戈倒敌。”

玛格丽特夫人双手交握,似乎在祈祷,可她什么也没说。

“德文郡伯爵是我的连襟。”亨利说话时看着我,仿佛我该对威廉·考特尼的行为负责,“德文郡伯爵威廉·考特尼原本打算亲自领兵,可又想到敌众我寡,而他也信不过手下的士兵。现在他退回了埃克赛特。”他猛地抬起头,“那个男孩儿只不过刚刚到达,就收服了所有的康沃尔郡人和众多德文郡人,而你妹夫逃回了埃克赛特,就因为他无法相信自己的手下不会叛变。”

“有多少人?”我问,“那个男孩儿手下有多少人?”

“大约有八千人。”亨利哈哈一笑,笑声中满是悲凉,“我当年登陆时,手下的人还没这么多。足够了,足够夺取王位了。”

他母亲忙道:“你当时是合法的继承人!”

“德文郡伯爵威廉·考特尼被困在埃克赛特了,”亨利说,“那个男孩儿围困了他。”他转身走向写字桌,边走边叫书记官进来。几个人跑进房间,聆听亨利下达命令,我和玛格丽特夫人赶紧退后。亨利要求杜柏尼勋爵率军迎击男孩儿的军队,为威廉·考特尼解围;由威洛比·德布罗克勋爵带领另一支军队守住南部海岸,封住男孩儿的退路。这个国家所有的贵族都得到了敕令,要他们带领人马赶到西部。他们每个都得去,无法推脱。

“我要活口,”亨利对每一个书记官说,“把这句话写给所有指挥官。我要他活着来到我面前。还告诉他们,把他妻儿也抓来。”

“他们在哪儿?”我问,“他的妻儿在哪儿?”一想到那个年轻女子怀抱婴儿,被军队围在中央瑟瑟发抖的样子,我心中极为不忍,她很可能是我的弟妹呀。

亨利回答:“圣米迦勒山。”

我的女领主,国王的母亲恼怒地“呀”了一声,显然十分不满。在她看来,他一定是想让他儿子和亚瑟王的传说挂上钩,为了让我儿子获得亚瑟王的荣耀,她也千方百计地谋划过。

书记官把写好的敕令递给亨利,亨利把信装进信封,浇上融化的蜡,用戒指戳上印章,又拿起羽毛笔龙飞凤舞地签下他的名字:亨利克斯·雷克斯。我立刻想起那张声明上的签名:理查德斯·雷克斯。我知道,这片土地上又有了两个王位争夺者,两个王室家族再次对立。不幸的是,这一次我将左右为难。

我们等在一边。亨利自己是没法去放鹰打猎了,不过他派人把我送到林中的帐篷里,和猎人们一起用餐,扮演一个太平王后,安定人心。我把孩子们也带去了,他们都骑着各自的小马,只有亚瑟骑在他的猎马上,英姿飒爽地陪在我身边。一个贵族问起亨利是否缺席,我说他一会儿就到,他被一点儿小事绊住了,没什么要紧。

我极度怀疑他们不会相信我。整个宫廷都知道男孩儿离我们的海岸不远了,他已经登陆的消息一定传进了某些人的耳朵。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其中一些人一定有意投奔他,他们的衣袋里也许还装着他的密函。

“我不害怕。”亚瑟一字一顿地对我说,似乎在认真倾听自己的声音,想知道这句话听起来如何,“我不害怕,母后呢?”

我向他展露出真诚的微笑:“我不害怕,一点儿也不。”

等我回到宫中,却听到了威廉·考特尼的坏消息。叛军攻破了埃克赛特的城门,他受伤了。由于城墙被破坏,他决定与叛军讲和。叛军非常仁慈,既没烧杀抢掠,也没把他扣为俘虏,反而对他百般礼待,把他给放了。为了回报这份恩情,他允许他们沿着西方大道直捣伦敦,还承诺绝不追赶。

“他放他们走了?”我简直难以置信,“还允许他们杀向伦敦?答应绝不追赶他们?”

“不,他会食言的。”亨利说,“我会命令他食言。对叛军的承诺没必要遵守。我会命令他带兵追击,堵住他们的退路。杜柏尼勋爵和威洛比·德布罗克勋爵将分别从北方和西方袭击他们,我们会把他们打垮。”

“可他已经许下承诺了,”我心里实在没底,“说出去的话能收回来吗?”

亨利勃然变色:“在上帝面前,向那个男孩儿许下的承诺统统不算数。”

下人们把他的帽子、手套、马靴和斗篷送进来了。另一个仆人跑到马棚去传令备马,卫兵们在院子里集合,一个信使匆匆骑马出宫,去搜集伦敦所有的火枪火炮。

“你要去军中?”我问,“你要骑马出去?”

