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女性的世界史(出版书)》作者:[日]三成美保/译者:李玮茹【完结】 > 女性的世界史.txt

 b)第1章为「总论」,汇整性别史的重要论点。

作者:日-三成美保/译者:李玮茹 当前章节:15616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8:05

 c)各章皆由「概说」、「分题讨论」、「专题讨论」3种小节组成。

 1)「概说」主要是贯穿该章节整体的概论,有时也会补充各节无法言及的问题。每一章的右页皆附有相关年表。

 2)「分题讨论」的前半段为本文(解说),后半段为史料、数据、图片,对应穿插在本文中的·、·、·等。

 3)「专题讨论」探讨超越时代、地区的主题。

 ③ 专题讨论(本文+史料、资料)原则上撰稿者均为1位,在本文末尾以( )标记,惟多人撰写时则在该处以( )标记名字。

2.记述方式

 ① 各章节标题

 a)日本教科书对应:可连结至日本中学世界史教科书的概念。

 B)本书相关章节:本书中与该小节高度关联的3个小节。

 ② 引用历史数据时以【史料】标记,视其需要加上【解说】。

 ③ 每个小节约列举3笔「参考文献」,而贯串本书整体的文献将集中列在最后的「参考文献一览」。

 ④ 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之表记,原则上是参照高中世界史教科书,不过也可能为反映研究成果,基于撰稿者的判断而使用教科书以外的表记方式。

 ⑤ 「年表」所列国家名称相当明确时,仅以开头的字简称之。

3.比较性别史研究会的网站

 「比较性别史研究会」的网站(日语:002.xhtml)可视为本书的「补遗、补充版」,敬请配合本书善加利用。

前言|「历史新读」系列丛书的出版主旨

◆为什么要「重新解读历史」?

 历史,应从性别的观点来重新解读。这是为了找出历史学中的性别偏见,并尝试重新书写历史学。

 历史学并非基于性别中立而成立的学问。历史学作为一门近代学科,和法学、经济学相同,均确立于十九世纪的欧洲。当时的学问被视为男性的领域,历史学的研究对象也都局限在国内政治、国际关系、经济活动等所谓的「公共领域」,因此以政治史(事件史)为中心的历史学,几乎只能见到男性政治人物的出场。而以哲学、文学和艺术等作为代表的文化史则更加偏向男性视角,仅选择性地讲述被认为是「高尚文化」的内容。同样地,在其他地区所记载的历史也反映出,那些拥有权力的人大多是男性,因此历史叙述往往以主流男性的视角来描述男性的成就。所以历史教科书和通史也受到这个影响,关于女性与非主流男性的记述都非常稀少。

 历史之中,女性究竟何在?性少数群体和非主流男性又究竟何在?难道她们跟他们什么都没做,也没有产出任何东西吗?当然不是!倘若我们仔细检验过去历史学认为无意义而舍弃、或是觉得上不了台面的事物,就会看到里面一样有丰富的历史行为、文化,以及激烈的权力斗争,因女性男性之对抗、合作关系而推动历史的情形亦不少见。

 从性别观点来重新解读历史,并不代表在否定过去历史学的成果,如果要让这些成果发扬光大、藉以描绘出历史的整体样貌,性别观点将是不可或缺的。

◆「历史新读」的出版主旨

 关于「历史新读」(歴史を読み替える)套书全二卷(《ジェンダーから见た世界史》、《ジェンダーから见た日本史》)的企划,始于2009年12月举办的日本学术会议公开研讨会「历史教育与性别」。然而,尽管日本的性别史研究在这场研讨会里确实大有进展,却显然无法在高中跟大学的教育现场充分活用(长野博子、姬冈寿子编《历史教育与性别——从教科书到次文化》,青弓社,2011)。在这个过程之中,我们深刻地感受到,对于那些学习过往政治史中心历史的人们而言,缺乏一个能够简单明了解说性别史成果的文本。

 因此,我们组成「比较性别史研究会」(科学研究费[B]:「历史教育引用性别观点之相关比较研究、教材收集与体系化」2012~2014年度)进行共同研究,本书正是其中一部分的研究成果。

 本书之发行,有赖诸多学者协助执笔,每一位都是在日本具有代表性、在性别史上有着深厚造诣的研究者,在此衷心感谢他们。本书刊载了史料、年表等信息以便读者使用,不过这样也导致排版、校正需要花费超乎想象的时间和工夫,这一切多亏有大月书店编辑部的角田三佳女士执行。编辑的最终责任本来应该是我们所有编者一起担负的,因为有她缜密的确认,本书才能顺利完成,在此也向角田女士表达由衷的感谢。

