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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吸吮民脂民膏的宗室

作者:郭厚安 当前章节:13509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0:15

一、从王室屏藩到困处一城

封建诸侯以屏藩王室,这是自古就有之的。不过,象朱元璋那样给自己儿子很大权力,很高地位的君主,却是在他之前好几百年没有过的。关于朱元璋为什么要把已经送进历史陈列馆的“封建屏藩”制度重新搬出来,作为维持和巩固朱明王朝统治的重要法宝?不少人对此问题进行过探讨,我们不打算在这里多说,只想说一句:朱元璋这种倒行逆施,主要是出于不相信文武大臣,而又要维护极端君主专制,维护朱家的万世一统的自私自利之心。

1368年,朱元璋建立了大明帝国。元朝虽然灭亡了,但其残余势力却还相当强大。这对新建立的明王朝,是一个严重的威胁。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朱元璋除了在边防上部署重兵以外,还多次派遣大将军率兵出征。当时,都城在南京,朱元璋不可能经常亲临前线指挥。但是,诸将久握兵柄又是朱元璋所切忌的。因而只好派他的儿子们前去坐镇了。此外,疾风骤雨式的农民起义虽然停止了,但小规模的起义仍然此起彼伏,从未停止。这是朱元璋的心腹之患,自然也需要自己的骨肉前去坐镇。于是,朱元璋便先后分封自己的二十几个儿子为王。使他们星罗棋布地驻守在全国各地的军事重镇上。这样,既削弱了诸将的兵权,又加强了对全国人民的统治。遗憾的是,朱元璋这种作法却为自己的帝国留下了一个严重的隐患。

明朝初年,藩王的政治地位是很高的。他们的服饰、仪仗以及王府规模,只比天子低一级。所有的公侯大臣,见了藩王都要行跪拜礼。特别是藩王还拥有军权。每个藩王的护卫甲士,少者3000人,多者至1.9万人。塞上诸王的护卫甲士不在此限,他们的军权更重。可以将兵出塞,也可以节制大将军。此外,诸王还有一个特权,就是如果发现朝中有“奸臣”,便可训兵待命,“以清君侧”。这无异是给了诸王反叛朝廷、夺取皇位的堂而皇之的借口。

尽管明朝的封藩与以往不尽相同,藩王没有封地,也无权干预政事。在军权方面,诸王要受都司的制约。但是,皇位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被朱元璋寄予重任的诸王,特别是少数强悍的藩王,无论如何也无法阻遇其觊觎帝位的野心。

朱元璋一死,围绕着皇位而展开的斗争立即激化,并终于燥发了“靖难之役”。

其实,这种自相残杀的必然来临,不少人早就看到,而且还苦口婆心地提请朱元璋要注意这种局面的出现。例如,洪武九年(1376年),山西平遥训导叶伯巨在应诏陈言时,就力陈分封太侈之害。他指出:“现在分封,不象古时那样,而是使诸王各有封地。大概是吸取了宋元时期,宋室不振,致使君主孤立于上的教训。秦、晋、燕、齐、梁、楚、吴、蜀诸国,无不连邑数十,城郭宫室,只比天子的都城差一点,他们还拥有众多的甲兵卫士。臣恐数世之后,会形成尾大不掉之势。到那时才削其地、夺其权,势必引起他们的不满,甚至借故起兵,要防备已来不及了。有人认为,诸王都是天子的骨肉,分地虽然广大,给他们的权力也多,但岂有以此抗衡之理!”伯巨援引汉代吴楚“七国之乱”和西晋“八王之乱”,说明“分封逾制,祸患立生”是古今一样,十分清楚的。他希望朱元璋早为预防,趁诸王还未前往其封国的时候,削弱其藩封之力。以“割舍一时之恩,换取万世之利”。疏上,朱元璋大怒,说:“小子离间我的骨肉,赶快把他逮来,我要亲自将他射杀。”后来死在刑部狱中。从此再没有人敢谈这方面的问题了。尽管朱元璋当时并没有裂土分封诸王,叶伯巨的奏章有一点疏漏,但总的说来还是正确的。骨肉相残,不是在数世之后,而是在朱元璋身没之后。