“我打算和杜柏尼的军队会合。我们的人马会是他们的三倍,我将以绝对优势兵力和他作战。”

我呼吸一滞:“你现在就去?”

他草草地吻了我,嘴唇好凉,我几乎能嗅出他的恐惧。“我们会赢,”他说,“目前我很有把握,我想我们会赢。”

“要是你赢了,接下来会怎么做?”我问。我不敢提到那个男孩儿,也不敢问亨利打算怎么对付他。

“谁和我作对,我就处死谁。”他神情冷酷,“我不会心慈手软。我还要罚款,每一个放他们经过,不加阻拦的人都要严惩。等我做完这些,康沃尔郡一定会鸡犬不留,德文郡除了死人,就只剩下债务人了。”

“那个男孩儿呢?”我小声问。

“我会让他披枷带锁进入伦敦,让每个人都看到他是个贱民,我要把他推落尘埃,等到世人终于明白他不是王子时,我就杀了他。”

他看着我苍白的面孔。“到时候你得见见他。”他语带恨意,仿佛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会让你看到他的脸,然后否认他。你最好小心点儿,别跟他说话,使眼色,或者交头接耳,就连呼吸也不能让人误会。不管他样貌如何,说些什么,受到问讯时喷出什么胡话,你最好用看陌生人的眼光看他,要是有人问你,你就说不认识他。”

我想起了小弟弟,他是母亲最疼爱的孩子。我想起儿时的他常爱坐在我的膝头看图画书,或者手拿一把小木剑,在希恩宫的内院里跑来跑去。我暗暗对自己说,不可能了,他灿烂的笑容,温和的棕眼睛都成了回忆,我再也不能伸出手去,给他一个真实的拥抱。

“你不能承认他。”亨利决然说道,“否则我就不认你这个妻子。如果你胆敢对其他人说出一个字,哪怕说得很小声,哪怕只说了一个词的开头,只要他以为你承认了那个骗子、平民、假王子,我就把你赶出宫,让你和你妈妈一样,在柏孟塞修道院自生自灭。我要让你受尽屈辱,再也见不到你的孩子。我还会告诉他们每一个人,他们的妈妈是个荡妇和女巫,就像她的母亲和外祖母那样。”

我毫无惧色地直视着他,用手背狠狠擦了擦被他亲过的嘴唇。“你不用威胁我,”我冷冷地说,“你可以把这些侮辱的手段省下来了。我清楚自己的身份,也知道自己该对儿子尽什么样的义务。我不会剥夺亲生儿子的继承权,我会做我认为正确的事。我不怕你,我从没怕过你。我会为了儿子效忠都铎王朝,而不是为你,更不是为你的威胁。我会为亚瑟尽忠,他将成为真正的英格兰国王。”

他点了点头,我对儿子的爱是无可置疑的,这让他松了一口气。“你的那些约克亲戚们只能把他当成年轻的傻瓜和陌生人来谈论,要是其中任何一个越了界,我当天就要砍下他的头,你会在绿塔的断头台上看到他的脑袋。不光是你,你的妹妹,堂妹,还有你那些多得数不清的表亲和异母手足都要小心,其中一旦有人承认了那个男孩儿,就意味着你在他的行刑书上签了字。而我不会只杀他一个,你的亲戚们全都要陪他一起死。你明白了吗?”

我点点头转身背对着他,仿佛他不是国王。“我当然明白,”我轻蔑地回过头,“不过你要是坚持说他是个图尔奈醉鬼船夫的儿子,那可千万要记得,别在绿塔砍掉他的脑袋,那是王子的死法。你得吊死他。”

他被我的话惊住了,想笑却笑不出来。“你说得对。他的名字是皮埃尔·埃斯博克,他注定要死在绞刑架上。”

这话听在耳中真是讽刺,我回身行了个屈膝礼,此时此刻,我知道自己恨透了眼前的丈夫。“我们一定照您的意愿称呼他。等那个年轻人死了,您可以随心所欲地给他命名,作为凶手,您有这个权力。”

我们就此僵持不下,直到他离宫那天也没和好,他大概也觉得别扭,没像往常一样和我拥抱道别。他母亲照例祝福了他,抓住他的马缰不放,半晌才依依不舍地松开,一边目送他远去,一边小声祈祷。我漠然地站在原地,看着他带领三百人的卫队越走越远,去和杜柏尼勋爵会合。见我眼中没有半点儿泪光,我的女领主有些奇怪。

“难道你不担心他吗?”她泪眼婆娑,干瘪的嘴唇不住颤抖,“你的丈夫就要上战场了,可你既没有吻他,也没有祝福他。你不怕他遇到危险?”

