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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作者:秦晖 当前章节:15367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15:49

宋金战争中的陕西(下)

一 庚申之役后的秦岭战线

绍兴十年(1140年)夏的“庚申之役”后,宋金双方都在秦岭南北作长久之计:金朝设立了陕西四路,逐步建立了总官府体制;南宋也设立了利州东、西路。直至金亡,这种南北分治的局面基本稳定。

但川陕战场在宋金对峙格局的重要性并未改变,此后几十年内,宋金关系的大局稍有波动,秦岭上就会有所反映。这期间的主要战事有:

腊家城之战 绍兴十一年(1141年)八月,金将胡盏、习不祝合兵5万,占据腊家城作为据点,出屯刘家圈,准备侵宋。

吴璘得讯,研究破敌之计,创立“垒阵法”:“每战以长矛居前,坐不得起;次最近弓,次强弩,跪膝以俟;次神臂弓。约贼相搏于百步内,则神臂先发,七十步,强弓并发,次阵如之。凡阵以拒马为限,铁弓相连。俟其伤,则便代之;遇更代,以鼓为节,骑两翼以蔽于前,阵成而骑退,谓之垒阵。”诸将初次听说这样的战法,都犹豫不信,窃窃私语说:我们的部队会毁在这个怪阵里吧!

不久,宋军与敌对垒于剡家湾,吴璘即用“垒阵”攻之。但胡盏与习不祝均老于用兵,据险自固,前临峻岭,后控腊家城,深沟高垒,坚不出战,自称“宋军不敢轻犯我营”。吴璘下战书约战,金朝二将得书大笑说:吴璘不过外强中干,故作姿态罢了。

吴璘到夜半传令,派姚仲、王彦夜袭敌营,衔枚疾走,约定上岭而后发火。二将至岭,寂无人声,军已列阵,万炬齐发,火光冲天,敌人才从梦中惊醒,惊慌失措。原来,吴璘已了解了两个敌将的性格:胡盏善战,轻敌好动;习不祝善谋,多虑沉毅。所以他先以兵挑胡盏营,胡盏果然大呼出战。吴璘便用上“垒阵法”,更休迭攻,并亲自上阵指挥。宋军士气大振,一举破敌。吴璘以骑兵追击,杀敌600余,活捉700人,还有万余人投降。胡、习二将逃回腊家城,再不敢出。吴璘发兵围城,百般进攻,到九月二十八日,城即将被攻破,朝廷却下诏令吴璘班师。原来这时宋金已达成新的和议。于是吴璘功败垂成,宋将杨政、郭浩也各自撤兵。[1]

这次宋金间达成的和议,与金朝主动议和并向宋“归地”的己未和议不同,它是宋高宗与秦桧一伙出于极阴暗的自私心理,在宋军作战胜利,几乎攻取了河南全境的情况下媚敌求和的结果,并不反映双方的实力均衡。此次和议则是既辱国,又割地。为了求和,宋高宗与秦桧在朝中害死了抗战名将岳飞,在陕西他们也杀害了坚持抗金的地方官邵隆。

邵隆时任商州知州已10年。任期内商州曾几度易手,他都带领军民苦战夺回。绍兴十二年(1142年)宋金达成的和议规定,宋在西线割商、秦二州之半和和尚、方山二原给金。商州城亦在割让之列。当时邵隆方在商州“披荆榛瓦砾以为治,招徕流散,屡败金人,终不肯离商而去”。值和议成,割商与金,邵隆被改任为邻境金州的知州。他痛恨割地,怀念商州父老,“常怏怏,尝以兵出虏(金)境”。秦桧闻知,暗地派人毒杀他,害死了这位爱国抗敌的地方官。[2]

辛巳之役与任天锡北伐 “绍兴和议”之后,宋金间有20年未发生大的战事。到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金海陵王完颜亮又大举南侵,妄图灭宋,史称“辛巳之役”。

与完颜亮在东线的进攻同时,金朝以徒单合喜为陕西经略使,燃起了两线的战火。徒单合喜以重兵扼大散关,进攻黄牛堡(今凤县、宝鸡界,秦岭要隘)。这时吴璘已60岁,刚刚接任四川宣抚使,全面主持四川(实为陕南)军政。他以老病之躯,部署宋军四路反击:姚仲取巩州(今甘肃陇西),王彦出关中东部,惠逢取熙河,杨从仪攻大散关。其中,王彦部将任天锡的北伐,在军事上堪称杰作。

这年九月,宋金州守将遣统制任天锡、郭湛领精兵向敌后作远距离穿插。任、郭率领为数不多的宋军,沿着历来军旅罕经的小道,由金州经洵阳(今旬阳县)攻入金朝商州境,先后攻克丰阳(今山阳县)、商洛(今丹凤县西北商洛镇)和商州城,活捉金商州守将完颜守能。由商州越芦灵关进入河南境,一举攻克朱阳(今河南灵宝县西南)和虢州(今灵宝县),逐走金朝虢州守将萧信,从而出人意料地出现在远离其他战区数百上千里,深入敌后的崤函战略通道上,切断了金朝控制下的中原与陕西两大地区的交通。在以后的两个月内,任天锡等以虢州为中心分兵四出,向北攻取陕州(今三门峡市),向西攻入潼关,连下华阴、华州和渭南,直逼金朝在西北的统治中心京兆府。另分兵一路沿洛水东进,连取长水(今河南洛宁县西)、永宁(今洛宁县东北)、寿安(今河南宜阳县)、嵩州(今河南嵩县),直入当年宋朝的西京河南府(今洛阳市)。[3]于是任天锡在近三个月内,以不多的兵力控制了潼关东西的大片地区,使金朝关河失险,东西道梗,长安、洛阳两座古都同时告警,正集兵凤翔以西地区与宋军争雄的西线金军主力腹背受敌。金朝统帅们在蒙头转向好久以后才反应过来,调兵向虢、华、陕诸州反扑。

