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城市——罗马城,建在拉丁姆平原北缘,是台伯河一处主要渡口。关于建城时间,传统说法是前753年。罗马城始建于开阔的帕拉丁山,以邻近陡峭的卡皮托林山作为屏障。时至前4世纪,这座城市已经扩张到将七座低矮的名丘囊括其中,其他五座山丘的名字是奎利那里斯山、维米那利斯山、埃斯奎利努斯山、凯利努斯山、阿文丁山。七丘在台伯河左岸形成了一个半圆形防御圈,这对一座古代城市而言可是个大圈子,围入其中的土地很久之后都还是乡间。罗马城周边的领土,也就是所谓罗马的土地也在扩大:好战成性的罗马人开衅、击败、吞并了越来越多的邻居。其中就有阿尔巴·龙伽,传说是罗马城奠基者罗慕路斯和雷穆斯的出生地,位于罗马城东南30千米处的阿尔邦山脉。之后,在一场长达十年(这个数字要么天真,要么错误)的史诗级围困之后,罗马占领了北面20千米处埃特鲁里亚人的大城维爱。前387年(传统上被认为是前390年),罗马城本身也在抢掠成性的高卢铁蹄之下惨遭洗劫。尽管如此,罗马人在整个前4世纪里都一直锐不可当。这个世纪行将结束之时,罗马人几乎已经称霸了整个意大利半岛,他们的领土面积也位居半岛城邦之冠。
早在信史时代之前,罗马和拉丁姆平原的其他城市就以宗教军事组织的形式连为一体,现代人称之为拉丁同盟。同盟其余成员还包括东面高地上的蒂布尔、普雷尼斯特和图斯库卢姆,这些城市也曾盛极一时,足以挑战罗马在拉丁同盟里的霸权。罗马人和拉丁诸城的人民进行通婚和商业往来,给予彼此各项互惠权利;尽管存在地域差异,他们却说着同样的语言。他们也并肩作战,共同对抗周边的好战民族,包括东面南面群山之中的埃奎人、赫尔尼基人、沃尔西人,台伯河上游地带的萨宾人,势大力强的埃特鲁里亚南部诸城,后来还有亚平宁山脉中部跋扈难制的萨莫奈人。拉丁同盟常常会在战略地点设置定居点、建立拉丁殖民地,以此巩固对周边邻国的胜势。最早的殖民地既小又近,比如海边的安提乌姆;后来的殖民地则又远又大,比如阿普利亚的维努西亚,还有后来山内高卢地带的皮亚琴察和克雷莫纳。当时拉丁殖民地的绝大多数定居者都是罗马公民,这也是解释后来数次战争里各殖民地对母邦为何坚韧忠诚的一大关键要素。
作为拉丁同盟最大、最强的成员国,罗马一开始就领先群伦:前493年的一纸条约(其文本在西塞罗时代还称颂于世)可以证实这一点。意大利半岛没有任何别的城邦能在人口规模和领土面积上大于罗马。前323年的人口统计数据显示,16岁以上的罗马男性公民达到了15万人,这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战争媾和这样的重大事项都是由罗马单独决定的,罗马各执政官同时也是军事统帅。前387年之后,罗马重新焕发活力,决心、毅力也都与日俱增。这一切都刺激了心怀不满的拉丁人,他们最终在前340年扯起叛旗,想要与罗马平起平坐。拉丁人输了:前338年,罗马拆散了拉丁同盟,将其中一些较小的城邦并入了罗马国家,同时让一些较大的城邦保留了自治权,其中著名的就有蒂布尔和普雷尼斯特,它们在罗马城的公民权也一体保留。
甚至早在前343年,罗马就已经与富裕城市卡普阿,还有其在坎帕尼亚的附属城镇打造了另一种伙伴关系。为了寻求罗马人的庇护,以对抗群山之中骄横剽悍的萨莫奈人,这些城市的居民都成了罗马公民,不过他们没有投票权,也不能在罗马城出任公职或成为元老。罗马人在他们那里也没有相应的这些权利。这种颇不寻常的联盟关系持续了一个多世纪。最后,和之前的拉丁人一样,坎帕尼亚人因从属地位而生的怒火日渐增长,前216年他们一怒之下加入了入侵者汉尼拔一方的阵营。他们也输了,在一段时间的惩罚期之后,幸存的坎帕尼亚人最后在前188年并入罗马国家,成为普通的罗马公民。此时的罗马已经是环地中海的巨无霸了。