“说句实话,我不相信他会靠得太近。”我冷冷地丢下这句话,转身走进了二等房间。

1497年秋

东英吉利

国王通告全国,说叛军已经撤退了,同时却瞒着众人,小心翼翼地进军。察觉到几路大军正在逼近的康沃尔郡人纷纷趁夜逃散,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那个男孩儿也带着两个随从一路狂奔。他意识到亨利已经封锁了海滩,在近海布置了几艘船,就等他自投罗网,一时慌不择路,躲进了比尤利修道院。

但是如今的英格兰已经和从前不同了。在玛格丽特夫人及其挚友大主教的帮助下,国王的敕令可以直达圣坛。尽管那个男孩儿声称自己是天命所归的国王,也得不到额外庇护,修道院不得不打破自古以来的传统,极不情愿地把他交出来。他走投无路,只好走出修道院,向这位把英格兰和教堂双双握于掌中的国王投降。

某日我带着孩子去骑马,发现了一张绑在我马镫下的纸条。纸条上的字迹十分潦草,显然是匆匆写就的:“他出来时穿着一身金布衣裳,别人叫他理查德四世时他答应了。”写纸条的人应该是我的同母哥哥托马斯·格雷,不过我没看到绑纸条的人,也能肯定没人注意到我。我继续往下读:“但当国王亲自询问时,他又否认了。顺其自然吧,如果他否认自己是理查德,我们也可以不认他。”

我把纸条揉成一团塞进口袋,打算待会儿烧掉。托马斯的便条可谓雪中送炭,想到那个男孩儿能在满屋敌视的面孔中看到一张友善的脸,我深感安慰。

几天之后,亨利亲自写就的一封捷报传到宫中,最后举国皆知。他还给基督教国王们送去冗长的通告。他志得意满的言辞想必正在每个乡村集市,每个城镇路口,每座教堂前的台阶上,每间公共大厅的入口处大声宣读。他的通告就像一个离奇的故事,我第一次读到时忍不住笑了起来。我的丈夫仿佛化身为乔叟[1],向英格兰人讲述了一段关于起源的传说,文笔清晰,情节有趣。他成了一个历史学家,专门考证自己的战果,可我相信有许多人和我一样,认为他根本没有去过德文郡长风呼啸的原野,只是在凭借想象虚构一场胜利。落笔之时,他不是一个真正的国王,而是一个传奇小说家。

亨利的故事是这样的:从前在佛兰德斯的图尔奈城,有一个以看守水闸为生的穷男人。他没什么本事,又爱喝酒,娶了个普普通通,有点儿傻气的老婆,生了个蠢笨的男孩儿。这个男孩儿某天离家出走,堕入歧途。后来被某人收为侍童(那个人是谁,为什么收他为仆并不重要),去了葡萄牙宫廷,因为某种原因(谁知道蠢孩子会说什么),他摇身一变,伪装成英格兰王子,让每个人都相信了他。离开葡宫之后,他突然成了一个丝绸商人的仆人,学会了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听上去有些惊人,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在爱尔兰人面前穿着主人的衣服,炫耀主人的货物,张扬得像在参加五朔节游行。他因此再次被误认为王子(不要纠结于这件事的可能性),在有心人的鼓动之下,他以王子身份走遍各个基督教国家,至于他的骗局是如何被揭穿的,又是因为什么原因被揭穿的,就不用再细究了。

亨利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这个出身贫寒的无知少年是用何种手段骗过基督教世界最显赫人物的?他凭什么取得了勃艮第公爵夫人、罗马帝国皇帝、法国国王、苏格兰国王的信任,取悦了整个葡萄牙宫廷,还引起了西班牙双王的兴趣?这听起来很像童话,比如那个被侍女取代了公主身份的牧鹅姑娘,那个即使在一粒豌豆上铺整整二十床羽毛褥子也无法入睡的豌豆公主。让人吃惊的是,这个出身平平、举止粗俗、缺乏教养的男孩儿,竟然和基督教世界最富有、文明的国王称兄道弟,让他们心甘情愿地奉出财富和军队,随他处置。除此之外,他还会说四种语言,写得一手好字,对狩猎、马上长枪竞技、放鹰和跳舞也很在行,引得众人交口称赞,说他是个高贵勇敢的王子,这个生长在图尔奈背街小巷的孩子是如何做到这些的?亨利也没有说。这男孩儿的笑容极尽皇室派头,当人们向他致敬时,他常常用这种微笑作出温和随性的回应,他是如何学会的呢?在这篇洋洋洒洒的通告中,亨利显然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尽管他本人曾经深受其扰。总而言之,这个故事实在太传奇了,简直带有魔幻色彩:一个普通男孩儿一穿上丝绸衬衣,就让所有人都误以为他有王室血统。