 此外,我们更配合本书的发行架设了「比较性别史研究会」网站(003.xhtml),提供书中未能收录的史料、数据、图片,以及研究会的成果等等。网站将会不时更新,敬请配合本书善加利用。

 本书可说是历史教育实践性别主流化的里程碑。原本的提案应是从性别观点出发,包含重新去观看历史时代区分与地域区分,重新解读历史学的本身构想,只是很遗憾现阶段还没能达成。然而,本书几乎已涵盖高中历史教科书的全部范围,是一本独一无二的性别史概论书。我们期盼它不仅能活用于高中和大学的历史教育场所,诸位喜爱历史的朋友也能拿来当作休闲读物。

 2014年5月

全体编者

世界史:三成美保、姬冈寿子、小滨正子

日本史:久留岛典子、长野博子、长志珠绘

序论|推进历史学中的「性别主流化」

◆社会性别

 原本作为文法术语、表示名词属性的「gender」(性别)一词,在1960年代获得了新的涵义。「gender」开始被用来指涉「文化的、社会的性别差异」,与指涉「自然的、身体的性别差异(生物学上的性别差异)」的「sex」相对应。然而,gender和sex并非完全二元对立的概念。根据现今国际定义所示,「性别」是指将生物学上的性别差异赋予社会意义·。因此,可以说「性别」作为一种知识构建,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得到再生产,并对法律政策和社会规范产生重大影响;这样的影响随着历史变迁而建构为「性别偏见」(gender bias)。

◆人类形象的转换

 对「性别」的研究从根本翻转了人类的形象:过去社会科学的前提是「自律、理性的个人」,但所谓「自律的个人」,其实不过是「异性恋成家、有能力养育妻小、身为白种人中产阶级的健康青壮年男性」。不止女性被排除在外,非白种人男性、劳动阶级男性、男同性恋、儿童、老人、身心障碍者或病人等,都不能算是「自律的个人」典型。因此以性别意识重新解读历史,就是要为女性、非白种人、非异性恋者、老人、身心障碍者等取回历史的主体性,并且重新探究以往不被看见的各种问题─生活、家庭、性、生殖、老化等,这也正是「历史学上的性别主流化」尝试。

◆性别主流化

 「性别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的最终目标,即是达成「性别平等」(gender equality)·。要让所有人都能不分性别、对等地取得资源或与决策过程,实现「性别正义」(gender justice),将是二十一世纪国际社会至关重要的政策课题。虽然LGBTI(所谓的性别少数派)之权利保障已有所开展,但还是不断有女性、儿童在武装冲突或家庭中遭受暴力对待。尽管日本已经订立「性别平等法」和有正式英译的「男女共同参与社会基本法」(Basic Act for Gender Equal Society,1999),性别平等之达成仍窒碍难行。我们不仅要在「经济成长战略」方面「活用女性」·,更要与国际社会协调,同步在政治、经济、教育、生活全方位推进性别主流化,这将是今后的紧要课题。(三成)

 ·【史料】国际社会对「社会性别」的定义

 「社会性别的定义,是对生物学性别差异所赋予的社会意义。社会性别虽是思想、文化下的产物,但同时也于物质性的实行领域再生,并且反过来影响实行的结果,亦即影响着家族内部与公共活动的资源、财富、工作、决策、政治权力等,以及享受权利、资格之分配。性别固然会随着文化及时间而产生变化,不过一般最明显的特征便是男女之间的权力不对等。因此,可以说性别制造出社会阶级,而在这层意义上,人种、阶级阶层、民族、性(sexuality)、年龄等其他阶层之基准类似,有助于理解性别认同的社会建构、与两性关系中存在的不平等权力结构。(联合国《发展与女性角色相关之世界调查报告书》(1999 World Survey on the Role of Women in Development,1999)。

 ·【史料】性别主流化与性别平等

 (1)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1997):「所谓性别观点之主流化,乃是在各种领域、阶层评估包含法律、政策或计划等所有活动对男性和女性的影响。本策略之目的,系于政治、经济、社会等各种领域的政策与计划设计、执行、监督、评估之中,整合加入女性的关注和经验,男性亦同,以让男性女性同等受益,终止不平等待遇。主流化之最终目标即为达到性别平等。」(山下、植野:468页以下,部份变更)

 (2)《世界高峰会成果报告书》(2005):「第59点,我们应认知性别主流化作为实现性别平等工具之重要性,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们承诺于政治、经济、社会等各种领域的政策与计划设计、执行、监督、评估之中,积极推进社会性别观点之主流化,并更进一步承诺强化联合国体系在社会性别领域的应对能力。」(004.xhtml)

