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古罗马帝国的辉煌(出版书)》作者:赵林【完结】 > 古罗马帝国的辉煌 (赵林).txt

第 13 页

作者:赵林 当前章节:15362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7:33

在希腊城邦时代,分离主义就构成了小国寡民的城邦和谐相处的基本原则。到了罗马人通过不断扩张来推行一统天下的帝国政策时,这种分离的趋向仍然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当时意大利的一些族群就表现出与罗马人相分离的强烈要求,他们希望从罗马霸主的强权之下获得完全的独立自由。面对意大利人的分离倾向,罗马元老院内部出现了一些绥靖派,他们主张采用比较和缓的政策来安抚意大利人,给予他们部分罗马公民权,提高他们的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但是这种温和的改革主张遭到罗马保守派的抵制,这样就使得意大利同盟者与罗马共和国之间的矛盾走向白热化,结果就引发了公元前91年至公元前89年爆发的意大利同盟战争,即意大利的一些族群联合起来共同对抗罗马,要求彻底摆脱罗马人的统治。

社会贫富分化的加剧和政治冲突的激化

罗马共和国早中期的社会矛盾主要表现为平民向贵族索要政治权利的斗争,当时平民向贵族争取权利的重要手段就是“脱离运动”。贵族一旦过分地侵害了平民的利益,平民就会选择离开罗马,另建国家。而罗马共和国在创建之初只是弹丸之地,平民一旦撤离,剩下的贵族人口较少,根本无法对外扩张,甚至连保家卫国也做不到。所以面对平民对基本权利的正当要求,共和国早中期的贵族们不断地做出让步,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进行了适当的改革。

但是到了公元前133年以后,随着罗马对外扩张的主要战争告一段落,罗马共和国内部的社会矛盾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于贫富分化的加剧,平民与贵族之间的政治博弈日益演变为弱势群体与强权集团之间的尖锐对立,特别是失去土地而流离失所的无产者与土地财富激剧增长的权贵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剑拔弩张、不共戴天的对峙。与此相应,冲突的形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从相对温和的脱离运动和立法斗争演变为暴戾的社会革命和内战杀戮,从而在罗马社会内部造成了严重撕裂和刻骨仇恨,共和国陷入了深重的危机之中。

早在公元前6世纪下半叶,王政时期的第六位国王塞尔维乌斯就在人口统计的基础上,把罗马人按照财产资格分为六个等级。第一等级是罗马最富有的贵族,他们的财产在10万阿司以上;以下几个等级的财产分别为7.5万~10万阿司、5万~7.5万阿司、2.5万~5万阿司和1.25万~2.5万阿司。而财产在1.25万阿司以下的人就是所谓的无产者,他们基本上除了子女以外一无所有。

罗马共和国早期也是按照财产资格来划分等级的,并且以此来确定不同等级的权利和义务,等级越高的人享有的政治权利越多,但是需要履行的社会义务也相应较多。比如第一等级和第二等级实际上构成了罗马的权贵阶层,他们有权有势,不管是靠血缘传承的旧贵族,还是靠后天掌握财富而暴发的新贵族,他们在罗马政坛上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共同组成了元老院,世代承袭着元老的身份,出任执政官等政府官员,控制了重要的政治资源和军队指挥权。与此相应,他们也需要尽更多的社会义务,比如打起仗来,他们组成骑兵和重甲兵,装备精良(武器装备最初都是由参战者自己配置),冲锋在前,因而血溅沙场的概率比较高,当然获取军功的可能性也比较大。正是由于罗马权贵在战场上身先士卒,以自我牺牲的精神给平民树立了良好的榜样,所以罗马军队才能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相比之下,等级越低的人,享受的权利就越少,承担的义务也更少。比如,第三、第四、第五等级,打仗时组成轻甲兵或轻兵,装备和兵器都相对简陋,在战场上发挥的作用相对较小,获取军功的机会也比较少。而等级最低下的无产者,他们由于没有财产,所以通常是免服兵役的,充其量只是从事一些修补道路、吹号打鼓之类的战争辅助工作,完全没有建功立业的可能性。由此可见,在以财产资格为等级划分标准的罗马共和国中,不同等级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是成正比的。

在共和国早期,贫富分化并不严重,因此罗马第一等级和第五等级之间的财产差距并不是太大,第一等级的财产资格相当于第五等级的4~8倍。由此可见,当时的贫富差距还是比较有限的,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很长时间。但是到了公元前3世纪中叶以后,随着罗马不断发起对外战争,越来越多的财富资源流入罗马,罗马社会内部的贫富分化现象也逐渐变得严峻起来。

公元前241年,罗马共和国在第一次布匿战争结束之后重新进行了人口统计,并且在此基础上,根据35个特里布斯重新组建了百人团。虽然这一次百人团的数量大大地增加了(从193个增加到373个),但是用来划分等级的财产资格并没有发生变化,仍然按照塞尔维乌斯当年确定的标准,可见近300年来罗马人的贫富分化并不明显。但是到了公元前146年第三次布匿战争结束时,罗马共和国又进行了一次人口统计,然后在此基础上重新调整了不同等级的财产资格。时隔不到100年,公元前241年和公元前146年确定的划分标准完全是天壤之别!此时第一等级的财产资格已经不是10万阿司了,而是提高到100万阿司;相应地,第二、第三、第四等级的财产资格则分别提高为30万~100万阿司、10万~30万阿司、5万~10万阿司。然而,第五等级的财产下限却反而从1.25万阿司下降到6400阿司,到公元前130年甚至下降到1500阿司。

