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弘治皇帝大传(出版书)》作者:郭厚安【完结】 > 弘治皇帝大传.txt

第三节 军政的腐败

作者:郭厚安 当前章节:13500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0:15

一、朱祐樘对管军官员的姑息

明王朝军政的弊端,决非一朝一夕形成的。它与吏治的败坏同时产生而又同步发展。到了弘治时期,不仅没有好转的迹象,而且还在继续下滑。

弘治时期军政的败坏,与朱祐樘对武臣的姑息纵容是分不开的。有关事例,前面已经谈到了一些,下面再作若干补充:

英国公张懋,系张辅之子。辅曾为明王朝立过战功,后死于“土木堡之变”。张懋继袭公爵时,年仅九岁。成人后,也曾有过战功。但因其出身贵族,不免穷奢极欲,而且还敲剥军士。本身既然不正,当然不能指望他去革除军政方面的弊病。弘治三年(1490年),朱祐樘命令身为京营总兵官的张懋申奏各营官军都不足数,在营者又多瘦弱而少有精壮的弊病究竟何在的问题。张懋奏上五事:慎择统领;教习袭爵幼官武艺,以备将来任使;经常更换操官,不要使其太劳累;申明旧例,应该袭爵的子孙已经长成者,送五军营操练,以储备将材;蓄养锐气。这简直是所答非所问。其实,当时京营官军缺额甚多的根本原因,乃在于包括张懋在内的势要们占役,使之办纳月钱,致使军营名存实亡,军政大坏。张懋不敢讲真话,只是将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上奏以塞责。退一步说,如果张懋真能解决这些琐事,也总算对明朝的军政做了一点实事。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弘治十四年(1501年),兵部尚书马文升会同司礼监太监陈宽、英国公张懋等阅视各营侯、伯、都督的骑射、韬略以及把总等官骑射的水平。经过测试,绝大多数虽可持弓,但不能发矢,甚至有连弓也不能持而堕于地的。至于韬略,更是一问三不知,俱不能答。腐败到如此程度,身为京营总兵官的张懋,无论如何是不能辞其咎的。可是,在整个弘治一朝,张懋却始终受到重用和尊礼!

另一个显赫人物,出身于侯门的柳景,他和其子及孙,三代镇守两广,可以说是横霸一方。弘治初年,秦纮以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到任不久,即上疏说:“两广地方之害有二:一为总兵官征蛮将军安远侯柳景,他侵夺民利,欺隐官课,剥削贪婪。还私通外国,交易番货。勾结土官,谋取奸利,并且滥杀无辜。其害遍于两广。一为分守番(今广东海康)、廉(今广西合浦)等处左参将署都指挥佥事王麟,大肆贪污剥削,众人受其侵害,怨恨随之而起。其祸遍于一方。二害不除,则两广军民终无安生之日。”奏上,命取柳景至京治罪。王麟则交巡按监察御史究问。柳景既下狱,反诬告秦纮,企图淆乱视听。但又查无实据。另外,三法司根据柳景的罪行,判处死刑。而柳景与周太后家有姻亲关系,得到了有力的庇护。他不断地告发秦纮,终于见效,有诏逮系秦纮。等秦纮至京,廷审却无罪。问题本来是很清楚的,可朱祐樘却置三法司判决于不顾,宥柳景死罪,只是夺爵追赃。而检举人秦纮既然无罪,又立了功,本应给予奖赏,可却莫名其妙地将其罢免回家。吏部尚书王恕请留下秦纮,朱祐樘还不同意。后来,延臣纷纷上疏对此案的处理表示异议,并且认为秦纮有才干,可大用。过了几个月,才打发他去南京作个有名无实的户部尚书。弘治十一年(1498年)秦纮借口有病,去住回了老家。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柳景免死追赃,大事已经化小了;等到才追数千两赃款的十分之一时,便因其母诉苦而免追了。虽然刑部尚书彭韶极力反对,也无济于事。至此,柳景一案终于小事化无了。

