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伊丽莎白女王的神话
日本教科书对应
主权国家体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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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7、11-7
◆王朝更迭与女性
英法百年战争结束两年后,英国失去港口城市加莱(Calais)以外的所有法国领土,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岛国」,又陷入了内战状态。该场内战也就是日后的「玫瑰战争」(Wars of the Roses),其以争夺王位的两个王室家徽(红、白玫瑰)命名,一直到继承红玫瑰(兰开斯特家族[House of Lancaster])的亨利七世(在位期间1485~1509)与白玫瑰(约克家族[House of York])的女儿伊丽莎白结婚,战争才宣告终结。接着他们的儿子亨利八世(在位期间1509~1547)为了离婚问题,在议会成立了《国王优位法案》(又称《至尊法案》[Acts of Supremacy],1534),自己担任教会领袖,从此跟罗马教宗分道扬镳·
◆女王们的考验
此一时期宗教、政治不安定的状态,在体弱多病的爱德华六世(在位期间1547~1553)之后,随着女人们的王位争夺战而变得越加明显。首先是背后有强势贵族支持的亨利七世曾孙——珍·葛雷(Lady Jane Grey),才宣告即位仅九日就被处死·,接着继位的亨利八世长女玛丽一世(在位期间1553~1558)重新恢复自己所信仰的天主教,并与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成婚。到了伊丽莎白一世(在位期间1558~1603),她以《礼拜式统一令》(Act of Uniformity,1559)平息了宗教上的混乱,使政治趋于安定。尽管伊丽莎白一世在国内外有为数众多的结婚候选人,她却终身未婚,她整顿了当时还是欧洲弱小国家的英格兰,运用自身新时代的文艺复兴教养魅力,作为拓展外交的武器,并且为了捍卫国家安全而持续站在最前线。
◆伊丽莎白女王神话的形成
大约同时期,宗教改革后的苏格兰王国奉伊丽莎白一世的表侄女玛丽·史都华(Mary Stuart,在位期间1542~1567)为女王,后来她遭到罢黜,被迫把王位让给年幼的儿子詹姆士六世(1567~1625年为苏格兰国王;后加冕为英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1603~1625)之后,便逃亡到英国。玛丽数度被利用来发动反对伊丽莎白的阴谋,故于1587年遭到处死。来年1588年,英格兰击退西班牙无敌舰队后,英格兰的爱国情怀中心「伊丽莎白神话」就此成形。当时英格兰没有常备军,靠的是一群发誓对女王效忠的海盗,对抗强国西班牙而守住英格兰·。「因为有您的爱,我才能统治王国,在王冠上加诸荣耀……能够作为女王统治这些心怀感恩的人民,我深感欣喜」——此段1601年11月30日女王在下议院的演讲,后世称为「黄金演讲」(Golden Speech)。(井野濑)
·亨利八世与他的六位妻子
亨利八世第一任妻子系出身西班牙亚拉冈王族、本为其兄未婚妻的凯瑟琳(Catherine of Aragon)(上列左),其生下长女玛丽(一世)。离婚原因来自第二任妻子——安妮·博林(Anne Boleyn)(上列中),其生下伊丽莎白(一世),婚后三年即被处死。第三任妻子是安妮的侍女珍·西摩(Jane Seymour)(上列右),在生下爱德华六世后骤逝。第四任妻子克利夫斯的安妮(Anne of Cleves)(下列左)来自德国,结婚半年后离婚,同年再娶安妮·博林的表妹——比他小三十岁的凯瑟琳·霍华德(Catherine Howard)(下列中)为第五任妻子,结果她跟安妮一样以背叛国王之罪遭到处死。
陪伴亨利八世晚年的最后一任妻子凯瑟琳·柏尔(Catherine Parr)(下列右),说服国王让两个女儿——玛丽、伊丽莎白重获王位继承权。
·珍·葛雷(1537~1554)
珍·葛雷的外祖母为亨利八世之妹,她在爱德华六世驾崩时同步宣告即位。在位期间为公元1553年7月10日至19日,仅有短短九天,有些历史学家认为她算不上都铎王朝的君主,不过现在英国王室已经正式承认这位女王了。
保罗.德拉罗什(Paul Delaroche)画作 《珍.葛雷夫人夫人的处刑》 (,1833)