表1-1 罗马共和国按照公民财产资格划分的等级

由此可见,不到100年的时间罗马共和国的贫富差距已经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到公元前130年时,第一等级的财产下限(100万阿司)几乎是第五等级财产下限(1500阿司)的666倍,而不再是以前的8倍(10万阿司与1.25万阿司)。这就意味着大量第五等级的人,尤其是那些小规模经营的自耕农由于土地兼并而逐渐失去了土地,最后沦为无产者。第五等级人数的减少对罗马军队的兵源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在罗马共和国,虽然贵族和骑士构成了军队的精锐力量(骑兵和重甲兵),但是军队的主要成分还是由广大平民所组成的轻兵。

大量的自耕农失去土地,沦为无产者,而无产者是免服兵役的,这就导致了军队的应征人数逐年下降。到了公元前130年,罗马军队的应征人数已经降到最低点,仅为31万多人。尽管此时罗马依然在对外扩张,总人口也在不断地增长,但是应服兵役的人数却在逐年减少。这也充分说明,此时罗马共和国的贫富分化状况已经发展到非常严重的地步了。

罗马政制三要素的失衡

由于贫富分化的日益加剧,罗马共和国的政坛上就出现了越来越强烈的改革要求。从公元前133年开始,格拉古兄弟率先开启了罗马政治改革的源流。虽然他们的改革只是昙花一现,而且兄弟两人最后都以失败而告终,但是他们的改革悲剧却揭开了罗马共和国后期一系列政治变革和社会革命的序幕。从此以后,一大批忧国忧民之士和政治野心家纷纷鸣锣上场,不管他们各自怀着什么样的动机,或是想建立平民的统治,或是要维护贵族的特权,甚至是怀着个人独裁的野心,这些具有雄才大略的变革人物都对罗马的历史产生了重要影响,最终导致了罗马共和国向帝制的转变。而共和国后期的这一切波谲云诡的政治动荡,都是从格拉古兄弟开始的。

罗马共和政制的三要素是执政官、元老院和公民大会,这三个政治要素在相互博弈的过程中达成动态平衡,从而保证共和国能够不断地发展壮大。自从公元前509年共和国建立以来,实行同僚制和年度制的两位执政官作为国家最高的行政长官,掌握着国家的行政权力。他们在和平时期负责主持元老院会议和公民大会(百人团大会),处理重要的司法案件,具有颁布行政法令的权力;在战争时期则作为罗马军队的统帅,率兵出征。而罗马元老院虽然在法理上只是一个咨询机构,但是它实际上却在共和国的政治实践过程中成为一个由罗马权贵所掌控的重要权力机关。从共和国建立一直到格拉古兄弟进行改革之时,罗马元老院始终是由300位元老组成,他们不仅执掌罗马的财政、裁判、外交、宗教等事务,掌握着执政官、独裁官等高官的任命权,而且元老院议决的法令和公民大会通过的法案一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公民大会(包括百人团大会和越来越成为平民大会的特里布斯大会)则是由全体罗马公民所组成的立法机构,它代表了共和国的民主因素。

在罗马共和国的发展过程中,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这三大要素一直保持着一种动态平衡的关系,在其中,元老院长期构成了罗马共和国的“压舱石”,维持着国家的稳定发展。虽然三者之间存在着不同的组合情况,但是总的来说,执政官通常都是站在元老院一边,共同制衡公民大会的。因为执政官一般都是出身名门或者功勋卓著的人物,他们依靠家族的渊源和元老们的支持而成为罗马最高行政长官,并且在卸任之后会自动进入元老院,因此执政官和元老院往往是利益攸关的。但是,共和国的历史中,也会出现一些雄心勃勃的执政官,他们试图笼络民众,限制元老院的权力,在重大的公共事务上大权独揽。因此,在三要素的政治博弈中,元老院与公民大会往往是相互对立的,而执政官则是游移于二者之间的一个重要角色,尽管在大多数时候他们都是站在元老院一边的。在三者此消彼长的权力关系中,元老院的强势地位——通常表现为对执政官的控制和对公民大会的引导——往往维系着共和国的平稳发展和兴旺发达;而元老院权势的旁落则意味着,共和国或者遭到了外敌的军事威胁,或者面临着内部的政治危机。

元老院在罗马政坛上的“压舱石”地位是随着共和国发展的不同阶段而逐渐变化的,牛津大学著名古典学家安德鲁·林托特在《罗马共和国政制》中对数百年来元老院政治权重的涨落情况进行了如下概括:

“公元前4世纪末和公元前3世纪初的政制,是一种魅力型领袖和人民参与的混合物,它不利于元老院,用波利比乌斯的话说,乃君主制和民主制的混合物。公元前3世纪的其余时间,可以视为元老院统治的时期,第二次布匿战争期间和公元前2世纪前期肯定也是如此。……当元老院的统治约公元前2世纪中再度受到挑战时,其部分原因正是保民官传统的支持平民的活动……随着提必略·格拉古出任保民官,对政制进行重新解释的第一步开始迈出。”

从共和国建立到公元前4世纪初的一百多年时间里,罗马元老院一直卓有成效地发挥了政治领导者的作用,团结罗马人民共同推动了国家的成长壮大。但是在公元前390年发生了高卢人对罗马的入侵,罗马出现了一位具有雄才大略的政治领袖卡米卢斯,这位继罗慕路斯之后被称为“祖国之父”的大英雄曾先后五次被元老院授命出任大权统揽的独裁官,相继打败了维爱人、高卢人、伏尔西人等强敌。从此以后,由于罗马人不断地面对高卢人和周边其他异族的威胁,此后又开始与南方强敌萨莫奈人发生了持续的艰苦战争,险恶的处境迫使元老院不得不经常任命独裁官,授予其全权来领导罗马军队和人民共同御敌。而这些独裁官往往都具有杰出的军事才能和政治领导力,率领罗马人抗御外敌屡建功勋,从而得到了军队和人民的拥戴。在这种情况下,就形成了个别魅力型领袖与罗马广大民众上下呼应、荣辱与共的现象,相形之下,元老院的政治权重则处于弱势地位。

但是从公元前3世纪上半叶的皮洛士战争之后,随着罗马人实现了意大利半岛的统一,外来的威胁已经不复存在,罗马人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全力以赴地进行海外扩张了。在这种情况下,解除了后顾之忧的罗马共和国已经不再需要魅力型的独裁官来力挽狂澜了,于是,元老院的政治权重又开始逐渐上升。尤其是从公元前3世纪中叶到公元前2世纪中叶的一百多年间,元老院在发起和领导罗马人民进行三次布匿战争和四次马其顿战争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且取得了辉煌的胜利。在此期间虽然没有出现卡米卢斯式的杰出领袖,但是在元老院的推举和支持下涌现出法比乌斯和大、小西庇阿等优秀的军事将领,他们在元老院的集体领导下不断地取得战争的胜利,同时其权力也受到元老院保守派势力的有力制约。法比乌斯虽然曾在汉尼拔入侵之初被元老院授予独裁官之职,但是其拖延战略很快就遭到了元老们的普遍质疑,他不得不交出权力,直到坎尼之战罗马人遭受惨败之后才再度被元老院委以重任。大西庇阿更是一直受到以老伽图为首的元老院保守派人士的掣肘,即使拥有打败汉尼拔的旷世奇功最后也只落得了郁郁而终的下场。在此期间,虽然前线统帅与元老院关系不和,但罗马人民对元老院的敬重和遵从程度却提升到最高点,大家在元老院的坚强领导下同仇敌忾,携手并进,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伟大胜利,终于使罗马共和国成为地中海的霸主。

但是在布匿战争和马其顿战争结束以后,已经在战前获得了立法保障——如公元前287年通过的《霍腾西阿法》等——并且在战争中得到充分发展的罗马平民势力,由于罗马内部贫富分化等因素的影响,与元老院权贵之间的矛盾又开始趋于紧张。越来越多失去土地的自耕农沦为城市无产者,他们怀着愤慨的情绪,利用罗马公民的身份,积极参与平民大会的集会和表决活动,要求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和政治主张。在对外战争期间,平民大会在与元老院密切合作的过程中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作为平民大会领袖的保民官,在罗马政坛上的重要地位不断提升。但是随着战后利益分化的日趋严重,罗马平民大会又开始与元老院分道扬镳,甚至走到了剑拔弩张、针锋相对的地步。民间的仇富心理随着两极分化的加剧而不断高涨,平民大会中充斥着不平的怨恨和暴戾之气。贫无立锥之地的无产者要求得到维持生计的土地和粮食,强烈呼吁进行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在巨大的生存压力之下,如果国家不能以合法的方式来进行改革,他们就不惜诉诸暴力,甚至发动社会革命。与此相应,以保护人民利益为天职的保民官也极力试图利用平民的不满情绪来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在共和国的政坛上发挥更加重要的领导作用。正是在这种强烈的社会变革要求下,罗马共和国出现了格拉古兄弟的改革。

第II节 格拉古兄弟改革

出身豪门的平民改革家

格拉古兄弟中的哥哥名叫提必略·格拉古(Tiberius Gracchus,公元前164年—公元前133年),弟弟名叫盖乌斯·格拉古(Gaius Gracchus,公元前155年—公元前121年),两人相差九岁。格拉古兄弟出生于罗马的豪门望族,他们的父亲提必略·森普罗尼乌斯·格拉古(Tiberius Sempronius Gracchus)曾经两度出任罗马执政官(公元前177年和公元前163年),一次出任罗马监察官(公元前169年)。虽然格拉古家族不属于罗马的血统贵族,而是后来崛起的财富精英,但是该家族很早就已经跻身共和国的统治阶层,并且通过家族联姻与罗马传统贵族融为一体,格拉古兄弟的外公就是罗马最有权势的血统贵族普布利乌斯·科尔内利乌斯·西庇阿(即打败汉尼拔的罗马名将大西庇阿)。