“靖难之役”以后,建文帝没有完成的削藩的历史使命,终于由明成祖朱棣来完成了。以削藩而起兵的朱棣,当他一旦把皇位抢到手以后,便陆续采取徙封、罪废、削夺护卫军士,重申“祖训”、严格限制诸王行动等措施,大大削弱了诸王的势力,使之再也不能成为威胁皇权的力量。后来虽然发生过汉王高煦、安化王寘镭和宁王宸濠的反叛,但都旋起旋灭,没有也不可能造成兵连祸结、甚至皇位转移的结局。诸王“拥重兵,据要地,以为国家屏藩”的情况,已成为历史的陈迹;他们过去那种尊崇的地位也已一落千丈,一去不复返了。正统十三年(1448年)九月,英宗给礼部尚书胡等说:“近来听说有的内外官员因事去王府,往往多方需索,以致窘迫。自今以后,使臣去王府的,只许待以酒馔,其余的东西一点也不能给”①。景泰六年(1455年)三月,南京吏部验封司郎中孟钊言:“近年以来,有的亲王畏惧势要,下堂与朝廷使臣握手相见。上下都不符合札仪,很是违背祖制。请明令王与百官通通遵守祖训”②。其所以出现上述情况,主要是诸王畏惧朝廷,唯恐得罪。而永乐以后的藩王也的确是很容易得罪的。弘治十三年(1500年)修订的《问刑条例》,就保留了王府的十分严厉的禁例六条,其中包括随意出城网鱼、游玩、选择坟地、送丧、扫墓等等,都将以有违“祖训”而受到不同程度的责罚。要出城必须办理报批手续。至于封藩以后再要回到京城,那简直比登天还难。这种事例自洪熙、宣德到弘治时期,只有过一次。那就是英宗复辟之后,两次召见其叔父襄王瞻增。这是因为,英宗被俘以后,在诸王当中,瞻增年长并且贤明,得到官僚们的好评,而太后也有意立他为君。可是,瞻增却上书请立英宗的皇长子为帝,而由廓王祁钰监国。等他的书信送到京师时,脚王祁钰已经即位数日了。英宗还京,当了太上皇。瞻增又上书景帝祁钰,叫他早晚前去英宗住处问安,初一、十五应率领群臣去朝拜,不要忘掉应有的恭顺。英宗复辟以后,石亨等诬蔑于谦、王文曾说过要拥立外藩的话,英宗怀疑所谓的外藩是指瞻增。过了一段时间,在宫中发现瞻增前后所上的两封书信,而襄王的金符仍在太后处。这就说明于谦等人并没有迎立瞻增的意图,而瞻增也无觊觎帝位的野心。因此,英宗的确从内心深处感激其叔瞻增。这才打破常规,召瞻增至京。等待瞻增到了京师;英宗在便殿设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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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明英宗正统实录》卷170。

②《明英宗实录》卷251,《景泰附录》卷69,“遵祖训”即公侯大臣见王,“伏而拜谒,无敢钩礼”。

待,并命百官到襄王的住处朝见。过了四年,瞻增又一次入朝。英宗叫他去昌平谒陵,同时允许他在回去以后,可以与诸子出城游猎。这是特殊情况下的特殊待遇,不是一般的亲王能够享受的。所以,弘治年间太皇太后周氏以年纪大了,想援例召见崇王见泽,就以亲王入朝不是常例而被阻。

根据文献记载,弘治八年(1495年)七月,朱祐樘已批准了召见崇王见泽,但考虑到此事关系重大,必须和内阁大学士及有关的官员商议一下,至少应打个招呼才是。谁想问题一经提出,便遭到大家的反对。大学士徐溥等说:“分藩建国,自来就有一套规矩,亲王奉旨入朝,并不是常例。加以目前国库的支出太多,国库和仓廪都不充实,天灾又不断发生,民力已疲惫到了极点。亲王来朝往返的费用惊人,此例一开,其他诸王援例争相请求,是很难同意这个而拒绝那个的。”礼部尚书倪岳等府、部、科道官也上疏说:“崇王来朝,坐船有风波之险,坐车又可能遇上盗贼;往返花费很大,会使社会经济更加凋敝。再说,目前公私都相当穷困,民不聊生的情况较为普遍。”朱祐樘的决心动摇了,但是却说:“卿等说的是,但朕承圣祖母意,已有旨取王来了。”于是科道又纷纷上章论辩,坚持阻止崇王来朝。过了四日,朱祐樘才决心不召崇王来京。据说,朱祐樘这一决定与倪岳疏末的话有关。他说:“现在崇王奉命来朝,虽然少可满足太皇太后想见其子的愿望,但到分别之时,却难免眷恋不舍之情。崇王既去之后,又必然倍增忧思不忘之念。太皇太后这种精神上的创伤,陛下如何去帮她解脱?这样,陛下难道不因此而忧虑?到了这个时候,再来悔恨不该召崇王来朝,已经来不及了。”这种动之以情的话,深深地打动了朱祐樘,因而他不得不下决心打消召见崇王的念头。

看来,包括崇王在内的诸王,根本不能改变他们的命运,而只能象囚犯一样,困处一城,受到严密的监视。不过,他们在生活上,如果有条件的话,不管怎样奢侈糜烂,到是不受任何限制的。他们“世世皆食岁禄”,完全变成了靠人民血汗养活的腐朽的寄生的社会集团。

