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卅”,《居延新简释粹》释作“三十”(薛英群、何双全、李永良:《居延新简释粹》,第129页);《简牍学研究》第二辑释作“卅”(书前图版七、释文)。据图版应释为“卅”。
○145《史记》巻一二九《货殖列传》,第3274页。
○146王子今:《汉代人饮食生活中的“盐菜”“酱”“豉”消费》,第283~291页。
○147《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第3274页。
醯,《说文解字•皿部》:“酸也。作醯以 以酒。”○148醯,即醋。前引 《急就篇》“醯酢酱”或“醯酱浆”,说明其作为调味品的重要地位。《货殖列传》拥有“醯酱千瓨”之人,其收入也可比“千乘之家”,也表明了“醯”在民间饮食生活的重要性。不过简(12)所记这些食物、调味品可能不是一般屯戍吏卒可享用的。“敦德尹遣史汜迁奉到”,也透露出了相关信息。简(12)、(13)均出土于敦煌马圈湾烽燧遗址,伴随出土一部分简属于王莽派往西域的五威将王骏的幕府档案○149。虽简(13)不易判断,但简(12 )很可能与五威将有关。“醯”仅见于简(12 )、( 13 )。所以,就目前资料来看,屯戍吏卒日常饮食的调味品似不包括醯。
综上所述,边地屯戍吏卒饮食的调味品主要有姜、芥、豉和酱等。
2调味品来源
关于上述调味品的来源,简(2)、(11)分别说明姜、豉是可以从市场上买来的。那么芥和酱亦当可以购买。也有可能是得自郡县政府的拨付,即如简(12)和《过长罗侯费用簿》所显示的那样。另外,有没有戍所自产的可能性呢?根据姜的生长特点,河西地区可能不适合姜的种植○150。但芥,尤其是戎芥很有可能适合边地的气候环境。韭和葱除作为蔬菜外,亦可调味,这两种蔬菜边地戍所是可裁培的(参见506. 10A)。而豉和酱容易制成,戍所也有生产的可能性。只是囿于材料,我们对于边地吏卒食用调味品的具体情况,如食用人群、食用频率、各调味品的比重等,都还很不清楚。更加全面的认识尚有待新资料的出现。
(五)蔬菜
河西汉塞屯戍吏卒的蔬菜消费记录十分少见。汉简所见蔬菜的各类也很少,只有韭、葵、葱、芥、毋菁等几种。已经有多位学者注意到河西汉简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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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汉)许慎撰,(宋)徐铉校定:《说文解字》(附检字),第104页。
○149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汉简》附录《敦煌马圈湾汉代烽燧遗址发掘报告》,第74页。
○150班睿、韩华:《汉代甘肃河西地区农作物浅述——以历代出土汉简为例》,第42页。
蔬菜这一问题○151,但其中尚有可商榷或补充之处。下面我们拟从汉简所见蔬菜的种类和蔬菜的来源两方面,对边地戍所吏卒的蔬菜消费进行讨论,以丰富我们对于吏卒饮食生活的认识。
1.蔬菜种类
先将有关蔬菜的简文迻录于下:
(1)买葱卌束束四钱给社(32.1 6)
(2)□麹十石 廿五毋菁十束
出十八韮六柬
□□□卌二束 百□□□□十枚 (175.18)
(3)其二人养二人涂泥 □人注泥
省卒廿二人 四人择韮一人注竹关
•二人□ 五人涂 (269. 4)
(4)大荠种一斗卅五 凡直七千三百五十二
戎介种一半○152直十五 □钱五千五百 (262. 34)
(5)城官中亭治园条 韭三畦 葵七畦
葱二畦 凡十二畦 故多过条者勿减
(506. 10A) ○153
界亭 (506. 10B)
(6)马建叩头言•使使再拜白顷有善盐五升可食〼
张掾执事毋恙昨莫还白园事云何充可不顷赐□•掾昨日幸许〼
(EPT2• 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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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陈直:《西汉屯戍研究》,《两汉经济史料论丛》,第63~4页;何双全:《居延汉简所见汉代农 作物小考》,第252~255、266页;徐元邦:《居延汉简中所见之蔬菜》,第114~118页;徐元 邦:《居延简反映的蔬菜及其相关问题》,第482490页;安忠义、琼森斌:《河西汉简中的蔬菜考释》,第29~33页;班睿、韩华:《汉代甘肃河西地区农作物浅述——以历代出上汉简为例》,第37~43页。