如前所述,辽东总兵官李杲既无将才,又劣迹斑斑。可是朱祐樘在对待他和文官之间的纠纷时,往往不能持平而褊袒武臣。例如:弘治七年(1494年)三月,李杲奏称督理辽东粮储的户部郎中唐锦舟出纳无法,请将其调回,并且裁去此官不设。户部认为:“锦舟才到任数月,李杲等就多次上章论奏。一定是锦舟立法过严,致使权要不得包揽占卖,因而横生异议,企图中伤。李杲的职责是守城防边,钱粮之事不该过问,如果答应他的请求,则辽东的军储,将有一半要落入权门,盐利也多归于势要。将来的弊病会愈来愈多,谁来承担这个责任!所以,宜令锦舟守职如故。”可是,朱祐樘拒不接受这一正确意见,下令调回锦舟,另外派人前往,满足了李杲的愿望。对于边防线上的将帅,朱祐樘有时也知道他们不称职,甚至腐败。但是;戟者以将材难得,或者以法不责众为由,不是从轻处理,就是干脆不予处理。弘治元年,六科十三道纷纷劾奏安顺伯薛瑶,永顺伯薛勋,右都督范瑾,都督同知白全、李俊,镇守辽东都督同知缑谦,镇守陕西都督同知白圮,协守大同都督同知刘宁,都督佥事杨昇、王勇,大同游击将军都督佥事董界,协守宁夏署指挥同知刘文,协守延绥都指挥佥事陈云,分守宁夏西路都指挥佥事蔡英,分守辽阳都指挥佥事韩斌等不称职。朱祐樘说:“你等说的都是,但将材难得,不能一概责罚,令其去任。叫兵部会同各部及三法司管事官员评议,有可取者,姑且留下来供职”。廷议的结果,除令白全闲住,刘文、蔡英养病外,其余不是留任就是另调。”

镇守、监军等中官对军政的败坏是有目共睹的。而请求裁革的呼声,也从未止息。弘治元年四月,礼部主事林沂在奏疏中就曾指出:“内外屯兵之地,都有坐营、镇守、分守、守备等内官。这些都是朝廷的心腹之人。其实,在‘祖宗’之时,并没有这些职守,可是东征西讨,没有不臣服的。自从有了这一制度以来,这些内官平时则欺凌将帅,使其号令不行;一遇敌情,又心中无数,提不出正确谋略,加之惧怕敌人,总想避其锋芒。因此,往往导致战争失败;即使侥幸有功,又冒夺以为己有。此外,他们还役占士卒,让他们办纳月钱;与市绘相勾结,侵吞粮草”。他请求革去监军,清除军政积弊。朱祐樘自然不会这样。为什么?从刘大夏与他的一次对话,便可清楚其用意了。史载大夏在任兵部尚书后,曾与朱祐樘面谈四方镇守中官之害。朱祐樘追问具体情况,大夏仓卒不能对,只好举一事答道:“臣在两广时,见省城所有文武大吏俸给,还不能与一镇守中官相当,于此可见其侵夺民财之一斑。”朱祐樘说:“曾有人说,今天亦应该裁革此官。我考虑了很久,自‘祖宗’以来,设置已久,势难立即革除。况且中间如某某,亦尽有益于地方。莫若今后有缺;必定十分廉洁者才用,不得其人则姑且停止任命。”自然,这只是敷衍刘大夏而已,至多也不过是一种良好的愿望。请看:弘治元年,都御史马文升奏请命令南京科道官点视大小教场操军。经御史张昌、给事中周纮点视结果,缺伍十分之三。主帅成国公朱仪及太监陈祖生、蒋琮很恐惧,便找些理由来掩饰。朝廷命晶、纮二人回话,乃将真实情况和盘托出,因而朱仪及陈祖生、蒋琮等丑恶更加暴露。后将此事交兵部处理,结果朱仪、陈祖生、蒋琮等无事,曷、纮反而有命调出南京。吏部尚书王恕上疏相救,不允。继而科道官又纷纷力争,才得改调京师,充当首领官。可以说,凡是与宦官有牵连的事,没有一件能够获得公正处理的。即使明知宦官并不廉洁,很不称职,甚至很坏也是如此。又如:弘治八年(1495年)亲军二十二卫之一的武骧右卫革职千户朱通,奏诉指挥彭麟卖放军士,冒支月粮等不法之事,牵连的人很多。朱祐樘命给事中吴仕伟等与御马监太监宁瑾前往按问。瑾邀请仕伟等到御马监去,暗示此事有许多掣肘之处,不好办。于是仕伟、瑾等便奏称内府不是审问案件之地,而禁军也无清查之例。朱祐樘乃下令只将彭麟与朱通关进监狱,其余的通通不问。兵科都给事中杨瑛反对如此处理,认为彭麟及指挥使陈宽都重任在身,然而却肆为奸贪。麟一人就卖放军士800余人,每年冒支月粮8000余石。其他尚有梁洪等,其罪与麟相同,俱难轻易宽宥。他说:“皇上开始命仕伟等按问,朝廷内外都以为百年宿弊,即可革除,而瑾等曲加掩护,于是止下通等二人于狱,其余尽皆免问。这是朝令夕改,不能取信于天下”。他请求“治瑾与仕伟等之罪,另外遣官按治。”朱祐樘以事已施行,不从所请。

