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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恣意贪残害民的宦官

作者:郭厚安 当前章节:12759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0:15

一、假皇权以肆虐

明代的宦官专政,实质上是君主专制的反映。从朱棣开始,宦官逐渐把持了政治、军事、刑侦以及经济方面的大权。文武官吏在明王朝的政治舞台上,扮演的只不过是配角而已。

明朝的第一个贪残的大宦官是英宗朝的王振,其后又有曹吉祥以及宪宗朝的汪直,武宗朝的刘瑾等等。有人可能会因此认为,宪宗和武宗之间的孝宗弘治时期,宦官的权势得到了控制,其实并非如此。

不可否认,朱祐樘即位之初,迫于形势曾经不得不惩治梁芳、韦兴、陈喜等宦官。同时弘治年间又有几个知书奉法的太监如怀恩、何文鼎等,但总的来说,势焰熏灼,恣意贪残,与成化年间毫无二致。弘治初,李文祥曾上书指出当时的情况是:“权移内侍而不在内阁。赏罚只根据宦官的喜怒,祸福也由他们的摆布。他们仇视言官,公行贿赂。谁要是对其阿谀逢迎,则引为知己而得到超升。谁要是敢于揭他们的短,得罪他们,便会得到暗中谗害、并窜谪远方。这种颠倒是非的举措,真使臣僚们寒心,也使老百姓慑于彼等淫威而不敢论说。”弘治年间宦官势焰熏灼的例证太多了,现在简述如下:

少傅兼太子太傅兵部尚书马文升,为朝廷特别倚重。朱祐樘命其阅兵于教场,又命司礼监太监李荣同阅。马想与李并坐,但经再三交涉,李竟不允,于是只好各居一幕而交替检阅。陈洪谟说:马“以保傅之官,掌本兵之柄,又值弘治之世,而宦官乃若此,真是骇人听闻啊!”

朱祐樘对刘大夏的信任程度,超过了他对刘健、谢迁、徐溥等人的信任,这是举朝皆知的事实。太监自然也不可能不知道。不过,刘大夏知道,他和朱祐樘的关系,并不及宦官和朱祐樘之间的关系那样深。所以他在给朱祐樘进言时,只要率涉到宦官,不是不敢说,就是吞吞吐吐。而宦官凭借他们与朱祐樘的关系,也不把刘大夏放在眼里。刘大夏自己就说过,他提出来的应兴应革的军国大事,凡是属于外廷的,通通准行;但是只要稍涉权幸,便会遭到阻挠而很难实行,或者根本不能实行。有一次,司礼监太监陈宽等奉朱祐樘之命去京营拣选坐营的近侍内官,朱祐樘命兵部尚书刘大夏前往参预其事。大夏不敢介入,以外官不得干预此事的旧规为词,婉言谢绝。朱祐樘笑道:“岂忧此曹他日害卿耶?有朕在上,何忧之?”不久,朱祐樘命令英国公张懋与大夏同往。京营中有一个太监叫岑璋的,仗恃他长期得到朱祐樘的宠眷,私下向朱祐樘请求不参加预选,朱祐樘答应了。可是后来又告诉大夏,如果岑璋到期不来,应当据法处置。大夏说:“既然已经有旨允许,就不必再议了。”朱祐樘说:“我虽一时情不能已,答应了他,然而再没有传出命令,叫你等补上本章,这怎能算是有旨?”到了预选之期,岑璋果然未至,大夏便与陈宽等参奏璋抗命不遵。奏章上去,顷刻就批出,说:“本当拿问,且饶这遭”。岑璋知道后,甚是恐惧。其余近侍,也“自此检束,不敢肆”。朱祐樘略施小计,就使刘大夏和众近侍都服服贴贴的。看来他是很会玩弄政治手腕的。不过,刘大夏并未得意忘形,在对待宦官的问题上,依然是小心谨慎的。有一天,朱祐樘退朝后与大夏议论国事,后来谈到左右近侍,刘大夏不发言了,朱祐樘说:“尔犹豫不言,难道怀疑我是听左右近侍话的皇帝么”?大夏只是叩头谢过,但并未说啥。又有一次,朱祐樘问大夏,何以缺少钱粮?大夏答道:“祖宗时民出一文,公家得一文之用。今取诸民者数倍,而实入官者或仅二三。”朱祐樘又问道:“这些钱到哪里去了?”大夏不敢说,因为牵涉到宦官。他只好请求朱祐樘斥退左右,然后再奏。等到左右之人已经退出,朱祐樘再三诘问大夏钱粮究竟到哪里去了,但恐“隔墙有耳”,内心不免仍怀忧惧的刘大夏,哪里敢明说,只好吞吞吐吐、含含糊糊地暗指宦官,特别是镇守中官。