○152 “半”,疑为“斗”之误写。
○153 “葱二畦”,《居延汉简释文合校》释为“葱三畦”,据邢义田意见改。见其《香港大学冯平山图书馆藏居延汉简整理文件调查记》,《地不爱宝:汉代的简牍》,第556页。
子一升昨遣使持门菁子一升诣门下受教愿□〼
逆使□莫取白欲归事岂肯白之乎为见不一∠二〼(EPT2.5B)
(7) 〼斋芥菽〼
(8)青黍三石 梁粟一石五斗〼月□日□□邑中夏君壮多问
麹四斗 葵二斗〼……湌食如常长□□□起居得毋有
鱼百廿头〼它今遣崔尉史执物如牒十五日寄书万侠游付
(此简中部稍缺)(EPT44•8A)
庞子阳鱼数也愿君〼且慎风寒谨候望忍下愚吏士慎官职加强演食
数进所便 (EPT44•8B)
(9)卒宗取韭十六束其三束为中舍二束掾舍十一束卒史车父复来
〼二石唯掾分别知有余不足者园不得水出□多恐乏今有
(EPT51 • 325A)
〼 即复取来辄计为度遣使记□今园及期其
〼二束其一束中舍一束掾舍陈阳里王少少毋已 (EPT51 •325B)
从以上所列各简,可知蔬菜种类有葱、韭、毋菁、大菩、戎介、葵、芥等。下面分别讨论之。
葱,葱科、葱属、葱组,二年或多年生、草本,葱蒜类蔬菜。有大葱、小葱、胡葱等多种。《说文解字•卄部》:“葱,菜也。从卄悤声。”○154其野生种起源于我国西北及相邻的中亚地区。栽培葱可能是野生“阿尔泰葱”在家养条件下的产物,大约在汉代时由西北传入内地,经过驯化、培育,在我国得到广泛栽培○155。见于《山海经》、《尔雅》、《礼记》和《管子》等的“葱”,均指的是山葱○156。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传食律》亦有“采(菜)羹,给之韭葱”的律文○157。《汉书》卷八九《循吏传•龚遂》“令口种一树榆、百本䪥、五十本葱、一畦韭”○158,同书《循吏传•召信臣》也说“太官园种冬生葱韭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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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汉)许慎撰,(宋)徐铉校定:《说文解字》(附检字),第25页
○155参见张平真:《中国蔬菜名称考释》,北京燕山出版社,2006年,第168页。
○156参见张平真:《中国蔬菜名称考释》,第169页。
○157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第60页。
○158《汉书》卷八九《循吏传龚遂》,第3640页。
覆以屋庑”○159。均说明了西汉内地葱的种植情况。东汉崔寔《四民月令》已有“大葱”、“小葱”○160、“胡葱”○161的区分,其中“胡葱”可能是来自西北地区。汉简中的葱不知是否经过驯化、培育。现在居延当地还有野葱生长○162。据简(1)中葱由购买得来,简(5)也说明园中种有葱。所以即使是未经过驯化、培育的,但似亦为人工种植的。
韭,汉简中或写作“韮”。其为葱科、葱属,多年生、宿根、草本,葱蒜类蔬菜○163。原产于我国,《诗经•豳风•七月》即有“献羔祭韭”的记载○164。《说文解字•韭部》:“韭菜也。一种而久生者也,故谓之韭。”○165在先秦两汉种植比较广泛,其记载也很常见。《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说拥有“千畦姜韭”的人,其收益与“与千户侯等”○166 。由此可见当时韭菜规模种植的景象。《盐铁论•散不足》还有“冬葵温韮”的记载,说明西汉已利用温室栽培韭菜○167。前引《汉书•循吏传•召信臣》也说明了这点。《四民月令》“(正月)上辛,扫除韭畦中枯叶。”○168体现韭菜田间管理的细致化。《说文解字•卄部》:“韭华也。从卄青声。”○169即指韭菜花,也可入 简(6)中的“门菁子”疑即“韭菁子”,指韭菜的种子。韭菁,《四民月令》有七月“藏韭菁”的记述○170。
