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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吏卒的物质生活.5

作者:赵宠亮 当前章节:15337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6:40

(19) 出鱼一头 (80. 22)

(20) 杨君兄鱼廿〼 (163.8)

(21) 〼余五千头宫得鱼千头在吴夫子舍□□复之海上不能备〼

〼头鱼□请令宫收具鱼毕凡□□□〼

〼□卤备几千头鱼千□食相□〼 (220.9)

(22) 鲍鱼百头 (263. 3)

(23) 出鱼卅枚直百〼 ( 274. 26A)

出鱼卅枚直〼 (274. 26B)

(24) 张博史临辞曰党闰月中受刑博鱼廿头三月中 ( EPT20•11)

(25) 博诣官封符持鱼廿头遣党受博鱼 ( EPT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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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第77~78页。

○222参见王子今:《敦煌悬泉置遗址出土〈鸡出入簿〉小议——兼说汉代量词“只”、“枚”的用法》,《考古)2003年第12期,第77~81页。

○223居延汉简EPT51•402可见“朱君长偿鸡钱廿”的内容,疑亦与消费鸡肉有关。

(26) 十一月十五日为记邑中夏君壮多问

少平湌食如常人马起居得毋有它今自买鱼得二千二百黍十头

付子阳与子阳将车人粟十三石牛食豆四石栓西垣乘轴一付

(EPT44•5)

(27) 子阳车大穿釭一子阳欲得鱼数什一谛自详之苇席四枚鱼皆

中数大鱼 (EPT44•6A)

(28)青黍三石 梁粟一石五斗〼月□日□□邑中夏君壮多问

曲四斗 葵二斗 〼……湌食如常长□□□起居得毋有

鱼百廿头 〼它今遣崔尉史执物如牒十五日寄书万侠游付

(此简中部稍缺)(EPT44•8A) 庞子阳鱼数也愿君庞子阳鱼数也愿君〼且慎风寒谨候望忍下愚吏士

慎官职加强湌食

且慎风寒谨候望忍下愚吏士慎官职加强湌食

数进所便 (EPT44•8B)

(29)□叩头叩头张孝良

买鱼家中皆 (EPT49•40B)

(30)不责鱼廿头□□卅六

□吴猪病卧武强隧仁使通持鱼廿头遗猪余鱼三百八十头仁〼

(EPT52•80 )

(31 ) —石凡四斗并负掾鱼卅头直谷三斗又证廿三候长政得谷四斗义证

掾妻 (EPT65•33)

(32)三月桼日旦食当曲•米三斗见又粟二斛得米一斛一斗半

(EPT65•70A)

鱼三十二头 (EPT65•70B) (33)不能得但以鲍鱼□ (EPF22•480)

敦煌汉简的文字记录,如:

〼□遣宜持鱼一枚〼 (1432) 据简(28)、(30)所记,鱼还用于馈赠。在简(24)、(25)中,鱼则成为贿赂的物品。综合以上简文可知,西北边地鱼的数量当不小。如简(21 )中所记鱼的数量达到“五千头”、“几千头”;简(26)中鱼亦为“二千二百桼十头”。这可能与简(21)“海上”有关。而简(26) “今自买鱼得二千二百桼十头”的说法,也值得重视。联想著名的《候粟君所责寇恩事》册(EPF22•1~EPF22•36),寇恩也是被雇佣“载鱼五千头到觻得贾”,可以想见当地渔产的丰富和市场上买卖鱼的规模。

3. 关于马肉、狗肉和猪肉

马、牛、羊、猪、犬、鸡是秦汉最重要的家饲畜禽,被称为“六畜”,而且当时社会还“普遍存在食狗肉的习俗”○224。但马肉和狗肉在边塞戍所的肉食记录却十分有限。这当与马、狗在当时边塞防御体系中的作用有关。在古代社会,马作为重要的军事工具和民用畜力,是不能被随意宰杀的○225。在边地,马可用于骑乘,传递邮书、驾乘传车等。正因为如此,西北汉简所见马肉记录多为马病死以后的结果。如敦煌悬泉汉简:

(34) 传马一匹,駹骍,乘,左剽,齿九岁,高五尺六寸,名曰蒙华。建昭二年十二月丙申病死,卖骨肉,受钱二百一十。 (Ⅰ0111②:2)

(35) 效谷移建昭二年十月传马薄(簿),出县(悬)泉马五匹,病死,卖骨肉,直钱二千七百卌,校钱薄(簿)不入,解…… (0116②:69)

(36) ……騩,乘,齿十八岁,送渠犁军司马令史勋,承明到遮要,病柳张,立死,卖骨肉临乐里孙安所,贾(价)千四百,时啬夫忠服治爰书,误脱千,以为四百。谒它爰书,敢言之。 (A)

守啬夫富昌。 (B)(Ⅱ0114③:46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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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彭卫、杨振红:《中国风俗通史秦汉卷》,第32、33页。

○225居延汉简EPF22•47A“建武四年五月辛巳朔戊子甲渠塞尉放行候事敢言之府移使者□所诏书曰毋得屠杀马牛有无四时言•谨案部吏毋屠杀马牛者敢□□”的简文表明,建武初年曾以诏书的形式,显示马牛是“毋得屠杀”的。

○226 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第84、85、112页。

敦煌汉简亦可见这样的文字:

(37)言律曰畜产相贼杀 参分偿和令少仲出钱三千及死马骨肉付循请平

(2011)

简(34)、(35)中的马为传马,简(36)因简文漫漶,不能直接判明马的性质,但据简文的有关内容,疑其亦为传马。三简均为马病死将马骨肉出卖的记录。( 37)则似因“畜产相贼杀”而马死亡,亦不是宰杀。 在《驹罢劳病死》EPF22•186 – EPF22•201)册中○227,马驹也是因“素罢劳病死”。 所以,马肉的来源一般是来自病死或因其他非正常死亡的马。

食用狗肉的记录不多,如居延汉简:

(38)饭六斗直六千 阳朔四年〼

□肦及狗肉直卌

□ 阳朔□〼 (EPT5• 54A)

阳朔□年九月乙未居延〼 (EPT5•54B)

简中明确提到狗肉及价值。 又可见这样的书信内容:

(39)〼……起居毋恙甚善舍中儿子牛马皆

……见到□□□一□具□□□□□□ (EPF22•565A)

……未有

………家宁持酒三石犬一 ( EPF22•565B)

简中有“家宁持酒三石犬一”的文字,但不知是否与食用狗肉有关。联系边塞燧检查记录中经常可以看到有关狗、狗笼的状况,戍所一般不会宰杀狗来食用。

但额济纳汉简可见“杀狗”的记载,相关简为:

正月中省卒治炭日与卒具之第八隧杀狗与诸皆反候史房贤与卒用故卒 多□□

去年五月甲戌第六隧卒尹汤取□一直四百伯一直百五十一直千七 百……

……庭□□诈言亡□私□亡因卒……积二□□诣言为甲……

(2000ES9SF4:1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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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参见〔日〕籾山明著,赵平安、张溪渝译:《居延新简“驹罢劳病死”简册——为汉代诉讼研究而作(续)》,《简帛研究译丛》第二辑,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78~192页。

二月旦始署持第六卒彭□□□□……为□

五月四日从相卒焦晏之遮虏田舍至月廿日复上十五宿去之遮虏

五月八日私作养卒焦忠…… (2000ES9SF4: 15B) ○228

联系整条简文的内容,该简似乎为弹劾某人不法行为的记录,而“正月中省卒治 炭日与卒具之第八隧杀狗”亦为其罪状之一。

至于猪肉的食用,则似乎不见于西北汉简。居延汉简可见有关猪的文字遗 存,如:

(40) 出豚一〼 (339. 10)

(41) 〼彘猪猴就□〼 (EPF22•731 )