二、腐朽的寄生集团

按照规定,诸王虽然地位尊崇,但不得干预地方行政事务,也不准参加科举,猎取一官半职,更不许别营生理,只许坐吃俸禄,以显示“圣子神孙”异于常人的特殊地位。殊不知,这种做法,只会使朱元璋的子孙们变成名副其实的腐朽的寄生虫,既害了他的儿孙们,又害了朱元璋的王朝,更害了老百姓。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规定:皇太子及亲王,授予金册金宝(印)。皇太子的嫡长子①为皇太孙,其余诸子到15岁都封为郡王,授以镀金银册、银印。亲王的嫡长子年十岁封为王世子,授以金册金宝。其余诸子年十岁都封为郡王,授以镀金银册、银印。王世子必须是嫡长子,如果以庶②夺嫡,轻则降为庶人,重则放逐远方。亲王年30岁时,正妃尚未有子,庶子止封郡王,要等到王与王妃50岁时都还未有儿子,这才封庶长子为王世子。郡王的次子授镇国将军,三品;次孙授辅国将军,四品;次曾孙授奉国将军,五品;次玄孙授镇国中尉,六品;次五世孙授辅国中尉,七品;次六世孙以下授奉国中尉,八品。亲王的女儿叫郡主。郡王的女儿叫县主,孙女叫郡君,曾孙女叫县君,玄孙女叫乡君。

与此同时,又更定各王禄米:亲王岁给禄米1万石,郡王2000石,镇国将军1000石,辅国将军800石,奉国将军600石,镇国中尉400石,辅国中尉300石,奉国中尉200石。公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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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通俗的说就是妻或大老婆的大儿子。

②通俗的说就是妾,小老婆。

驸马2000石,郡主及仪宾①800石,县主及仪宾600石,郡君及仪宾400石,县君及仪宾300石,乡君及仪宾200石。

永乐年间,将镇国将军提高为一品,辅国将军为从二品.举国将军为从三品,镇国中尉为从四品,辅国中尉为从五品,奉国中尉为从六品,但俸禄并未增加。

起初,皇族的事诸如给初生子女命名、请封、请禄、婚嫁、丧葬、请谥等等,都由宗人府掌管,后来都移给了礼部。为了防止假冒,对上报新生子女,有着严格的规定。例如,弘治十年(1497年)令:凡王府宗支,只要有新生子女,三日后即报本支郡王,转启亲王审查核实。年终类奏,长史②造册二本送部,一送宗人府比对,一留礼部查考;其各城另住郡王,照例径奏,教授③造册缴部。如果不依期奏报,或者未经保结明白而朦胧妄报的,长史、教授等官将根据情节轻重受到惩罚,而所报之子女日后也不许请名、请封。

由于宗室特殊的政治地位以及不劳而获的养尊处优生活,因而促使了这个社会阶层的迅速繁衍。明朝初年,亲王、郡王、将军才49位,女的才九位。可是过了将近160年,即嘉靖初期,宗室便发展到8200多位;到了嘉靖中叶,则已接近3万位了。弘治时期的宗室究竟有多少,一时查不出具体数字,但可以肯定,其人数一定很多。以河南而言,宗室之家已十倍于国初。弘治五年(1492年)八月,巡抚山西都御史杨澄以晋府庆成王子女已达94人④,觉得不合常情,担心其中有收养异姓之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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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郡主以至乡君的夫婿都叫仪宾。

②亲王府最高职官,正五品,掌管王府之政令;辅导规谏以匡王之过失,统

率府僚各供其事、凡请名、请封等事,长史代王草奏。

③郡王府最高官职,从九品。

④《明孝宗实录》卷66,王世贞《弇山堂别集·皇明盛世述一》谓“庆成王

生一百子,俱成长,自封长子外,余99人并封镇国将军。”

以上疏请命礼部查处,并请限制郡王以下妾媵①之数。礼部奉命查勘以后奏称:“庆成王子女,俱系王妃、夫人并宫人、室女所生,没有假冒。”朱祐樘说:“既然如此,就不必过问了。至于郡王以下妾媵以多少为宜,再会官议定,然后奏闻。”议论的结果,认为“郡王自正妃外,妾媵不得过四人,各将军不得过三人,中尉不得过二人。”朱祐樘批准了这一意见,并作为命令下达执行。可见当时已经感到宗室人数太多的压力,因而不得不适当采取限制生育的措施。其实是一纸空文,无济于事。