 【解说】「性别主流化」首度明确载示于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北京宣言》(Beijing Declaration,1995);翌年欧盟(EU)通过性别主流化相关宣言;2010年,欧盟执委会(European commission)通过《妇女宪章》(Women's Charter),在欧盟各国致力推动五大优先领域:就业、工资、决策、消除暴力、促进国际性别平等,其中特别倾向强制实行国会议员、企业管理职须保障女性一定比例的配额制(积极行动)。

 ·【史料】女性活用之于国家成长战略(2013年6月内阁会议定案《日本复兴战略》)

 「特别是如果我们要在少子、高龄化导致劳动力人口减少的担忧之下,确保仍有支撑新型成长领域之人才,那么势必要将我国最大的潜在力量─至今为止未能充分发挥的『女性力量』─发挥至上限。」

「性别二元结构」与LGBTI

 只要人类还是依靠有性生殖存续于世,「雌/雄」之「性别二元结构」(生物学上的性别差异)就不会消失。然而,追求生物学性别差异的发生机制也使人类的身体更为多样化。近年来国际文件上对于非属「典型男女」的人们总称为「LGBT/LGBTI」,对他们的权利保障亦形成一个课题。关于先天有性染色体(XX、XY)、生殖腺(生殖激素)、解剖学上的性(内生殖器=卵巢、睪丸/外生殖器)功能运作为「非典型」之状态,在医学上称为「性发展障碍」(disorders of sex development,DSD),有不少案例必须接受治疗,或是也有因认同而称为双性人(Intersex,I)的情形;「性取向」方面则有异性恋、同性恋(男同性恋gay,G/女同性恋lesbian,L)、双性恋(bisexuality,B),或是没有固定性取向,一辈子都在变化的状况;而生理性别与自我性别认同不一致的案例(即医学上的「性别不安」)称为「跨性别」(transgender,T),跨性别的形式相当多元,包含需要进行性别重建手术的案例(即所谓「性别认同疾患,GID」)、变装(易装癖transvestite)、或只要求变更名称的状况等。

1-1概说①如何从历史观点看性别研究?

 本书相关章节

1-5、1-6、1-8

◆新女性史之出现

 人们观看历史的方式,往往依其观点而各自相异。1970年以前的历史叙述以当政者、权力斗争或社会结构为重心,女性出场只占了一小部分。后来女性主义(feminism)的兴起改变了以往状况,想要了解女性过去的女性主义者们,开始从女性的观点来考察历史。而于同时期崛起、主张自下而上聚焦于普通人的社会史,也对女性主义历史研究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新女性史」研究遂于1970年代中期诞生。

 新女性史屏除了过去女性在历史上为既定被动方、或是身为历史被害者的观点,改成关心一般女性的日常生活,为她们找回牵动历史的主体性。新女性史的首要目的就是要让女性的历史经验得以被看见,接着导入女性的观点,督促原本以男性为中心的历史研究去转换视野,就男女两性的体验来改写整体历史叙事。

 为了让女性能被看见,就必须关注女性的所在场域,并探究其历史意义与功能。于是历史研究对象从过去的以公领域为中心扩大到私领域,且关心女性在公领域的活动及其与私领域的关连:比如奠基于私领域的女性运动、福利活动发展等在女性公领域之进出关系。而重新观看女性就业劳动和家庭、家族之关连,让家庭劳动等以往在研究视野中被遗漏的诸多劳动行为得以被看见,凸显从前的劳动概念是如何以男性为中心。尽管我们对近代促进女性解放、女性就业是给予肯定的,不过也有人指出近代出现了压抑女性的新性别规范或角色扮演,显示出否定的另一面。在此同时,像家事、育儿等被当成「女性天职」的事务,显然也是在近代才出现的历史性产物,倘若不用女性的观点,想必无法厘清个中详情。

◆从女性史到性别史

 1980年代为女性史研究的黄金时期,女性站上历史舞台幕前,累积了庞大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固然让女性的历史经验得以明朗化,揭示出和以往不同的历史样貌,但针对女性史的整体历史叙述仍未真正改写。女性史乃是从一般历史独立出来,成为一个「特殊、个别的女性史内部结构问题」。史考特(Joan Wallach Scott)于1989年出版的著作《性别与历史学》(Gender and the Politics of History),便意图改变这种状况,促成了女性史转换为性别史的契机。她将「性别」(gender)简洁定义为「对身体性别差异的认知」,主张性别是一个有用的历史分析范畴。性别概念最重要的核心讯息即「性别差异是被创造出来的」,所以性别史的本质也并非性别差异,运用有权定义「真理」的「认知」,来为身体上的性别差异赋予各种意义,让女/男在历史上有所区别,这才是性别史的出发点。以此想法建构出的性别,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所有领域中成为建立秩序、区分差异、排定序列的基础,它可形成规范、价值观、身分认同,可制定行动方式、活动空间,且纳入法律、制度之内,是为一种创立结构的力量。因此,性别史即是掌握女/男分化的过程,阐明性别所创造出的结构,更去解读这些在历史中有何作用、导致怎样的历史结果。