弘治九年(1496年)十二月的“满仓儿案”,清楚地显示东厂宦官特务的凶焰。满仓儿是彭城千户吴能的女儿,吴能把她卖给了乐户张媪。骗她说,这是周皇亲的家。后来张媪又将满仓儿转卖给乐工袁璘,袁璘迫使其为娼妓。吴能死后,有人将仓儿情况告知吴能妻聂氏。于是聂与璘争夺仓儿,并且告到官府。刑部郎中丁哲与员外郎王爵共同审理此案,问明了真情,并鞭笞袁璘。数日后,璘死,女断归聂氏。东厂太监杨鹏的侄子,曾淫于满仓儿,于是教唆璘妻诉冤于杨鹏。杨鹏乃逮聂斑及张氏等讯问,张氏谎称满仓儿乃其妹,聂氏之女早已卖到周皇亲家去了。其他的证人都畏惧东厂及镇抚司刑罚,只好照张媪说的供认。锦衣卫镇抚司乃据此奏劾丁哲苛刻偏徇,殴死无辜,而王爵则随声附和,枉断此案。朱祐樘命法司与锦衣卫再审,去周彧家提审满仓儿,但并无此人。于是再命府部大臣及给事、御史廷读,张媪及满仓儿才吐露了实情。都察院上奏:哲因公事殴人致死,罪当徒,爵及聂氏母女当杖。判决后,有一个小人物勇敢地站出来打抱不平。他就是刑部典史徐珪。徐珪上疏说:“丁哲审断满仓儿一案完全正确。而杨鹏之侄淫于此女,且以他事恨哲,意图报复,乃因袁璘病死,想借此陷哲于死地。三法可畏惧东厂,不敢辨明,直到会审于朝堂,乃不能隐。现在既然已知实情,则其女诬其母,罪不容诛而仅拟之以杖,哲等无罪被诬而反加之以徒。轻重倒置如此,可见东厂之势为群臣所畏已至如此地步”。接着他又揭露东厂,镇抚司断狱的黑暗,而“刑司不过据其词以拟罪,纵使洞见真情,孰敢擅更一字!”他请求革去东厂,戮杨鹏叔侄及满仓儿于西市,进丁哲、王爵各一阶以酬其被诬受辱之苦。他说:“我是一个小人物,左右前后都是东厂、镇抚司之人,与其死于此辈,还不如死于朝廷。愿斩臣头以行臣言,虽死不恨!”这种落地有声之言,并没有也不可能使朱祐樘改变对东厂宦官特务无限信任的态度。结果,徐珪落得个赎徒发原籍为民的处分。丁哲为民,王爵杖赎。而杨鹏等依然继续作恶。

内官监太监李广,可算是弘治时期曾经最有权势而又作恶多端的太监,他以炼丹符水左道之术,深得朱祐樘的宠信。他怂恿朱祐樘在内府修建万春、寿安等宫,动用旗军万人,以遂安伯陈韶督工。他权倾中外,以致驸马贵戚事之为父,总兵镇守呼之为公。有个富豪子弟叫袁相的,想当驸马,于是给李广送了一笔厚礼。事情居然办成了,其神通广大可想而知。婚期快到了,然而却物议沸腾,连深宫中也知道了。给事中、御史们纷纷奏劾李广,且请罢黜袁相。朱祐樘下令:“将袁相黜回,驸马别选。同时斥责太监萧敬以及杨穆、韦记奉命选附马,但很不认真,以致引起非议。本当依法究治,姑且宽宥其罪。至于言官们所说的李广招权纳贿等事,没有事实根据,作罢”。弘治十年(1497年)四月,礼科右给事中叶绅等奏劾李广八大罪状,主要是说他以烧炼之名,而进不经之药;阿附皇亲,要结邪人;侵夺京畿百姓土地,几乎激变良民;东南之民凡有输纳,巧取其利,以致远方之民破家荡产。他们请将李广法办,以为后戒,然而朱祐樘却置之不理。因此,李广的宠幸毫未动摇,照旧盘惑朱祐樘以极大的兴趣投身于游乐、斋醮之中。弘治十年,朱祐樘听信李广之言,不顾国计民生的艰难,下令预作明年元宵节烟火。因用费太大,工部有意抵制,这才下令减少三分之一。李广又劝朱祐樘建毓秀亭于万寿山,并修乾清宫西室,役军士九千人,花费百余万两。十一年,镜秀亭建成,恰好此时太康小公主患了天花,众医治疗无效,李广给她喝了符水,很快死去。宫中正在因此归咎李广之时,太皇太后周氏居住的清宁宫又发生了火灾。有人说这些都是因为毓秀亭修建的年月不利,犯了太岁之故。太皇太后发怒道:“今日李广,明日李广,兴工动土,致此灾祸,累朝所积,一旦灰烬。”李广知道后,十分恐惧,自知不免,服毒而亡。广死后,太监蔡昭为之请赐祠额、祭葬。朱祐樘对这个忠实的奴才仍眷恋不已,所以允许了蔡昭的请求。然而,内阁大学士刘健等却反对此举说:“内臣祠额、祭葬,乃朝廷褒功之意,实非常典。今李广之死,罪恶贯盈,万口称快,都说广欺罔之情,赃滥之迹已全部败露,朝廷必然明正其罪。现在反而赐之葬祭,又予祠额,是使欺罔赃滥之人与善良者无别。这样恐怕上累圣德国家安全局人与善良者无别。这样恐怕上累圣德,下拂民心。”朱祐樘只好稍作让步,命祭文仍旧撰进,祠额就不拟了。十一年十二月,都察院、府、部衙门以李广招权纳贿,赃物累钜万计,庄田盐货尤多,请籍没入官。朱祐樘没有同意,这就十分清楚地表现了他对于包括李广在内的太监钟爱之情。