本来,朱元璋并未禁止其子孙进入仕途,当时曾规定,亲王子孙,只要有才干能够作官的,宗人府的宗人令便具名上报,然后授任。可是,这个规定在宣德初年镇压了汉王高煦的反叛以后便废除了。后来有些人因为宗室没有出路,请求解除禁令,都没有结果。直到万历十八年(1590年)修改《宗藩事例》,才允许“无爵者得自便”。二十三年(1595年)又准许宗室可以儒服参加科举,但不能作京官。在此之前,不要说作官,就是国家有急雄,宗室也不得救援。有人认为,明代的封藩,既伤于恩,又伤于义。所谓伤于恩,就是说朱氏的族属,封到奉国将军就可以了,不必再封什么镇国、辅国、奉国中尉,而且是世世不绝。所谓伤于义,就是说无论亲疏,都是朱元璋的子孙后代,他们没有犯罪,但都使之困处一城,不准应试作官,也不准从事农商之业。这种作法是十分荒谬的,在历史上也是没有先例的。

于是我们看到,愈来愈多的宗室,或者说愈来愈多的“寄生虫”全靠俸禄、实际是人民的血汗养活。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国库无法负担,一是贫宗生计艰难。嘉靖年间,御史林润就指出:“天下每年运往京师的税粮是400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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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媵系陪嫁之婢女,妾媵乃指妾。

而各王府禄米则需853万石。以山西而言,存留于本地的税粮为152万石,而宗藩的禄米却要212万石。以河南而言,存留的税粮为84.3万石,而宗禄却要192万石。”无论是全国还是各省,税粮只供给宗室都不够,其它的官吏俸禄和军饷又出在哪里?国家负担虽然很重,但并不是所有的宗室都能过上优裕的生活。总的说来,亲王、郡王由于其俸禄多,还有各种赏赐,所以“养尊处优”不成问题,但是不少宗支却因领不到俸禄而极端贫困,有的头发已经白了尚不能婚娶,有的死去多年了还未命名,因为他们没有钱向礼部打点,而礼部也就拖着不办。

由于宗支繁衍,给国家造成的沉重负担以及给贫宗带来的困难,在弘治之前就开始了。于是,清理宗室、减少宗藩开支以及俸禄折色等措施,已经纷纷出笼。虽然直到弘治时期,宗藩在经济方面的问题还不十分严重,但某些有识之士却预见到了这方面存在的危机。如弘治六年(1493年)五月,礼部尚书耿裕等就曾以宗室之费日益增多,而赋税有定额,人民负担也有极限,长此以往,宗室之费将难以为继,提请文武大臣会议,务必拟就一个妥善的长远计划。由于神圣的“祖制”无法突破,所以大臣会议也无能为力。

宗室之费,除岁禄之外,按规定还有册封、婚娶、丧葬、府第、就藩等等支出,而这些花费都是很大的。如果再加上各种赏赐,费用更是十分惊人。

三、肆意侵夺

宗室不仅按规定享受优厚的俸禄,还利用自己特殊的地位,肆意侵夺胶削.

诸王在最初分封的时候,只是享受岁禄而没有赐给他们土地。后来除岁禄外又赐予土地,而且愈来愈多。开始,王庄的租税由官府代收,然后王府派人去官府领用。后来在皇帝的纵容、袒护下,不少王府庄田改为自行管理,自行征租。

关于王府兼并土地的数量,我们已在第四章简要地谈过。从表面上看,赐予诸王、勋戚、宦官的土地,很多是“荒闲土地”、牧马草场以及退滩地等。实际上从明王朝建国到弘治时期,已经历了一百多年,社会经济在发展,人口在增多,在京师附近以及各王府所在的中心城市,哪里有什么“荒闲土地”?即使原来有,已早开垦为民业了。至于草场,那是专为牧马而设的。即使其中有可耕之地,也是放牧之家作为补贴生活之用的,如果没有了它,马政就会大受影响。再说退滩地,是很不稳定的,所谓“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目前是退滩地,不久又会被水冲毁;即使已经稳定,但却早已是农民佃种输税之地了。所以,无论赐予的是什么土地,基本上都是侵夺的。例如:弘治二年(1489年)江西巡抚李昂奏劾宁王府的内官、仪宾人等纵容家人置立庄田,抢夺民产,而税粮仍令百姓输纳。弘治十三年(1500年),户部尚书周经指出,崇王见泽请乞河南归德州等处的黄河退滩地20余里,都是军民佃种输税之地,如果给了王府,这些人将怎样为生?另外,赐给兴王祐杭湖广赤马、野猪二湖近湖淤地1352顷,乃是1750余户的世业。

