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就是其所是;男子则必须创造自身,创造公共生活,他们具有这种男性能力。
妇女必须留在家庭这种自然的私人领域。
家庭在公共世界的代表是丈夫,也就是婚姻契约所确立的“一人”。
性别差异还包括劳动的性别分工。
丈夫具有“外出工作、养家糊口、满足家庭需要、掌管家庭财政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