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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谨慎地迈出第一步

作者:郭厚安 当前章节:15534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0:15

一、臣民对于弘治皇帝的厚望

朱祐樘还在其父病重期间便奉命处理国事了。明宪宗八月二十二日去世,按照中国的封建宗法制度,皇冠自然应该戴在朱祐樘的头上。二十七日,文武百官军民耆老人等上了一道奏笺(上太子的奏札),劝朱祐樘继承大统。说是“以天下传之嫡长子,是自古以来圣帝明王立下的规矩。皇太子殿下天生有德,资性明敏,且自幼饱读圣经贤传,实为海内臣民翘盼的君主。惟愿少抑哀情,遵照先帝遗诏,早正宝位以慰列圣在天之灵,以副普天之下生民之望。”而皇太子的答复却是:“尔等诚挚的爱戴之情已经知道了,不过父亲刚去世,我正十分悲痛。此时此刻,怎能谈论继统之事?因此,所请不允。”二十八日,文武百官军民耆老人等再次奉笺劝进,再次被拒绝。二十九日,第三次劝进,皇太子这才答应继位。说什么:“尔等从国家社稷长远的利益考虑,惓惓陈情,至再至三。皇帝的宝座,的确不能久虚,况且我已禀承遗命,实在不该规避,只好勉从所请。”一出“劝进”的喜剧圆满地收场了。众所周知,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为了争夺皇帝这个宝座,父子、兄弟、夫妇之间,以及外戚、宦官、藩镇与朝廷之间,不知道曾经出现过多少次你死我活的残酷拼杀。而当皇帝宝座已经成为他们囊中之物的时候,却又故作“温、良、恭、俭、让”的姿态以沽名钓誉,愚弄臣民。在据有皇帝宝座这个问题上,统治阶级的凶残和虚伪两个方面,可说是表现得十分淋漓尽致的。

成化二十三年九月初六日,朱祐樘仰遵遗命,俯从臣民之请,即皇帝位,并照例颁诏大赦天下。诏书的内容十分广泛,基本上是当时存在的主要问题,也是要急于解决的问题。将这些问题诏告天下,是很严肃认真的。其目的在于向广大臣民昭示朝廷“除旧布新”的决心,从而激发他们对新的一朝的信赖和忠诚。如果新皇帝言行不一或者不始终如一的话,臣民便可据此谏诤。既然如此,我们便有必要将诏书的主要内容揭示如下:

1.九月初六天亮以前,官吏军民人等除犯谋反、叛逆、子孙谋杀祖父母、父母、妻妾杀夫、奴婢杀主、谋杀、故杀、巫术杀人及进剿强盗失机不赦外,其余通通赦免。2.文武官吏、监生等有因事发充苦役外,全部放免,各还职役,原犯贪淫者发回原籍为民;武职原犯侵欺枉法并敛财害军者,仍于原卫差操①,不许管军管事。3.内外势要奏讨之盐引,除已经支取出卖者外,其余停止支取,一律还官;今后不许势要及内外官民之家求讨,亦不许巡抚等官徇情舞弊。4.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十二月以前各处拖欠之税粮、马草、屯种子粒及各种名目的税课并买办、采办物料,未征之数尽行豁免。5.成化二十一年十二月以前各处盐运司、盐课提举司拖欠之盐课,全部免除。6.各处田地山场湖荡被势要之家及奸诈无籍之徒侵占或投献者,限一月以里退还,敢有违抗并今后仍然侵占,投献者,许被害之人告理,照例治以重罪。如果卖绝并立有契约者不在此例。7.陕西、山西、河南等处,先年因饥荒逃移及将妻妾子女典卖与人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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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差是差役,如解送、守卫、缉捕、清道等;操是训练,如习技、练阵等。

给原价赎取;有抛荒田地,该征之税粮通通停免;有力人家可耕种抛荒田地,代纳税粮,原主复业,即便退还,不许据为己业。8.各处织造行丝纱罗绫绸等项,除定额及工部奏派之数照旧解运外,其余苏、杭、嘉、湖并应天(今南京市)等差人坐守织造者,全部停免,差去的内外人员即便回京,违者将受责罚。9.在外镇守、分守、守备内外等官,今后不许额外进贡,扰害地方。10.两京文职官员,自成化十一年以后至二十三年九月初六以前,除被弹劾并特旨降调外,给事中、御史有因言事及公事连误特旨降调者,吏部普查一遍,凡调者升一级,降者按原品调任,为民者冠带闲住①、充军者放回为民;有因考察官吏时以贪酷黜为民者,亦与冠带闲往。11.京营官军,近年因做工太多,疲劳已极,等修完陵墓后专一操练,敢有擅自奏讨做工者,听科道官劾奏。12.近年以来,天下军民财力困竭,各处除城垣,墩台、关隘、仓库、运河等项外,其余修建寺塔庵观庙宇房屋等不急之务,尽行停止。没有朝廷明文,一夫不许擅自役使,一钱不许擅自科派,违者治以重罪。13.给事中、御史的职责是进言、纠劾,凡朝廷政事得失及军民利病,许直言无隐,文武官员奸邪与贪污酷暴者,许指陈实迹纠劾,但不许假借风闻挟私妄言,违者依律治罪。

从上所述,不难看出:第一,诏书内容如能认真实行,对成化年间存在的弊政无疑会起到某种程度的抑制或革除;第二,弘治君臣关心的,所要维护的自然是自己统治的稳固和封建的纲常,所以在赦免死罪时,有关这方面的罪犯是不在赦免之列的。第三,土地兼并之风,成化年间较为炽烈,自应制止,令其退还侵占土地。不过,诏书提出“如有卖绝立契明白者不在此例”,却给兼并者留下一条后路,因为办理买卖土地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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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恢复官品,但不担任实职。

