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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吏卒的来源与退役.3

作者:赵宠亮 当前章节:15351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6:40

皁布复绔一两

犬皮纟末二两受都内

(12)长尔衣橐 革缇二两 (EPT59•19)

枲履一两

(13)〼 买□三□□□□买 □ 官予夏衣如□〼

直五百六万五千一百□□ (EPT52•330)

(14)袭八千四百领 •右六月甲辰遣□□□□□□

绔八千四百两 常韦万六千八百

□□□□□□□ □□□□□□ (41. 17)

简(12)明确提到“犬皮纟末二两受都内”,即来自中央。推想应该是戍卒到边地后得到的来自中央的衣物。而这衣物当是由边地发放的,简(13 )中“官予夏衣”的记载,正说明了这一点。至于简(14)的性质,有学者认为:“这种账尾实际上是汇总了本部戍卒所能够领取的衣物的品名以及总量等内容,也就是每次邮寄的本部戍卒衣物的总目。”○89其实,将其理解为来自都内的衣物似更接近事实。

关于西北汉简所见戍卒服装的问题,陈直认为:“戍卒的服装,由官府发 给。……另有由地方县官发给,携带之戍所者。”○90赵沛认为:“居延边塞服役的戍卒,他们的服装主要由戍卒原籍的地方官府配给。”○91永田英正认为:“在边境勤务的戍卒们,除了自己携带的或者从乡里送来的物品以外,现地官府还支给一定的兵器和衣物品。”○92现在的研究则说明,戍卒服装既有原籍官府发给的,也有边地配给的。

秦代戍卒赴边时似乎是不带兵器的。在陈胜、吴广的事迹中,我们未见其曾携带兵刃。吴广设计,故意激怒带领这群戍卒赴边的尉:

尉果笞广。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胜佐之,并杀两尉○93。

尉拔剑,吴广乘机夺剑杀之。这也可能反映陈胜、吴广等本身就没有携带兵器。

贾谊《新书•过秦论》对于陈胜大泽乡起事,曾有这样的描述和评价:

……斩木为兵,揭干为旗,天下云合而响应,赢粮而景从,山东豪俊遂并起 而亡秦族矣。……陈涉之位,非尊于齐、楚、燕、赵、韩、魏、宋、卫、中山之君也;鉏耰棘矜,非钙于钩戟长镣也。……然陈涉率散乱之众数百,奋臂大呼,不用弓戟之兵,鈕耰白梃,望屋而食,横行天下○94。

所谓“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当为“不用弓戟之兵,鉏耰白梃”的具体表现。陈胜起事时非不用“弓戟之兵”,而是没有现成的兵器,只能因陋就简,“斩木为兵”、“鉗耰白梃”,使用简单加工的木棒、农具作为武器。

《汉书》卷三一《陈胜项籍传》班固赞引贾谊《过秦论》,对于“鉏耰棘矜”,颜师古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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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赵沛:《居延汉简所见边军的服装配给与买卖》,第87页。

○90陈直:《居延汉简综论》“二一 戍卒的服装”,《居延汉简研究》,第88页。

○91赵沛:《居延汉简所见边军的服装配给与买卖》,第86页。

○92〔日〕永田英正著,张学锋译:《居延汉简研究》,第103页。

○93《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第1953页。

○94(汉)贾谊撰,阎振益、钟夏校注:《新书校注》,中华书局,2000年,第2~3、15页。

耰,摩田器也。棘,戟也。矜与矛堇同,矛堇谓矛鋋之杷也。钩戟,戟刃钩曲者也。铩,铍也。言往者秦销兵刃,陈涉起时但用鉏耰及戈戟之矛堇以相攻战也○95。

关于陈胜等起事时所用武器,又有与上述类似的说法。如《史记》卷一一

二《平津侯主父列传》记主父偃与汉武帝所言九事,其中说道:

陈涉无千乘之尊,尺土之地,身非王公大人名族之后,无乡曲之誉,非有

孔、墨、曾子之贤,陶朱、猗顿之富也,然起穷巷,奋棘矜,(《索隐》:“下音勤。 矜,今戟柄。棘,戟也。”)偏袒大呼而天下从风,此其故何也?○96

《史记》卷一一八《淮南衡山列传》记淮南王欲叛乱,与武被辩论:

陈胜、吴广无立锥之地,千人之聚,起于大泽,奋臂大呼而天下响应,西至于戏而兵百二十万。今吾国虽小,然而胜兵者可得十余万,非直適戍之众,釠凿棘矜也,公何以言有祸无福?○97