综上所述,朱祐樘对管军官员的纵容、庇护,或者出于将材难得、或者出于“祖宗”之时便是如此,或者出于法不责众,或者碍于勋戚权要的情面等等,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不管出于何种考虑,有一点是十分清楚的,那就是由于朱祐樘对管官官员的宽纵,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可说是“自毁长城”。朱祐樘之所以如此,其间蕴藏着一个很深的根源,那就是朱祐樘的素质问题。他缺乏远见卓识,只是补苴于目前;他没有雄才大略,只图苟且偷安;他宽厚有余而少果敢作风,冲不破也不想冲破权要近幸的包围。由于如此,所以明王朝军政方面的弊病,在弘治朝不仅没有好转,而且日益成为难治的痼疾。此外,由于明王朝军政方面的积弊太深,因此,尽管敌人并不强大,而明廷边境却不免经常处于紧张状态,甚至是风声鹤唳的。到了嘉靖年间,终于“南倭北虏”同时并起,把个明王朝搞得焦头烂额,不知如何是好。对此,朱祐樘不能不承担部分责任。

二、旗军所受的敲剥

1.管军官员之素质及其对旗军的剥削 管军官员来自武职、文臣和宦官三个方面。

武职官员包括都督、总兵官、大将军、将军、都指挥使、指挥使、千户以至于小旗。官员来自世职、武举、行伍、纳级几条途径。

洪武时期,对于武臣及其子弟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大将军徐达,大都督李文忠以下,皆凛凛奉命唯谨。朱元璋唯恐勋臣们不轨,特以《武士训戒录》、《大诰武臣录》颁赐,让他们常怀敬畏之心。对他们的子弟,不仅命其练习武艺,还选送入国子监读书,使知学问。此外还置大宁等卫儒学,教武官子弟。英宗即位后,下令两京及天下卫所皆建武学,教武官子弟;勋戚子孙应袭爵者,则肄业于国子监。成化中,命每岁终考试入学武生,如果学习十年以上还未学到什么东西的话,便追廪还官,送营操练。弘治时,根据兵部尚书马文升的建议,刊印《武经七书》①,分散给两京武学与应袭之舍人。

看来明朝统治者是真想培养武臣的子弟们成才的,但却事与愿违。这些军职子弟,或者出身豪们,自幼养尊处优。他们不靠自己的战功,也无须凭自己的本事,反正凭借祖宗的余荫便可获得高官厚禄。即使并非出身豪门,也有一张由其祖或父辈们精心编织的关系网可以利用,从而获得平常百姓很难企求的职位。既然如此,他们还须学习什么韬略,练习什么骑射!这是一群十足的纨绮子弟,浑身充满着腐败的气习。

弘治时,武臣中的袭职者很多。关于武臣子孙袭职的问题,洪武年间要求较严。当时规定,军功袭职子弟,要20岁才许比试,初试不中者,可以袭职署事,但只能食半俸;二年再试,中者改食全俸,如果仍然不中者充军。自永乐以后便放松了,新官免试,旧官即使比试,他只要送了贿赂,便没有不中的。所以军职愈来愈滥,素质愈来愈差。

武举曾于洪武二十年(1387年)一度实行,不久便停止了。英宗天顺八年(1464年)十月,令天下文武官员,推举通晓兵法、谋勇出众者,由各省巡抚、巡按、三司、直隶巡按御史考试,合格者再由兵部同总兵官于帅府试策略,教场试弓马。答策二道,骑中四矢、步中二矢以上者为中式;骑中二矢、步中一矢者次之。如原本武职,上者加署职二级,次者加署职一级。如系旗舍余丁,上者授千户所镇抚,次者授冠带总旗。如系民生,上者授各卫试经历(从七品);次者授各卫知事(正八品)。天顺以后就再没有授经历、知事的了。成化十四年(1478年),定武科乡、会试与文科同例。弘治六年(1493年),定武举六年举行一次。先试策略,后试弓马;策略不中式者,不许骑射。十七年又改为三年举行一次,考试骑射、步射、策论,优秀者给

————————

①包括六籍、孙子、吴子、司马法、三略、尉缭子、李卫公间对七种兵书。

以官职。录取完毕,出榜赐宴。

通过武举选拔的军职官员,其素质较之世袭者高。但武举时行时罢,录取人数不多;同时,其中有的人本来就是武职官员。因此,补充的新鲜血液并不多。

在战争中因建功而升赏的人,应该说是谋勇较为出众的,实际上也不尽然。一是真正杀敌获首,斩将搴旗者,其功往往被管军官员夺占。一是虽然无功;但以其为权要之亲故或厮养,因而仍可名列功劳簿上,不仅可以获赏,而且可以升官。一是遇大敌,则当先破敌者势难取功,获首级者又未必杀敌。总之,虽然明王朝对军功的获得和陛赏,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战斗之际实难做得分毫不爽;加上管军官员的弄虚作假,更是真伪难辨。所以,中叶以后,军功军职特别冗滥。