格拉古兄弟

在公元前2世纪,罗马元老院的贵族们掌握着国家权力,但是贵族们在政治态度上分成两派:一派是保守派,他们对外推行严厉的帝国扩张政策,对内则坚持传统的价值观念和道德作风,保守派的重要领袖就是老伽图;另一派是温和派,他们深受希腊文化的影响,比较开放和宽容,而温和派的领袖就是大西庇阿。大西庇阿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一劳永逸地打败了汉尼拔,但是他推崇高雅的希腊文化,对于被征服的迦太基和希腊等地采取较为宽厚的策略。在罗马共和国的政坛上,这两派之间长期存在着分歧和冲突。

第二次布匿战争结束后,罗马的保守派势力越来越强大,大西庇阿在政治上受到指控和排挤,晚年不得不赋闲在家,直至与他的年长敌手汉尼拔同年而逝。虽然大西庇阿本人在政治上渐趋消沉,但是他所属的科尔内利乌斯家族却是罗马最具权势的豪门之一,也是出任罗马执政官人数最多的家族。大西庇阿的女儿名叫科尔内利娅·阿非利加娜(Cornelia Africana),嫁给了老格拉古,生下了格拉古兄弟和其他子女。

科尔内利娅是一位非常杰出的罗马妇女,具有良好的教养,品性高洁,而且精通希腊文化。出身于名门的科尔内利娅与骑士阶层的老格拉古缔结秦晋之好,反映了罗马上流社会中盛行的血统贵族与财富贵族之间的政治联姻。当大西庇阿把女儿许配给老格拉古的时候,老格拉古比科尔内利娅要年长20多岁。婚后科尔内利娅一共为老格拉古生下了12个孩子,其中只有3个孩子长大成人,这就是格拉古兄弟和他们的姐姐森普罗莉亚,她后来嫁给了大西庇阿的养孙、第三次布匿战争的胜利者——小西庇阿。

由此看来,格拉古兄弟和小西庇阿都是大西庇阿的孙辈,格拉古兄弟是大西庇阿的外孙,而小西庇阿则是大西庇阿的养孙,是大西庇阿的儿子所认的养子,后来又娶了格拉古兄弟的姐姐。尽管存在着亲密的姻亲关系,但是格拉古兄弟和小西庇阿的政治立场却不尽相同,甚至相互抵牾。此时保守派的代表人物老伽图已经去世了,而小西庇阿由于彻底毁灭了迦太基而功勋卓著,成为罗马元老院中举足轻重的政治领袖,曾经在公元前147年和公元前134年两度出任罗马执政官,其间还出任过监察官(公元前142年)。随着地位的跃升,小西庇阿的政治立场也日趋保守。虽然他不同于老伽图那样的极端保守派,而且与其养祖父大西庇阿一样热衷于希腊文化,但是他对于平民派的改革企图仍然持反对的态度。因此,当格拉古兄弟站在平民的立场上进行一系列经济和政治改革时,小西庇阿是明显地倒向罗马权贵阶层一边的。

在格拉古兄弟的幼年时代,父亲就去世了,是母亲含辛茹苦地把他们抚养成人。一般来说,当时罗马豪门出身的妇女在丈夫去世以后,往往很快就会改嫁。因为罗马权贵阶层盛行政治联姻,待字之女或丧夫之妻都是重要的政治资源,必须尽快再结连理,重建姻亲联盟。然而科尔内利娅却恪守坚贞,拒绝再嫁,悉心照料和教育子女,成为罗马上流社会中传为美谈的妇德典范。

据说当时埃及托勒密王国的王位争夺者托勒密八世(Ptolemy VIII)非常仰慕科尔内利娅,曾经向她求婚并赠予她王后冠冕,却被科尔内利娅拒绝。科尔内利娅在丈夫去世后一直守寡,含辛茹苦地将几个孩子抚养长大,并且以他们为傲。有一次她的贵媛闺密来家中做客,向她炫耀价值不菲的珠宝首饰,科尔内利娅却指着刚刚进来的两个儿子说道:“他们才是我最珍贵的珠宝!”

科尔内利娅与格拉古兄弟

科尔内利娅虽然守身如玉,但是她在罗马权贵圈中却交往甚广,许多显贵名媛都是她的座上客,一些希腊的文人墨客也时常光临她的客厅,与她谈论学问,切磋文艺。格拉古兄弟从小就在这种温馨的家庭氛围中受到了良好的熏陶,既秉承了罗马传统美德的质朴精神,也濡染了希腊时尚文化的典雅气质,特别是养成了追求理想不惜杀身成仁的英雄情怀。正是早年的良好教养,使得他们日后在走向罗马政坛时,能够义无反顾地投身于体察民间疾苦、缓解社会危机的改革事业中。