所谓“棘矜”、“釠凿棘矜”,与上述“斩木为兵”、“鉏耰白梃”大意一样,均表示陈胜起义时所使用武器的原始、简陋与落后○98。因此,我们似可以说秦时赴边时的戍卒是不配备兵器的○99。

那么汉代的情况又如何呢?我们认为汉代和秦时的情况是一样的。西北汉

简中有关边地吏卒私兵器的记载,如居延汉简:

(15)〼私剑一 (288.21 ) (16) 官具弩七 紺胡一 弩㡒九 承弦十四 承弩二 由 一 兰七私剑八 第廿五车父平陵 有方三 靳干十 兰冠七 里辛盈川 稾矢三百五十 靳幡十 服七

稾 千五十 (10. 37) ——————————

○95《汉书》卷三一《陈胜项籍传》,第1825页

○96《史记》卷——二《平津侯主父列传》,第2956 ~2957页。

○97《史记》卷——八《淮南衡山列传》,第3090页。

○98《盐铁论•论勇》载文学语,也说“陈胜无土民之资,甲兵之用,鉏耰棘橿,以破冲隆”(汉)桓宽撰,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定本),第536页。

○99睡虎地秦简《秦律杂抄》里说到发放兵器:“禀卒兵,不完善(缮),丞、库啬夫、吏皆二甲,法 (废)(15)。”(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第82页)但不清楚简文所指发放兵器的地点。

敦煌汉简相关简文:

(17) 威严亭卒陈功房 私刀釼各一钩一 (1042)

(18) 隧长张子孙私刀一 (1078A)

简(15 )不明“私剑一”的所有者,不能排除戍卒所有的可能性。简(16 )、(17 )不清楚戍卒、亭卒的“私剑八”、“私刀釼各一”是由家乡带来,还是在边地购买。简(18 )私刀的所有者为一名燧长。

居延汉简里大量的关于戍卒被兵的记录。但戍卒在赴边出发时国家没有给 他们配备兵器,而是在戍卒到达边郡后才给发放的兵器。有学者认为:“官兵器均由征发单位或戍所发给。”○100居延汉简下列简文显示了边塞兵器的来源:

地节二年六月辛卯朔丁巳肩水候房谓候长光官以姑臧所移卒被兵本籍为 行边兵丞相史王卿治卒被兵以校阅亭隧卒被兵皆多冒乱不相应或

易处不如本籍今写所治亭别被兵籍并编移书到光以籍阅具卒兵兵即不应 籍更实定此籍随即下所在亭各实弩力石射步数

令可知赍事诣官会月廿八日夕须以集为丞相史王卿治事课后不如会日者 必报毋忽如律令 (7.7A)

第十七部黄龙元年六月卒假兵姑臧名籍 (EPT52•399)

由此两简可知,居延地区戍卒的兵器部分是武威郡姑臧的武库配给的。另外,也有居延县当地配给的○101。如:

第廿隧卒□丘定 有方一刃生 右卒兵受居延 (311.2)

所以,戍卒的官兵器当不是出发时配备,而是在到达边郡后才发放的。也就是说,戍卒在赴边时一般是不携带兵器的。

3.边地的戍卒迎受

西北汉简里保存了戍卒到达边地时的文字遗存,如下列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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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初师宾:《汉边塞守御器备考略》,《汉简研究文集》,第143页。

○101参见李天虹:《居延汉简簿籍分类研究》,第93页,赵沛认为:“边塞装备中相当一大部分是 通过姑臧武库配给的 ……从目前所见汉简看,边塞兵器的配给单位有都尉和候官。”见其《居延汉简所见〈兵簿〉〈被兵簿〉——兼论居延边塞兵器配给》,第26~27页。

(19) 七月庚子将屯敦煌太守登敢告部都尉卒人谓县官戍○102卒起郡〼 (1368)

(20) 受大河郡田卒卅九人 (514. 38)

(21) 新卒假牛车十五两皆毋〼 (EPT53•188)

(22) 入二年戍卒二百五十八人 (EPT56•3)

(23) 入二年戍卒牛车十三两 〼 (EPT56•133)

简(19 )的内容为敦煌太守发给部都尉的文书,因简残断,句意不明。疑“戍卒起郡”的文字,指戍卒要从敦煌太守治所出发到戍所的内容。所以,敦煌太守要通知部都尉。简(20)出土于大湾,而此地被认为是汉代一处屯田地点。赴边的一部分戍卒主要从事屯田任务,所以称作田卒。此简当属于屯田机构接收赴边田卒的记录。简(21 )是有关“新卒”的记录,惜原简残缺,文意已不能全部明了,但其属于新到边塞的戍卒的内容大致是正确的。简(22)、 (23)为边塞接收“二年戍卒”的记载,两简原出于同一探方,内容上也相关,推测可能原属于同一简册,其内容为边塞接收的人数、牛车数量等。

