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性契约》作者:[美]卡罗尔·帕特曼/译者:李朝晖【完结】 > 性契约.txt

洛克,拉斯雷特编:《政府论》,第2章,第61节。对照一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第1册,第2章,第50页。

即使能够证明与生俱来的自由与对父母的暂时顺从之间是不矛盾的,也仍然不足以反驳古典父权主义者。

建立现代男权制的关键与孩子的隶属地位的起源和持续时间的长短无关,而只与父母权力的性质有关。

菲尔默之所以把父母的权力与政治权力相等同是因为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

古典父权主义的“固有矛盾”是,“如果国王是父亲,那么父亲就不能是家长。

如果父亲是一家之长,那国王就不能是王座上的家长。

“RWK亨顿:《丈夫、父亲和征服者》(Husbands,Fathers and Conquerors),载于《政治研究》,第15辑(1967年第3期),第294页。

菲尔默不可能步迪格斯的后尘而宣称君主是通过同意或约定俗成而获得父母(政治)权力的。

而如果父亲就是国王,具有与国王一样的绝对权力,那么就不可能有国王,而只有一个扩大了的父亲国王,这样,菲尔默就陷入这一两难境地而无法自拔。

霍布斯回避了这个问题,他认为利维坦之剑优先于一家之长的权力;政治上的君主只有一个,他的权力是无限的。

然而,绝对的利维坦完全是约定俗成的,是菲尔默的父亲的人为的同胞,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与现代公民社会和契约自由的原则也是不相容的。

要在理论上自圆其说就必须改变男权制,而不是否定它。

第二点也是在历史上起了关键的作用的一点是,洛克与古典父权主义相反,他把父母的权力与政治权力分离开来。

父亲对儿子与生俱来的权力并不是政治性的;政治权力是约定俗成的,是通过契约产生的。

洛克认为“政治权力和父母的权力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权力,它们具有不同的基础,不同的结果,每一个隶属者都是父亲,就像国王对他的儿子具有父权一样,他们对自己的儿子也具有同样的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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