毋菁,即芜菁,又名蔓菁,又有葑、薑、须、荛等名称。为十字花科、芸臺属,二年生,草本,根菜类蔬菜。在西安半坡遗址曾发现过芜菁类植物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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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汉书》卷八九《循吏传•召信臣》,第3642页
○160(汉)崔寔著,石声汉校注:《四民月令校注》,中华书局,1965年,第13页。
○161(汉)崔寔著,石声汉校注:《四民月令校注》,第56页。
○162此承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马怡研究员告知,谨致谢意
○163参见张平真:《中国蔬菜名称考释》,第174页。
○164(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等正义:《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第392页。
○165(汉)许慎撰,(宋)徐铉校定:《说文解字》(附检字),第149页。
○166《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第3272页。
○167(汉)桓宽撰,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定本),第349页
○168(汉)崔建著,石声汉校注:《四民月令校注》,第15页。
○169(汉)许慎撰,(宋)徐铉校定:《说文解字》(附检字),第16页。
○170(汉)崔室著,石声汉校注:《四民月令校注》,第56页。
子,到汉代时中原地区已普遍种植○171。西汉史游《急就篇》里有“老菁蘘荷冬日藏”○172的说法,说明当时人们对其已相当熟悉。芜菁,始见于扬雄《方言》卷三:“蘴、荛,芜菁也。陈、楚之郊谓之蘴,齐、鲁之郊谓之荛,关之东西谓之芜菁,赵、魏之郊谓之大芥。”○173
大荠,《尔雅•释草》:“菥蓂,大荠。”郭璞注:“荠叶细,俗呼之曰老荠。”○174《说文解字•卄部》:“蓂,析蓂,大荠也。”○175大荠,又名柏蓂,即荠菜,又称护生草。为十字花科、荠菜属、 叶菜类蔬菜,以嫩株或嫩叶供使用。荠菜原产我国○176,《诗经•邶风•谷风》载:“谁谓荼苦?其甘如荠。”○177简(4)“大荠种”,应即《神农本草经》中的“析莫子”,即芹菜的种子○178。《急就篇》有“芸蒜荠芥茱萸香”句,可见荠菜在当时的普及程度。
戎介,介应为芥。关于“戎芥”,有学者认为“为芸薹的可能性较大”○179,后又说“在居延把芸薹可能也称之为芥”;也有学者认为即《唐本草》的“白芥” ○180。其实两者说法很接近。按:芥菜,十字花科、芸薹属,一或二年生、草本,芥菜类蔬菜的统称。在西安半坡遗址曾发现芥菜种子。据《尹都尉书》“种芥”篇,早在秦汉之前我国芥菜栽培技术已普及。约汉代时除食用芥菜种子外,还兼食用芥菜叶片○181。《礼记内则》“秋用芥”○182、《急就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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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参见张平真:《中国蔬菜名称考释》,第58~59页:
○172管振邦译注,宙浩审校:《颜注急就篇译释》,第116页。
○173(清)钱绎:《方言笺疏》,《汉小学四种》,第1276页。
○174(清)郝懿行:《尔雅义疏》,《汉小学四种》,第1123页。
○175(汉)许慎撰,(宋)徐铉校定:《说文解字》(附检字),第21页。
○176 参见张平真:《中国蔬菜名称考释》,第204页。
○177(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等正义:《毛诗正义》,第304页。
○178 栾英杰、侯万升:《神农本草经合注》,人民军医出版社,2010年,第67页。
○179 徐元邦:《居延汉简中所见之蔬菜》,第116页;徐元邦:《居延简反映的蔬菜及其相关问题》, 第482~490页
○180安忠义、琼森斌:《河西汉简中的蔬菜考释》,第32页。
○181参见张平真:《中国蔬菜名称考释》,第100页。该书将《尹都尉书》误作“《伊都尉书》
○182(汉)郑玄注,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十三经注疏》,第1466页。