根据相关规定,边地有关官吏还需要去迎接戍卒。居延汉简相关记录有:

(24) 元康二年五月己巳朔辛卯武威库令安世别缮治卒兵姑臧敢言之酒泉大守府移丞相府书曰大守〼

迎卒受兵谨掖檠持与将卒长吏相助至署所毋令卒得擅道用弩射禽兽斗已前□书(〼)

三居延不遣长吏逢迎卒今东郡遣利昌侯国相力白马司空佐梁将戍卒 (EPT53•63)

(25) 〼辰到累胡迎受四年戍卒即日病头恿 (EPT58•28)

据简(24) “迎卒受兵”可知,边郡有迎接戍卒和给戍卒发放兵器的工作。而戍卒兵器的发放可能是在到达太守府治所后才进行的,戍所应该派遣官吏“谨掖节外檠持与将卒长吏相助至署所”,共同谨慎带领戍卒到戍所。为的是“毋令卒得擅道用弩射禽兽斗”,以免出现意外。另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该简中“酒泉大守府移丞相府书曰”的说法,说明这些工作和要求可能是中央直接命令或要求的。简(25 )则为某人在“迎受四年戍卒”时患病“头恿”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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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原排为“戌”,今改为“戍”。

敦煌汉简相关简文,如:

制诏酒泉大守敦煌郡到戍卒二千人茭酒泉郡其假□如品司马以下与将卒 长吏将屯要害处属大守察地刑依阻险坚辟垒远候望毋 (1780)

由“制沼酒泉大守”一词可知,该简属于诏书,内容上有缺失,当为诏书册的一枚简。简文内容是戍卒两千人到达敦煌郡后,要去酒泉郡割美。诏书要求太守及各级相关军吏做好各项安全保卫等工作,即所谓“将屯要害处”,“察地刑,依阻险,坚辟垒,远候望”等。该简的“制诏酒泉太守”语与简(24) “酒泉大守府移丞相府书曰”语,均反映了中央对戍卒事务是十分重视的。

下列简则为戍卒到达边地戍所,开始屯戍的记录:

(26) 魏郡邺平禄里爵大夫年卅七今年二月中戍诣居延与〼(EPT51•17)

(27) □□□董讠□元延二年戍 留□□□为甲渠候□□□ (73.6)

(28) 中为同县不审里庆□来庸贾钱四千六百或诣居延六月旦署乘甲渠第

(159. 23)

(29) 马长吏即有吏卒民屯士亡者具署郡县里名姓年长物色所衣服赍操初亡年月日人数白

报与病巳•谨案居延始元二年戍田卒千五百人为驿马田官穿泾渠乃正月己酉淮阳郡 (303. 15,513. 17)

简(26)记载魏郡邺平禄里爵为大夫的某人于某年二月中“戍诣居延”,幵始在居延地区守边;简(28)则记载某人以4600钱的价钱被人雇庸,在居延甲渠候官某燧戍守,这属于汉代的取庸代戍;简(29)中记有居延都尉府的始元二年的1500名戍卒和田卒“为骍马田官穿泾渠”,即从事幵渠的农田水利工作。戍卒被分配到各戍田所,从而幵始了自己在边塞的屯戍生活○103。

居延汉简所见戍卒达到戍所、幵始屯戍的具体时间并不一致,如简(26)、 (28 )中所记的时间即分别为二月和六月。推测戍卒的交代时间似乎不是统一的○104,戍卒的交代也似乎没有统一的时间规定。这一问题还可再作深入探讨。

综上所述,戍卒赴边时由地方官吏带领,有一定的组织形式。赴边以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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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李天虹认为居延汉简所见戍卒在刚到达边塞时有份名籍,在被分配到各烽燧时,候官又编制成新的名籍。见其《居延汉简簿籍分类研究》,第10页。

○104参见赵宠亮:《居延汉简所见“罢卒”》,《石家庄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第3439页。

为主,有车辆随行运载物品。行军速度也有一定的规定。戍卒行军时的饮食供给或费用由国家提供。戍卒赴边途中携带一定的食物、衣物,兵器一般不带,而是在到达边郡后再由边郡配给。边地戍所还有迎接戍卒的工作,戍所官吏引领戍卒到达戍所。戍卒从此幵始了在边地的屯戍生活。戍卒赴边时由中央统一领导、指挥,并有相关令文,则反映了当时国家对戍卒赴边工作的重视。