终明之世,土地兼并都很激烈,而为害最大的莫如皇庄以及诸王、勋戚、中官庄田。以京师附近而言,弘治六年(1493年)闰五月,太常寺少卿李东阳上奏说:“奸民恶党竞相指民产业为空闲田地,以投献为名,献给藩王势家。藩王势家则据此陈乞,而朝廷总是有求必应,慷慨赐予,动辄几百顷。藩王势家得请之后,标立界牌,界内包罗的村落、坟墓,毁的毁,发掘的发掘。于是诉讼经年累月,冤号之声震动远近。”他说:“人口愈来愈多,哪里有闲地?凡是以空闲之名请乞的,都是假的。朝廷虽不断颁布禁令,但一有请乞又立即允许;投献之人虽然受到惩罚,但陈请的人终于得地。这样年复一年的,何时才能煞住这股‘投献’、‘请乞’的歪风!”他建议以后凡是请乞“空闲”田地的,一律不给。使请乞者得不到田地,则投献者自然也就不再投献了。主意虽好,无奈朱祐樘不予采纳。

王府侵夺的土地,究竟是由王府管业、自行收租,还是由官府统一管理并代收租税,然后再给王府?这并不是简单的形式问题,而其实质是限制抑是任其腹削的问题。弘治六年五月,户部尚书叶淇在应治陈言时曾经指出,王府庄田的管庄之人,“收租时往往在正额之外横取数倍,中饱私囊”。此外又有王府提高租率以增加剥削量的情况。如弘治十二年八月,朱祐樘允许岐王府自行管业,自行收租,“命下之日,物议纷然”。户科都给事中卢亨等上奏说:“管理庄田的人掠夺民财,简直如狼似虎。王府收租,刚定下则例,可是实行不久,往往就改变了。”假如所有王府都允许其自行收租,不免要失掉民心。再有就是不论有无收成,王府照常征收租税,从而保证其剥削收入。弘治十三年二月,户部尚书周经在反对将湖广赤马、野猪二湖近湖淤地赐予兴王的奏疏中曾经指出:“如果把这些游地尽数给了兴王,并令其自行营业,则必照亩收租,而这些九潦一收之地,如何能完纳租税?如狼似虎的军校,恣意诛求,怒其不能供纳,就想另佃,于是必将原来住种之人赶走,并夺其产业。果真如此,他们又将何以为生?”凡是提出这个问题的官员,无一例外地既反对宗藩势要请乞土地,更反对他们自行管业,自行收租。不过,尽管他们从维护整个地主阶级长远的利益出发,提请朱祐樘必须限制宗藩势要局部的、眼前的利益,否则会加深人民的灾难,激化矛盾,迫使人民铤而走险,危及明王朝的统治。可是,陶醉于升平景象的朱祐樘,恪守尊尊亲亲之谊的古训,一心要维护其宗亲的利益,因而对官员们的忠告总是充耳不闻,或者加以搪塞。所以,这个问题便只好旷日持久地争论不休,同时必然日趋恶化而不能遏止。

亲王前往封国,按照规定应给车船人夫,另外还有赏赐,花费往往达二三十万。如果加上额外勒索,其费用就无法估算了。吏部尚书倪岳曾经指出,前往封国的亲王,一过通州,便作威作福,酷害夫役,凌虐官府,恣意劫夺,甚至地方大员,也痛遭其鞭笞侮辱。弘治十一年(1498年)十二月,朱祐樘的弟弟寿王将要前往封国四川保宁府(今阆中),有关衙门奉令按照益王祐槟之国时的规格办理,给船700艘,车400辆,宫人不给俸粮;军校四个人一辆车,每辆给银二两四钱,自己去雇用。寿王嫌少,要求按兴王祐杭、岐王祐枪之国时的规格办理,给船900多艘,军校二人用车一辆。兵部反对,说“兴、岐二王出京之后,官校横暴,甚于虎狼,即使是方面大官,也不免受其凌虐。他们把多余的船用来装载私盐,多余的车则多索银两而辞退。经过的地方,不胜烦扰,坏乱了盐法,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因此,绝对不能以兴、岐二府为例”。又说:“目前亲王之国所用的车船,已经比宣德、成化时期增加了几倍,应该是很满足的了”。建议“以后亲王之国,给船请照宪宗之弟见浚之例,最多不得超过700艘。官员、军校都照益王例。拽船人夫,亲王、王妃的坐船,每船下水50名,上水80名。其余装载物件,每船上水25名,下水15名。本府官员坐船,上水20名,军校船上水10名,下水都是5名。如有投托王府,乘势装载私货者,治以重罪。”朱祐樘下令:“今后俱照此例行。王府官敢有拨置奏请者,治罪不宥”。这一命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然而,王府和王府的官校们仗恃其烜赫的权势,地方官员奈何不得自己,所以往往藐视朝廷的法令,照样我行我素。如寿王之国时,王府的承奉(宦官)宋祥、赵凤,典膳时俊等,所过之处,捆绑并拷掠官吏,要他们奉献茶果钱。州县官吏不胜其荼毒,只好向富户借钱来满足他们的贪欲。到了临清,州吏探听到德州贿赂的银子将近300两,告诉了兵备按察司副使陈壁,而陈璧却拒绝送贿,以致宋祥、赵凤都对其衔恨在心。恰好璧随镇、巡官一道朝王,宋祥便指挥一些内官借故殴打陈璧,直打得他血流满面,护送寿王的太监梁义才上前制止。与此同时,各船的军校也手执木挺登岸,捣毁居民房舍,抢掠货物,以致临请城中为之罢市。事后临清的官民纷纷向朝廷奏报此事,并且查获宋祥所贩私盐6.3万余引。但朱祐樘并不以为这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必须严惩,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此类事件再度发生。事过之后,一切照常。