“芸蒜荠芥茱萸香”○183,都说明其主要作为调味品。《四民月令》关于“芥”的记载也比较常见○184。从命名来看,“戎芥”名“戎”名“芥”,似指来自西北地区的、与内地的“芥”虽相近但又不同的一种蔬菜。至于“戎芥”是信用种子作为调味品,还是兼食用叶子作为蔬菜,则有待进一步探索。简(7)中的“芥”的性质亦不明朗。但根据相关资料,其作为调味品的可能性似更大○185。
葵,《说文解字•卄部》:“葵,菜也。从卄癸声。”○186“葵”的称谓,始见于《诗经•豳风•七月》“七月亨葵及菽”○187。古名葵、葵菜、冬葵等,现在称冬寒菜。其为锦葵科、锦葵属,二年或一年生,草本,绿叶菜类蔬菜, 嫩茎叶或幼苗供食用。其作为“五菜”之首,在我国古代长期受到青睐○188。先秦两汉时期种植也很普遍。《神龙本草经》有“冬葵子”,为冬葵的种子○189。似即简(6)中的“葵子”○190 。汉乐府《长歌行》有“青青园中葵”的诗句○191。《四民月令》中关于葵的记载也较为多见○192。
除了以上主要的几种蔬菜外,汉简中尚可见到姜:
(10) □□蜀椒四分桔梗二分姜二分桂 (136.25)
(11) 二月壬子置佐迁市姜二斤 (300.8)
(12) 姜二升直卌 (505.16)
(13) 大黄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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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管振邦译注,宙浩审校:《颜注急就篇译释》,第116页
○184(汉)崔寔著,石声汉校注:《四民月令校注》,第13、56页。
○185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赐律》:“二千石吏食糳、粲、穤(糯)各一盛,醯、酱各二升,介(芥)一升”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第50页。此处的“芥”似当指用芥子做的调味品。
○186(汉)许慎撰,(宋)徐铉校定:《说文解字》(附检字),第15页。
○187(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等正义:《毛诗正义》,第391页。
○188参见张平真:《中国蔬菜名称考释》,第183~184页。
○189栾英杰、侯万升:《神农本草经合注》,第129~130页。有学者误将“冬葵子”认作“冬葵”,称将其“列入菜类的上品”。见张平真:《中国蔬菜名称考释》,第184页。
○190《四民月令》载六月“是月六日可种葵,中伏后,可种冬葵”。(汉)崔寔著,石声汉校注:《四民月令校注》,第51页。据此“葵”、“冬葵”又有区别。
○191(宋)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第422页。
○192(汉)崔寔著,石声汉校注:《四民月令校注》,第13、51、56页。
半夏五分卩 〼
桔梗四分 (EPT9•7A)
姜四两两二钱七分直〼
伏令四两两三〼 (EPT9•7B)
简(10)、(13)中的姜均作为药材,与此讨论的食用蔬菜无涉。简(11)、(12)中的姜似为食用者。虽《说文解字•卄部》有“御湿之菜也”的说法,但姜只是调味品,而非蔬菜,故其不能列入吏卒消费的蔬菜中。
另外,有学者认为汉简中的苜蓿、慈其也是吏卒的蔬菜消费种类○193。的看法是,就目前资料来看,尚不能明确判定两者亦为吏卒的食用蔬菜。苜蓿分为黄花苜蓿(菜苜蓿)和紫花苜蓿(紫苜蓿),前者以嫩叶供食用,以嫩叶和嫩苗作为蔬菜食用○194。但苜蓿尤其是紫花苜蓿还是著名的牧草,作为 牲畜的饲料,而这也是汉代时苜蓿的主要用途。
有关苜蓿的简文见于敦煌汉简:
□□□□□益□欲急去恐牛不可用今致卖目宿养之目宿大贵束三泉留久 恐舍食尽今且寄广麦一石
王子春家车欲益之主不肯到完取之兼度二十余日可至亭耳市谷大贵□□□□□□□□□□□□□
麦百三十余西未甫等贱□□□
□□□□□〼 (239A)