武职官员的铨选由兵部的武选司具体负责。有的武职如十二团营提督以下各官,则不属兵部铨选。有的大官,则由会推。如五军都督府的掌印官、锦衣卫堂上官等有缺,于现任公、侯、伯中推举一人。

武职官员的考察,由兵部的职方司具体负责。五年考察一次,所有现任掌印官、带俸差操官及初袭官,一体考核。五府大臣及锦衣卫堂上官直省总兵官自陈,侯旨裁决。在内五府所属及直省卫所官,通由巡视官及部官注明考语,送兵部职方司。在外都司、卫、所官,由抚、按造册缴部。副参将以下、千户以上由都、布、按三司考察,注明考语,送巡抚核转兵部考察上报。管漕运官员,不在五年考察之列。

如果说文职官员的铨选制度并不能阻止吏治日趋腐败的话,那末,武职官员的铨选,由于受到皇帝、勋贵、权要的干扰更多,因此就更难指望能借铨选制度来提高军职官员的素质,改变军政的现状了。

担任军职官员的素质既低,而他们的地位又江河日下,因而更是自暴自弃,无所作为。明朝初年,各地的最高军事长官是都指挥使,他与布政使、按察使同为封疆大吏。当时文武并重,军政情况尚好,武臣还受到尊重。可是,随着军职的日益冒滥,武臣逐渐被人轻视。加之内有部、科,外有监军、总督、巡抚,层层相压。于是,五军都督府似乎成了赘疣,带兵官则好象成了走卒。总兵官到兵部去领敕谕,都要下跪,间或作揖,便以为不成体统。根据记载,嘉靖时有个副总兵,上书张璁大学士,自称走狗爬见。万历时,张居正当国,边将如戚继光位居三孤,李成梁爵系宁远伯,但对张都自称门下沐恩小的某万叩头跪禀。副将自称走狗并不足怪。到了后来,卫所军士,虽然一个生员也可将其役使。如此管军官员,如此士兵,怎能效命疆场,英勇杀敌。

文臣管军者有宣德五年(1430年)起在各省专设的巡抚。自景泰四年(1453年)起在巡抚前加都御史衔。巡抚兼管军务者,加提督;有总兵地方,加赞理或参赞;所辖地多或事重者,加总督。有总督兼巡抚,提督兼巡抚及总理、巡视、抚治等,皆加都御史或副金都御史衔。此外还有总制、经略、督师等。弘治以前,文臣止是参赞军务,即使加重其事权,也不过节制本省及随行官军而已。此后,总督、总制所辖地域既大,而且在其辖区内,听其便宜行事,镇守、巡抚等官俱听节制,成为俨然专制一方的诸侯。

文臣管军有其优越性,如文化素养高,特别是一些寄予重任的文臣如于谦、余子俊、王越、秦纮、王守仁等等既有勇,又有谋,为绝大多数武臣望尘莫及;他们的个人品质也较武臣好,注意自我约束;同时受到监督或者说约束也较多,因而要滥用权力,胡作非为也较困难;对统治者来说,文臣管军,没有威胁。不过也有其不足之处,不少人并不懂军事,不能指挥战争;容易为将帅和宦官的淫威或利诱所屈服,从而与之沆瀣一气。从实际情况来说,军政的腐败,这部分人的责任要比武臣和宦官轻得多。

如前所述,出于维护极端君主专制的需要,永乐以后,宦官不仅涌上了政治舞台,同时还掌握了天下的兵权。他们提督京营,统率禁军,担任监军、镇守、守备等等要职,掌握了马匹等军事装备的供应大权。

起初,宦官中相当一部分是由罪犯来补充的。后来,由于需要量大,同时这个职业又是攫取权力和发财致富的颇具诱惑力的途径。于是,除了一些饥寒交迫的贫苦人家子弟被迫走这条路外,不少迷恋权势和金钱的狡黠之徒,也纷纷自宫求进。他们进宫以后,虽然也受到教育,但不过是以此作为攫取权力和财富的手段,并不是要以传统的中国文化来熏陶自己。由此可见,把军事大权交给这样一些充满贪欲的人掌管,军政不日益腐败,战斗力不日益削弱,简直是不可能的。还应指出的是,因为他们是代表皇帝在行使权力,所以其权力是不受约束的。而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如果权力一旦没有了约束,那就必然会酿成灾难性的后果。关于这点,我们在明代宦官对军政的腐蚀方面,得到了充分的证明。他们假借皇权,为所欲为,除非失宠于其主子,否则任何人也奈何他不得。可以这样说,明代军政的腐败,宦官应负主要责任。

明中叶以后管军的武臣和宦官,其素质既然如此低劣,因而残酷地压榨旗军,便是势所必至的了。他们采用的手段主要是:

侵占屯田。朱元璋十分重视屯田,认为这样可以强兵足食,是兴国之本。特别是军屯,使军士无事则耕,有事则战,兵得所养而民力不劳,这的确是长治久安的办法。由于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并相应地制定了一套较为严格的管理章程,因此,明初的屯田,规模既大,效益也相当好。当时,军士的月粮,出于屯田。屯军不支粮饷,还要交纳余粮六石,作为卫所官吏俸粮。宣德以后,由于屯田被侵占,军士被役占以及战争的破坏,屯政也随之日益败坏。以下我们略举数起军屯被侵占的事例,以概其余:弘治八年(1495年)六月,巡按陕西监察御史张泰奏称,甘州屯田,肥饶者多为太监、总兵等官占据,而官军则含怨赔粮。宁夏、榆林等边,也有类似情况。他请求一体清查。同年八月,兵部劾奏甘肃镇守太监傅德、巡抚都御史冯续,故总兵都督周玉盗种屯田三百余顷。冯续还削减官军粮饷之半。甘凉军士恨此三人入骨。奏章说,如果照此下去,再过几年,则河西之地便非国家所有了。尽管明廷也迫于舆论进行过整顿,如十三年(1500年)曾规定凡是强行占种屯田者问罪,官调边卫,带俸差操;旗军军丁等发边卫充军;民发口外为民;管屯等官不行用心清查者,奏明治罪。不过,这种软弱无力的禁令,根本无法遏制强占屯田的浪潮。十五年六月,户部在奏疏中还谈到,已故军士良田,多为镇守等官占种;各处军民开垦的空闲田地,近来被贵戚豪右请为己业。同年九月,右少监刘恭因在辽阳私役军余千余人,占种官地三百余亩而被降级。马文升在请求清理屯田的奏疏中则说,由于官旗势豪的侵占,屯田已经损失了十分之五六,因而军士月粮,有一二年不能关支的。近虽派员清查,但只查出四万多顷,还有许多未能清出。

屯田被侵占以后,军士的粮饷便主要靠国库支给。开始时发放的是粮食,后来改成折色,每石折银八九钱,或者一两。而管军官员支放与军士时,却通通按照时价,每石折给三四钱,或者五六钱。剩下的,全部装进了官员们的口袋。这种作法,自然要引起军士们的怨恨,打起仗来,也就理所当然地不肯用命!

役占军士。役占军士是当时的普遍现象,也是军政方面难以医治的痼疾。弘治元年三月,礼科都给事中李孟旸就曾指出,镇守太监、总兵、都御史各自拣选听侯跟随官军,多至千余名,彼此不得禁治,从而利益均沾。这种状况,在整个弘治年间,没有丝毫改变。象“兵之精壮者身役私门,不肯事事”;“各卫官以精壮者役占而以老弱者备数”;“京师官军,在卫者苦于出钱,在营者困于私役,逼令逃亡”;大同将官“役军士多至千人,侵屯地动以万计”;蓟州、宣府、大同分守、守备内臣23员“每员占用军人少则二三百名,多则四五百名”之类的记载,比比皆是。弘治十六年(1503年)二月,巡抚辽东都御史张鼎指出,辽东总兵、副总兵、 将、都指挥、千户等官,先年各自挑选骁勇军士随从杀敌,久而久之便成了家人。现在一家有十余姓,一姓有七八人,多者有二三百丁,俱称舍余,不当差役。他请求清查并严禁隐占。不消说,这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早在弘治元年朱祐樘在任命马文升提督团营时,给他的敕谕中就曾告诫坐营管操内外官,如役占军士五名以下者降一级,五名以上者降二级,俱发边远卫所立功。提督官若容情故纵,或被人举发,或朝廷缉访查出,一体治罪。可是,役占不仅没有停止,而且还在发展;不仅在外卫所军士被役占,而且称为禁兵的四卫营的勇士、旗军也被大量役占。

抢夺军功。管军官员和他们庇护下的纨袴子弟以及一批无赖,平时欺压百姓,剥削旗军;一旦有警,既无谋略,又无勇力,以致往往战败,甚至不战而败。如果侥幸成功,他们又纷纷抢夺军功,或者将军士斩获的首级和夺获的牲畜,用贱价购为己有,或者干脆攘为己功。弘治十年(1497年)七月,监察御史王和等在奏疏中说:往年京营总兵官出征,有受势要嘱托而收其子弟为头目的,也有接受富家贿赂而收其家人为旗牌者,动辄一二百人。这些人到了边方,见到敌人则缩首深藏,遇有首级则仗势强夺。甚至有的人身还在京师,但功劳簿上已经有名了。此外,既然是战斗,就必然有阵亡。可是将帅们为了逃避失败的罪责,因而往往掩盖真象,将阵亡改作病死。于是,阵亡者也就得不到抚恤。所以有人说,只有狡猾的人,见敌就逃,既无军功被抢,又无阵亡危险。果真如此,官军还有什么用处?!

