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说,明朝十六帝中,除太祖、成祖以外,就要数仁宗、宣宗和孝宗了。这个评价应该说是公允的、正确的。虽然孝宗并没有显赫的文治武功,在其统治的十八年中,也不无弊政可以指责。但是,宪宗和武宗以及武宗以后的每个君主比起孝宗来,似乎略逊一筹,有的甚至是瞠乎其后。从这点来说,孝宗自然是应该肯定的。
弘治年间,有个官员在上疏言事时曾吹捧孝宗的统治是“中兴再造”,不料因此获得重谴。这是不难理解的。因为如果朱祐樘承认自己是“中兴再造”,那就无异承认其祖父英宗和其父宪宗把国家推到了覆亡的边缘。子孙反对父祖,这是封建理法所不能容许的,何况事实也并非如此。事实是,明王朝的统治从英宗以后逐渐趋于衰颓,弘治皇帝则延缓了这一衰颓的进程。自然,总的说来,此时再也没有仁、宣时期的景象了。
弘治初年,朱祐樘是一心求治的。他把一批颇有才干且负众望的官僚士大夫布列在重要的岗位上,适当地听取官员们中肯的意见,对官僚采取某种程度的宽容,改变铨选的某些作法,从而使吏治较前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转。他巩固并发展了中央和地方权力结构的双轨制,使内官和外官两套自成体系的权力结构,成为共同运作又相互制约的政治体制,而内官系统则居于主导地位。这套政治体制,保证了国家的大权始终掌握在皇帝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