简文中的“目宿”即“苜蓿”。从简文文意来看,此处的苜蓿正是用作牛的饲草。苜蓿可以从当地购买,说明苜蓿此时已经在西北边地种植,且规模当不小。《史记》卷一二三《大宛列传》载:“(大宛)俗嗜酒,马嗜苜蓿。汉使取其实来,于是天子始种苜蓿、蒲陶肥饶地。及天马多,外国使来众,则离宫别观旁尽种蒲萄、苜蓿极望。”○195《汉书》卷九六上《西域传上•大宛国》也说:“汉使采蒲陶、目宿种归。”○196说明苜蓿是由张骞从西域大宛国携带种子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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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安忠义、琼森斌:《河西汉简中的蔬菜考释》,第32~33页。
○194张平真:《中国蔬菜名称考释》,第208页。
○195《史记》卷一二三《大宛列传》,第3173~3174页。
○196《汉书》卷九六上《西域传上大宛国》,第3895页。
来,开始时也只是作为牧草。何时苜蓿在边地种植,无法知晓。但简文中的“泉”“二十”,为王莽时代简的特征,但联系汉武帝时期在边地设立的众多牧师苑,早在武帝时边地已种植苜蓿的可能性也是有的。然而,苜蓿作为人食用的蔬菜,却似未见于汉代史籍或出土简牍。所以,苜蓿作为吏卒的蔬菜的说法,尚无法证实。
关于慈其,相关简文如下:
(14) 一人口慈其七束
廿人艾慈其百 束率人八束 (33.24)
(15) 第十候史殷省伐慈其第十三燧卒高凤未作亡归中部田舍斗伤男徐武
毋状诣官自关十一月辛巳食坐入 (133. 15)
(16)慈其索一大二长四丈 (EPT51•310)
(17)左右不射皆毋所见檄到令卒伐慈其治薄更著务令调利毋令到不办
(EPF22 • 291)
(18)〼第四部 其十二人养 〼
凡见作一十二人得慈其九百□□ (EPS4T2.75)
于豪亮最早注意到简(15 )中的“慈其”,他根据音韵训诂认为“慈其疑即茈纂”,即蕨菜○197。李天虹同意此观点,并认为它“属于食用菜类”○198。王子今据《酉阳杂俎》卷一六《毛篇》“马”条“瓜州饲马以薲草,沙州以茨其,凉州以敦突浑,蜀以稗草。以萝卜根饲马,马肥。安北饲马以沙蓬根针”的记载,提出不同看法。他认为:“所说‘沙州以茨其’,‘茨其’正是‘慈其’无疑。可见河西汉简所见‘慈其’并不‘属于食用菜类’,其实也是饲草。”○199然而有学者仍坚持于、李意见,对王子今的看法提出否定意见,理由有二:①汉简中的马料均称为“茭”;②文献中未见“慈”、“茨”通假例。所以《酉阳杂俎》中的“茨其”不是“慈其”,“茨其”应是指茅草的茎○200。
我们认为,就目前资料而言,尚无法判定“慈其”为蔬菜品种。首先,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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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于豪亮:《居延汉简释丛》,《于豪亮学术文存》,第176页。
○198 李天虹:《居延汉简簿籍分类研究》,第135页。
○199王子今:《汉代河西的“茭”——汉代植被史考察札记》,《甘肃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第100页;王子今:《秦汉时期生态环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82页。
○200安忠义、琼森斌:《河西汉简中的蔬菜考释》,第33页。
据相关简文,戍卒砍伐慈其似是集中人力进行,简(18)显示慈其的数量巨大。 这与伐茭的情形很相近。其次,慈其的用途,没有材料证明是作为蔬菜来供人食用。简(15)中的“十一月辛巳”,其距伐慈其的时间当不远。农历十一月份,在西北边地似不会有大量供人食用的蕨菜。其次,简(16)有“慈其索”的文字,这可有用慈其所编制的绳索、捆缚慈其的绳索两种解释。联系“■枲索五丈”(63.16)的简文,则前者的可能性似更大些。最后,“慈”为从母之部,“茨”为从母脂部○201,故两者可通假。《酉阳杂俎》“茨其”很可能即“慈其”。综上,慈其应为饲草,而非作为蔬菜的“茨其”(蕨菜)。
现在可以明确为吏卒食用的蔬菜只有葱、韭、芜菁、大荠(荠菜)、葵五种。《急就篇》曰:“葵韭葱䪥蓼苏姜,芜荑盐豉醯酢酱,芸蒜荠芥茱萸香,老菁蘘荷冬日藏……园菜果蓏助米粮。”○202看来边地戍所吏卒的蔬菜种类未能超出内地人们的日常蔬菜消费品种,而且要少于内地蔬菜的品种。
2.蔬菜来源途径