在此同时,西线宋军主力与金军争夺秦、陇、洮、兰诸州,于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二月攻下战略要地、吴氏兄弟的家乡德顺军(今甘肃静宁县东),吴璘“入城,市不改肆,父老拥马迎拜不绝”[4]。今陕西境内的大散关、和尚原等军事据点,以及陇州等重镇,也被宋军控制。

正当西线宋军继续扩大攻势之时,新即位的宋孝宗又从千里之外下诏令吴璘班师。吴璘遂于隆兴元年(1163年)正月弃德顺军南归河池。这时孝宗觉得不妥,又下诏让吴璘“进退可从便宜”。然而战机已失,宋军且在班师途中受到金军的追击,损失惨重,秦凤、熙河、永兴三路复为金取。[5]孝宗在南宋诸帝中号称有为,然而那从北宋以来相沿不改的皇帝对军事瞎指挥乱干涉的毛病仍然为弊如此。

开禧北伐与吴曦叛乱 隆兴二年(1164年)宋金再立和议,从此秦岭战线又进入长达40年的相对平静时期。这个时期先有虞允文宣抚四川,后有吴挺(吴璘之子)统兵陕南,他们都是著名的抗战派。在他们治下,陕南边备严谨,军政尚无大弊,金人因此不敢南侵。

吴挺死后,他的儿子吴曦继续统帅“吴家军”。从吴玠、吴璘、吴挺到吴曦,吴家三代四帅,统兵70余年,威震一方,于战功烜赫之余,也如封建时代的一般勋贵门阀一样内蠹丛生。吴曦是个野心勃勃的纨袴子弟,他在秦岭巴山之间坐井观天,居然做起了皇帝梦。绍熙四年(1193年)南宋朝廷考虑到边帅世袭之弊,曾调吴曦到首都临安任职,但他不愿离开自己的土围子,遂贿赂宰辅大臣,求还四川(陕南),居然获得允许。于是他又任兴州(今略阳)都统制。他以种种手段博取朝廷的信任,到开禧二年(1206年)又升为四川宣抚使副使,开府河池。当时开府兴元的宣抚使程松统兵3万,而他这个副使却统兵6万,朝廷又允许吴曦节制财赋,于是他的权力越来越大了。

这时,南宋宁宗在位,权相韩侂胄志在恢复,发动了南宋历史上最后一次对金攻势,史称“开禧北伐”。那时候,金与南宋两个王朝都已腐朽,但金背后有蒙、夏,战略地位更险,南宋则承240年积弊,腐败程度更深,韩侂胄壮志可嘉,但才略平平,尤拙于知人,不知是出于崇敬名门还是受了吴曦的好处,他一直很器重吴曦,曾作主放吴曦回川掌兵。开禧北伐时,他又把西线的重任全托付给吴曦,让他在原职之外又加兼陕西、河东招抚使,盼望他兵出秦岭,收复陕晋。然而韩侂胄万万没想到吴曦会以叛乱投敌相报!开禧二年(1206年)四月,即北伐诏书下达前一个月,吴曦已经秘密遣使金廷,约定献出关(大散关)外阶(今甘肃武都县)、成(今甘肃成县)、和(今甘肃西和县)、凤(今凤县)四州地,求金朝封他为蜀王。金廷答应支持他割据,并让他在北伐时按兵不动,使金军得以集中兵力于东线,击退了北伐宋军,并且大举反攻。

不久,金军在西线也越秦岭南下,收取吴曦所献之地。宋军中下层将领进行了抵抗,但都被吴曦制止,和尚原、河池、七方关等当年吴家将立下显赫战功之地,竟都被这个不肖子孙拱手送敌。这年十二月,吴曦接受了金廷颁发的金印、诏书,受封蜀王。宣抚使程松仓皇逃走,所部都被吴曦兼并。开禧三年(1207年)正月,吴曦正式称王于兴州,建宫殿,置百官,与金以铁山划界,还准备“行削发左衽之令”,让军民都改女真装束。消息传开,陕南军民群情悲愤,就连吴家的不少人也痛哭出声。吴曦召陕南知名人士为官,结果杨震仲服毒自杀,陈咸剃发为僧,史次秦自瞎双目,还有许多人或拒绝伪命,或弃官出走,或谋起兵反抗。在这种情势下,下级官吏兴州合江仓官杨巨源、中军正将李好义等,约合吴曦部将张林、朱邦宁,集众70余人于二月的一个深夜劈开“宫”门,直冲入寝室,杀掉了吴曦及其死党。吴曦称王叛乱仅41日,便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吴氏家族的势力也随之而覆灭。

