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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凤城何处有花枝(一)

作者:林子律 当前章节:5382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2:23

把全身都打断了似的疼痛,眼前昏黑。

如堕冰窟,可心里燃着一团火。

一人比冰窟还冷的声音响在耳畔:“想不明白,本王何必留你这条命!”

他猛地睁开眼睛。

举起双手,上面除了常年握住刀剑磨出来的一层薄茧和几道极浅的伤疤,并无臆想中的冻疮与鞭痕。他松了一口气,后知后觉发现周身只有肌肉酸痛,一翻身坐起来。

窗缝间透入一点天光,太阳尚未升起,还没到平时起床的时候。

他捂住脑袋,想把那个诡异的梦境赶出去似的用力晃了晃,未果后索性起身。推开房门,是个四方的小院,角落一口井。他走过去,打了一桶井水,随后没有半点犹豫径直从头顶浇下,总算短暂地驱除了噩梦。

这动静惊动隔壁厢房的人,木门“吱呀”一声打开,走出个身量修长的少年人。弱冠之年,肩背已有了成年的宽厚,薄薄的肌肉线条覆盖周身。

他靠近水井边的人,大咧咧地揉了把眼睛:“我道是谁,原来又是你啊!明月,一大早就冲凉水,也不怕生病。”

“赟哥。”被唤作“明月”的少年淡淡道,“多谢,我习惯了。”

比起面前的慕容赟,他要小上几岁,不仅有个秀气似姑娘的名字,长相也不同于对方的五大三粗、浓眉大眼,是极为精致的英俊——

高鼻薄唇,肤白如雪,隐约可见几分番邦风情。他的眼窝很深,可眼角微微下垂,原本凌厉的轮廓因这一点弧度蓦地温柔不少。

只是表情木木的,像个逼真的人偶。

这时他赤/裸上身,被那桶水浇得湿透了,不甚在意地伸了个懒腰。长至腰间的黑发编成一股垂在身后,背对着同伴时,露出脊骨上狰狞的伤疤。

自左右两肩而下,于后心交叉,是个倾斜的“十”字,颜色暗红,透着血痕似的,总像没好全,让人错觉能从这两条伤疤看进他的骨骼。这疤痕仿佛禁锢,又像破茧而出的蝶翼,在脊背留下丑陋的伤口。

本朝开年保留着奴隶交易,后来律法虽废,仍是有贵族偷偷豢养。奴隶身份代代相传,直至今日,少量皇族府中依旧养着做苦力的奴隶。

这群人祖辈都被打上了烙印,永世不得解脱。而这斜十字的伤疤,便是自少年时以特质长鞭沾上特质药膏,烧得滚烫后一气呵成,此后经年都是暗红模样,像绳索缚在脊背,成了他们低人一等的证明。

每次见它,慕容赟总忍不住心惊胆战,直觉他还在痛。

叫明月的少年背后长眼,尚未回头却已经知道慕容赟在盯着他看,略微偏过头:“怎么,昨日训练时我身上有伤?”

“有几处淤青不散,叫你怕疼。”慕容赟就坡下驴,连忙走过去,亲亲热热地搭上他的肩膀,“可要赟哥帮你推开?否则今日伤的更甚。”

“不必。”他谢绝后兀自走向卧房。

“喂,明月!”慕容赟喊,见少年足下一顿,又道,“昨夜你睡下,王爷过来咱们院子里瞧过,喊我告诉你,今日随他入宫一趟。”

“要我跟着?”明月问。

“这我就不知道了。”慕容赟道,“但卫队长会与你同去。”

跟随王爷入宫的机会不多,是极为信赖的表现。可明月只说一句知道了,也并未对此殊荣做出任何表示,一扭头关上了房门。

慕容赟站在原地,良久笑着自言自语:“这臭小子!”

小院四方,慕容赟住的东厢房,西厢另有主人,坐北朝南的院落正中分明该是主屋,此刻分出一间小小厢房,便是明月的地盘——他没资格有单独房间,挤在主屋旁边有一张床,已经是此间主人对他最大的礼遇。

厢房约莫丈余见方,几个简单的柜子,一张竹床倚在窗下。

天光透过窗缝,坐在床尾的少年偏过头看了一眼地面的影子,任凭湿漉漉的头发一直往下滴水,洇开深色痕迹。他发了一会儿呆,拢过发辫,从底下慢慢地拆开,再拿一条毛巾仔细擦干。

身后一小面铜镜映出脊背的伤疤,明月斜着眼,无端又想起那个梦境。

但他心里清楚得很,那都是片段的回忆,是真的。

背上的奴隶印来源于他四岁的冬天,此后每隔几年便加深一次。那时洛阳极冷,却还比不上自小长大的地方。

明月记不清他的故乡了,只知道那里八月飞雪也是常有的事,不繁华,街上的商户兀自叫卖,却也不比谁过得差。那仿佛是个与世隔绝的桃花源,然而没有那么桃红柳绿的风景,他幼时模糊不清的记忆中,见到的除了雪就是黄沙。

后来,那些东西就都湮灭了,他一夕家破人亡,满目血痕,最终从黑暗的牢狱中被捞出来,见到了一个气宇轩昂的男人。

他端着碧绿的茶盏,似笑非笑地看向自己,随后问:“还记得自己是谁么?”