把非法的变成“合法”的,在权门势要之家看来简直易如反掌。第四,各处织造仍须继续,只是撤回部分地区差去坐守人员;进贡也不必全免,只是不准额外进贡而已。第五,成化年间为害最甚的宦官、僧道、方士以及数量庞大、滥竽充数的传奉官员,在诏书中没有涉及或者没有提出将采取何种果断措施加以解决。总的说来,弘治皇帝在除旧方面,决心还不很坚定,措施也不是很有力的。这就预示着弘治皇帝将会在其父亲走过的道路上继续行进,成化年间的社会弊病也将要回潮。而这与广大臣民对弘治皇帝的期望则是很不合拍的。

弘治初年,广大臣民抱着急于改变成化年间吏治腐败,民不聊生局势的迫切愿望,对弘治帝寄予了很高的、也可说是不切实际的厚望。他们殷切地希望他能认真地加强自身的修养,经常学习儒家的典籍和祖训,遵守祖制,亲近大臣,勇于纳谏听言,明赏罚,任贤才,斥佞幸,崇尚节约,禁止奢侈,整饬边防,注重农事,防微杜渐,始终如一。这些意见,大多数针对性都很强,可操作性也很高。可惜并没有全部被弘治帝采纳,也没有不折不扣地付诸实施。

广大臣僚最为关心的,莫过于弘治帝本身的修养。因为在极端君主专制的条件下,皇帝本身的素养如何,对国家的政令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或者说,皇帝对于统治的安危,国势的盛衰以及民生的休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正如有些臣僚在上疏中所说的:“人君一身,万事根本。”“君身乃朝廷之本,朝廷乃四方之本。君身正则朝廷正,朝廷正则四方正”。“自古天下之治乱,系于君心之邪正”。

如何修身?他们提出的不外是学习儒家典籍以及《贞观政要》、《大学衍义》和《祖训条章》、《文华大训》之类有益于治国之书。与此同时,亲近儒臣,讲论治道。学习的方式则为举行大、小经筵讲学。

先说大经筵。弘治元年二月二十七日,朱祐樘下了一道诏书,说他“君主万民,想要报答上天的眷顾,不负祖宗之重托,使国泰民安,共享太平。但是如不讲学,则无以助其成功。何况经筵盛典,累朝举行,自己当然不敢怠慢,决定从三月十二日起举行”。他命太傅兼太子太师英国公张懋与少傅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刘吉知(主管)经筵事;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徐溥、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刘健同知(副主管)经筵事。倪岳、程敏政、傅瀚、陆铽、周经、谢迁、吴宽等兼经筵官。刘吉、徐溥、刘健、程敏政、陆铽、周经、谢迁等每日侍候讲读,翰林院等衙门儒臣轮值侍讲。他说:“诸臣应认真辅导,善于启沃,不要歪曲事理以搏取我之欢心,也不要隐晦其词而使义理不明。一定要把道理讲清楚、讲透澈,我将使之见诸行事,以便治理获得成功,老百姓得到实惠。果能如此,岂止我没有辜负上天祖宗之眷托,而你等引君当道之责也是当之无愧的。”

与此同时,礼部拟定经筵仪注。规定每月初二、十二、二十二日举行经筵。经筵地点在文华殿。讲读内容为四书及经书。参加的官员有知经筵、同知经筵、侍班、讲读、展书(专门给皇帝翻书)、书讲章、侍仪御史、给事中以及鸿胪寺官(专司赞礼)、司礼监官等。讲读前后,都有一套繁琐的礼仪。

说实在的,大经筵讲学无非是形式。皇帝俨然端坐在那里,朗诵经书,并不提问;儒臣亦肃然进退,只是略陈训诂,未曾详细解说。所以有关天理人欲,人心道心,知行功夫等义理无法讲清楚。可是,深受传统思想束缚的官僚却把这种形式看得十分重要。例如,弘治元年四月,翰林院侍讲王臣在上疏中十分强调人君正心之重要。他认为要正心,必须借助于讲论学问义理之功,使此心虚明洞徽,对于是非邪正清清楚楚,而遇事也就能恰当地处理了。自然,经筵应不间寒暑,而讲读之臣也应根据经史毫无避忌。这样,学问便会不断增进,德行也将日益高明。朱祐樘也认为,“经筵常行,事体当然”。