二、吏卒的退役

(一)罢卒——戍卒的退伍

“罢卒”是一种社会称谓,指服役期满复员的戍卒。已经有多位学者注意到居延汉简中的“罢卒” 一词,例如陈直认为:“戍卒瓜代的记载,称为当代卒或罢卒。”○105李天虹认为:“完成了戍边任务退役还乡的戍卒,简文称‘罢卒’。”○106沈刚在其《居延汉简语词汇释》中列有“罢卒”词条,分别举出陈直、刘光华○107、赵沛○108、张俊民○109、李天虹等学者的意见以及《中国简牍集成》 第5、7、9册的相关注释○110,同时他对赵沛的意见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111。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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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陈直:《西汉屯或研究》,《两汉经济史料论丛》,第29页。在其《居延汉简解要》中,也有类似的说法:“罢卒为瓜代之卒,居延简或称为当代卒丁“罢卒为当代之卒,”(《居延汉简研究》,第331.366页)在其《居延汉简综论》“三戍卒的来源”中称:“期满应还之卒,称为当代卒或罢卒。”(《居延汉简研究》,第17页)

○106李天虹:《居延汉简簿籍分类研究》,第16页。

○107刘光华:《汉代西北屯田研究》,第116页.

○108赵沛:《居延汉简所见〈兵簿〉〈被兵簿〉——兼论居延边塞兵器配给》,《西北史地》1994年第 4期,第28页。

○109张俊民:《从汉简谈汉代西北边郡运输的几个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3 期,第4页。

○110初师宾:《中国简牍集成》,敦煌文艺出版社,2001年,第5册,第11页;第7册,第203页;第 9册,第9页。

○111他在“罢卒”词条所加按语为:“省卒罢归原戍所,简文称‘罢鄣卒’等,而不径称罢卒,赵说有误。”见其《居延汉简语词汇释》,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204~205页。实际上,赵沛在其文章中对“罢卒”尚有另一种解释。他说:“另外,从‘罢卒’的字面意思来解释,可能指更多的复员戍卒。戍卒服完兵役则被遣回故籍,故曰‘罢卒’。”(《居延汉简所见〈兵簿〉〈被兵簿〉——兼论居延边塞兵器配给》,第28页)

其所列举的学者的意见,孙言诚○112、王震亚○113等也曾在论著中对“罢卒”有所涉 及。以上大多数学者多由一枚或数枚“罢卒”简论及此问题,旦多属于对“罢卒”的定义。李天虹在其《居延汉简簿籍分类研究》中,专门列出“罢卒 (吏)名籍”章节,对于罢卒名籍、罢卒返乡的程序都有所探讨,将这一问题向前推进○114。

然而,对于戍卒的罢遣程序、罢卒的返乡过程等相关问题,尚未见有专文讨 论,所以对该问题尚有探讨的必要。笔者拟在上述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除利用居延汉简外,还结合敦煌汉简、敦煌悬泉汉简等相关材料,对上述问题作一探讨,试图复原戍卒从幵始复员到返乡回家的大致过程。

1. 罢卒•罢戍卒•罢戍田卒

居延汉简多见“罢卒” 一词,相关文字遗存如:

(1) 罢卒伏地再□ □ (4.22A,21.6A)

(2) 临木候长博 罢卒□〼 (EPT31.4)

(3) 甲渠佐史□□隧长王霸二年 自言共为居延民范少□青罢卒黄 利衣

钱千七百〼 (56.31)

(4) 五月己丑官告行事隧长武〼

□臬□弦□十二枚当以遣罢卒今〼 (264. 30A)

(5) ※阳朔四年六月罢卒吏名及课 (EPT52•377A)

※阳朔四年六月罢卒吏名及课 (EPT52•377B)

从简(3)、(4),我们很容易判断“罢卒”是一种称谓。尤其是简(5)中 “罢卒吏名”的说法,说明不仅有“罢卒”,还有“罢吏”。从简(1 )、(2)则不容易直接判明“罢卒”所指是人名还是种称谓。联系其他简文,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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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孙言诚认为:“戍卒役期为一年,到期者为罢卒。”见其《秦汉的戍卒》,《文史哲)1988年第5 期,第47页。又说:“戍卒在边地服役期满后称为罢卒。”见其《敦煌、居延简中的汉代河西戍田卒》,《追寻中华古代文明的踪迹——李学勤先生学术活动五十年纪念文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00页。

