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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严峻的社会现实

作者:郭厚安 当前章节:4480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0:15

一、户口锐减

根据《明实录》的记载,成化二十二年,天下共有921.4144万户,6544.2680万口。而弘治元年,天下共有911.3630万户,5020.7934万口。两相比数,户减少了10.0514万,口减少了1523.4746万。以后,户数历年递增,八年时为1010.0279万户,十七年时则为1050.8935万户。可是口数却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八年时为5067.8953万口,而十七年时才增至6010.5835万口,比成化二十二年还少533.6845万口。

我国封建社会的统计数字很多并不真实,自然也就不甚可靠。明代的户籍册(也是赋役征收册)叫黄册。其中所载数字,只有在明朝初年还较为可信,以后的黄册只是具文。官府征税和编排徭役,另有一本册子叫白册,其中的数字才是真实可靠的。所以明朝的文学家、史学家王世贞就不相信某些户口统计数字,认为造册官员和户部的审查都把这项工作当成了儿戏。不过,尽管统计不确切,不甚可靠,但从中仍然可以看出户口耗减的趋势。

从土地上抛出来的户口,据宣德、正统时江南巡抚周忱讲,他们或者被豪门隐占;或者流向南京、北京,与苏、松人匠相依同住,或创造房居,或开张店铺;或者外出经商,全家生活在船上,往来于南北二京,湖广、河南、淮安等处,官府没法清查,粮差因之脱免。其实,在弘治以前,包括江南在内,工商业并不十分发达,从土地上游离出来的户口,除豪门隐占部分外,城市工商业并没有力量将其消化。因此,更多的人户是在向河南、陕西汉中、湖广荆襄地区流动,希图到那里去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重新与土地结合起来,过一种没有赋役负担的“世外桃园”生活。

《明史·食货志》认为户口的增减,总的说来是由于政令的张弛。此话有点笼统。它又引明宣宗的话说,户口盛是由于休养生息,而衰则由于大兴土木和战争。这话还不够全面。比如户口的衰耗,应该说主要是由于土地兼并,赋役繁重和战乱频仍以及天灾流行等造成的民不聊生,非死即徙。

二、土地兼并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经过普查,全国共有官民田地850.7623万顷,可是到了弘治十五年(1502年),即109年后,天下土田总共才有423.8058万顷,减少了426.9565万顷,几乎是原额的一半。而湖广、河南、广东失额尤多。即使按照《万历会典》所载数字622.8058万顷计算,也比洪武时原额减少了227.9565万顷。这个问题,不少人作过各种解释。我们不必在此多作征引和论述。总的来说,弘治时期的土地数额,比洪武时期减少了,大概是一致的看法。

为什么明王朝掌握的土地,即登记在《鱼鳞图册》上的土地会大量减少?据嘉靖时的大臣霍韬说:“非拨给于王府,则欺隐于猾民。广东无藩府,非欺隐即委弃于寇贼”。就是说,主要是激烈的兼并所致。自然也还有农民逃亡或边境战争以后的抛荒。

关于成化年间勋戚、藩王、宦官兼并土地的情况,我们已在本书的第一章加以扼要地叙述。至于弘治时期的土地兼并,总的来说,仍然呈上升的趋势。现在根据《明孝宗实录》记载,简要地叙述如下:

弘治元年正月,命以杨村(今属天津武清县)、河西(今河北香河县南)地200顷赐廓王妃汪氏。

元年五月,赐神宫监太监陆恺保定府定兴县(河北今县)等处地200顷。后又赐172顷。再赐武清县庄田140顷。

元年十月,赐寿王涿州(今河北涿县)等处空地540余顷。

二年三月,认永清县(河北今县)田208顷赐皇亲纪贵。

二年五月,命以原赐故崇德长公主庄田300顷给其子杨玺。

二年七月,户部尚书李敏上疏说,畿内皇庄有五处,共占地1.28万余顷;勋戚、太监等官庄田332处,共占地3.3万余顷。朱祐樘命仍其旧。

三年三月,给仁和长公主三河县(河北今县)庄田215顷。十七年再赐武清县(今属天津市)地294顷。

三年四月,赐瑞安伯王源固安县(河北今县)庄地225顷。

三年闰九月,赐淳安大长公主饶阳县(河北今县)庄田160顷。

四年正月,赐岐王永清县(河北今县)地575顷。后又加赐90顷。

四年十月,赐益王顺天府望军台地500顷。

六年五月,赐衡王丰润县(河北今县)田500顷。

六年九月,赐皇亲周寿宝坻县(天津今县)官地500顷。十年再赐700余顷。

七年三月,赐永康长公主顺义县地231顷。

七年四月,赐衡王丰润县田150顷。

七年十月,再赐皇亲王源之母肃宁县(河北今县)田200顷。

九年九月,赐汝王玉田县(河北今县)望军台庄田700顷。

九年十月,赐岐山王德安府(府治在今湖北安陆市)观滩店田300顷。十一年又赐300顷。十三年再赐612顷。

十年九月,赐大慈仁寺良乡县(今北京房山之东北)庄地112顷;赐大慈延福宫昌平县(今属北京)庄地150顷。

十年十一月,赐德清长公主冀州(河北今县)庄田474顷余。十一年再赐衡水县(河北今市)地130顷。

十一年二月,赐卫王平度州(今山东平渡县)及昌邑、寿光(均系山东今县)二县田1000顷余。

十二年六月,以丰润县田500顷赐荣王。

十二年十二月,先后以肃宁县地1121顷赐外戚张鹤龄。

十三年正月,赐寿王四川保宁府(今阆中县)田403顷余。十三年二月,赐兴王祐杭近湖淤地1352顷,户部尚书周经等以此项土地属1750余户的世业,再三谏阻,不听。

十六年二月,赐外戚张延龄涿州等处田751顷。

十六年三月,赐锦衣卫带俸指挥使邵英三河县庄田215顷。

十七年四月,皇亲周寿、张延龄争永清县、宝坻县等处庄田,经朱祐樘决断,寿得地2000顷,延龄得地1.67万余顷。

十七年十月,礼科给事中葛蒿奏:边方军民田土,凡邻近牧马草场及皇亲庄田者,辄被侵夺,致使军民流离困苦。

从上述材料中,不难看出当时土地兼并的规模和剧烈程度已远远超过了成化时期。如果把各布政司所在的藩王、宗室、外戚、宦官以及豪右们分封、请乞、强占的土地算上,则土地兼并的情况,更是触目惊心的。

至于屯田的被侵占,也是十分惊人的。明初军屯的原额一说是89.2789万顷,①一说是90.3313万顷②果真如此,则相当于洪武二十六年全国土地总数880多万顷的十分之一强。可是,据王毓铨先生考证,认为89万顷或90万顷的数字不甚可靠。他推断明初屯地总额,大致应该接近于万历间63万多顷的额数③。即使如此,也约相当于全国土地总数880多万顷的十三分之一强。我们再看:《明孝宗实录》所载弘治年间屯田数字,除十七年为30.8191万顷外,其余各年基本上是28.9481万顷。还不到明初全国屯地总数89万多顷的三分之一或63万多顷的二分之一。

巨额屯田的丧失,除少量系因自然灾害及边境战争抛荒外,主要是被王公贵族、官豪势要、管屯官旗侵夺隐占。侵占屯田之事,从洪武年间就开始了,以后更是愈演愈烈,屡禁而不止。到了成化、弘治时期。各处卫所屯田,多被势要、官军占为己业,屯田损失了十分之五、六。如成化十二年(1476年),定西侯蒋琬言,大同、宜府等处数十万顷肥沃土田,全被豪强占种,不交租税。又如弘治六年(1493年),马文升在奏疏中指出,原卫所军士或因征戍,或因应役,日益减少,而其屯地则多为势家侵占,或被军士盗卖。另外,原来王府的三护卫在改调后,所遗下的屯田,也都被王府及势家占种。可见占夺屯田的情况是如何地严重。

大量的官民田地被侵占,带来了十分严重的后果。首先,千千万万农民和军士被排斥出土地,成为生活无着的流民。其次,不少农民沦为庄田佃户,他们既要负担沉重的赋役剥削,还要忍受如狼似虎的管庄管校和一群恶棍的百般凌辱。如果有谁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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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春明梦余录》卷36。

②傅维麟《明书·土田志》。

③《明代的军屯·屯地总额》。

与他们分辨,往往遭到诬陷,即刻身陷牢笼,弄得举家惶惶不安。再次,朱元璋曾说,养兵而又不加重农民的负担,最好的办法就是大兴屯田。这样方可以“兵农兼务,国用以舒”,才是“长治久安之术”。可是,随着屯政的废弛,屯田的被侵占,军饷的供应必须依靠国库。后来,更由于边军的大量逃亡,不得不招募客兵,因而军费的开支更是急剧增加。国家财政拮据,自然又得加重人民的负担。而这种恶性循环,再加上明王朝整个统治的腐朽,终于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明王朝的崩溃。

三、艰难的国计民生

由于剧烈的土地兼并,沉重的赋役负担,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以及频繁的自然灾害,致使封建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大量破产农民从土地上游离出来,转徙四方。于是封建国家赋税和力役的征发不得不受到严重影响,财政入不敷出,处于困境之中。

这种状况,直到弘治初年仍然没有多大的改变。弘治元年正月,吏部右侍郎杨守陈在上疏中列举了当时的许多积弊,其中就有财用匮乏,百姓贫困,各地仓库少有储蓄。同年十月,监察御史王嵩等指出,发生灾荒之处很多,而以湖广、四川特别严重。于是,各处居民多流移荆襄等处,但荆襄地方也无法供给。他希望早作安排,否则将酿成大患。北直隶、山东饥民纷纷流向陕西汉中、河南以及湖广荆襄等处就食的,真是史不绝书。弘治初年,军民仍然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大体上说来,北方之民困于差役,南方之民则困于纳粮和运输,军士苦于劳役,而其粮饷则被侵吞。六年闰五月,太常寺少卿李东阳在奏疏中作了具体的描述。他说:“今天下民穷财尽,已到了极点。例如:山东之地,草根树皮,几乎吃光了,只好吃人肉。湖广之地,湖水枯竭了,无鱼可捕,以致河泊课税,只好折纳。易州山厂,林木已空,只好到关外一二百里处伐木烧炭。”他说:“天下之地,无一处而不贫,万物之利,无一物而不贫。如果只是根据图籍在那里计口数物,不要说皇上难以了解真实情况,就是部院之内也不可能!”他还说:“要走出这一困境,没有好的办法。因为要蠲免租税吧,则国用不足;要照现行办法征发赋役吧,老百姓又受不了。唯一可行的就是裁省杂泛差役和额外科派。”

看来,不采取相应的措施,便无法摆脱国计民生所处的困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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