“张天祥案”再次证明了东厂的淫威。天祥乃辽东都督指挥佥事张斌之孙,斌以罪废,天祥纳粟后得到其祖父的官职。当时,有泰宁卫部的十余骑射伤了海西女真的贡使,天祥乃掩杀他卫38人,而确指彼等就是射伤贡使者。巡抚张鼐等奏捷,而巡按御史王献臣却持怀疑态度,正好张斌的妻弟指挥张茂及子钦因与天祥有矛盾,前来献臣处告发天祥,说他系劫营滥杀无辜。献臣立即上报,尚未批复时,献臣便调离了。朱祐樘命大理丞吴一贯、锦衣卫指挥杨玉,会同新任巡按余濂勘问,尽得此事实情。张斌等人皆论死,天祥死在狱中。天祥的叔父张洪多次讼冤,朱祐樘密令东厂侦察其事。还奏吴一贯等所勘都是诬枉的。朱祐樘深信不疑,打算彻底推翻吴一贯等的判决。召内阁刘健等至,出示东厂缉事的揭帖说,当时御史王献臣,止凭一指挥告发天祥诱杀,吴一贯等亦不曾亲到彼处,止凭参政宁举等勘报,事多不实。现在拟将一干人犯提解来京,令锦衣卫于午门前会问,方能搞清。健等对曰:东厂揭帖不可行于外,先经都察院会勘后再议。朱祐樘再召见刘健等人,责问其阻挠逮解一贯等至京之故,刘健等人说:“此事已经法司勘问,他们都是公卿士大夫,其言完全可信。”朱祐樘反驳道:“先生辈且未可如此说,法司官若不停当,其身家尚未可保,又可信乎?”大学士李东阳针锋相对地说:“士大夫未必可尽信,但可信者多,其负朝廷者不过十中一二而已。”谢迁接着说:“凡事须从众论,一二人之言,恐未可深信。”朱祐樘见他们怀疑东厂的宦官特务,自然不依,怒气冲冲地说:“先生辈此言皆说不得。此事密切令人到彼处体访得来,谁敢欺也!”大家只好又说:“此事干证皆在彼处,如提解来京,恐劳人动众呵。”朱祐樘固执己见,毫无商量余地说:“此乃大狱,虽千人亦须来。若是不明白,边将谁肯效死!”刘健人等再三争执,见朱祐樘声色俱厉,终于不敢深言东厂之非。后又召见,朱祐樘从容地与刘健等说:“昨因张天祥事,先生辈言文职官不负朝廷,亦不应如此说。文官虽是读书明理,亦尽有不守法度者”。又说:“缉访之事,祖宗以来亦有旧规。今令东厂具所缉事题本批行”。刘健等以为“不如传旨,乃命拟旨将一贯等提解至京”。一贯等到京之后,朱祐樘亲至午门审问。他想借此发泄对刘健等官僚士大夫的不满情绪,表明他坚定不移地支持东厂特务,因而拟处一贯死刑,幸赖刑部尚书闵珪与都御史戴珊竭力救援,才贬为嵩明州(云南嵩明)同知。其余的王献臣贬广东驿丞,余濂充云南布政司照磨,张茂父子论死而斌免,张洪反得论功。朱祐樘亲自导演的、东厂特务策划的一桩冤案,就这样完结了。《明史·王献臣传》说;“孝宗励精图治,委大臣,中官势稍绌”。这完全是根据表面现象得出的错误结论。