(42) 〼□肥猪社稷□□□□酒曰昔 (EPF22•832)

简(40)的“豚”用途不明;简(31 )属于《急就篇》的内容○230;简(42 )应与祭祀社稷有关,然而不能判明该简性质。陈直曾说:“官吏戍卒饮食,……肉类有牛、羊、豚、鸡、脂等类。”○231惜未列出相关简文○232。所以,边塞戍所是否食用猪肉,还值得探讨。但从常理推测,食用猪肉的可能性还是不易排除的○233。黄展岳曾据出土资料,认为:“新疆、甘肃等西北地区主要豢养牛、羊、马、狗、鸡,可能不养猪或很少养猪。”○234不过据说1973年金关遗址发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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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孙家洲:《额济纳汉简释文校本》,第86页.

○229 居延汉简又可见“取□猪一青黍十斛 如□□□□”(EPT59 108 )。

○230 《急就篇》第二十:“六畜蕃息豚豕猪,猴就狡犬野鸡雏。”见管振邦译注,宙浩审校:《颜注急就篇译释》,第207~208页。

○231陈直:《西汉屯戍研究》,第62页。

○232 陈直在《西汉屯戍研究》又列出简339. 10的简文(第67页)。按:“豚”字仅见于此简,所以陈直的说法应当就是根据简339. 10所记作出的。

○233 敦煌汉简可见这样的简文:“〼兄取 革八十猪子 肺卌六辈〼”(851A),不知是否与食用猪肉有关。

○234 黄展岳:《汉代人的饮食生活》,《先秦两汉考古论丛》,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58页。原注:“甘肃永靖齐家文化墓中经常发现用猪下颌骨随葬,说明在原始社会末期,今陇东一带是养猪的。汉代这一带是否养猪,不明。武威汉墓很多,未见一件陶猪,推测汉代河西走廊一带,可能很少养猪或不养猪。”

现“坞院内还有成排的马、牛厩,猪、羊、鸡圈等十余处”○235。 此说如属实,那么戍所自然是食用猪肉的。

4. 肉食来源途径

汉代边塞戍所肉食的来源大约有自养、渔猎、购买三种途径。首先看自养 途径。居延汉简可见这样的文字:

(43)〼□□□鸡 〼

〼诸隧治园□〼

〼者□各自□〼 (EPT59•612)

由于该简残断,简文完整意思不明。但据残留的“诸隧治园”文字,可知烽燧 还有“园”的设置。

—人削工 一人治射埻 二人市□

一人守园 二人作□

一人□□ (142.25A)

第九时未在

□树一枚 强□园少半□ (240.4)

其一人守阁 二人马下 一人吏养

八月丁丑鄣卒十人 一人守邸 一人使

一人取狗湛 一人守园

一人治计 一人助 (267.17)

一人守园 一人吏养

一人助园 二人马下

〼□□鄣卒十人 一人治计 一人削工

一人取狗湛 (267.22)

〼□卒有园□□〼 (323.7)

城官中亭治园条 韭三畦 葵七畦

葱二畦 凡十二畦 其帮多过条者勿减

(506.10A)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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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居延汉简甲乙编》附录二《额济纳河流域障隧述要》,第 313~314 页 。

○236“葱二畦”,《居延汉简释文合校》释为“葱三畦”,据邢义田意见改,见其《香港大学冯平山图书馆藏居延汉简整理文件调查记》,《地不爱宝:汉代的简牍》,第556页。

…… 一人门

〼卒十二人 七月 …… 一人木工

一人守园 一人从 令史谭

一人马下 一人使 (EPT48•12B)

第三队官\ \

其一人守阁 长诩 三人作园温申胡地余黄山 忠子

一人马下 一人山门材胡超

禹二人门

二人…… 候长范昌字子恩第十九队 (以上为第二栏)(EPT50•7B)