罗马在前338年之后继续扩大战争面。之后的七十多年里,罗马几乎与每一个强大的意大利部族都打过仗:埃特鲁里亚人、萨莫奈人、翁布里亚人,还有意大利南方的各希腊城邦——战争总是先有对手挑衅才会打响(这也是罗马坚持的历史传统)。除了其间的几次败仗,比如前321年罗马军队在萨莫奈中伏被迫投降,罗马人打赢了其余所有的战争。李维撰写的《建城以来史》就记述了人数巨大的意大利人被俘为奴的情况,令人难以置信。甚至于前295年萨莫奈人、埃特鲁里亚人、翁布里亚人以及山内高卢人加入的大型联盟也在罗马人面前一败涂地。时至前283年,它们统统被迫成为罗马国家的从属盟国。至此,罗马国家几乎已经主宰了整个半岛。
前270年,意大利南部,尤其是人口众多的卢卡尼亚和布鲁提姆两地(还有海岸线上诸多希腊城邦,其中一些已经是罗马盟友了,比如图里伊),也并入了罗马共和国的网络。前280年,仍然强大而且野心勃勃的他林敦城应该是被罗马激怒了,喊来了希腊伊庇鲁斯的“探险家国王”皮洛士来助阵。尽管一开始拿下了几场代价昂贵的“皮洛士式胜利”,但皮洛士王还是发现罗马人太过强悍。他在西西里试图与迦太基作战也没能取胜,最后航海返回希腊,弃他林敦于不顾。前272年,他林敦开城向围城的罗马人投降。与其他意大利城邦一样,他林敦也成为匍匐在意大利新霸主之下的恭顺盟友。
罗马人以这一连串称霸意大利的战争为傲。卡米卢斯、帕皮里乌斯·库尔索尔与德西乌斯·穆斯都是前4世纪尤其出众的罗马统帅。奥古斯都大帝后来就在他兴建的大玛尔斯神庙里为这些英雄的将军留出位置,与他自己的祖先一同受人敬拜;在罗马时代的铭文和文学作品中,这些将军也被奉为公民楷模。罗马饶具活力的军事体制也巩固了军事领袖的地位:16到46岁的年龄段中,所有体格健壮的男性公民都要服兵役,他们在严酷的军纪之下组成灵活机动的各个单位:军团。而在这些彼此相似的罗马军事单位之外,同盟国的军队也会在罗马将军的统率下协同作战。因此,随着意大利盟邦数量增长、范围扩大,罗马的军事实力也在增长。
前264年,罗马的领土,也就是“罗马的土地”,已经扩张到了半岛的五分之一:从罗马城北面的皮森努姆和萨宾,到埃特鲁里亚南部的大部分地区、拉丁姆的绝大部分地区,再到坎帕尼亚北部地区。意大利其他地区则有拉丁人同盟各族,包括了二十多个拉丁人殖民地;还有其他意大利同盟各族。除宗教团体之外,其他的区域联盟都消失了。不仅罗马的邻国和贸易伙伴对这个空前崛起的半岛霸权萌生了浓厚兴趣,比如迦太基和叙拉古,甚至托勒密埃及(也就是亚历山大帝国分裂之后新成立的三个重要王国之一)也投来好奇的目光。前273年,托勒密二世与罗马共和国互派使团。这次通好意味着,第一次有强大的希腊化国家承认罗马,这对托勒密王国自己后来的命运也有着重大影响。
罗马人并未建立一个所谓的意大利联邦,也没有建立国家联盟。每个盟国都各自与罗马联结,比如之前的敌国会以条约形式与罗马缔结在一起。但盟国之间不会相互缔约。罗马与盟国之间不存在所谓的代表大会(比如斯巴达旧有的伯罗奔尼撒联盟)。任何敢于私下结伙召开独立会议的盟友,罗马都会予以严厉惩戒,哪怕是拉丁人也不例外。无论是外交关系还是军事行动,罗马都独自决定。盟国不能主动退出。罗马以北的法莱里曾经试图这么做,结果城池被毁,居民统统被迁往更不易防守的低地新址。盟国对罗马负有的主要职责包括陆海军兵役和军需供给。一旦罗马人出海作战,那不勒斯和他林敦这样的沿海城邦还要提供舰船和水手,其他城邦则要供应装备齐全的军队和军需品。具体细节都写在一份清单中,也就是“托加袍穿戴者登记簿”(“托加”是罗马人和意大利人的正式服饰),这份登记簿也会定期修订。
