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弘治皇帝大传(出版书)》作者:郭厚安【完结】 > 弘治皇帝大传.txt

第二节 竭诚报答母后的恩德

作者:郭厚安 当前章节:5654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0:15

一、查访母后亲属

弘治帝的母亲是一个弱女子,就是在她被封为贵妃之后仍然如此。她无力保护自己。明知其子得见天日之后,自己不得活命,但也无法逃避,只能眼睁睁地死于非命。尽管如此,但出于伟大的母爱,她却用尽一切办法,忍受极大的痛苦来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受侵犯。根据记载,弘治的顶上没有头发,原因是其母被迫服药堕胎所致。他的体质单薄羸弱,显系隐藏期间营养缺乏的结果。由此也可窥知其母纪氏为了养活自己的孩子,所承受的苦难有多大。对于这些情况,特别是纪氏的死,幼年的朱祐樘虽不完全清楚,但也能悟出几分。不过他不能表露出来,只能隐藏在心中,等待时机清算仇人,报答母后。

机会终于来了,朱祐樘登上了皇帝宝座。然而,他并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在处理宫内的问题上,他必须听从太皇太后周氏以及皇太后王氏的意见。而且万贵妃已死,报复死人,除了暴露自己胸襟狭窄之外,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再说,投鼠忌器,他不能不考虑顾全宪宗的问题。所以,弘治只能在如何报答母后恩德方面多下功夫,而对万贵妃及其家属则表现出相当的宽大。

成化二十三年九月初六日,朱祐樘即皇帝位,十一日即降万贵妃戚属都督同知(从一品)万喜为指挥使(正三品),都指挥同知(从二品)万达、指挥同知(从三品)万祥为副千户(从五品)。二十一日,山东鱼台县县丞徐顼上疏,请为皇太后纪氏伸冤。万贵妃戚属万喜等罪大,可责罚甚微,请重行追究,尽数没收其财产入宫。此外还应给先母后追上尊号和迁葬,使之符合礼仪。弘治的答复是:追谥、迁葬,朝廷已有定议。万喜等罪状,礼部会官再议。于是,礼部召集文武大臣集议,大家认为:宫闱之事,不可臆度,必须深入调查。宫内宜命室官密访万贵妃宫中与之贴近之人,把情况弄清楚。宫外宜将万氏亲属曾经进入宫闱者逮捕,下锦衣卫狱,会官审问。奏上,得旨:“此事太皇太后,皇太后已明白宣谕,凡外间没有根据的传闻,难以为凭。又万喜等原所受官职、房产已准予辞退;彼等累次获赏的金银及违禁器物并支过的内府价银,令其尽数还官,如隐瞒不交,定予追究,决不宽贷。”

万喜等看出了有太皇太后和皇太后的斡旋,弘治不可能降罪于他们,因而对于令其尽数还官的金银及违禁器物等,多所隐匿。但却为锦衣卫缉事者揭发,交三法司问罪。三法司奏喜等赎徒①还家。弘治特命将其释放。后来万喜等以布衣不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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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即判徒刑而纳银或纳栗赎罪。

祖坟祭扫为由,请复职。命复喜锦衣千户,达百户。此事就算结束了。在封建社会里,这种作法会使弘治获得很好的声誉。

剩下来的就是如何报答其母后恩德的事了。在这方面,太皇太后和皇太后自然不会阻止,而群臣也会竭诚地效劳,以便弘治皇帝得以实现其宿愿。

首先是追谥其母淑妃为孝穆慈慧恭恪庄僖崇天承圣纯皇后,迁葬茂陵,别祀奉慈殿。

其次是追赠孝穆皇太后的曾祖父、祖父与父俱为中军都督府左都督(正一品),曾祖母、祖母及母俱为夫人。给诰命。旧制:武官一品,诰用金轴,三代共一道。为了表示对外家恩典的隆重,弘治特命照文官一品之制,给玉轴诰三道。此外,命工部差官前往广西贺县(今县南)修造孝穆皇太后的祖坟。同时令贺县拨人夫三户守视,免其杂徭。