但是由于杨巨源、李好义认为自己是小人物,不足以服众,于是把随军转运使、吴曦封的“丞相长史”安丙推出来为首,使他窃取了平叛之功,被宋廷任命为四川宣抚副使。

这时陕南军民抗金情绪高涨。杨巨源、李好义等平叛英雄又投入了抗金斗争,率军民收复了吴曦出卖给金朝的四州之地,凤州、大散关等地也被陕南军民夺回。然而接掌了陕南大权的安丙却下令要军民“谨守故疆,不得侵越”,使抗金军民“士气皆沮”。[6]金军乘机反扑,又控制了大散关。安丙还在宋军内部挑动内讧,铲除异己。他与收复大散关的孙忠锐有隙,遂令杨巨源伏兵杀孙忠锐,然后又诬指杨巨源谋反,把杨下狱害死,并谎报朝廷说是自尽。李好义也被他指使人下毒杀害。陕南军民平叛、抗金斗争的大好形势,就这样在驱虎进狼的悲剧中被断送了。

这一年十一月,宋廷中的奸臣与投降派制造“玉津园事变”,杀害了韩侂胄,并以其首级献给金朝求和。“开禧北伐”终于以彻底失败告终。

金末侵宋之役 金朝在南面击退了宋朝的“北伐”,北方却日渐感到了蒙古人南下的威胁。宋嘉定七年(1214年)金宣宗弃中都南迁汴京。金朝已临近灭亡。这时,金廷内展开了对宋政策之争,以胥鼎为代表的一派主张联宋抗蒙,而以权相术虎高琪为代表的一派,则主张弱者欺负更弱者,北边损失南边补,以侵宋扩地来挽救濒危的金朝。结果术虎高琪一派获胜。于是在开禧之役10年之后,金军又向蜀口发动了大规模进攻。

宋嘉定十年(1217年)十二月,金军在西线从秦、巩、凤翔三路南侵。次年二月,金将完颜赟攻破大散关,三月,宋利州统制王逸率领抗金民兵10万人大举反攻,夺回大散关,阵斩完颜赟,另一金将包长寿只身逃走,金军遭到惨败。然而这时宋沔阳(今略阳)都统制刘昌祖却下令王逸解散民兵,宋军因而溃败。四月,金军再度南下,刘昌祖焚城而逃。金兵入成、和、阶诸州,掠去粮9万斛,钱数千万。又攻大散关,宋将王立逃走。兴元都统吴政打败金兵,到大散关,斩逃将王立,并向朝廷奏报刘昌祖的罪行。宋廷罢免刘昌祖。

嘉定十二年(1219年)春,金军再越秦岭,吴政在黄牛堡御敌牺牲,金军南下攻破大安军(今宁强县),又连陷成州、凤州、洋州和兴元府。陕南的重要城镇几乎全被攻破。宋四川制置使董居谊作为四川宋军最高统帅竟然弃职而逃。只有都统张威出兵抗金,在大安军邀击来敌,大获全胜,金军被赶回岭北。

次年,宋四川宣抚使安丙致书西夏,约定联合夹击金军。九月,西夏军20万围巩州。安丙命张威、王仕信出兵助攻,结果失败。安丙罢免张威,斩王仕信,停止了进攻。

持续四年(1217—1220年)的这次陕南战事,可以说是金朝灭亡前的垂死挣扎,金军深入陕南腹地,直抵今川陕界上。陕南的各个城市,包括利州东、西二路的首府在内都曾被攻破。这是宋金陕南战争史上少见的。但实际上金军未能久占任何一地,弱者欺负更弱者的结果是自己变得更弱,更快地为强者——新兴的蒙古人所消灭。到嘉定十七年(1224年)金朝末主哀宗即位,倾全力抗蒙救亡,并向宋军民告谕今后“更不南伐”。宋金秦岭战争至此停止了。

而这时,秦岭以北已经响起了蒙古军的马蹄声,岭南岭北的宋、金两国军民,不久都相继投入了一场更为悲壮的反征服斗争。

二 金夏陕北角逐

北宋灭亡之后,继而统治关中、陕北的金人也继承了北宋原有的边防问题,开始面对党项贵族的挑战。同时残辽势力也渗入其间。金朝在陕西两面作战,南侵宋,北御夏,战略地位比北宋更不利,西夏问题于是也更尖锐了。棘手的西夏问题,曾是金一度把陕西交给伪齐,后来又归还南宋的重要原因。

北宋灭亡时,西夏先是趁火打劫侵占宋境,后又借金、夏结盟反宋而要求金让步,因此得到不少好处。金天会四年(1126年)[7],已经背辽臣金的西夏在金军灭宋时也出兵陕西,四月陷宋震威城(今榆林市北),杀宋知州朱昭,随后又攻破麟州建宁寨,杀宋知寨杨震。这年正月,宋同知枢密院事聂昌在河东为金人劫持,为金办理宋割地事,因金之要求,被迫把河外三州(麟、府、丰)割给当时已成金的藩邦的西夏。夏人派军来取,时值折家军勤王京师,无人抗击,三州遂被夏人所占,并设官置守。这时河外仅存的宋晋宁军军民大愤,都说:“弃麟、府、丰,晋宁岂能独全?”[8]于是知军徐徽言率部北上,乘夏人立足未稳,一举收复三州。夏人所置官守投降后被礼送出境。

同年三月,金人以宗主身份为同时称臣于金的两个藩邦伪楚(张邦昌)与夏划分疆界,在陕北一段,定以麟、府二州南境的洛阳沟东至黄河西岸、西经暖泉堡(今佳县、米脂间)、米脂谷至累胜寨,接环庆路威边寨(今吴旗县西)向西入泾原路界。这条界线以北当时有宋的河外三州及晋宁、绥德二军的部分寨堡,定边军城及保安军的部分地区,都被划归了西夏,[9]使夏境全线向南推进了数十里以至百里以上。这条界线当时仅为纸上谈兵,并未实现,但它因此而成为金夏间一大悬案,西夏软硬兼施不断索要,最后大体上达到了目的。

