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员百八人
二人有劾 (27l.22)
所谓“候尉不食”,当指边塞戍所候、塞尉不领取粮食。那么他们的口粮则有可能需用“自己的俸禄购买或者有其他来源”㊷。如果允许进一步推测的话,那么边塞候、塞尉同级别或之上级别高级官吏的廩食,均有可能非国家提供。
现在的问题是,吏卒的这个廩食标准怎样?换句话说,这些口粮是否够他们食用?有学者就认为:“汉简廩名籍所记口粮,并不是按照人们可以吃饱的食量发给的,它的性质是廩给边塞士卒和家属的勉强维持劳动和生命的基本口粮。”㊸我们现在就对此稍作探讨。
首先,前引《盐铁论•散不足》的丁男口粮合每月3石,《汉书》卷六九《赵充国传》的士卒每月口粮为2. 66斛。按:这两种应均为小石。每月3石则与我们上面讨论的第二等级廩粮标准相同。《汉书》卷六九《赵充国传》的士卒每月盐约合3升,这也与汉简材料所显示的廩盐标准一致,如:
鄣卒张竟 盐三升 十二月食三石三斗三升少 十一月庚申自取
(203. 14)
鄣卒李就 盐三升 十二月食三石三斗三升少 十一月庚申自取
(254. 24)
其食粮为3石3斗3升少,为小石;那么盐3升,亦当为小石。所以,《赵充国传》中的口粮、食盐亦当为小石。而汉简中的口粮一般为3石3少,便为3石,汉简中也可以看到“有食三石度支一月”( 80. 23)的说法,同时这也符合《盐铁论》的记载,且较《赵充国传》所记为多。也就是说,国家给予边塞吏卒的口粮是与汉代社会一般人的口粮消费情况基本一致的,自然不是“勉强维持劳动和生命的基本口粮”。
其次,国家需要边塞更卒征辸地艾心守边,甚全连戍卒的家属也全部供给u粮,“田卒剧作”还会提供更多口粮,不会仅提供“勉强维持劳动和生命的基本口粮”。所以,无论从简文还是从文献来看,吏卒的廪食标准基本属于正常水平,甚至还较一般平民的口粮标准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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㊷李天虹:《居延汉简簿籍分类研究》,第65页。
㊸徐扬杰:《居延汉简廩名籍所记口粮的标准和性质》,第71页。
最后,根据“陕西通行的粮食计量方法”㊹,如按汉代大石计算,以粟为例,则吏卒的口粮标准可列为表四:
表四 吏卒口粮标准换算表
廩食等级 大月 小月
大石 重量 大石 重量
一 吏 2石 50.72市斤 2石 50.72市斤
卒 1石9斗3升少 49.03市斤
二 吏 1石8斗 45.65市斤 1石8斗 45.65市斤
卒 1石7斗4升 44.13市斤
按吏卒每日6升口粮,则每天口粮合1.52市斤。这是完全可以满足吏卒日常生活所需的。
2. 口粮种类
从简文来看,吏卒的口粮由多种粮食作物构成,如粟、糜、穬麦、麦、䅭䅣等。谷为粮食的统称,如:
(1)•凡入谷四石九斗二升 其二石五斗二升粟
二石四斗䅭䅣 (35. 13)
(2)凡出谷大石九石 其一石五斗麦七石五斗糜 今六月簿毋余
(88. 25)
其廿九石粟
(3)出谷四百六十四石 二百九十石糜 三月以食戍卒二百卌人人廿〼
百卌五石麦
(甲附8)
据上三简,可知谷包括粟、麦、樹1、糜等,实际上在汉简中粮食均可称为谷。 下面对汉简中出现的粮食品种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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㊹具体计算标准为:2000毫升的稻谷、小麦、大麦、玉米、高粱、谷子、大麦,分别重2. 24、2. 942、2. 264、2. 986、2. 810、2. 536、3.202市斤。参见王宗维:《汉代丝绸之路的咽喉——河西路》, 第355页。
粟,《说文•卤部》:“嘉谷实也。”㊺脱壳后即小米。 在汉简中出现频率最高,应为当时吏卒的最主要的口粮品种。 除粟最常见外,与粟有关的尚有粱粟、黍粟、白粟等,如:
(4) 今余粱粟七石 十一月壬戌付主官宁褒 (EPT54•1)
(5) 度用梁粟一石 〼 (EPT4•61)