提必略·格拉古与土地改革

提必略·格拉古(即大格拉古)率先揭开了罗马社会改革的序幕,这与他敏锐地觉察到罗马共和国的现实弊端直接相关。大格拉古早年曾经参加过小西庇阿指挥的第三次布匿战争,出任军事保民官,在战场上表现得非常勇敢优秀,得到了将士们的高度赞扬。后来他又出任财务官,参加了西班牙的努曼提亚战争,在一次罗马军队陷入敌人包围圈的困境中,大格拉古凭借自己的睿智和声望,深入敌营与努曼提亚人签订了和平条约,拯救了数万名被围困的罗马士兵。但是罗马元老院却拒绝承认大格拉古与努曼提亚人缔结的和约,反而指责他丧失了罗马人应有的英勇气节;而广大民众却对他明智地解救了平民的性命感激不尽,并通过公民大会赦免了元老院拟对他实施的惩罚。这件事使大格拉古与元老院之间产生了最初的裂痕,使得他后来立场坚定地站在平民一边,矢志不移地为民请命。

据说有一次大格拉古在执行公务时,路过意大利北部的伊特鲁里亚(今托斯卡纳地区),在那里他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现象——农田里面进行耕作的人都是被贩来的奴隶,而不再是当地的罗马农民。以往罗马共和国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秩序都是建立在自耕农——他们也是服兵役的主体——经营的基础上,但是现在愈演愈烈的土地兼并现象却使得自耕农失去了土地,这无疑会对整个罗马社会结构造成严重的冲击。这种亲身感受令大格拉古终生难忘,后来他出任罗马保民官时,曾在一次公开演讲中发表了流传后世的经典名言:

“在意大利漫游的每一头野兽都有它的栖避之所,然而为意大利而奋战的人却除了空气和阳光之外,什么也无权享受。他们没有住所,携妻带儿四处流浪。他们的统帅悠然自得地躺在床上,鼓动他们为保卫祖先的墓冢和庙堂而战,但是没有一个罗马士兵拥有世袭的祭坛或灵牌,他们是在为保卫他人的财富和奢侈而战死。他们名义上是世界的主人,实际上却没有一块立锥之地。”

提必略·格拉古体察民间疾苦,又出身于功勋世家,因此得到了广大平民的拥戴,公元前133年,他当选为罗马保民官。保民官作为罗马的平民领袖,其主要职责就是保护人民的利益,与通常站在元老院和贵族立场上的执政官成为罗马政坛上相互制约的双雄。大格拉古在出任保民官之后,就利用手中的权力,大刀阔斧地进行了土地改革。

随着罗马共和国在意大利的扩张,其地域面积也极大地得以拓展,这些新占地原本属于公有土地,却被一些有权势的土地贵族占用。这些大地主无限制地侵吞公地,然后贩用奴隶来进行农业耕作,挤压和兼并自给自足的小农田产。面对这种愈演愈烈的恶性后果,大格拉古推动土地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限制大地主占有土地的面积,帮助势单力薄和失去土地的农民重新获得应有的耕地。因此,这种土地改革是有利于广大自耕农和丧失土地的无产者的,但是它却触犯了大地主和贵族们的利益。

身为保民官的提必略·格拉古绕开元老院,直接召开公民大会(特里布斯大会)通过了《森普罗尼亚土地法》。该法案明确规定,每一个罗马公民占据的公有土地面积不得超过500尤格(约为130公顷),多出来的土地必须退还给国家,由国家重新分配给那些失去土地的农民。每个失地农民都可以分到一块30尤格(约为7.8公顷)的土地,这些土地是国家租给农民的,农民只需要支付一份小额的租金即可使用;租予的土地可以由子孙来继承,但不能用于自由买卖。同时,大格拉古为了落实这项土地法案,还成立了一个由他本人和弟弟盖乌斯·格拉古以及岳父阿皮利乌斯·克劳狄乌斯共同组成的三人委员会,负责领导和落实土地改革方案。

提必略·格拉古在进行土地改革的过程中,还想推进其他一些改革,比如司法改革和兵役改革等,这些改革后来分别被盖乌斯·格拉古和马略实行。提必略·格拉古在有生之年未能进行这些改革,他甚至没有来得及把土地改革方案真正地加以落实,因为罗马保民官和执政官的任期一样,只有一年的时间。

到了公元前133年末,提必略·格拉古意识到自己很快就要卸任了,而一旦失去了保民官的职位,他就没有权力来继续推进改革了。因此,大格拉古试图谋求连任,但是这样做显然是违反罗马惯例的。在罗马共和国,数百年来执政官和保民官的任期都是以一年为限,二者可以在卸任若干年后再次参加竞选,但是不可以连选连任。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改革措施的连续性和有效落实,大格拉古决心打破规矩,利用平民的支持来竞选下一年的保民官。大格拉古寻求连任的决定得到了广大平民,尤其是失去土地的城市无产者的大力支持,但是这种破坏规矩的做法却遭到了罗马元老院和另一位保民官马可·屋大维(Marcus Octavius,勿与百年后罗马“后三头同盟”的盖乌斯·屋大维相混淆)的强烈反对。虽然屋大维与大格拉古同为平民保民官,两人此前的私交也不错,但是屋大维却在罗马权势人士的利诱拉拢之下与大格拉古分道扬镳,运用保民官的否决权,坚决反对大格拉古破坏惯例寻求连任的做法。