为了达到这些目的,西夏与金在陕北也时有冲突。最初当金伐辽时,当时尚臣服于辽的西夏派李良辅率军援辽抗金,在宜水(今榆林市北)与金娄室、斡鲁军交战,夏兵大败。这是两国冲突之始。不久金夏结成反宋同盟,但陕北沿边宋朝的一些地方势力降金后,一方面为金守边,一方面又与夏有历史上的积怨,从而难免把金也卷入其中。这尤以麟府折氏为典型。聂昌割让河外后,由于折可求降金而为金守,伪齐时势力更有所扩大,夏人只能望河外而兴叹。天眷二年(1139年)金人毒死折可求并以陕西归宋,西夏遂乘乱入据河外三州。从而与尚为金镇守晋宁军的折氏子孙为仇,多年构兵不解。直到皇统三年(1143年)后金朝迁徙了折氏,问题才得到解决。

同时,金朝也不愿让步于西夏太多。尤其是在辽与北宋相继灭亡后,金借助于西夏的需要大减,于是原来答应给西夏的好处又反悔不给了。金夏结盟反辽时,金许以辽西部天德、云内等州地(今内蒙古境内),但辽亡后金人却食言不给,还把已进驻该地区的夏军民也赶了出去。为抚慰夏人,金又答应以宋朝陕西边地给夏以补偿天德、云内之失。但到北宋既亡,金军的将帅们又拒绝履行诺言。宋建炎年间娄室进军陕北,在威戎城(今子洲县境)与依约前来占领该地的夏军李遇部发生冲突,最后双方虽握手言和,地却迟迟未给夏人。

金、夏之间的另一个问题是双方的叛逃者,尤其是具有辽、宋或伪齐残余影响的叛逃者的介入。西夏缺乏人才,一向面向陕西实行招降纳叛政策,重用降人,有时甚至达到几乎以国柄相许的程度。从北宋时的张浦、张元、景询以讫于金,愈演愈烈。如天会四年(1126年)宋西安州知州任得敬降夏后,一度成为专擅朝政、挟君自重的权相,几乎把西夏闹得亡国。这样一来,各种背景的降人往往利用西夏作为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使西夏与邻国的关系复杂化,多次在陕北造成事变。如天眷三年(1140年),投夏为夏州都统的前辽朝贵族萧合达据夏州起兵,联络阴山与河东的契丹人,图谋拥立耶律氏后裔,恢复辽朝。他一度据有今陕北境内夏、盐二州大片土地,夏、金双方都十分惊慌。西夏依靠任得敬平定了萧合达之乱,而任得敬却又外通南宋,企图“分国”并附宋攻金。此前还发生过金朝的仇人李世辅投西夏为帅,又借西夏兵力大举伐金的事。稍后,金、夏之间又发生了慕洧事件:在天眷二年(1139年)前伪齐环庆路经略使慕洧,当己未和议金朝复归陕西于宋之际,因仇恨宋朝,举家投奔西夏,西夏任之以枢密使的高位,并使之统领山讹(西夏最精锐野战军)。于是在己未和议期间他便屡次出兵扰边,给宋朝制造麻烦。而撒离喝重新夺取陕西之后,慕洧又想回归金朝,西夏发觉后将其处死。结果引起金朝的强烈抗议,导致金、夏关系紧张。

总之,西夏给金造成的麻烦并不减于北宋,因此粘罕就说:“陕西与西夏为邻,事体重大,兵不可罢”,“河北不足虑,宜先事陕西,略定五路。既弱西夏,然后取宋”。[10]金前期,尽管金、夏关系时有反复,但总的来看主要是金向西夏作出让步。金初许给西夏的陕北诸地,金朝后虽反悔,但西夏自行夺取之后,金朝也都默认而不再与争。到金皇统六年(1146年),金朝再次割地酬夏。至此,与北宋末年相比,西夏新扩张了河外、定边军等陕北地区,熙河一带的西宁、乐、廓、积石等四州(今甘、青间黄河北岸地),泾原一带的会州、怀德军、德威城等地,其版图之大,为西夏历史上的最盛期。

但尽管如此,西夏对金并未怀有什么感恩之情,相反地,由于金朝“诸帅弃盟,军入其境,多掠取者”,西夏则与金的死敌西辽耶律大石相约“取山西诸郡”,[11]彼此间的戒心从不曾解。整个金、夏对峙期间,西夏都经常与金的敌人南宋、西辽以及原来的蒙古互相联络。天会十年(1132年)“金、夏交恶,夏国屡遣人来吴玠、关师古(按:关时尚未降金)军中”。正隆四年:“夏国副相屈移,尝两使南朝(按:指南宋),以为衣冠礼乐非他国比。怨金人叛盟,夺其所与地。此其情可见。壬子岁(即天会十年)粘罕尝聚兵云中以窥蜀,夏人谓将图己,举国屯境上以待其至”[12]。大定二十五年(1185年)夏国又与西辽通好,据说还曾许西辽“假道于夏以伐金”[13]。到后期,西夏联宋侵金、附蒙侵金更是常事了。