正如我同母哥哥在信中所说的那样,顺其自然吧。

在这段忙碌的日子里,亨利只给我写来一封私信,在信中重新解释了那孩子变为王子,又被打回原形的全过程。在说到那个男孩儿时,他提到了几个不同的名字:约翰·波金,皮埃尔·埃斯博克,皮特·沃博伊斯,看来他也不清楚那个男孩儿到底是谁。

“我已经把他的妻子送到宫中和你作伴了。”亨利这样写道,他没有说明送来的是谁的妻子,也知道没有这个必要,“她的美丽和优雅会让你大吃一惊。这个可怜的女性受到了冷酷的欺骗,要是你能好好招待和安慰她,就算帮了我的大忙了。”

我把信交给了等在一边的玛格丽特夫人,她早就伸出手来,急不可耐地想要读信。那个男孩儿的妻子当然遭到了冷酷无情的欺骗。她丈夫穿着一件丝绸衣服,而她被华丽的布料和精巧的缝纫工艺晃花了眼,没能看出锦衣华服下的他只是一个来自佛兰德斯的平民小孩儿。她被轻易骗过,看到丝绸衬衣就以为他是王子,还嫁给了他。

[1]杰弗雷·乔叟,中世纪著名作家、诗人,有“英国文学之父”的美称。

1497年秋

里士满 希恩宫

我坐在房间里,等待那个被我们称作凯瑟琳·亨特利夫人的女子。她婚后的名字到底是波金、埃斯博克还是沃博伊斯?我们不太清楚,我猜也没人可以确定。

“你们要把她当成单身女人对待,”我的女领主,国王的母亲告诫我的侍女们,“我料想她的婚姻不会有效。”

“以什么理由呢?”我问。

她答道:“欺骗。”

我一本正经地问:“她是如何被骗的?”

“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我的女领主不再理睬我了。

“若是显而易见,那还谈什么欺骗。”玛姬一针见血地嘀咕。

我又问:“那她的孩子要安置在哪儿,我的女领主?”

“他会和他的保姆生活在一起,远离宫廷。”我的女领主说,“我们今后别再提起他了。”

“听说她很美。”塞西莉主动接话,声音像意大利粉一样甜蜜。

我朝塞西莉笑了笑,神情麻木,眼神茫然。如果我想保住王位、自由,替那个自称是我弟弟的男孩儿救下儿子,我就得忍受凯瑟琳小姐的到来,谨记她是个年轻美丽的独身姑娘,除此之外,我还要容忍更多。

我能听到她的卫兵在门外吵吵嚷嚷,迅速和守门的卫兵交换口令,大门随即被推开。“凯瑟琳·亨特利夫人到!”男人喊得又快又响,好像生怕有人会说:“英格兰的凯瑟琳王后。”

我在座位上一动不动,我的女领主,国王的母亲却站了起来,倒让我吃了一惊。在年轻女人走进房间的一刹那,侍女们纷纷屈膝行礼,这是王室成员才能受到的礼遇。

她一身黑衣,就像一个没出丧期的寡妇,可衣帽全都剪裁得体,相当漂亮。若非亲眼所见,谁会想到埃克赛特有如此高明的女裁缝?她的黑缎长裙上缀着华贵的黑色天鹅绒,头戴黑帽,胳膊上搭着一领黑色骑马披风,手戴同色绣花皮手套。她脸色苍白,一双黑眼睛空洞无神,皮肤白皙无瑕,好像最洁白的上等大理石,我不得不承认,这个年方二十的女人的确青春貌美。她向我躬身行礼时,我看到她狐疑地打量我的脸庞,仿佛在寻找我和她丈夫的相似之处。我站起身来,向她伸出手去,以接待苏格兰国王表妹的礼仪亲吻了她冰冷的双颊,不论她嫁给了谁,不论他的丝绸衬衣是何等质地。感到她的手在我掌中微微颤抖,我立刻抬头,又对上她小心翼翼的目光。她仿佛读懂了我的心,知道我在她刚刚开始的人生闹剧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欢迎你入宫。”我的女领主说。对她而言,察言观色,揣度人心没有必要,她只需要按照儿子的要求,以最大的善意迎接凯瑟琳夫人。就算最好客的主人看到这一幕,恐怕也会惊讶:我们干吗要对一个手下败将的妻子如此礼待?