朱祐樘这话其实是言不由衷的,五月二十四日,吏部尚书王恕疏请于严寒酷暑之时暂停经筵。他说:“讲学固然是帝王之首务,不可一时少有间断。但严寒酷暑之时,亦应注意起居,保重身体。愿陛下如天顺、成化间那样,于盛暑严寒时暂停经筵。如果说学不可辍,仍令讲官送上讲章,于闲暇之时,从容玩味,亦讲学之道,何必定要陈仪卫、设酒情然后才算是经筵呢。假如圣心常在于仁,常不忘圣贤之道,虽暂停经筵,亦不为废学。不然,即使天天举行经筵,不过徒劳精神,虚费酒情,有何益处!”没想到王恕的这一建议,居然被朱祐樘同意了,此时距王臣上疏不过一个月。然而王恕的建议,也招来了一些卫道士的激烈批评。大理寺办事进士董杰上疏说:“帝王大节莫先于讲学,讲学最要紧的莫过于经筵,自古以来,圣主贤君都未废止过经筵,而每日一小讲、每旬一大讲,又是本朝刊圣的良法美制。陛下改元之初,即令举行,可见陛下遵守祖宗之制,欣慕帝王之道,专心向学,将来必为尧舜之圣而与祖宗相匹配。可是王恕却请求寒暑暂停经筵,此乃欺罔之言,万勿听信。否则,失天下士大夫之望不小。”监察御史汤鼐,礼科都给事中韩重等相继对王恕提出弹劾,并请照旧举行经筵。朱祐樘解释说:“经筵讲学自是古今美事,只是近来天气太热,故而暂停。然而,朕在处理政事之余,对学习从未放松。”王恕则请求辞职,同时辩解说:“我参与了一次经筵,热得汗流浃背。因而想到如果圣上中暑,臣子之心何安?所以才请求暂停经筵。并不是想要陛下永停经筵而去玩乐,也不是故意讨好陛下而希图宠幸。“朱祐樘只好安抚道:“君臣之间,恩犹父子,各陈所见,以尽其职,何嫌何疑?”又说:“众情毁誉,古今不免。你年高望重,朕倚任方隆,不要以小臣之言而动心,辞职之事不允。”此事就这样平息 了。终弘治一朝,经筵都没有坚持不懈,认认真真地举行过。

至于小经筵,更是广大臣僚十分醉心的事。因为小经筵乃每日进讲,不用侍卫、侍仪、执事等官,惟内阁大臣及讲读官四员。礼仪很简单,先直讲四书,次经书或史书,讲毕即叩头退。次数多,没有太多的繁文缛礼,皇帝与讲官的距离似乎也比较近些,因而有利于皇帝垂询和讲官陈述自己的见解。这些都比大经筵优越。他们希望选择端方博雅之儒臣充当讲官,凡是皇上有不明白之处,定要委婉地加以解释剖析。而于义理政事兴亡治乱,必须一一讲解透阔,才能认真实践而不懈怠。所有的经史及列朝典训,百官题奏,都放在文华后殿,供退朝后披览。每日由内阁一人,讲官二人轮值,如有疑问,即令其解答。他们的目的就是要让皇帝呆在文华殿的时候多,而处于乾清宫之时少,从而使他欲寡而心清,诱惑少而义理明,修养深.而为治之本牢固地树立起来。这只能说是一厢情愿。

遵守“祖宗成宪”,是广大臣僚对朱祐樘的又一殷切期望。朱祐樘也要大家遵守“祖制”。他传旨告诫在京各衙门说:“朝廷政事,祖宗俱有成宪,今后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务须遵守,毋得互相嘱托,有亏公道。如内外官敢有写帖子嘱托者,内官连人送与东厂,外官送与锦衣卫奏来处治,若容隐不奏者,事发俱治以重罪。”从表面来看,其君其臣都说要遵守“祖制”,其实他们都是借“祖制”来实现各自的企图。“祖制”在这里发挥着它的妙用。

明朝人所说的“祖制”,主要是指明太祖朱元璋和明成祖朱棣时期的立法定制。具体说来就是《皇明祖训》、《诸司职掌》、《大明律》、《大诰》等等。扩大开来,朱元璋以后各朝的法制,对于当今的君主而言,也可称为“祖制”。因此,所谓“祖制”,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主要看引用的人要达到何种目的而定。但不论怎样,“祖制”的确具有很大的力量,它是紧紧地套在人们脖子上的一根很难斩断的精神枷锁。无论是君主或是臣僚,没有敢于公开违抗“祖制”的。

“祖制”之所以具有很大的力量,后人必须遵守,其原因在于:首先,从现实情况而言,开国之君或者所谓的“明君”如朱元璋、朱棣等人,由于他们深谙世事,考虑问题周到,故而立法定制比较符合实际,因而有利于生产的发展,有利于统治的稳固。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九月颁《祖训条章》(后更名为《皇明祖训》)于内外衙门时,朱元璋对必须遵守“祖制”之意阐述得十分详尽。他说:“自古国家建立法制,皆在始受命之君。以后子孙,不过遵守成法以安天下。盖创业之君,起自侧微,备历世故艰难,周知人情世故。山林初出之士,自矜已长,至有奸贼之臣,徇权利作聪明,上不能察而信任之,变更祖法,以败乱国家,贻害天下。故日夜精思,立法垂后,永为不刊之典。”又说他“少遭乱离”,幸赖皇天庇佑,得以剪除群雄,统一天下。“即位以来,劳神焦思,定制立法”,加强统治;又作《祖训》一编,“立为家法,俾子孙世世守之”。现在命礼部把它颁行天下各衙门,“使知朕立法垂后之意,永为遵守。后世敢有言改更祖法者,即以奸臣论无赦。”①其次,“造神运动”的结果,把一大批帝王和“圣贤”塑造成形象高大、完美无缺的“超人”、“神人”,成为世世代代顶礼膜拜的“偶像”。对其权戚,不能稍有触犯。第三,“敬天法祖”的传统思想的深刻影响。“率由旧章”的行为规范,几千年来,君以之教其臣,父以是训其子,从而在上自天子,下至庶人的思想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成为一股极其强大的维护传统的力量。第四,小农经济是“敬天法祖”思想的深厚土壤,而象汪洋大海一样的小农经济,在很长时期内,曾经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基础。处于这种社会之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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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明太祖实录》卷241。