金、夏关系就陕北的情况而言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自夏背辽附金至金朝向西夏第二次割地为第一阶段,即当1124—1146年间。这一时期金朝力量强大,但对陕西的政策,包括是否要据有陕西在内,都尚在逐渐成熟之中,对陕西边防的政策更是如此。因而此期间金、夏或是代理人不断因地界一类问题在陕北发生摩擦。而代理人战争往往比两国直接冲突的规模更大。如夏军曾为攻击金的代理人折氏而进犯晋宁军,夏的代理人李世辅也曾统率大军打到延安城下。金、夏两国本身在这种情况下反而被代理人所利用。

从金朝割地到大安三年(1211年)西夏神宗即位为第二阶段。这一时期金夏双方都有了“长远之计”,力量对比也较为均衡,因而关系趋于成熟,保持着一种不冷不热的相对和平状态:不再发生被代理人所利用而打仗的事,同时也没有建立紧密联盟以对付共同敌人的需要。金、夏间的一些冲突主要发生在西边的熙河一带,陕北基本无大冲突。作为这种相对和平的象征,陕北的地名也出现了改“军”为州,改“城”为县的趋势。如保安军、绥德军改为保安州、绥德州,晋宁军先改为晋宁州,后又改葭州,清涧城改为清涧县等。

从西夏神宗即位直至西夏濒亡前与金朝恢复和议时为第三阶段,即1211—1225年。这一时期西夏在蒙古的侵袭下已江河日下,它与金朝一样采取了弱者欺侮更弱者的办法以图自存。金朝企图北边损失南边补,西夏则企图西边损失东边补。一个侵宋扩地,一个则是侵金扩地。因而这一时期金、夏间在陕北发生了延续十余年空前激烈的战争。其激烈的程度不仅为此前的金、夏关系中未见,甚至延续百年的宋、夏陕北战争也比之相形见绌。以下对比可以说明这一点:整个宋、夏对峙的百余年间,西夏深入最远的只到达延安、渭州(今甘肃平凉市)一线,另有少量游骑进入过鄜州境。而这个时期西夏大军一直深入到泾州、邠州,实际上已经踏进了关中的大门,深入程度比宋夏战争大了1倍。[14]在百年宋夏战争中,夏军兵临延安城下不过两次,可是在这十余年的金、夏之战中,夏军就曾三度饮马延河。《金史·西夏传》对此评价说:“自天会议和,八十余年与夏人未尝有兵革之事。及贞祐之初,小有侵掠,以至构难,十年不解。一胜一负,精锐皆尽,而两国俱弊。”[15]

这一阶段陕北境内的金、夏战事主要有:

大安三年(1211年)西夏神宗即位后,即以两年前蒙古军围攻西夏首都而金朝拒不尽宗主之责出兵救援为由,不再向金朝求册封。这年冬,西夏趁蒙军围攻金中都,金廷无暇西顾之机,挥军从庆原一路长驱直入,连陷泾州、邠州,包围平凉府。金朝凤翔总管府判官韩玉率军来援,挫败夏军。然而陕西安抚司的官员妒忌其功,竟诬称韩与西夏通谋。时华州民李公直起义兵勤王,也被京兆统军诬为谋反而遭冤杀,李公直在事前曾有一信给韩玉,此信落入安抚使之手,便以证韩玉也是谋反者。韩玉被囚死狱中。关中称冤,人心解体。[16]

次年三月,金朝主动派使臣封夏神宗李遵顼为夏国王。夏方直到年底才遣使谢封,但仍继续进攻金朝。这年三月进攻葭州,次年又连续攻破保安州、邠州与巩州,兵围庆阳府。贞祐二年(1214年)八月,夏军大举入犯,同时进攻庆阳、原州、延安等重镇。次年十月,又攻破临洮府、保安州,再次兵临延安城下。贞祐四年(1216年),西夏出兵配合成吉思汗的蒙古军大举攻金,第三次围攻延安,并南进至鄜州。

在西夏连续不断的进攻面前,金朝决定反击。贞祐三年(1215年)金廷向陕西宣抚司发放空白敕札(委任状),授权“凡夏人入寇,有能临阵立功者,并听迁授”[17]。同时调兵遣将,于次年向西夏全线反攻,分路取盐、宥、夏、威、灵诸州,但都被夏军击退,劳而无功。

兴定元年(1217年),西夏除应蒙古之征派兵与蒙军在西线攻金外,还于九月独自进攻绥德州。

这年十二月,蒙古人因西夏不从征调,突然围攻夏都中兴府。西夏感到威胁,于次年致书金朝要求议和,但同时又派兵由葭州攻入鄜延路。结果议和不成。西夏这时又企图联宋侵金。这时正值金朝也在像西夏那样向弱者扩地,入侵南宋,因而南宋欣然同意联手攻金。兴定四年(1220年),西夏与宋陕南驻军联合向西线的会州、巩州发动进攻,但是宋军不是失约不至,就是一击便垮,巩州之役以失败告终。夏神宗大失所望,对联宋失去了兴趣。但就在宋、夏联军进攻西线的同时,夏军仍然独自在陕北攻金。兴定二至四年间,金朝的葭州、绥平寨(今绥德县西南)、安定堡(今子长县西)等地年年都遭到西夏的进攻。