凯瑟琳夫人又行了个屈膝礼,忐忑不安地站在我面前,仿佛我要审问她。而我只是说:“你一定累了吧。”

“国王陛下非常和善。”她说。她的嗓音温柔轻快,带着浓重的苏格兰口音,我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去理解。“我骑的全是好马,一路上时常休息。”

“请坐,”我说,“我们一会儿就到用膳时间了。”

她沉稳地坐下,双手交叠在膝头,抬眼看我。我注意到她的耳环也是黑色的,除了耳环,她的腰带上还别着一枚金胸针,胸针是两心交缠的形状。我露出一丝微笑,她的眼中也流露出些许暖色。我暗自猜想,我们之间的交流也许仅限于此了。

我们排起长队,准备进入大厅用餐。我以王后之尊走在第一位,我的女领主走在我的侧面,稍稍落后于我。走在第三位的是凯瑟琳·亨特利夫人,我的妹妹们挨个走在后头,每人相隔一步。我回头一瞥,看到塞西莉紧咬下唇,脸色苍白。她如今排在第四位,似乎不太高兴。

“亨特利夫人要回苏格兰去吗?”我边走边问我的女领主,国王的母亲。

“显然,”我的女领主回答,“等她丈夫一死,她还留在这里干什么?”

可她显然不急着离开。她一直留在宫中,直到亨利从埃克赛特慢腾腾地回到伦敦。先遣卫队一进马棚,立刻到我房中送消息,说国王就要到了,希望我准备一个正式的欢迎仪式。我命侍女跟随我一起走下宽阔的石阶,来到大开的双扇门前,欢迎归来的英雄。我们在石阶前依次排开,我的女领主的侍女们站在后面,而她本人则和我站在同一级台阶上,确保我不会比她更突出。我们在秋日明媚的阳光里静静等待,聆听着哒哒的马蹄声。

“他直接把那个男孩儿送到伦敦塔去了?”玛姬俯身替我托起裙摆时问。

“多半是这样。否则他还会如何处置他?”

“他没有……”她犹豫片刻,方才鼓起勇气问,“他没在回宫途中杀掉他?”

我瞄了他妻子一眼,她仍旧一身黑衣,像个寡妇。那顶黑色天鹅绒帽子还戴在她头上,双心胸针则别到了领口。

“我没听过这种事,”我忍不住打了个寒战,“如果他杀了他,一定会给我送信吧?就算不告诉我,也该告诉他妻子,我怎么会不知道?”

“他一定不会偷偷处死他。”她话虽这样说,神情却毫无把握。

我们身后就是阴暗的大厅,我听到仆人们争相穿过大厅,跑下楼梯去到马棚,好夹道观看国王凯旋。

国王的喇叭首先吹响了胜利的音符,大家高声欢呼。孰料道旁的人群里接着传出一连串滑稽的“嘟嘟”声,惹得众人哄笑。我感觉玛姬向我走近了一步,仿佛这个玩具喇叭发出的“嘟嘟”声会给我们带来某种威胁。

转角处走来第一批骑士,准确地说是几个旗手。他们擎着各式各样的皇家旗帜,其中有圣乔治十字架旗,博福特吊闸旗,都铎玫瑰旗,还有旗面绿白相间,中间是一条红龙的威尔士旗,兰开斯特红玫瑰旗……在这场荒唐的展览上,只有亚瑟王圆桌不见踪影。国王似乎想借此炫耀他全部的族徽,罗列出他所有的祖先,极力证明靠武力夺来的王位真正属于自己,再次让世人相信他是合法的国王。

亨利跟在旗手之后出现了,穿着珐琅胸甲,没戴头盔,看上去既威武又勇敢,好像要上竞技场,又像要去出征作战。道旁站满了宫中的仆人和从附近村庄赶来看热闹的农民,他们一边欢呼,一边挥动手中的帽子。他露出灿烂自信的笑容,不断朝两侧点头致意,似乎在回应他们热情的迎接。

随他而来的是几个时常伴他左右的朝臣。他们没穿盔甲,只穿着普普通通的骑马装,穿靴戴帽,有一两个人还穿着棉袄。这群人中有一个陌生的年轻男人,他甫一露面,我的注意力就完全被他吸引,再也移不开目光。

