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特赖布的论证忽视了原始契约以及现代男权制与传统或古典男权制的不同。
一个家庭的家长不是一个资本家,但并不是所有的公民隶属关系都具有资本主义形式,资本主义隶属关系也不是后男权制的。
霍布斯和洛克的“话语”必然为男权制和资本主义留有余地;进入资本主义经济之中的“个体”就是家(就是后来我们在20世纪80年代所栖身的“家庭”)长,对此我会详细地加以探讨。
要理解现代男权制以及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就有必要把主人和仆从或者主人和奴隶之间的契约牢记在心,并对私人领域的“个体化的”契约与资本主义公共世界的“非个体的”契约之间的联系进行思考。
遗憾的是,极少有女性主义者在讨论男权制和资本主义时把它们紧密地联系起来。
一个最近出现的女性主义观点认为男权制的早期家庭形式现在已经由一种公共形式所取代,例如,布朗的《母亲、父亲和孩子:从私人男权制到公共男权制》(Mothers,Fathers and Children:From Private to Public Patriarchy),载于萨金特编的《妇女与革命:马克思主义和女性主义的不幸婚姻》(Woman and Revolution: A Discussion of the Unhappy Marriage of Marxism and Feminism)。
但是,这种观点没有论及男权制变革之前超家庭关系的性质问题。
公民亦即公共领域在这种最近的变革之前是外在于男权制的吗?在女性主义对资本主义和男权制的讨论中,一个典型的假设是,男权制是普遍的和/或父权的、家庭的。
这样男权制似乎早于资本主义,现在,它在某种程度上或者与资本主义关系是并列的,
或者是内在于资本主义关系的,或者是资本主义关系的一个附属品。
对这两种社会形式之间的联系的最有影响的女性主义解释以一种所谓的双重制度观为基础;男权制和资本主义被视为两种独立的制度。
男权制有时被视为一种意识形态和心理结构,有时被视为一套独立于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物质性社会关系。
海蒂。哈特曼(Heidi Hartmann)的被广泛引述的文章《马克思主义和女性主义的不幸婚姻》是对后一种观点的最好表述。
她把男权制和资本主义之间的关系说成是“伙伴”关系:“男权制作为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体系存在于资本主义之中”,“资本积累既使自己适应男权制社会结构,也有助于使它永恒化。
“哈特曼:《马克思主义和女性主义的不幸婚姻》,载于萨金特编的《妇女与革命》,第19页和第3页。
正如批判者已经指出的那样,这种观点假设,对资本主义和阶级统治进行充分的解释是可能的,女性主义只是这种解释的一种补充。
扬:《超越不幸婚姻:双重制度论批判》(Beyond the Unhappy Marriage:A Critique of the Dual Systems Theory),载于萨金特编的《妇女与革命》。
在齐娜。艾森斯坦的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出与这种方法决裂的困难。
她不同凡响地指出“资本主义仍然是男权制”,“在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过渡中,男权制随着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但是,它也为这种变化设立了限制和结构。
“不过,她还认为我们必须认识”两种制度,即经济制度和性别制度是彼此相对独立的“,但是她又补充道:”它们是完全地交织在一起的。
“艾森斯坦:《女性主义自由派的激进未来》,第20页。
如果资本主义是男权制,那么,很难看出坚持两种制度的存在还有什么益处。
从性契约的故事的角度探讨这个问题的一个好处是,它表明公民社会,包括资本主义经济,都具有一种男权制结构。
使得男人而不是女人成为“工人”的能力同时也是成为一个“个体”、丈夫和家长所必需的男性能力。
因此,契约故事就从个体开始。
要想在讲述故事时能够揭示现代男权制资本主义关系,就必须要对使(公民)奴隶制成为自由的体现的理论途径进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