大格拉古曾试图改变屋大维,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只能铤而走险,孤注一掷。他在召开的公民大会上,利用人民的支持公开罢免了不肯妥协的屋大维的保民官职务,并将其强行赶出了会场。大格拉古的这种做法公然践踏了罗马的法律——在罗马共和国,保民官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一位保民官是无权对另一位保民官进行罢免的。

提必略·格拉古的违法举措给伺机寻衅的贵族们以把柄,激起了很多罗马元老的强烈愤慨。大格拉古不仅侵害了罗马的法律,还公然使用了暴力(将屋大维强行驱逐)。此前罗马平民与贵族之间虽然存在着利益之争,但是双方都是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博弈,很少诉诸暴力来解决问题。大格拉古首开强力罢免同僚之端,罗马的贵族们很快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将暴力活动迅速升级,竟然将其发展成为对保民官人身安全的伤害。

踌躇满志的提必略·格拉古带领一批身藏武器的平民拥趸来到公民大会的会场,准备操纵群情激愤的平民以实现连任保民官的夙愿。与此同时,元老院则在卡庇托尔山上召开集会,聚集了一大批反对大格拉古的贵族及其门客,而且这些早有预谋的权贵人士还组织了一批武装随从和奴隶,在公民大会的会场四周布好了阵势。在元老派中为首的就是大格拉古的表兄科尔内利乌斯·西庇阿·纳西卡(Cornelius Scipio Nasica),这位卸任的执政官代表着罗马权贵阶层的利益,而且与大格拉古本人曾有过利益龃龉。就在大格拉古向他的支持者们发表演讲之际,纳西卡带领着武装随从冲入会场,双方发生了拥挤互殴。由于大会现场一片嘈杂,大格拉古的演讲声音根本传不出去,于是他便指着自己的头做了一个手势,意思是告诉站在远处的支持者们,自己的生命现在受到了威胁。但是纳西卡却马上向周围的人群大声宣称,大格拉古要求人民给他一顶王冠,他想成为罗马的国王。

罗马人自从公元前509年建立共和国以来,对国王一直深恶痛绝。第二任执政官瓦列里乌斯就曾经颁布了一条法律:“任何人自立为王,人人得而诛之。”这条法律在罗马共和国深入人心,牢不可撼,过去几百年间从来没有人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充当国王。后来罗马一代枭雄恺撒被元老们刺杀,也是因为他有僭窃王位之嫌。对于曾经通过革命推翻暴君的罗马贵族和普罗大众来说,共和国是绝对不能容忍国王的存在的。无论是什么人,创建了多么辉煌的功勋,只要胆敢妄自为王,必定招致杀身之祸。

因此,当提必略·格拉古指着头颅表示自己有生命危险的时候,纳西卡等贵族却以讹传讹,宣称他想要获取国王之冠。这样就激起了围观的贵族和群众的极大愤慨,整个会场迅即发生了剧烈的骚乱。纳西卡高喊着诛杀暴君的口号,率领一帮贵族和打手冲入会场。大格拉古见势不妙,转身而逃,结果被追上来的暴徒们乱棍打死,三百多名平民支持者也惨遭杀戮。

罗马政坛上暴力的“潘多拉魔匣”

这一暴行在罗马共和国的政治史上首开先河,从此以后,罗马政坛上的暴力冲突就愈演愈烈。究其原因,暴力之肇端首先是由于提必略·格拉古破坏规矩而致,他第一次非法强行罢免了另一位保民官,由此埋下了僭越法律之隐患。接着则是贵族们变本加厉,公然在公民大会上使用暴力,杀害了人身安全受到法律保护的平民保民官。更有甚者,这种在大庭广众之下不经审判而夺人生命的暴行践踏了罗马的一条根本大法。罗马共和国之初颁布的最重要的法律中,除了“任何人自立为王,人人得而诛之”以外,还有一条就是:任何罗马公民被处以死刑都享有上诉权。未经审判而剥夺一个公民——更不用说是担任公职的保民官——的生命,既是对基本人权的严重侵害,也是对法律原则的恶劣亵渎!然而在公元前133年,罗马的贵族们竟然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悍然杀害了保民官提必略·格拉古,使暴力行为公然肆行于罗马的政治舞台上。

早在公元前494年设立平民保民官时,共和国就制定了“保民官在任期间其人身安全神圣不受侵犯”的法律,以保障保民官可以无所顾忌地捍卫人民的权益。由于保民官总是站在平民一边,很容易得罪权贵,而保民官手中既没有军权,也不像执政官那样有“法西斯”随从护卫,加之他的宅院必须全天候向罗马人民开放,所以保民官的人身安全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然而,提必略·格拉古却在担任保民官期间被一群贵族暴徒杀害,这种肆意侵凌法律的暴行从此便在罗马政坛上大行其道,竞相迸发了。

从格拉古兄弟开始,到稍后的马略和苏拉,再到恺撒、庞培、安东尼、屋大维等人,暴力活动逐渐成为一种时尚的政治行为方式:最初是拳脚相向,然后是棍棒相加,最后则是兵戎相见,最终演变为血腥暴戾的罗马内战。