事实证明,罗马这套政治军事架构灵活机动,富有韧性,几乎坚不可摧。盟国得到的好处虽然有限,却是实打实的:意大利本土自相攻伐的战争至此终止,半岛的安全得到巩固,非罗马士兵也在一场场胜仗后拿到了战利品。如果发生了外国侵略事件,比如前240年迦太基人的入侵,还有前229年伊利里亚海盗在亚得里亚海的作乱,意大利商人与罗马商人也会得到罗马军队的照应。意大利各城邦的上层精英,特别是拉丁人,还可与罗马贵族打造紧密的盟好之谊(尽管这种关系往往只是社交上的空架子)。有些盟国贵族还举家迁到罗马,成为罗马统治精英,比如来自图斯库卢姆的福尔维亚家族和后来的波尔奇亚家族,大约来自埃特鲁里亚的里奇尼家族,还有来自萨宾的奥雷里尼家族。
时至前265年,“罗马的土地”已经达到约2.4万平方千米。根据后来罗马作家欧特罗庇厄斯的记载,那一年的人口普查显示,罗马16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已经达到292234人。波里比阿转述的一份前224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罗马人有273000人,拉丁及其他盟邦则有50万人(罗马总人口下降,大概是因为之前与迦太基作战中造成了人员伤亡),这样算下来意大利其他地区的总人口大概就是罗马的两倍。保守估计,上述数据显示前224年的意大利拥有250万到300万居民,此外还有人数未知的奴隶。地中海地区其他主要国家的人口规模与罗马类似,甚至更大,但很少有国家能定期且有效地维持、增强和调动如此庞大的军事力量。
后世的罗马人热衷于将他们的祖先描绘成朴实无华的土地之子,不受奢靡、财富和贸易利益的诱惑。事实并非如此。到前264年,罗马不仅是地中海地区最大的城市之一,而且还住着忙碌不休的商人与手工业者。考古发现也证明,来自罗马及其周边地区的黑釉陶器盛着谷物和油,被运抵迦太基的西西里、北非、高卢南部和西班牙西南部的腓尼基旧城加的斯。波里比阿引用了罗马与迦太基签署的两份条约(希腊语译本),分别可追溯到前509年和前348年,内容就是对商人交易和相关权利的规范。罗马方面的商人比迦太基人受到更多的限制,比如第二份条约就禁止罗马人出海到西班牙南部,迦太基事实上垄断了那里的贸易。到了前3世纪30年代,可能还要再早一些,罗马和迦太基两国商人在亚得里亚海同样忙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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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09年,罗马初期的王政被城市里手握大权的精英阶层推翻,这些人也就是所谓的罗马贵族。取而代之的是由选举产生的行政官员。这些官职起初大部分由贵族自己出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项官职也(不情不愿地)逐渐向其他罗马公民开放,也就是占据罗马人口绝大多数的平民。同样,已经相当古老的咨询议会——元老院,也开始同时拥有平民成员和贵族成员。到前1世纪扩容之前,元老院已有约300名成员,他们都由任期五年的监察官任命且任职终身,成员从前任行政长官和其他被评定为“品行良好、民之所望”的人中招募(这一条件并不适用罗马贫民)。因此,罗马人也称他们的国家为“元老院与罗马人民”,后来简称为“罗马共和国”(SPQR),这个拉丁名称内部的词序很少颠倒。这个国名也标志着罗马人最古老咨询机关的崇高地位。