〼卒宗取韭十六束其三束为中舍二束掾舍十一束卒史车父复来

〼二石唯掾分别知有余不足者园不得水出□多恐乏今有(EPT51•325A)

〼 即复取来辄计为度遣使记□今园及期其

〼二束其一束中舍一束掾舍陈阳里王少少毋已 (EPT51•325B)

〼□吞远置园中茭腐败未以食□ (EPT52•173)

从以上简文,我们可以窥知“园”内的种植情况及戍卒在园中劳动的场景等诸多 内容。但这里我们更关心的是简(43 )中鸡与园的关系。显然鸡是可以在园中圈养或笼养的.所以,如果我们大胆推测的话,简(43)中的鸡或为戍所养殖在园中的。当然也不排除戍所散养鸡的可能性。

另外,下面一枚简也值得我们注意:

(44)〼治羊卷者卌人人食斗三升 (EPT56•123)

简(44)为参加“治羊卷者”劳作人员的数量(或为人工总计)及其廩食的记录。简文上文缺失,疑简中的“羊卷”即为“羊圈”。如果此说成立,则戍所也很有可能圈养羊○237。

其次看渔猎来源。从汉简可知,当时西北边塞有野马、野骆驼等野生动物生存○238,边塞水域也有丰富的渔产。它们自然可以成为戍卒的肉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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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陈直根据居延汉简简文,认为戍所有家畜豢养。见其《西汉屯戍研究》,67页。

○238野马的记载如:“〼野马除(50.9)”、“〼即野马也尉亦不诣迹所候长迹不穷〼(EPT8•14)”、“〼野马一匹出殄北候长皆〼( EPT43•14)”、“〼□以为虏举火明旦踵迹野马非虏政放举火不应〼( EPF22•414)”等;野骆驼的记载如:“宗见塞外有野橐佗(229. 1,229.2)”、“状何如审如贤言也贤所追野橐〼(EPT5•97)”等。

来源○239。 相关简文如:

(45) 〼为书遗 •长□赍之米财予钱可以市者〼

〼□孙少君遗稉米〼肉廿斤

□府幸长卿遗脯一□〼御史之长安□□以小笥盛之•毋以□脯野羊脯赍之也

信伏地再拜多问 (帛,大湾出土)(乙附51)

 (46) 元康二年五月己巳朔辛卯武成库令安世别缮治卒兵姑臧敢言之酒 泉大守府移丞相府书曰大守〼

迎卒受兵谨掖檠持与将卒长吏相助至署所毋令卒得擅道用弩射禽兽斗已前□书〼

  三居延不遣长吏逢迎卒今东郡遣利昌侯国相力白马司空佐梁将戍卒 (EPT53•63)

简(45 )应为书信简,其中提到了 “毋以□脯野羊脯赍之也”○240。简(46 )为戍卒到达边郡,在赶赴戍所的路上,带领官员被要求“毋令卒得擅道用弩射禽兽斗”的记录。这从一个侧面也可以反映出在边塞,可通过打猎获得肉食。

最后看购买途径。由于我们尚不能找到戍所养殖鸡、羊的明确记载,只是存在这种可能性而已。同样,明确表明戍卒从事渔猎活动的记录,亦几乎未见。而汉简中更多见到的还是购买的记载。前引简牍已经多次提到买鸡、买羊以及鱼买卖的记录。相关简文还有:

(47) 六月乙丑佐博买鸡五破虏 (219.5)

(48) 出钱廿买肾二具给御史 (2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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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肩水金关遗址曾出土“数量很多”的鱼网、网缒、织网梭,见甘肃居延考古队:《居延汉代遗址的发掘和新出土的简册文物》,第5页。在敦煌马圈湾也曽出土“黄羊夹”,据发掘报告执笔者介绍,这种“黄羊夹在当地农民中,至今仍有使用者”。见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汉简》附录《敦煌马圈湾汉代烽燧遗址发掘报告》,第63页。《额济纳汉简》将这种“夹”,命名为“捕鼠夹”,不知所据。见魏坚:《额济纳汉简》,第290页。