(6) 梁粟二石 直二百廿 (EPT56•104)
(7) □柱狂受钱六百 出钱百一十五䊮麴五斗斗廿三
出钱二百廿䊮粱粟二石石百一十 出钱六买燔石十分
出钱二百一十䊮黍粟二石石百五 出钱廿五䊮豉一斗
出钱百一十䊮大麦一石石百一十 •凡出六百八十六(214.4)
(8) 出钱千二百 余四石 䊮黍粟十石 多余□□□ (286.4)
(9) 曹史王卿钱四百 䊮粱若白粟十石 (495.7,495.5)
粱粟应为粟的一种,《说文米部》:“粱,米名也。”朱骏声通训定声:即粟也。”《本草纲目谷部》“粱”条:“粱即粟也。考之周礼,…… 无粟可知矣。自汉以后,始以大而毛长粒粗者为粱,细而毛短粒细者为粟。”㊻据此汉简中的“粱米”(EPT44•62 )应即脱壳后的粱粟。黍粟也为粟的一种,《说文黍部》:“禾属而黏者也。以大暑而種,故谓之黍。”㊼指黏小米。有学者认为,黍“子粒偏扁,淡黄色,去皮后叫黄米,比小米稍大,煮熟后有粘性”㊽。简文中有“黍米”的说法:
(10) 黍米二斗 直钱卅 (36.7)
鸡一 酒二斗
(11) 对祠具 黍米一斗 盐少半升
稷米一斗 (10.39)
应即黍脱壳后的米。简(9)中的白粟,从其名称上来看亦当属于粟类,大约因其米粒呈现白色而得名。有学者说:“据破城子遗址和河西汉墓中出土的实物分析,(粟)与现在的谷子相同,颗粒圆,薄皮,白色或黄色,大小与现在的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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㊺(汉)许慎撰,(宋)徐铉校定:《说文解字》(附检字),第143页。
㊻(明)李时珍著,刘衡如点校:《本草纲目》第三册,人民卫生出版社,1979年,第1478页。
㊼ (汉)许慎撰,(宋)徐铉校定:《说文解字》(附检字),第146页。
㊽班睿、韩华:《汉代甘肃河西地区农作物浅述——以历代出土汉简为例》,第37~38页。
相同。”㊾据此,有学者推论道:“居延汉简中有颜色的粟类作物应该是同类作物,受遗传变异或者外部条件的影响会有同种类植物产生的不同颜色表现。”㊿而“白粟”可能即“受遗传变异或者外部条件的影响”“产生的”白色粟米,故称之为“白粟”。关于黍,简文中尚有“清黍”、“青黍”:
(12)□任头直五斛
杨子仲取脾直亖斛
李子产取肠直三斛五斗黍
陈伟君取脯直三斛 (以上为第一栏)
干幼光取宽直二斛黍 凡肠〼
陈子房取边将迹直二斛清黍〼
唐子春取项直一斛清黍
孙任君取应胁于臣月直二斛清黍
陈伯取肝直二斛…… □大凡直粟亖十九斛
(以上为第二栏)(EPT40•76B)
(13)青黍三石 梁粟一石五斗〼月□日□□邑中夏君壮多问
(EPT44• 8A)
“清黍”或“青黍”,似即米粒呈青色的黍(黏小米)。简(11)中出现“稷米”,其与“黍米”并列,两者当有所区别。如《尚书•君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51稷,《说文•禾部》:“齋也,五谷之长。”○52《本草纲目•谷部》“稷”:“稷与黍,一类二种也。粘者为黍,不粘者为稷。”○53简文又可见“秫”:
(14)广又从福 権秫四斗直五十四福为广从肪寇隧长史未央 (6.6)
(15)出秫粟大石二石 •令史张卿受郭□ 橐他□□□七月食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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㊾何双全:《居延汉简所见汉代农作物小考》,《农业考古)1986年第2期,第252页。
㊿班睿、韩华:《汉代甘肃河西地区农作物浅述——以历代出土汉简为例》,第37页。
○51(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尚书正义》《十三经注疏》,第237页。
○52(汉)许慎撰,(宋)徐铉校定:《说文解字》(附检字),第144页。
○53(明)李时珍著,刘衡如点校:《本草纲目》第三册,第1473页。
□□告即〼 (269. 12)