实际上,明代的宦官权势,自洪武以来就在日益增大,中叶以后便积重难返了。加之朱祐樘与其列祖列宗一样,内心深处并不信任大臣,因而在官僚士大夫组成的官制之外,又竭力使宦官统治机构从中央到地方都完善并巩固起来,形成另一套操纵自如的统治系统。自然,一个稍有头脑和政治手腕的统治者,总要力求使官僚士大夫之间,宦官之间以及官僚士大夫与宦官之间既相互制约,又能基本协调一致,这样才能使统治得以维持和巩固,否则就会出问题。不过,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自永乐以后,明王朝愈来愈把宦官作为主要统治工具。朱祐樘也不例外。弘治初年,对宦官虽然偶有罢黜,不过是玩弄的政治权术,或者是宦官内部因权势的消长而倾轧的结果。实际上,当时谁要是敢于纠劾宦官,或者得罪宦官,必然遭到他们的打击陷害,而且是不获全胜决不罢休。例如:

弘治元年,南京守御浦子口指挥崔钰被守备太监陈祖生簧死,其母汪氏上告朝廷。遣官勘问属实,本当依法处治,但朱祐樘却以“守备任重”为由,宽释了陈祖生。

同年,御史张曷、给事中周纮点闸南京操军,发孔缺伍十分之三。后来在太监陈祖生、蒋琮掩饰下,发现陈祖生、蒋琮以及主帅成国公朱仪丑行的御史、给事中反而成了罪人。

此外,户部员外郎周时从疏请将宪宗朝太监汪直、钱能、蔡用等处以重刑,同时察核两京及各地镇守中官。于是,宦官们便指出其奏疏中“宗社”二字没有越格,大不敬,朱祐樘即令法司逮治.

弘治二年,南京监察御史姜绾等连名奏劾南京守备太监蒋琮变乱成法,欲以内臣为言官;如害大臣;滥批词状,径送各衙门;分差内官,于钱粮处所,纵其侵渔;按季取受班匠工银;官员稍不顺承,即阴加察访,惊疑人心;保举革罢内臣、窃朝廷之权,使恩归于己。今士大夫侧目,人人自危;军民受苦,怨声载道。接着蒋琬又上奏自辩并告姜绾等不法之事。于是,卷进去的人愈来愈多,问题愈来愈复杂。到了第二年才由朱祐樘决断,御史姜绾等降级外调,而太监蒋琮、陈祖生、郑强、钱能、李荣等虽然确有罪过,但却免予追究。

弘治八年(1495年),山东按案副使杨茂元奏请撤回随刘大夏治河之太监李兴,因其随从太盛,费用惊人且烦扰地方;同时并请罢革山东镇守内臣以苏民困。李兴等的利益受到侵犯,于是群起而攻之,说茂元所奏皆妄。朱祐樘命巡抚都御史熊种等核实。种也不敢冒犯李兴及镇守内臣,只好说“茂元所奏有不实之处”。朱祐樘乃下令将茂元逮送锦衣卫监狱。于是,刑科都给事中庞泮等以及两京十三道御史都纷纷上章为茂元申辩,认为茂元本为纳忠而反遭祸,本为报国而反以辱身。这就势必使人人自危,而只知保持禄位,阿谀逢迎。最后以茂元奏事不实,降二级外调长沙府同知。

九年,御史胡献上疏指出:“东厂校尉,原本用来缉访奸私的,但近来只为内戚、中官泄愤报怨。如御史武衢忤寿宁侯张鹤龄及太监杨鹏,主事毛广忤太监韦泰,皆为校尉用鸡毛蒜皮的小事,夸大成罪。满朝文武都知道他们是冤枉的,但无人敢说。我也知道,今天说了他日必为所陷,然而我不怕!”奏疏送上以后,鹤龄与韦泰各自上疏辨解。恰好此时给事中胡易奏劾监库内臣贺彬贪黩,贺彬也使用宦官们的贯伎,诬告胡易。朱祐樘于是下令将献、易都关进诏狱。后谪胡献为蓝山县(湖南今县)丞,易被释放。

十四年(1501年),内使刘雄经过仪真,知县徐淮没有及时供应,惹恼了刘雄。刘雄乃渡江诉于守备太监傅容,傅容上奏其事,朱祐樘命械系徐淮至京,交锦衣卫拷讯。六科十三道的言官们纷纷上疏请宥徐淮,都不准。后被杖,对品调边方。

十五年,监察御史车梁应诏言事,其中谈到东厂、锦衣卫所获盗贼,都是先用严刑拷问,已成定案后才交法司,法司不敢平反,只照定案办理,其间岂无冤死的?他请求今后捕获盗贼,直接送交法司推问,不要先行刑讯具招,以免枉滥。主东厂者以车梁的叔父先年因有罪曾被东厂揭发,此次车梁乃挟私妄言。朱枯樘命将车梁关进诏狱,幸赖科道相救,才得赎杖还职。