○240居延汉简也可见“具鹿餔办少使张临谨具上〼(262.25)”的文字,“鹿餔”为狩猎后制作的可 能性不易排除。

出二百五十买羊一

出百八十买鸡五只

(49)受甲渠君钱千 出七十二买骆四于 •凡出八百六钱

出百六十八燿米七斗 今余钱二百

出百卅沽酒一石三斗 (EPT51•223)

(50)元寿二年十二月庚寅朔戊申张掖居延都尉博库守丞贤兼行丞事谓甲渠鄣候言候长杨褒私使卒并积

一日卖羊部吏故贵卌五不日迹一日以上隧长张谭毋状请 免有书案

褒私使卒并积一日隧长张 (EPT59•548A)

掾宣守属长书佐并 (EPT59•548B)○241

简(50)说到候长杨褒私自使戍卒将羊卖给部吏,而且“故贵卌五”。换言之,即部吏购买了羊。

所以,购买应是戍所吏卒肉食消费的主要途径。

5. 关于肉食购买

虽然购买为吏卒肉食消费的主要来源,但有证据表明,边塞吏卒肉类消费大 多不是自己出钱购买的。

首先,边塞吏卒的生活由国家供给,吏卒及在戍所的戍卒家属每月领取□ 粮,而从未见到按月分配肉类的记载。居延汉简可见“肉钱”的记载,如:

(51)第四燧长□之菜钱二百一十六又肉钱七十凡二百八十六

第一燧长万年菜钱二百一十六

□□□百□钱 (159.4)

出百偿肉钱

(52)士吏猛四月奉千二百 出十五猛取

出十四臈计 ( EPT52•353)

(53)〼□刁阳郡杜衍

〼□□□□橐 (EPT59•364A)

人肉钱六十皆已 (EPT59•364 B)

简(51 )的性质不明,其中的“菜钱”、“肉钱”是否为军吏的生活补贴,还值 得讨论。而简(52 )则是用俸钱补偿肉钱,其中是否存在债务关系,也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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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居延汉简339.21B、146.5B、146. 95B中有“买牛头贵”字样,虽具体情况不明,但显为购买。

楚。简( 53)为一封简,“人肉钱六十”的记载,我们也不明了其意。 或“人”为“入”之误释;或其意指每人肉钱60钱。 所以,虽然汉简有“肉钱”,但尚不能据此认为是国家对吏卒发放的肉食福利。

其次,吏卒一般都比较贫寒,个人经常出钱买肉食用可能性不大。 就汉简所见,各种肉类的价格很复杂。前引简文可见到的肉类价格有:

(4)肉廿斤直谷三石

(10)出钱六十,买肉十斤,斤六钱

(13) 肺三百,牛头五百

(14) 一百七十可得羊□二头

(17)羊一头,大,母,贾泉九百;羊一头,大,母,贾泉九百黍十五;羊一头, 大,母,贾泉千;羊一头,大,母,贾泉千

(23)鱼卅枚直百

(31 )鱼卅头直谷三斗

(38)狗肉直卌

(49) 出二百五十买羊一;出百八十买鸡五只○242

另外,《元康四年鸡出入簿》中鸡的价格为80钱(125简);《劳边使者过 界中费》所记羊的价格为每只250钱○243。建武三年的《候粟君所责寇恩事》 册中,“鱼五千头”预估值行钱40万,而实际只卖了 32万钱;“卖(买) 肉十斤直谷一石石三千”;牛价值谷60石。简文所见各种肉类价格不同, 因其受时间、地域、货物个体大小、质量、市场供求等因素制约。但与官吏的俸禄相比,还是能觉察出肉价不低。如在建武三年的俸例(EPF22•70~EPF22•76 )中,居延都尉奉谷为每月60石,居延令为30石。居延都尉一月俸禄才能买头牛;居延令一月俸禄能买300斤肉(种类不明)。而一般戍吏月俸的购买力,以燧长每月600钱为例,若按(10 )可购买100斤肉。 这样看来官吏购买肉类食用似乎不成问题。 但官吏还需要养家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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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居延汉简217.29“牛肣一只 母 直六十”的价格也可以参看。