他的穿着和其他人一样,脚上是一双上好的深棕色皮靴,配一条质地上佳的棕色马裤,厚夹克剪裁得很合身,勾勒出他宽阔的肩膀。马鞍旁别着卷成一团的骑马帽,他另戴一顶棕色天鹅绒圆帽,帽前饰有一支漂亮的帽针,上有三颗珍珠坠。我立刻认出了他,不是通过帽针,而是通过他金棕色的头发和明媚的笑容。他的笑容像极了母亲,骑马时昂头挺胸的姿势又像极了父亲。是他,一定是他。他就是那个男孩儿,他没被送进伦敦塔,也没披枷带锁,更没被人绑在马背上,头戴一顶稻草编成的帽子,以示羞辱。他骑马跟随着国王,就像他的同伴,朋友,甚至亲戚。

有人向道路两旁的人群点破了他的身份,人们开始嘲笑起哄,一些人大喊:“叛徒!”另一些人则假意朝他鞠躬,一个女人尖叫着:“你还笑!你得意不了多久了!”

可他仍然面带笑容,骄傲地昂起头,朝左右点头示意。每当某个天真无知的女孩儿被他的魅力迷倒,高喊“万岁!”时,他就摘下帽子向她挥舞,风度不亚于我自命风流的父亲爱德华四世,此时,他若是骑马经过一个漂亮女人身边,一定会同她眉目传情一番。

他摘下帽子,露出一头金发,在秋日的阳光下发出炫目的光华。他的头发很直,修剪得又长又顺,直落到肩头,可我还是能看出他后领的发卷。他的眼睛是棕色的,脸庞晒得黝黑,睫毛浓密。在一群王公贵族中,他是最英俊的一个,相形之下,我那个国王丈夫虽然穿戴着一身光彩夺目的新盔甲,仍旧显得力不从心。

男孩儿焦急地扫视着站在台阶上的贵妇们,直到找出他的妻子。他展颜一笑,神情很有些冒失,仿佛他们并没落入最尴尬可怖的境地。我侧头看了看她,见她容光焕发,和先前判若两人。她脸颊飞霞,双目含情,欢喜得就快跳起来了。除了他,她看不到国王,也看不到旗手,仿佛和他见面是世上最快乐的事,可以抵过一切忧愁,只要他们能在一起,无论身处什么样的境地都不要紧。

他看了她一会儿,又把目光转向了我。

他立刻认出了我。我精美的礼裙,高贵端庄的举止以及侍女们的恭敬无不昭示着我的王后身份,我也看出他留意到我高耸的头巾和裙摆上繁丽的刺绣。他凝视着我的脸,露出顽皮的微笑,母亲生前若是高兴起来,也是这样没心没肺,玩世不恭。这笑容显露出十足的自信和归家认亲的喜悦,我不得不紧咬脸颊内侧的嫩肉,苦苦压住冲上前去,张开双臂迎接他的冲动。可我还是抑制不了激动的心情,几乎想要拍手欢呼。他回家了,这个自称是我弟弟理查德的男孩儿终于回家了。

亨利扬手示意队伍停下,一个侍童立刻从马上跳下,替他牵起马缰。亨利笨拙地下了马,盔甲和马镫相撞,发出清脆的哐当声。他走上台阶,来到我面前,深情地吻上我的嘴唇。一吻既毕,他又走向他母亲,低头接受她的祝福。

“欢迎归来,陛下。”我说得一本正经,声音洪亮,好让每个人都听到我的问候,“恭祝您大获全胜。”

奇怪的是,他没有做出合乎礼仪的回复,尽管书记官们正等候在一旁,想记下这历史性的时刻。他微微侧头,凝视着那个男孩儿的妻子吸了口气,虽然只是极其细微的呼吸,也足以泄露他的想法了。我见他双颊通红,眼眸发亮,一步步走向凯瑟琳夫人,又不知说什么好。他就像个处在热恋中的小伙子,一见她就紧张得喘不过气,该开口时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恭恭敬敬地行了个屈膝礼,再起身时,一只纤纤素手立刻被他握住。我看到她谦卑地垂下眼帘,脸上闪过一丝羞涩的笑意。我总算明白她为什么会被送来充作我的侍女,而她丈夫何以能够自由地骑行在随从中间。亨利平生第一次陷入爱河,为此不惜做出一个最糟糕的选择。

亨利回宫时的一举一动都被我的女领主看在眼里。就在盛大庆功宴举行的前夜,她邀我到她房中,亲口告诉我一个消息。据她说,亨利已经在我和她的侍女中各挑了两人去服侍凯瑟琳夫人,直到他为她找到更合适的丈夫为止。她显然会拥有自己的小宫廷和住所,作为到访的苏格兰公主生活在宫中,下人侍奉时得向她屈膝。