罗马共和国由每年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组成的各个同僚团体和元老院管理。公民组成的各级公民大会负责选举行政长官、颁布法律。不用说,选举权和各级公职都将女性排除在外(除了维斯塔贞女,也就是罗马的女祭司)。罗马的最高权威在于人民,不过人民将这最高权威授予了各级行政长官,各级行政长官再就一切事务求咨元老院。元老院的悠久历史和仪式性地位与罗马本身一样古老,这让它备受尊崇,尽管元老不断暴露出为数众多的缺点,还会偶尔发生犯罪行为。这些也是从古至今罗马和希腊批评家津津乐道之事。元老院可以讨论由地方行政长官提出的任何问题,不论大小,并可以根据提出的建议通过法令(元老院决议)。元老院决议在法律意义上只是咨询性意见,尚需公民在各级大会批准。但到前264年之时,公民大会不批准元老院决议的事情就已经非常罕见了(尽管并非闻所未闻)。
元老院依靠协商一致来运转。随着辩论深入进行,舆论天平会朝着最具说服力的意见倾斜,或是向着最具身份和影响力的那些发言者的说法靠拢,又或是倾向于那些现任行政长官强烈支持的主张。年资主宰了元老院,曾经出任过执政官的人会成为最具权威的人:罗马国家声望最大的人被称为领袖,他们几乎全是前任的执政官。元老院并不总是意见一致:比如在前264年,元老院就在西西里岛的麦萨拿向罗马求援的议题上陷入了僵局,执政官不得不将问题抛给公民。不过,僵局还是少见的。
一年一选的罗马行政长官制度经过数百年演化,形成了复杂的等级制。两名执政官居于这个体系的顶端,他们手握权力,也就是统率全国的权力。这是一个预示着广阔未来的词语和概念,无论民事还是军事皆然。两名执政官统率全国主要军队,要同元老院和公民大会协作处理国家重大事务。从前326年开始,如果元老院通过裁决,正在作战的执政官可将他的权力延长一年(或者更长时间),成为所谓的资深执政官,也就是俗称的“行省总督”: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张,这类资深执政官也愈加普遍化,但其权力往往要隶属于邻近的执政官。
前367年,罗马设立了另一种行政官职也就是裁判官。裁判官手握的权力略小一些,负责处理司法事务,但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指挥军队(小型军事力量)。此外,最具权势的行政官员就是十位平民保民官,他们最早出现在前5世纪,由罗马平民选举产生,功能是在罗马贵族精英面前保护平民的权利与利益。保民官在任期间,人身神圣不可侵犯,如果他遭遇暴力,任何公民都可以将袭击者格杀勿论。保民官有权否决任何行政官员(哪怕是另一位保民官)、元老院甚至是公民大会的动议,如果他认为这些动议并不妥当。幸运的是,保民官并不经常行使这项权力。历任保民官都与选举他们的机构,也就是平民大会咨商,也可向会议提交决议案。当然,平民大会只向罗马平民开放。前287年,罗马平民取得了一次重大胜利:该年通过了一条法律,有效赋予了平民大会所作决议与公民大会所颁法律相同的约束力。保民官也适时赢得了召集元老院会议并向其咨询的权力。尽管实际上,保民官本身也常常来自那些殷实之家或是精英家族,但他们长期以来扮演着监察者的角色,坚持不懈地与既得利益作对。比如说,他们会提议将国家拥有的大片土地分给贫穷的公民,或是提升普通公民的公民权利。
罗马平民身份并不意味着贫穷,这仅仅意味着他不是贵族罢了。平民领袖可以和罗马贵族一样有钱。因此,保民官很早就成为平民领袖公职生涯的常规阶段,平民出身的执政官几乎都在早年担任过保民官。前287年以后,罗马平民的法律地位要远胜于昔,富有平民无论在政界还是民间都已成为统治精英的一员,尽管人数不多(且在持续衰减)的各大世家贵族仍然拥有与其人数不成比例的影响力和胜选率。虽然早在前4世纪中叶就出现了第一个出任执政官的平民,但直到前171年罗马才第一次有了两名执政官都是平民的盛况,这种场景即使到了后来仍颇为罕见。
