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被一阵嘈杂声吵醒。
猛地坐起来,眩晕中又跌下。头痛欲裂,眼睛好痛,头好痛。
“别动,你全身都是伤!”有道苍老却又安详的嗓音传来。
我试着扭动,但随后而来的酸楚刺痛袭遍全身,这种痛,让我不得不粗喘着气,半响不敢动弹。
我吃力的望向声音的来源。却只看到一阵刺眼的光,朦朦胧胧,不由得又闭上了眼,泪水涟涟。
我这是在哪里?我怎么了?我为什么看不到了?
一系列疑惑困扰着我,加上身负重伤,很快头又撕裂般的剧痛起来,豆大的汗水顺着额头滴滴掉落。
“姑娘,别想了,先好好躺着。风儿,去,舀碗水来。”
“诶,爷爷等着,风儿这就去。”
然后有道脆生生的嗓音答道。我听他行动间颇为灵巧,声音不辨雌雄,料想还是孩子。
我忍着一肚疑惑,缓缓道:“请问,这是在哪儿?”
“这里是古熙城周王庙。”先前对我说话的老人家答道。
“古熙城?您是说司徒国的国府?”
“正是,我听姑娘口音,不是咱们司徒的人吧。”
“是,我不是司徒人,无论如何,多谢相救!可以告诉我是在哪儿找到我的吗?”
“姑娘命大,我和孙儿正好经过千渡河,姑娘是被浪打到岸上的。当时姑娘奄奄一息,我爷孙颇费了番功夫才将姑娘救回……”
通过老人家的描述,我才知道,自己顺着千渡河竟然从晋州城来到了远在欧巴大陆的司徒国国府古熙城。
救我的这爷孙俩其实是乞丐,爷爷姓陶,耄耋之年;孙子不过十来岁,正是活泼可爱,聪明乖巧的年纪。
爷俩无依无靠,在司徒国这样一个牧马族的国度里,生活也是很艰难的。俩人全靠着每日上街乞讨过活,今日若不是那个叫风儿的小孙子心血来潮吵着要到千渡河河滩上拾贝克玩,也救不了我。
是造化弄人,还是说我这个大祸害,还没遗够千年呢。
不过,我如今身负重伤又遗失在异国他乡,这爷孙俩本来就自身难保,还要背负我这个累赘,若不是我站都站不起来,我真想马上离开。
一个月后。
不知不觉,一个月过去了,我跟着这对爷孙俩兜兜转转,每日为了三餐温饱四处奔波,但是显然,我这个病人只有在原地休息的份儿。
陶爷爷真是很善良的,为了我着想,总是把吃的多分我一点,风儿眼见着越发瘦弱了。我看得出来,陶爷爷一日
比一日憔悴。
所以我虽然早已失去了锦衣玉食的生活,但为了这两个好心人的付出,每日总是要拼尽全力试着运功疗伤。
我唯一庆幸的是,那人虽出手将我打至重伤又抛尸千渡河,好在没有挑了我的手脚筋,这样一来,想要拾起本就不算厉害的武功内力,也算阻碍少些。
这三十多天里,我一日日进步,一日日恢复,好在庄主师傅的独门秘籍够神奇,在没有药,没有饱餐的情况下,无论是体力还是内力,都一点点增长。
对此,我们三人都很雀跃。
可惜,除了我还是不能视物外,一切都向着好的一面发展。
其实我并不是真的一点也看不到,应该说就像重度近视那样,我可以感觉到物体的存在,只是看什么都带了一层膜罢了。
等我能自由行动的时候,陶爷爷已经因为饮食不正常而病倒,这下子,生计的问题就落到了我身上。
风儿很心疼,每天都沙哑着嗓子,显然哭了不知多少回。
陶爷爷醒来的时间很短,通常一天里偶尔醒来一刻钟,缓缓地对我说些话,对风儿说些话,就又渐渐睡去。
这样的情况一日比一日严重,有时候我都以为他再一次睡去就是永别。
但我这半个瞎子,带个十岁孩提,身无分文,就连乞讨很多时候都会被其他乞丐挤兑,日子也是越过越艰难。