任意敲剥。马文升在谈到陕西①卫所军士时说:“陕西腹里的军士,都在三边操练备边,有的一年一次回卫休息,有的十八个月才回卫休息。有的一家正军、余丁二三名在边操练。有的余丁虽然在卫,却要担负种屯田纳屯粮以及守城等项差使。以前往边境操练备边的军士而言,既有官给的骑操马匹,本来不需自己再置办什么脚力。可是,在赴边之时,彼处总兵、副参等官,每军一名,却要其置备马匹或骡一头。这些军士既无营生,又无产业,止靠月粮六斗维生,置备军装,整理盘缠都靠这点收入。然而,如不置办,又怕到边后被责打,只得由原籍户下津贴财物,置买前去。到了边方,管军官旗又以各种名目科敛,逼迫无奈,只好将原买脚力或马或骡变卖办纳。不到一年,便被搜刮尽绝。如果再遇上倒死官马,不问情由,必须随即买赔。逼追紧急,只得向本管指挥、千户、百户或彼处副参等官相借。有马一匹还银二三百两的,有银一两还本利三四两的。等借债军士回卫,债主家人随即前来讨债。而旗军所在卫所官员,惧怕债主权大势大,只得协助追偿。旗军无奈,只好典卖妻子,或者预借月粮偿还。赔马一匹,已弄得破家荡产,倘再倒死,又将如何买赔?因此而逃亡者十常八九,所以各边军士日见缺少。马文升说,在边军士多有衣不蔽体,食不充口,骨瘦如柴,形容枯槁者,但总兵等官略不介意。”他担心长此下去,军士会愈来愈艰难,则将不止于逃亡之患,而恐有意外的变故!陕西如此,其余地方可想而知。

弘治年间,瓦剌、鞑靼正是极衰之时,而明王朝则沿边城堡基本完好,带兵之官具备,主帅、守备、分守、协守、监军

————————

①明代的陕西包括现在的甘肃和宁夏、内蒙古以及青海的一部分。

太监、都御史,可谓大小相维,然而,弱小之敌却敢深入,官兵则只知闭门自保,一筹莫展。为什么会成这个样子?巡按陕西监察御史李鸾有一个概括的剖析。他说:“边事最重要的是兵、食和马。而现实情况是,军不疲于战阵,而疲于带兵者之剥削;马不疲于驰骤,而疲于带兵者之营利;刍粮不疲于愧饷,而疲于带兵者之巧取。主管者和监督者互相仿效,共为奸弊。既然如此,要想三军有同仇敌忾之心,边塞有长城之恃,那是绝对不可能的!至于都御史之设,诸军归其节制,一切事务听其主宰,权力是很大的。他本应搏击贪残,肃清弊政的,可是却迎来送往,宴会不断,逢年过节,还有馈赠。既然彼此之间已经亲密无间,又怎能秉公办事?边备又怎能加强?”

2.漕运和工役之苦 旗军除饱受管军官员压榨之苦外,还要忍受封建政府的剥削。所谓南方军士疲于漕运,北方军士困于工役,基本上概括了旗军所受的苦难。

漕运军士的困苦,由来已久。早在永乐年间,总督漕运平江伯陈瑄就曾说过:“各处官军,每年往北京运粮,等到运毕,已财尽力乏。回到卫所,还要修整损坏船只,以便下年再运。这已经十分辛苦了。可是,卫所官员当运军回来以后,又派他役,致使运军困苦不堪。及至再运,困苦的运军尚未复苏,而损坏了的船只也没有修好,于是公私都有不利。”这种情况,过了半个多世纪。仍然没有丝毫改变。弘治元年二月,曾经担任过总督漕运的马文升指出运军不止是困惫至极,更因此而破家。详情已在上章说过了。

至于工役,是压在旗军身上的又一座大山,也是明朝军力衰弱的一个重要原因。以京营为例,便可看出问题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

京营是明王朝的精锐之师,人数多的时候,不下于七八十万,一般也有40万人左右。其任务主要是保卫京师,如边境或地方有警,也须抽调京军前往征战。本来,京营的主要任务就是操练,蓄养锐气,提高战斗力,随时准备出征,不许有别项差役。可是,随着明朝统治的逐渐腐败,这支原非为工役而设的劲旅,强壮者却多被拨做工去了。据马文升说,内府各衙门匠役,占去了几万;造昌国公张峦①及仙游公主坟、修理玄武门、金水河、浣衣局等,又占去一二万。这些工程,有的一年尚未完工,甚至有二三年也完不了工的。被役使的军士,负债累累,疲困不堪,只好相率逃亡。这是弘治初年的情景。到了弘治十年(1497年)仍然如此。当时,为张皇后母亲金夫人营造房屋的有8000人,修造神乐观的有5000人,采取柴薪的有一万人,修理城楼的有3000人,为重庆大长公主造坟的有3000人。只是这几项,就役使军士三万人。只要京城大兴土木,就少不了役使成千上万的军士。而军士一旦被役使,就必然陷入贫困的深渊,不止是劳苦不可胜言而已。到了武宗即位时,这支劲旅只剩下8.55万余人了,而其中精兵仅有6万。