秫,《说文•禾部》:“稷之黏者。”○54《尔雅释草》:“粢、稷、众、 秫。”○55从简(15)“秫粟”说法来看,秫亦为粟类。
穈,也写作“糜” 称糜或称糜子:《说文•黍部》:“穄也”○56。俗称糜子。 汉简中或称糜或称糜子:
出糜子一斗 货鄣卒张抹十月二日(4.12)
入糜十二石 四月庚戌受椽 19. 45)
地候史宋贤 ∨ 六月食糜三石三斗三升少 (339)
䅭䅣,《说文禾部》:“䅭,䅭䅣,谷名。”○57何双全认为其与黍同类,“即有粘性的谷物,其实曰黄米或黍米”○58。据《广雅释草》“䅭䅣,穄也”的说法,可能两者确为同类。敦煌马圈湾烽燧遗址曾出土过糜子的实物○59。
麦类有麦、小麦、大麦和穬麦等,如:
入麦廿石 (×19.8)
〼䊮小麦十二石石九十〼 (260.25)
〼三斛〼
〼□范立二十五斛〼
〼直大麦三十五〼 (EPT59•914A)
第□舍稍稍氐去余二百八十五穬麦八百八十斛遮要□ (41.34)
元年六月余穬麦六百黍十九 (100.9)
麦,据何双全说“在破城子遗址中亦有出土,颗粒短而饱满,皮厚,与现在冬小 麦相同”。而大麦,在破城子亦曾出土,与小麦比较则“颗粒瘦而长,内涵不 饱满,与现在西北种植的大麦完全相同”。另外,马圈湾遗址也曾发现大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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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汉)许慎撰,(宋)徐铉校定:《说文解字》(附检字),第144页。
○55(清)郝懿行:《尔雅义疏》,《汉小学四种》,第1124页。
○56(汉)许慎撰,(宋)徐铉校定:《说文解字》(附检字),第146页。
○57(汉)许慎撰,(宋)徐铉校定:《说文解字》(附检字),第146页。
○58何双全:《居延汉简所见汉代农作物小考》,第253页。
○59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汉简》附录《敦煌马圈湾汉代烽燧遗址发掘报告》,第62页。
小麦○60。穬麦则为大麦的一种,但具体情况不明○61。马圈湾烽燧遗址曾出土青
稞,发掘报告执笔者认为即简文中的“穬麦”○62 。有学者认为,简文中的“麦”当指大麦,因居延屯垦区仅种植大麦○63。 敦煌悬泉汉简可以给这一说法提供例证:
御史中丞臣彊、守侍御史少史臣忠,昧死言,尚书奉御史大夫吉奉丞相相 上酒泉太守武贤、敦煌太守快书,言二事,其一事,武贤前书穬麦皮芒厚,以廩 当食者,小石三石少不足,丞相请郡当食廩穬麦者石加…… (1 0309③:221)
建昭二年九月庚申朔壬戌,敦煌长史渊以私印行太守事,丞敞敢告部都尉 卒人,谓南塞三候、县、郡仓,令曰:敦煌、酒泉地埶(势)寒不雨,蚤(早)杀民田,贷种穬麦皮芒厚以廩当食者,小石…… (D0215③:46)○64
据以上简文,则酒泉、敦煌亦可能大量种植穬麦。马圈湾遗址发掘报告执笔者认为:“穬麦为汉代西北边郡屯戍士卒的主要口粮之一。”○65
此外,尚有“胡豆”(310.2、488. 1 )的记载;马圈湾遗址亦曾出土一粒豌豆。尽管我们不知两者是否为一物,但它们不是吏卒口粮的主要品种是显而易见的,前者仅见两次,后者也仅发现一粒。 吏卒口粮的比重当很小○66。
关于屯戍吏卒口粮的结构,从已有简文来看,粟应为第一位,其次为麦类 (包括穬麦)和糜子。也就是说,粟为吏卒口粮的最主要的品种。
3. 口粮领取
关于吏卒廩食领取,永田英正○67、李天虹○68等都有所讨论。今在已有研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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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汉简》附录《敦煌马圈湾汉代烽燧遗址发掘报告》,第62~63 页。
○61何双全:《居延汉简所见汉代农作物小考》,第253页。