人们,思想观念基本上是封闭的、保守的;或者说是父子相继,一脉相承的,“率由旧章”实际上就是这种思想观念在政治上的反映。它要求人们像对待“祖传秘方”一样,只能照旧炮制而不能有丝毫的更改。这就是“祖训”容易为人们所接受,而且很难动摇其信念的深刻原因。

朱元璋要求其子孙臣民对他定立的法制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丝毫更改,这自然是不可能的。因为他在立法定制时,固然考虑得较为周密妥当,但由于他出于维护己私以及认识上的局限性,因而所立之法,所定之制,本身便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若干不合理之处,自然也就难于永远遵行而不改变。例如朱元璋曾谆谆告诫其子孙臣民一字不可改易的《大明律》,到了建文帝时便以为它是“刑乱国之典,非百世通行之道”,要求百官务必“敦崇礼数,赦疑狱”。类似这种背离“祖训”的事甚多,不必一一列举了。此外,任何时候,立法定制都不能离开当时的现实。而社会总是在不断变化,历史也总是在不断发展的。因此,用以治世的“祖制”就必须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而相应地变化。自古至今,根本就不存在一成不变、永远适用、后人必须绝对遵从的法制。

虽然如此,但由于“敬天法祖”思想的深远影响,以及洪武以后君臣企图以“祖制”来掩盖其“非祖制”的真实,或者说以“祖制”为幌子来推行其“非祖制”的举措。所以,从表面看来,并没有公开提出更改“祖制”的主张,相反,总是信着旦旦地宣称自己忠于“祖制”。这的确是一种奇特的现象。

如果我们更深一层考察,洪武以后的君臣,虽然都声称要遵守“祖制”,其实他们要达到的目的并不是一致的。弘治帝要臣僚们遵守“祖制”,其目的主要是要求内外官员忠于王室,勤于王事,为巩固明王朝的统治而竭尽犬马之劳。至于臣僚们希望弘治帝遵守“祖制”,则在于切盼他能“以高皇帝之心为心,以高皇帝之法为法”来处理天下之事。就是说要象朱元璋那样辨别奸良,谨慎持守,不偏听偏信,广开言路,通达下情,严格控制内官。集中起来,主要是两点,即亲贤臣,远小人。他们认为,自开国以来,一百二十年天下治安,民享其福的重要原因,就是列祖列宗延见臣僚不论朝夕。所以他们希望弘治帝在处理万几之暇,命内阁府部大臣及文学近侍等官,轮番上值。凡政治之得失,军民之利病,从容谘访,面与裁决,务使人人尽其谋,事事求其当。这样,不止君臣上下情意交融而无偏听壅蔽之患,并且群臣心术之邪正,才识之短长,都不能逃过皇帝的明鉴了。与亲贤臣相对的就是远小人。小人的范围很广,弘治诸臣所指主要是邪佞和宦官。如果亲近贤臣,依靠他们治国,自然邪佞就无容身之地。但是,邪佞的保护神往往是宦官,或者宦官本身就是邪佞。因此,所谓远小人,主要就是按照《皇明祖训》的要求,只许内官供事内府,不许他们于预地方机务、边城要地军务以及钱粮、课税、采办、市舶等事。考虑到历史和现状,凡正统年间原设之内官,斟酌去留,并禁其胡作非为,其余统统撤回。后来的事实表明,弘治君臣都没有认真遵守“祖制”。

弘治帝即位之初,要求广开言路的官僚比比皆是。按照朱元璋的规定,御史科道乃天子的耳目,凡是大臣奸邪、小人结党作威福乱政者,百官贪赃枉法、道德败坏者,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图进用者都可弹劾;凡政事得失,军民利病都得直言无讳。此外,除了国子监的监生,其余官民都可上书言事。自然,广开言路的目的,主要在于纠察百官,加强极端君主专制。天子的权威是丝毫也不能触犯的。然而一些“忠君爱国”之士却又往往容易触犯。至于一般官僚,做官图的是荣华富贵,又何必冒犯“天颜”自讨苦吃?所以,在整个明代,纳谏和进谏都是比较难的。如果某个皇帝能在无损于自身的威严同时所言也的确可行的情况下,采纳了某些建议,这个皇帝便是“明君”。不过,多数情况是针对皇帝的意见,总是不得结果,甚至是因此得祸。成化年间,不少官僚就是因为言事得罪的;有的尽管是“应诏陈言”,没有立即得罪,但后来也免不了得罪。当时,王恕是有名的“直言敢谏”之臣,所谓“两京十二部,惟有一王恕”。可是,他的意见明宪宗就是听不进去,他的上疏很多以“不报”即不答复而被搁置起来。由于他的名气较大,不好公开惩处,便借别人的事把他给赶回了老家。有鉴于此,所以在朱祐樘即位不久,就有官僚上疏指出,近年以来,不少人因言事而遭到遣责,以致敢言之士越来越少。但是,即位诏书并没有号召众人言事,相反却严禁科道言事不实。他们殷切地希望,所有政事的缺失利病,都应允许诸人直言。至于专职的言官,尤应宠信,听其弹劾纠察;如有小过,宜加优容以激励其敢言之气。只有直言不讳之路广,骨鲠敢谏之士才能充满朝班。这样便能做到有过必知,有谗必见,上下融洽而朝廷清明!