亲王到了所封之地以后,又贪心大起。夺民土地,占民房屋,整修王府,甚至开设店铺,强取税钱。至于每个王府每年陈乞的一千引食盐,加上夹带私盐,越境发卖,更是侵夺商利,破坏盐法,为害不浅。

宗室的掠夺,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的。例如东昌(今山东聊城)、兖州、济南三府人户,领养鲁王府羊3100余只,从宣德年间到弘治三年,养了60多年,已经交纳过羊毛10余万斤,羊羔60余万只。虽然养羊人户已逃亡殆尽,但仍每年一征毛,三年一征羔,为害不已。又如王府校尉,按规定由民间派充;镇国将军,间或也有乞恩金换校尉的。这些校尉,不过是给使令之役、导引出入而已。如有病故,则奏请发给勘合由地方衙门金替。从成化初年起,各王府校尉如因事、因病或去世等缘故缺额时,准其径自通过所在的布政司转行州县金替,毋须再向朝廷奏请。这样作诚然简便,无奈王府官员不知礼法,乘机谋利。他们不论校尉到府时间长短,一概以老疾报请更换。为了能够实现其愿望,又将书画等物馈送给州县官,求他们胡乱查勘。等到新的校尉金解到府,入见之初,每名勒索见面银100两,或120两,最少也不下80两。应役之后,每年索办月钱银12两或13两,最少也不下10两。其他的种种勒索,更难数计。因此,只要一入王府当差,即使是殷实上户,要不了几年,准会弄得骨肉离散,财产荡然无存。在这种情况下,王府知其艰难窘迫,再榨不出油水了,便逼令其出银30两或40两,否则痛加责罚,待其顺从之后,才将其退回另外金替。所以州县每佥一名校尉,合境之内家道稍好一点的,都要补贴一些盘缠。每当审定由谁充当之时,则全家男女大小,抱头痛哭,好象发配边远地区充军一样。此情此景,令人目不忍睹。另外,有的郡王受封之后,或入继为亲王,或者病故无后,因而前项校尉都应退还给官府,充当另外的差役。可是却一直被原王府长史司占用,因循岁久,不予改正。对这种敲骨吸髓的作法,有的官员不避“以疏间亲”的嫌疑,沉痛地指出:“民为邦之本,财为民之心,其心伤则其本伤。在此十分凋敝的时候,不设法加意抚恤,反而竭民之财而不顾其死活,这就未免太伤国本了!如不及早设法处置,诚恐脂膏有限,胺削无穷。年复一年,百姓更难活命。虽说亲亲之道,在于同其好恶,但不能纵容他们为恶而失去民心!”在弘治时期,凡是不利于权要势豪的意见,照例是没有结果的。

四、凶残横暴

“靖难之役”以后,诸王的权势虽然日益削弱,行为也受到诸多限制,但其目的仅仅在于防止他们篡夺帝位。至于他们尊崇的政治地位,压榨老百姓的特权以及养尊处优的生活待遇,并没有被剥夺。诸王、宗室自然也知道自己的地位特殊,除了谋反朝廷,其余的杀人越货、生活腐化算不得什么,大不了送到凤阳高墙去。此外,他们是老百姓养的“寄生虫”,毋须读书习艺,因此不免既愚且顽,干起坏事来往往超出常人想象之外。当然,皇帝也总是以亲亲之谊对他们包庇、纵容。所有这些,构成了诸王、宗室为非作歹的主客观条件。

弘治七年(1494年),朱祐樘的大弟弟兴王祐杭之国,兵部派遣员外郎莫骢准备车船。王府官员加倍要车,而骢只按规定付给。兴王因此谎奏莫驰延误事情,请加以惩罚。等到兴王出发之后,兵部奏称:“凡是在京的文武官员,没有奉旨,不准私见亲王,同时驰也没有误事,不该受罚。”然而,朱祐樘竟命锦衣卫将莫骢逮捕治罪,结果是赎杖还职。朱祐樘要维护的是皇室的尊严,而不是什么法理。