她还告诉我,凯瑟琳夫人已经受邀去皇家司衣库挑选适合出席庆功宴的礼裙了。比起黑色,国王似乎更希望看到她穿其他颜色。

我突然想起一件往事。我曾经受命穿过一件礼裙,无论剪裁配色都和安妮王后的礼裙一模一样,当我站在她旁边时,人人都夸我明艳动人,她丈夫一眨不眨地盯着我,无法移开目光。那是安妮王后生前度过的最后一个圣诞节,她和我穿着同样的红裙,只是她太过苍白单薄,华丽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就像一条裹尸布。而她身边的我却被猩红色的裙子衬得脸若桃花,金发耀眼,眸光如水。我当年还很年轻,又陷入热恋,可谓无忧无虑。如今回想前事,忆起她目睹我和她丈夫翩翩起舞时的平静端庄,我真希望能对她亲口说一声抱歉,那时的我年少无知,事隔多年,我终于体会到她的心情。

“你有没有问过国王,凯瑟琳夫人何时返家?”我的女领主突然问。她背靠火炉站着,双手缩在袖中。房间里实在太冷了,炉火虽然烧得不旺,却还能散发点儿暖意。

“没有。你会问吗?”

“我会!”她大喊一声,“我当然会。你有没有问过他,皮埃尔·埃斯博克何时进伦敦塔?”

“这是他现在的名字?”

她羞恼地涨红了脸:“管他叫什么,皮埃尔·埃斯博克也好,皮特·沃博伊斯也好,有什么要紧。”

“我还没来得及和陛下说话,”我据实以对,“那些从伦敦赶来的贵族士绅一定想问问战争详情,所以他把人全部带到谒见厅去了。”

“他这回出战了?”

“我想没有。”

她吸了口气,小心翼翼地看了我一眼,似乎对即将出口的话没有把握:“国王好像对凯瑟琳夫人很有好感。”

“她是个美丽非凡的女人。”我表示赞同。

“你无需介意……”她似乎觉得不妥,又改口说,“你无需反对……”

“反对什么?”这句话算不上质问,因为我的话音既平静又愉快。

“没什么。”我的笑容让她放下心来,“根本没什么。”

宴会开始前,凯瑟琳夫人来到我的房中,一副恭顺谦卑的模样。她身穿那件从皇家司衣库挑来的新礼裙,但在颜色方面,她还是固执地选择了深黑。那枚双心胸针被一根细金链穿起,从她纤细的颈项间垂下,压在及肩的白色蕾丝面纱上,奶油般的肌肤在织物下若隐若现,泛出温暖的光泽。国王一走进我的会客室,立刻扫视房间,搜寻她的踪迹。当她的身影落入他眼中时,他有些吃惊,仿佛忘记了她有多美,爱欲再次让他浑身颤抖,心潮澎湃。她和其他侍女一起行礼,姿态端庄文雅。在她起身笑对他时,我发现她笑容凄苦,其中似乎蕴藏着无尽的心酸。

亨利让我挽住他的胳膊,带我前往宴会厅,其余人等各就各位,依次尾随在后。我的侍女们以尊卑为序跟随着我,绅士们则跟在她们身后。凯瑟琳·亨特利夫人紧跟着我的女领主,国王的母亲,双眼牢牢盯住地面。亨利和我率先走下宽阔的石阶,步入大厅,喇叭声瞬间响了起来,那些挤在长廊上,希望一睹王室风采的人“啪啪”地鼓起掌来。我没有亲眼看到,但感觉到那个叫皮特·沃博伊斯,皮埃尔·埃斯博克或者约翰·波金的男孩儿埋头走过他曾经的妻子身边,在其他年轻贵族中间找到属于他的位置。

这座宫廷就像他的家。他整日从大厅走到马厩,又从马厩走到鹰房,再从鹰房走到花园,但是从未有人见他迷过路,藏宝室的方向和国王网球场的位置似乎也难不倒他,去为国王取手套时,他压根不问手套收在哪里。除了熟悉宫中路径,他和同伴们也相处融洽。国王房中有一群闲散的英俊少年,平日为亨利办点儿小差事,偶尔也到我房里听听音乐,和我的侍女们聊天。他们对打牌和射箭很有兴趣,赌钱时不吝金银,跳舞时身姿优美,引得我的侍女们芳心大动,日日盼望心上人能注意到她脉脉含情的眼波。