○243薛英群、何双全、李永良:《居延新简释粹》,第129页。

再加上迎来送往,日常应酬等,幵支当不小○244。汉简中多见吏“贫”、“贫急”、“贫困”、“贫寒”的记载,如:

(54) 〼年六月己巳朔丁丑甲渠候破胡以私印行事敢言之谨移戍卒朱宽等 五人

贳卖候史郑武所贫毋以偿坐诈□□名籍一编敢言之(EPT51•199)

(55) 贫急软弱不任职请斥免可补 者名如牒书〼 (231.29)

(56) 河平元年九月戊戌朔丙辰不侵守候长士吏猛敢言之将军行塞举

驷望隧长杜未央所带剑刃 狗少一未央贫急车弱弱毋以塞举请

                           (EPT59 • 3 ) (57)始建国三年十二月丙辰朔丁丑不侵候长茂敢言之官檄曰部吏九人 人一鸡重六斤

输府遣候史若祭酒持诣官会月二十日谨案部吏多贫急毋□

(EPT59•56)

(58)……十隊长张敞……粟□石八斗在部收责己得谷四石为米

隧少一石四斗为谷二石四斗隈长陈尚焦永等贫困请以二石□□□□

(EPT40•9)

(59)贫寒隧长夏□等罢休当还入十五日食石五斗各如牒檄到□付

(EPF22•294)

(60)第十队长田宏 贫寒罢休 当还九月十五日食

( EPF22•296)

(61)第十一队长张岑 贫寒罢休 当还九月十五日食

( EPF22•297)

(62)乘第十二卅井隧长 贫寒罢休 当还九月十五日食

( EPF22•298)

(63)乘第廿卅井队长张翕 贫寒罢休 当还九月十五日食

(EPF22•30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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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由居延汉简EPT59•58“诘责骏对曰前为县校弟子未尝为吏贫困毋以具皁单衣冠鞍马……”可知,为吏者尚需“具皁单衣冠鞍马”,这无疑加重了其负担。而《劳边使者过界中费》的负担者也是部吏。

(64)第廿黍队长薛隆贫寒罢休当还九月十五日食

(EPF22•302)

(65)〼□恭 贫寒罢休 当还九月〼 (EPF22• 303)

(66) •甲渠言尉史阳贫困不田数病

欲补隧长宜可听 (EPF22•327)

(67)□□□樊隆 □田贫困毋谷吞〼 (EPF22•366)

简(57)的记载说明,让部吏每人交出一只鸡都很困难,可见部吏的贫寒。 汉简甚至可以见到“贫吏”的说法:

〼贫吏常令史张嘉将诣仓〼 (EPF22•615)

边塞吏尚旦“贫”、“贫急”、“贫困”、“贫寒”,那些普通戍卒境况则可想而知○245。

所以,虽然不能排除有边塞吏卒自己购买肉食的情况,但其肉食消费大多不 是自己出钱购买的。那么他们的肉食又是来自何处呢?

6. 肉食消费的经常来源

吏卒肉食消费最经常的来源当是戍所社稷、腊等节日祭祀活动。关于戍所社祭、腊等活动,学界已经有所讨论,这里主要探讨祭祀后祭肉的处理。关于边塞社和社祭,陈直指出:“戍卒虽在边郡,对于春秋社祭,仍照常举行。”○246陈槃也说:“塞上军戍中亦有社。”○247戍所有军社,自然会举行社祭活动。如:

(68) 建武八年三月己丑朔 张掖居延都尉诺行丞事城骑千人躬告劝农掾禹谓官县

令以春祠社稷今择吉日如牒书到令丞循行谨修治社稷令鲜明令丞

以下当 (EPT20•4A)