声音发抖,带着脱水般的嘶哑,吐出两个字。

那个男人面上好整以暇的神色突然裂了,露出他狠戾的内里:“谁准你说那个姓!从今以后,你不过是我豫王府的奴才!来人,拖下去!”

冰冻三尺的季节,他被当众除去衣服,跪在院中。

不知过了多久,尚且稚嫩的脊背猛地疼起来,一鞭,再有一鞭。背心仿佛要裂开,剧烈的痛楚透体而出似的,将他置于冰火两重天中。

“为何问你这句话,想不明白,本王也不必留你一命了!”

这话振聋发聩,可他到底年纪尚小,听不真切。明月只记得自己最后是晕过去了,再醒来时,榻边坐着慕容赟。

慕容赟大不了他几岁,勉强还是同龄人,见他醒来,对方满脸担忧地说:“你把王爷气得够呛……居然还活着,这可太难得了。”

但一个话都说不清的幼童能有什么本事让皇亲国戚急火攻心呢?

那时他什么也不懂,趴了足三个月才勉强养好背上的伤。从此,斜十字的伤疤刻入他的骨血,直到死亡才能解脱这个身份。

慕容赟告诉明月,他本是罪臣之子,要下狱囚禁终身的,但王爷见他年幼,专程向陛下求来关进自己的王府,是要教导他。

明月心性单纯,自然问道:“我父亲是什么罪?”

慕容赟卡住,没有回答,不知是连他也没听说还是有意隐瞒。

背上的伤好了,他第二次见到了那个男人——仍在装饰雅致的屋檐下,他跪在当中,不敢抬头。那男人比前一次见面脾气好了些,慢条斯理地细数他的罪状。

“军人临阵脱逃,牵连家人。”他喝了口茶,似笑非笑的表情,“男子流放,女子没入各府为奴为婢。今后你唤明月吧——记住这个名字,莫要忘了。”

他说最后一句话的语气很奇怪,带着傲慢的笑意。

可惜那时的明月年纪尚轻,连记事都困难,只得潦草认命,被按着脖子伏在地上谢恩。

此后五年,他再没见过那个“王爷”。

住在王府最下等的卧房,天不亮便起来干活,月上中天方才有一刻歇息,吃的还不如后院姬妾们养的小猫小狗。他年纪小,一起干活的大人们还算护着,没怎么饿过肚子,只是没肉没菜的,长到十岁都还是个豆芽菜似的身板。

王爷再找到他,明月被拖去洗漱一通,乱糟糟的头发束起来,换了件合身的衣服。他塌着背走进当年的堂屋——檐上有牌匾,还有笔画风雅的槛联,可惜他没读过书,不认识字。

这次当中的人除了有过两面之缘的王爷,还有个瘦弱的年轻人。

“你看他如何?”王爷道,语气像评价一头牲口。

那年轻人下了台阶,他走路无声无息,蹲**视线与他齐平。他并不理会王爷的问话,一双细长凤眼含笑,语气温温柔柔:“孩子,你叫什么,今年多大?”

王爷嗤笑一声:“多此一举。”

他慌忙错开年轻人的目光,理智告诉自己这人定是身份高贵,需要赶紧回答问话才是。可他一开口,竟有些哽咽了。

五年来从没有人用这般温柔的语气对他说过话,配上那双多情的眼睛,他有一瞬间立刻涌起了巨大的委屈——对童年的记忆聊胜于无,不知父母是谁,依稀记得的姓氏也被日复一日的劳作冲淡,活得不像个人,更不像个孩子。

半晌没有发声,那年轻人一直耐心地等,见他双目泛红,忽道:“王兄这一次下手真狠,难不成是怕了吗?”

“要胡闹大可回你的宫城去,别在我这儿撒野。”王爷淡淡地抿一口茶,“不是想见他一次?看完了,我叫人带下去。”

那年轻人站起身:“五年了,可这双眼睛里的狼性仍然没有全被磨掉,我该说不愧是狼王的儿子吗?王兄,怎么说你与他也是同……”

王爷不语,茶盏放在桌上一声脆响,竟是磕破了一个边角。

年轻人察言观色,立刻从善如流地改口:“王兄打算让他背着奴印过一辈子么?这样岂不是太浪费那个名字了?”