这类的事例很多,真是不胜枚举。从总体上来说,弘治时期宦官的嚣张气焰,并没有受到抑制,这应该是符合事实的结论。

不错,正如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弘治时期的确有过几个较好的宦官,但他们不是早死就是被谗害,或者并无多少权柄,因而无法改变弘治朝宦官的整体形象。例如怀恩,文献记载说他是高密(山东今县)人,也有说是苏州府的人。成化时升任司礼监掌太监。其人性情鲠直,廉洁奉公,识义理,通典故,他辅弼宪宗,动辄以“祖宗”法度为依据,直言正色,无所避忌,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尊重。他敢于保护朝中正直的大臣和宦官,也敢于和梁芳、僧继晓、李孜省以至汪直相抗衡,适当减轻他们的危害程度。成化末年,梁芳与万贵妃相勾结,谋废太子,立兴王,怀恩力争,被宪宗发配到孝陵司香(一说斥居凤阳)。朱祐樘即位以后,召回,仍掌司礼监。力劝朱祐樘斥逐万安,用王恕。一时之间,正直之人纷纷进用,怀恩出了很大的力气。可惜这个对弘治新政做了很多有益之事的太监,不久便去世了。弘治元年正月,赐祭葬,并建祠赐额曰“显忠”,享受了朝廷对宦官的殊荣。又如长随太监何文鼎,奏请沙汰漏网的以及新进的传奉官,凡是文非考中,武非军功而升职者,一切革去,以杜幸门。而吏部和兵部却持异议,他们希望朱祐樘保持镇静,不追既往,今后内外大小官员,俱照旧额,随缺随补,自然就止住了奔竞之风。何文鼎的建议未能实行。弘治十年,何文鼎又以揭露张鹤龄兄弟罪恶,被张皇后杖死。其他还有被称为“廉洁爱民”的福建镇守邓原,浙江镇守麦秀,河南镇守蓝忠,宜府镇守刘清等。遗憾的是,象这样的宦官的确是太少了,他们的正直清廉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

二、肆意剥削侵夺

明朝的宦官不仅利用他们手中的政权、军权以及刑狱等特权,肆意为虐,而且还大肆奸贪。至于直接掌握各个经济部门大权的宦官,更是很少有几个身上是干净的。

从洪武年间开始,宦官就参与经济活动了,不过当时的情况并不严重。而在永乐,特别明中叶以后,宦官的魔爪便逐渐伸到了各个经济部门。他们所到之处,大肆搜刮,从而给老百姓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弘治年间的宦官与以往一样,兼并土地,同时又借管理皇庄和王庄之机,敲剥庄户。他们奉皇帝之命,四出采办其所需的各种物品,骚扰百姓。押解各地以岁办为名义进贡的土特产品。监督或者直接管理商税的征收。奏讨盐引,贩卖私盐。监管仓储、库藏。提餐市舶,贪污、走私。

在宦官参与经济活动的问题上,明朝的最高统治者与大小官僚的意见始终是针锋相对的。后者坚决反宦官介入,而前者毫不妥协,坚持派遣,例如:弘治元年四月,监察御史杜忠说:真定府的木材,原来只由该府委官监督税课司抽分(即征税)。成化年间才添设内臣一员监督。而该内臣带领的人数众多,未免骚扰。他请求将内臣撒回,仍旧委官抽分。朱祐樘没有同意。七年(1494年)二月,工部复奏同意监察御史张泰请求免差苏松诸府织造内臣的建议,而上供之数由官府如式织造。可是朱祐樘不放心,命令仍然遣内官前往督造,同年九月,山东按察副使杨茂先以山东灾害频仍,差徭、征敛太繁,请撤回镇守临清太监。朱祐樘说:临清地方须人守镇,不必取回。十一年十一月,兵科给事中艾洪言:各处镇守太监皆苛敛横索,想方设法积聚货财,使利归于内官而怨归于朝廷,其流毒生民,贻患国家,简直没法说清。他请求清查一下,如系弘治以前所设,不便立即废除,也应加以戒饬而革其弊;如系本朝添设的,都应取回。朱祐樘没有表态,实际上是不同意。十三年(1500年)正月,尚衣监太监前去监督通州仓,户部尚书周经反对,说京、通二仓总督已经添至五六员了,他们侵占勒索,不胜其扰,他请求裁革,朱祐樘以已经差遣为由不准所请。此外,朱祐樘还命令另给蔡用关防一颗,使之能独立行事。