边塞吏卒的蔬菜又是来自哪里呢?根据简文可知,蔬菜的来源有戍所园中自产和购买两种。园中生产的,如简(5)、(6)、(9)所示。其中简(5)还显示了园中各种蔬菜的种植面积:韭3畦、葵7畦、葱2畦,共12畦蔬菜。可知园中蔬菜是分畦种植。而葵的面积最大,较葱、韭面积之和还多2畦,《黄帝内经•灵枢》○203、《急就篇》均将其列为蔬菜的首位。葵的地位,在边地戍所的菜园里又得到了体现。
简(9)还说到“园不得水”的情况。在一般情况下,园中种植蔬菜的水的供应当不成问题。园中蔬菜分畦种植,平时有专人管理,进行锄地松土、择韭等工作。其种植方法,推测“应和关中地区或黄河中上游旱农的种植方法相似” ○204。关于畦之面积,有学者据《齐民要术》“畦长两步、广一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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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郭锡良:《汉字古音手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59页。
○202管振邦译注,宙浩审校:《颜注急就篇译释》,第113~119页。
○203《灵枢五味》:“五菜:葵甘,韭酸,藿咸,薤苦,葱辛。”南京中医学院中医系:《黄帝内经灵枢译释》,第34)页。
○204徐元邦:《居延简反映的蔬菜及其相关问题》,第488页。
记载,认为如果汉代与后魏“畦”相同,则“居延每畦菜的面积为2.196平方米” 。那么简中反映园中菜的面积并不大○205。实际上,“畦”只是土地分块种植,其大小不一定都一致。从简(3)“四人择韮”的记录来看,戍卒四人来承担“择韮”的工作,可以想见韭菜的种植面积似不会太小。
关于蔬菜购买的文字遗存,见于简(1)、(2) 。其中简(1)的葱用于社祭,其每束为4钱;简(2)似为出钱购买物品的记录,芜菁、韭即为所购买的蔬菜。两种蔬菜均以束为单位,其中芜菁合每束2.5钱,韭每束3钱。
居延汉简中尚可见“菜钱”的文字:
第四燧长□之菜钱二百一十六又肉钱七十凡二百八十六
第一燧长万年菜钱二百一十六
□□□百□钱 (159.4)
此简似戍所给戍吏发放生活伙食补贴的记录。第一燧长、第四燧长均获得了216 钱菜钱,第四燧长又有肉钱70钱。若依照简(1)、(2 )的菜价,216钱分别可购买54束葱、86束芜菁、72束韭。但由于此材料仅见,尚不清楚这是多久的伙食补贴,也不知是经常性的还是偶尔的。联系戍所吏卒肉食消费也很少,“肉钱”是经常性的支出项目似不能成立○206。这可以作为我们理解“菜钱”性质时的参考。
从简(5) “张掾”、简(8 )某官吏和简(9)“卒宗取韭十六束,其三束
为中舍、二束掾舍、十一束卒史”来看,蔬菜消费人群应为屯戍机构中较高级别 的官吏。汉简中的“园”也主要存在于部(候官),这与候官有众多较高级别官吏是分不幵的。作为戍所最低官吏的燧长,是否能经常食用蔬菜,尚需存疑。至于戍卒,其境况可以想象,因为就目前资料而言,尚未见到戍卒消费蔬菜的记录。
就目前的材料来看,边地戍所吏卒食用的蔬菜种类有葵、葱、韭、芜菁和荠
菜五种。汉简中的“戎介(芥)”,可能是来自西北地区、与内地的“荠“虽
相近但又不同的一种蔬菜。但戎芥是食用种子作为调味品,还是兼食用叶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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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徐元邦:《居延简反映的蔬菜及其相关问题》,第483页
○206赵宠亮:《西北汉简所见边地戍所的肉食消费》,(韩国)《亚洲研究》第九辑,2010年,第95~96页。
为蔬菜,则尚待研究。在戍所吏卒食物中出现的姜只是调味品,而非蔬菜,所以不能将姜列入吏卒食用的蔬菜品类中。关于苜蓿,未见任何有关其为吏卒食用蔬菜品种的资料。汉代边地戍所似仅是将其作为牲畜的饲料。“慈其”不是蔬菜,也不是“茈綦”(蕨菜),它只是一种饲草,其很可能即《酉阳杂俎》所载的作为饲草的“茨其”。
边塞吏卒食用的蔬菜有戍所园中自产和购买两种途径。在候官有园,种植 有蔬菜,园中蔬菜有戍卒来进行田间管理。但蔬菜的消费群体似主要是戍所官吏尤其是较高秩级的官吏。戍卒的食用蔬菜状况囿于资料,不是很清楚。就现有资料而言,尚未见到戍卒食用蔬菜的记录。
(六)肉食