这种生活方式对那男孩儿来说简直驾轻就熟,仿佛他就是在一座优雅宫廷出生成长的。只要受到邀请,他可以伴着诗琴唱上一曲,如果有人递给他一本故事书,他能用流利的法语和拉丁语诵读。他能以轻松自信的态度驾驭马厩里的任何一匹马,就像一个从小练习马术的人,还能跳舞、讲笑话、写诗。当人们发起即兴游戏时,他总是表现得敏捷机智,若是有人叫他背诵,他一定能背出一首熟记于心的冗长诗篇。他表现出的素养和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贵族青年一模一样,尽管人人都说他冒充王子,但无论从哪方面看,他都不像个骗子。

事实上,让他和那些年轻人区别开来的事情只有一件:跪倒在凯瑟琳夫人的脚边,亲吻她伸出的玉手,成了他一早一晚必做的功课。每天清晨,他会在前往教堂的路上单膝跪下,摘下帽子,极尽温柔地亲吻她伸出的手,她则把另一只手搁在他的肩头,静静地站一会儿。到了夜晚,当我们离开大厅,或者在我宣布停止奏乐时,他会露出那种熟悉的古怪微笑,朝我深鞠一躬,再来到她面前,徐徐跪下。

“他让她落入如此卑微的境地,心里一定很惭愧吧。”连续数天目睹此事后,塞西莉忍不住说,“他一定是在跪求她的原谅。”

“你真这么想?”玛姬反问她,“你难道没想过,这是他们互相接触的唯一方法?”

我相信玛姬是对的,从此之后,我对他们的一举一动更加留心。要是他想传什么东西给她,两人的指尖一定得接触才行。观察一段时间后,我果然看出了些许端倪。宫中组织骑马时,他会飞快地来到她的马边,扶她坐上马鞍。骑马归来之后,他又第一个冲进马棚,把自己的马缰扔给一个马夫,好扶她下马。在把她轻轻放到地上之前,他总会多抱她一会儿。大家玩儿纸牌时,他们常常坐在一起,肩靠着肩;当他站在她的坐骑边,而她高高地坐在马上时,他会退后几步,直到头颅抵到马鞍,让她得以丢开缰绳,抚摸他的颈项。

她从不拒绝他,也不躲避他的触碰。她当然不能这么做,她是他的妻子,必须服从丈夫的要求。不过除了夫妻的义务,他们之间显然还有爱情,二人似乎也从未想过要遮遮掩掩。每当仆人们在餐桌上倒酒时,他会抬眼看向坐在远处的她,举杯致意,而她则回以一闪而逝的微笑。在他打牌时,她会走到他身边停留一会儿,看看他手中的牌,有时还弯下腰,似乎想看得更清楚些,而他也向后一仰,两人的下巴就这样碰在一起,好像在接吻。这对容貌出众的年轻人身在同一片屋檐下,却被国王的特殊禁令生生分离,整日不能厮守。可他们总是远远相望,就像两个在舞蹈过程中暂时分开的舞者,注定能够重逢。

英格兰再次恢复了平静,亚瑟这回必须去勒德洛堡了,他的监护人理查德·波尔爵士和玛姬会贴身照料他。我来到马厩院子里,和托马斯·格雷一起为他们送行。

“我舍不得让他们走。”我有些伤感。

他哈哈一笑:“当年爱德华离开伦敦去往威尔士的时候,你忘了我们的妈妈是什么模样了?上帝保佑,她跟着他去了威尔士,路途那么遥远,她当时还怀着理查德呢。离别对你和亚瑟来说是很难耐,可这至少表明一切正在恢复正常,你该高兴才是。”

亚瑟坐在马上,一脸兴奋地朝我挥了挥手,跟着理查德爵士和玛姬离开了马棚,一队卫兵也随他而去。

“我觉得自己高兴不起来。”我沮丧地说。

托马斯握住我的手:“他会回来过圣诞节。”

第二天一早,国王告诉我一个消息,他要轻车简从地去往伦敦,让百姓们看看冒充王子的波金·沃贝克是何模样。

“谁和你一起去呢?”我一脸的懵然无知。

亨利微微涨红了脸:“波金·沃贝克。”

他们终于为他选好了名字。不只为他,他们还描述出一个世居图尔奈的沃贝克家族,给他的叔伯,堂兄弟姐妹,姑妈和祖父母都取了名字。这个庞大的家族至少在纸上成形了,每个人都有职业和住址,可奇怪的是,尽管他假冒王子的事闹得满城风雨,这些为数众多的亲戚一个也没露面,连一封表达责备或支持的信也没写来,更别说拿钱赎他了。国王把他们编进了波金·沃贝克的故事里,我们也心领神会,从不要求见见他们,就像一个人不会主动要求看黑猫、水晶鞋和魔法纺锤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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