“你想做什么?”

“臣弟听说,王兄有一支‘影卫队’,都是自小养大的胡族少年。若是我,便将他安插进去,秘密训练数年,必有所成。届时他是你的利剑,岂不善哉?”年轻人声音软下来,“王兄,就当为自己积德吧,你又没损失。”

另一人不置可否。

他盲目地听着,全然迷茫,生出一点不知自己为何在此地的绝望。但下一刻,年轻人突然撑着膝盖朝他俯**,伸手摸了摸他的发顶:“你叫明月,可人总要有个姓氏。”

他全身忽地紧绷,喉头微动,似有所思。

果然,下一刻,裹在青衣里的年轻人眼角弯弯:“我知道你姓什么——”

茶盏被猛地掀翻在地。

“高潜!”

“记住,你姓贺兰。”

“把他拉下去!”

贺兰氏,鲜卑族姓。

明月见过那个年轻人后被关在牢中饿了五天五夜,他年纪虽小,却已经没了当初整日只知道哭嚎的无助。他坐在黑屋角落,注视地面漏下的一点光。

整五年牲口般的日子让他仅有的一点记忆也陷入了混乱,这天的年轻人一语道破,他忽然想起了什么——贺兰,这个姓让高高在上、不动声色的王爷每一次听见便会方寸大乱。

但他从没听同住的那些人说过天底下有这么一族。

也许他们和自己同为奴隶,无从知道这些事。再者,贺兰不是个特别罕见的姓氏,大约王爷是被自己心头的鬼吓着了,无端迁怒。

他安心了一点,暂且忘记琢磨自己那个像姑娘的名字。

第六天清晨,明月被拖到王爷跟前。他滴水未进,嘴唇干裂得不成样子,整个人单薄如纸,稍一用力就会断裂般的脆弱。

几天前勃然大怒的王爷躲回了矜持高贵的壳子里,问他道:“想明白了吗?”

明月不知他在说什么,低着颈子不语。

王爷道:“你的主人永远是本王。”

他便哑着声音应:“是。”

王爷道:“烙了奴印,你此生都是本王的奴隶,本王的话,你须得言听计从。”

明月盯着地面,感觉眼前发黑。

而下一刻,王爷声音放柔了:“可是明月,现在眼前有一个机会,让你不同于那些人。你可以习武,日后还可以出府,甚至入宫……”

男人强有力的手指捏住他的下颌,逼迫明月抬起头——鲜卑族的血统在他脸上留下了分明的轮廓,那双眼睛通透如琉璃,是浅淡的灰色,此刻它们一动不动,瞧不出内心的情绪,没来由地让男人的心口一跳,仿佛突然无法掌握眼前的孩子。

他被这情绪闹得太阳穴也微微疼了,加大力度:“说话。”

明月的下颌被他捏出了红印,疼得眼睛泛起泪光,却仍只有一个字:“是。”

王爷蓦地放开他。

“从今日起,你原来那间屋子不用回去了!来人,把他交给陆怡。”

他在这天黄昏再次见到了慕容赟。

那人大惊小怪,像只聒噪的鸟雀似的问了他许多事,譬如这些年你还待在王府为什么我从未见过你,譬如你知道陆怡是谁影卫队是什么吗,譬如你到底姓什么叫什么名字,家中有几口人,为何来此。

这些问题一个接一个,明月无暇回答,只记得那天他吃上了第一餐有肉的饭菜。

也知道了他被迫着宣誓效忠的主人本不是普通王爷,而是当今陛下的哥哥,先敬文帝的皇长子,豫王高泓。

如今局势多变,贵族家中存有私兵的场景不少,而豫王府中的与其他私兵家将都不同。高泓有一支自小训练的影卫队,卫队长叫做陆怡,高车人,来自北方,高泓对他有恩,召入府中后给他改了这个汉名,什么也不用做,只掌管这支秘密队伍。

影卫顾名思义,活得像高泓的影子,只为他一声令下便能万死不辞。当中有人善易容,有人长于刺杀,皆是大字不识的胡人,听闻是为了方便高泓掌控。

明月从马厩边的草席移居四方小院的一角,和慕容赟一同风里雨中五年过去,竟然小有所成。

卫队长陆怡说他天生是武者,明月不置可否,日复一日,浑浑噩噩。只是偶尔,他在房中入定,醒来满身大汗,才有一刻“活着”的真实。

“贺兰”二字如同魔咒,将他困在方寸之间不得解脱。

明月重新编好发辫,起身披上外衫出门。

“贺兰氏,叛军,罪臣……奴隶。”他想,“我总会知道这些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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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名字有点娘,但他的确是攻。本来想写个暗卫攻,大纲到后面发现和暗卫也没什么联系了,就当做前期是非忠犬的侍卫攻好了(dbq 别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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