表面看来,弘治帝经常下诏书求言,颇有虚怀纳谏之风。实际上“求言虽切,然见于施行者甚少”。如言者所陈有关大事中的时常延见大臣议政、广开言路,召用言事而降谪之人、去除邪佞、罢斥贪鄙、严格爵赏、取回镇守织造内臣、抑制兼并、节约财用、停止斋醮之类,或者干脆不采纳,或者并不认真实行。特别是有的因言事而受到处分的官员,迟迟得不到改正。如进士李文祥,弘治即位后,乃上疏言:“内阁无人,因而权移内侍;赏罚任其喜怒而定,祸福也由他们来转移,仇视言官,公行贿赂。依附他们便可很快升迁,反之则被谗远窜,以致朝野寒心,道路侧目,望陛下密察其为首者,明正典刑,另择谨厚者供给使令。更博选大臣,推心置腹地依靠他们,这样左右的宦官便不敢放肆了。”此外他还提出整饬法纪,遵守律令,严惩奸邪,广开言路等建议。奏上之后,宦官及万安、刘吉、尹直等都恨之入骨,决意要除掉他;于是以疏内有“中兴再造”语,先是责问,其后便是罚充陕西咸宁县丞。此后,很多官僚纷纷上疏请宽宥文祥,但始终未有结果。由于如此,自然就影响了官民言事的积极性。即使言事,也多敷衍塞责,首鼠两端。

一般说来,一个人要做到始终如一是颇不容易的,至于一个帝王就更加困难了。弘治帝的臣僚们认为他具备一个明君的素质,但一定要坚定志向,效法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之道,恢复帝王之治。不要象晋武帝那样,开始勤于政事而后来却十分荒怠。他们希望弘治帝始终不变,不要让诸如好杀、好武、好游猎、好苛求等错误生于心而害于政。事实表明,弘治臣僚们的担忧不是没有根据的。弘治元年(1488年)七月,南京御史张昌等就曾上疏指出:言路刚刚打开,却又借一点小事命锦衣捶挞御史,这是言路将塞之渐;经筵刚刚开始就停下来,虽然不少人上章请求不应间断,但无济于事,这是学习怠惰之渐;梁芳虽已摈斥,但有的佞幸仍然得到赐祭,这是宠幸将会东山再起之渐;万喜虽已受到惩处,但外戚请求庄田仍然获得允准,这是骄纵外戚之渐,传奉虽革,但部分仍然保留,有的还升了官职,这是传奉将要再起之渐。疏中还列举了好些方面,这里不再赘述。张昌等认为,有一于此,便足以害政了,何况兼而有之呢!他们希望弘治帝以古人中不能始终如一者为鉴,不使一事稍有背于新政,一念稍有违于初心。因为他们说得有理,弘治帝只好表示采纳。

群臣虽然对弘治帝寄予厚望,无奈他并非雄才大略的英明之主,加之“敬天法祖”思想的深刻影响以及错综复杂的社会现实,致使他瞻前顾后,左顾右盼,不能大刀阔斧地革除前朝积弊,而只能慢慢地在某些方面作适当的改变。有的官员善于揣摸弘治帝的心理,提出的建议很使他满意。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十一月,朱祐樘刚即位不久,巡按直隶监察御史司马垔就上疏说:“纪太后之死有可疑之处,但太皇太后、皇太后当年保护陛下之恩也是很重的。因此宜节制哀思,从容省处此事,不要有违两宫之意。对于先帝宪宗的所作所为,尤其要宽弘大量以掩盖其过错,不要轻信那些邀宠之徒的话,做出过份的举动。先帝所用大臣,其中多数有才有德,完全称职,也有持禄固宠之流,至于奸贪无耻者不过数人,望陛下从容省察而去之,不必大量更换,以骇视听。下至贩卖宝石谋利之徒,耗费了大量的库藏,固然要痛加惩处,但也应分别首从,不要延及无辜,而追赔之法亦须酌量轻重,不要使小人归怨先帝。所有这些,都是陛下的孝心的扩充”。这些建议很合弘治的口味,自然为他所接受并且付诸实施。

二、有限地革除前朝积弊

1.整饬吏治 朱祐樘于成化二十三年九月初六即皇帝位,十七日,吏部尚书李裕、侍郎徐溥、刘宣,户部尚书李敏、侍郎王玙、李嗣,礼部尚书周洪谟、侍郎黄景、倪岳,兵部尚书余子俊,侍郎何琮、吕雯,刑部尚书杜铭、侍郎何乔新、程宗,工部尚书贾俊、侍郎陈政、潘礼,都察院右都御史刘敷、左副都御史边镛,大理寺卿冯贯,国子监掌监事礼部侍郎丘潜,太常寺掌寺事礼部侍郎贾斌等各自上疏请求致仕(退休)。很象现代的内阁总辞。其实,他们并非真的不想干,不过是以退为进,争取主动而已。朱祐樘的答复都是“朕初嗣位,方用人分理庶务,不允所辞”。当然,朱祐樘也并非要把他们通通留下,不过是要显示帝主的雍容气度,以及等待选好对象才开刀而已。接着,二十二日,内阁大学士万安、刘吉、尹直也各自上疏请求致仕。朱祐樘照样安抚他们说:“你们在先朝历事多年,我刚即位,正要倚赖你们。你等应勉尽职务,辅助我把国家治理好。不允辞职。”