兴定五年(1221年)起,西夏又实行附蒙侵金的战略,从这年到元光二年(1223年)年年派兵随从蒙古人进犯葭州、绥德、凤翔等地。但这时蒙古灭夏的企图日益明显,西夏为虎作伥是越来越难作下去了。金元光二年年底夏神宗退位,继立的献宗逐渐缓和对金政策。金正大二年(1225年)八月,各自都已濒临灭亡的金、夏两国达成和议:夏不再对金称臣而改称弟,金、夏约为兄弟之国,各用本国年号,双方互相支援。这是西夏200多年历史上第一次不向别人称臣而订立的和议,也是整个宋、辽、夏、金时代唯一的不称臣、不纳贡也不割地的“平等条约”。然而这时“兄弟”实已是难兄难弟,既顾不得要别人向自己称臣,也实在无力支援别人了。此后它们各自进入了垂死挣扎时期,西夏苟延了不到两年,金朝苟延了八年多,便先后被蒙古人灭亡。

三 分裂时期的陕西社会

宋绍兴十年(1140年),金军撕毁己未和议重占陕西后,今陕西省境便进入了一个分裂时期。秦岭以北即当时所称的“陕西”属金,秦岭以南,即当时所称的“四川”属宋,而夏则在陕北沿边占有一块比其在北宋时更大的地盘。在封建化的总趋势下,三个地方分别形成了各具特点的社会体制。

金朝据有的“陕西”当伪齐时一切制度均沿北宋时例,只是腐败程度增加了不少。由金朝直接统治后,在袭用宋制的基础上又有了不少改变。宋时的陕西“沿边”与“内郡”颇有差异,例如沿边诸路各置帅司实行一元化领导,而内郡的永兴军路则不置帅司,只置基本上不统军的“知永兴军”一职。到了金朝,随着秦岭战场的开辟,陕西已不再有“沿边”与“内郡”之别,像凤翔那样的北宋内郡,到了金朝由于蜀口用兵,已经完全要塞化了,其军事行政一元化的程度比北宋的沿边还高。从北宋末起,在各路帅司(经略安抚使)之上就加设了陕西诸路宣抚(或制置、节制)使,统一领导沿边与内郡的军政,等于是诸路帅司之上的总帅。入金后此制逐渐完善,形成了诸路总管府——宣抚司的一元化管理体制,而且权力逐渐向后者集中。宣抚使号称代表中央,行尚书省事,因而一开始就有行省之称,到金后期其制愈完善,其权愈重,行省一名也用得愈多,终于发展成元代诸路之上的行省制。在金中叶,全国的宣抚司只有陕西路宣抚使司一处,可见其重要。

除了宣抚司外,金前期,包括伪齐治陕时期,全陕的军政权力实际上最终是归元帅府执掌的。伪齐治下陕西所有官制都依宋制,官员也都是汉员而无女真人,但他们都要听命于女真重臣主持的元帅府,是傀儡政权。

金朝陕西的兵政仍沿北宋后期的置将法,只是置将更多,在全国也更突出。金朝把陕西六路省并为四,即京兆、鄜延、庆原、熙秦,但北宋六路只置42将,金朝四路却置了49将:鄜延9将(与宋相同),庆阳10将(比宋庆、原二路合计少9将),临洮14将(比宋之熙河多5将),凤翔16将(比宋之秦凤多11将),[18]与北宋时相比,可以看出面临蜀口的凤翔一路比宋时置将多了两倍有余,与西夏、南宋同时接壤的临洮一路则增加了一半以上。这与当时的实际军事形势是相符的。这49将的治所现在有14将可考:临洮路第十将驻兰州定远关,第八将驻阿干县质孤堡;鄜延路第二将驻绥德州清涧县米脂寨,第四将驻克戎寨,第六将驻延安府门山县安定堡(今子长县西),第五副将驻德安寨;庆原路第二将驻荔原堡西(今甘肃华池县与陕西志丹县交界处),在它以西依次置有第四、第三、第八、第七、第九、第六、第五将。[19]

当时金朝全国置将的地方只有陕西与河东,而河东总共只置了3将,很可能这3将也设在今属陕西的河外地区。[20]可见金朝实际上几乎只在陕西保留了置将之制。这因为只有陕西当时同时与西夏、南宋这两大敌人相邻,其军事地位特殊。不过金朝所置的将已经逐渐成了边防巡逻队性质,“掌提控部堡将、轮番巡守边境”[21]。野战军职能已由元帅府指挥下按猛安、谋克编制的女真军和其他军队承担了。

金朝在陕西驻军之多还可以从以下情况看出:金朝全国38个“边境置兵之州”,陕西占了17个,几达半数。金前期在海陵王时全国设山西、河南、陕西三统军司“分统天下之兵”[22],陕西有其一。设在京兆府的陕西路统军司和它以前的陕西元帅府一样,经常干预民政,俨然是一方的太上皇。

金廷直接统治陕西后带来的又一变化是女真人及其猛安谋克制度的移入以及它的蜕变,还有与此相关的括地苛政。“括地”之风,起自北宋末,伪齐时更盛。金的括地则始于大定十九年(1179年)。括地就是国家圈占民田,是典型的以“抑兼并”为名而行“官府自为兼并”之实的弊政。到明昌六年(1195年),金廷特地宣布“罢括陕西之地”[23]。何以陕西独罢括地,史书语焉不详。(金朝其他地方的括地一直延续到贞祐三年即1215年)从逻辑上看不外两种可能:或者陕西连年兵燹,徭繁赋重,人民逃死不暇,荒地盈野皆是,已经用不着括了;或者是括地本以平民地主为主要对象,因为权贵势要无人敢“括”,而贫民细户又括不出多少地来。陕西在宋元时平民地主占地比例不大,括地遂难以推行。但不管是哪种原因,都并不意味着陕西人民的日子比仍进行括地的其他地方好过。而在此之前陕西已经括过十多年地,加上伪齐时所为,“民之茔墓井灶悉为军有”[24]的灾难也受得够多的了。

