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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至 1914 年被 “ 裁去身股四厘, 并撤去护身银三百两整, 下剩身力
股五厘, 并有护身银五百两整, 以作永远股分” ①。 同样, 张恒丰 1912
年去世, 到 1923 年时被 “裁去身股六厘, 并撤去护身银四百两”②, 所以
其护身银就变成 800 两。 这表明护身银是随人力股持有人的死亡所导致的
人力股的减少而减少的, 但并未完全消失, 这和山西票号的护身规定不
同。 在山西, “人力股持有人死亡则身股消失, 相应护身亦随之无存”。③
其次, 从原本、 护本、 护身占总资本的比例看, 原本与护身皆呈降势,
护本呈升势, 护本在总运营资本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原本占总资本的
比例由 1889 年的 50% 直降为 1898 年的 11. 2% , 9 年间下降了 4 倍多。 以后
虽略有增长, 但增幅很小, 说明原本在万丰泰总资本中的地位基本呈下降
趋势, 其主要作用到后期主要是为股东分红提供依据而已。 相反, 护本在
此商铺资本运营中的地位却渐呈上升之势。 护本由 1889 年占总资本的
50% , 逐渐升至 1923 年的 77. 1%, 直到 1938 年基本稳定。 这表明, 护本是万
丰泰资本运营中的主要资本, 也确实起到了 “保护资本” 的功用。 护身占总
资本的比例虽有增有减, 1892 年为 15. 2% , 1895 年最高为 19. 2% , 1923 年最
低为 11% , 但总势趋于减少。 不过, 它与原本比较, 其地位也不容忽视。
总之, 冀州帮所营五金商号将股东分红通过护本、 护身又转化为资
本, 这将有利于扩大并提高商铺原始资本的基础与实际运营资金总量, 利
于商铺规模的扩大与发展。
2. 商铺收益的留存之一———财神股
冀州帮所营五金商号内部留存的资金, 属于未分商业利润, 无须商铺
费力筹集, 而直接由商铺内部自动转变而成, 是商铺资本积累的主要方式
之一, 主要包括提取公积金性质的财神股和各种隐藏在商铺中的厚成两种。
“财神股”, 是商铺为巩固运营资金基础从账期欲分盈利中按其所占股
份提取的基金, 出于信仰与迷信, 这部分基金以 “财神” 的名义存在, 实
为商铺未分配盈余, 并作为日常营运资金使用, 类似现在的盈余公积金。④
① 北京市档案馆: 《万丰泰五金行》, 档号 J88 -1 -2, 《万金老账》, 光绪十二年 (1886) 立。
② 北京市档案馆: 《万丰泰五金行》, 档号 J88 -1 -2, 《万金老账》, 光绪十二年 (1886) 立。
③ 孔祥毅、 祁敬宇: 《中国早期人力资本股的实践对当代企业制度改革的启示》, 《 山西财
经大学学报》 2002 年第 3 期。
④ 有些商铺的财神股后来改称公积金股, 如万和成五金行自 1932 年开始即将财神股改为公
积金股, 归在 “施善堂” 名下。 (见北京市档案馆 《万和成万年聚金账》, 档号 J86 - 1 -
6, 1914 年甲寅新正月。) 多数商铺是于抗日战争时期改称为公积金的, 如万丰顺五金行
1940 年的账面记载 “ 财神爷股改为公积金股, 原有股份五厘”。 [ 参见 《 万丰顺五金
行》, 档号 J203 - 1 - 3, 《万丰顺万金老账》, 光绪十四年 (1888) 三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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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五金商铺研究(1914—1940)
财神股之所以能成为商铺的主要资金来源, 是因为在商铺每至账期分红
时, 财神股与股东的银股、 伙友的人力股一样, 按其所占有的股份多少参
加红利分配, 但每遇亏损年份则不提 (即贯彻无利不提原则), 所提款项
逐年累积。 其实, 这是商铺变相的资金积累方式。 而在山西票号中, “财
神股只存账一次, 在提新财神股时要先分掉去年的旧财神股; 并且不管商
铺盈亏与否皆要预提一定数额”。① 这是冀州帮所营五金商号的财神股不
同于山西票号的特色之处。
商铺到底能利用财神股筹集到多少资金呢? 我们利用其各账期分红金
额来说明 (见表 3 - 4)。
表 3 - 4 1926—1938 年冀州帮所营五金商号的财神股份各年分红金额统计
万庆成
万庆和
万丰泰
万丰顺
万丰德
年份
财神
财神
财神
财神
财神
每股 财神
每股 财神
每股 财神
每股 财神
每股 财神
股分
股分
股分
股分
股分
分红 股份
分红 股份
分红 股份
分红 股份
分红 股份
红
红
红
红
红
1926 2100 5 1050 2100 5 1050 9800 2 1960 560
5
280 350
5
175
1929 2100 5 1050 1820 5
910 7700 2 1540 661
5
330 70
5
35
1932 2520 5 1260 1680 5
840 7700 2 1540 518
5
259 392
5
196
1935 2000 5 1000 1000 5
500 8000 2 1600 260
5
130 200
5
100
1938 3000 5 1500 1600 5
800 8500 2 1700 500
5
250 800
5
400
合计
5860
4100
8340
1249
906
注: 总股份数与财神股份的单位皆为 “ 厘”, 1 分 = 10 厘; 分红数额单位 1926—1932 年为
两, 1935—1938 年为元。 为便于比较, 笔者将 1926—1932 年各商铺的分红银两皆换算为 “ 元”,
按 1 元 = 0. 7 两, 并进行四舍五入计算。 万丰顺、 万丰德 1926、 1929 年的数据其实采用的是它
1927、 1930 年账期时的数据。
资料来源: 北京市档案馆, 档案号 J85 - 1 - 15、 J85 - 1 - 13、 J88 - 1 - 15、 J203 - 1 - 3、
J199 - 1 - 1。
表 3 - 4 显示, 同一商铺, 由于总股份的变动及盈利的增减变化,
使得每股分红各年不一, 尽管各年财神股份不变, 但其所分红利数各
异, 即集资多寡不同; 同一商铺或不同商铺之间, 财神股份的多少, 与
其所分红利的多寡并不一定成正比。 只有当总股份与盈利皆一定时, 财
神股份越大, 其所分红利则越多。 如万丰泰财神股份仅为 2 厘, 但其各
年所分红利却大于其他几个财神股份为 5 厘的商铺。 财神股份同为 5 厘
的万庆成、 万庆和、 万丰顺、 万丰德, 历年分红也相差很大。 利用财神
① 史若民: 《票商兴衰史》, 中国经济出版社 1992 年版, 第 92 页; 陈其田: 《 山西票庄考
略》, 商务印书馆 1937 年版, 第 8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