作为边塞屯戍吏卒生活的重要方面,吏卒的饮食情况早已为学界所注意。 举凡粮食发放○207、盐的配给○208,甚至蔬菜状况○209、酒的消费○210,都有学术成果面 世。但关于戍所吏卒的肉食消费,学界的关注似乎不是很多。故这里试图就西北汉简中所见吏卒的肉食消费作一探讨。
1. 肉食消费记录
西北汉简可见肉食消费的记录,如居延汉简:
(1)〼□□酒二□直六十肉廿□ (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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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相关论著很多,可参见杨联陞:《汉代丁中、廩给、米粟、大小石之制》,第19页;〔日〕森鹿三著,金立新译:《论居延出土的卒家属廩名籍》,第100~112页;徐扬杰:《居延汉简廩名籍所记口粮的标准和性质》,第66~71页。
○208陈直:《西汉屯戍研究》,《两汉经济史料论丛》,第63页;谢桂华:《居延汉简的断简缀合和册书复原》,第238~264页;卢瑞琴:《汉代河西地区的食盐问题》,第86~93页。关于“酱”“豉”消费,可参见王子今:《汉代人饮食生活中的“盐菜”“酱”“豉”消费》,第34~39页;收入其《秦汉社会史论考》,第281~295页。
○209徐元邦:《居延汉简中所见之蔬菜》,第114~118页;徐元邦:《居延简反映的蔬菜及其相关 问题》,第482~490页;安忠义、琼森斌:《河西汉简中的蔬菜考释》,第29~33页。
○210王子今:《试论居延“酒”“麴”简:汉代河西社会生活的一个侧面》,《简帛研究》第三辑,第 438447页;后篇名改为《试论居延“酒”“麹”简——汉代西北社会生活的一个侧面》,收入其《秦汉社会史论考》,第296~308页。
(2) 未得肉〼 (EPT51•704)
(3) 〼饭孰肉直九百六十 (EPT52•212)
(4) 肉廿斤直谷三石 次吞时尚见□□ 部候长〼
麦少石七斗 吞远秦恭负石五斗赵□□五〼 (EPT65•99)
(5) □人诗至麦孰偿谷卅石放即为出肉得谷六石皆 (EPF22•384)
(6) 肉卅斤凡三枚 (EPW・30)○211
额济纳汉简:
(7) □□酒钱廿五米肉 一传诣弟十六 (99ES16SF3:2)
(8) 〼□九月肉十斤□□〼 (2000ES7SHl:8) ○212
敦煌汉简相关简例,如:
(9) 元寿元年八月廿五日使枸□□县□□里李子功枸一令贾钱千约馈至 廿日钱毕以即不毕以约□
□□王巨叔千钱王巨叔邑子功往至郭府田舍钱不具罚酒四五斗肉五 斤 (846A)
责卌故入七十钱轪食虏餐人辈长孙张买驼子食载酒虏二斗 (846B)
肉类作为债券违约处罚的内容,值得重视。
因为敦煌悬泉置的性质,悬泉汉简中多见招待过往官吏、使者的记录,其中 饮食用肉者颇多。在《过长罗侯费用簿》(Ⅱ0112③:61~Ⅱ0112③:78) ○213,有关肉类消费的记录就有下列诸简:
入羊五,其二睪(羔),三大羊,以过长罗侯军长吏具。 (62简)
入鱼十枚,受县。 (65简)
出鸡十只(双)一枚,以过长罗侯军长史二人、军候丞八人、司马丞二人、 凡十二人。其九人再食,三人一食。 (68简)
出牛肉百八十斤,以过长罗侯军长史廿人,斥候五十人,凡七十二人。
(69 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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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居延汉简又可见“月存视其家赐肉卌斤酒二石甚尊宠郡大守诸侯相内史所明智也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智”( 126.41,332. 23,332. 10AB)的简文,此应为诏书内容,似不能反映汉代边地 的状况。
○212孙家洲:《额济纳汉简释文校本》,第16、69页。
○213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第148~149页。
出鱼十枚,以过长罗侯军长史具。 (70简)
又如悬泉汉简:
(10)出钱六十,买肉十斤,斤六钱,以食羌豪二人……(Ⅱ0213(2):106) ○214
则是悬泉置出钱买肉用来招待“羌豪”的文字遗存。 但值得注意的是,就已发