弘治九年四月,朱祐樘下令将六科给事中庞泮等42人、十三道监察御史刘绅等20人关进锦衣卫狱。事情的起因是,封藩湖广武冈州(湖南今县)的岷王膺钰,纵使其下为恶,被武冈知州刘逊裁抑。同时又以库藏空虚,打算减少其岁禄。于是惹怒了岷王,给刘逊罗织了一些罪名,上奏朝廷。朱祐樘自然偏祖自家人岷王,在情况还未弄清的时候,便下令锦衣卫官校前往武冈逮捕刘逊。给事中庞泮等乃上奏说:“岷王只因禄米没有按时拿到,以致迁怒于刘逊。刘逊固然难逃其罪责,然而朝廷也不能偏听偏信。况且岷王所奏之事,牵涉近百人,现在只逮逊至京,而证人又不在,不过是一面之词,法司也难据此决断。再说,锦衣卫官校乃朝廷亲军,只要不是谋为不轨及妖言惑众等严重情节,祖宗以来未尝轻易派遣。请令法司转知镇守、巡按官员察勘,则事之曲直自然不能掩盖。”奏上,朱祐樘大怒,说什么“一个小小的州官为亲王所奏,才下令逮问而科、道官就纷纷上章奏阻,太不懂事了”。一下逮捕了几十名言宦,以致六科衙门都空了。这是一件大事,于是,五府、六都、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等衙门,由吏部尚书屠清带头,上奏说:“科、道乃朝廷的耳目,就是要培养其敢言之气。如果随意将其关进监牢,摧折其锐气,势必驱使他们趋利避害,惟知绒默观望,保持禄位而已。以后若有重大事情,还有谁肯为朝廷说话!然则,摧辱言宦,对人主是很不利的”。朱祐樘可能觉得自己做事太过火了,现在满朝文武都在为庞泮等求情,而且所言也十分在理,只好乘机下台。所以在接到奏疏的当天,便下令释放庞泮等人但每人仍罚俸三月,表明彼等的确有错,只是皇帝“大度”才放了他们。至于刘逊,逮至京城,下到锦衣卫狱,然后贬去四川都司作一名断事,专理刑狱。皇帝和亲王的尊严(或者说面子)就这样被保全了。

诸王及王室成员以势压人、为非作歹,当然不必如上所述定要借助于皇帝,实际上他们是横霸一方的“土皇帝”,完全可以凭自己的权势为所欲为。且让我们略举数例于下:

其一,岷王府的南渭郡王长子膺?罢,性情十分凶狠,所为多不法。奸污其父的宫女;谁要是违背了他的旨意,往往被活活打死或者绑在柱子上射死。这样被杀的男女有数十人之多。膺?罢与其弟犹如仇敌一样,他曾经把毒药放在食物里,想把他的弟弟们毒死。他奸污弟妻,南渭王令其弟迁居以避之,膺?罢却造谣诬蔑,迫使弟妻自缢灭口。他又进而捶死其弟之生母,并率人围攻其弟住宅,其弟翻墙逃走并投诉于官府。朱祐樘命官会勘,弄清了事实。命将膺?罢交渭南王严加管摄;其弟奏事有不实之处,减禄米三分之一;被奸污的宫女令其自尽;助纣为虐的群小被处决者一人,杖一百发边远充军者15人。这个判决,无论如何不能说是公允的。为恶者逍遥法外,被害者却受到了处分,甚至是命丧黄泉。说朱祐樘在纵容宗室作恶,一点也不过份。

其二,荆王府荆靖王妃魏氏生子见?、见溥,夫人王氏生见澋。魏氏钟爱见溥,凡是金帛等贵重之物,定要加倍给他,这就引起了见?的不平。靖王死,见?继位,大施报复的手段。他将其母魏氏禁锢于宫中,减去其衣服饮食,使之抑郁而死。接着就是杀其弟见溥,他使人召见溥来王府骑射,实际上是骗局。等见溥一到王府,立即将其捆绑起来,亲自用铁尺不断捶击之,见溥哀号求免,见?乃将其口塞住,再用铜锤将其击毙。至此,见?还不放过,恐怕他复生,于是又用铁火筋从他的肛门穿进去,致使血流满地。见?乃谎称见溥是马惊之后,掉下来被践踏死的。后来见溥的妃子何氏到王府去朝见太妃,见?将其强奸,并拘留不遣。他又想私通堂弟见潭之妃茆氏,见潭的母亲马氏知道后,十分惧怕,加紧提防。见?大怒,将马氏抓进王府,髡其首①,又打了一百多鞭子。与此同时,还将见潭逮进宫中,与其母捆在一起,用装满土的袋子压在他们的面部,使其窒息而死。接着就把茆氏械系入府,将其强奸。此外,见?又纠集一批恶少,每日在一起驰射或者私自过江②游荡。只要听说哪家有美女,就前去抢来。他还干没官粮,网罗货利,搜刮来的钱财,动以万计。他无恶不作,无缘无故地将其堂弟镇国将军见滏、见淲拘禁起来,减其饮食,活活将其饿死。他的同父异母弟见澋怕大祸临头,秘密地上疏告发其罪。朱祐樘命法司勘问,具得实情,于是将其拘押至京。不久,皇宗大臣奉命议论见?之罪,一致认为应该处以极刑。然而朱祐樘却有自己的看法,他说:“见?悖违祖训,灭绝天理,戕害骨肉,渎乱人伦,得罪于天地祖宗。诸王,文武大臣议其罪大恶极,法当处死。但念亲亲,不忍加刑,从轻曲宥,削王爵,降为庶人并禁锢起来。”王府辅导官通通摆黜、见?犯罪就是他们阿谀逢迎之故。见溥之妃何氏被见?奸污,似乎也犯了罪,命其自尽。茆氏只是削其封号和冠服,总算留了一条命。见澋没有及早奏报,减其岁禄三分之一。这是又一次满纸荒唐的裁决。对于亲旧、近幸,大臣的放纵、曲宥,必然导致急速的腐败,明中叶以来的无数事实,为我们证明了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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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将头发剃光,髡(kūn昆)古代一种刑罚。

