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妇女并不是自由平等的“个体”,而是一个自然的附属品。
男人和女人一旦结成夫妇,那么在做决定时,必须有一方具有决定权,或者说具有“最终决定权,亦即统治权”(虽然洛克反对菲尔默和霍布斯是为了表明男人的统治权为什么是与“公民”生活不协调的)。
洛克认为对于管理“共同利益和财产,男人自然是责无旁贷”的,当然丈夫的权力也仅限于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