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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沈展如:《新莽全史》第六章第二节注17附图,第140页。.2

作者:张向荣 当前章节:11256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08:03

21  沈展如:《新莽全史》第六章第二节注17附图,第140页。.2

现在,新朝要继续推行货币改革,还要尽快启动限制奴婢数量、恢复井田制、改革专卖制度等能够一举解决贫富分化、地位差别的一揽子措施。新朝,不仅仅意味着新的皇朝、新的帝王、新的国号,更具备着永恒、终极的意义。

一旦改革完成,社会上一切不正义都将不存在,历史将终结,进入太平世。

从皇帝到平民,都对这个前景心怀憧憬。

以往只在经书里记载的太平世,就要在圣王的治理下启幕了。

注释:

1  颜师古说:恚怼之辞也。

2  王谏、张永事见《汉书·元后传》,第4033页。

3  《汉书·王莽传》,第4099页。

4  辛德勇:《建元与改元》,上篇《重谈中国古代以年号纪年的启用时间》。

5  辛德勇:《建元与改元》,下篇《所谓“天凤三年鄣郡都尉”砖铭文与秦“故鄣郡”的名称以及莽汉之际的年号问题》。

6  胡风、福山。

7  王莽参用今古文。

8  林剑鸣:《秦汉史》,第67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

9  顾颉刚:《秦汉的方士和儒生》;杨永俊:《禅让政治研究》。

10  《汉书·王莽传》,第4101页。

11  当然,民国对清室的优待也有复杂背景,如以优待换取退位等。

12  徐乡,今山东黄县附近。

13  今山东莱阳、平度附近。

14  《汉书·王莽传》,第4118页。

15  公元10年9月15日。

16  《汉书·王莽传》,第4119页。

17  愔,音同音。

18  王莽说,居摄时,见到过有符命称王临为洛阳之主,而洛阳是天下之正中,所以预示着王临为太子。王莽早有迁都洛阳的打算,这符命,也可能是王莽迁都的提前安排。

19  《汉书·王莽传》,第4099页。

20  音同归。

21  《汉书·王莽传》,第4106页。秩宗,即汉太常。

22  徐冲:《西汉后期至新莽时代“三公制”的演生》。

三、改制与王制

10.抵制资本(一)

始建国元年四月,原汉朝的徐乡侯刘快谋反。

消息从胶东送到了长安,王莽并不紧张,对受禅之后可能会发生小规模的叛乱,他早有心理准备。此刻,他能清晰地感觉到权力在手中牢牢握着,这些叛乱只是新朝的癣疥之疾。而真正可能影响新朝的稳固,需要他下功夫做的事情,是继续推进改制。

推进并完成改制,是王莽称帝之前给天下、给神祇许下的承诺。上天颁布符命给他,朝野的臣民拥戴他,是盼望着他能够改制到底,从而建立太平世,恢复尧舜的三代之治。

皇帝把刘快谋反的竹简拿到一边,不再理会,转而拿起另一份竹简。这是皇帝昔日被罢免大司马之职时,继任者师丹给汉哀帝上的一封奏疏,那里面详细描述了一项夭折的改制措施:

古之圣王莫不设井田,然后治乃可平。 1

汉世创造了宏伟的基业,但却因为没有解决土地兼并问题,以致丢掉江山。所以新朝一定要解决,办法就是恢复井田制 2 。王莽思忖,师丹的这封奏疏当年确实颁布了,但为什么没有执行呢?

一来,汉哀帝带头不遵守,他让官民限田,自己却一次就划给董贤两千顷田产。二来,限田令虽然下达并重申了多次,但是大家百般抵制,敷衍塞责,汉哀帝一死,就不了了之。到了汉平帝元始年间,王莽当宰衡的时候,也曾重订过奴婢田宅制度,但当时没有订出细则,也没有专意去推广。

现在已经是新朝,新朝新气象,皇帝决不会重蹈汉哀帝的覆辙。

与之相关的是奴婢问题,如果儒家只用一个字概括自己,那一定是“仁”。仁者爱人,大量的私人奴婢造成了人和人的不平等,董仲舒就曾经建议禁止主人擅杀奴婢,说明任意杀害奴婢并不鲜见。而且,奴婢问题和土地问题根本上有关联,一个人土地被兼并了,就会不得不卖身当奴婢。因此,倘若将田地平均分配,施行井田制,奴婢问题也就能迎刃而解。