有时朱祐樘虽然迫于形势,暂时裁减了某些部门的内官,但不久即行恢复,而且还有所发展,如弘治十一年(1498年)九月,户部尚书周经等上奏说:“陛下即位之初,曾下令裁革各仓监收内官,然而现在又有旨令右少监莫英,太监刘璟监督京、通(州)仓事,与以前的命令刚好相反,人君的法令之所以普天下都遵行而不违背的原因,在于一个信字。如果令行未久,自己就不实行,虽有好的政令,谁还相信?再说,弊病刚刚革除便又复生,命令才行就自已沮格,实在太可惜了。”他们恳请暂将新添的监督官通通取回。然而朱祐樘以莫英等已经委用为由,拒绝周经等的请求。隔了一年多,十三年五月,五府六部又提出这个问题,说:“京、通二仓及各马房、内库各库、京城各门、上林苑监、南海子等处,原来的管事内官止有二三十员。弘治初年虽曾裁减,但未作为定规。近来又直接降旨加添,数额日益增多,以致军民被其虐害,不可胜言。”他们请求照弘治初年的事例,在现差内官中选留忠厚清正者,其余的则尽行取回。朱祐樘推给各衙门办理,而他却没有说是否裁减。既然如此,衙门又怎敢办理!

因为有皇帝的支持,所以宦官们便肆无忌惮地进行搜刮。如果朱祐樘在知道宦官的奸贪情况以后,能够及时而认真地制止;或者在问题发生之前,采取适当的措施防微杜渐;可能使问题不至于发生,或者不至于发展到严重的程度。无奈事实并非如此。例如:李广霸占土地和广纳贿赂的问题已被揭露,而朱祐樘却以无事实根据为由,不予处治。又如:李梦阳曾上疏指出,“内官是腹心之病,仓、厂、场、库这些经济重要部门,都由内官来把持。本来每处一二名就够了,可是现在却少的五六人,多的二三十人,用这么多人干啥?一个老虎十只羊,尚且没有全羊,何况是十虎而一羊呵!现在某内官的奸贪之情已被揭发,陛下也清楚地知道了他的情状。外廷纷纷议论说:某人一定不会宽宥,必然要窜斥。然而几个月过去了,仍然搁置不行。既然其奸已经败露,不置之法,又不窜斥,他还会有什么忌惮而不敢干的呢!”再如:朱祐樘曾问兵部尚书刘大夏民穷逃亡的原因,大夏举例说,广东市舶司一个宦官,每年案敛的钱财,与省城官员俸禄相当;如果放松一点,更会倍增。这些钱财,都出于民。朱祐樘说:“此弊很久就知其危害了,但朕在内势孤,如陈宽、李荣庸劣不足虑。只有萧敬熟悉很多事情,朕必须问他,但不给权力不行,所以此事很难有大的变更。”①对宦官的敲桩勒索,枉法案敛置之不理,无异是一种纵容。因此贪污之风便愈刮愈猛,不可遏止。

最突出的莫过于李广恣意奸贪一事。李广凭借朱祐樘对他的宠幸,毫无顾忌地揽权纳贿。被揭发后,朱祐樘又不加以处分李,广死后,有人请求籍没其家,朱祐樘也不同意。刑科都给事中张朝用等,御史丘天祐等疏请惩治送贿者。他们说:李广已恶贯满盈,朝野称快。然而李广贪污的金帛,何止千万。这些都是钻营奔竟之徒的贿赂,对此不加惩处,何以为戒?他们请求拘捕李广之亲信,责取簿籍,交付法司审问。同时将依附李广而升官者,夺官祧爵,以清仕路。朱祐樘要他们将奔竞交结者,指名上奏。这是堵塞言者的巧妙的办法,因为谁送了贿,送了多少,局外人是很难弄清楚的。所以要指名参劾,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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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焦竑《玉堂丛语》卷①《献替》。