罗马人每五年都会选出两名任期18个月的监察官,负责详加审定罗马国家的国情。监察官评估元老院的成员资格和各成员的表现(行为不端的成员会被逐出元老院),并对全体公民进行普查,将他们的收入、财产状况还有人口数量登记造册,根据普查数据征税,还有其他公民应缴的捐纳。监察官也会组织必要的公共工程,包括神庙、道路、防御工事、排水系统、下水管道。
最后还有一种官职值得一提:如果出现任何让执政官左右为难的紧急军情,或是执政官抽不开身来主持选举这种大事的时候,经某执政官提名、元老院授权产生的独裁官就会拥有无上的权力。独裁官会选任一名副官做他的骑士统领。独裁官制度实际上是古罗马王政的短暂复辟,它也在罗马共和国最后的岁月里高歌猛进,为新的君主制指明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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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以上的罗马男性拥有投票权,行使投票权的场合包括相当复杂多元的各级政治会议,其中最为古老的那些会议在奥古斯都时代已是徒具形式的老古董。相较而言,自罗马建城以来,最早的陆上军事力量“罗马军团”就一直在城外的战神广场列队操练,准备战争,军团也成为罗马最重要的投票会议:百人团大会。大会依照军团的基本单位百人团来组织。历史上,这个会议的193个百人团是极不平等的。整个大会体系分成五种主要“等级”,还额外另设几个百人团:著名的18个百人团由元老和其他一些富裕公民组成,这些公民希望参军做骑兵,也就是所谓的骑兵团。全部百人团里差不多有一半(至少88个)都是监察官评定的富裕公民等级,至于那些没有任何土地财产的罗马人则被编入一个单独的百人团,这些人在西塞罗的时代占到罗马总人口的一半。每个百人团都有一票,由在场的多数成员决出。选举或是立法程序中,如果百人团票数过半的话,投票就会停止。因此,低等级百人团的选票很少有机会能进入点票程序(即使曾经发生,也只是寥寥几次)。
第二种议会就是部落大会,其基本单位取决于“罗马的土地”中的行政区,也就是部落。前241年罗马共有35个部落,之后新并入罗马的地区都会被归入现存的各部落。每个部落都视为一个投票单位,但各部落之间并无地位高低之别,每次投票的次序都由抽签产生(抽签乃是众神的意旨)。这两大会议负责选举罗马各行政官员:百人团大会选择执政官、裁判官和监察官;部落大会选举次要官员,特别是掌管罗马国库的财务官,还有负责管理神庙、市集和街道这些公共设施的营造官。百人团大会和部落大会都能颁布(或是驳回)资深行政官员或是部落呈递的法律,百人团大会甚至可以承担法庭功能。
不过若是将这两大大会都视为罗马人的声音的话,那么这声音可谓颇为受限。无论在结构设计还是实践运作上,罗马人中的富裕阶层都更为受惠。这一点不仅在百人团大会的权重设置上显而易见,在部落大会中也一望而知。所有生活在罗马城里的公民合起来仅仅登记为4个“城市”部落,这也意味着生活在31个“乡间”部落里的罗马人(其中有些离罗马城颇为遥远)若是想投票的话,就得花时间和金钱跑到罗马城再回去。部落大会与百人团大会一样,都是在票数过半的时候立即停止投票。那些根据抽签结果先行投票的部落做出的决定,往往就会被后面投票的部落照抄下来。因此,如果有17个部落都同意的话,票决就通过了。无论是百人团大会还是部落大会,公民都只能就召开大会的行政官员提出的议案进行辩论。同样,这名行政官员也将决定谁可以就此议题发言(如果有人想发言);投票人也不能提出修正案。各个部落自己组织的平民大会也会依循相似的程序。
罗马人并不觉得这有何矛盾之处:以适当形式召集起来的投票者往往被认为是全体罗马人的声音,哪怕其实往往只有一小部分罗马人行使了投票权。这套复杂的政治体系之所以运转良好,正是所有罗马人的意愿所致。他们乐于索取,也同样乐于舍弃,对一些非常手段也愿意忍受(这一点同样重要)。比如说前217年“拖延者费边”对付汉尼拔时的独裁官职位;还有前210年,罗马人选择一位年轻的元老(大西庇阿,后来成为“阿非利加征服者”),将罗马从西班牙的灾难性惨败中拯救出来。