弘治帝及其臣僚都清楚,吏治是非整饬不可的。成化年间所谓的“纸糊三阁老,泥塑六尚书”的民谣就很能说明问题。内阁万安、刘吉、尹直三人中,万安既贪婪又狠毒,可算是无耻之尤。史载弘治皇帝偶然在宫中得一小箧,皆为论房中术者,署名为“臣安进”。乃命太监怀恩持箧至内阁,问万安道:这是大臣应该做的吗?万安惭愧万分,汗流浃背,伏地不能出声。此时,御史又相继弹劾。孝宗再命怀恩前往,将弹章读与万安听。万安跪地哀求,但无去意,怀恩上前将其所佩书有官名、履历的牙牌摘去,并且说:可以走了。万安这才惶惶然如丧家之犬,急忙骑马回家,上章求去。弘治马上批准,不过仍然给了他一定的礼遇,准乘驿传回家,回家后每月给米五石,每年拨给夫役八人应用。此时为成化二十三年十月,万安已七十多岁了,在其出都的路上还几次观望天上象征三公的三台星有无变化,希图复用。有人说他“面似千层铁甲,心如九曲黄河”,居家一年,于弘治二年(1489年)三月卒,赠太师,谥文康。人们以为他还算是幸运的。

尹直也是众矢之的,多次受到弹劾,并请将其罢免,但都未被批准。直到成化二十三年十一月才令其致仕,给驿还乡。

内阁三人中,只留下了刘吉,而且孝宗对他还很倚重。这是因为刘吉很有心计,善于附会,也善于自我掩饰。开始与万安、尹直一样,被御史目为小人当斥,不断受到攻击。安、直去后,他为了堵住言官的嘴,便建议不循资格,超擢科道官,然而言官并未被收买,仍旧攻击不已。刘吉恼羞成怒,多次兴起大狱,镇压言官,致使都察院、六科衙门为之一空。大小官僚都对刘吉侧目而视,言者也稍微停止了攻击。刘吉不愧是官场老手。他见新皇帝仁明,刚入阁的徐溥、刘健都是正人。刘吉虽然居阁臣之首,但徐、刘二人如有建白,他亦署名。他还不时提出一些正确的建议,以博得美名。如成化二十三年十一月,刘吉上疏说:“宪宗时廷臣贺钦等因言事太直,或因小的过失,受到谴责,调出外任。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使之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现在皇上继承大统,励精图治,人心欣悦。如贺钦等既有才干,其情亦可原宥,人多希望能够起用他们。请陛下命令吏部对他们进行审查,量才录用,则人心更加悦服。此外,希望大破常格用人,不要太拘资格。”他的这番话,既没有指责宪宗处分这些官员的不是,反说他是作育人才的仁政。对新皇帝也大唱其赞歌。结果,弘治帝同意了他的建议,命吏部议处。十二月,吏部复奏拟升贺钦等布政司参议、按察司副使、按察司佥事、知府等官。由此可以看出弘治对刘吉的信任程度。既然如此,所以尽管刘吉不时被弹劾,但仍能稳居内阁。如弘治元年(1488年)六月,翰林院侍读张异因天变疏劾刘吉,说他“巴结言官,早晚去某些言官家里疏通,希求不要纠劾自己;又以超迁掌科掌道之官为诱饵,取悦于言官。卑鄙无耻,无所不至:如与万喜缔姻,想倚重万贵妃家的声势;当万喜下狱之后,犹为营救。其父在世,他便另居分炊,乡人骂他不孝;其父刚死,急忙贿赂左右贵戚,不久便获‘起复’,①而且笑谈对客,一点悲戚的样子都没有;更有甚者,他还招来一些美女,朝夕淫乐,致使间巷传为笑话。他到处拉关糸,送贿赂,把一些要职美官,送给自己的私人”。他恳请弘治皇帝痛下决心,除此奸佞,则人心大快,天意也可回了。虽然张异所劾诸事,并非全系虚妄,但弘治却以刘吉乃耆旧大臣,朝廷正宜优礼,所言难凭为由,不准所请。后在刘吉党羽的反攻下,张异还降调南京工部员外郎。直到弘治五年(1492年)八月,刘吉才致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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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按封建礼法,官员父母去世后应在家“守制”27个月,名为三年之丧。“守制”期满后才能复职,但不一定是原官,名为“起复”。如有特殊情况,可经垒帝特批免予“守制”而“起复”。

们送给他一个雅号,叫做“刘棉花”,因为他太“耐弹”了。

万安、尹直离开内阁后,相继补上了徐溥和刘健,刘吉以资深为首辅。内阁成员的调整暂时告一段落。

部一级大臣的调整与内阁是同时进行的。弘治皇帝即位时,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尚书分别是李裕、李敏、周洪谟、余子俊、杜铭、贾俊。都察院则系右都御史刘敷。其中李裕、周洪谟、杜铭、刘敷都相继遭到弹劾。

成化二十三年十月,时距弘治帝即位刚一月,六科给事中和十三道监察御史便纷纷上章纠劾大学士尹直以及吏部尚书李裕,右都御史刘敷等人与李孜省同恶相济、奸邪贪黩。请明正其罪,或罢归田里。弘治没有同意,说是直等皆先帝简任,我刚即位,须用人办理庶务,你等为何要弹劾他们?他要直等各尽心供职,勿生嫌疑。看来,弘治是要给人一种印象,他是忠于先君的,并不想与他唱反调。十一月,李裕、刘敷再次被劾。而杜铭则以贪恋权位,周洪谟则以妄议列圣御制文字相继被劾。这次李裕、刘敷与杜铭都因言官论列,令其致仕去。周洪谟本人要求致仕,未允,只罚俸两月。直到弘治元年十月,再次被劾,才令其驰驿回家。李裕、周洪谟、杜铭、刘敷去后,分别由王恕、耿裕、何乔新、马文升接替。六部和都察院的主要成员也调整好了。