况且,王莽曾因为儿子杀了一个奴婢而迫其自杀。拯救奴婢是他的夙愿,也是新朝改制的一面旗帜。

很快,王莽就在国师刘歆等人的协助下,正式颁布了新朝的土地法“王田令”并配套以“私属令”。

依王莽细致缜密的风格,这套“王田私属令”应该有详细的“操作规程” 3 ,估计会包括怎么确定田地的优劣分等,怎么计算不同地形的土地面积,何种家庭分配何等土地之类,不太可能只是几句话。但这些史书未载,班固只提到三点:

第一,天下的土地叫作“王田”,奴婢改名为“私属”,都禁止买卖;

第二,男丁不满八口,但占田超过“一井”也就是九百亩的,要把多出来的土地分给家族的亲戚和邻居;以前没有田地的,可以分给土地;

第三,如果胆敢非议法令,迷惑众人导致无法施行的,要流放到边境。

从后世角度看,王田制并非所谓的古代井田制,只能说具有井田制的某些精神。 4 王田制主要聚焦一点:大家占有的田地不能差别太大。

改名王田,就是说田地名义上都是朝廷的,但朝廷并不没收田地,而是通过禁止交易来防止兼并。同时,规定占田的最高限额是九百亩,意味着有些家庭仍然可以占有较大的土地,但不允许拥有成千上万亩的土地,导致“田连阡陌”。总之,这道法令似乎并没有那么不切实际,也不是纯粹的复古。

法令的实施,由明学男爵张邯、地理侯爵孙阳具体负责。从孙阳的爵号来看,应该是为了督办这两条法令而被赐爵为“地理侯”的。而张邯是讲《诗》祭酒满昌的弟子,也是经师,从他的爵号看,应该在这次改制里发挥了理论作用。

法令颁布不久,王莽再次收到来自胶东的消息,果然不出所料:刘快的叛乱得不到当地吏民支持,已经自行溃败。

“王田私属令”的下达,在新朝引起热烈的反应。大多数儒生儒臣们,哪怕是拥有许多土地和奴婢的“既得利益者”,此时也是欢呼的,他们选择王莽为皇帝,已经包含这样的期许和自我牺牲;编户齐民和奴婢们也非常高兴,至少从法令本身来看,他们将会收获土地和部分自由。

王莽觉察到这种热烈的气氛,刘歆等人也大受鼓舞:土地制度的改革已经启动,就有条件开展下一步的经济和金融的改制了。

儒家的话语系统里,关于经济金融最爱说的一个词语就是“本末”,本是农业,末是工商业、手工业。在儒家看来,天下之所以贫富不均,一遇到荒年战争就会饿死人,除却土地制度不合理的客观原因,主观原因就是人出于短视,都会舍本逐末。

何况,汉朝是一个铺张扬厉的朝代,追逐高官厚禄、奢侈炫耀,本来就是汉朝人独特的时代精神。儒家对这种风貌忧心忡忡。

多年以前,贾谊、晁错先后提出,国家一定要务本,多存粮食,打击商人。没错,官方的确也“重农抑商”,商人地位委实不高。但实际上,只要承平日久,商人可以从容积累财富,在社会上的实际地位并不低,有时还会对朝廷甚至皇帝的大政有着微妙而间接的影响。打个比方,贾谊等人谈论“重农抑商”,就好比今天互联网上的忧国忧民者在呼吁“抵制资本”。

在后世有些人看来,两汉之际的“大变局”要比周秦之际的“大变局”更有意义,就是因为新朝的一大使命便是解决资本肆虐下的社会不公以及贫富差距问题 5 。

要治理贫富分化,就要重农抑商,就要“损多余而补不足”,就要管制货币以节制货物的流通,就要削弱社会上那些特别容易发财的经济部门,儒家的逻辑在这里一步步演进,终于有贡禹等人开始主张,钱是万恶渊薮,是造成富人愈富、贫者愈贫的根本,应该取消货币。