○113王震亚认为:“所谓‘罢卒’,就是戍田卒服役期满后而回归田里。”见其《竹木春秋——甘肃秦汉简牍》,第133页。

○114李天虹:《居延汉简簿籍分类研究》,第15~16页。

(1)、(2)中的“罢卒”所指为称谓的可能性最大。

“罢卒”或为“罢戍卒”的省称,如居延汉简:

(6)甲渠候官神爵二年罢戍卒寒〼 (40. 14)

该简已残段,文意不明。此简可理解为关于“罢卒”“戍卒”的记录,而并非专指“罢戍卒”;亦可以理解为“罢戍卒”的记录。但据金关汉简:

(7)阳朔五年三月甲申朔己亥句阳长立移过所县邑〼 (73EJT7:23)

为国迎四年罢戍卒当舍传舍邮亭从者

该简中有“四年罢戍卒”,联系简(6)“神爵二年罢戍卒”的说法,以及下文的简(25)又有“罢戍田卒”的称谓,可知当时有“罢戍卒”、“罢戍田卒”,推测也应当有“罢田卒”,“罢戍田卒”为总称,“罢戍卒”、“罢田卒”为分称,而“罢卒”则即为三者的省称。据简(7 ),“四年罢戍卒”中的“四年”似指戍卒服役的年份。

史籍里又可以见到“罢军卒” 。《汉书》卷七四《魏相传》记魏相上书, 其中说道:

孝文皇帝时,以二月施恩惠于天下,赐孝弟力田及罢军卒,祠死事者,颇非 时节。

颜师古注曰:“罢军卒,卒之疲于军事者也。罢音疲。一曰新从军而休罢者也。”○115这里讲文帝施恩惠,赏赐孝弟力田和罢军卒,并旦祭祀因公而死的人。但颜师古的说法似不确。因为“卒之疲于军事者”,不易定义,将导致“赐”不易操作;“新从军而休罢者”,也未能说明问题实质。实际上,“罢军卒” 当指退伍军人。

“罢卒”的出现是和汉代的兵役制度紧密相关的。汉代的兵役,据《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116、《汉旧仪》○117等记载,一般认为民年23岁为“正卒”,幵始服为期两年的兵役。一是在地方做地方常备兵○118,一是到京师做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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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汉书》卷七四《魏相传》,第3140~3142页。

○116《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第1137页。

○117(清)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第81页。

○118 “地方常备兵”的概念,采用林甘泉《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481~ 482页)的说法。有学者认为:“正卒服役两年:首先一年是在本郡受军事训练,……再一年就是为卫士或者当戍卒。”见熊铁基:《秦汉军事制度史》,第18页。

士,或到边郡做戍卒。役期各为一年。汉初战争不断,可能完善的兵役制度不容易建立。只要战争需要,战士戍卒就不能返乡务农。战争结束后,一些军人则可以回家。《史记》卷八《高祖本纪》记载:

(汉高帝五年)五月,兵皆罢归家○119。

其实,并不是指所有的军人都可以回去,这里只是说明战争结束,国家已不需要那么多的士兵,多余的人员即可返乡从事生产。但国家的防卫力量并没有消失,只是规模相对战时小了很多。

约在高后时,开始建立正式的戍卒复员制度。《史记》卷二二《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记载:

(高后五年)令戍卒岁更○120。

《资治通鉴》卷一三《汉纪五》高后五年条,胡三省注:

秦虐用其民,南戍五岭,北筑长城,戍卒连年不归而死者多矣。至此,始令 一岁一更○121。

戍卒“一岁一更”成为制度。简(7)中记载阳朔五年(即鸿嘉元年,前20 年)时定陶国○122派员去边地迎接本国阳朔四年的罢戍卒,似亦可说明此点。然而特殊情况下延长戍边期限六个月也是制度性的规定。《汉书》卷二九《沟洫志》如淳注曰:

律说,戍边一岁当罢,若有急,当留守六月○123。

可见,在紧急情况下,由于现实需要,戍卒戍边一岁期满后,再留守六个月也是 合理的。服役期满,幵始复员返乡的戍卒,即为“罢卒”○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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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史记》卷八《高祖本纪》,第380页。

○120《史记》卷二二《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第1154页。有学者在列高后时“令戍卒岁更”后,分析道:“此后,戍卒役期一年的规定,至少在西汉武帝之前便成为定制。”见黄今言:《秦汉军制史论》,第63页。

○121《资治通鉴》卷一三《汉纪五》高后五年条,中华书局,1956年,第425页。

○122按《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上》:“济阴郡,故梁。景帝中六年别为济阴国。宣帝甘露二年更名定陶。……县九:……句阳,……”(第1571页)据简文此时似当为定陶国。