就是使其无法参劾。后来,朱祐樘派一个宦官去李广住处,原想搜寻“奇方秘书”,无意中却搜出一本中外官僚送广贿赂的簿籍。上面写着某送黄米几百石,某送白米几千石,通计不下数百万石。朱祐樘不相信,说:“这是假的,吾曾去过广宅,岂能容纳如此多的白米!”另有一说是,朱祐樘说:“李广的食量有多大,为何要接受这么多的米!”不管是何种说法,都显示了朱祐樘的幼稚可笑。左右的人说,黄米系指黄金,白米乃指白银,行贿的人避免别人知道,所以用隐语来表达。这样一来,真象开了锅,沸沸扬扬地闹腾起来了。有的主张公布送贿者的姓名,并严加惩办;有的则主张不露痕迹地处理;被指名者则大呼冤枉。至于朱祐樘,则始终坚持既不籍没李广,也不惩治行贿者。吏部员外郎张绿上疏说:“广平时招权纳贿,致使陛下受奸谀蛊惑之名而不自知,军民遭到贪残剥削之苦而无所诉,现在纵然不追究李广的罪恶,难道连他的恶党也一并置于度外而漫不惩戒吗!切盼将营求愧遗多的大臣,令其致仕,小臣罢 。”接着,张朝用、丘天祐又奉旨疏上交结李广之人。武臣有:保国公朱晖、恭顺侯吴镒,丰城侯李玺、遂安伯陈韶、成山伯王箫、宁晋伯刘福、都督孙贵、副总兵朱瑾,文臣有:吏部尚书屠滽、户部尚书周经、礼部尚书徐琼、刑部尚书白昂、工部尚书徐贯、礼部侍郎程敏政、兵部侍郎王宗彝、工部侍郎史琳、林凤、都察院左都御史王越、右都御史李蕙、右副都御史彭礼、通政司左参议姜清、太常寺卿崔志端、李温、少卿李杰、寺丞王福广、太仆寺少卿杨瑛以及几个地方官吏。他们说,这些人虽然贿赂有多寡,交结有深浅,但都是心术奸邪,踪迹诡秘,吮痈舔痔,何所不为?奴颜婢膝,无复羞耻。他们请将这些人通通罢斥。其实,张朝用、丘天祐等的指名,无非是“风闻言事”罢了,连他们自己心里也不踏实。因为送贿的簿籍在朱祐樘手里,谁在上面有名,除朱祐樘外,其他人说的都可算是“无稽之谈”。所以,张、丘等人再次请求将行贿簿籍发下,由法司逐一查究。朱祐樘则说:“奏疏牵涉太多,而且又没有指陈实迹,所以诸人仍旧供职,簿籍也不必追究。”朱祐樘的态度既然如此,而其他的人也无法知道真实情况,所以,凡是被指名的人,无论其是否送过贿赂,都纷纷反扑过来,声言自己是清白的,不能蒙受这种不白之冤。户部尚书周经说:“李广已死,所以科道敢于使劲地打死老虎,以诬陷臣;假如李广还在的话,臣纵然奔竞,彼等也只好退缩如畏虎,岂敢狂吠!”他请求法司严审李广家人并清查簿籍,如果“有臣姓名,但有寸金尺帛,即系交结,将臣斩首市朝,以为奔竞无耻之戒”。吏部尚书屠滽也说,如果簿籍上有他的姓名,“即凌迟处死,以谢言官”。另一方面,有的人又在黑夜乘轿前去寿宁侯家,求其缓解此事。后来又陆续有言官提出公开行贿簿籍和惩治送贿官员(特别是文武大臣)的请求。对这些意见,朱祐樘通通地置之不理。此时,聪明的编修罗乱,揣摸透了朱祐樘复杂的心理:公开行贿簿籍,处分李广并籍没其家财,这无异是自己否定自己;同时,把行贿者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而且都给予处分吧,朝堂岂不为之一空?一个也不处分吧,未免宽大无边了,而且今后吏治不知将依于胡底!还有,既经暴露,即使没有受到处分,怎能继续留任?据此,罗配提出了一个巧妙的解决办法。概括说来,就是把棍子拿在手上,再暗中选择对象,于适当的时机给予责打。这样既可使送过贿的人经常惴惴不安,又可处分部分人之后不致引起太大的震动。他所持的理由是:第一,这些送贿之人中,有不少文武大吏,其中有的颇有影响,如果一旦暴露其恶而处分之,朝廷的威信将大大削弱;第二,逼迫太急,彼等将去贵戚之家,近习之门竭力钻营,谋求脱免。果真如此,“是闭一门又开一门,塞一穴又开一穴,死一李广又生数李广”,这是应该考虑到的;第三,科道官劾奏,得于风闻,如指名而言,万一以张作李,将玉石俱焚,甚是可惜。第四,古者刑不上大夫,以其近君之故,尊其近于君者,所以尊君也。他建议委曲求全,不要使言官指名揭发,只须暗中降旨叫这些送贿者自己称疾引退,否则在近期内借考察两京大臣之机而以他事黜退其尤甚者数十人,表面上好象若无其事,实际上是责罚。罗圮的这一建议正中朱祐樘的下怀,因而被采纳了。逐渐将屠满、徐礼、白昂等最为恶劣者以他事罢去。事情虽然结束了,但送赌者之姓名,一一盛传于朝野,致使这些人着实难受了一段时间。不过,日子久了,又故态复萌,再没有羞愧的样子了。

弘治年间,宦官招权纳贿,巧取豪夺的事例比比皆是,虽然没有李广那样突出,但其性质仍然是十分严重的,例如:焦竑曾说:弘治时期,“内府仓库诸司宦官每多索贿,民不胜害。”①而胡献则说:京、通二仓总督、监督内臣每收米万石,就要勒索白银十两。如以每年运交400万石计算,每人就是4000两。此外,各占斗级二三百人,要他们交纳月钱。李嘉祥在谈到长安等门仓粮的收纳的情况时说:原来粮米入城,守门内官每千石索要过门钱1000文,后来逐渐加到一万余文。此外,往来盘粮,照例派内官一员监视,所取不过白银二三两,名为茶果钱。现在每门增加内官一员,每员索银20两,甚至有三四十两者。他们还巧立名目,百方诛求,谁要违抗,就肆意鞭挞。

