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五金商铺的从业人员有何分工, 有何称呼, 各自职权范围是什
么, 与其他行业有何异同? 这些细节问题, 看似无关紧要, 但传统中国,
在人们还十分注重身份、 地位、 名誉、 要面子的时代, 商铺能否将此处理
得当, 对一个商号的长远发展也很重要。 甚至到近代, 亦是如此。
1914 年民国政府公布的 《商人通例》 将商号的员工称为商业使用人,
其定义为 “从属于商业主人以助其营业者”, 分为经理人、 伙友、 劳务者三
类。① 王永斌认为有东家的买卖, 掌柜和账房先生皆属于伙计。② 以现代
企业管理的理念划分, 经理阶层是企业员工的一部分, 但其本质特征是股东
的代理人。 如此看来, 商铺员工中包括经理人, 而不包括铺东, 那么, 铺东
是不是可以算作从业人员呢? 有学者认为, 旧式商铺的人员结构, 除自东自
掌很少雇工的小商铺外, 一般依身份和职责归为店东、 掌柜、 帮伙、 学徒四
类, 并且这种人员结构能够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比较稳定地维系和有效存在着,
甚至后来的许多新式企业也沿袭使用。③ 笔者同意此种将铺东视为从业人员
的看法。 北京五金行商铺系新行业, 但多由旧式铁铺、 铜铺过渡而来, 所
以内部从业人员仍多沿袭过去的称呼与职责分工, 主要有铺东、 掌柜、 店
员、 学徒、 司务五部分。④ 有些商铺后来将掌柜改称经理, 伙计改称店员,
学徒改称练习生, 有的增加协理、 监理等职务, 并领有人力股。 不过, 有
些规模较小商铺为节省开支, 一般没厨役等勤杂人员。 五金行的这种人员
结构在北京各业中也是较为普遍的, 如北京粮食业分财东、 正副经理、 店
① 《商人通例》 (1914 年 3 月), 《中华民国法规大全》 第一册, 商务印书馆 1936 年版, 第
133 页。
② 王永斌: 《商贾北京》, 第 31 页。
③ 齐大芝: 《近代新式商业的产生及与旧式商业的区别》 ( 节选), 《 北京社科规划》 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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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 月 15 日。
④ 由于有些商铺是自东自掌型的, 所以铺东与经理由一人兼任, 尽管有些商铺铺东不直接
参加铺内劳动, 但因铺东是出资者, 与商铺有直接关系, 故也把铺东作为从业人员的一
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