○62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汉简》附录《敦煌马圈湾汉代烽燧遗址发掘报告》,第62页。
○63班睿、韩华:《汉代甘肃河西地区农作物浅述——以历代出土汉简为例》,第39页。
○64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第52~53、65页。
○65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汉简》附录《敦煌马圈湾汉代烽燧遗址发掘报告》,第62页。
○66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汉简》附录《敦煌马圈湾汉代烽燧遗址发掘报告》,第63页。
○67〔日〕永田英正著,张学锋译:《居延汉简研究》,第280页。
○68李天虹:《居延汉简簿籍分类研究》,第65页。
果基础上对此再稍作分析。首先是各部向候官或某仓上报廩食名籍,如:
(16) 元延三年四月丙戌朔甲寅南部〼
五月食名籍一编敢言之 (75.9)
(17) 建平三年六月庚辰朔戊申万岁候长宗敢言之谨移部吏卒
廩七月食名籍一编敢言之 (EPT43•6)
也有以燧为单位上报廩食名籍的,如:
(18) 建平三年二月壬子朔辛巳第十五隧长〼
□廩三月食名籍一编敢言之 (EPT65•123)
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从简(16)(18)来看,上报时间一般为当月月底,申
报下月需要廩食的吏卒名籍。如:
(19)第廿三部卒十二月 第廿三卒李婴 第廿四卒张猛 第廿六卒寿安
廪 名 第廿三卒苏光 第廿五卒曹逢 第廿六卒韩非人
第廿三卒郭长 第廿五卒韩意 第廿七卒张愿
廿二人 第廿四卒成定 第廿五卒张肩 第廿七卒石赐
第廿四卒石关 第廿六卒张建 第廿八卒曾相熹
第廿八卒羊实 箕山卒钟昌
第廿八卒马广 箕山卒高关
第廿九卒□□
第廿九卒褒赣
第廿九卒左亻贳 (24.2)
简( 19)为第廿三部某年十二月的戍卒廪名籍,戍吏的名籍或在其他简上。 而在此之前,各部燧在何处领取廪食是有规划的:
〼廪 吞远廪 吞远廪 (EPT6•31)
〼官廪 官廪 官廪 (EPT6•34)
廪吞远 廪吞远 〼 (简的截面为半圆形)(EPT6•85)
〼五隧长浊戎 廪廿三 廪廿三 廪廿三 廪廿三 廪廿三 廪部 廪部(EPT65•64)
从以上数简来看,这些应为已经发生的事实。反过来似可以证明,一般情况下,吏卒的廩食取得事先是规划好的。具体到甲渠候官,则有候官仓、第廿三仓、吞远仓等。戍所会考虑距离等因素,使各部燧就近领取廩食。
有资料证明廩食的领取也需要上级的通知:
元延二年十月壬子甲渠候隆谓第十候长忠等记到各遣将廩 (214. 30) 因为需要等待通知,所以领取口粮的时间不一定就一致。但总的原则是当月领取下月的,否则会有乏食之虞。
接到通知后,各部派遣吏卒去各仓领取口粮:
(20)第十四燧长凤将部卒诣官廩六月癸丑平旦入 (89.11)
(21)第二燧长褒将部卒诣官廩三月丙戌蚤食入 (133.16)
(22) 第一燧长诩将部卒诣官廩六月癸丑平旦入 (254.9)
(23) 收虏隧长政将卒一人诣官廩亖月辛酉日中入 (EPT59•71)
(24) □□□□□四斗五升 十一月丙辰卒劎护取部卒十五人食 (203.34)
从上举各简可知,一般是燧长带领戍卒去仓领取。简(20)~(22 )还指出是“部卒”,说明是部派遣下属燧长带领戍卒将该部吏卒的口粮领回。简(24) 则明确表示戍卒取回了该部共15名戍卒的口粮。
口粮很可能由领廩食的吏卒带到部,简(20)~(22 )领粮者有“部卒”亦透露了此信息,之后各燧再派人来部领取。相关简文如:
(25) 第三隧卒王谭 十月食三石三斗三升少 九月己卯自取
(EPT5•2)
(26) 第六隧长皇隆 正月食三石 正月辛巳自取 (EPF22•83)
(27) 第七隧长王庆粟三石三斗三升少陈尊取卩 (以上为第一栏)
卒杨武粟三石三斗三升少陈尊取卩
卒陈尊粟三石三斗三升少自取卩 (以上为第二栏) (EPT51•60)
(28) 第五隧长董非子粟三石三斗三升少自取卩 (以上为第一栏)
卒张奴粟三石二斗二升吏非子取卩