弘治十七年(1504年),户部上奏说,近年各仓库门房添设内臣太多,贪污受贿之情,难以名状。如甲字十库原额三十余员,近添至331员,遇有钱粮,百计吓取,如纳布、绢、丝绵,每斤或每匹索银五分;银珠、靛花每百斤索银30两,换补者加倍。只是松江一府,每年得使用银子七八千两。今日之弊,没有比这再大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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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玉堂丛语》卷二《献替》。

镇守、守备太监遍布全国,他们不仅握有兵权,而且还握有政权,因而其权势在总督、巡抚之上,加之皇帝的纵容,所以作威作福,搜刮百姓便不足为奇了。两广总督秦纮曾奏称:“中官、武将总督两广者,大都纵容私人骚扰商贾,他们贼杀无辜,交通土官为奸利。”

福建镇守中官死后,巡按朱文籍其资财,以累万计。

镇守金齿(今云南保山县南)的内官吉庆,上任时选取京师的恶少从行。在任上搜民财不遣锱铢,势若掳掠。他将搜刮来的钱财都换成宝石收藏起来,其中最珍贵的,用一个水椟装上,经常带在自己身边,锁在一间屋子里,昼夜守护。他的随从们垂涎这些珍宝,但又无法得到,于是就天天谋画如何才能使贪婪的守财奴吉庆早死。恰好吉庆患了消渴病,急需喝水,可随从们偏偏不给他水喝。请医前来诊治时,随从们私下送些贿赂,故意以燥热的金石药物治疗。吉庆喝药后,极度燥热,他这才醒悟,叫其亲信将椟中宝石拿出来,换点水活命。可是得到珍宝者却跑了,再不顾他的死活。吉庆呼天抢地的哀号,直至头发干枯皮肤干裂才死去。随从们然后把吉庆搜刮来的民脂民膏瓜分,各自东西地走了,让他的尸体在那里腐烂。一个月以后,尸体已经生蛆了,官府才把他掩埋了。沈德符在讲完此事后评论说:“孝宗朝号极治,而中官之横至此。即滇南一方,而普天之下可知”。

与此相似的,有南京守备太监刘琊,原在陕西、河南镇守时,贪声已著,到了南京,贪婪更甚,积累了很多资财。在其私第修建一座玉皇阁,延请方士讲求烧炼之术。有个术士知道他很信神异,因而每事都称玉皇大帝之命来调动他,骗去他不计其数的钱财。刘琊有一条玉绦环,价值千金,术士哄他献给玉皇,因而将此物偷了出来。有人写了一首诗,嘲讽道:“堆金积玉已如山,又向仙门学炼丹,空里得来空里去,玉皇原不系绦环。”

工部左侍郎李键上奏指出,各处镇守内外官,不以保障地方,爱护百姓为心,而借进贡以取悦于朝廷。南方的有禽鸟、花木、时鲜奇货之贡,北方的有马匹、果品等物之贡。名为自行备办,其实借此聚敛。军民被害,已经到了极限。

贩运私盐,可以获得更厚的利润,所以明代的宦官也争相贩运私盐。他们大张旗鼓地运送,公开发卖,甚至命令地方官代其发卖,谁要阻拦,必然得罪而去。如弘治六年(1493年),盛应期在管辖济宁诸闸期间,太监李广的家人贩卖私盐,到了济宁,畏惧应期,便将盐丢在水中逃去。此时正好有南京进贡的内官诬奏应期阻滞荐新船只,李广再从中编造一些情节,于是将应期逮捕关进诏狱。又如岐王前往封国时,中官携带的私盐装了几百艘船,沿途强卖于民。到了湖广,为巡抚徐恪查出,不许放行。于是,其党羽暗中在朱祐樘跟前说徐恪的坏话,过了一年,由中旨改任南京工部右侍郎,恪不奉命,说大臣的进用,应由廷推而不应由传奉。他请将自己罢黜算了,但未获允许。

本来内臣的奉禄并不多,每人每年12石,有功者则加一级12石,至72石则与文武官的正一品相同。虽然如此,但自宣德、正统以来,宦官的收入愈来愈多,而其中又多来自强行勒索,他们锦衣玉食,拟于王者。而且其弟侄人等,也授任职事,倚势为非,聚奸养恶,家人以百计,资财万余,田连千顷,马匹以千数。余继登说:“内官因有此家产,所以贪婪无厌,奸弊多端,身虽在内,心实在外,内外相通,而祸乱便由此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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