The Execution of Lady Jane Grey
·女王陛下的海盗——弗朗西斯·德瑞克爵士(Sir Francis Drake)
在伊丽莎白一世的时代,英格兰西部德文郡(Devon)这块土地产出许多纵横大西洋、捍卫英格兰的活跃海上男儿。弗朗西斯·德瑞克(1540·~1596)即以普利茅斯(Plymouth)为据点,在女王的默许下,不停打劫从新大陆返回的西班牙运银船队,又于1577年搭乘金鹿号(Golden Hind)出发环游世界,三年后平安返回普利茅斯,让身为出资者的女王也获得了巨额分红。而后女王授与德瑞克爵士头衔,以及他故乡德文郡的领地。
在金鹿号上受伊丽莎白女王册封为爵士的德瑞克。本图出自十九世纪画家约翰.吉尔伯特(John Gilbert)之笔,在英国广为流传
8-7绝对君主制的时代——宫廷社会与民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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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国家体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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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9-2、9-3
◆绝对专制君主
十七世纪初,法国的亨利四世(在位期间1589~1610)允许官职买卖,使得原本仅是「贵族中第一人」的国王,转而化身为相当于官僚制统治者的绝对专制君主。平民出身的新兴贵族(法袍贵族)开始活跃于司法、行政部门。而传统贵族(带剑贵族)的财政基础此时也开始动摇,一方面他们的地租收入受到价格革命(Price Revolution)而剧减,一方面又因为宗教战争结束而减少征战的机会。因此传统贵族纷纷前往宫廷,谋求带有固定年薪收入的官职。而在国王、贵族男性之间进行斡旋的往往是女性,她们也会激烈争夺像有年薪给付的情妇(国王宠妃),或对王后、王子颇有影响力的女官领袖等地位。
◆宫廷社会
中世纪亦有宫廷文化,不过要到路易十四(在位期间1643~1715)的凡尔赛宫廷,才是用「极尽奢华与繁复礼仪」装饰的文化=大放异彩的政治空间,而成为欧洲各国宫廷的典范。凡尔赛宫内有国王、王后、王族、情妇、朝臣等3000余人居住的房间。宫廷贵族男性不再追求武勇,改为角逐精致讲究的美感·。贵妇们同样爱美,且致力培养出色的文艺才能。国王宠信与否,左右着贵族的政治发言权,如路易十四就时常与秘密结婚对象曼特农侯爵夫人(Madame de Maintenon,1635~1719)谈论政治。在这样公私不分的状态下,国王的一举一动都被赋予了公众的意义。
◆民众文化
民众文化与宫廷文化不同,洋溢着粗糙却精力充沛的能量。民众生活圈奠基于共同体(城市共同体、村落共同体)之上,共同体乃是共享一些自有规定(法律)的伙伴团体,而且会对违规者加以制裁·。身分为生产者的公民、农民,他们生活受气候、天候等自然因素影响甚大,因此「女巫狩猎」绝非只是上对下的屠杀,它同时呈现出民众文化的另一面,亦即把恶劣天候、农作歉收归咎于人类以外的力量,某些共同体甚至会全员出动来搜捕女巫。对民众来说,祭典活动是一个扫除郁闷、挑选配偶的好机会,意义非常重大,「大胡闹」(charivari)活动即为其中之一。共同体内的年轻人们会拿起锅碗瓢盆、乐器,跑去找那些不符共同体规范的「不成体统者」,在其家门前嘲弄戏耍数日,嘲弄对象包含再婚的鳏夫或寡妇、跟通婚范围外结婚的人、通奸者、被通奸者、女强男弱的夫妇等等。(三成)
·【史料】拉布鲁耶(Jean de La Bruyère)《品格论》(Les Caractères,1688)对宫廷贵族男性的描写
「他有着柔软的手……他有着小巧的口,总是轻轻地微笑。他望着自己的小腿,打量着镜子,自觉没人比得上自己的美貌……他一心想让自己看起来更美,举手投足间满是温雅,尽可能地维持端庄姿态。他还会擦胭脂。」
太阳王路易十四身穿豪华毛皮、假发、蕾丝、紧身裤、高跟鞋的盛装打扮
·【史料】纽伦堡市行刑人法兰兹.施密特(Franz Schmidt)的日记(1580)
「1月26日……多弗勒之女玛格丽塔……以上三人皆杀害婴儿。多弗勒之女在城寨庭园中生产,把刚生下的婴儿放在雪中,造成婴儿在地上活活冻死……以上三人全部判处用剑斩首之刑,还要用把砍下来的头用钉子钉到绞刑台上……本来应该判这三人溺死之刑,是因为桥梁开通才会如此」(施密特:28页)