我的心总是时不时会闷痛几下,眼下咱们本来就捉襟见肘的生活,在难以承受这样的打击,是以我从未告诉过他们,让他们误以为我痊愈了,留给大家一份美好的念想。
这日,陶爷爷很早就醒来了,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醒来的,当我感觉到有个庞然大物遮挡视线的时候,陶爷爷已经站在我面前对我说:“姑娘,老朽年纪大了,时日只怕不多,风儿还小,没过过一天好日子,老朽觉得姑娘定有不凡际遇,若是姑娘还记着老朽的救命之情,往后,风儿就摆脱姑娘了。”
我连忙起身,循着声音的来源将陶爷爷扶起来坐到我旁边。
风儿闻声也被吵醒了,欢欣鼓舞的看着爷爷精神抖擞的模样,抱着爷爷又哭又笑。
我趁他俩团聚的间隙,悄悄拭去眼角的泪水,风儿太小了不明白,陶爷爷哪里是好了,这是回光返照啊,老天,为何好人总是活不长呢。
陶爷爷拉着我俩絮絮叨叨说了小半个时辰,我见他声音越发虚无,连忙和着风儿让爷爷休息去了。
陶爷爷安详的睡下,风儿却固执的不肯离开半步,我叹口气,没说什么,自己走出庙去。
一个多月
了,我们一直栖息在周王庙,应该说是旧周王庙,所以冷冷清清,对于漂泊之人倒是真的栖身之所。
即使我看不到,住得久了,而且就在恢复行动之后,我也常让风儿带着我认路,是以我看不清楚,但也能顺着墙角一路前行。
司马国果然是牧马民族,城市建造与南宫王朝迥然不同,没有那么多精致的讲究,更多的是朴实简单实用。
所以我只要沿着墙面直走转个弯再直走,就可以来到城区。
这时候天才刚大亮,小贩们招揽生意的吆喝声此起彼伏,往来络绎不绝的人们或呼朋引伴的吃着早餐,或挑选新鲜蔬菜瓜果。
而我并没有唐突的闯进闹市,在拐角处,我竖着耳朵仔细聆听。
这时候若是有人看到我这模样,肯定是要捧腹大笑,想我司思化作晋州第一商魏忠贤的时候,哪天不是吃穿不愁,如今这模样竟是比我在现代自给自足时的那段时间更凄惨不知多少。
此一时非彼一时啊。
叮当——叮当——
不一会儿,期待中的银两撞击声音传来,我努力抬起眼睛朝前张望,模糊不清的视线里好歹是出现了目标的身影。
我深呼吸,抹了把墙角的泥巴在脸上,找准方位,一个箭步冲过去:“哎呀,让让让,赶路赶路,不好意思啊各位——”
一边说着,一边娴熟的出手。
听到我的嚷嚷声,人们抱怨着纷纷让道,要知道我此刻褴褛肮脏,那个愿意被我碰到。
然后我就趁着大伙忙着躲我的空档迅速行动。
任务达成后,一个狂奔跑到了拐角,这才扶着墙面,呼呼喘气。
想来真是啼笑皆非,自我下的山庄这么久,真的运用到我绝世无双妙手神功的机会寥寥,没想到残疾之后,迫于生计,瞒着爷孙俩每日到这街上寻找目标下手。
还好庄主师傅不下山的,不然我肯定要找块豆腐一头撞死以谢师门。
掂了掂手里的钱袋,再拿到耳边倾听,恩,很好,三天伙食费不愁了。
诚然我这番作为真是猪狗不如,陶爷爷一生为人正直善良,即使作为乞丐,也从不屑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要是他知道,最近以来所食所用皆是由此而来,不知道算不算对他晚年的亵渎?
但我自认没办法了,如果要报复的话,全在我身上好了,老天,求你给这个善良了一辈子的老人家一段最后安详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