除括地养军、实行猛安谋克屯田之外,金朝在关中还大开卖官筹粮之道。皇统三年(1143年),金廷就“诏陕西富民纳粟补官”[25]。花了财得官,当然要尽力搜括,赚回“成本”并更图大发,其吏治的腐败可想而知。

陕西人民在金朝统治下处境悲惨,民族压迫、贪官污吏的盘剥、穷兵黩武的负担,逼得他们纷纷反抗。大定十二年(1172年)九月,“鄜州李方等谋反,伏诛”;同年十一月,“同州民屈立等谋反,伏诛”;兴定五年(1221年)十一月,“蒲城县民李文秀等谋反,伏诛”,等等。[26]这些简略的记载背后隐藏着一个个今天已难为人所知的悲壮故事。金朝在陕西镇压“谋反”的方式极为残暴,不仅杀害了许多造反的英雄,也滥杀大批无辜。早在大定二年(1162年),金廷就感到陕西当局“捕贼”过滥,“诏陕西:昨因捕贼,良民被掳为贼者,厘正之”。[27]然而越到后期,统治者越是杀红眼了,以至到了金末,连华州李公直这样的“勤王义民”都被冤杀。

秦岭以南的地区,自唐代中叶分剑南道为东西两川、置剑南东川和剑南西川两节度使以来,就有了“两川”之称。到宋代,“两川”之地被划分为成都府路、梓州路、利州路与夔州路四路,于是又有了“川峡四路”或“四川”之称。今陕南大部分地区属利州路,因而今陕西境内的宋金对峙,便成了“四川”与“陕西”的对峙。陕南不仅地属当时的“四川”,而且在南宋的部分时候还可以说是“四川”的道府所在。因为当时的“四川”与“陕西”一样,是好几个路的总称,本身不算一级行政区划。但因非常时期的军政需要,往往在诸路之上设宣抚、制置、宣谕等使或“大使”以统之。宋金长期战争,“非常”遂成为平常。南宋初年一方面尚存争夺陕西之念,另一方面陕西诸路残存的“五州二原”之地尚未改属他路,因而这时秦岭以南总管诸路军政的领导机构往往以“川陕”为名,如范直方、郑刚中、虞允文、王之望为川陕宣谕使,张浚、吴玠、王似、卢法源、胡世将为川陕宣抚处置使、宣抚使或副使,等等。而这些官员的治所一般都在陕南的兴元府(今汉中)、兴州(今略阳)或河池(今陕甘界上的甘肃徽县)等处。后来因复陕无望,“陕西”所余诸州也正式归并“四川”诸路,因而秦岭以南的方面大员便渐改称为四川宣抚使了。四川宣抚使的法定治所虽在成都,但实际上在多事之秋,往往在靠近前线的陕南开府、兴元、兴州与河池仍为他们常驻之地,尤其是兴元府。因而这里也就成为“四川”诸路的实际上的军事行政中枢所在,是四川的战时首府。宋四川宣抚使所驻的兴元,与金陕西诸路节制使所驻的京兆,也就成了秦岭战线南北双方的大本营。而宋末四川土皇帝吴曦叛乱并建立伪蜀政权时,也改兴州为“开德府”并定为伪都。

南宋也是今陕南汉中、安康、商洛三地区在行政上连为一体之始。历史上正如汉中一般从属四川一样,商州一般从属关中,而安康则属于其东面的襄宛地区。南宋时永兴军路只有商州(后来是半个州)未陷于金,而以襄宛地区为中心的京西南路也一度只有金州(今安康)未陷,于是它们便很自然地归并于以兴元府为中心的政区了。绍兴三年(1133年)十一月,川陕宣抚司分陕西之地,自秦凤至洋州,以吴玠主之;金、房至巴、达,以王彦主之。[28]这可以说是后世陕南划分汉中、兴安(安康)两大府的滥觞。

南宋治下的陕南,军事行政一元化的战时体制与北宋及与南宋其余地区相比,仍呈不断强化的趋势。北宋时各路的宪司(提点刑狱)通常以文臣担任,但南宋陕南的利州路及利州东、西路,都以武将提点刑狱,实行军法审判。南宋初年管军的制置使与管民的安抚使经常互兼,后来局势稍缓,为防事权过重,遂规定制置使治军,安抚使治民,两者不得兼任。然而四川是个例外,四川安抚使一直兼任制置使,使这里的当局具有浓厚的军政府色彩。南宋尽管由于各路普设帅司,转运使的地位有所下降,但在一般情况下转运使至少还能“移牒宣司,势均礼敌”,然而在四川,由于宣抚司事权的不断集中,终至达到“以总计(都转运使,诸路转运使的上级)隶宣司”[29]的程度,甚至宣抚副使都可以“节制按劾”都漕大人了。

与金朝的陕西诸路宣抚司一样,南宋设在陕南的宣抚使也具有地方大员与中央代表、巡视官的双重身份,被视为在地方行三省之事,因此陆游曾有“往者行省(宣抚使)临秦中,我亦急服叨从容”[30]的诗句。这也是日后“行省”制的雏形。