十六世纪的版画,描画了施行于近代早期的各种刑罚
【解说】行刑人(砍头的刽子手)虽属贱民阶级,但其中也有一些通晓人体骨骼,以整形外科医生身分积极活动者。行刑人尚须负责拷问、承包公营妓院管理等。施密特于1573~1615年间共处死三百六十一人、对三百四十五人执行斩断、鞭打之刑。从他的日记可看到女性以杀婴、通奸、堕胎、卖淫、近亲乱伦、奸淫等行为被问罪。
法国宫廷——摄政太后
约1662年的肖像画,左为路易十四的母后安妮,右为安妮侄女玛丽.泰瑞莎,其手上抱着王太子路易
十六至十七世纪的法国宫廷曾有三度太后摄政的情形,对政治带来重大影响。法国、意大利为了对抗哈布斯堡家族,让麦地奇家族出身暨教皇侄女的凯瑟琳.德.麦地奇作为两国绥靖安抚策略的一环,嫁给了法国国王的次子(后来的亨利二世)。1561年,凯瑟琳于十一岁儿子登基为查理九世(在位期间1561~1574)时开始摄政,从此左右政治一直到她过世为止。亨利四世的王后玛丽.德.麦地奇(1575~1624)于儿子路易十三(在位期间1610~1646)八岁半登基时摄政。1610年,玛丽为路易十三挑选法国世仇西班牙的公主暨神圣罗马皇帝之妹——奥地利的安妮(1601~1666)为妻,而路易十三满十三岁后即让母后玛丽远离政治。等安妮当上太后为儿子路易十四摄政时,她重用枢机主教马萨林(Cardinal Mazarin),再拆散路易十四跟他的爱人,把侄女西班牙公主玛丽.泰瑞莎(Maria Theresa of Spain,1638~1683)嫁给路易十四。1661年马萨林一死,路易十四便立刻让母后退出国务会议,宣布亲政。其实法国大革命期间主张由男性垄断政治的背后原因,正是对这些女性支配政治所做的反弹。
8-8专题讨论⑧男女「身体」如何言说?——对性别差异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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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5、15-2
◆西方前近代的性别差异观念
欧洲中世纪时期,亚里士多德、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加伦(Galen)等古希腊罗马医学经由阿拉伯输入,至十七世纪为止都有很大的影响力。当时认为男女生殖器基本上是相同的,差别只在男性位于体外、女性位于体内。并且以此来说明为何女性的身体不像男性那么高温、干燥,所以女性是「不完整的男性」,应该居于男性下位。如果有什么契机能让体内的性器官出来体外,女性就可能转换成男性,只是完整的男性就没办法再变回女性了。此外,人们普遍相信「二种精液」的论述,认为女性子宫内也有跟男性类似的精液,只要性交时女性获得快感,男女精液混合后就会受孕,故而在女性比男性更渴望「性」。托马斯·拉克尔(Thomas Laqueur)把这种男女相似的性别差异观念命名为「单性别模型」(one-sex model)·。
◆双性模型(two-sex model)的出现
随着近代医学的普及,十八世纪时的古老模型也有所改变,新的「双性别模型」(two-sex model)——「男女身体从根本上就不同、男女是完全相反的两种性别」逐渐成为主流。子宫、卵巢是男性所没有的女性独有器官,因此总是在那些生殖器官的控制下的女性身心,便显得不稳定又孱弱,于是最终出现了「产妇科学」(医师为男性)这种管理女性身体的崭新专业领域。另外,人们开始不再认为女性的性欲比男性强,开始赞美无暇、纯净、被动才是真正的女性气质。对男女异质性的重视亦不局限于生殖器官,而是扩及到全身,过去同时具有男女两性的人体骨骼图,已被强调性别差异的版本取代··。
如此强调男女异质性的理论,出现于启蒙主义、公民革命的时代,其实就隐含有限制女性具有与男性同等权利、自由的意义。启蒙主义所提倡的「人人平等」,实际上皆以男性公民为前提,至于女性不论阶级为何,都只能被排除在外。若想合理化这些男女不平等待遇,劝服女性说她们的「天职」并非在外活动,而是待在家里好好扮演贤妻良母,上述强调男女身体解剖学、生理学差异的双性模型,就能作为「科学」根据派上用场了。(荻野)
·十六世纪男女生殖器解剖图
维萨里(Andreas Vesalius)所绘制的男女生殖器。左为男、右为女。阴茎与阴道、睪丸与卵巢的图像相似,强调男女的相同性,认为只要把男人的性器官反过来放进体内,就会等同女人。
·维萨里的骨骼图