掾盛守属业书佐宫 (EPT20•4B)

(69) 建武五年八月甲辰朔戊申张掖居延城司马武以近秩次行都尉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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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居延汉简EPT58•30:“•□□荣小未传为译骑皆小家子贫急不能自给实”,“为驿骑”者尚“小家子贫急不能自给”,则戍卒的境况也不会比其好多少。

○246陈直:《居延汉简综论》“一九 汉晋社祭通考”,《居延汉简研究》,第85页。

○247陈槃:《汉简剩义之续》“壹、都吏 社钱”,《汉晋遗简识小七种》,第88页。

事以居延仓长印封丞邯告劝农椽

褒史尚谓官县以令秋祠社稷今择吉日如牒书到令丞循行谨修治社 稷令鲜明令丞以下当 (EPF22•153A)

掾阳兼守属习书佐博 (EPF22•153B)

(70) 侍祠者斋戒务以谨敬鲜紫约省为故褒尚考察不以为意者辄言如律令

(EPF22•154)

简(68) “令以春祠社稷”;简(69)、(70)简文内容相连,相关简还有 (69)、(70)诸简,应为同一简册,其内容属于“以令秋祠社稷”。确实“春秋社祭,仍照常举行”。社祭后会分肉,陈平为里宰分肉甚均的故事为显例。戍所亦当于社祭后分肉○248。

戍所也会举行腊祭,汉简多见“腊” “腊肉”记载,如:

(71) 〼煮鸡腊□尉愿取一行•三老来过希欲备之 ( EPT52•40)

(72) 〼 臈用肉八斤 〼 (EPC•42)

(73) 俱南隧卒永自言去年五月署代蔡左子遣□□〼 ( EPT59•649A)

卒相食及腊肉泉 ( EPT59•649B)

(74) 具移部吏卒所受腊肉斤两人 ( EPF22•202)

(75) 〼□ 见吏施刑腊用肉致斤 ( EPF22•–203)

(76) 临木候长上官武 十二月腊肉直石二斗 十二月己未女取

( EPF22•204)

可见腊祭后,参加祭祀的吏卒会分到腊肉。 而简(75)则告诉我们,甚至弛刑徒也会得到一份祭肉。

汉简尚见如下与祭肉有关的记载:

鸡一 酒二斗

(77)对祠具 黍米一斗 盐少半升

稷米一斗 (10.39)

——————————

○248《新论•谴非》:“九江太守庞真案县令高曾受社祭釐,有生牛肉二十斤,……天下掾是,诸府县社臈祠祭灶,不但进熟食,皆复多肉米酒脯腊,诸奇珍益盛,是故诸郡府至杀牛数十头。”反映了内地郡县祭祀用品的一般情况。(汉)桓谭撰,朱谦之校辑:《新辑本桓谭新论》,第24~25页。

(78)〼鸡一枚

□盐少半升 ( EPT2•31 )

(79)〼黍米一斗 黍米一斗鸡〼 (EPF22•633)

(80)肉卅斤直百廿丁取 胃肾十二斤直卌八尊取

肝一直柵二尊取卩 祭肉少十六

肠一直廿七尊取 粟直廿四祖取卩 (以上为第一栏)

牛□直百丁取卩 祭肉直六十八丁取卩

胃八斤直廿四丁取卩 祭肉直卅丁取卩

肋肉直七十丁取卩 牛头直百八十丁取卩

(以上为第二栏)(EPT51•235A)

……入三百六十一少二百廿四 (EPT51•235B)

需要说明的是,简(78)、(79)是根据简(77)的内容, 附列于此的。

另外,“取肉”的简文尚可见到:

尚子春十斤直二斛

肖子少十斤直二斛

(81)宜农辟取肉名 郑子任十斤直二斛

陈伯十斤直二斛

许子臤十斤直二斛 (以上为第一栏)