第三是访问孝穆的亲属,好让他们也享受一下荣华富贵。弘治元年闰正月,遣太监蔡用往广西寻访孝穆皇太后亲属,起送来京。同时敕谕总镇两广太监韦眷、总督军务巡抚右都御史宋旻、总兵官安远候柳景并镇守广西太监刘泉、巡按监察御史、都布按三司等官:“今特命太监蔡用前来同你等计议,除韦眷等各守地方外,宋旻及巡按御史、三司掌印官即随同去平乐府贺县,督促当地官员,召集本县桂岭乡迎恩里龙堂村的耆旧老人等到官,询访孝穆皇太后宗支。如果现在真有存者,蔡用等即差可靠人员,将当房家小,起拨船只人夫,付给口粮,沿途照管来京,不得疏忽。此事重大,毋纵容下人私徇受嘱,将异姓外族军民人等冒报顶补,亲乱宗姓。亦不许借此惊扰人民!”看来是十分慎重的。可是皇亲国戚所能享受的荣华富贵,其诱惑力实在太大了,因而演出了一出官认皇亲的阐剧。

二、冒认皇亲闹剧

经过几个月的寻访,弘治元年九月,蔡用将所谓的孝穆皇太后的同曾祖父的兄弟纪贵、纪旺二人,用驿传送至京城,同时还将其父母葬所一并上告。于是,弘治乃命纪贵为锦衣卫指挥同知(从三品)、纪旺为指挥佥事(正四品)。赐三代诰命。不久又赐奴婢、人夫及宅第、庄田和金银绸缎与器物甚多。从天而降的恩宠,毫不费力得来的富贵,不免要令一些人垂涎欲滴。

果然,弘治二年(1489年),又冒出一个孝穆皇太后的宗亲来。连山(今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李福自陈是孝穆真正的宗支,纪贵、纪旺本僮人,是假冒的皇亲。于是又下令在连山、贺县及湖广之江华(今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密访。十一月,户部尚书李敏等上言:“近差科道官往广西寻访孝穆皇太后的宗亲,以慰圣母在天之灵,同时也可借此表达皇上的孝思于无穷。我们认为,前去寻访的科道官,固然不敢不尽心尽力,但恐前日起送纪贵之人,畏惧罪责,先事弥缝,那就很可能是非颠倒,真正的宗亲支派终不可得。希望能如唐德宗访求沈太后故事一样宁肯多次受骗,只求一次是真的。①凡是原先经办此事人员,一概不加追究。仍请敕谕总镇都御史等官,出榜告谕贺县乡村市镇人等,有能真知孝穆皇太后宗支源流者,从实具报,庶几真正的宗亲可得而皇上也可少释怀念之情”。于是,弘治帝乃敕总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都御史秦纮说:“朕继承大统,君临天下,日夜所不敢忘者,圣母孝穆皇太后辛辛苦苦的养育之恩,还没有报答。去年曾命内外官员到广西去寻访母后的宗亲,给他们恩典,以此上慰圣母在天之灵,下以少纾朕思念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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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德宗母沈太后于安史之乱中失踪,德宗即位后,遣使四出访寻,自是之后诈称太后者数四;但都不加罪。

年去世而来不及侍奉的母后的悲痛之情。不料访察非真,以致今年又发生了连山县民李福自陈系圣母宗亲之事。经廷臣会审,纪贵、纪旺与李福俱有可疑之处。朕对此事十分关怀,特遣科道官再加察访。听说有的人惧罪受罚,密遣奸细前往贺县打点弥缝,买嘱里老①亲邻人等,意在使其颠倒是非,混乱真假。果真如此,则真正的宗亲如何能得,彼等小人作弊之罪又怎能受到惩罚!此事至关重要,朕以你乃纠察百官之大臣,素来秉公办事,所以专门委托。收到救谕后,即差妥当的土著人员于连山、贺县及湖广江华县崇化乡等处密切察访。同时在三处地方出榜晓示,有能灼知孝穆皇太后宗姓源流者,许从实开报。如果真有根据,即为奏闻,朝廷定会重加赏赐升迁。在访寻之际,如有伙同作弊,相互勾结,欺君罔上,以真为假,以假为真者,必加重罪。如发现奸人在彼处打点弥缝,立即解送来京处治,使小人之计不行。你应认真体会我的意图,不要疏忽,不要怠慢,庶几不负我的委托!”