十五世纪前后,开始出现一些依据解剖观察来绘制的人类骨骼图。1543年维萨里《论人体的构造》(De Humani Corporis Fabrica Libri Septem)一书所绘制的「骨骼人」,即代表男女不分、合为一体的人类骨骼。这是因为当时认为两性差异主要在于体型及生殖器的外观。
·达贡维的骨骼图
1759年,法国的玛丽·杰涅弗·夏洛特·提霍·达贡维(Marie Geneviève Charlotte Thiroux d'Arconville)绘制了下图,图中女性(下图一)与男性(下图二)相比,头盖骨要比实际状况还小、骨盆较宽、肩膀和肋骨较窄,反映出当时认为女性智慧不如男性、育儿乃是天职的女性观。
图一:男性
图二:女性
进化论的性别差异观
进化论于十九世纪中叶登场后,促使男女差异两极的观念发展成更强硬的生物学决定论。达尔文认为,在进化过程中除了天择以外,性择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自然界雄性为了争夺雌性展开斗争时,不只是靠力量强壮或体型巨大,亦可用美丽的外表(例如狮子鬃毛、孔雀羽毛等)来吸引雌性。换做人类则是男性透过竞争变得更加强大,天性好斗而利己;女性则是变得更加美丽、基于母性本能温柔而利他,以利吸引男性。他同时主张女性所拥有的直觉等能力为低等人种共通特征,因此女性在演化过程上落后于男性,这也就是为何艺术、学问领域天才均为男性的原因。认为男女完全互为对照的性别差异观,受到出身于维多利亚时代中上流阶层的达尔文理论影响,被当时人们视为理所当然的常识。
9-1概说⑨「启蒙的时代」与公私二元模型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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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主权国家体制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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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0-1、11-1
◆十八世纪——「启蒙的时代」
启蒙主义,乃是起于1680年前后、持续至十八世纪末为止的全欧洲精神运动暨社会运动,十八世纪正是一个「启蒙的时代」。相对于文艺复兴以「复兴」为目标,启蒙主义的目标则为「进步」。若引用康德(Immanuel Kant)所说之语,「启蒙」即「人超脱于自身的未成年状态」。当时人们会把许多事物拿来对比形成二元对立,男女自然也不例外。从1770、1780年代以降,「男性、理性、公领域生活/女性、感性、私领域生活」的对比论述成为主流(参照表格)。其变化正好与新兴公民(官僚或专业人士)崛起为新型菁英的趋势一致,所以这种1770年代开始的欧美社会秩序可以称为「公私二元性别秩序」。然而启蒙运动前期可不是这样的:原本男性知识分子中有不少人提倡男女平等、肯定女性的写作活动、社会参与等,随着启蒙主义从艺文领域扩展到社会改革,情况便有了改变。各方面的社会改革言论出现了「自然本质」的性别特性论点,稍后更透过报章杂志、沙龙等启蒙空间,变成向众人分享的「舆论」。一个贞洁贤淑、谦恭谨慎、容易害羞的女性,将会被舆论评为「美好女性气质」的实践者,获得高度肯定。原本根植于基督教传统的厌女思想从台面上消失,转而把无暇、柔弱当成女性的本质。
德国启蒙主义与女性形象的变化
十八世纪前半的早期启蒙主义倡导男女平等。在德国文学界誉为「教宗」的约翰.克里斯多福.高特舍德(Johann Christoph Gottsched,1700~1766)主张女性的智慧和男性没有什么不同,女性可在职业上独立自主。「因为我们跟男人一样是人……我们跟男人有相同的能力,也有能力在学问领域上做些什么」(《理性的女性评论者》(Die vernünftigen Tadlerinnen),1725~1726)。事实上包含高特舍德的妻子露薏丝等,启蒙时代前期早已出现好几位女性作家。话虽如此,《女性百科全书(三版)》(1773)里面的女性作家名字,竟然比初版还少。法学学者尤斯图斯.莫瑟(Justus M·ser,1720~1794),人称「德国民俗学之父」,他的著作《爱国幻想》(Patriotische Phantasien,1777)最能充分展现德国女性的形象转换。书中对能干的女管家、厨娘、女园丁赞誉有加,否定有教养的女性形象。把女性拥有学识当作是一种「等同热中于打扮」的荒谬流行热潮。当时出版品有如洪水泛滥,知识阶层的读书风尚从「精读」转为「广读」,可是女性的「广读」仍遭人非议。取而代之的是人们开始赞赏个性柔弱又恭顺谨慎的妻子、牺牲奉献的母亲等,将之奉为「美好女性气质」,或是「公民家庭」的理想型态。这种倾向后来被歌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为首的「狂飙运动」(又称「德国古典主义」)所继承。