于是到了始建国二年,刘歆正式向皇帝上奏,说:

周有泉府之官,收不售,与欲得。即《易》所谓“理财正辞,禁民为非”者也。 6

泉,就是货币;泉府,可以姑且认为是央行。刘歆认为,周朝有专门管理货币的部门,平价收购卖不出去的货物,卖给买不到的人,这就是《周易》所说的理财之道,儒门理财要以道义为先,不能只求利,要禁止百姓发不义之财。

姑且不论刘歆所说的“泉府之官 ”和《周易》的理财是不是一回事,但刘歆等人的意图是清楚的:该尽快启动财政、金融、税务以及经济方面的改制了!

11.抵制资本(二)

刘歆的奏疏递上去之后,接下来的几年甚至直到新朝末年,皇帝雷厉风行、持之以恒,改制的诏令一道道下达。大家把这些改制的措施统称为“六筦”。

筦,就是“管”;六筦,指的是六种财金、税务、经济方面的管制,目的就是按照儒家的要求抑制贫富分化,实现人和人财富上的平等。

哪六种?用皇帝诏书里的话说:

夫盐 ,食肴之将;酒 ,百药之长,嘉会之好;铁 ,田农之本;名山大泽 ,饶衍之臧;五均赊贷 ,百姓所取平,卬以给澹;铁布铜冶 ,通行有无,备民用也。此六者,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卬于市,虽贵数倍,不得不买。豪民富贾,即要贫弱,先圣知其然也,故斡(筦)之。每一斡为设科条防禁,犯者罪至死。 7

用现代的话说就是:

第一,酒的专卖。

第二,盐的专卖。

第三,铁的专卖。

这三种最容易理解,就是由朝廷官办专营酒、盐、铁。要知道,酒、盐、铁是任何人的必需品,因此利润很高,实施国家专卖,朝廷就能获得一大笔财政收入。但问题来了:盐铁专卖早在汉武帝时期就施行过,而且儒家不正是把盐铁专卖看作当时的恶政吗?汉昭帝的时候举行盐铁会议,儒家不是猛烈抨击并废止了盐铁制度吗?怎么到了这里,反而成了儒家的改制大政,要实施了呢?

逻辑正在刘歆所说的“理财”二字上。

儒家并不反对理财,而是反对以图利为目标的理财,强调伦理高于赚钱 8 ,所以《大学》里有一句话特别有名:

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

就是说,诸侯之家,宁可有贪污的家臣,也不任用专门从老百姓身上赚钱的家臣。

所以,在刘歆以及皇帝看来,汉家的盐铁专卖,就是聚敛,收了钱去打仗,去搞奢靡之风;而新朝的盐铁专卖,是为了抑制以往通过经营盐铁酒而发财的商人,两者虽然看上去一样(事实就是一样),但性质是不同的。这就好比以前反对专卖,是反对与民争利;现在施行专卖,是抵制资本。总之,儒家理财学对经济学意义上的“私人部门”和“国家主义”都很警惕。

第四,名山大泽产生的所得税。

所谓名山大泽,山未必“名”,泽未必“大”,这里的意思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近山水的地方,老百姓不必专意于耕种,去山里采山珍,到海里捞海味,就能养活自己,再卖一把还能赚钱。所以在皇帝眼里,山和水都是天然的宝藏,这些人不通过耕种就能获利,也是不公平的,是造成贫富差距的原因之一,所以也要管起来,向这部分人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所谓名山大泽的征税,到后来拓展到几乎全部的工商部门:

诸取众物:鸟、兽、鱼、鳖、百虫于山林水泽及畜牧者,嫔妇桑蚕、织纴、纺绩、补缝,工匠、医巫、卜祝、及它方技商贩贾人坐肆列里区谒舍,皆各自占所为于其在所之县官,除其本,计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为贡。 9