可是,在荣华富贵的强力驱使下,孝穆皇太后真的宗亲没有找到,而假的到冒出了好几个。原来,孝穆皇太后曾经说过她是广西贺县人,姓纪。由于她被俘进宫时年纪尚幼,所以亲族的情况不知道。这就给冒认亲族的人以可乘之机。这个情况,太监郭镛知道,并且牢记心中。

朱祐樘还是太子的时候,有个太监陆恺,本姓李。自称是孝穆皇太后的亲兄,郭镛知道他是假冒的,但是没有揭发。陆恺曾托镇守两广太监顾恒寻访其叔李福,陆恺之姐夫韦父成知道他家无人、乃冒名顶替了。由此得官田数顷,府县遂以外戚看待他,将其住所改建扩充,名其所居之里曰迎恩。

纪贵本来也姓李,名父贵,与其弟祖旺共商于田主邓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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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里系里长,老系老人,里老为明代乡村基层政权中管事的人员。

韦乃异姓,犹可冒认宗亲以致富,我同姓(当地方言纪、李不分)、难道不可以吗?于是,邓璋便给他们撰写了一张假的宗系图,上报府县,同时揭发韦父成冒认事实。府县也无法辨别谁真谁假。弘治即位以后,派遣太监蔡用前往贺县访寻孝穆皇太后宗亲,苦无所得,于是里长和耆老等乃妄举父贵、祖旺。蔡用想借此取悦于主子,也不去追究其是否真实,便与都御史宋旻、太监韦眷、安远侯柳景、御史唐相、布政使侯英、按察使林符、都指挥纪瑛、知府李庭芝、通判俞玑等共同决定送二人至京。二人至京后,随即获得意想不到的恩宠。韦父成十分美慕纪贵兄弟二人的富贵,因而来到京城争辩。弘治帝命郭镛与陆恺审查,镛袒护蔡用,竭力为其弥缝,令父成乘驿传回去。暂时平息了这场纷争。不久,弘治帝又命郭镛前往祭祀纪氏祖坟,并且焚黄。①后来又命工部郎中顾余庆前往修治坟墓。所有这些,都似乎确认纪贵、纪旺为皇亲了。不料一波刚平,一波又起。

湖广监生蒋灏、周绅知道父贵等是冒牌货,便把连山县僮人李友广找来,教他去争辨,可以得福。当时听选知县廖宾,决意右祖父贵。为之奏辩,以友广为诈。可是户部尚书李敏以为其言可疑,乃命司礼监、内阁及多官会审,结果竟不能辨别真伪。于是派遣户科左给事中孙珪、监案御史滕祐前往调查。蒋濒与周绅恐珪等前去查出真情,又令江西分宜县人高龙诈称锦衣卫的百户,秘密来此侦察。高龙虚张声势,强令县人开具李友广籍贯、住址及其诉状,冒为孝穆皇太后宗族,等科道官来时,只须据此上报即可。谁知孙珪等到了贺县,并不依靠官府,而是微服私访于众人,这才完全弄清了其中的作弊情况。孙珪等回到京城,乃弹劾蔡用等欺罔之罪。用因而下狱;命多官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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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用黄纸写制书一道,于墓前焚化,表示皇家对品官的思典。

问。最后由弘治皇帝下令:“纪父贵、祖旺诈冒母后宗支,滥受官职;高龙诈称锦衣卫百户,私自访察,煽惑人民,俱依律处决。郭镝本知其伪,但与蔡用相勾结,欺罔不言,本亦当诛,姑宥之,黜为小火者,发南京闲住。周绅、蒋灏、廖宾俱贬斥为民。李友广摆站①。陆恺首开作伪之风,法尤难宥,但念其曾有奉侍陵寝劳绩,发茂陵(宪宗陵墓)司香。”此时为弘治三年(1490年)七月。