○123《汉书》卷二九《沟渔志》,第1689页。

○124刘光华即认为,罢卒与“岁尽交代”的卫士同例,所以“戍卒、田卒亦必‘岁尽交代’,一年一 更”。见其《汉代西北屯田研究》,第116~117页。

《后汉书》卷一下《光武帝纪下》载:

三月丁酉,诏曰:“今国有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 民伍。”○125

显而易见,这里的“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都要“还复民伍”,复员为民,不再从事军事活动。

另外,史籍多见“罢兵”、“罢某某兵”、“罢军”、“罢某某军”等表述,但和我们这里讨论的“罢卒”不同。“罢兵”,如《汉书》卷三八《高五王传》:

齐王既罢兵归,而代王立,是为孝文帝○126。

“罢某某军”,如《史记》卷一〇《孝文本纪》:

上曰:“……因各饬其任职,务省繇费以便民。朕既不能远德,故憪然念外人之有非,是以设备未息。今纵不能罢,其罢边屯戍,而又饬兵厚卫,其罢卫将军军。”○127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不再列举。可能其中有因罢而为民伍的情况,然而,显然这些和制度性的“罢卒”还是有区别的。

在史籍、汉印和汉简中,也可以见到人名为“罢军”、“罢师” ○128者,均为汉代较为常见的人名。这反映了当时人渴望和平、希望安居乐业的思想意识。也和我们这里讨论的“罢卒”无关。

前文说到“罢吏”,罢吏和罢卒还是有区别的。因为吏和戍卒不同,吏是有俸禄的。他们已为国家人员,而不是在服役。“罢吏”有两种,一种是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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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后汉书》卷一下《光武帝纪下》,第51页。

○126《汉书》卷三八《高五王传》,第1996页。

○127《史记》卷一〇《孝文本纪》,第422页。

○128“罢军”,如《史记》卷一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的“恭侯罢军”(第898页)、居延新简“鉼庭隧长罢军”(EPT8• 21)、连云港海州西汉名谒木牍(M1: 33)“河南都尉罢军”(原误将“罢军”释为“宠军”,见连云港市博物馆:《江苏连云港海州西汉墓发掘简报》,《文物》2012年第3期,第8页)等。“罢师”,如《史记》卷一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的“庄侯卢罢师”(第945页)等。

被罢免官职的或某种职事的吏○129;另一种则与罢卒相同,即退伍军人。汉简中的“罢吏”当主要指后者。

我们要讨论的“罢卒”就是指制度性的服役期满的复员军人,具体所指即为 戍守边塞的因服役期满而复员返乡的人○130。

2. 戍卒复员

戍卒复员的时间,似乎和在京师担任卫士的“岁尽交代”○131不同,因为现在 从汉简里看不出有统一的时间。复员的具体时间当和戍卒到边塞的时间有关。 如果戍卒戍边的年限为一年,则戍卒复员的时间当为其到边塞开始戍守的月份, 推算一年后的时间,则为其复员的时间。

戍卒的复员,应预先做岀一份罢卒名籍,在其中列出应该复员的戍卒。当然之前一定是先有份戍卒名籍的○132。根据这一罢卒名籍,再做其他的簿籍。汉简中相关记录,如:.

(8) 令史音再拜言令史△写罢卒籍三月庚辰〼 (EPT52•219)

(9) 三月十五日治罢卒簿府 亖月十五日罢 (EPT2•2)

(10) 永始三年五月甲寅尉史诣府治罢卒〼 (EPT3•6)

(11) 出钱二百买木一长八尺五寸大四韦以治罢卒籍令史护买 (EPT52•277)

(12)晦日平旦须集移府迫卒罢日促毋失期如律 (EPT56•115)

(13)•甲渠候官五凤四年戍卒定罢物故名籍 (EPT53•37)

由简(8)可知,令史参与了罢卒簿籍的编写。简(9)、(10)显示,罢卒的簿籍是由候官的书记尉史到都尉府或太守府制成。简( 11)是出钱买木制简做册的记录。根据其所记,可以推知可能先由候官做出罢卒簿籍,然后由候官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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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例如,敦煌悬泉汉简“乃三月乙卯送罢茂校候张君”(I 0205②:3)、“监遮要置史张禹,罢” (Ⅱ0216:241)等。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第69、130页。

○130秦汉时代还有“谪戍”、“贤成,与这里所讨论的内容不同,故不再探讨,

○131《汉书》卷七七《盖宽饶传》,第3244页,刘光华即认为,罢卒与“岁尽交代”的卫士同例,所以“戍卒、田卒亦必‘岁尽交代’,一年一更”。见其《汉代西北屯田研究》,第116~117页。