三、军政与武备之废弛

朱祐樘在苟安思想的指导下,对管兵官员姑息纵容,致使军政与武备日益废弛,官军的战斗力也从而严重地削弱了。

弘治年间,军政与武备之废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将不得人。带兵官员,虽然有曾经战阵,有勇有谋,操守可取,也善抚士卒者,但贪利害军,年老有疾,膏粱子弟,顽钝武夫,怯懦畏敌者却比比皆是。前面已经较为详尽地谈过,这里就不再多说了。

军伍空虚。无论京营或在外卫所,都大量地缺伍。一般地缺额在百分之四五十左右,个别卫所则更为严重。如弘治十五

————————

①张皇后的父亲、朱祐樘的岳父。

年(1502年)五月,镇守江西太监董让等奏称,南昌左卫旗军,原额为4753人,而目前在城操练者却只剩下141人了。此外,在营者又多系老弱,或者是点视时才到场的市井无赖。军伍空虚是军政方面存在的极其严重的问题,也是明朝官军腐败的突出表现。

操练不精。弘治元年,明孝宗在任命马文升提督团营操练时,告诫他不要象往常一样,虚应故事。当时,在营军士,多不操练,即使操练,也是摆花架子,如射箭舞牌之类。至于如何布阵,如何进退,往往不知。攻杀击刺,亦多不熟。虽然在练习舞刀,但刀法并不谙练;虽然在练习放枪,并不知枪法。说到骑射,更是生疏,以至临敌之时,欲北而南,欲东而西,与敌骑之娴熟比较起来,真有天壤之别。

军纪败坏。既然管军官员的素质低劣,而朱祐樘又姑息纵容,那末,军纪的败坏自然是意料中事。平时,管军官员刻意剥削军士以饱私囊,同时孝敬上司;战时,普遍地表现为“自扫门前雪”,以各种借口拒绝声援相邻城镇,致敌骑往往长驱直入。敌骑退走以后,他们又以各种借口来开脱罪责。甚至将劫后余生的良民百姓杀戮,冒充敌人首级请功。尽管老百姓对此怨声载道,但却无可奈何。

战马消耗。明王朝面对的强敌是北方的游牧民族,所以骑兵在克敌制胜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自然,养好战马便成了武备的一项重要内容。

以京卫而言,洪武、永乐年间,将不少空闲官地,设立牧马草场。而在京各营草场,有几千顷之多。夏秋之间,足够放牧,春冬又全支料草,以备喂养。所以马皆肥壮,足可调用。然而现在的京营牧马草场,基本上被势要之家或亲王占为己有。所以马匹下场放牧,因无处存住,不到一两个月,即挪往西山一带四散放牧。秋冬虽支料豆一石,但军士因度日艰难,又多预卖与人。况且六个月只关支草二个月,每月只折银二钱,总起来还不够一个月支用。夏秋既无草场放牧,冬春又无草束喂饲,军士艰难,无力办草。马既无草,又想不要它死去,实在难以办到。所以团营马匹,经常死亡在二万以上,而买补者不及死亡数的十分之二。现操马虽有三万余匹,但其中老病不堪骑操者却很多。

至于太仆寺所辖监苑之牧马,已名存而实耗,繁殖的既少,有的连种马也没有了。要恢复其盛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茶马互市所得马匹,起初还好,但自金牌制废弃后,私茶盛行,而官府又多次以坏茶去欺骗藏民,所以,藏民既憾官府失信,又以民间贸易有利可图,便将赢弱之马与官府交易,而以好马与民间交易。此外,散养于民间的马匹,如前所述,已经难以为继了。总的说来,战马的消耗已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从而严重地影响着官军的战斗力。

兵器不精。要克敌制胜,固然要靠指挥得当,士马精强,但武器的精良也是十分重要的。

制造兵器的场所有属于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的兵仗局,还有各都司、卫所的军器局,民间工匠也有承造的。一般说来,所造军器,多不合式,也不堪使用。如京师盔甲厂所造兵器,头盔二十四五斤,太重。其甲则中不掩心,下不遮脐,袖口太宽,袖长压肩,且甲叶不坚。不掩心则不能遮矢,压肩则不能举手开弓,即使开弓,射程也不过几十步;甲叶不坚,披挂也无用。该厂所造之刀,尤其短小,并且还没有锋刃。至于天下卫所成造的军器,除沿边宜府、大同、辽东、宁夏、甘凉等地外,其余浙江、福建、江西、河南、山东、南北直隶卫所制造军器的料价,多被管局官员贪污中饱,间或制造一些,也不过浪费物料。用这样的武器与敌人作战,无异于把战士送给敌人屠杀。