卒庄忠粟三石二斗二升吏非子取卩 (以上为第二栏) (EPT51•61)
简(25)、(26)均为自取口粮;简(27 )中第七燧吏卒的口粮由燧卒陈尊领 取;简(28 )第五燧的口粮则由燧长董非子领走。综合廩食简可知,大多数情 况下为当月领取下月口粮,但也不乏当月月初才领取本月口粮事例,如简(26) 所示者。
那些在仓所在部门工作的吏卒则可以直接从仓领取口粮,如:
(29) 令史□□粟三石三斗三升少十二月□□自取卩
尉史□伊粟三石三斗三升少十二月□□自取卩
鄣 令史皇楚粟三石三斗三升少庚子自取卩
尉史郭当栗三石三斗三升少戊十二月戊申自取卩
令史郭充栗三石三斗三升少十二月丙午自取卩
右奉食吞远 (以上为第一栏)
鄣卒□□之粟三石三斗三升少十月壬申自取卩
鄣卒赵忘生粟三石三斗三升少十月癸酉自取卩
鄣卒马定粟三石三斗三升少十月癸酉自取卩
鄣卒弋南粟三石三斗三升少十月癸酉自取卩
鄣卒孟延寿粟三石三斗三升少十月癸酉自取卩 (以上为第二栏)
鄣卒孔胜之栗三石三斗三升少十月癸酉自取卩
鄣卒徐充粟三石三斗三升少十月癸酉自取卩
鄣卒王奴粟三石三斗三升少十月癸酉自取卩
鄣卒李寿王粟三石三斗三升少十月癸酉自取卩
鄣卒乐胜之粟三石三斗三升少十一月戊子自取卩
施刑桃胜之粟三石十一月庚子自取 (以上为第三栏)(26. 21)
简(29)中鄣卒和一名弛刑徒当廩食候官仓;而3名令史和2名尉史却“奉食吞远”。从理论上讲,候官的令史、尉史完全可以在候官领取口粮。这是否为权宜之计,抑或有其他原因,尚待探讨。
屯戍吏卒领取口粮一般就在戍所食用。但简文中尚可以见到戍吏的口粮由
家人代领的记录,如:
第十桼候长赵彭 十一月食一斛五斗 十月丙寅妻取卩
(EPT65•11)
甲沟第三十二隧长张护 十一月食□斛□斗 十月甲子嫂难取卩
(EPT65•12)
第二十隧长陈尚 十一月食一斛五斗 三十 十月乙丑母取卩
(EPT65•13)
甲沟第二十八隧卒王歆 食一斛五斗 桼十 十月□□嫂之取卩
(EPT65•16)
士吏孙习 十一月食一斛五升 十月丁卯妻□〼 (EPT65•294)
上列各简涉及的吏卒有士吏、候长、燧长和燧卒,其家属如妻、嫂、母亲来领取 了他们的口粮,个中原因不明。
4. 粮食来源途径
关于吏卒口粮的来源,有学者认为:“当时的仓,其贮谷的来源大约有二:一是本地田官所生产的粮食;一是中央大司农‘调粟给边’或是‘募民输粟’。”○69李天虹曾基于居延汉简所记,指出:“烽燧收入的谷物主要有三个来源:城仓、皆家和屯田机构。”○70我们所要讨论的是边塞屯戍吏卒的口粮来源,认为大致有屯田系统自产、赀家、购买和调运四个途径。西汉政府曾在河西地区的令居、番和、居延、敦煌、酒泉、武威等地进行屯田○71。其中居延有两个屯田区,北部以甲渠塞、卅井塞和居延泽包围了的居延屯田区。南部以肩水东西两部塞包围了的骍马屯田区○72。屯田区吏卒的口粮自然是屯田吏卒自己生产的,如:
(30) 六年卒田所得谷 (19.35)
(31) 马长吏即有吏卒民屯士亡者具署郡县里名姓年长物色所衣服赍操 初亡年月 日人数白
报与病巳•谨案居延始元二年戍田卒千五百人为骍马田官穿泾渠 乃正月己酉淮阳郡 (303. 15,513. 17)
(32) 戌朔茂戍左农右丞别田令史□〼 (EPT51•554)
(33) ……□□酒泉张掖农官田卒〼 (EPT52•105)
从简(31)所记有1500名戍田卒在骍马田官“穿泾渠”,也可以想见当时屯田的规模。也就是说,屯戍吏卒的口粮大部分当来自于屯田区的自产。那些戍守候望的吏卒的口粮则从屯田区调运,如:
当转糜麦八十石输甲渠候鄣
(34) 右农后长毋害官 已转糜八十石
毕 (EPT51•191)
(35) 入粟五十石 受第二丞万年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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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陈公柔、徐苹芳:《瓦因托尼出土廩食简的整理与研究》,《文史》第13辑,中华书局,1982年, 第53页。
○70李天虹:《居延汉简簿籍分类研究》,第79页。