同样,罗马人也不反对温和的革新。裁判官的人数在前241年增加到了两个人,前197年攀升到六人,以便处理日渐增长的司法案件、战事和行省事务;营造官和财务官的人数也随着时间推移而增多。像是大西庇阿这样的前任营造官可以以资深执政官的身份获得权力,并且行使权力数年之久。前149年,某个部落改革了一项法律程序,起诉行省总督的暴政,需要元老在特别法庭上担纲陪审员之职。变革与改革在罗马共和国的最后一百年里屡见不鲜,尽管这些改变并不总能成功。
元老院行使它的威望,也就是道德权威。这种威望不仅仅基于元老院成员的个人声名,也仰赖其宗教角色。元老院乃是国事占卜的终极守护者,有权通过迹象和征兆了解天命,只有行政官员在任时才有这种权力。单个的罗马人则行使社会性威望,与之相应的是尊荣,也就是一个罗马人从同时代罗马人那里博得的尊敬,这也定义了一个罗马人如何看待自己。公民越是声名显赫,他的威望和尊荣越是水涨船高。对某个雄心勃勃的罗马人而言,保有尊荣几乎就是一道字面意义上的“生死题”:前49年,资深执政官恺撒面临政敌威胁时,选择渡过卢比孔河争夺权力,就是因为自己的尊荣要胜过生命(他本人这样写道)。
对罗马人而言,想要取得并扩大自己的威望和尊荣,与出身和财富相比,公职也同等重要,有时更甚。出任最高级别的行政官职,尤其是执政官和主要神职——尤其是大祭司和占卜者,会带来至高的尊荣和威望。罗马不设专职的神职人员,只有极少数的神职人员不能兼任常规公职。战争中的军功会带来无价的附加价值,也就是所谓的军事荣誉;如果士兵选择荣崇自己的将军,那么这位将军就能博得荣誉性的头衔“凯旋将军”。在罗马执政官或是资深执政官的一生里,称得上高光的日子就要数他率领军队归国之时在罗马城举行的凯旋式了。这是一场兼具宗教和军事意义的游行仪式,意在炫示战争中取得的财富和战俘,并在凯旋式结束后予以分配。有些战利品会献祭给朱庇特等诸神,有些则会转入罗马国库,剩下的则在凯旋将军、手下军官和(至少是)麾下士兵那里分配。
贵族家庭和平民家庭里的头面人物会拥有非正式的称呼“显贵”,或是统称为“显贵们”,他们的家族也会因为曾出执政官、独裁官和凯旋将军而熠熠生辉。投票者会特别关照显贵。当然,不具显贵家世但是精力充沛且富有人望的人也可以谋得执政官职位,并在历史上留下浓重的印记:前2世纪初的监察官老加图,前1世纪的盖尤斯·马略和西塞罗,这些只是罗马人认定的一长串新人中最值得一提的几个。政治上的成功需要个人的奋斗,并不是所有雄心壮志者都能博取执政官的高位,不论是显贵子弟还是初来乍到者,比如大西庇阿患病的儿子,或恺撒的父亲。家族世系如果连续几代都没有人出任资深公职的话(尤其是执政官),这个家族的地位就会衰落下去,比如尤利(恺撒的姓氏)家族在3世纪和4世纪的遭遇就是如此。
政治声望和社会声望都源于人际关系网,也依赖其加持。这些关系网将地位大致相同的人连接在一起,也将领袖与人民、本邦与外邦、高等级与低等级的人连接在一起。罗马人的公共生活不可避免地成为一种人际关系的忙碌运转。随着罗马帝国将更多的行省和附属国纳入其中,大把的新机会也带来了相应的财富和声望,人际网络变得越来越重要,其回报也越来越大。前150年的罗马贵族,如“迦太基毁灭者”小西庇阿(大西庇阿之孙),已经可以将一座座城邦、一块块地区乃至一个个行省和一位又一位国王纳入他们的恩贡体系之中。从前2世纪30年代开始,罗马内部的政治斗争尖锐起来,广土众民的帝国疆域以其宽阔无垠的资源造就了诸多“领袖”,他们也将给罗马国家本身的命运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