总之,凡是打鱼、打猎、采山珍、搞养殖、种蚕桑、做纺织、赤脚医生、堪舆风水,无论是行商还是坐商,都要从利润里征收10%的个人所得税或者说营业税。

王莽为什么连这些普通的商业活动也要征税呢?因为,打个猎、捞条鱼拿去卖,虽然利润微薄,但归根到底也是末业,用这种方式来引导百姓必须从事农业耕种,才是王莽的目的。

第五,五均赊贷。

五均赊贷,虽然放在一起说,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两样政策。

所谓五均,就是平衡物价,王莽把长安和洛阳、临淄、宛、成都、邯郸这六座全国商业和物流最发达的“一线城市”作为枢纽,进行物价管制。之所以叫作五均,是因为除了长安外,洛阳居中,临淄、成都、宛城、邯郸分别位于帝国的东西南北,合起来就是五均了。

这六座城池都非常繁华,是全国或区域的经济中心,它们的市场上商品琳琅满目,西蜀的摇钱树、岭南的博山炉、草原的胡笳、东越的玳瑁,几乎随处可见,就更不必说丝绸、漆器、铜镜之类了。商品经济发达,供求关系发挥作用,价格就会波动起伏,就有投机的空间。

儒家恰恰不怎么喜欢投机。

所以,皇帝把这几座城池的市场管理者“市长”,改成“五均司市师”,除了原有的市场管理职能外,还兼有平衡物价的职责,配备了五名“交易丞”和一名“钱府丞”为属官。“交易丞”,顾名思义具体管理市场交易,也就是物价平衡;“钱府丞”管理“赊贷”,也就是国营贷款。

按照设计,“五均司市师”要在每个季度的中间月份,也就是二、五、八、十一月审定一次物价,把商品按照质量分成三个档次,根据本地的供需关系确定价格。其中,五谷布帛之类的生活必需品,或者说“初级生产资料”,如果供大于求导致滞销,那么“交易丞”就负责以保护价收购,不能让老百姓折本;如果商品供不应求,导致价格上涨到高于官方价格,“交易丞”再把前期收购的商品平价售出,以平抑物价;如果供应充足,价格低于官价,那么允许老百姓自由购买,防止商人囤积居奇。

如果说“交易丞”是“物价局”,那么“钱府丞”就是“社区银行”。祭祀等礼仪是一个家族最重要的事,老百姓如果没钱搞,能从“钱府丞”借无息贷款,还款期限也很宽松,一般祭祀不超过一旬,丧礼等大事别超过三个月;如果是因为太穷了,要借钱谋生,比如购置农具之类,也可以从“钱府丞”处借款,虽然不是无息,但只收不超过10%年利率的利息税,可谓非常“普惠金融”了 10 。

五均和赊贷虽然是两码事,但彼此补充,调剂工商金融,以求既能支持农民农业,又平衡收入。事实上,五均与汉武帝时期的“均输”有些相似,但与盐铁专卖一样,目的并不相同。

第六,钱币铜冶,就是铸币和货币发行。

铸币倒是不新鲜,关键是货币制度,这是六筦里最曲折的一项改制措施。

汉室货币制度的确立,本身就经历了复杂的过程。遥想刘邦当年还允许民间铸钱,私人铸钱自然会偷工减料,以较少的铜撬动较高的面值,就造成了通货膨胀。为此,汉室一再改革,发行过八铢钱、五分钱、四铢钱、三铢钱、半两钱等等,百般试错,直到汉武帝时期铸造了五铢钱,轻重适宜,从此一百多年不再变更,达到了金融基本稳定、货币发行有序的状态。五铢钱一直使用到隋唐,唐朝废止五铢钱改铸开元钱,形制其实没有实质变化,可谓一脉相承、行稳致远。

标准的五铢钱大约重四克,大略同一时期的古希腊货币德拉克马、古罗马货币第纳尔,也都大约重四克,这就说明,这一重量和币值是符合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的。 11

金融虽然稳定,但并不能解决贫富的问题。

早在居摄期间,王莽就启动了币制改制,延续了儒家把货币看作万恶之源的精神。不过,他当时没有贡禹那么激进,他更在意的是恢复上古时期的货币形制。居摄二年(公元7年),朝廷发行了两种刀币、一种大泉,面值都很高,但含铜量并不高,比如大泉重十二铢,面值是“五十”铢,这与当时的经济金融水平不相称。这倒还好,关键是他同时下令,列侯以下不准持有黄金,要主动到官府兑换铜钱。

史书称,王莽并没有履行承诺,只收了黄金,却拖着不给兑换铜钱。这个记载倘若真实,就很有意思了。当时王莽尚未称帝,还在收买人心,所以他这么做,收买的是什么人的心?