 克利欧(Clio)是希腊神话中9位缪斯女神之一,司掌历史。 此图为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女画家阿特米西亚.真蒂莱希 (详见本书8-3)于1632年创作

◆历史研究与性别

 即便女性能够被看见了,依旧难以动摇一般历史以男性为中心的倾向,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一般历史所述说的人类、市民、劳动者等等虽以男性为中心,却不是把他们认知为男性,而是当成一种跟性别无关的中性存在,或者兼含男女双方来做研究。结果变成只有女性才是特殊的存在,过去被当成历史研究对象的男性还是继续被当成一般普遍的人类。另一方面,在性别史之中,当我们把男性同样当成一个从历史建构出的性别存在、探究男性特质在历史上的角色扮时演,亦等同是在重新质问「普遍」或「一般」的含义。随着性别观点的引入,人们也开始检讨,像军队这类女性缺席的领域、或者民族主义、文化、阶级等通常被认为与性别无关的范围,历史是怎么依据性别(男性特质/女性特质)而形成的。如今在非以性别史为题的研究中,纵然为数不多,确实也逐渐出现一些引入性别观点思考的案例。(姬冈)

1-2论点①家父长制与性别

 本书相关章节

1-3、2-6、10-11

◆「家父长制」概念

 「家父长制」概念建立于十七世纪以降的欧美,就概念分析来说主要可分两种:(1)表示特定掌权型态或家族型态的「家父长统治」(patriarchalism),(2)表示权力归属于男性(家父长)的「家父长制/父权制」(patriarchy)·。二次大战后日本社会科学的「家」制度就分析概念来看是引用(1),1970年代以后的性别论则是引用(2),但这样也造成了概念的混乱。(1)系出自十七世纪罗伯特·费马(Robert Filmer,约1588~1653)为将君权神授说合理化的政治学用语·。二十世纪初期,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把(1)的家父长制视为纯粹「传统支配」的类型·;(2)则主要拿来用在十九世纪文化人类学的亲族理论。「patriarchy」的反义词为「matriarchy」(母权制),时至今日,母系制(财产、地位从母系继承)已在各地获得确认,只是约翰·雅各布·巴霍芬(Johann Jakob Bachofen,1815~1887)在《母权论》(1861)中所假设的原始母权制·尚未得到证实。

◆性别研究与「家父长制」概念的重新检讨

 随着女性主义的第二波浪潮到来,「家父长制」成为1970至1980年代中期性别理论的核心主题。此时开启先河的是凯特·米列(Kate Millett)《性政治》(Sexual Politics,1970)、与舒拉米思·费尔史东(Shulamith Firestone)《性的辩证法》(The Dialectic of Sex,1970)二项著作。米列将「家父长制」重新定义为代表普遍性、非历史性的「性支配」概念(所有领域发生的男性女性);费尔史东则援用弗里德里希·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著作《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The Origin of the Family, Private Property and the State),将「再生产」(生殖)视作社会组成的基础。费尔史东认为家父长制来自生物学的性(生殖关系)不平等,主张女性应该要握有生殖掌控权、并且消灭家庭。

◆从「家父长制」到性别

 在1980年代中期过后,由于受到后结构主义(post-structualism)「构筑知识」想法之影响,性别理论也开始从根本改变了对「家父长制」的看法,亦即①家父长制概念的「历史化」(开始考察历史性、个别性),②家父长制概念的「复合化」(家父长制规定要素之扩大、多样化、流动化),以及从③的结构「转往文化」。①乃基于家父长制状况及在其下被压抑的女性经验,依时代、文化而异。②所意味的是,出现了以多重、关连性角度去分析性别、人种、性(sexuality)、阶级等差异原因的方法。③则视家父长制、资本主义为社会结构之先决条件,将据此订定的文化和观念,做一相对比较。而「性别概念是对身体性别差异的认知,更是社会组成的原则」(史考特),「所有社会关系都将被性别化」(琼·阿克[Joan Acker])等思考,都对后来的性别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

◆今后的课题

 只要我们着眼于「家父长制」的历史结构性,便可让比较史更加丰富。这时就必须再详加了解家父长制的多样性:权力资源之分配、决策过程之参与、财产继承规则、身分制度与阶级阶层之关系、委任女性的权限等,均因应时代、文化而有所差异。因此我们需要对性别秩序进行历史性的考察,让家父长制的概念更加细致。