军政与武备的废弛,大大地削弱了边防以及整个明王朝的统治力量。例如,弘治十一年(1498年)十二月,刑科给事中吴世忠在奏疏中谈到大同的边备时说:墩台之间相隔十四五里,大同镇距边墩有一百八九十里,因而烽火不通,难于策应。这是形势不利。将官的推举,多半通过贿赂,一旦得到兵权,便如获私宝,既思偿债,又想肥家。他们役占军士多至千人,侵夺屯地动辄以万计。诛求科敛,从不间断,甚至克扣赏赐以贿赂权贵。这是将不得人。世忠至大同时,将近十月,亲见军士奔走于风霜之中,面色黧黑,甲衣里面连一件粗布短衣也没有,而家里则半无烟火,弱女幼男,没有衣服蔽体。问其缘故,答复是:一人之身,既要当军,又要应役;一石月粮,既要养家,又要孝敬将官。年岁凶荒,而征敛日甚,哪里还有力量照顾妻子?这是养军不善。钱粮日益减少,而扣除却日益变着花样。如一匹马最多给价十两,每日给料止有三升,而且或者过时不关,或者未到夏天即行停支。致使马匹倒死愈来愈多,军士买补愈来愈困难。这是养马不善。边墩的器械,原来没有定数。几十年来,无人清点过,有的适当地买补过,有的又彼此转借,因而多寡不同,且朽钝无用。这是军器不足使用。边粮折银,应该全部给军,但管粮郎中却要每石扣银二钱,说是留作他用。月粮一石,也应该给军,但支粮之际,却要每名出银一钱,说是用来买马。米贱钱贵时则不给钱而与米,反之则不给米而与钱。这些问题由谁来解决呢?带兵的要对军士有恩惠,管粮的则要多克扣,总兵官又只要求杀伐,而镇巡官则只要能够操纵将士就可以了。结果只能各行其是,问题照旧得不到解决。他说:今年鞑靼进贡之时,总兵、巡抚、镇守等贪利畏威,抛弃一切法度,纵其出入,任便交易,连锅锹箭镞等违禁品,也卖给了敌人;而农民村妇,亦被污辱。平居如此,临敌可知。有一次敌人刚入境,进攻蔚州。烽火数传,文书累至,可是,各官却畏缩不前,逗留不进。小敌如此,大敌可知。总兵、巡抚、镇守等官贪懦至此,假如敌骑长驱直入,安能折冲御侮!

朱祐樘任命刘大夏为兵部尚书时,大夏多次称病固辞。原因是他自度要扭转军政废弛的局面,确实无能为力。如果出了大事故,他负不起这个责任。的确,当时军政方面的积弊已经根深带固,积弱之势已经很难扭转了。大夏的前任马文升,虽然提出过不少建议,但收效甚微。他甚至提出过用徒有其表的军容来吓唬敌人。美其名曰:“上兵伐谋。”按照规定,凡是鞑靼进贡,由京营差拨官军,接至居庸关。到了会同馆后,按照来人多少,拨与马匹骑坐。值班的官军,必须是贴班的侍卫。之所以如此,目的是要壮军容而振国成。可是,以往派去迎接的军马以及骑坐的马匹,值班的侍卫军人以及拨去居庸关防护的军士,都是步军。其中老弱相半,盔甲不鲜明,器械不锋利。而侍卫军人老弱者更多,叉刀长枪盔甲大半损坏。贡使所骑马匹,都是既瘦又弱。马文升说,侍卫军士,乃朝廷之禁军。天下强兵,莫过于此。如果让贡使所见乃是这样不中用的军、马,必然会遭到轻视。所以,必须拣选精壮的军马,用锃亮的军器盔甲装备。其队伍立站之间,行伍疏密,俱要如法,务必要有精锐之气,不许象往常那样,喧哗错乱。其拨去居庸关防护的军马,其部伍进退,务要其止如山,其行如云,凛然节制之兵,而有不可犯之势。如能这样,将使敌人不敢萌发侵犯之心。再加上好好款待,使彼怀惠畏威,衅隙便无由而生。即使小有犯边,也不足深虑。这种妙法居然是兵部尚书提出来的,可见是智穷力竭了。

当时,有的官僚还提出,各处少壮的和尚道士,如有忠勇愿意报效国家者,允许所在官府给以口粮,差人伴送到兵部,发给军装器械,让其随伍立功。战事完结之日,给予官钱,为其娶妻,有功者一体升赏。这种加强边防的建议,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