○71刘光华:《汉代西北屯田研究》,第6874页。
○72陈梦家:《汉简考述》,《汉简缀述》,第4页。
简(34)中的“毋害官”,当指农都尉系统的名为毋害的田官。该简说明担任候望任务的甲渠候官获得了来自右农后长毋害田官生产的粮食。简(35)出土于大湾(肩水都尉府),该简所记表明肩水都尉府接收了来自于农都尉系统的“第二丞”50石的粟。屯田区的自产粮食,当为屯戍吏卒口粮的最主要来源途径。
粮食的另外一重要来源则是赀家的输粮于边。相关简文如:
入粟大石二十五石 车一辆
输甲渠候官
始建国五年六月 令史 受訾家当遂里王护 (16.2)
入粟大石廿五石车一两〇 正月癸卯甲渠官掾谭受訾家茂陵东进里赵
君壮就人肩水里郅宗 (EPT59•100)
訾,通赀,赀家即富有资产的人家。参照《汉书》卷四九《晁错传》的记载,赀家可能就是史书所记载的入粟输边以图拜爵者○73。往边地运送的粮食,一般一车装载大石25石。可以看出,赀家输粮于边的粮食大部分当是供给候望吏卒消费。
购买是边塞吏卒粮食来源的另一途径。如:
(36) 国安䊮粟四千石请告入县官贵市平贾石六钱得利二万四千又使从吏 高等持书请安安听入
马七匹贵九□□□□□三万三千安又听广德姊夫弘请为入马一匹 贵千钱贾故贵登故 (20.8)
(37) 〼钱千八百□□十八石五斗石百 (38. 33)
(38) 出泉百廿䊮米粟三〼 (110. 35)
由于汉简中籴(糴)粜(糶)不分,均写作䊮。据文意,简(36 )的䊮似指“国安”负责买入4000石粟,但向上汇报时故意将买价每石提高6钱,以得利24 000钱。我们不清楚买入的粮食占吏卒日常消费的比重,但因为边塞吏卒众多,可能主要还是由屯田区提供粮食,购买粮食只能作为补充,不会成为口粮来
——————————
○73李天虹:《居延汉简簿籍分类研究》,第80页。
源的主要途径○74。
口粮的调运途径,实际上只是将粮食从边地某仓运到别的仓,属于官仓内部的调剂运输。如:
(39) 入粟十二石增廩五千二百廿五石今五千二百卅七石 受城仓
(112.21)
(40) 入郡仓居摄三年正月癸卯转两粟小石卌一石六斗六升大√ 居摄三年四月壬辰大煎都步昌候史尹钦隧长张博受就人敦煌高昌里滑护字君房
(282)
(41) 出粟大石廿五石车一两 始建国二年正月壬辰誉家昌里齐憙
就人同里陈丰付吞远置令史长○75 (EPT59•175)
以上三简的粮食分别来自于城仓、郡仓和候官仓。简(41 )可能是赀家本应将粮食运到甲渠候官,甲渠候官根据实际情况而将该车粮食运到了吞远仓。这些都是官仓之间的调运,基本原则应是从大仓运到小仓,以供吏卒食用。有学者认为:“除皆家和当地屯田机构所输谷物外,包括由城仓转输到烽燧的其他食粮,大概都是由中央大司农统一调拨的。”○76我们认为中央大司农可能仅从大的方面进行管理调控,但具体事务应由边塞各仓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处理。
5. 粮食加工与炊事
吏卒发放的口粮如粟等一般为原粮,还需要加工脱壳才能使用。用于粮食加工的工具有臼和硙,前者见于敦煌汉简:
卖絣七百廿七匹出钱九十二禾翟粟 出钱八十买肠 出钱十八买刀
出钱百买臼
出钱二百一十禾翟糜 出钱九十五□ 凡用钱六百八十五
出钱二十买席 偿稚翁七十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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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有学者据额济纳汉简所记,认为戍所从当地农民购买粮食,说明当时募民实边政策确实取得了效果。见于振波:《从籴粟记录看汉代对西北边塞的经营——读〈额济纳汉简〉札记》,《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4期,第103107页。
○75居延汉简又有这样的简文“载肩水仓麦小石卅五石输居延”(75. 25),是由肩水仓往居延运送粮食的记录。
○76李天虹:《居延汉简簿籍分类研究》,第80页。