 ·家父长制、父权制(Patriarchy)

 「Patriarch」(家父长)一词可追溯至古希腊,原意的「patriarches」,是由「pater」(父)与「arché/archon」(支配、权力)组合而来的语词,意指「父辈们的首席、各部族之父」。目前使用该词最早的例子乃是希伯来文圣经中「族长」的希腊文翻译,之后又转为「长老」之意,天主教会亦以「Patriarchat」作为高级神职人员的名誉称号。而在欧洲,以该词指称以色列族长、长老、高级神职人员的用法,则从中世纪延续到近代早期。

 ·【史料】罗伯特·费马《父权论》(1680)

 「国王的绝对统治权威,来自人类始祖亚当对其孩子的父权。」

 【解说】费马率先把「家父长制」一词放进国家理论,可是他引证自旧约圣经、古希腊哲学的家父长制国家论,被同时代的洛克(John Locke)、及后来的孟德斯鸠(Charles-Louis de Montesquieu)痛批其时代错误。然而洛克虽以「社会契约论」之立场否定家父长制国家,却又拥护家庭内的家父长制(父=丈夫对妻与子的支配)。

 ·【史料】马克斯·韦伯的支配类型论

 「传统型支配奠基于自古以来的秩序、支配权力、以及对神圣性的信仰。最纯粹之形式即为家父长制型的支配。」(《世界名著61:韦伯》,中央公论新社,1979)

 【解说】韦伯将支配分成「法制型、魅力型、传统型」三种类型。古罗马即为家父长制(patriarchalismus)的典型。此外,韦伯又将「家产制」(patrimonialism)视为家父长制的一个变种。家产制概念源于十九世纪初期德国卡尔·路德维希·哈勒(Karl Ludwig von Haller)提倡的「家产制国家」(patrimonial state),用于拥护和绝对专制王权、公民社会相对的封建制领邦国家。所以在历史学上讨论封建国家时,时常使用家产制的概念。

 ·【史料】约翰·雅各布·巴霍芬的母权制理论

 「相对于父性是限制性的原则,母性则为普遍性的原则……对全人类同等兼爱的想法,来自孕育孩子的母性。不过该观念跟认知并未随着父权制的确立而消失。基于父权制所形成的家族乃个人之群体,相反地,基于母权制所形成的家族则为具有典型、普遍性格的群体。这种普遍性存在于所有的人类发展开端,与其说它是一种源自精神的生活,其实更像是物质性生活的特征。」(巴霍芬《母权论》,吉原译,2002:167~168页)

1-3论点②亚洲的家父长制

 本书相关章节

1-2、4-5、5-2、4-1

◆皇帝、国王的权力与家父长制

 在近代由国民掌握主权的共和政体成立以前,绝大多数国家皆采用由皇帝、国王统治的王朝世袭政治体制。在统治者地位乃特定家族世袭的家产制国家里,国家的统治机能与家产管理机能融合为一体,而国家的型态也大幅受限于该社会的家族型态。因此,若想了解该社会的家族结构,就也必须了解前近代国家的政治体制和权力结构。一个拥有众多世袭王朝的社会,既是由年长男性支配的家父长制(partriarchalism)家族型态,也是男性握有权力的家父长制(partriarchy),亦即具有双重意义的家父长制社会。

◆多元的家族类型

 家族型态依各地文明而有各种不同的模式。血统观念有分父系社会、母系社会、双系社会等诸多类型,结婚型态也有一夫一妻、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等,而具体形式则有妻问婚、嫁娶婚、招赘婚等,相当丰富多元。家长权力有像古罗马那样强大到对家族成员握有生杀大权的,也有如日本江户时代这般受到国家或共同体规范、干涉的。许多社会缺乏早期的史料,只留下了王家相关的传统,遇到这类情形就要反过来从王权去类推当时的社会与家族型态。

 每个地区的家族型态都有各自长久维持的「类型」,然就长期来看还是有变化。历史上亦不乏因为政治方面集权化、或其他先进文明的影响,导致父系、父权因子越趋强化的例子。

◆日本的家族历史变化

 我们生在其中的现代日本社会家族与性别结构,乃是在各种因素影响下所形成的历史产物。日本原始社会的家庭结构为母系、双系,而古代国家成形之际,又向中国法律取经来建立制度,在中世纪(十二至十六世纪鎌仓、室町时代)形成父系的家父长制,又于近代早期(十六至十九世纪的安土桃山、江户时代)时创造日本独特的「家」结构。明治维新以后,「家」制度以大日本帝国的基层结构之姿重新编组强化,至第二次世界大战过后,便以近代性别秩序为基础,转换成新的体系。亦即日本家族结构在前近代时为中国的儒教式家族,明治时代以降则受到西方近代家族的理念影响而产生变化。

