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罗提乌斯拥护奴隶制,而普芬多夫则讲述了一个非常有用的契约故事。
在西伯利教士所援引的那几段里,普芬多夫对奴隶制的起源进行了猜测,这种猜测使奴隶制与人们“没有共同主人,人们并不彼此依附的”自然状态取得一致。
普芬多夫,莫尔译:《论人和公民根据自然法而具有的职责》(On the Duty of Man and Citizen According to the Natural Law),第2卷,第90页。
普芬多夫猜想,凭借协议而建立奴隶制的方式有两种。
他的第一种看法是,家庭的形成导致人们发现“利用他人的服务”也就是奴隶“来料理家务是多么方便”。
普芬多夫认为奴隶也许是“由于需要或对自己的无能感而被迫”自由地提供服务。
奴隶因此而换取到“永久的食物以及其他必需品”。
同上,第101页。
普芬多夫还提出了另外一种看法,即自然状态下的人一旦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到不断增加自己的财富上,那么有的人就会比其他人积累得更多。
“精明和富裕的人”就会雇用一些“懒惰和贫穷的人”。
富人和穷人都看到这种安排是互惠互利的。
穷人渐渐成为富裕家庭的永久依附者,按富人的吩咐行事,而富人则“提供粮食和其他生活必需品”。
普芬多夫的结论是,“奴隶制肇始于处于贫穷状态的人的意愿以及一纸‘用工作换取物质’的契约:如果你长期为我工作,我就长期供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