○132永田英正曾推测:“我们还可以推断,候官应该有吏卒名籍的原簿(总名单的基本台帐)。” 〔日〕永田英正著,张学锋译:《居延汉简研究》,第276页。

员去府“写”、“治”。简(12)强调由于“迫卒罢日”,临近戍卒复员的日子,所以要迅速把某物(疑为簿籍,因其有“须集移府”语○133)送至府,推测当中也有核对原有戍卒簿籍的过程。简(13 )即为一种与罢卒名籍相关名籍的名目。原簿籍内容应该有关于甲渠候官在五凤四年时(具体时间有可能是年末) 实际在署的戍卒、罢卒以及死去戍卒的记录。 前引简(5)为一枚褐,通过它我们得知,罢卒名籍是要进行“课”即核对的。

金关汉简相关简文如:

出十六□ 出九

(14)〼□□燧○134长赵彭祖九月奉六百 出八冶罢乏簿 出 〼

出廿七食计 出

 (73EJT10:251 )

该简亦提及“治罢卒簿”,不过所需费用却是从某燧长俸钱中支用的。又见这 样的记录:

(15) 朱督亭罢卒簿诣丞相史狄卿在所当舍传舍从者如律令

                           (73EJT3 :91) 根据此简用语,该简当为传信。似某人将罢卒簿“诣丞相史狄卿在所”,交由丞相史审阅。这说明戍卒复员和罢卒簿的编制受到了中央的直接重视。

下面的简文亦值得我们重视:

(16) 〼□□□凡九人直五千八十。

〼啬夫为出关脸卒转车两人数得米□〼

〼为定罢卒数案右前所移定□〼(削衣) (73EJT10 :406)

(17)〼……□□佐丰移肩水候官□□□□来时长初来时登山隧长孙君房 从万贳买执适隧长丁〼

〼任府书曰卒贳卖予吏及有吏任者为收责有比书到愿令史以时收责 迫卒且罢亟报如律令〼 (73EJT7 :25)

简(16 )似是指“罢卒数”后,要做的某项相关工作。简(17 )则是因为“迫卒旦罢”,需要相关人员及时替戍卒追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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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居延汉简“□副别之移书会己酉夕须集移府毋〼”(112. 28)的简文,可以参见。

○134“〼□□燧”原释文无,据该简图版(上册,第281页)补。

做好罢卒名籍后,罢卒需要把官府配备的兵器上交○135,私人的兵器则不用 交。在居延汉简中,下枚简可能与此有关:

□□□十二完 •受五年罢□卒(“十二”两字处有一硃笔点)(EPT51•186)

也有简文显示,戍卒可能直接在戍所就已经上交了兵器。如敦煌汉简:

神爵元年罢卒假留署所䖟矢承弦□ 凌胡隧 (1724)

据该简文,罢卒即在所戍守的凌胡隧交了兵器“䖟矢承弦□”。

敦煌悬泉汉简里也有上交兵器的记载:

入铁镡剑,永始三年六月癸卯,郡库掾成受罢己校前曲后……

(IV0617③:17)○136

在郡太守府治所。

居延汉简里也可见到这样的名籍:

〼罢卒留兵名籍 (EPT57•94)

这当是记录罢卒留在戍所兵器的名籍○137。而罢卒的个人物品在复员时不用上交,其私有兵器自然也不必上交。

同时的准备工作,还有为罢卒准备车辆的内容。如居延汉简:

(18) 地节三年四月丁亥朔丁亥将兵护民田官居延都尉〼

□库守丞汉书言戍卒且罢当豫缮治车毋材木〼 (EPT58•43)

(19) 应皆署鼓下为罢卒治车至五月甲子罢食食起应乃遂成出就事与遂成所持刀 (19. 33A)

简(18 )说道,戍卒即将复员,应提前缮治车辆。简(19 )也说到“为罢卒治车”的活动。罢卒返乡,可能会携带一些衣物、粮食等,甚至同行的还有盛载戍边物故戍卒遗体的槥椟及其遗物。有车的话自然大大有利于他们的行程。

史书里记载守卫京师的卫士在服役期满、“岁尽交代”时,会举行一个由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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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或者是在罢卒名籍制好之前上交兵器。

○136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第128页。

○137赵沛认为:“所谓‘罢卒留兵’还当指戍卒罢还故籍后留在成所的兵器(《居延汉简所见〈兵簿〉〈被兵簿〉——兼论居延边塞兵器配给》,第28页)李天虹也认为:“标题中的‘留兵’是罢卒交还的兵器。”(《居延汉简簿籍分类研究》,第119页)