◆传统中国的家族理念与现实的家族样貌

 至于影响日本深远的中国家族结构,又是什么样子呢?在中国的汉族社会,自宋代至清代大约一千年之间,均以基于朱子学性别秩序而建立的家族为正统。传统中国社会的家族理念富有高度稳定性,更是浓厚的父系血统主义。有共同父系祖先的人们即可视为同姓同宗,姓氏所代表的是父系血统这个个人身分之核心,而姓氏终身不变,女性在结婚后仍以父姓称之(不同于日本人的姓氏代表其归属于哪一个「家」,且依结婚或收养关系等有所变动。)

 婚姻制度为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嫁娶婚。以父系血统为基准实行外婚制,奉行「同姓不婚」的原则,同家族的人不可结婚。惟母系不被视为同族,故不排斥来自母方的表亲婚姻、父方这边也可和姑姑的孩子结婚,而且还颇为常见。婚姻均由父母决定,即从「门当户对」品级相当之家族迎娶妻子,妾为地位低于妻子的准家族成员,基本上采妻妾同居。礼制上会回避丈夫过世后、妻子再嫁给兄弟的「收继婚」,但丈夫再娶亡妻姊妹的「妻姊妹婚」却时有所闻。

 家庭内部的秩序,则依循子从父、妻从夫、尊敬长者、尊卑有序的原则。但在这种男尊女卑、夫为妻之天的儒教式思考以外,也存在着将男性看作「阳气」、女性看作为「阴气」,因此将妻子视为世界的两个根源之一、与丈夫相对平等的道教观念。特别是丈夫死亡或不在的时候,妻子即可变通拥有丈夫的权限,是以寡妇在家中往往握有强大的权力。儿子不论生母是妻还妾,皆可均分继承父亲的财产,女儿仅有在出嫁时由娘家自由给予嫁妆。假如家中没有儿子,基于「异姓不养」的原则,婿养子亦不能成为正统(实际上在庶民阶层倒是颇为常见。)

 以上就是传统中国社会中,以男性支配阶层为主轴的共通理想家族型态。现实中的中国家庭样貌,会依时代、地域、阶层各有差异,也和汉人以外周边民族的多元家族型态互相影响,不过在日本流传的只有记载于书卷中、以朱子学为本的中国家族理念。倘若我们能了解各地区家族型态的理念与现况、以及其中的变化状况,就能和现代社会的家族型态相互对照吧!(小滨)

 呈现男女阴阳调和观念的伏羲女娲图, 约八世纪唐代中期作品,出土于吐鲁番墓葬

1-4论点③人口变动与历史

 本书相关章节

13-3、13-5、15-10

◆家族复原与人口动态

 在欧洲引入国家统计之前的时代,教会透过受洗(出生)、婚姻、丧葬掌握教区居民的动向。利用教会的教区登记簿可以对家庭进行重建的历史人口学,超越了传统人口学统计数据的限制,可从按年龄区分的婚姻生育人数、生育间隔、每对夫妇的生育数、初婚年龄等,显示出该家庭相关连的人口活动·。西北欧(单纯家庭体系)一般在结婚后由夫妇一同管理家庭,东南欧则一般为联合家庭,两者之间的人口活动状况明显不同:前者晚婚(男二十六岁以上、女二十三岁以上)、终身未婚率高(10%以上)、时常可见家仆在家庭间移动;后者早婚(男未满二十六岁、女未满二十一岁)、未婚率低(不到5%)、家仆比例低。至于家庭的平均规模方面,可知在十六世纪中叶至十九世纪末的英国,稳定保持为平均值4.75人的核心家庭,可说打破我们「工业化时代之前的家庭都是大家庭」的既定印象。

◆人口增长的转变(从高出生高死亡迈向低出生低死亡)

 在近代以前,每一位女性将会生下七至八个孩子,只是每四个孩子有一人会在出生后一年内死亡,加上战争、瘟疫、饥荒等影响,以致死亡率很高,人口成长是被抑制的(高出生高死亡)。人口成长曲线在1750年左右急速上升·,其原因固然是工业化造成土地继承和婚姻没有连动性、婚姻年龄降低,或女性生产死亡率降低等,然而决定性的因素还是在于农业革命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农作物收获量增加,另外营养、卫生状况之改善亦降低了死亡率(多出生中死亡)。另外人口增加也促使人们向海外迁移,至1914年为止的一百年之间,有超过五千万人迁往美国和澳洲。十九世纪末时出生率又急速下降,人们为了给孩子更好的教育,首先是中产阶级减少生育,至二十世纪初期时劳动阶级跟进,就连要确保劳动力而相对多产的农民,也开始限制孩子的数量。如此一来,人口增长率便从中出生少死亡转为低出生低死亡。(姬冈)