没有黄金的人的心,也就是普通老百姓、穷人的心。

因此,收缴黄金又拖着不予兑换,打击的就是那些手里、家里藏有黄金的富人;所收的人又是“列侯以下 ”,一个人不是列侯还有黄金,那就主要是豪杰商贾了,所以目的仍然是抑制贫富分化。当时的老百姓八成会乐见这条政策。

到了始建国元年,皇帝正式推行新朝的货币改制,废除了会令人想起“刘”字的“刀币”,也禁用了五铢钱,然后分两步推行了新朝的货币改制 12 :

第一步,发行了新的重一铢、面值为“直一”的小泉,和居摄期间发行的重十二铢面值为“五十”的大泉并行。试行一年,发现不太好用,老百姓私下里还是爱用五铢钱。这不纯粹是因为习惯,而是小泉的面值太小,大泉的面值又过大,就好比只发行了1元钱和100元钱的两种货币,用起来当然不方便。

出于纠正货币种类太少、面值不便的目的,到了始建国二年,皇帝启动了第二步,这次的动作很大,结果把币种和面值又搞得太复杂,有“五物六名二十八品 ”,统称“宝货”:

五物,就是金、银、铜、龟、贝这五种铸币的材料。

六名,就是有黄金、银货、龟宝、布货、贝货、泉货六个币种,细看来,其中的布货、泉货都是由铜铸造,所以“五物”才有“六名”。

二十八品,就是上面的这六个币种,又各自有层次不同的币值,加起来一共是二十八个,太过复杂,就不抄录了。只说其中的龟宝、贝货是按照尺寸大小来确定面值,其他的是按照重量。

显然,这么复杂的币种和币值,使用起来很不方便。一个老百姓拿到一个钱,如果他目不识丁,不认识上面的面值,只掂量一下重量是白搭的。若是不幸收到贝货和龟宝,还要找尺子量一量才放心。这样的货币,不必说流通,就算是收藏也很复杂。

一段时间以后,皇帝发现确实不方便,就废止了龟宝、贝货、布货,只留下金银,以及面值为“一”的小泉和面值“五十”的大泉。换句话说,这次在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宝货制”也就名存实亡了,其影响大概也有限。而且,到始建国天凤元年(约公元14年),皇帝对以往的货币改制进行了彻底检讨,重订改制,这次终于简单了,其中最常用的货币只有两种:一是货泉,重五铢,面值为“一”;一是货布,重二十五铢,面值“二十五”。

其实,这个面值为一、重五铢的“货泉”,就是原来的五铢钱,皇帝的货币改制重新回到了原点,此后,新朝的货币制度也就逐渐稳定了。从居摄二年到始建国元凤元年的六七年间,先后改制三四次,造成了较大的混乱,但得承认最后一次终于稳定了。

但许多臣民却遭受了不小的损失,因为这数次改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每一次发行的货币都比以前重量小、面值大,形成了事实上的贬值。在贵金属充当货币的年代,贬值就意味着财富转移,也就是转移到了朝廷手里。而这正符合王莽最初的意图:谁手里的钱越多,谁遭受的损失就越大,那么社会也一定会更公平。

以上就是王莽在儒家精神,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在《周礼》的框架下,推动的财政、金融、经济改制,也是后世所谓“王莽改制”的最重要部分。

他会成功吗?

至少在最初的岁月里,刘歆、扬雄、桓谭等人,都充满了希望。

12.改革的成功与虚无

后世有人问,从“王田私属”到“五均六筦”,新朝的改制是一种“社会主义”吗?