帝亲自参加的盛大欢送仪式。《汉书》卷七七《盖宽饶传》记盖宽饶事时说道:

宽饶初拜为司马,未出殿门,断其襌衣,令短离地,冠大冠,带长剑,躬案行士卒庐室,视其饮食居处,有疾病者身自抚循临问,加致医药,遇之甚有恩。及岁尽交代,上临飨罢卫卒,卫卒数千人皆叩头自请,愿复留共更一年,以报宽饶厚德○138。

“临飨罢士”的类似记载,《汉书》卷七六《王尊传》载王尊劾奏丞相匡衡、御史大夫张谭,其中说道:

又正月行幸曲台,临飨罢卫士,(如淳曰:“诸卫士更尽得代去,故天子自临而飨之。”)衡与中二千石大鸿胪赏等会坐殿门下,衡南乡,赏等西乡。衡更为赏布东乡席,起立延赏坐,私语如食顷。衡知行临,百官共职,万众会聚,而设不正之席,使下坐上,相比为小惠于公门之下,动不中礼,乱朝廷爵秩之位。衡又使官大奴入殿中,问行起居,还言漏上十四刻行临到,衡安坐,不变色改容○139。

由此可知,皇帝在正月○140,于曲台“临飨罢卫士”。当时“百官共职,万众会聚”,规格极高,场面宏大。具体“行临”,即举行礼仪的时间为“漏上十四 刻” 。《续汉书•礼仪志中》记载“飨遣故卫士仪”:

百官会,位定,谒者持节引故卫士入自端门。卫司马执幡锭护行。行定,侍御史持节慰劳,以诏恩问所疾苦,受其章奏所欲言。毕飨,赐作乐,观以角抵。乐阕罢遣,劝以农桑○141。

边塞罢遣戍卒时不知是否会有类似的仪式○142。推测即便有类似仪式,规格等级 当远远不如在京城守卫的卫士罢遣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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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汉书》卷七七《盖宽饶传》,第3244页。

○139《汉书》卷七六《王尊传》,第3231 ~3232页。

○140《汉书》卷七四《魏相传》:“孝文皇帝时,以二月施恩惠于天下,赐孝弟力田及罢军卒,祠死事者,颇非时节。”(第3140页)“以二月”“赐孝弟力田及罢军卒”,“祠死事者”,被认为“颇非时节”。

○141(晋)司马彪:《续汉书•礼仪志中》,中华书局,1965年,第3130页。

○142 陈直曾提到戍所祖道的举行,“此简的祖道钱当为瓜代的官吏及戍卒送行的用费”。见其《西汉屯戍研究》,《两汉经济史料论丛》,第28页。

3. 罢卒返乡之路

一切准备妥当后,罢卒就幵始了其返乡的路程。各燧的罢卒由候长带领去候官集中,然后候官指派官吏带领去太守府○143。居延汉简记载:

(20) 宪等卒当以四月旦交代故事候长将当罢卒诣官 (EPT65•37)

上简说道,“宪等卒当以四月旦交代”,有些戍卒服役期满,应该返乡了。这时指明“故事”:“候长将当罢卒诣官。”看来罢卒一般是由各部的长官候长亲自带领到候官集中。

(21 )初元三年六月甲申朔癸巳尉史常敢言之遣守士吏泠临送罢卒大守府与从者居延富里徐宜马

……毋苛留止如律令敢言之 (EPT53•46)

(22) 万世隧长至其六月甲子调守令史将护罢卒济阴郡成阳县南阳里狄奉 (15.2)

(23) 凌胡隧坞乙亥己成谨罢卒候长候史传送卫 (1736)

简(21 )是一封传信,内容是甲渠候官的书吏尉史常称,现在派遣守士吏临送罢卒到张掖太守府,希望沿途各地给予临及其从者方便,“毋苛留止”,使其顺利通过。由此我们知道,候官是要指派送罢卒的吏员,由该人带领罢卒到太守府。简(22 )、(23 )实际上也是由候官吏或其下属的候长候史带领罢卒到太守府。然后再统一罢遣。

在太守府集中后,罢卒就正式返乡。和从戍所到太守府时一样,返乡时还是由官吏带领着。不同的是,这时带领人员一般是地方官吏,而非边塞军事人员。具体的人员则很可能是各郡国送戍卒到太守府的官吏,由他们带领各自郡的罢卒返乡。如居延汉简:

(24) 制曰下丞相御史臣谨案令曰发卒戍田县侯国财令史将二千石官令

长吏并将至戍田所罢卒还诸将罢卒不与起居免削爵〼 (EPT51•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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