内阁和六部的主要成员调整后,大大地改变了原有政府机构的形象,提高了处理国事的能力。这也反映了弘治皇帝在初登大宝之后,还打算要有所作为的一个方面。当然,这还是很不够的。

如所谓“一时之名臣”的尹旻,虽曾多次被推荐,但直到弘治十六年(1503年)九月尹旻去世时仍未被起用。此人在吏部先后二十余年,在选用官吏方面,根据各人的才力大小任用,使之各称其职。他有才干有谋略,善断大事。凡是经他考核过的人,那怕是普通的小吏,很久仍记得他的姓名,所以要弄虚作假是不可能的。而他考察官吏的功过,一定依据事实,依据规章制度。这样的人,自然不为奸邪所喜。当时,李孜省正有宠,对尹旻恨之入骨,必欲去之而后快。他先是借故黜其子侍讲尹龙为民,然后迫使尹旻致仕。对这样的人,弘治不用,足以说明他的新政是不彻底的。

当时,不少官僚想乘势将官场的污浊洗刷一下,因而对犯有奸恶贪残,昏庸误事,奔竞无耻,素行不谨,不协人望,淫乱悖礼的官僚如右副都御史丘鼐、礼部右侍郎黄景,掌国子监事礼部右侍郎丘潜、掌尚宝司事左通政李溥、右通政陈琬、太仆寺卿李温、少卿林凤、参事府少参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程敏政、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讲王臣、太仆卿闵宗、苑马寺卿王玺以及在外的某些巡抚都御史、布政使、布政司参议、佥事、知府等提出弹劾,希望将这些人罢黜,其太甚者则加以惩处。结果,京官中除个别对品外调、冠带闲住或致仕外,其余的并未受到处分。外官中不协人望者照例降用,其余被劾者令其致仕。

此外,弘治元年还连续几次由吏部、都察院考察在京五品以下堂上官和属官以及由巡抚、巡按考察地方官员,黜退了一批不合格者。如吏部、都察院便考察黜降了诸如年老有疾、素行不谨、陛迁不协人望、浮躁浅露、疲软无为、才力不及者一百余员。直隶考察黜退老懦不谨的真定府通判等33员。七月,浙江考察黜退老疾罢软知府蔡敞等官158员。

为了掌握内外衙门主要官员的任职及进退情况,弘治元年三月,命吏兵二部各大书两京五府、六部、都察院等衙门堂上官及在外镇守、巡抚、三司、知府等分守守备官的职名,并注其年龄,籍贯及简历,贴于文华殿壁上,以便观览。以后二部每季各具揭帖进呈,有升迁或因事故去任者,则揭去旧名,以新任者补上。这样,皇帝直接掌握主要官僚的选拔和升迁降调,无疑会促使吏兵二部认真对待文武官员的铨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吏治趋于好转。

传奉乞升是明宪宗时吏治的一大弊病,传奉乞陛官员之多之滥,在明代是空前的,在中国历史上也是少有的。所以在成化年间便遭到不少官僚的抨击,并且希望能够制止这一腐败现象的恶性发展。可是由于宪宗的荒怠,群小当朝,因而官僚们的努力只是徒劳。弘治帝继位之后,对他寄托着殷切希望的官僚,心中又燃起了炽烈的火花。他们不断上疏指责传奉乞升的错误,强烈要求降黜因此而得官者。这次算是有了结果。例如,弘治帝即位之后一月(成化二十三年十月)便降工部右侍郎(正三品)蒯钢为顺天府治中(正五品);降太仆寺卿(从三品)杨通为顺天府通判(正六品);降顺天府通判周礼兴等12员为文思院副使(从九品)。此外,营缮所等衙门所正(正七品)王贵等1358员,七品、八品者降为军器局副使(从九品);九品以下者俱革职,不过仍与九品冠带,照旧应役,每月给米一石。与此同时,原为中书舍人(从七品)的大理寺卿(正三品)朱奎,太常寺卿(正三品)任道逊因被言官所劾,便赶快见风转舵,请求致仕。所以本应降正六品的,以其主动辞职,故仍以原职致仕。与此同时,还降黜传升武职官员7百余人。这样,文武官员被降黜者便达二千余人,从而普遍地受到官僚们的赞扬。不过,产生传奉乞升的土壤并未清除,因而这一腐败现象仍然得以滋生。为了从制度上保障官员的选拔与迁转的正常进行,吏兵二部提出:今后文武大小官员有缺,须从本部铨选推举。果有大材屈在下僚者,听任在朝大臣及在外巡抚、巡按等官员荐用,不许营求升职。如敢违抗,送法司究问,不论原来有无官职,俱发遣为民,同时惩治举荐者。如果本部隐瞒事实真象而不纠参,听凭言官弹劾。弘治采纳了这一建议,命令今后一应人员,不许钻营嘱托内外权豪势要胃滥升职,违者将处以重罪。自然,专制君主是从来不受法规制约的。关于这点,我们将从后来的事实得到证明。

2.裁抑僧道佞幸 明宪宗十分迷信僧道方士,同时也十分宠信宦官。他们内外结合起来,形成一股强大的邪恶势力,致使宪宗朝的政治日益败坏。尽管一些正直的官僚与他们展开了尖锐的斗争,但总以失败而告终。