②指长江,荆王先封藩建昌,后移湖广之蕲州,(今湖北薪春之南的长江边上)。

过了几个月,已经降为庶人的见?又不甘寂寞起来,上奏其弟樊山王见澋有不法之事,想借此出一口恶气。见澋也不示弱,再次揭发见?有谋为不轨之事。朱祐樘命太监韦宁等前往核实。结果查出见?购置,许多弓弩,又经常操练船马,还广积生铁,收藏器械。朱祐樘这才以见?“穷凶极恶,天地所不容,国法所不宥”为由,令其自尽。

其三,晋王府的宁化王钟鈵,因为有罪革去了岁禄和冠服,然而他却更加凶残。他强抢许多妇女入府,稍不如意,就拼命地鞭挞,或者砍足,髡首,或者以装满土的袋子压面,前后害死了六七人。校尉吴刚、白宗善于逢迎,很受钟鈵赏识,甚至多次令其入宫与自己的妃子武氏及婢妾淫乱,有一个婢女不从,惨遭杀害。钟鈵的母亲见此情景,惊恐成疾,不久去世。他的生母刘氏有一次在吃饭时用好言相劝,钟鈵根本听不进去,还扔酒器打她,幸好刘氏躲得快,没有打着。有一个陈老太婆患了精神病,钟鈵将其衣服剥光绑在树上,然后将铁绳烧红缠在她的身上烙。他强求奸污庶母李氏,李氏不从,便用棍棒打,又用刀刺,在钟鈵毫无人性的凌辱之下,一群婢妾不胜其毒,相约在一个晚上逃出王府,被巡逻的人抓获。镇守太监刘政、巡抚都御史张敷华等各奏其事。朱祐樘命太监罗禄、大理寺丞王鉴之等前往太原,会同都御史按问。由于钟鈵送了重贿,而宫人等又畏惧钟钠势大,不敢讲真话,因此,罗禄便隐瞒其罪恶上报。这样一来,钟鈵更加肆无忌惮,更加作恶肆虐,终至于彻底败露。朱祐樘说:“钟鈵不孝与淫乱事情,尚在疑似之间。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闺门不正,违法多端,不宜再作藩王,降为庶人,送凤阳高墙内禁锢终身,官府仍然供给薪米。武氏革去妃号。逃出的宫婢,通通送浣衣局。吴刚、白宗处斩。”罗禄、刘政等宦官免予处分,而张敷华等却罚俸三月。

其四,恭靖王之妃吴氏生宸浮及宸浦,妾媵生宸潣等。宸潣虽比宸浮年长,但为小老婆所生,故王位仍由嫡子宸浮继承。因此之故,两人互相仇视。经其下的帮凶们怂恿,都走上了同一条道路,那就是竞相作恶。宸浮多次夺取良家女为媵;有的差役因一点过失便被打死,或者命人将其勒死,或者惧怕责罚自己跳井而死,死者共九人。宸潣、宸浦等也不甘落后,他们曾经以私愤随意杀人;嫖妓、奸污尼姑、逼令侍女咽盐而死;又纵下为害。后来两者发生了矛盾,相互不停地告发对方。朱祐樘命宦按问,所告事实真假各半。据此,将宸浮、宸潣革爵为庶人,宸浦等减禄米三分之一,并责令其改恶从善。

王室成员除部分知礼守法、安于“寄生虫”的生活,或者更如朱元璋儿子朱橚那样,编撰有益于世的《救荒本草》之外,大部分人都应该永远地钉在耻辱柱上。他们给朱明王朝,给老百姓,给直接受其奴役的人带来的祸害,真是罄竹难书。明王朝的日趋腐败,不断衰弱,他们是有责任的,或者说是罪责难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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