◆建立自律的人类形象
与启蒙主义颇为契合的自然法思想、社会契约论,早在十七世纪以后就已经建立了新的人类形象、新的社会=国家论。只是这个不再依附神明、从身分制枷锁解放的自律人类形象,绝非适用于所有人类,而是仅限家父长的男性。家父长所拥有的「支配权」性质等同国家的「支配权」,使得家父长制支配「家」的行为合理化。此外,他们认为依附家父长的男性、女性、儿童都是欠缺理性,属于非自律的存在,所以必须服从家父长的支配。
◆对「外」的观点
启蒙时期的欧洲一方面发展出「超越各国的世界主义」(cosmopolitanism),另一方面却也确立由白人欧洲男性作为启蒙主体,非白人、非欧洲人、非男性皆为启蒙客体的思考方法。在十八世纪的大西洋上,就有多达八百万的黑人奴隶被输入到美洲。当时流行「文明化的西方/未开化的东方」的发展史观,像「男性的西方/女性的东方」、「贞洁贤淑的西方女性/放荡不检点的非西方女性」等性别模型,也常被拿来利用。其实他们自古就存有这种东方主义,到启蒙时代后期则以科学包装后重组。比如「拿破仑远征埃及」,就像是一个掠夺东方文化遗产放到自己国家展示、鉴赏,以展现西方优越性的行动。(三成)
9-2开明专制与启蒙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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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商主义与开明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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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3、9-4
◆开明专制
开明专制,是一套由君主、官僚透过「从上而下施行改革」,向臣民推广良善启蒙理念的体系。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Voltaire,1694~1778)曾以担任普鲁士腓特烈二世(Frederick II,亦称腓特烈大王,在位期间1740~1796)、及俄国凯瑟琳二世(Catherine II,在位期间1762~1796)的顾问而闻名,显示开明专制君主的背后,有一群新兴公民出身、身怀学识的启蒙官僚挺身支持。由于开明专制是站在臣民缺乏理性的前提上,因此要编纂法典来进行改革、政策方面也亟需辅佐监控,否定了臣民自发性的改革要求,并且对身分制采取妥协态度,拥护家父长制形式的支配。腓特烈二世下令编纂的《普鲁士一般邦法》(General State Laws for the Prussian States,1794),可谓启蒙时期编纂法典之代表作。该法典的社会关系建构于夫妇、亲子、雇主雇佣之间,家父长制相当明显·。奥地利大公玛丽亚·特蕾莎(在位期间1740~1780)同为开明专制的君主,曾在学校教育、军事制度改革方面发挥她的手腕·,惟晚年趋于保守,与儿子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约瑟夫二世(Joseph II,在位期间1780~1790)形成对立。约瑟夫二世在母亲死后即推行农奴解放令、宗教宽容令等急进的启蒙主义改革,却遭到贵族反对。
◆民众启蒙
大多数臣民均为启蒙运动的客体对象。当时人们的识字率只有四分之一左右,学校教育不够充足、聘用家庭教师又很昂贵。所以「家庭」不只是一个放松的场域,如果家中双亲都是劳动公民、农民身分,还得由父亲来传授工作必要知识、母亲传授宗教知识·。在德国地区还产生具有教育功能的「市民剧场」,其内容总爱描写一些遵从父亲的乖巧子女。后来此等臣民身分里出现的有识之士,便组成了十九世纪的菁英——「教养公民」(Bildungsbürgertum)。(三成)
·【史料】《普鲁士一般邦法》(1794)第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