弘治帝继位以后,不少官僚认为解决此一问题的时机已到,纷纷上疏,猛烈攻击李孜省、邓常恩等方士以及领占竹扎巴坚参等僧侣,还有他们的靠山梁芳等内监。他们揭露李孜省不过是一个漏网的赃吏,潜来京师,投靠权门,以书符咒水,修斋祈福蒙恩滥授高官。然后引进一些市井之徒,假称炼丹之客。他以邓常恩为腹心,以曾克彰等为羽翼。由于他经常出入宫禁,气焰薰天,因而投托其门希求进用或冀图青云直上者接踵而来,李孜省则借机广收贿赂。其党邓常恩、赵玉芝、凌中、顾豇、顾经、曾克彰、黄大经、江怀、李成等都是市井小人,鸡鸣狗盗之徒,他们或借炼丹谋利,或作奇技淫巧以为进身之阶。至于法王领占竹扎巴坚参、佛子释迦哑儿苔、国师捨剌星吉等,不服膺中土礼义,而锦衣玉食,潜用王者之仪。献顶骨念珠,进骷髅法碗,以污秽之物,冒升赏之荣。宪宗由于误服彼等金丹,致一病不起。内官梁芳、韦兴、陈喜与外戚万喜、万达、万祥相勾结,大开幸进之门,竭力庇护一些贪图富贵,为非作歹之徒。对于上述诸人,言官们请求严惩,以为左道害政以及人臣不忠之戒。弘治帝的答复是:李孜省、邓常恩、赵玉芝、凌中等人引用奸邪左道害政,本应严惩,但现在正值守丧期间,姑从宽减,俱谪戍甘州等卫。梁芳、韦兴、陈喜降南京御用监少监闲住。万喜降指挥使、万达、万祥降副千户。法王、佛子、国师、禅师等升赏过滥、糜费大量钱财,命礼部定拟处置办法。此时弘治帝刚即位,其父宪宗尸骨未寒,如果重处那些佞幸,便无异大大暴扬其父的过错;这不符合封建道德;但是如果不加惩处,则又无法向官僚们交待,不利于政令的推进。所以只好薄加责罚,以观动静。

实际上,因为弘治是在宪宗朝不断地修斋建醮的氛围中长大的,加之太皇太后和皇太后也颇好佛、道,所以弘治对佛、道也是感兴趣的。还在他作太子时,便曾偷偷地观看佛经。至于包括宦官在内的佞幸,更是政治上和生活上的必需,难以根绝。于是,官僚与僧道、宦官、佞幸之间的斗争就只能长期继续下去,而官僚们的胜负则完全取决于弘治的态度。一般说来,斗佞幸与宦官都不容易,特别是与宦官相斗,基本上是以失败告终的。请看以下事实:

成化二十三年十月,革僧录司的禅师和道录司的真人、高士封号。禅师降左善世(正六品),真人改左正一(正六品),高士改左演法(从六品)。僧录司止留左善世等官九员,道录司留左正一等官八员,其余僧官110余员,道官120余员,俱带衔闲住。原赐真人之玉冠、玉带、玉圭及银印之类全部收缴。

与此同时,原传升之大慈恩寺法王、佛子、国师等437人及食俸禄的喇嘛人等789人,尽夺其秩禄遣回,同时收缴诰敕、印章和仪仗。

成化二十三年十一月,逮梁芳、韦兴、陈喜及已经遣戍之李孜省、邓常恩、赵玉芝等下锦衣狱。以印绶监蒋琮言,彼等罪大恶极,而罚不当罪,故不能从宽。

同月,巡按直隶御史姜洪上疏言:“陛下近日黜退法王,喇嘛及方士邪人,但内府尚有佛道精舍以及神鬼塑像,希撤毁以绝群疑;天下僧道寺观,希徹底查究以清奸伪。”

同年十二月,李孜省因不胜拷掠,死于狱中。弘治元年闰正月,法司根据邓常恩等罪状,拟比照《大明律》交结内官、通同作弊之律文,处以斩刑,妻子流二千里,但遇赦应免,仍发戍原卫。弘治正好顺水推舟,宥其死罪。常恩充军镇夷千户所(今甘肃高台县西北),玉芝仍戍肃州卫(在今甘肃酒泉市)。同时尚有崔凤、谢转、吴猷、黄大经等俱宥死戍边。这些都是太监尚铭、梁芳、韦兴、钱义所荐进,其中有的会捕鬼术,有的能扶箕降仙,有的能识篆文,他们就靠这种本事由传升得到指挥佥事(正四品)、太常寺少卿(正四品)、鸿胪寺主簿等官。他们相互勾结,败坏政治,与孜省相同,而其结果亦相类似。

僧继晓回到湖广以后,经常用黄帕将一只胳膊裹起来,说是曾经宪宗的手握过的,借此招摇撞骗。弘治元年六月,吏科给事中林廷玉言:僧继晓与李孜省、邓常恩等俱以左道幸进,现在又皆斥逐,然孜省、常恩俱已惩处,而继晓却未正典刑,同恶异罚,舆论不平,请将继晓逮捕法办,弘治帝立命锦衣卫将其逮捕。十月,刑部判继晓死罪,妻子流二千里。因为他犯罪在大赦之前,根据即位大赦天下诏书,应予赦免,故请发原籍为民。这一判决,经大理寺审核同意。弘治令科道官再次审核,他们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继晓罪大恶极,刑部所拟不当。同时他们还提出应该处梁芳引进邪人之罪。弘治同意了他们的意见,命立斩继晓,妻子为奴,财产没收。梁芳已经充军,姑且免死,命南京守备官将其重杖80,仍服劳役。刑部、大理寺主管官员不仅作了检讨,而且被停俸一月或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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