当然不是。

因为新朝改制是通过强化国家统制经济,打击商人豪杰,扩大私人工商部门征税,从而试图消除贫富分化和土地兼并,与社会主义所蕴含的工业化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意识形态内涵,不是一回事,其思想的源头是儒家崇尚民本、仁政、患不均的政治精神。

后世还有人问,那是否属于“计划经济”呢?

当然也不是。

新朝的改制虽然把国家统制经济作为核心,但既没有计划经济所蕴含的分配思想,也不具备计划经济得以实现的统计、财政收支等数目管理的基础。这种统制经济的思想源头,是儒家崇尚“大一统”和圣王统治,警惕利益集团侵害百姓的政治精神。

这两种政治精神,在当时是通过《周礼》体现的。《周礼》的来源无论是否可靠,是否为“六国阴谋之书 ” 13 ,在当时许多儒生眼中,就是周代传下来的三代之治,也就是新朝的理想之治。当今文经学无法提出改制的具体措施时,《周礼》填补了这种空白。

但是,用后世的眼光来看,《周礼》的经济措施,近乎人类社会进入工业文明之后才出现的“极权主义与统制经济” 14 。

回到新朝,无论是王莽、刘歆这两位主脑,还是具体负责这些改制的官员,如负责“王田私属令”的张邯、孙阳,负责六筦、人送外号“智囊”的折威侯,羲和鲁匡 15 等人,都没有意识到,这种“极权主义与统制经济”,几乎就是法家,或者说是用法家的措施在推行,这就导致一个奇异的后果:失败的改制未必有太坏的影响,成功的改制可能才是王莽覆灭的重要原因。

第一类是早早失败的措施。

“王田私属”是较为纯粹的儒家改制,也寄托着王莽最大的希望。然而,令下仅仅三年,始建国四年,这道法令就在事实上被取消了 16 。原因不难想象,要实施王田制,首先要丈量土地,“搞土改”。这得有大量忠诚可靠的人,耗费相当大的财力,还得掌握切实的丈量办法。其次,当时的社会相对稳定,天下承平日久,各地利益集团盘根错节,就算测量了也未必能够推行下去。以当时的水平,光丈量就得花费若干年,结果皇帝希望一纸法令就完成改制,这显然是不切实际的。

而禁止奴婢买卖是和王田制相配合的政策,王田制不能施行,奴婢改私属也就无法坚持。况且,奴婢改私属只针对私人,对于官奴是不涉及的。

但王田制虽有过于理想的因素,却不能简单斥之为复古的空想。

设想如果是战争过后,人口锐减,田地抛荒,地方利益集团灰飞烟灭,这个时候踏踏实实搞一搞类似王田制的均田、授田措施,未必搞不下去。

货币改制是另一种失败:一来,货币改制对贫富阶层的剥夺是一视同仁的。尽管有许多富人在货币改制中被收割了财富,但穷人也被收割了呀,穷人的财富没有增加。二来,始建国天凤元年的最后一次货币改制,基本上恢复了五铢钱,这意味着货币制度重回原点。因此,从儒家改制的意义上来说也是失败,但也说明货币制度日趋稳定,没有继续造成更坏的影响。

王田私属和货币改制,是一系列改制中最具儒家精神的,但都早早失败。不过,恰恰是因为失败较早,反而不能为多年以后王莽的覆灭承担主要责任。当然,这两项改制在实施时,确实有许多吏民因为犯法被流放处刑,而且状况颇为悲惨:

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人至涕泣于市道;

坐卖买田宅奴婢、铸钱,自诸侯卿大夫至于庶民,抵罪者不可胜数。 17

这段描述似乎印证了王田私属和货币改制造成的悲惨状况,但实话说,比起西汉动辄族诛、牵连万人、死伤不计其数的大案,委实不甚突出,也就不太可能是多年以后王莽覆灭的主因。

第二类是成功实施的。

因为有汉朝的成功经验在先,盐铁酒的专卖和名山大泽的征税,运行最为成功。这几项改制一直到王莽覆灭前的始建国地皇三年才取消,说明推行得比较顺利。而从王莽覆灭后皇宫里储存的巨量黄金来推测,也的的确确挣了很多的钱。

