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还反对社会契约学说。
他否认国家是(或可能是)通过原始契约而产生的。
研究黑格尔理论的人无一例外地得出了一个结论:黑格尔反对契约理论。
在没有弄清原始契约的全部故事之前,得出这样的结论似乎是完全合理的,但是尽管黑格尔对康德的婚姻契约进行了批判,但他还是认为婚姻起源于契约,这一点被人们忽视了。
同样被忽视的是,他在公民社会的男权结构、男性特征和女性特征上与契约学说具有广泛的共同基础。
黑格尔放弃了契约理论的基石,即个体即所有者的观念。
他还放弃了契约论的社会生活理想,即除了全方位的契约外没有其他。
然而,黑格尔的观点由于他接受了性契约而大打折扣。
黑格尔为了同时把妇女纳入公民社会又把她排除在外,而对康德理论的矛盾进行了重建。
黑格尔批判康德认为个体在婚姻中成为财产的观点,但是他自己的婚姻契约观与康德的
一样,假定妇女不是、也不可能是个体,同时又是个体。
黑格尔认为婚姻契约不是关于相互利用或交换财产的契约,但他仍然主张它是一个把妻子建构为丈夫的从属者的契约。
黑格尔认为,用单方面作为所有者的契约个体来取代复杂的个性和伦理生活是不可饶恕的。
作为所有者和契约缔结者的个体是黑格尔所称的“直接自在的人”,虽然它是个体的个性和社会生活的一个因素或“环节”,但它不是也不可能是整体。
同上。
把婚姻视为性财产所有者之间所签订的契约,或把配偶视为财产,都是对婚姻及其在现代公民生活中的地位的误解。
纯粹把婚姻视为契约会使它易受性倾向的偶然性和反复无常性的支配。
婚礼的目的纯粹就是为了避免不经授权就使用身体(性野蛮主义)。
与此相反,黑格尔认为婚姻是根据与契约根本不同的结合原则而构成的伦理生活的一种独特形式,是普遍的家庭/公民社会/国家的一部分。
在黑格尔看来,婚姻契约与其他契约之间的不同再也明显不过了;婚姻契约“显然是一种超越契约观的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