提必略·格拉古去世的时候才31岁,可谓英年早逝。他进行土地改革的初衷想解决罗马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这个问题后来成为罗马共和国的一个生死攸关的社会症结,很多后续的改革家都试图去解决这个问题。由于大量的农民在激烈的土地兼并过程中流离失所,难以为生,而他们又是罗马公民,担当着保家卫国的重任,一旦他们的生计面临困境,共和国的社会危机也就迫在眉睫了。面对这个紧迫问题,国家只有重新给他们分配土地,使他们在稼穑耕耘中安居乐业,才能解除社会危机。因此,大格拉古启动了最初的土地改革法案,试图以限制富人多占土地的方法来解决失地农民的再置业问题;接下来他的弟弟盖乌斯·格拉古(小格拉古)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了粮食改革,以改变城市无产者的生存困境。再往后,马略则通过兵役改革,吸收大量无产者成为职业军人,用国家发放军饷的方式来一劳永逸地解决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这一系列循序渐进的社会改革,都是从提必略·格拉古这里发轫的。

提必略·格拉古的改革初衷是非常善良的,体现了一种高尚仁慈的悲悯胸怀,但是他所使用的手段——通过煽动民众、操纵公民大会来强行通过改革法案——却是后患无穷的。尤其是他强行罢免另一位保民官的行为,更是直接践踏了罗马的法律,由此开启了诉诸暴力来解决政治问题的恶习之门。

公元前287年,在平民不断地向贵族争取政治权利的情况下,罗马共和国通过了《霍腾西阿法》。《霍腾西阿法》最重要的内容就是,特里布斯大会的决议无须通过元老院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由于特里布斯大会已经日益取代了百人团大会的政治功能,并且逐渐演变为城市平民所控制的平民大会,因此这个法案就极大地加强了平民阶层的政治权重。以前特里布斯大会提出的决议必须经过元老院的批准才能成为法律,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制于掌握元老院权力的贵族阶层,但是《霍腾西阿法》的颁布却彻底改变了这种情况,使得具有浓郁平民色彩的特里布斯大会具有了独立的立法权力。

提必略·格拉古正是在《霍腾西阿法》的基础上,试图通过由城市平民主宰的公民大会来实现自己的改革理想,从而改善失地农民等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虽然大格拉古的本意是善良的,但是他却没有意识到,那些影响着公民大会情绪氛围和决议结果的城市无产者,具有强烈的怨恨心态和暴戾之气,很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政治野心家操控,从而为集权统治的产生铺垫重要的民意基础。这种恶劣的政治后果,却是大格拉古在利用民众情绪来推行改革时所未曾意料到的。在提必略·格拉古首开先河之后,任何不安于现状的罗马政治家都可以打着保障人民权利的旗号,利用广大平民阶层的支持,通过充满激愤情绪的公民大会来推行各种社会变革,从而实现公共的政治理想或个人的权力野心。

蒙森在分析共和国后期公民大会滥用权力的弊端时指出,问题的症结就在于罗马共和国未能从“城市制度”进展到“国家制度”,即未能从适合小国寡民状态的公民大会进展到近代英国式的议会制。前者是全民参与的直接民主,后者则是代议制的间接民主,当罗马共和国已经从台伯河畔的七丘之城发展成一个地中海帝国时,那种全民参与的公民大会实际上已经日益蜕化为由极少数罗马人,尤其是城市平民所控制的极端团体,但是它却实实在在地拥有罗马共和国的立法权(通过所参与民众的集体表决),甚至可以凭恃所谓“民意”而凌驾于元老院之上。此时的罗马平民阶层,已经由于此前几个世纪的抗争而获得了越来越大的政治权力,同时又因大量失地农民的加入而充满了躁动暴戾的情绪,一旦受到某些富有胆略和魅力的政治人物的煽动,就会激发出狂暴的集群行为,从而为某些“人民领袖”的集权专制开辟道路。蒙森评论道:

“表决大会的陈腐机构竟作为选举和立法之用,已甚有害。可是这种群众——主要是表决大会,实际也是人民大会——竟可以干涉行政,元老院借以防御这种干涉的器具又被夺去;所谓全体市民竟可以用法令由公帑里把土地及其附属品拨给自己;任何人只要乘着时势,利用个人在无产阶级的势力,控制街市数小时,便能在他的计划上加盖最高人民意志的法定印记:这样一来,罗马所处的地位已非人民自由的开端而是人民自由的末路,罗马所达到的不是民主政治而是君主政治。”

至于提必略·格拉古本人,或许确是一位善良正直、高风亮节的政治家,但是他恤民爱国的初衷却事与愿违地开启了“潘多拉魔匣”。“他十分相信所号召的是人民,却唤起了一个嚣张的群众,他手攫王冠而不自知,以至于无情的事势以莫之能御的力量逼他走上奸雄、暴主的途径。”从此以后,罗马的政坛上就出现了一股无形的巨大力量,推动着那些胸怀大志的政客借重民意和军权而一步一步地走向权力的巅峰,用独裁的方式来取代元老院的权力,直到最终颠覆共和国。