既而右都御史屠滽等请宽宥李父贵、李祖旺、高龙之死罪,以为其情可悯。朱祐樘答应了他们的请求,以父贵、祖旺充福建镇海卫军,高龙充辽东铁岭卫军。到了弘治六年(1493年)六月,保定巡抚张琳等又上奏说:冒认皇亲李父贵、李祖旺虽非圣母嫡亲,也是乡邻。起初是因寻访孝穆皇太后宗亲而来,不是用计冒进。现在令其充军,恐众心不服,特请加以宽释。弘治乃命将其放回原籍为民。

弘治三年七月,刑科左给事中赵纮等劾奏都察院右都御史屠滽、左金都御史李介及工部郎中顾余庆之罪,以为当李友广冒认皇亲时,李父贵等诈骗情节已经显露。屠滽当时总督两广,乃与郭镛相勾结,不以真情奏闻。等到韦父成告争祖坟时,李父贵等形迹完全败露了,而顾余庆此时正奉命修坟,都不奏请处置。后来命多官会审此案,当时屠滽既引嫌自避,而李介正当明白其事,然而却为屠浦及余庆容隐,亦不肯揭露蒋灏等出谋划策之情。请将彼等交法司问罪。得旨:此事会问已明,不必追究。

放李父贵兄弟回原籍为民,不追究屠滽等罪责,,似乎表现出弘治的宽容。然而,从不少官员为此事获罪的情况来看,似乎又并非如此。它反映了弘治在处理这件事时错综复杂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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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即判处徒刑,发本省驿站服役,期满释放。

心情。

据《明孝宗实录》记载:弘治三年七月,降致仕都察院右都御史(正二品)宋旻为右副都御史(正三品),仍旧致仕。因为他在总督两广时访求孝穆皇太后宗支失实。九月,以同样的原因,降巡抚河南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侯英为四川按察司副使(正四品)。四年(1491年)五月,黄锦、林符等获罪。原来李父贵冒认皇亲,皆其田主邓璋及其子邓宗茂出的主意,而贺县知县黄琏、守御千户房顺知道此事,但未举报。当太监蔡用前往访求时,都御史宋旻指示广西佥事(正五品)黄镛、副使(正四品)林符查勘,他们与太监韦眷皆依附蔡用,不能辨别。后经孙珪、滕祐查清其事,乃将彼一并纠劾。命巡按监察御史逮问。至此审问完毕,得旨:邓璋并家属发陕西庄浪卫(今甘肃永登县)充军,财产没官。黄琏、房顺发四川松潘卫(四川今县)充军。邓宗茂等发陕西驿递摆站。黄锦冠带闲住。林符降为广东南雄府知府(正四品)。韦眷以老疾免逮问,降左少监回京闲住。五年(1492年)十二月,又降监察御史(正七品)唐相为河南永城县(河南今县)县丞(正八品)。至此,与冒认皇亲案有关人员基本上受到了处分。

朱祐樘一片报答母后恩情的至诚,换来的是一出冒认皇亲的闹剧。弘治三年八月,礼部奏:“经多官集议,认为孝穆皇太后的宗亲,在当地过去遭受兵燹之后,人民四处逃散。现已年深日久,往事毫无踪迹可求,恐怕愈久愈多穿凿附会。况且前日已经受了李父贵等的欺骗,今日岂容再误?请仿效太祖高皇帝在宿州(今安徽宿县)为孝慈高皇后父徐王立庙事例,为孝穆皇太后父母定拟封号,立祠于桂林,春秋遣布政司官致祭,即以没入李父贵等贺县田80亩为奉祭之资,似为得宜。”朱祐樘在报恩无缘的情况下,只好说:“孝穆皇太后早逝,每念及此,悲痛如割。开始以为宗亲尚可访求,故宁受百欺,也在所不顾。现在你等既然认为年代已经久远,无从物色,请加封立庙,岁时致祭,以仰慰圣母在天之灵,这也是一种办法。况且皇祖也曾这样做过,朕虽不忍,又怎能固执己见?你们所奏之事,通通准行”。于是封孝穆太后父为推诚宜力武臣特进光禄大夫柱国庆元伯,谥端僖;后母伯夫人,立庙桂林府,官府岁时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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