 ·【史料】教区登记簿

 教区登记簿会记录受洗人与双亲、婚姻当事人双方、埋葬者的名字连同事件之年月日,故可能藉此复原该家族。

 教区登记簿(德瑞克.芬尼根(Drake Finnegan)《研究家庭与小区历史》(Studying Family and Community History),剑桥大学出版,1994:73页)

 复原的家族(爱德华·安东尼·里格利(E. A. Wrigley)《历史与人口》(Population and History),速见融译,1982:94页)

 ·人口变动

 1750年开始人口急遽增加(河野:8页)

 从高出生高死亡转向低出生低死亡(河野:13页)

近代以前的出生率抑制

 在十九世纪初期以前,女性在结婚后,只要有生育能力,大概每二年平均会生七至八个孩子。尽管如此,在这死亡率很高的时代,只有半数的孩子能够长大成人。女性透过哺育母乳来调整生育的间隔,延长母乳哺育期以避免怀孕,而晚婚与或未婚的比率提高,也有助于抑制出生率。

中国的人口变动

 根据中国最早的户籍资料,可知公元2年西汉时期的全国人口有五九五九万人、一二二三万户,平均一个家族约有五人。西汉末年由于动乱导致人口减少,至公元57年东汉初年时人口减为二一〇一万人。虽然后来在公元157年一度回复到五六四九万人,但东汉末年的黄巾之乱又造成人口大量降低,三国时代的魏蜀吴三国人口合计不超过一千万人。中国人口总是随着社会的安定或混乱而周期性的大幅变动,很长的时间都不超过六千万人,直到十一世纪的宋代人口始突破一亿。宋代后的人口又反复增减,直到十七世纪,在清朝的稳定统治下出现前所未见的成长幅度,十八世纪初为一亿五千万人,但在十八世纪末已增至三亿人,1850年时更增为四亿三千万人,推动大量人口成为移出海外的华侨。

 清代的中国人口基于父系家族观念影响,男性人口多于女性。女性大约在二十岁以前都会结婚,算是早婚的社会,只是也有不少底层男性结不了婚。这些男性被称作「光棍」,是可能扰乱社会秩序、需要防范的存在。一般的已婚女性终生仅生育五至六个孩子(并非全数都能长大成人),比西方社会来得少。而且他们会利用避孕、堕胎、杀婴等各种方法,来调整孩子的数量及男女之别。直到二十世纪前半,中国富裕家庭孩子数量多于贫困家庭,跟西方富裕阶层限制孩子数量的情形有所不同。(小滨)

1-5论点④如何理解「身体」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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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13-5、15-2

◆身体有历史吗?

 我们每个人都以各自的身体生存于世,无论古今中外,没有任何一个人是不具备身体的。那么,我们的身体有历史吗?一般来说,因为身体不管在哪个时代都同样是自然的产物,故而人们倾向将其归类在医学或生物学等科学领域。其实传统历史上也没有身体的存在,重要人物皆以名字、功绩、或者充其量用他们的肖像画现身。至于民众,不过就是「农民」、「贱民」之类混为一谈的概念罢了。法国中世纪史学家勒高夫(Jacques Le Goff)将此种状况形容为 「肉体被剥夺」,主张历史应该把身体归还给他们。

 这也就是说,身体是有历史的。或许我们通常多用有头部、躯干、手足等抽象基准来看待人类的身体,然正如人类学者牟斯(Marcel Mauss)所述,我们如何运用身体走路、进食、做爱、生小孩等——这些大家认为最具生理性的「自然」身体技能,都会根据文化、时代出现各种变化。就像现代的我们已经知道男女性别差异最自然、最准确的根据就是性器官,但人们也曾有相信男女性器官本质相同,女性只是「不完整男性」的时代。所以,我们如何使用身体活下去,如何理解身体、赋予身体意义,便有如学习语言一般,都是在不同的社会中,人们不知不觉加诸于自身的一种「文化」。如要了解身体在历史扮演的角色,除了要厘清历史上的各种身体样貌、以及身体在各个社会之中的意义,同时也要考察它们是何时、如何变化的,这些变化又跟政治、经济等社会整体变化有什么相互关系。