兄终弟及,前赴后继

提必略·格拉古为人慷慨大度,勇于担当,平时沉默寡言,庄重稳健;他的弟弟盖乌斯·格拉古却性格外向,锋芒毕露,充满了青春的活力。

公元前133年,提必略·格拉古被贵族率领的暴民击杀而亡,同时被杀的还有他的300多名支持者。事后,盖乌斯·格拉古要为兄长收尸,却遭到行凶贵族们的拒绝,他们将大格拉古等人的尸体全部丢进台伯河里。那时小格拉古才二十出头,在母亲的劝告下韬光养晦,绝迹于公共场所,表现出一副胸无大志、玩物丧志的样子;暗地里却在审时度势,等待时机东山再起。

另外,虽然贵族们杀害了大格拉古这个可怕的政敌,但是他们的暴行却激起了罗马人民的强烈不满,平民们的复仇一触即发。为了安抚民众,元老院保留了大格拉古的土地法案,继续加以推行;杀害大格拉古的元凶纳西卡也遭到了罗马人民的检举和指控,不得不离开意大利,凄惶地客死于东方的帕加马。但是平民心头积压的愤慨并没有因此而消除,他们期盼着一位振臂高呼的领袖人物,带领他们继续完成大格拉古未竟的事业。

盖乌斯·格拉古早年也参加过军队,并在军中服役多年,担任过军事财务官等职务,在战斗中表现得和其兄一样勇敢出色。但是,格拉古兄弟二人的性格却迥然相异,哥哥大格拉古比较沉稳理性,弟弟小格拉古却热情冲动。比如在演讲的时候,大格拉古总是喜欢站在一个地方纹丝不动,讲起话来慢条斯理,充满了理性和逻辑的力量,于冷峻中显现出一股横扫千军的气概;而小格拉古却会在演讲过程中不停地走动,使用各种夸张的手势来配合极快的语速,口若悬河,雄辩滔滔,他的整个演讲充满了强烈的情感色彩,具有很强的煽动性。形象地说,兄弟两人一人如兀立的山峰,嶙峋雄奇,显示了高山仰止之威;另一人如汹涌的大海,波澜壮阔,展现出雷霆万钧之力。

当大格拉古被杀以后,虽然他的母亲科尔内利娅非常悲痛,但是这位极富修养的上流社会妇女,在面对着当时平民中间喷涌的复仇火焰时,更多考虑的还是国家的安危。因此,她极力避免让小格拉古再次卷入平民与贵族的斗争激流之中,阻止小格拉古在政坛上抛头露面,而让其在军队中待了很长一段时间,远离罗马的政治中心。若干年后,小格拉古在军中经历了磨炼,凭着出众的表现博取了军功,从而也得到了民众的敬仰,很多罗马平民都希望小格拉古能够继承其兄的未竟事业。大格拉古遇难之后,平民心中积压的仇恨越来越深,势力也不断加强,但是他们却缺少一位领袖人物,于是大家就极力推举小格拉古出任保民官。

据说有一天夜里小格拉古做了一个梦,梦见已故的哥哥对他说道:“盖乌斯,为什么你会迟疑不决?服务人民是我们的天职,是生是死都已命中注定,你根本无法逃避。”小格拉古为此深受感动,因此不顾母亲的阻拦,毅然决然地选择站在人民一方,重出江湖,开始竞选平民保民官。经过几次失败以后,小格拉古终于在公元前123年,即大格拉古去世十年后,成功地当选了罗马保民官。

小格拉古出任保民官之后,就掌握了召集和主导公民大会的重要权力,可以在大会上提出议案交由与会民众进行表决,议案一旦获得通过即成为法律(根据《霍腾西阿法》)。事实上,到了共和国后期,作为人民领袖的保民官在罗马政坛上的地位越来越高,公民大会已经完全成为保民官操控的政治工具,保民官可以利用民众的支持来制定各种法律,从而顺利地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正因为如此,共和国晚期的一些具有野心的执政官(马略、恺撒、屋大维等)都纷纷笼络保民官,以便通过后者来控制民众、赢得人心。

小格拉古在大格拉古去世十年后出任保民官,使罗马平民心中积压已久的复仇烈火终于找到了喷发的机会;再加上小格拉古本来就是性情激烈、爱憎分明之人,对兄长之死始终耿耿于怀。因此他甫一上任,即在民众的热情支持下开始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其力度和广度都大大地超过了大格拉古当年的尝试,从根本上撼动了罗马传统的权贵政治。

盖乌斯·格拉古的系列改革

首先,小格拉古继续落实和推进哥哥开启的土地改革。虽然自大格拉古被杀以来的十年时间里,元老院并没有全盘否定大格拉古提出的土地法案,这是由于《森普罗尼亚土地法》切实地为失地的农民带来了好处,从而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支持,元老们也不敢悍然废除这个法案,但是在大格拉古死后,土地法案的推行进度非常缓慢,也基本上还停留在起步阶段,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和推广。小格拉古担任保民官之后,与他的岳父穆齐阿努斯以及哥哥的岳父克劳狄乌斯组成了一个新的三人委员会,开始大力实施《森普罗尼亚土地法》,落实公有土地的改革和重新分配,把富人超额占有的公地分给一些失去土地的农民,从而有效地改善了自耕农的再置业状况。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