南宋统治下的陕南,在经济方面似乎比金朝治下的关中略强,这部分是因为陕南秦巴天险,蜀道难行,不像关中那样易于取得外界的补给,因而大军屯驻的供应不得不尽可能多地取给于当地。所以陕南军政当局对农业及水利都多所讲求。陕南古代最大的水利工程山河堰,就是由抗金名将吴璘主持修复的。“璘至汉中,修复褒城古堰(按即山河堰),溉田数千顷,民甚便之。”[31]吴璘修堰的功绩,曾由杨绛铭为《修复山河堰记》碑,立于褒城东门外褒河东沿大路边,直到1936年修建宝汉公路时才被炸毁。由统兵大将主持水利施工,在当时是罕见的,这除归之于吴璘个人关心民生而多施惠政以外,恐怕也反映了当地经济的军事化。当时的山河堰灌区可能主要是一片军屯地区。

从另一个角度看,在这种条件下陕南人民所受的剥削,尤其是封建国家的苛敛,也必然十分严重。宋朝传统的体制性腐败,在陕南这种军事化社会中表现得也是十分惊人的。据说吴玠成名之后“颇荒淫”,“晚年颇多嗜欲,使人渔色于成都,喜饵丹石,故得咯血疾以死”。[32]作为一代名将,陕南军政界的佼佼者,吴玠尚且如此,一般的官场中人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毫不奇怪,在民族矛盾如此尖锐而官方的军事镇压机器如此强大的陕南,南宋时期仍然不断爆发农民、士兵的反抗斗争,尤以士兵的起义最为突出。所谓“陈淮、李宝、陈显、权兴弄兵巴山”“关外五州流民不下数十万,溃卒满野,以青、黄、红、白巾为帜,时出钞掠”。[33]这其中尤以宋宁宗时期的权兴、张福、莫简起义影响最大。

嘉定十二年(1219年)三月,“兴元军士权兴等作乱”[34]。宋廷出兵镇压并诱降。权兴放下了武器。然而不久,权兴的部下军士张福、莫简于闰三月再度发难。当时宋廷调这些士兵到大散关外去戍守,按惯例每人发给绢1匹、钱18贯300文,而军官贪污了其中的每人300文,引起公愤。士兵们推张福、莫简为首,揭竿造反,[35]有“千人之众,足以披靡群辟”[36]。他们以红巾包头,“号红巾队”[37],从汉中南下,攻下利州(今四川广元市),四川制置使聂子述闻风而逃,总领财赋杨九鼎藏在马槽中被搜出处死。一路上“吏或死或逃,无敢抗者”[38]。起义士兵“破狱纵囚,欲杀克钱吏”[39],但他们却拥护清官。宋廷派出有清廉之声的知遂宁府李璧来招安,张福等都说“李公正人,我亦知之”,打算投降,然而却发现官军已经围了上来。义军愤怒,攻下府治,焚烧官府,惟独李璧的衙门不烧,说是“李公且来居此,吾不忍毁”[40]。最后起义者退据茗山,被官军包围,粮尽力竭,被迫投降,张福、莫简都被杀害。

我们看到这场起义在许多方面都与南宋初年同样发生于陕南的史斌起义很相似,都是在一个战时社会里,由士兵发动,为反对军政腐败而举行的起义。这类起义在陕南一再发生,深刻地反映了南宋陕南封建军政体制的严重危机。同时这次起义的一个符号特征——以红帕裹头,号红巾队,可能有着某种宗教意义。它是白莲教以及一个多世纪后元末红巾军在陕南活动的先声。

关于西夏统治下的陕北横山地区的社会状况,因史料阙如,我们还不能详加了解。但是从这一带曾相当长时间地由任得敬等汉族军阀经营这一点看,它与边内的金、宋社会的距离也在缩小之中,而它的那种“统军司”兼治军民的体制,无疑也具有战时性质,当然,其中也可能体现了游牧部落军民合一传统的影响。

* * *

[1]《宋史》卷366《吴璘传》。

[2]宇文懋昭:《大金国志校证》卷11,第164页。

[3]参见史念海:《河山集·四集》,第324—330页。

[4]《宋史》卷366《吴璘传》。

[5]《宋史》卷366《吴璘传》;《宋史》卷34《孝宗纪二》。

[6]《宋史》卷402《李好义传》。

[7]本节使用金朝纪年。

[8]《宋史》卷447《徐徽言传》。

[9]《金史》卷26《地理志下》。

[10]《金史》卷74《粘罕传》。

[11]《金史》卷73《完颜希尹传》。

[12]《宋史》卷486《外国传》。

[13]《宋史》夏国传与孝宗纪均载此事,原文说是许耶律大石。但大石实卒于1143年,此当为西辽之通谓也。

[14]这是仅就西夏独自进犯而言,至于夏蒙联军在此期间已打到凤翔等地,深入关中腹地了。

[15]《金史》卷134按此段计年有误,金夏前一阶段和平时期未及80余年,而在贞祐以前的卫绍王时代,金、夏已经开战。

[16]《金史》卷110《韩玉传》。

[17]《金史》卷14《宣宗纪》。

[18]《金史》卷57《百官志·边将》。

[19]《金史》卷26《地理志下》。

[20]《金史》卷57《百官志三》。

[21]《金史》卷57《百官志三》。

[22]《金史》卷44《兵志》。

[23]《金史》卷47《食货志二》。

[24]《金史》卷47《食货志二》。

[25]《金史》卷51《食货五》。

[26]《金史》卷16《宣宗纪下》。

[27]《金史》卷6《世宗纪》。

[28]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71,绍兴三年纪事,第13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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