表的悬泉汉简来看,悬泉置吏卒食用肉食的记载很少,似乎悬泉置的各种肉食主
要是用于招待过往官吏和西域各国使者等人员。
2. 肉食种类
关于汉代西北边塞戍所肉食消费的种类,有学者指出有牛肉、狗肉、猪肉、羊肉、鸡肉和鱼肉等○215。我们认为,肉食种类主要是牛肉、羊肉、鸡肉以及鱼
类等。牛肉的消费,已见于《过长罗侯费用簿》,其他如居延汉简○216:
(11) 正月丁未买牛肉十□〼 ( 237.26)
(12) 四月辛酉买牛肉百斤治脯 付功房内 毕 (269.5) ○217
(13) 〼君都肉二十斤
〼□子张肉十斤 ( EPT4•28A)
〼候长□肺三百 〼
〼□□牛头五百 (EPT4•28B)
又如敦煌汉简:
酒亖斛 □□□
黍米二斛 酱二斗
白稗米二斛 酰三斗 敦德尹遣史氾迁奉到
牛肉百斤 ( 246)
毋乏叩=头=君伟所赐死牛肉君伟许予脾今得肩幸赐贾请遗使奉直诣门下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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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第17页。
○215王震亚、张小锋:《汉简中的戍卒生活》,第108页。
○216 居延汉简尚可见杀牛的记录,如EPS4T2• 52“……五年十二月中与彭祖等四人供杀牛已校计不负彭祖钱……”
○217居延汉简157. 18:“脯十枚。”惜不知肉类品种。
谨□使□□□ (780A)
□君何亲身□□□□□□□□□□□□□□□□□□脂甚多
前敞有诣少=财五斤君伟乏谨承教续乏今敞乏毋脂请遣使受教幸
(780B)
西北汉简多见买羊的记载,而所买之羊当主要是用于消费。前引《过长罗侯费用簿》中就有“入羊五,其二睪(羔),三大羊,以过长罗侯军长吏具”的记载。其他相关记录,如居延汉简:
(14) 〼一百令史得羊功熹〼 (103. 40A) ○218
(15) 熹叩头叩头言
□□足下日相见言敢具意因道□熹欲买羊〼 (103.46A)
□□久负三老□意既毋云云叩头叩头重叩头
上三老 (103. 46B)
(16) □ 弓五月乙卯尉史凤付士吏阎卿买羊 (226. 21,350. 13)
(17) 出羊一头大母子程从君巨买贾泉九百
出羊一头大母子程从君巨买贾泉九百黍十五
出羊一头大母勒君兄买贾泉千
出羊一头大母君巨去时与巨相用幻伯通今子程买贾泉千(413. 6A)
简(15 )从内容上看,该简应为书信,其中提到了“买羊”,与简(14 )相关○219。联系简(17 )所记羊的价格,简(14 )中的“羊□”应指的是羊羔或小羊。又有这样的简文:
■右二人羔肉 ( EPT51•579)
食用的也应当是羊羔肉。又如额济纳汉简:
九月癸亥官告第十七候史为官买羊至今不来
解何记到辄持羊诣官会今毋后都吏
……
(2000ES7SFl: 16)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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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邢义田:《中研院史语所居延汉简整理近况简报(1998~2000)》,第513页。
○219邢义田:《中研院史语所居延汉简整理近况简报(1998~2000)》,第513~514页。
○220孙家洲:《额济纳汉简释文校本》,第33页。
“第十七候史为官买羊”,候官令其“持羊诣官” “毋后都吏”,可知其所买之 羊当用于招待都吏。
鸡肉也是肉食的重要种类,前引《过长罗侯费用簿》中,就有出鸡的记录。 在悬泉汉简《元康四年鸡出入簿》册(10112③:11310112③:131 ) ○221里,食用鸡的数量也较为可观○222。其他相关记录如居延汉简:
最凡鸡九十枚13 〼 (EPT4•86)
〼孙并取鸡一只〼 (EPT43•206)
又如敦煌汉简:
(18) 唯君月十日莫府用白米一斗鸡一从者三人以出报诣文书 □〼
(713A)
以上三简都涉及鸡,而简(18 )又有“用白米一斗鸡一从者三人”的记载,联系《过长罗侯费用簿》、《元康四年鸡出入簿》的记载,这些鸡也当是用于饮食消费○223。
食用鱼的记录,在《过长罗侯费用簿》中已见。另外如居延汉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