郑昭十斤直二斛 •凡肉百二十斤直二十亖斛

胡羿十斤直二斛清黍•凡付夫人粟二十桼斛

田子柳十斤直二斛清黍十二斛桼斗其三

翟大伯十斤直二斛清〼

杨子任二十斤直亖〼 (以上为第二栏)(EPT40•76A)

□□任头直五斛

杨子仲取脾直亖斛

李子产取肠直三斛五斗黍

陈伟君取脯直三斛

干幼光取宽直二斛黍 凡肠〼

陈子房取边将迹直二斛清黍〼

唐子春取项直一斛清黍

孙任君取应胁于臣月直二斛清黍

陈伯取肝直二斛 □大凡直粟亖十九斛

(以上为第二栏)(EPT40•76B)

该简的性质尚不易判定,但与此相关的简还有:

(82)周君之十斤直〼

  〼亖斛 儿君健十直 〼

   杜巨君三十直 〼 ( EPT43•33A)

田子伯十斤直二斛 〼

翟大伯十斤直二斛 〼

〼 •凡百斤直二十斛 〼

杨子任取豆脯直五斛 〼

杨子仲取胃直亖斛 〼 ( EPT43•33B)

简(81)中的“翟大伯”、“杨子任”、“杨子仲”均见于简(82);查图版,简(82)中的“田子伯”应为“田子柳”之误释○249。故此两简当有某种联系。

根据简(80) “祭肉” 的内容和格式,可推之以下诸简或与其相关:

□钱三百七十五 •凡四百五

肉十斤直卅 除䅭䅣钱二百四 取以当□买谷直百

(173. 8A,198. 11A)

胃百候长王卿取•百卌候长王卿取月乚五十候长王卿取 ( 233. 1A)

肠八十董子恩取脯八十董子恩□ (233. 1B)

〼取 臗十三柳卿取 头廿杨敬君取

□取 脂六□苏少夫取 □廿苏少夫取 (284.16A)

〼取 〼

□六卅

〼郭君公取 廿斤 (284.16B)

廿斤 廿斤 廿二斤半 十斤

廿一斤半 廿七斤半 廿五斤 •凡肉五百卌一斤直二

廿九斤 廿六斤半 廿斤 千一百六十四脂六十三

廿三斤半 卅斤 廿九斤 斤直三百七十八脂肉并

——————————

○249此点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李曼卿同学指出。

廿六斤半 卅斤 廿一斤半 直二千五百卌二

卅斤 廿五斤 十八斤 凡并直三千二百一十二

卅六斤 廿七斤 廿三斤 脂肉六百四斤 (286.19A)

头六十 肝五十 乳廿

肺六十 迹廿 舌廿

胃百□百钱 颈十钱 界十

宽卅 心卅斤 □十

二百 黄将十

肠益卌 卖雠直六百七十•凡四百五十 (286.19B)

〼肉百斤直七百〼 (乙附29A)

肉五十斤直七石五斗

〼酒二石三斗直四石六斗

凡直十二石一斗 ( EPF22•457 A)

□房九百七十少三百卅 □子明牛头

〼君仲百七十常长心羊□〼

…… ( EPT52•193A)

入五十又少百一十九 马气百卅 〼

〼 王子房五十〼 ( EPT52•193B)

〼 钱百 母纫中君肉十五斤钱百 〼

〼十五斤钱百 徐长卿肉十五斤钱百 〼

〼肉十五斤钱百 张子游肉十五斤钱百〼

〼□□肉□□□钱百 •凡八人钱八百〼 (EPS4.T2. 15)

十五斤十五斤〼

十五斤十〼 (2000ES7SFl:45A)

肉八百〼胃八十•凡〼 (2000ES7SFl: 45B) ○250

————————————、

○250孙家洲:《额济纳汉简释文校本》,第39页。

□□□□□□斗二升 肉亖十斤直二石亖斗八斗 •三石二斗亖升

五斗亖升

(309)

□□□□三斗一升 □直—斗亖升肉二十斤直一石二斗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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