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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后来与张子喆、 谢杭二人一样, 获得了新开人力股, 原因不详。
学徒共 5 人, 无一给邸掌柜随礼, 原因大致与其不给铺东随礼相同。
最后, 给无人力股店员及学徒随礼 (见表 6 - 11)。
表 6 - 11
1935—1937 年各身份员工给无人力股员工及学徒随礼情况
(单位: 元)
受礼人分类、 年月、 姓名
无人力股员工
学徒
员工
1935 年
1936 年
1937 年
1936 年
分类 随礼人
李从
及总
姓名
陈振 王纪
李从
李俊 李长 张树 王英 陈振 仁、 李芳 彭俊
人数
谢杭
邱楷
煜
森
仁
贵
文
芬
奇
煜
王纪
泽
华
森
3 月 9 月 2 月 3 月 7 月 10 月 10 月 1 月 1 月 5 月 12 月 2 月 10 月
邸占江
2
2
2
2
2
2
人力
股 7 谢永昌
2
2
2
2
2
2
2
2
2
4
人
吕文杰
2
1. 2
2
2
2
2
2
2
2
4
张子喆
2
2
2
2
2
2
2
2
2
4
谢杭
2
2
2
2
2
2
2
2
4
李从仁
2
2
2
2
2
2
2
2
2
李俊贵
2
2
2
2
2
2
2
4
1
邱楷
2
2
2
2
2
2
2
4
1
无人
力股 王纪森
2
2
2
2
2
2
2
2
12 人 陈振煜
2
2
2
2
2
2
4
张树芬
2
2
2
2
2
2
2
2
4
王英奇
2
2
2
2
2
2
2
4
董荫棠
2
2
2
2
2
2
2
2
4
李长文
2
2
2
2
2
2
2
4
1
1
学徒 彭俊华
1
1
1
1
2
5 人 李芳泽
1
1
1
1
注: 1. 表中 1937 年一栏, 王纪森、 李从仁被放在了一起, 这是笔者遵照原账本思路而设。
原 《薪金账》 载: 1937 年 12 月部分员工给李王随礼共 4 元。 到底 “ 李王” 指谁? 是李姓一人,
还是李姓、 王姓各一人? 据笔者综合分析, “李王” 是两个人, 李指李从仁, 王指王纪森。 因此
栏数据, 除李从仁、 王纪森同一天相互随礼 2 元外, 其他店员 ( 未随礼的不计) 皆给 “ 李王”
随礼 4 元, 学徒彭俊华给 “李王” 随礼 2 元, 这与其他年份数据明显不同。 这说明李从仁、 王纪
森同一天办喜事 (或其他大事); 多数店员随礼 4 元, 显然是给李从仁、 王纪森各 2 元; 学徒彭
俊华随礼 2 元, 显然是给李从仁、 王纪森各 1 元, 这样就同其他年份的随礼标准相吻合了, 加之
同姓的李长文、 王英奇本月又无受礼记录, 因此, 可断定 “李王” 即是李从仁与王纪森。
2. 从表中数据看, 笔者认为各员工随礼为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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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京五金商铺研究(1914—1940)
由表 6 - 11 可知, 无论铺东, 还是有人力股的职工, 一般不给无人力
股的员工或学徒随礼。 铺东 5 堂, 有人力股的员工 7 人, 除邸占江、 谢永
昌与吕文杰 3 人给部分无人力股员工随礼外, 其余皆不。
经理邸占江随礼时因人而异。 邸分别于 1935 年给无人力股店员王
纪森, 1936 年给谢杭、 邱楷, 1937 年给张树芬、 王英奇、 陈振煜 6 人,
各随礼 2 元。 事实上, 此 2 元数额, 要多于他随给铺东及部分店员随给
邸宅的礼钱。 店内无人力股的店员共 12 人, 学徒共 5 人, 而邸氏只给
此 6 位随了礼, 说明这 6 位店员不是邸的同乡、 好友, 就是在店内发展
前景较好。
有人力股的谢永昌, 除没给学徒李芳泽、 彭俊华随礼外, 亦未给店
员张树芬随礼, 而给其他 11 个无人力股店员皆随礼 2 元。 吕文杰与谢
永昌的随礼情况基本一样, 只是吕氏给其他店员皆随礼 2 元, 而唯独给
王纪森随礼 1. 2 元。 这其中的原因不得而知。 但有一点可断定, 即因人
而异。
同样, 对无人力股的员工来说, 在随礼事宜上也是因人而异。 一般
情况下, 店员都互相随, 即有来有往。 邢长清, 除去给邸宅 0. 7 元与李
惠庭 0. 8 元的幛子钱外, 一般不给任何人随礼。 张树芬除未给学徒李芳
泽、 彭俊华随礼外, 亦未 给 店 员 谢 杭 随 礼, 而 给 其 他 10 位 店 员 皆 随
礼 2 元; 而张本人除邸占江给其随过礼外, 其他人皆否。 令人费解的
是, 那些接受过张树芬礼钱的店员, 为何却不给张随礼呢? 难道铺内
员工连礼尚往来的道理都不懂吗? 看来问题并不这么简单。 其原因,
可能是张在店内没什么地位, 或是新人, 而与掌柜邸占江又有某种特
殊关系。
学徒虽不给铺东与经理随礼, 但他们当中有些人却给其他同事随
礼, 可能是因年龄相差不多, 平日相互关照; 或受礼人是这些学徒的师
傅、 入职介绍人及同乡等。 学徒 5 人中, 程庆铮、 刘世通、 高嗣庸三人
不给任何人随礼, 只有彭俊华、 李芳泽二人与铺内同事有交往。 1937
年 12 月 21 日彭俊华给李从仁、 王纪森随礼共 2 元, 估计是随给李、 王
每人各 1 元。 这表明学徒既年轻, 又无工资, 遇红白大事随多少, 都能理
解; 并且学徒随礼也是各自随意, 有的学徒来店时间短, 或与他人不熟,
可能就不用随礼, 如学徒程庆铮、 刘世通、 高嗣庸就没给李从仁、 王纪森
二人随礼。
不过, 学徒彭俊华、 李芳泽二人只是和店内无人力股的员工有来
往, 与店内红人———有人力股的员工及铺东则无。 并且, 令人不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