汉简中著名的永元器物簿中重点记载的就是弩、箭、釜、硙。兹节录此简册如下:
广地南部言永元五年六月官兵釜硙月言簿
承五月余官弩二张箭八十八枚釜一□硙二合
今 余官弩二张箭八十八枚釜一 □硙二合
故釜一□鍉有锢□呼长五寸
硙合上盖缺二所各大如踈
•右破胡燧兵物
硙一合敝尽不任用
•右涧上燧兵物
凡弩二张箭八十八枚釜一□培二合 毋入出
永元五年六月壬辰朔一日壬辰广地南部
候长信叩头死罪敢言之谨移六月见官兵物
月言簿一编叩头死罪敢言之 (128. 1)
广地南部所属的破胡燧、涧上燧各有硙一合,显然是为加工粮食的。相关的简文又如:
受六月余石硙二合完 毋出入 (EPT51•90)
该简记述的内容格式均与永元器物簿简册一致,其中的“石硙二合”很可能不是 属于一个烽燧的。另外,甲渠候官第九燧曾出土一件木臼,应与粮食加工有关○77。
原粮与所产出米的体积比值大约是10 :6,简文曾明确指出:
粟一斗得米六升 (110. 14)
这当是一般情况。此外尚有多种出米率,不同出米率反映了米的精细程度粮食加工记录尚有:
(42)〼入二月四日舂米糜〼
〼三月六日□□□〼 (EPT5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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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魏坚:《额济纳旗汉代居延遗址调查与发掘述要》,《额济纳汉简》,第15~18页。
○78参见彭浩:《张家山汉简〈算数书〉注释》,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84~89页。
(43)范况持米一石诣临要隧就舂碓毇米令卬三石以上卒甲午曰出□□
(290A)
据简(42),“舂米糜”应是将已脱壳的米再加工,使之成为“糜”。《说文•米部》:“糜,糁也。”○79其为粉碎的米粒。可能是将其煮粥或做成糊状供食用○80。简(43 )是范况拿着一石米到临要燧借“舂碓穀米”,似是将较粗糙的殿米舂精细。
灶是每个烽燧不可缺少的设置。斯坦因在敦煌长城烽燧发掘时已经发现了 灶址,但使用情况不明○81。考古工作者对敦煌马圈湾烽燧遗址的发掘,给我们揭示了烽燧房屋中诸多灶的形式。据介绍,马圈湾遗址堡屋内第一期建筑有过厅和套房三间。其中F1室内西北墙角有一灶,已残;F2室内东北角有一保存完好的灶,它由土壑砌筑,灶门向南。灶长1.00、宽0. 78.高0.37米,灶门高0.28、宽0.26米。灶台面用草泥抹光,灶眼微残,直径0.32米;F3室内西南角有一灶,已残。室内有大量草木灰和少量炭暗,墙面有火烧痕迹,因此发掘报告执笔者认为其“似为厨房”。在第三期亦曾发现灶的痕迹○82。在甲渠候官遗址也发现了 “灶屋”○83,推测亦应“似为厨房”○84。甲渠塞第十六燧F2、F4建有灶台,“从烽燧结构来看,灶台除用作生活取暖外,还应同时具有烹煮食物的用途”○85。
生火似是采取钻木取火的方式。斯坦因在敦煌烽燧调查发掘时就已经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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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汉)许慎撰,(宋)徐铉校定:《说文解字》(附检字),第147页。
○80有学者讨论秦汉时期粥的制作未言此种做法。见彭卫、杨振红:《中国风俗通史秦汉卷》, 第66~67页。
○81〔英〕奥雷尔•斯坦因著,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主持翻译:《西域考古图记》,第370 页。
○82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汉简》附录《敦煌马圈湾汉代烽燧遗址发掘报告》,第52~53 页。
○83甘肃居延考古队:《居延汉代遗址的发掘和新出土的简册文物》,第3页。