但正是这一成功,对经济基础造成了破坏。专卖制度可能打击了一批富商,但普通百姓并没有获得实际的好处,他们又回到当年“盐铁会议”上审视的局面:不得不从官府购买专卖品,质量不高,价格昂贵。

对工商部门的征税,则几乎残害了社会的商业流通,那些仅仅挖几棵山珍、打几网鱼、四处游方看病看风水的社会底层,能养活自己就不错了,还要被征税,尽管数额不大,其恶果显而易见。

这几项改制越是成功,越意味着法家的程度更深,儒家的初心被悬置。

剩下的第三类,五均赊贷,最有可能因为“人”的原因而溃败。

五均司市师、交易丞、泉府丞……众多的官员被安置在负责供销、信贷、定价的位置,出现权力寻租很正常。结果很有可能是,制度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果,反而养了一群蛀虫。

为了保证政策的实施,皇帝在每个郡都配备了“命士”来监督。有趣的是,他着意从富商中选派人员担当“命士”,如洛阳的薛子仲、张长叔,临淄的姓伟等,都是家财千万以上的富商。皇帝为什么一面千方百计打压商贾,一面又选拔富商来监督?大概是借鉴汉武帝时期出身于商人家庭的桑弘羊善于理财的先例,既然是财金经济的改制,选拔“技术官僚”来负责应该更妥当。

但这些富商并不具备桑弘羊的政治品质,而是迅速腐化下去,他们的“专业技术”不仅没能保证改制的公平,谋取私利反而更方便;广大吏民没有得到改制的多少实际好处,而是动辄得咎,苦不堪言。

有些人,可能想到了记忆里并不遥远的汉武帝;

还有些人,则可能想到了记忆里遥远的秦始皇。

无论是改制背后的统制经济思维,还是以严刑酷法约束执行的理念,无不透露出新朝在迈向儒家目标时,采取的是管制的办法,走的是秦制的老路。

轰轰烈烈的新莽改制,也没能撼动甚至触及秦制最根本的三个要素:编户齐民、严刑酷法、文法吏。有些方面甚至还加剧了。

秦造就了一台国家机器并开足马力,汉朝慢慢地运转这台机器,王莽和他的儒生们在有意无意间,把这台机器的马力又开到了最大。

究竟,什么才是王制?

注释:

1  《汉书·食货志》,第1142页。

2  历史上的井田制到底是什么,怎么实施的,尚未有公认答案。但这不妨碍后来人如王莽“想象”井田制的模样。

3  《汉书·王莽传》:“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第4111页)这里的“制度”应该是这道法令的具体内容,但详情已不可知。

4  按照孟子的说法,井田制不仅是土地制度,还是一种邻里宗族的社区制度。当然,也有学者坚持认为,王莽施行的就是井田制。

5  吕思勉:《秦汉史·总论》,第1页。

6  《汉书·食货志》,第1179页。

7  《汉书·食货志》,第1183页。

8  陈焕章:《孔门理财学》,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

9  《汉书·食货志》,第1181页。

10  《汉书·食货志》说年息10%,《王莽传》说月息3%,两者有差别。苏诚鉴认为是前者,见《“欲法武帝”与“附会《周礼》”——论王莽“六筦”及其“税民”之制》,载《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4期;林剑鸣认为应是最高利息和最低利息的区别,见《秦汉史》,第658页。实际上,以今天银行利率情况推断,各地经济水平不同,利率、息差都会不同,所以林剑鸣说应更近实际。

11  彭信威:《中国货币史》,第7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12  一些学者认为这是两次改革。考虑到两次时间挨得很近,且始建国元年主要是废除刀币和五铢钱的政治行为,因此将其与始建国二年的币制改制合为一次更符合当时的实际。从行政的习惯来看,也可以把前面的一次视为“试点”。

13  何休。

14  侯家驹:《周礼研究·序言》,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7;转引自李若晖:《久旷大仪》,第188页。

15  智囊见《后汉书·鲁恭列传》,第873页;鲁匡封折威侯,见《新莽简辑证》,第5页。

16  始建国四年,王莽已经允许王田买卖,王田制实际上即已失效,但法令直到地皇三年才被全部废除。

17  《汉书·王莽传》,第4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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