◆身体与性的政治

 人类的身体依年龄、种族、有无伤残等各种指标有所差异,其中最基本的就是性别(男/女的区别)了。性别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在于「生殖」,意即与世代再生连结。纵使生殖是由男女两性共同参与而发动的,可是受孕、怀孕、生产等一连串过程却只能单方面的由女性身体直接承受。这个情形在整个历史上,都被用作区分女性生活方式、角色分配与男性不同的基础:比如在传统的家父长制社会中,就像「女人的肚子是借用的」这一句话,只把女性看做是生殖工具、是孕育男性种子的田地,还从而衍生出严格监视女性的「性」习俗。许多社会要求女儿在结婚前得是处女,结婚后妻子也要保持贞节,均是为了要确保生出的孩子能继承父系血统。因此二十世纪以来争取避孕、堕胎之自由权利就成为女性主义的重要目标,而这种女性要有性自主权的主张,正是来自女性因身体差异在历史上被压抑的反思。

 此外,当国家开始关心人口质、量之时,国民的身体就会被当成管理人口质量的媒介,变成国家权力介入的对象。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日本「多生多养」的政策要求女性应于二十一岁之前结婚、每对夫妻生五个小孩;纳粹德国禁止「亚利安人」与犹太人通婚,又将身障儿或精神病处以「安乐死」;或者像现代中国对违背国家一胎化政策、生育第二胎者课以高额罚金,或要求其堕胎等等,各种案例不胜枚举。也就是说,身体不只是个人的所有物,从家族、共同体到国家、宗教以至国际社会,对于身体该是什么样子,都有从个别立场出发的想法跟利害冲突,让身体成为一个非常政治的场域。

◆性别与欲望

 除了生殖以外,性(sexuality)对身体的历史来说也同等重要。即便同性恋者的存在已经渐渐受到认同,当今社会依旧视男女异性间的恋爱、欲望才算「自然」、「正常」。然而,将人类分成「异性恋者」与「同性恋者」的观念其实并非近代的产物,同性之间的欲望跟性关系,早就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存在于过去的社会。比如古希腊或近代以前的日本,都有将男性之间的性关系与「男子气概」相连结、且给予高度评价的文化。至于男女之别方面,性别文化也不会只能迁就身体而一成不变,像我们能在美洲原住民部族看到的「双灵者」(berdache)习俗,就呈现了一个身体可以直接跨越性别的宽容社会。对于上述身体的多元样貌与变化、以及它们所代表的意义,只要我们放弃现代人的「常识」和成见,就能够找回身体的历史。(荻野)

 「双灵者」是一个泛北美洲原住民的概括性词汇,被一些北美原住民用来描述小区中满足传统第三性别(或其他性别变体)的原住民人在他们的文化中的社会角色。上图为美国艺术家乔治.卡特林(George Catlin)于1872年的绘画作品,描述一群大平原上的原住民战士向身着女装的男性双灵者献舞。

1-6论点⑤「男性气质」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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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11、11-2

◆男性史的意义

 「男性气质」(masculinity)的定义,乃决定性别秩序「霸权」(hegemony)的关键,是以至关重要。话虽如此,「男子气概」往往理所当然地被视为男性的自然特性。在此将分析「男子气概」的积极意义,其实「男性史/男性气质的历史」就是以历史角度探讨「男性/男性气质」的建构过程。男性史与「男性学」紧密相关,男性学的成果如「等级排序」、「链接」等相关新理论,对男性史分析也颇有帮助。

◆霸权/从属男性气质

 关于「等级排序」的代表性理论,当属瑞文·康奈尔(Raewyn Connell)的「霸权/从属男性气质」论。多数社会皆由男性掌握政治、文化的支配权力(父权制),但不是所有男性都能行使支配权力,而是依照种族、身分、阶级、阶层、宗教或各种资源(能力、财产等)的标准,对男性们进行筛选与等级排序,以此建构权力、资源集中于少数菁英男性的体系,康奈尔称之为「霸权男性气质」·。不符合「霸权男性气质」的男性们,通常会被说「不像男人」,在社会决策体系里被边缘化(从属男性气质)。「霸权/从属男性气质」规范对包含女性在内的多数人来说,是一套共有的建构秩序原理。

◆同性恋/同性社交/同性情欲

 关于男性之间的「连结」,则属伊芙.可索夫斯基.赛菊寇(Eve Kosofsky Sedgwick)的理论最为知名。她把「同性恋」(homosexual)关系和「同性社交」(homosocial,又称战友情谊或兄弟情谊)关系区分开来·,对于未达性行为之同性恋(homosexuality,又称潜在同性恋者)与同性社交关系的共存情形,称之为「同性情欲」(homoerotic)。人类与性(sexuality)相关的连结蕴含了什么意义,会根据文化有所差异吗?其中有男女之别吗?又跟性别角色分担的规范有什么关连呢?这些问题显示了探讨别秩序的必要性。尤其公民社会中的同性社交意向、主从关系间容易出现的同性恋、家臣团队及军队的同性情欲关系等,对「男性气质历史」都是非常重要的主题。(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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