○84 斯坦因曾对其发现的灶“很惊奇”,因为它“是长城沿线上所有哨所中发现的唯一长期用于生火的设施。在其他地方,可能是在室外生火或者使用便携式火盆”。(〔英〕奥雷尔•斯坦因著,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主持翻译:《西域考古图记》,第370页)可能烽燧房屋中灶的遗迹不易判明,才使其有此错误判断。
○85魏坚、昌硕:《居延汉代烽燧的调查发掘及其功能初探》,《额济纳汉简释文校本》,第121页。
出“木火棍”,“有孔,未完成。一端呈方形,三个孔眼靠近一端。未使用过”○86。 敦煌马圈湾亦曾出土“出火具”一件,为“柳木制成的长条形木块。一端削成较厚并略上翘的把柄,两侧钻外缺圆孔,底部呈圆弧形,一侧八个,一侧两个。孔底有烧焦痕迹。长27. 3、宽3. 3、厚1. 3厘米”(图四,1)87,这均应为汉简中的“出火燧”:
〼里不尽 □索二所绝 狗笼一破
〼□少一 □□不□ □甲□□纟♰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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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英〕奥雷尔•斯坦因著,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主持翻译:《西城考古图记》,第435~436 页。
○87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汉简》附录《敦煌马圈湾汉代烽燧遗址发掘报告》,第58页。
〼十二小出火遂皆小 □皆白 (311. 31A)
出火遂二具 (505. 10)
出火遂二具 (506.1)○88
马圈湾遗址还发现了一件“木钻杆”,“红柳枝制成,……用途不明,或许与取火器配套,为取火钻杆”(图四,2)○89。 汉简中可能名为“出火椎钻”:
卅井降虏燧出火椎钻二□□ ( 305. 17A)
两者合称或即为“出火具”:
守御器 长斧四 木□衣一 蓬十二〼
长椎四出火具各一 烟□□ ( 691)
烧火的燃料有杂草、芦苇和树木等,废弃简牍也会作为燃料,这从许多简牍有被烧的痕迹可以推测。另外,还会用牛马等牲畜粪作为燃料。前引马圈湾烽燧遗址灶所在的“室内有大量草木灰和少量炭碴”的迹象,说明马圈湾遗址用草本的燃料较多。其他烽燧的情形当与此类似。毕竟能适合草类、芦苇生长的地方不一定会有树木存活。用牲畜粪作燃料的例子,如甲渠塞第十六燧F2发现的情形:“……灶台的正后方,有一装有细末状牲畜粪的木桶埋于地下。”学者据 “牲畜粪是居延地区常用的燃料之一”,而推测“木桶内的牲畜粪应该是供给灶台使用的燃料”○90。而且可以想见,当时边塞无论是做饭、取暖,还是点燃烽火,对燃料的需求一定是很大的。
炊器最主要的种类就是釜。破釜沉舟的故事也从反面说明行军作战时釜的 重要性。在汉简中釜除前引的永元器物簿外,尚有:
•凡入七年新卒釜卌二 (19. 19)
第廿七隧长李宫
锯不任事 服少一枚 倚阳书白 呼
斧一不任事 转木虜皆毋柅
釜不任事 □六石具弩一□□□ (285. 18)
为高沙吏偿高沙卒釜钱〼 ( 312.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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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甲渠候官第九燧出土木牍2000ES9SFI:8,据图版观察,该木牍中部左、右侧分别有2、4个大 小相似的钻孔(魏坚:《额济纳汉简》,第277页)。该木牍可能亦为出火燧。
○89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汉简》附录《敦煌马圈湾汉代烽燧遗址发掘报告》,第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