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北京五金商铺研究1914-1940(出版书)》作者:卢忠民【完结】 > 北京五金商铺研究1914-1940.txt

第七章 相互依存与共赢:五金商铺与民国京津冀社会经济发展

作者:卢忠民 当前章节:3224 字 更新时间:2026-7-4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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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同瑞兴五金商铺商定此项旧欠料款偿还办法如下①:

其一, 按原欠本额 2289. 32 元折半计算合国币 1144. 66 元。

其二, 不计利息。

其三, 分四期摊还, 每月一期, 第一、 二期每期各付款 286. 17 元,

第三、 四期每期各付款 286. 16 元。

上述偿还整理办法于 1935 年 5 月起实行。 平汉铁路终于分四期于

1935 年 10 月 4 日偿清北平同瑞兴五金行折半后的料款 1144. 66 元。 这也

意味着, 北平同瑞兴五金行账面损失了 1144. 66 元, 况且 1926 年至 1935

年近 10 年间的利息不计, 其实际总损失远大于此数。

对一普通五金商铺而言, 在旧中国, 如此损失, 并非一小数目, 但为

何同瑞兴五金行甘愿接受, 不争不吵不闹, 在笔者看来, 是这些商人顾全

大局。 如果从另一角度看, 这也从一定程度上为北平铁路及当地城市近代

化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这样的商家在京津五金业并不少见, 仅就平汉铁路欠债为例, 即有如

下五金商家:

表 7 - 4

平汉铁路积欠平津各五金商铺料款统计

原料款

整理欠款

五折计算,

交易开始

整理欠款

总额

总额

分期偿还 清偿日期

实付额

年月

年月

洋元)

(洋元)

(洋元)

1925. 12—

北平同瑞兴

1926. 7

3549. 32

1933. 12

2289. 32

4 期

1935. 10. 4

1144. 66

国币

北平仁记洋

1929

767. 62

1934. 2

727. 62

1 期

1935. 5. 7

363. 81

行华账房

天津 永 慎 昌

铁 号 ( 棉 纱

1927. 1

4354. 48 1930. 6—

价款 移 转 新

1935. 1

2593. 48

4 期

1935. 9. 5

1296. 74

泰昌五金号)

天津新泰昌

1927. 5

2042. 28

1934. 6

12. 28

1 期

1935. 5

6. 14

五金号

天津华盛五 1926. 10—

金号

12

1366. 96

1934. 6

1196. 96

2 期

1935. 12

598. 48

① 主计处派驻平汉铁路会计处编: 《平汉铁路债务整理纪要》, 1937 年, 第 479 页。

2

2

3 北京五金商铺研究(1914—1940)

续表

原料款

整理欠款

五折计算,

交易开始

整理欠款

总额

总额

分期偿还 清偿日期

实付额

年月

年月

洋元)

(洋元)

(洋元)

天津天利五 1926. 8—

金号

12

1247. 25

1934. 6

932. 25

1 期

1935. 5

466. 12

天津天利五

金号 ( 旧欠

1926. 1

336

1935. 2. 23

336

1 期

1935. 5

168

押款)

平均

1951. 99

1155. 42

577. 71

23723. 40 每 3 个月

再行让步,

元, 另加

每月

一期, 每 至

减为本息

北平福康洋 1921. 12 1000—

1935. 12

利年息

期 4000

1936. 12. 32000 元。 还

3000

9 厘, 共

37541. 24 元。 两年 30

12000 元, 欠

还清

20000 元

注: 与本表有关的数据, 除特别注明, 一般皆指洋元。 另, 平均值, 不计入北平福康洋行。

资料来源: 主计处派驻平汉铁路会计处编: 《 平汉铁路债务整理纪要》, 1937 年, 第 427—

521 页。

由表 7 - 4 可见, 对华商而言, 北平同瑞兴、 北平仁记洋行华账房①、

天津永慎昌铁号、 天津新泰昌五金号、 天津华盛五金号、 天津天利五金号

及其旧欠押款②皆有不同程度的损失, 其中, 天津永慎昌铁号损失最多,

不计利息, 共损失 1296. 74 元; 其次是北平同瑞兴五金号, 不计利息, 损

失 1144. 66 元; 损失最少的是天津新泰昌五金号, 仅损失 6. 14 元; 7 号

平均损失 577. 71 元, 如果将天津天利五金号所有损失合计的话, 则 6 号

平均损失约 674 元。 除北平仁记洋行华账房外, 平汉铁路基本是拖延各华

商料款 10 年左右, 不计利息, 归还时还进行了折半计算。

① 华账房, 即如同买办的公司, 实际上是华人从事自己的商业, 打着洋行的旗号而已。 19

世纪 60 年代以后, 买办转变为洋行的代理商, 其标志就是 “ 华账房” 的出现。 买办对

洋行实行完全意义上的承包制, 所以称呼 “ 华账房” 或 “ 买办”, 含义几乎完全相同。

一般讲, 按照买办与洋行之间签订的契约, 洋行承认买办的 “华账房” 为洋行的有效代

理机构, 但 “华账房” 在商业往来中只能用洋行 “ 华账房” 的名义, 而不能直接用外

商———即洋账房的名义。 详见 《金银华账房, 路路通官场》, 《天津青年报》 2003 年 11

月 17 日。

② 平汉铁路不仅积欠天津天利五金号料款长期不还, 而且还将天利五金号承办 “ 第三组工

具钉类” 曾交付平汉铁路的押金款 336 元亦长期不退, 据称是忘记了。 详见主计处派驻

平汉铁路会计处编 《平汉铁路债务整理纪要》, 1937 年, 第 5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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